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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年一度的七夕节

一年一度的七夕,在不觉中又要来临了。可又有多少人还能记得这个节日呢?茫然中不知所措的感觉,又有多少人能感受到呢?一个节日能让你回忆起很多的曾经,一个失落能让你知道自己曾经的无知,但这样的一切又有多少人能愿意去尝试呢?生活在不知中让你知道了失去的可贵。

一年一度的七夕,在不觉中又要来临了。可又有多少人还能记得这个节日呢?茫然中不知所措的感觉,又有多少人能感受到呢?

一个节日能让你回忆起很多的曾经,一个失落能让你知道自己曾经的无知,但这样的一切又有多少人能愿意去尝试呢?生活在不知中让你知道了失去的可贵,但这一切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况呢?在很久以前我知道了一种感觉那叫;爱;在若干年以后我品尝到了一种感觉那叫失去,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能体会到另一种最痛苦的感觉那叫无奈。曾经的我也是疯狂与堕落共同相随,可如今的我是为了一种感觉在生存。

七夕,一个阴历的节日,可是我们还是那样的记着这个节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怀念和记忆,我想,我们都是人,我们都脱不了俗,因为有感情,所以我们才会更多的回忆和期待,直至最后的付出。生命的短暂在眨眼间就会消失,但有多少人会这样的去把握和珍惜呢?

七夕,只是一个普通的节日,在去年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七夕,可如今我会为了这样的一个帖子而说上几句自己的心里话,码上这一段比较蹩脚的文字,因为我知道了这样的一个节日,我了解了心中的一份思念,更是自己在期待着那样的一份感觉。当真的这一天来临的时候,也许我会什么都忘却了,关了自己的手机,断绝一切的外界联系,找一片四面有山,中间有水的地方,来犒劳一下自己那颗疲惫的心,因为这样也许我才会更舒坦些。

七夕,在我的回忆中只有天上的神仙才有的日子,我对于我们这些在地球上生存的人来说,自是更羡慕那份浪漫与执着。牛郎织女的故事为什么会那样的源远流长,我想就是因为我们也喜欢那样的浪漫,喜欢那样的感觉,那种在旁人眼里无法理解更无法读懂的所谓意外,这样的感觉此生又何求呢?

七夕,只是一个节日,但我会好好珍藏,毕竟过了这一天就只能等来年了。

拿什么拯救爱情

爱情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却永远是人们向往、追求并歌颂的主题。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婚姻的前奏,从爱情过度到婚姻,是一个自然而简单的流程,是人心所向的必然。然而,婚姻却是复杂和琐碎的,它纵横着许多坎坷和荆棘,也潜伏着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危机。

爱情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却永远是人们向往、追求并歌颂的主题。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婚姻的前奏,从爱情过度到婚姻,是一个自然而简单的流程,是人心所向的必然。

然而,婚姻却是复杂和琐碎的,它纵横着许多坎坷和荆棘,也潜伏着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危机。那么该怎样打理和经营婚姻的巢穴呢?

这是个没有固定模式和标准统一答案的问题,只能根据自己的品行、个性、所好以及与家庭中其他成员了解后的和睦相处,磨合后的默契程度,来展示婚姻的幸福与否。

人类社会从蒙昧、封建走向文明社会之后,又进入了今天的科技信息时代。在这个极力推崇个性的时代里,传统保守的婚姻状态正受到威胁,不断产生出来的新生事物,在冲击人们思想意识的同时,也更新着婚姻观念。于是,许多原本幸福稳定的婚姻发生了动荡和变故。

面对一桩桩崩溃的婚姻,一个个解体的家庭,不能不让人深思、焦虑,拿什么拯救爱情,拯救婚姻?

有了爱情,才有婚姻,如果爱情出现了问题,势必影响到婚姻的稳定,因此,要拯救濒临破碎的婚姻,必须先拯救爱情。那么怎样才能拯救曾经拥有而如今又面临失去的爱情呢?

我想,这可能是很大一部分人正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如果是两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拉开了距离,从而使原来的爱情也产生了距离,那么,那个有些落差的一方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拼搏来达到另一方同样的水准和高度,或许能够拯救曾经的爱情。如果无法达到同等的高度,也要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即使被爱情抛弃,也有再重生爱情的资本,不会输的太狼狈。

如果是两个人在私守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与不足,因此导致了生活的不和谐,影响到昔日缠绵的爱情,那么不妨试着改变一下自己去适应另一个人,这并不意味着失去自我,因为爱一个人并为他(她)而改变自己,会让对方非常感动和欢喜的,这样做不但拯救了爱情,还能使爱情更加稳固和凝练。

如果是其中一人做了对不起另一个人的事,致使爱情发生变故,但事后犯错的一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悔改之意,另一个人应该大度的原谅并接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做不到不记前嫌,也争取做到过往不咎。在给他人机会的同时,也给了自己机会。或许经历了一次波折和考验的爱情更炽热更坚固了呢。

如果其中一人遇到了灾难,生活受到了威胁,那么另一个人绝对不能抛弃不幸的人。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不可各自飞,在危难之时不离不弃,才能见证爱情的纯与真。你是那个不幸的人的希望和依靠,他(她)会用一辈子的感激和报答来爱你。

如果是其中一人喜新厌旧有了外遇去意已决,并且无力拉回那颗远去的心,这样的爱情已没有挽回的可能了。当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只剩下等待和守侯,那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如果仅仅是为了维持那名存实亡的婚姻,这样的爱情还有必要拯救吗?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是生活中不能没有爱情,当爱情受到伤害无法弥补时,有些人消极厌倦,有些人试图亡羊补牢,有些人另觅新欢,有些人哭泣悲叹……

有些人妄图用填补来充实残缺的爱情,有些人尝试用爱情拯救爱情,有些人用新爱情覆盖旧的爱情。

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拯救爱情,你都要记住:一百个人的婚姻里,九十个人都不会圆满,婚姻就是妥协和忍让。

爱,是极其脆弱的,有时很难维系一个家庭起伏跌宕的生活,一个家庭需要的不仅仅是爱,还需要更多实际的东西……

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准备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哩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浑浊的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走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喝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人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感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可离开她的日子,却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趁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俏俏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伯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嚅地说:“是……是报纸……”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么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雨的随想

嘀嗒、嘀嗒……大颗的点打在玻璃窗上,我坐在办公室里,幽怨地向外看了一眼,窗外已是雾蒙蒙的一片,唉!今天洗的衣服还晾在外面呢,心里不免生出一丝抱怨。

有次和朋友聊天,她说:“希望下一场大雨,把所有的烦恼冲涮掉。”我听后笑笑,好奇怪的想法,我对她说,我却讨厌下雨,总觉得那从天上洒下的雨水像一群哭泣的少女。如果能选择,我倒是比较喜欢温和灿烂的阳光,似孩童天真无邪的笑,让人无法抗拒。

下雨时,我会躲在蜗居里,关上窗户,拉上窗帘,捧一本喜欢的书静静的欣赏,偶尔会采撷一两朵散着馥郁芳香的句子插在我文章的字里行间。只是那淅淅沥沥的雨点声总是唤起我对雨的厌恶,说不清是为什么。是因为小说里不详预兆的场景描写?还是母亲毫无根据的说法(如果死人天就要下雨)?还是害怕看到雨会对那次雨中的车祸记忆犹新?还是讨厌这车水马龙的街道?或许都有一点点吧!总之就是烦。对于雨天可能我是敏感多虑的,无法像那些得道高僧一样做到心如止水,总是受世俗的纷繁杂乱左右心情。

老天似乎总爱和人作对,你越是讨厌什么,它就让你遇着什么。又是一个雨天,我走在街上,被淋得跟落汤鸡没什么两样,不远处搭着黄色的帐篷,看样子是死人了,看来母亲没根据的话还应验了。我无幸灾乐祸之意,只是被雨打湿的思绪忍不住的自嘲。放眼望去,和我一样狼狈的人还真不少,有步伐慢悠悠的、有一路小跑的、还有皱起眉头和和我一样把哀愁写在脸上的。唉!讨厌的雨,哪有那些文人骚客笔下的诗情画意。我加快步伐往居住的方向走去。我把对雨的种种随想对大学时的同桌讲了,他说我活得太悲观。同桌是那种很会理智分析问题的人,尤其是谈起政治、人生感悟没完没了。每次都是一大堆人生大道理向我扔来,说什么既然活着就要认真生活。受不了时我总是大声叫停,说小女子实在受不了他的“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三个代表”、“八荣八耻”是我用来形容他思想政治化的代名词。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后,他屈服于我的歪理邪说。虽然我嘴上不赞成他的观点,但是心里还是隐隐接受了。不得不自审23年来成长路上的坎坷多艰,有时表面活得潇洒,可内心却一片荒凉。

出墙

出事之前,我没有感觉到任何明显的预兆。那天我坐在客厅里,把两只光脚丫子搁在茶几上,然后嚼着一盘鸡爪,像个酒鬼那样畅快地往肚子里倒了几瓶啤酒,我酒量不大,很快就把自己灌醉了,我看到整个世界像地震一样在我前眼摇晃起来。我想睡,于是就摆开四肢平躺到床上,迷迷糊糊睡起来了。在这半睡半醒的时刻,我突然看到了沈兰,她的头发湿漉漉的,一张水淋淋的脸在我视线里飘飘忽忽,看样子是刚冲过凉,丝质的睡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身上,露出半边雪白的肩膀,她的皮肤看上去很好,就像一件刚出炉的瓷器,睡衣罩在上面的时候,好像随时都要滑下来的样子。

她是怎么进来的?这使我感惊讶。我记得喝酒的时候,我没有给任何人开过门,也没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而且沈兰也不可能有我家里的钥匙,这时候正是深夜,显然不是适合登门造访的时间。总之,沈兰莫名其妙地就进来了,像个幽灵一样飘到我面前。有那么一刻,我怀疑她是被风从窗口吹进来的,她的姿态看上去是那么的轻盈,似乎只要伸出手,轻轻一把就能将她整个人握住,我想风是能将她吹起来的。

我说,你来干什么?

她说,来看你。

然后她抖去睡衣,像个雪人一样一丝不挂,她的肤色太白,使房间里的光线似乎一下子明亮了不少。她走过来,十分从容地坐到了我的腿上,就跟坐在一张沙发上差不多。我怀疑这是个梦,可是这时候我却真切地感觉到了她的臀部与我大腿之间的那种磨擦,这明显是一种令我感到陌生并且新鲜的接触,比我与妻子之间的那种温存要撩人得多。我吓了一跳,然后抽了自己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这证明我不是在做梦。我使劲推沈兰,推不动。我想站起来,可两条腿却像两块化石那样僵硬着无法舒展。我真是喝多了。

我说,你走吧,我想睡了。

沈兰说,一起睡。

我说,你喝多了?

沈兰说,你才喝多了。

我说,我是喝多了。

沈兰说,知道你喝多了我才来的,酒后乱性。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沈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我有些惊讶。我再次推沈兰,还是推不动,她的屁股在我腿上就像生了根似的。我开始感到后悔,一个女人就那样赤条条地坐在我的腿上,这的确是件很要命的事情,我想我不该喝那么多酒的,不喝酒,我就能把沈兰推开了。我之所以喝酒,是因为无聊。我妻子出去办案了。临走的时候,妻子叮嘱过我,她说,我不在家里的时候,你给我规矩点,别出事。我指着自己的裤裆,在妻子面信誓旦旦,我说,就算我想出点什么事,这东西也不一定肯,它就认你。妻子扑哧一笑,她说,我谅你也不敢。说完后,她颇有自信地拍拍腰部,接着又说,你要敢出事,我可以原谅你,但这支枪可不原谅你。我说,你尽管放心,我要是做出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不用你亲自下手,我自己把这颗脑袋崩掉。妻子于是很放心地走了,后来她又打来电话向我承诺,这次的案子破了之后,她请半个月长假,陪我去巴黎。

我有点感动。我是一名画师,对法国的油画情有独钟,与妻子谈恋爱的时候,我曾经对妻子说过,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巴黎看一次画展。没想到几年过后,这句话仍然被妻子一直惦记在心里。然而妻子并不知道,自从我跟她结婚之后,我早就不这样想了。随着年龄的变迁,人总是会改变的,就像走马灯一样,不停地更换一些画面。

我妻子是位称职的人民警察,她这次接手的案子与沈兰有关。大概是半个月之前,一个叫曹小三的男人死了,他是沈兰的丈夫。活着的时候,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曹小三喜欢吃喝嫖赌,身上经常飘荡着一股从发廊里带出来的廉价香水味,说话的时候,牙齿间总是塞满酒肉留下的残迹,完全就是一副暴发户的嘴脸。这样的男人一旦完蛋,多半是死于谋杀。因此曹小三死得很惨,被人用刀子割断了喉管,凶手下手极其残忍,曹小三的一颗脑袋都差点从肩膀上掉下来了。他的尸体被扔在河里,是一位早上起来在河边打太极拳的老者发现的,当时以为是具无名尸。一个星期之后,沈兰才跑去报案,并依据照片认领了曹小三,那时候曹小三肥胖的躯体已经变成了一堆苍白的骨灰。

关于曹小三遇害的这些情况,全部都是妻子告诉我的,她说凶手很有可能是个特别的人物,从曹小三死前的种种迹像来看,凶手应当是一个很熟悉曹小三的人,并且与曹小三关系甚密,要不然,行事谨慎的曹小三不可能毫无提防地被人割断喉管。我充分相信妻子的推断,对于凶杀案件,我妻子总是有着一种特别的敏感,这与她多年的工作经验有关,这些年来,她经常忙碌于各种形形色色的凶杀案件当中,平常呆在家里的时间,除了吃饭和睡觉之外,大概还不够她化一次妆。

我跟妻子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可我现在的生活,除了像穷苦人打牙祭那样,偶尔与妻子在床上缠绵一番之外,其它绝大部份时间都是以一种单身模式在进行。对此我并无怨言,当我发现,由于妻子总是长时间不在我身边,我比别的男人更有机会在外鬼混的时候,我甚至感到有些窃喜。

说到这里的时候,你们可能已经在暗自猜测了,你们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喜欢寻花问柳的男人。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们,你们猜的一点也没错。如果你也是一位人民警察的老公,或者是一位人民警察的妻子,你就会知道我的处境有多么的困苦。每当妻子出差在外,而我独自在床上睡下来,发觉枕边空空荡荡的时候,我总恨不得自己能变成一位皇帝,每天面对的是莺歌燕舞,在罗纱帐中左拥右抱。然而,那些虚无飘缈的东西,毕竟只是我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我其实是个安分守己的男人,在我与妻子结婚后的这几年里,我并没有将我的胡思乱想付诸于行动,一次也没有过。尽管有些想法总是像魔鬼一样,会时不时跳出来引诱我,但每次我都会用自己的理智,毫不犹豫地将它们扼杀掉。

我想,这次如果不是沈兰突然出现,如果不是她丈夫突然死了,如果我妻子不接手沈兰丈夫的这件案子,这次我是不会出什么事的。然而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你越是小心谨慎地回避它,它就越喜欢在你面前布下套子,让你自己像条狗一样钻进去。我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其实我是完全可以将沈兰赶出去的,可是我没有这么做,在沈兰的撩拔之下,我心里那道脆弱的防线顷刻间就崩溃掉了。

我问沈兰,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兰说,我丈夫死了。

我幸灾乐祸地说,这事我知道,但你一点也不像个刚死了丈夫的女人。

沈兰楞了楞,大概是被我的话呛住了,一时无言以对。

于是我又安慰她,我说,人总是会死的。

沈兰说,那你为什么不死?

我说,你再不走的话,我也会死的,我老婆有枪,她没准就会把我崩掉。

沈兰说,你老婆?你当年要是愿意留在小城里的话,我就是你的老婆。

我说,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它干什么?

沈兰不说话了,开始在我身上活动起来,她先是用手,然后是嘴巴,舌头,她的动作十分熟稔,每一个挑逗性的细节,似乎都带有一种不容拒绝的风情。这样的女人如果要想去征服一个男人,无疑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去吹开一片荒原那样轻而易举。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欲拒还迎的意思,但是很快我就抵挡不住了。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在体内开始像铁水那样奔流,身上就像燃起了一把火。我变被动为主动,猛地翻过身来,一把抱住沈兰,十分粗鲁地将她摁在身下。这时候,就算是妻子用枪顶住我的脑袋,大概也无法将我从沈兰身上拉下来了。

夜已经很深了,我看到窗外的霓虹灯像星星那样闪烁着,有个男人在楼下扯开嗓子唱着一首破破烂烂的情歌,他的声音冰冷悲凉,像铁块一样沉浸在这幽深的黑夜里,他大概跟我一样,也是个神智不清的醉鬼。

沈兰是我大学时的同学,在我娶了现在的妻子,并成为一位居家男人之前,我几乎就是沈兰的准丈夫了。我们在大学里相恋了三年,在那漫长的三年当中,除了上床之外,我们在一起把所有该做的事情都做过了,感情可谓固若金汤。然而生活的轨道总是难以预料的,你想向东西它偏向西。因为种种原因,我和沈兰最终没能成为夫妻。

那年大学毕业之后,沈兰留在内地,而我来到了南方。其实当年我也想留在内地的,可是沈兰的父母对自己未来的女婿提出的条件太苛刻了,他们像狮子一样张大着嘴巴说,要想跟沈兰结婚,除了一套房子,还得有十万块的存款。这条件把我吓坏了,当时我只是个小公务员,不具备贪污腐败的资格,我想,要想从那两个老家伙手里把沈兰娶回家,除非我去抢劫银行。所以我就来南方了。

在那种劳燕分飞的生活开始之前,我曾经拍着胸脯,在沈兰面前信誓旦旦地说,不出三年,我一定开着奔驰或者是宝马来迎娶你。当时沈兰紧拥着我,一脸的不舍,也许是我那时的豪言起到了打动她的效果,她用手臂缠住我的脖子,踮起脚尖,用嘴唇迅速封住了我的嘴唇。当我丢开行礼,并疯狂回吻沈兰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丝湿凉的咸味在我的舌尖滑动,我知道沈兰哭了。那天站台上人头攒动,我和沈兰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接吻,对我们那座封闭的小城来说,这种举动无疑具有某种新闻般的震荡效果。我看到很多惊骇的目光从四面八方奔涌过来,将我和沈兰团团围住,这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被煮在了一锅火辣辣的杂烩汤里。我有些尴尬,想推开沈兰,然而沈兰不依不挠,她的舌头在我嘴巴里反而缠得更紧了。

我就那样被沈兰感动了。我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凝固下来。我坚信我和沈兰之间的感情,已坚到了海枯石烂的境界。那时候我几乎就认定了,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沈兰都将是我的妻子。可是后来的情况却是,一年之后,沈兰便花落他家,连招呼也没跟我打一声,就嫁给了一位肥头大耳的商人,也就是现在已经死去的现曹小三。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我就像是从天上猛然掉到了地下,一时半刻回不过神来。

我打电话问沈兰,为什么不等我?

沈兰说,对不起,我等不了,我是女人,女人最害怕的就是等。

我说,三年,就三年也不行?

沈兰说,女人一生中又有几个三年呢?

我沉默了。等我平静下来之后,我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悲伤。我想,沈兰的选择也是许对的,她说得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无法去苛求沈兰为我守住什么。看来要女人为自己守住一个承诺,就像要饿死鬼为自己守住一堆食物一样,是极不可靠的。我发觉爱情这两个字真他妈的有点混帐。

后来我就把沈兰忘掉了,对男人来说,忘掉一个女人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其中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迅速找到另外一个女人,并与之同居。我很快就如愿以偿了,我找到了现在的妻子。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与妻子结婚之后,沈兰也跟着他丈夫来到了这座城市,并时不时出现在我面前。这些年来,沈兰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影子一样,经常飘荡在我和妻子的生活里。后来沈兰告诉我,她之所以鼓动曹小三来到南方,完全就是为了我。

对沈兰的话,我置之一笑。这话能骗谁呢?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南方是块适合商人生存的地方,只要抓住了机遇,随便在哪里抓一把都是金子。况且曹小三是个很精明的商人,没理由去愚蠢地听任自己老婆的唆使。他们俩口子之所以来到南方,显然是来淘金的。他们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来到南方之后,依靠回收和出售二手手机,曹小三很快就发起来了,他开起了两家贸易公司,资产据说上千万。

男人有钱就会变坏,这是条巅扑不灭的真理。有了钱之后,曹小三在外面发展了不少情人,成天醉生梦死,根本就没把沈兰放在眼里。我知道沈兰的意思,嫁给曹小三之后,她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沈兰之所以对我作出种种暗示,无非是想跟我再续前缘,以从我身上找回一些曹小三身上所没有的东西。可我不想,这些年来,沈兰经常打电话约我,我总是毫不犹豫地拒绝。我想,如果是别的女人向我发出此类信息,也许我就会爽快赴约。看来在潜意识里,我仍然是恨沈兰的。

我总么能不恨她呢?我们之间有着长达三年的爱情,可是她却像个冷血的刽子手一样,说斩断就斩断了,然后把自己痛快地交给了曹小三。我煮了三年的鸭子,就那样被曹小三一口叼在了嘴里。这次曹小三被杀了,我心里痛快得就像中了六合彩头奖。在我眼里看来,这样的男人早就该死了。

这天晚上,我把多年来的积怨全部发泄在了沈兰身上。我像个粗鲁的屠夫一样,变着戏法在她身上狠狠地动作着,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将她揉碎。也许是酒精在体内作怪的缘故,在沈兰面前,我表现出了在妻子身上从未有过的激情,而沈兰也激烈地迎合着我,我们就像干柴和烈火,碰到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这时候,我才开始重新审视沈兰。时隔几年之后,这已经不再是大学时代的那个沈兰了。那时候沈兰给我的感觉是清丽娇羞,就像一株青翠欲滴的含羞草。而现在的沈兰,当她脱去了少女的外衣之后,已经变得像罂粟花那样妖媚而且奔放,想起来真是便宜曹小三那头肥猪了。跟我那个传统观念极强妻子的比起来,沈兰的妩媚简直就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她在床上的表现,让我猛然觉得,只有碰上沈兰,我才算是碰上了真正的女人。

我突然为自己感到悲哀起来。跟妻子结婚之后,虽然日子过得平淡,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是幸福的。我和妻子组成的这个家庭,是个典型的女权主义家庭,家里面大大小小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妻子说了算。也许是由于妻子是个警察的缘故。警察这两个字,在我心里不但威严,而且具有某种神圣的意味。因此,我乐于接受妻子的一切支配,包括在夫妻生活上面。妻子工作繁忙,加之又总是奔波在外,在性事的表现上总是很冷淡。我从不勉强妻子,即使是偶尔为之,妻子在解除衣服之后,也总忘不了将那支枪放在枕边。每次看到那黑洞洞的枪口,我的热情在无形之中就会大打折扣,跟妻子温存起来的时候,我只敢小心翼翼,如覆薄冰,我生怕自己使的力气太大,一不小心把那支枪弄得走火了,子弹就会从枪膛里钻出来洞穿我的头颅。到了后来,我简直就成了惊弓之鸟,只要看到枕头旁边的那支枪,我就会产生精神性的阳痿。

我不禁想,这些年来,我真的过得很幸福吗?这恐怕是个值得我重新去推敲的问题。沈兰让我意识到了,我妻子所带给我的,除了“妻子”这个道貌岸然的名词之外,并无多少实质性的东西。而沈兰带给我的,却是一种全新的感受。跟沈兰在一起,我心理上不再有任何束缚。我在沈兰身上像雄师一样怒吼着,冲刺着,而沈兰则温情地呢喃着,在我身下像麻花一样幸福地扭动,我像奸夫,她像淫妇,我们完全沉浸在了一种鱼水之欢的愉悦中,那种征服所来带的快感,使我将一个男人的潜能全部发挥出来了。

沈兰说,你真厉害。

我说,比起曹小三那个肥猪来怎么样?

沈兰说,你现在还在恨我?

我说,我不恨你,一点也不恨你,但我恨曹小三。

沈兰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在房间里像琴弦那样发出美妙的颤动,她说,死人的醋你也吃?

我说,即使别人不杀他,以后我也会杀掉他的。

沈兰说,你想知道曹小三是怎么死的吗?

我说,不想知道。

沈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她说,你真是个好男人。然后又问我,你还在画画吗?

我说,每天都画。

沈兰说,那你给我画张画吧。

我说行,你去站好。沈兰便从床上跳了下来,她对着镜子,把头发甩到脑后,再稍微补了一下妆,然后三扭两扭,摆出一个最妖娆的姿势。她说,画吧。

我支起画架,开始一笔一笔地画她。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心猿意马,毕竟我笔下所画的,是一个刚跟我上过床的女人,每画出一笔,我总会联想到某个让我怦然心动的部位。我的眼睛就忍不住要盯住那些地主看,可是画出大概轮廓之后,我脑海里的欲念便荡然无存了。沈兰正经起来的时候,也很像那么回事,即使是脱光了衣服,你也看不出她有什么风骚的特征。很快,我就将沈兰速写出来了,我画得很像,沈兰真是个好模特,她的模样跃然于纸上之后,横看竖看都觉得美。

沈兰说,你画得真好。

我说,是你人长得好,我才画得好;我画我老婆的时候,从来都没有画这么好过。

沈兰咯咯地笑,她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油嘴滑舌了?

我说,我说的是真的,以前画画的时候,我经常要我老婆给我当模特,这几年来,我给她画过的速写累积起来起码有上千张了,可是,每次画出来之后,我总觉得站在白纸上的是个威风凛凛的警察,而不是个女人。

沈兰拍拍我的脑袋,说,累了一个晚上,你也该睡了。

我说,那我睡了。

于是我就睡了,我睡得很熟,这些年来,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熟睡过。曹小三死了,我又得到了沈兰,我妻子也不在身边,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睡个安稳觉呢?

曹小三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一点也不知道,尽管这时候我是睡着的,但我知道他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死了,这是个不可巅覆的事实。所以很快我就可以确定,这只是个梦。在这个梦里面,我不想见到的人,都被我见到了。比如说我的妻子,自从我跟沈兰缠绵了这一晚上之后,我还真有点不想见到她了,可这时候她偏偏就睡在了我的身边,她的枪仍然摆在枕头旁边,散发出一种坚硬冰凉的铁锈气息。

妻子看上去睡得很熟,以至于曹小三来到我们床前的时候,她居然浑然不觉,我想她是太累了。我爬起来,用手撑着脑袋,俯视着睡梦中的妻子。这时候妻子呼吸均匀,脸朝向墙壁侧躺着,身体美妙地弯曲成一张弓的模样。这时候我才发现,妻子熟睡时的样子,比起平时来,要妩媚和动人得多。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就想起来了,这些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在妻子睡着时打量过她的模样。每次在妻子身边躺下来,我很快就会安然入睡,因为妻子是个警察,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能获得一种格外温暖的安全感。

在我们家里,还从来没有人敢冒然闯入过。可是现在,一切既定的生活都被打破了,曹小三闯进来了,他手里揣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很快,这把刀子就抵在了我的肚子上。曹小三冷冷地说,滚出去。

我说,你想干什么?

曹小三嘿嘿一笑,他说,你是不是把我老婆睡了?

我吓了一跳,连忙回过头来惊恐地望着妻子,幸好这时候她是熟睡的,什么也听不到。我对曹小三说,你他妈小声点。

曹小三说,看来你也是个孬种,敢做不敢当。

我说,男人都是这样的,有什么话好好说,先把你的刀子拿开。

曹小三又是嘿嘿一笑,手里的刀子顶得更紧了,我肚皮上凉嗖嗖的,就像吹着一小股冷风。曹小三看了我妻子一眼,他说,啧啧,长得不错,我喜欢。

我说,你别乱来。

我知道曹小三想干什么,我也是男人。男人是种奇怪的动物,对自己的女人,宁可让她像件过时的家具一样闲着,也不肯让人给自己戴绿帽子。现在,曹小三显然是想报复我,让我也尝尝绿帽子的滋味。

说实话,我并不怕曹小三,我知道曹小三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是死了,他是鬼,不是人。在这个世界上,鬼是不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那些仍然活着的人。可是我怕曹小三手里的刀子。那把刀子把我从床上逼到了床下,这样,妻子身边的位置就腾出来了。我望着被妻子放在床头的那把手枪,我在心里寻思着,等曹小三对我妻子非礼的时候,我就一枪崩碎他的脑袋。可是曹小三似乎看出了我的念头,他找来一根绳子,将我五花大绑地绑了起来,然后把我扔到墙角。他狞笑着说,你就给我好好看着吧。

曹小三爬到床上去了,他十分麻利地解开了我妻子的衣服,当我看到他那双肮脏的手在我妻子雪白的裸体上游动的时候,我的心都要裂开了。因为我被曹小三绑起来了,我只有把希望寄托出妻子身上。我想,妻子很愉就会醒来的,那时候她会奋起反抗,让曹小三不能得逞,有可能的话,她甚至用手枪崩碎曹小三的脑袋,让他变成死人中的死人。

后来的情况果然不出我所料,很快,我妻子就醒过来了。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她看到了曹小三,也看到了我。我开始兴奋起来,我以为妻子会操起枕边的那把枪,将曹小三击毙。可是妻子没有,她的呼吸急促起来,然后一把抱住了曹小三。我看到妻子像块泥巴一样,软绵绵地躺在了曹小三的身下。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在一片喘息声和呻吟声里,我犹如置身地狱。度过了最残酷的半个小时之后,我再眼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曹小三坐在床上,嘴巴里叼着一根烟,我妻子则温顺地靠在一旁,手里拿着火机,正在替曹小三点火。我沮丧地发现,这时的妻子,比任何时刻都要红光满面。

第二天的时候,我醒过来了,眼前的情景使我吓了一跳,我发现妻子真的就躺在我的身边,而且是一丝不挂,我也一丝不挂,我们就像两条八爪鱼那样,紧紧地绞在一起。除了曹小三之外,这种场面与我梦中的情景大致吻合。

我打量着我和妻子的这间卧室,试图从中找出一些昨天晚上的蛛丝马迹。可是我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卧室里就跟往常一样,偌大的房间里显得有些空荡,我看到阳光被窗帘分割成许多碎片,一条条掉到房间里,许多细小的尘土在棱条形的阳光里盘旋飞舞,一寸寸将我四周的空间占据。我抱紧妻子,体内的酒劲一下子消褪了。

我问妻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妻子说,昨天晚上,你喝得不少。

我说,是,我喝醉了。

妻子也抱紧了我,她伏在我胸口,用手掌一寸寸抚摸着我的肌肤,摸到肚脐下面的时候,妻子红着脸对我说,昨天晚上,你真厉害。

我说,比起曹小三那头肥猪来,谁更厉害?

妻子一楞,脸一下子拉长了,她说,你说什么?

我吓了一跳,差不多要从床上蹦起来了。在妻子面前,我的言语就像我的思维一样,已经混乱不堪。这时候,我想起了沈兰。昨天晚上,我不是跟沈兰在一起吗?我赶紧转移话题,将刚才露出的破绽补了过去。我问妻子,曹小三的案子破了没有?

一提到案子,妻子立即兴奋起来。妻子说,破了。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我摇摇头,我问妻子,凶手是谁?

妻子说,是沈兰,你想不到吧。我已经寸步不离地跟踪她一个多星期了,直到昨天晚上,她去埋掉那把沾有曹小三血迹的刀子时,我才确定是她干的。我们去逮捕她的时候,她正拿着那把刀子,当时她试图反抗,刺伤了两名警员,后来她又扑过来,想对付我,结果我对准她的胸膛打了四枪,她被当场击毙了。说完后,妻子摸摸床头的那把枪。她说,这是我第一次开枪击毙犯人。

这时候,我真的从床上蹦了起来。我刚跳到地下,脚底下就传来吱嘎一声,然后我被一个东西绊倒了。我爬起来的时候,猛然看到了那个被我踩碎了的画架。夹在画架上的那张速写,就是我昨天晚上为沈兰画下来的,可是这时候,画纸上的那个女人,模看竖看都不像沈兰,一点也不像。她明明就是我的妻子。

我把画递给妻子,妻子说,你画得真好。

我说,是因为你人长得好。

妻子便开怀地笑了。她大概看出来了,我说的是真心话。我没有半点故意讨好妻子的意思,这张画的确是画得不错,站在画纸上的妻子,简直就是个十足的女人,她曲线饱满,风情万种,一点也不像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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