他带着我来到了燕州最有名的一家吃海鲜的餐厅,门口停满了各种豪车,周嘉允从下车开始就下意识的微低着头,像有意躲避什么似的。我小声揶揄他:“怎么,怕遇到你前女友还是觉得我给你丢人啊?”他微微一笑,看着我说:“这熟人太多,而我今天不想跟任何人应酬,只想好好跟你享受二人世界。”我撇了一下嘴,满不在乎地说:“那你干嘛非带我来这吃啊,燕州吃海鲜的地方也不只这一家。”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没良心啊你,你说要吃海鲜,这的海鲜是燕州最好的,带你吃饭怎么能马虎?本来燕州就不靠海,好的海鲜还不算多。”
一进餐厅的门,就有服务员热情地跟他打招呼,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
其实,我对这家餐厅也不是十分陌生,以前,彭皓宇也带我来过这家餐厅,我喜欢吃海鲜,但是彭皓宇吃海鲜过敏,所以,为了迁就他,我们就只来过一次。尽管一次,也让我记忆深刻。
记得那次也是我想吃海鲜,他便带我来这里,说这里是燕州海鲜做得最好的地方,可是席间他却一口也不吃。我有个怪癖,就是跟别人一起吃饭,如果只有我自己吃,那我会非常难受,无论如何也要让对方加入吃饭的阵营,即便只吃一口,我也觉得可以。那时,我还不知道彭皓宇吃海鲜过敏,便软磨硬泡恩威并施要他也吃一点,哪怕只吃一口。他对我的任何要求都未曾拒绝过,不管是大冬天在马路上背我,还是不顾公子的形象在牙上粘巧克力……不管多么无理的要求,他都不会拒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口海鲜都不肯吃。就是他的无来由的坚决更加触动了我的好奇心和好胜心,我便用出我的绝招……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吃一口芥末,硬是将眼泪逼了出来,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用委屈的语气说:“你真的不陪人家吃一点吗……哪怕一口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自己一个人吃东西难受……”我知道他最怕我哭,果然,他马上着急了,赶紧拿起筷子,伸向一只虾,我能感受到他的一丝纠结,但还是夹了起来,吃了一小口,然后宠溺的看向我,边咀嚼边微笑……我赶紧抹了眼泪,说:“挺好吃的吧,你得用于尝试,不尝试你怎么知道自己不喜欢呢?”
然而,就只这一小口虾竟然让他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躺了三天。事后,我还埋怨他为什么明知道海鲜过敏也不说,他只是笑笑说看我吃那么开心,不想让我心里不舒服,而且,我那么喜欢吃海鲜,如果让我知道他海鲜过敏,估计以后就会顾此失彼,他会永远失去陪我吃海鲜的机会。
这件事一直是依依用来证明彭皓宇爱我的有力证据之一。
不过,就在他因过敏入院的一瞬间,我发觉自己真的害怕了,我怕失去他……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害怕失去他……我哭了,不再是因为芥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