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烨看了卫鞅一眼,便知道卫鞅已经看出来他对朱雀的感情不一般。这种人虽然是绝顶聪明,善于洞察人心,但是庄烨很不喜欢。
但毕竟这是收养他妹妹的人家,眼前这个俊朗侠士在很多时候都替他担负起一个哥哥该尽的职责。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庄烨应该对卫鞅感激才对,不应该从心底里生出来,这隐隐的厌恶。
这厌恶从何而来,庄烨说不清楚,但看着卫鞅的眼神,庄烨有些明白了,他之所以能这么厌恶一个对庄家有恩的人,是因为卫鞅首先便对自己产生了敌意,从一开始,他来到黑檀山的时候,卫鞅的眼神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从刚开的打量,分析,到怀疑,到现在厌恶。
是他先对自己表现出敌意的,可能同样作为哥哥而言,他以为自己要把他妹妹给拐走。
他把自己当成了猎艳的登徒子了。
庄烨仍然是那般微微一笑,对卫鞅开口说道:“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侠士的大名呢。”
卫鞅看了他一眼,缓缓说道:“不过是曾经走过江湖的无名小卒,是不能同霁月山庄那样的大帮派比较的,我姓卫,名忘荆,承蒙庄少庄主看得起,叫声卫兄弟,或者忘荆都可以。”
庄烨听着那名字,就觉得很熟悉,仿佛是在什么地方听人提起过。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是秦叔同自己说过,淮南有个未央阁,亦正亦邪,不知道据点在什么地方,搞得神神秘秘的,同梅石帮打的那叫一个火热,但是虽然未央阁在江湖上没有挂上一个武林正派或者是邪教的名头,亦或是不属于这两年者的任何一个,听说他们会在冬日里最冷的时候,或者荒年的一整个冬天都会熬粥周济穷人,从这一点来看,未央阁做到了其他武林正派都不会去做的事情。那些把武林正派整天挂碍嘴边的人做最多的事情就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坑蒙拐骗,用最美的谎言去做最黑暗的事情。这类武林正派通常只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赚了钱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吃饭喝酒庆祝,第二件事请就是把剩下的钱用在自己身上,扩大帮派,然后去赚更多的钱,很少有人会想到周济穷人。
有的武林正派只想着打打杀杀那件事,好像整天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和伸出武林这个圈子的人过不去,整天想着谁侵占了谁的地盘,谁睡了谁的老婆,再打着光明恒大清除妖孽的说辞,把整个武林搅动不安。
他们的眼中只有自己,只有手中的剑,而从来不会去想天下苍生怎样怎样。
从这个角度而言,身在武林的人,很少有真正的大侠,又或者可以这么说,真生的大侠从来不会在武林亮出名号来。名号这个东西从来都是某些人找存在感自豪感优越感的由头,真正的大侠不会在乎身上的头衔,更不会为了这些个无聊的头衔去打打杀杀,无聊透顶。
这是庄烨对于江湖自己的看法,虽然这种看法经常被蔺庄主取笑,说他清高,明明就是伸出江湖,怎么还能对自己所处的世界这般不满,这般有成见,他义父说庄烨这叫假清高。
出淤泥不染的荷花毕竟只是荷花,只对于荷花这种植物来讲,这只是它的生存本性,那叶子就是不沾泥,那花在没开花之前就已经在水面上鼓出花骨朵来,开得时候,当然不会带泥点。出淤泥不染也就是讲品味将清高的文人在身处囹圄之时给自己清高的安慰罢了。
要是人人都出淤泥而不染,这个世间便不存在了。这是蔺庄主跟庄烨说的话,说话的时候庄烨还刚刚跟蔺庄主学功夫,学功夫的第一天,蔺庄主便把他带到山上,玩了一天的兔子,然后便让他杀了那些曾经陪他玩的小兔子。
他义父说,庄烨想要报仇一定要学会心狠手辣,毕竟他们全家都是被他的叔叔所杀,若是因为心慈手软下不去手,这个仇永远都不能报。
后来庄烨在那个山上做了一晚上,他并没有杀小兔子,蔺庄主问他为什么,庄烨便说了一句话,杀他全家的是人,不是兔子,要报仇,怎么着也得拿坏人练手。
从那时起,庄烨便跟整个江湖打交道,也杀了江湖上很多坏人,渐渐知道现在的自诩为名门正派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货色。
但是,未央阁的阁主却不一样,卫忘荆跟他以往见见过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武林正派都不一样。
所以在这一点上,庄烨对卫鞅的态度比原先好了些,尽管他最自己有误解,但是庄烨相信这个误解以后会解释清楚的。
“原来是未央阁的卫阁主,久仰了,之前对未央阁多有耳闻只是听说是再也神秘不过的帮派,今日竟见到主人,真是三生有幸。”庄烨寒暄了几句,虽然这几句寒暄一看就没走心,可是朱雀听了却十分开心。
“庄大哥以前便听到未央阁吗?”不知为何,朱雀就是想跟庄烨说话总觉得跟他说话时,他身上总有某种力量能带给子平静,心里的沉静,安抚。
庄烨对着朱雀笑了笑,说道:“我们家就是江湖上的,闯荡江湖这么些年,江湖上有什么帮派组织的自然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下次有机会,我请卫姑娘到霁月山庄来玩。”
朱雀很少随着卫鞅行走江湖,不过听刚才卫鞅和杨谦的话里话外,这个霁月山庄,似乎很厉害的样子。她最喜欢凑热闹,更何况她对这个庄烨有着本能的信任,虽然不知道这种信任从何而来,朱雀就是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这个庄烨不会伤害她。
跟着庄烨有肉吃。
朱雀仰头望着庄烨那张绝美脸颊,笑的十分灿烂看得庄烨十分欣慰,看得卫鞅十分窝火。
朱雀自然不知道有人因为自己对待庄烨的态度在吃醋,可能那个吃醋的人自己也不知道心里的窝火是因为在吃醋,毕竟他自己已近把朱雀往外推,跟自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以后朱雀嫁给什么样子的人,只要是能对朱雀好的人,他都可以欣然接受。
但对卫鞅而言,他所能接受的人是比自己差的人,这样起码朱雀会在闲暇的时候想起陪伴了她十几年的二哥哥,而不是彻底把自己给忘了。
但现在的这个人,很明显就比自己好上很多,就光是那张小白脸,就比他这一张冷冰冰的脸要好上很多,这个庄烨不仅比自己长得好看,家世也比自己要好上许多,他能给朱雀的庄烨照样可以给。
能接受的是比自己低劣的残次品,起码不能替代自己位置,让自己彻底在朱雀的脑海中离去。
但如果这个人换成了庄烨,那卫鞅觉得,朱雀在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的陪伴不消一两年就会把自己忘掉,忘得干干净净。
她总是这么没心没肺的,如果有人对她好,她定然会觉得很开心呢,会把所有悲伤全部都忘记,或者封锁进记忆的角落,再也不会重新将他拾起。
这样有些不甘心。
所以对于朱雀对庄烨的莫名亲近,卫鞅也表现出莫名的争夺感,将朱雀护在身后,对庄烨说道:她一个姑娘家,又不是闯荡江湖的,去霁月山庄怕是叨扰了,”而后有转过身来对朱雀说道:“你想去南楚玩,必得跋山涉水的,中途还会有危险,指定并不会像现在这样,每天都会有梁香居的糕点定时送过来,你可得想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