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十点半,我才恋恋不舍地睁开眼睛。第一时间翻看了一下手机。很好,屏幕就像一望无垠的雪域,干净得令人赏心悦目,并没有类似“未接来电”这种污点存在。
我起床后打了辆车来到会展中心的大楼旁,对于一个只有平面设计和少许Flash动画制作经验的设计师来说,室内设计和布景对我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的。
况且,在曹总每个月给我发放的薪水里并不包括这一栏,于是我心安理得地钻进了隔壁的咖啡屋。
自从上班之后,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翘班。
一走进这间咖啡店我就知道老板一定是个游手好闲、以挥霍为乐的富家子,里面的桌子排列得全无章法,毫无私人空间可言。很有可能你明明是跟女朋友来喝个咖啡,但因为这种混乱的座位排序方式,会让你看起来跟隔壁的女生更像是一对。
我犹豫了好久才挑了一个角落坐下来。因为其他位置都零零散散坐着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沙发太过柔软舒适了,他们中绝大多数都脱掉了鞋子,盘腿坐在上面。
伴随着舒缓慵懒,并且吐词不清的唱腔,这首日文或者英文歌曲像迷烟一样散布在空气里,每个人呼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之后都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昏昏欲睡或者飘飘欲仙的表情。
并且,有一个人真的已经睡着了。
我本以为自己挑选的已经是最隐秘的地方,没想到旁边这个人的位置,简直就像是整个咖啡厅的防空洞。
他把头埋在臂弯里,姿势看起来非常拘谨别扭,大概是因为他身上穿着正装的原因,每条衣线都笔直锋利得好像随时都会像暗器一样嵌入他的身体里,使他哪怕在睡眠的时候都保持着警醒和漠然。
我在柜子上拿了一本书来看,打算一直等到何似给我打电话催促再慢悠悠地走进去加入他。读到一半,手机忽然发出一阵饥饿的叹息声,才想起来昨晚忘记充电。就在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回去取充电器的时候,一根熟悉的数据线像蛇一样延伸在桌面上。
它的另一端连接着那个人手臂下枕着的笔记本,属于手机这一头的插口则微微仰起头看着我。
犹豫了半分钟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把手机插了上去。
送咖啡过来给我的店员目睹了整个作案过程,朝我调皮一笑,并没有打算拆穿我,我便心安理得地看起书来。
事实上我简直心花怒放,恨不得发个朋友圈,然后给自己点32个赞。要知道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偷东西,虽然就偷了点电……但我终于体会到了偷窃的快感!
可我还没爽到两分钟,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
没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何似的名字像个幽灵一样浮在上面,就在我伸出手时,电话已经被另一只手轻轻拿起来,熟练地划开,然后放在刚刚从臂弯里抬起的耳朵旁边,声线平稳而理智地说了一声,喂。
在那个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我脑海里炸开一个又一个弹幕:“怎么办,完蛋了。”“没事,这下我们扯平了,他说不定还会跟我道歉。”“这个人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应该不会动手。”“我要直接敲昏他,然后逃之夭夭吗?”“何似这个杀千刀的……”就在我沉浸在仿佛置身外太空的失重感里时,那个人拿开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脸来。
那张脸非常熟悉,但我又根本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他的视线看起来毫无情绪,连本应该的诧异或者是被莫名吵醒的愤怒都没有。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然后抬眼看了看我,好像已经打开天眼获知了一切真相。
他面无表情地把手机递给我。
在我接电话的一分钟里,他甚至没有直接把数据线给拔掉。
我速战速决地挂了电话,没有搭理何似的八卦问题。
“不好意思。”我从牙齿缝里挤出这几个字,尽量回避他的眼睛。
“看来你很习惯不问自取。”他挑了挑嘴角,笑容像他匕首般的眉毛一样犀利。但语气轻飘飘的,我分不清是真的生气还是玩笑似的讽刺。
直到他拔掉数据线起身要走,我才猛地记起他的脸。
“沈总?”
他回过头看我一眼,“上次赶上火车了吗?”
我激动得点点头,内心活动非常多,不知道该说请吃饭谢谢他,还是吐舌头卖个萌缓解两次的尴尬。初入职场的我对跟客户相处没什么经验,何况连袁媛听见沈瑞的名字都恨不得立正敬礼。
我还纠结着,他已经反客为主,“你今天不上班?”
“上啊,等会马上就去酒会现场。”我几乎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那你和我一起,正好给我指下路。”他拿着外套拎着电脑很利落地走在前面,过一会又回过头来,“你认识路吗?”
这个上午我感觉自尊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沈瑞跟着导航指引,顺利开到会展中心门口。
说实在的,当我走进会展中心二楼的那一刻,我简直有点儿想膜拜何似。
他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就搞定了场地,并且亲自让人布置出了这么一个足以媲美五星级酒店咖啡室的滕旭新品展示馆。
真皮沙发、水晶烟灰缸和移动茶几,整个布置跟他整个人浑然一体,毫无破绽。他先看见我,然后才瞟到沈瑞身上,“你们怎么在一起?”
我装傻,“谁?”
何似立刻笑了笑,“西盈,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滕旭集团的沈总。”
我装作什么都听不懂的样子,朝他展露出一个礼貌而得体的微笑。
晚上曹总亲自开车载我们去附近的酒楼吃饭。其间她不断地赞美着沈瑞的年轻有为和气质卓群,并一边窥测着他上位之后的项目动向,以寻求合作商机。
她眼神在超薄眼镜片后面闪着精明的光,语调柔和而舒缓,就像电台里悦耳漂亮的声线,介于矜持和讨好之间,进退得宜。
沈瑞看起来有些意兴阑珊,他若有所思的样子是“拒人千里”的另一种婉转表达。
差不多曹总的每句搭话都被他以一个字或者一个词语终结之后,她的笑容开始有些僵硬,我甚至能从她脑门上看见细密的汗珠。
我忍不住和何似对视一眼,而我惊喜地从他目光里看出了跟我内心一样的小蘑菇云。
其实我们暗地里并非不敬佩曹总,她一个4S店出身的销售经理能爬到现在的位置,并且连续五年来使公司销售总额保持在每年10%左右的增长率。难怪董事长对她另眼相看,即使在她怀孕生孩子那段时间也没有把她的位置交给别人。
可是我们同样抱着还未被社会打磨掉的清高,总是忍不住在这种时候冷眼看着她讨好客户,她总能在简单的商务沟通里加入恰到好处的浓情蜜意,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她对每个客户都是用同样的一套说辞,连声线语调的重叠度都高达90%。
在失去了袁媛和一朵的掩护下,我吃了生命中最艰难的一顿饭。因为曹总自作主张地给我们每个人点了一份这里的招牌牛排,而我不吃牛肉。
我艰难地吞咽着每一块被我切得跟果丹皮差不多薄的牛肉片,其间还被何似调侃:“你跟这头牛什么仇,什么怨?”
趁曹总去洗手间的时候(其实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应该是偷偷去买单了,她认为当着客户的面买单非常没有礼貌,而这些原本是属于袁媛的工作),而我瞅准机会从包里掏出一枚保鲜袋,然后把几乎没动的整块牛排扔了进去。然后我看了看何似面前那块恨不得连骨髓都掏出来吃掉的骨头架子叹了口气,忍不住把目光瞟向了对面的盘子。
“沈总,您吃饱了吗?”我盯着他面前的半只血淋淋的牛排问。
沈瑞伸出手,轻轻把盘子推到我面前,纯白的衬衫袖口上面有颗水晶纽扣像星光一样闪了一下。
我忙不迭地把他盘子里剩下的那半块牛排叉进袋子里,然后用纸巾包裹着放进包里。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就像练习了上百次。事实上,我几乎每天都在干着这样的事,打包一切可以打包的肉类给公司附近的流浪狗。
“所以你家到底几口人?”
何似牙尖嘴利地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似乎看到沈瑞也微笑了一下,但是等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已经面无表情地起身和正朝这边走过来的曹总告别。
“这么短时间内就让你们做出展会的效果预览,辛苦了。这次糖酒会,我很期待。”
曹总舒心地笑着,握着他的手说了很多恭敬有礼的话,不过沈瑞很快就把手抽了出去,并坚定不移地推脱了曹总要开车亲自送他去酒店的盛情。
“不麻烦曹总,让西盈送我就行。”
我完全能够理解沈瑞想要摆脱曹总的心情,他说这话时我连连附和,以至于曹总看我一眼,眼镜片又闪过一丝精光。
我知道曹总在想什么。以往我每次被她带上出席这种应酬都表现得礼貌而僵硬,滴酒不沾,也不懂讨好客户,这次我居然肯主动送沈瑞,她一定万分欣慰,感觉我终于开了窍。
“那好吧,我跟何似也确实还有点事要回公司一趟。沈总,我们酒会见。”
磨蹭的告别之后,我钻进了沈瑞的副驾驶。
让一个女孩送一个年轻男人回酒店,在踏入职场前我从没想过这样的情形会在自己身上上演。但是看看袁媛就知道,像这种没完没了的饭桌应酬,简直是这一行甚至全社会的默认规则。在讨好与被讨好之间,在曲意逢迎和虚与委蛇之间,这些生意人成交了一个又一个合同,打破一个又一个的原则。
气氛似乎有些凝固,我没话找话,“沈总酒量好吗?”
他腾出空来看我一眼,“你想喝酒?”
我连忙摆手,“我酒精过敏,就是随口问问。听说你们公司员工在入职前都要记录下自己的真实酒量,是不是真的?”
“要是我说,我根本不算是滕旭的正式员工,你会怎么想?”
沈瑞不知怎么就把车子开到了P市最繁华的美食街,这条原本宽阔通畅的马路被违章停放的车辆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沈瑞说这句话时,就在这条缝里缓慢地爬行着。我凝视了他足足两分钟,确定他并没有跟我开玩笑。
他也没必要跟我一个小设计说笑。
可是我没有问下去。
就像他说这句话前,也相信我不会转身就八卦给曹总。
这种没来由的默契让我觉得挺有意思。
“你在车上等我一会。”说完沈瑞就把车停在路边,钥匙却还留在车里。源源不断的暖气争先恐后地往我脸上扑,我忍不住看了一眼手机,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消息。
大约过了五分钟,身后传来一阵尖锐的鸣笛声。紧接着,有人敲窗户。
我犹豫了一会,摇下车窗,问他干什么。
那个人气急败坏地冲我嚷了一会,我才从他满嘴的脏话里分辨出的意思是好狗不挡道,让我挪挪车。虽然我有驾照,但像路虎这种大车我没碰过,恐怕连刹车都踩不够,于是我让他等等,我朋友马上就回来。
说完我关上车窗,准备给沈瑞打个电话。
可我还没翻开通讯录,车门就唰地一下被人打开,刚才冲我嚷嚷的男人直接坐进了驾驶舱,按下手刹,脚下猛一踩油门,像开飞机一样冲出去,但又反应很快地立刻踩下刹车,才没有直接撞上前面的帕萨特。
比起惊吓,更多是愤怒。作为一个良家少女却无端被人轻薄的愤怒。我使出全身力气冲他吼,“谁允许你上来的!给我滚!”
他闷声开车,根本不把我放眼里。我气得整个人都要炸了,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扑上去跟他抢方向盘。
“想死啊你!”那人使劲想把我扯开,脚下一用力,就听见轰的一声,直接追了前面那辆保时捷。
那人一看出事了,狠狠骂了句脏话就要开门跑,我拼命抱住他的胳膊,挣扎间还不忘用下巴疯狂地按喇叭,谢天谢地,沈瑞及时赶了回来。
他沉默地把那个人给揍了。
揍得非常非常解恨。
等警察来的时候,我已经挂着泪花,弱风扶柳般地在沈瑞怀里哭诉,警察叔叔,他抢我们的车,还动手打我。
做完笔录,我们去了医院。那人进了局子。
其实我没多大事,是沈瑞非要坚持做个详细检查。结果第二天才能出,我不愿意住院观察,医生也说初步看来没有必要。他才作罢。
重新回到车子里,他指着操作盘上的按钮,“这里是锁车键,下次记住按它。”
我心虚地点点头。忽然有点儿愧疚,要是我有点常识,也不至于惹出这么多麻烦。
就在我快要从喉咙里吐出对不起的时候,他发动了车子,“想不想吃点什么?你晚上应该也没吃饱吧。”
他不提还好,突如其来的饥饿感一下子就把我的矜持打倒了。
我们又回到那条街上吃宵夜。
我照例把吃不完的肉类打包,在之前还特地找服务员要一杯开水,扔进去涮涮再捞起来。
“你对狗比对人有耐心多了。”沈瑞耐心十足地看着我做这些大多数人都不太能理解的事情。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如此善解人意的原因。开车送我去公园喂流浪狗时,沈瑞告诉我他当兵时也喂养过军犬,他说狗比人类忠诚得多。
他蹲在草地上,面孔模糊得像蒙上一层雾。
十二点前他把我送回了家,临下车前他叮嘱我,明天要记得去拿报告,如果有什么事要打电话给他。
我对他说再见,他回答我晚安。
第二天我刚到公司,袁媛已经像是被激活的电脑程序一样高速地运转着。
这让我想起我最初进公司的那一个礼拜。我和她还有一朵在被派往滕旭出差的路上,曹总忽然打电话给袁媛,质问她为什么客户反馈说没能如期在当天的报纸上见到自己的广告,甚至在自己根本没验证的前提下,说出了让她引咎辞职这样的话。
不过事后证明,是因为版面的实际尺寸太小,客户根本没有找到,才搞出这么大的乌龙。
从那以后袁媛把报纸广告版面的尺寸背得滚瓜烂熟,并且能够用精准的参照物对比让客户了解报纸出刊后的实际面积。
在职场中关于“努力”这种东西就像是一个永远望不到尽头的黑洞,再多汗水也能被顷刻吸纳,再多个通宵夜晚也能被一抹朝阳轻易掀过。当你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努力,努力得快要死了的时候,永远有人比你更加用力。
会议室里的灯光惨白惨白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所有人看起来都像是冰冷的机器。唯一不同的是,何似被安装上了微笑按钮。他在解释关于用公司在机场代理的两个黄金广告位去交换国博会展中心的场地时,稍微点了几下按钮,屏幕上就显示出来自公司最大的户外媒体客户,也是长年累月霸占着机场那两个广告位的金主,亲自发来的邮件确认函。
每当他们拉上我一个设计来参加这种资源整合、利益共享、尔虞我诈、波诡云谲的商务会议,我就会由衷地觉得脑仁疼。
于是我轻轻地跟袁媛说了句,我去下洗手间,就迅速逃离了这个宛如手术室一样压抑的空间。
我回到位置上,喝了口水,顺便舒展了一下筋骨,并且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看了看,祈祷今晚不用加班。
就在这时,一条短信跃入屏幕。
“许峦峰”三个字像火柴一样,划亮了。
我明显感觉到呼吸有一些困难,就像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收到来自异性的情书一样,我打开那个皱巴巴的纸团,只看见密密麻麻的钢笔字中间画了一个巨大的血红色爱心,整个人就像电流通过一样,每个细胞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想,不管我多少次赌咒发誓不再见许峦峰,又或者是我装作冷淡疏离,仿佛随时都能够全身而退的样子,都无法掩饰我灵魂深处对他的依赖。
我划开短信详情,是他一贯不容拒绝的口吻。
“我来接你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