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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就是爱情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12岁,她10岁。

过了十年,他们的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小孩,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既然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去救她?”他轻轻地说:“正因为我喜欢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面汤。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批斗,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练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一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一次,当一个年轻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意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部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已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再来喝我送给他的半碗粥!”

70年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短篇抒情散文——丝路,做那缕浮萍

很早之前,喜欢“天涯”这个词汇,带着一种坚定的茫然。什么是天涯?从不知道。一直守着家乡,在这片自我的天地里,优游往来,习惯的事自己的悲喜,从未想过漂泊是什么。

家乡算是丝路的起点,记得小时候,总是会去那个群雕那里玩耍,却从来没有什么感慨,反倒是离开小时候,离开那里,才了解什么才是丝路。

比起长城的雄浑壮观,我更加赞赏的是丝路的精神。如果说长城代表的是一种防御,那么丝路就积极很多,它是我们民族走出去的见证。

很久之前看过一篇帖子,说的是中国历代疆域的对比,昨天看到十大皇帝,也看到回帖说半数是外族。其实,什么才是外族?在我们的国家,说起外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什么才是内族?难道汉人才是唯一的正统?这算什么?

没有清朝,或者我们如今出山海关都需要苦苦等待签证。我说起这个朝代实在是因为它比较近,而且,也算是尚有争议的朝代。

回顾历史,其实,惯例总是隔代修史的。可是,如今说是要修清史,还是有很多人站出来反对的,因为有些是估计还是没有达到冷静旁观的角度,而历史,需要的恰恰就是冷静下来的冷眼旁观。很多时候,都觉得,带着个人感情,是无法真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而绝对的冷静却也是很难做到的。所以,我们只是读史的人,而不是研究历史的人。

曾经沿着丝路走过三四个省份,种种不同,算是一种别样感受,每当这个时候,总是异常感恩,我们的国家已经足够我们去好好品味。

旅行,如今是个很热的词汇,却也带着一样的浮躁,每个地方,稍有名气,总是会人群蜂拥而至,不管是在哪个匪夷所思的时间。挤在一群状若疯狂的人群中,我不知道,古迹该怎么去体会,也不知道美景该怎么去感受……站在人群中,我只是感觉到一种深深的厌倦。

去年夏天,青藏铁路建成,开心之余,心底却是一种深深的恐惧,我们能保护那块净土多久?一己之力做不到,我就呼吁大家,要去就赶早,不然估计只能空余嗟叹了。有时候,很喜欢翻看地图,地理是一个神奇的事情,可以用空间留下时间。隔着千年,百年,我们可以在同样的地点,想念某个人。这种感觉很好。

前些日子,重走长征路的活动到达终点,我却兴味索然,有些事,一旦参合到媒体,还是以一种强势的形式深入我们的生活,本性使然,我总会先想到做秀的成分。大概这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可是,不管现在遇到什么事情,一旦牵涉到做秀的成分,我就会打从心眼里的厌恶起来。没办法的事情。在这点见解上,和我们对中国道德和传统文化深有感触的营销学老师不谋而合。在他对超女现象冷静评析时,心里是一种很爽的感觉。

老师有一句话,让人惊惧,“一个民族的年轻人都不再相信积累,那么这个民族还有希望么”。

是啊,什么时候,追风成为一种时尚,而有什么时候,连时尚都变成一种追风?穿衣打扮不是为自己喜欢,而是为现在流行。到底是我们在穿衣服还是衣服在穿我们?我们变成很多事情的奴隶。

很多人叫嚣着要自由,但是他们理解里的自由还是一种别人眼中的自由,不追求心灵真正的自由。想想看吧,有多少人,在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假期里,马不停蹄的四处奔波,只是因为在家里休息很逊。呵呵,难道,跟着一群人到处看人海,车海,把自己搞得更加疲惫不堪就是所谓的自由?我不能苟同。

大概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学生在很多时候还是有优势的,比如假期,或者他们只是实在没有空,又实在想去看看。可是,他们不是讲求效率的么?何苦做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知道人长大有很多事情是不得不妥协的,或者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人大言不惭地喊着不要长大。那很矫情。不要说自己不想长大,这是一种必然,既然没的改变,就不要试图挣扎,怎样好好的适应才是当务之急。

宿舍的姐妹说我最适合拿着本本,天南海北,天涯行吟……呵呵,还总说我不现实,其实,我总是知道这有多不切实际。

我不是三毛,做不来那种潇洒,所以,我乖乖的上大学,乖乖的读那些今后根本不会用到的知识。总体说来,除了不太听话之外,我还是个乖孩子。只是,人做什么,和想做什么,总是在很多情形下,不可调和。大概,人生不如意,也是因为这样。

大概,行走天下,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抛下一切,去做那个不懈的追梦人。梦想仍旧是梦想,我们变的现实,成为长大的前提。

有个姐姐,在我读高中的时候,独自一去了北京,从此很少见到,却知道她过得还好,至少比在这里时那种压抑好太多。钦佩的是她的勇气,体恤的是她的处境,最羡慕的还是她的经历……那种人生真是的历练,需要付出代价,却是无可替代。北京,上海,深圳,是我心中避犹不及的地方。很多时候,人总是执念的,这几个地方,除了有古迹有现代化,去过就行了,从此,避犹不及。

承认自己很入世,奢望的不过是一个适合停驻的城市,天涯飘泊却心有所系。

很多人在鄙视浮萍的那种不确定,可是,真正接触社会,能够做一缕浮萍,才算是最好。中学时候,希望自己将来做一枚蒲公英,随风而行,随遇而安,看遍天下胜景,却最终难逃掉粉身碎骨的不顾一切。蒲公英终要停留的,而且停留就是一辈子。

还是做那缕浮萍,闪闪躲躲,做的始终是自己。

在熟悉的那些狐朋狗友中,大家总是说我是贪心不足的,却也只是说说罢了,他们都知道,我的贪心不足只是在嘴上,不过想想而已。

我的贪心,总是在生活方面,生活可以不在乎奢华的物质,却不能没有丰富的精神,虽然不信有情饮水饱。却笃信,物质的丰富而灵魂的匮乏,是最可悲的。记得,曾经为买一本闲书,偷偷攒钱。想来不喜欢一些她们都会喜欢的东西,也是个性使然吧,比如很不喜欢功能丰富,花样翻新的手机,却喜欢那些别有风味的小东西。很多东西,只要具备它该有的基本功能就可以了,外观看得顺眼就罢了。

却会去很喜欢某个品牌的香水,很喜欢某个品牌的包包,可以说,她们都价值不菲,却固执的喜欢。

说着说着就有些扯了,最近总是这样,看来都可以往意识流方向发展了。

说回丝路,说回梦想,说回天涯。

真正走上这条丝路,算是一种震撼,在看到那广袤的戈壁,看到姿态诡异的胡杨林,看到洁白的寺庙,甚至远远看到圣洁的雪山……大概,这才是真正的听景不如看景。原来,所谓的净化心灵不是骗人的。

很难想象,那条蜿蜒的商道,如何连通整个东亚和中亚?在过去那种落后的交通条件下,怎么走到最后的?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精神,而被国人一直所推崇的长城,那算什么?我认为,长城的意义在于它的建筑学价值,而不是精神价值。长城保护了中华子孙不受外患侵扰,却也极大的制约了中华民族的发展。想来,自从长城建成,我们的脚步就从未跨过那座墙。

而现在,我们更是在心理建筑了一道厚厚的城墙,安稳的保护自己,被社会逼迫,没有办法,人死我生的事情,无可奈何。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信任别人,种种关系只有建立在利益关系下才最可靠,不管是什么情况,做任何事都要求报酬,相应的,不管别人在自己身边帮助自己什么,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他的居心。其实,哪来的那么多的居心?要是人人都活得算计,那么,还不活活的给累死?

我承认,有些事情上如果不用居心的话,吃亏是小事,有时候甚至关系到自身切身的利益,这时候,多加心眼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对于朋友,对于家人,这些都没有必要。记得,兔子曾经问过我,被朋友出卖,是很可怕的事情。是啊,所以,我的朋友很多,可是真正能够伤到我的,只有那几个狐朋狗友。因为我知道,他们不会伤害彼此,所以,没有必要防备的像只刺猬。

当有一个人,问我有什么居心的时候,也是不再是朋友的时候。

做那缕浮萍,游走天涯,心却无比安定。

春天

轻轻地睁开双眸,春风俏皮地拨动着我的眼眉,并旋着轻快的舞姿在发梢尖跳起了巴蕾,我的心跟着风儿起舞,春意就这样一点一点在心中荡漾开来。

春天的风充满着柔情,芬香四溢怀裹着希望,婀娜地轻拂过柳梢,轻吻着那些嫩芽,就如童话中王子吻着睡美人一样让其复苏,于是就有了“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相约的缠绵美景。贺知章的《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把万般柔情的风刻画得入木三分。

春天的雨有着醉人的缠绵,淅淅沥沥的小雨,把路边的野花装扮得分外清秀,把睡得正酣的树枝轻轻淋醒,把叫得正欢的小鸟沐浴自然的赐予,把大地的盛装轻轻洗礼一番。想起了古人的诗:“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雨断桥人不渡,小船撑出绿荫来”……,给这个春天带来了一种灵动的泉涌,站在雨中,一不小心就能捡起串串雨珠,我猜想,那里每一粒定然都写有一段缠绵的爱情故事。

春天的景色是分外妖娆的。走在乡间的路上,我放眼望去,春天仿佛就收藏在我的眼里。浓浓的绿色覆盖着脚下的土壤,远处天空的尽头正伸出一双温柔的手轻触着田野的额头,那交汇出来的是令人痴迷的眷恋,看得我如痴如醉,恍然间我也成了它的孩子,静静地躺在它的怀抱,悠然而馨泌地感受着这份情。

走在和熙的春天里,桃花的红粉,梅花的淡雅还有梨花的清丽都在这个时刻一一展现,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甘心在各个角落里争奇斗艳,各显神韵。明媚的阳光也在自私且贪婪着享受着这块披着绿色盛装的大地,惬意就从心头滋长。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深情款款地春天就这样不经意间来到了你我的身边。来吧,亲爱的朋友,就请与我一起走进春天,在花儿与绿叶的山丛中,扑进春天的最深处,独自去品味着春天与自然的絮语,他们窃窃私语也好,默默相看也罢,且不论谁是谁的听者,谁又是谁的倾诉者,你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做,做一个聆听者,听他们倾诉情怀。

走进春天,别忘了打开心门,把春天的心跳也带回家!

这就是爱情:人是一本书

人是一本书。看人如读书。

人的外表,不就是封面吗?人的内心,不就是内容吗?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封面很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外表包装得如金似玉,内心却不堪入目。

好人自然是一本好书,你打开扉页就有一缕鲜花的芬芳迎面而来。坏人自然是一本不好的书,你才揭开封面就能嗅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有的人像一本散文集,有的人是一本抒情诗,有的人如同一本幽默辞典,有的人仿佛一部科学论着。那些祸国殃民最终遗臭万年的民族败类,不就是一套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吗?而那些为国为民洒尽一腔热血的志士,又多像一卷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啊!

做人如写书。

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制出漂亮的封面,也不要怪父亲没有给你绘出美丽的插图。你自己这本书,主要还得靠你自己来写——用你的勇气和力量,用你的聪明和才智,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然而,总有一些人把不该删除的真诚删除了,结果自己这本书中没有了纯洁的位置。他们都忘记了:在生命的版面上,应该写下高尚,应该填上纯真,应该刻画奉献,应该描绘进取。

也许,你写了一生也成不了杰作;也许,你写了一世也成不了名着。但决不能因此而粗制滥造,随便应付,哪怕写出的书无人阅读,也要篇篇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果有了漂亮的开头,就应该追求完美的结局;如果有了精彩的材料,就应该将它打磨成实在的文章。如果人们常常把你亲切地朗读,那就是你无上的光荣;如果人们永世把你深情地背诵,那就是你最大的幸福。

爱情,只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当他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穿越了网络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以为我用了三年的时间,终于用自己白水一样的平淡,滋养了一份刻骨的爱情。

有时,他会静静的看我,而后轻叹,“我这样一个喜欢咖啡浓香的男子,如何会迷恋上你白水般的平淡呢?”我笑,“平淡的才是生活,咖啡只能是浅酌,而白水却可以狂饮呀,况且,只要你喜欢,我也可以偶而的客串咖啡呀。”

他是出色的,在这个于他而言陌生的城市,只是三个月的时间,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做到销售主管,于是每天越来越晚的回家。

而我是平凡的,日复一日守着一成不变的工作,每天晚出早归,做一桌子他喜欢吃的菜,而后看着慢慢变凉,于是隐约明白,当爱情穿越了虚拟的网络,跨越千山万水的来到现实生活中,或许最终的轰轰烈烈也要归于平淡了。夜半,我会寂寞的起身,在耀眼的灯光下,看鱼缸里的几尾金鱼,我羡慕它们,可以没有泪水,即使有泪水,也流进了水有心里,而我的泪水,却只能滚过自己冰冷的面孔,而后在地板上砸出一夜的落寞。因为忘记带钥匙,下班顺路去他的公司拿,在写字楼的转角,我止步,正看见一个明艳的女孩子娇笑着钻入他的怀中,而他溺爱的轻吻她,眼中的光芒,灼烧的我好疼,我终于知道,他仍是喜欢咖啡,并且已经不再满足我客串他的咖啡了。

或许爱情已经到了尽头,于是我悄悄的离开。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我想,这样于心理上,我会稍稍有些自尊吧,在他还未提出分手时先决定分手。有时,在静的无法安睡的夜里,仍会在辗转反侧中想起往事,想起他,只是我更愿意想起从前,想起网上相恋的分分秒秒,而这所有的一切,只是一个美丽的邂逅吧,最终我们都会静静转身离开的……

许多故事,沉默在岁月的末端。

天空没有逝痕,回首只有已经变幻的陌生。忆起当初触摸这片天空时的那份生涩,依然存于心底;而伤怀却是一场昨夜长风。

我梦想的颜色,是阔的海赋予我的,却是这里的山收容了我,从此我傍山而眠。

世事难料。

我重读落日,有一个季节让我挺拔成树。初秋的雨,往心里飘,淋湿的心几乎快长出青苔来。我想甩掉影子,却必须失去光明。原来不属于港湾的,是生命的远航。原来一串汗珠砸下去,什么都会生长。

浮影是华。

不被理解的,千言万语终不被理解;要被理解的,无声无息仍要被理解。

时间没有贫血。

我用手中的笔挥洒成风;于是,故事晾在风里——风干。消逝。

早春

工作日的第一天,下班走在街上

地微湿,空气略略返潮

早春的街头,已有初夏的烦躁暗暗浮动

偶尔,清风拂面,当真是个散步回家的好天气

依然的,走路总是赋予我异常清晰的思路

一点半点,将梗塞的哲理想到通透

曾有人说,我是个必定会振翅高飞的女子

这些人儿的面容轮廓多半早已模糊

依稀的,能够想起一个两个似是而非的名字

但是,这些都已不再重要

只是,极不经意的会想

若是再见到如今安于现状,止步不前的我

他们会笑,会唏嘘,会顿足,抑或,只会轻轻拍我的肩

那些轻撸我脑袋,鼓励我,促我前进的人儿啊

可曾想到,我会这样的放下一切

会这样的选择一条走得最艰难,却也最早抓住幸福的道路

那些曾经的梦想,已经遥不可及,我停足在平淡的生活里,步履不再匆匆

想起长假回苏州,舅舅说

我这样的年纪,是没有资格也不该那样平静的心境的

总要到老了,方才可以放下追求

这个年纪,切不可犯了不思进取的毛病

我轻笑颔首诺诺

可知道,我这样的心境,是从哪样的经历中得来

所求,早已不再那样多,满足于小小的得到

名利,于我,随着年岁的增长越发淡泊,又岂会动容于旁人一点半点的赞美羡艳

知足,便可常乐,人生,乐字当先啊

再回看,我又未必是那般碌碌无为的人

即使生活已平如镜,今年,依然有那么多的小小愿望

比如,去见些久已未见的人儿,比如,出书

虽然,最想出的其实是短篇+散文精选

但是,大致上来说,长篇出书都是异常艰难的事,何况不着边际,毫无市场的随笔

若是个名人,又当别论,呵呵

再看《假如》,毕竟是闺阁之作,笔调稚嫩单一,娟秀了些

总也想写些磅礴的,却还未到时候

旧时的梦想果真要到35岁才能真正应验,早不得半点半分

到那时,笔力心力之余,真想看看

女子的胸襟,到底能有多宽广

天有多高,我的心便有多高啊

勤奋与懒惰

这两天早晨还是晴朗得很,可是一到了中午和傍晚的时候,就阴雨连绵了。这样也好,这样我就有时间上网写作和更新博客了。目前我正准备同时写作几部长篇小说,课题暂时保密,也许会和某文学网站签约,不过这对于我来说,确实是一件冒险的事情,因为我也许保证不了上传的字数,如果更新不及时,读者朋友们就会很反感的,从而没有多少人愿意看了。真是前怕狼后怕虎的,郁闷啊朋友们。

郁闷总归郁闷,写作还是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在继续写作我的旷世长篇神话小说《小神女》的同时,我是一定要再重新写作几部的,神话,青春,爱情等类型一齐上,尽管我不怎么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真正的爱情,权当这是爱情的神话吧。不管什么事物,只要和神话搭上了一点边,就仿佛插上了美丽的翅膀,当然这个翅膀并不是隐形的,一如我的长篇神话小说《小神女》中的太阳人。

至于我的博客,由于时间紧张,最近减少了许多,现在只是努力地更新8个博客,力争不让每一天闲过。尽管这样吧,有的时候还是空白了,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啊!今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就要在第二天补记了,日记可以这样,博客也是可以这样的,因为我博客的主要内容是网络日记,而短篇小说,散文和诗词等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我把网络日记当作散文来写,其实就是散文。

这不,今天早晨起来一看,外面又要阴雨连绵了,看样子那雨是说下就下,谁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就会下起来了呢?不管怎么说,我干脆又给自己放了一天假,闷在家里上网写作和更新博客,管它怎么样乐逍遥了。我窗外的小燕子们,此时此刻是真的乐逍遥呢,它们欢快地鸣叫着,也许它们衣食无忧了吧?也许它们认为只要勤奋地工作,那就注定是衣食无忧的,难道这就是它们勤奋的主要原因了么?

其实作家和诗人也是有勤奋有懒惰的,勤奋的着述颇丰,懒惰的文章寥寥。其实所有人都是有勤奋有懒惰的,勤奋的早日成功,懒惰的一事无成。勤奋和懒惰,几乎就是一个人的习惯了,当然这样的习惯并非一日养成的,那也需要或勤奋或懒惰地日积月累呢!还是就此打住吧,请您赶快去做自己手头的其它工作吧,不要在我的文字世界里白白地浪费时间了吧,尽管我的文字某种程度使您大彻大悟。

一条未发出的短信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总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男孩的身子。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好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地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朝女孩头上砸来。已经来不及躲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一声。男孩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可就在快着地的时候,他猛地翻了个身,让自己的身体朝下,结果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这才反应过来,痛得叫了起来,眼泪也流了出来。她想‘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她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就慢慢地跑了。

此时男孩在女孩身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他的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后他放弃了,只是用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血在男孩身边慢慢蔓延开,他的手垂了下来,手机躺在血泊中,他已没有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就在男孩想用身子挡住碎石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于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翻了个身,仅让碎石砸到了女孩的手,自己却被钢筋刺中,插进了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孩看着那条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的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流着泪冲向男孩所在的天堂……

难道你不爱我吗

我是一个漂亮的女生,我曾为自己的漂亮感到过自豪,我也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在我上大一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他和我是一个年级的,他也说他很爱我,我们的关系就那样慢慢的越来紧密,直到有一天他想和我……,我说:“不可以预支,我要把它留给和我结婚的人,你既然那么爱我就应该等到和我结婚那天再……”他说:“我是真的很爱你的,现在婚前同居的多的是,再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乎是不是处女啊,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会耐心的等待的,”我看的出来他不是很高兴,我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他,终于在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以后我们的关系好象又加深了一些,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

突然有一天我看见他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手拉手走在一起,我就冲了上去,我真的希望他能向我解释,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我当时脚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就那样看着他们手拉手的走了,我的心在滴血,晚上我打电话给他想约他出来谈谈,他说:“我们还是分吧,也没什么好谈的了”“为什么?我什么地方做错了吗?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你什么也没做错,只是我已经对你的身体不感兴趣了,明白了吗?”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给我带来的伤痛终于慢慢的好了,我也开始了新的爱情,他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孩,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他非常爱我,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们的关系进展很顺利,我们决定不就之后就结婚,他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要我,可是他没有要,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好奇。

在我们决定结婚后,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好奇,还是问了他:“你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要我的你知道我很爱你,我是不会拒绝你的,难道你不爱我吗?不然你怎么不想要我啊?”

“其实你错了,我不是不想要你,而是我太爱你了我不想伤害你,第一次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现在虽然是21世纪了,社会也比以前开放了,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男人在乎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处女的,现在的世界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也许今天我还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明天就……”

我捂住了他的嘴“不许你瞎说,为什么男人都在乎女人的过去啊?”

来生,再也不爱你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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