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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孟买的奇遇

妇孺皆知,印度的地形是顶朝南,底朝北的一个形似倒放的大三角形的地方。面积一百四十万平方英里,人口的分布程度十分不平衡,共有一亿八千万。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国家里,英国政府能控制的只是实际的一部分。英国在加尔各答设有全印总督,分别就职在马德拉斯、孟买和孟加拉,而且在亚格拉还有一个代理总督。

但是,真正的所谓英属下的印度,也只有七十万平方英里的面积和一亿到一亿一千万的人口。由此可见,英国女皇权力管不到的地方还是占有很大一部分的。实际上,印度内地也依然存在着一些被英国视为凶猛可怕的土王,他们依旧是保持着完全的独立。

自从1756年――那一年英国在现今马德拉斯城所在的地方建立了它在印度的首个殖民机构――一直到印度士兵大起义的那一年为止,那所人尽皆知的东印度公司曾经专横一时,很多省都被它逐步吞并了,虽然对外的名义上是用分期付款的地价券从土王手里进行购买,但实际上这些地价券很少兑现,甚至根本就不兑现。当时整个印度的总督和总督府里的文武官员都由东印度公司任命。如今东印度公司已经不复存在了,英属印度也已经改为由直属英皇管辖。

如今印度的面貌、风俗和种族争执也在日渐地有所改变。从以前在印度旅行仅能依靠一些古老的办法,比如说步行、骑马、坐双轮车或独轮车、乘轿子、用人力来驮、坐马车等等。到如今在恒河与印度河上,出现了快速航行的轮船。又有一条横贯整个印度的大铁路,并且沿途还有支线。三天的时间,就足以实现从孟买到达加尔各答。

这条横贯印度的铁路线算不上是笔直的。直线距离本来只有一千到一千一百英里左右,即使是以中等速度行驶的火车,在三天之内也可以走完全程。但是,全线实际的长度却是在原基础上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这是由于铁路路线向北延伸要经过半岛北部的阿拉哈巴德的缘故。

在这里,大致地介绍一下有关大印度半岛铁路沿线的重点站。火车离开孟买岛穿过萨尔赛特岛,驶进位于塔那前面的大陆腹地,穿过西高止山脉向东北可直达布尔汉普尔,再向前行驶穿过可称为是独立的本德尔汗德上邦的领地,北上到阿拉哈巴德,再向东进,在贝拿勒斯与恒河汇集,然后距离恒河不远向东南下行经过布德万和法属殖民地昌德纳戈尔直接奔向终点站加尔各答。

午后四点半,蒙古号上的旅客在孟买下了船,往加尔各答的火车发车的时间是八点整。

福克先生与牌友们分手告别后,就上了岸。他吩咐路路通去买一些东西,并且一再强调他务必要在八点发车之前回到车站。然后他就像一架天文钟的钟摆在数秒似的一步步向领事馆办理护照签证的地方走去了。

虽然孟买风光秀美景色奇丽,但不论是庄重的市政厅也好,漂亮的图书馆也罢,城堡也好,船坞也罢,棉花市场也好,百货商场也罢,回教的清真寺也好,犹太教的教堂也罢,亚的美尼亚人的礼拜堂也好,还是在玛勒巴山上的有两个多角宝塔的美丽的寺院也罢,这一切,福克先生连看也没有看一眼。他既不去游览象山的名胜,也不去探访那些深藏在盂买湾东南的神秘地窖;甚至萨尔赛特岛上的冈艾里石窟这种巧夺天工的佛教建筑遗迹,他也不屑于去看上一眼。(图7)

好了!没有其它的事了。福克先生离开了领事馆后,就不慌不忙地向车站走去。他打算在车站上享用他的晚餐。饭店老板在所有的菜中特别向他推荐了当地特色小吃炒兔子肉,介绍说这个菜的味道最为美味。

福克先生接受了他的推荐,点了一盘兔子肉,细细地品尝起来。虽然兔肉里因烹调需要而添加了五香佐料,可是福克先生还是觉得有一股令人难以下咽的怪味。

福克叫来了饭店的老板。

“老板,这真的是兔子肉吗?”他望着饭店老板问道。

“是啊,老爷。”这家伙厚着脸皮回答说,“是从灌木林里打来的兔子。”

“那当你们宰兔子的时候,有听见它喵―喵―叫了吗?”

“喵―喵―叫!怎么会,我的老爷,这确实是兔子肉呀!我敢对天给您起誓……”

“起誓就不必啦!掌柜的,”福克冷冷地说,“不知道您还记得吗?在从前,猫在印度曾被视为是神圣的动物,那年头真可算是它们的黄金时代。”

“猫的黄金时代吗?”

“也可以说是旅客的黄金时代。”

福克先生说完了这句话,就继续安静地吃着自己的晚饭。

就在福克先生下船以后不长的时间,侦探费克斯跟着也下了船。他一下船就跑去找孟买警察局长。在他向局长说明了自己的身分和他所执行的任务以及目前他盯着的这个嫌疑犯的情况后,又向局长询问是否有来自伦敦的拘票?局长回答道,他什么也没收到。实际上,自福克动身以后才发出的拘票。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到孟买。

这一下把费克斯给弄得非常尴尬。他希望孟买警察局能给他签一张可以拘捕福克的拘票,不过被局长拒绝了。因为这是英国首都警察厅的职权,所以有权签发拘票的也只有首都警察厅。这种严格遵守原则和法律的精神充分表现了当时英国人的一种风气:凡是涉及个人自由的问题决不允许有任何没有证据的武断。

费克斯没有坚持自己的要求。他也知道现在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所以能做的也只有耐心等待拘票,他决定在这个无法看透的家伙停留在孟买的时候,一刻也不放松地监视他。费克斯坚信福克会留在孟买的。我们知道,路路通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如此一来,他就有足够的时间等待伦敦寄来的拘票。

不过,路路通在离开蒙古号的时候一听到他主人的吩咐就完全明白了:这回到孟买又和之前到巴黎和苏伊士的时候一样,这并不是旅程的终结,最起码得一直走到加尔各答,说不定还要更远一些。他开始考虑:莫非福克先生打赌的事是真的;莫非真的自己的命运注定了不能如愿地吃口安稳饭而偏偏要叫自己去做这个为期八十天的环绕地球的旅行?

路路通买好了几件衬衣、几双袜子之后,看还有些时间,于是就在盂买大街上开始闲逛。大街上涌满了熙熙攘攘的人。其中有着不同国籍的欧洲人,帽子尖尖的波斯人、用布带缠着头的本雅斯人、戴方帽子的信德人、一身长袍的亚美尼亚人、戴黑色高帽子的帕西人等等。原来这天正是帕西人(或叫盖伯人)的特有节日,他们是信奉拜火教民族的后裔,在印度人当中,就数他们技艺最精湛、文化水平最高、头脑最聪明、作风最严谨。现今,孟买当地的富商都可归为这一族的后人。这一天,他们正在庆祝祭神节,有游行,有文娱活动,还有跳舞的姑娘,她们披着用金丝银线绣花的玫瑰色的纱丽,合着三弦琴和铜锣的拍子跳着婀娜多姿的舞蹈,而且端庄得体。

路路通一看到这种从未见过的宗教仪式,不用说会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把耳朵竖得尖尖的,把舞蹈看个饱,把音乐听个够;而且他的那副表情和尊容即使不用说明也可以让人们想象出是那种最没见过世面的傻瓜。

不幸的是路路通差点因为这种好奇心失去了分寸,险些破坏了他主人这次旅行的全盘计划。

事情是这样的:在路路通一路上看完了这场帕西人的节日仪式后,便向车站走去。可是当他路过玛勒巴山,看见那座美丽的寺院的时候,他的好奇心就不可遏止地冒了出来,他忽然很好奇里面的布景。

但是有两件事他是浑然不知的:其一,某些印度神庙有明文规定禁止基督徒入内;其二,即便是信徒进庙,也必须先把鞋子脱在门外。这儿应该特别说明:英国政府出于政策上的需要,很尊重并保护印度的宗教,即使任何人,即便是对本地宗教稍微有一点亵渎,也会受到相当严厉的处分。

路路通从来也没想到过会闯下大祸,就像普通的游客一样走进了玛勒巴山的寺院里,就在他欣赏那金碧辉煌璀璨夺目的印度教装饰的时候,突然间就被人推倒在神殿里的石板地上了。原来是三个怒气冲冲的僧侣,他们扑了过来,将他的鞋袜扒下,并给他一顿老拳还夹杂着一阵臭骂。

这个不但身体结实而且动作灵活的法国小伙子豁地翻过身来,左一拳,右一脚,就这样三个敌手中的两个就被他打翻在地了,借着这两个僧侣被长道袍绊住而不能动弹的机会,他拔腿就跑,三步并成两步就冲出了庙门,转眼之间,已经把那个跟踪追来的第三个僧侣和他带的一大帮人甩在很远的地方了。

现在离八点钟只有五分钟了,火车马上就要驶发,路路通光着头,光着脚逃到车站,连方才买的一包东西,也在打架的时候遗失了。

费克斯也在那个月台上。他暗中尾随着福克来到车站,现在他知道了福克这个坏蛋就要离开孟买。他马上决定继续跟着走,去加尔各答,即使走得更远些,他也会一直盯着他。路路通没有看见费克斯,因为他藏身在了比较阴暗隐蔽的地方。而费克斯却听见了路路通对他主人简单地叙述着自己在回来之前的遭遇。

“我希望你下次不要再碰到这种事了。”福克简单地说了这么一句,之后就走进了车厢。

这倒霉的小伙子,光着脚,十分狼狈地跟主人上了车,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

正当费克斯要上另一节车厢的当儿,忽然灵光一闪,便马上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走了!

“不,我得留下,”他自言自语地说,“既然他在印度境内犯了罪……我就有权力抓人。”

火车随着一声高亢的汽笛声,慢慢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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