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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照相机和猫城

最要紧的是,我们首先应该善良,其次要诚实,再其次是以后永远不要相互遗忘。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

一百小时之后,死亡就要来临,这是站在台北街头的李天吾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情之一。

已经在台北转了一天,毫无线索。不得不说,这是一座相当令人舒适的城市。除去建筑本身的美观,高大的楼群与矮小的咖啡馆相得益彰,日式的总统府周围充满了风格迥异的中式建筑,街道整洁。成群结队的机车在巨大广告板底下涌过,湿润的风在楼宇之间盘旋,人们泰然自若地走动,毫不慌张,目不斜视,两只手应着某种韵律轻摆。自在,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这些人看起来如此自在。

街上走过这么多自在的人,可他一个也不认识。

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枪,那是维持他体面的最佳方式。一把小巧的半自动手枪,装有八发子弹,重量四百八十克,每颗子弹三十五克,只需要三十五克就可以把他送去另一个世界。需要细致的操作才好,按下扳机的一刻要绝对果断,才能把后坐力对于精确度的影响降到最小,子弹通常不会像电影一样,横贯大脑,从另一个太阳穴飞出来,大脑虽然给人一种虚无其中的印象,其实里面的组织十分厚密,大约一百二十亿个脑细胞集聚成一个墙体,子弹会在里面形成一个梭形的血槽,做三到四个前空翻,然后停留在鼻腔左右的位置。与从嘴里发射不同的是,头骨不会完全飞出去,而是会碎成几个大块,但是仍保持着似乎完整的假象,只不过脑浆和血水会从鼻子耳朵和嘴巴流出来,不过没关系,只要入殓师仔细地擦净,看上去就和一个心脏病突发的年轻尸体没什么区别。

太阳落到他的眼前。一轮几乎完美的落日在两楼之间缓缓落下,带着某种自然界的庄严,如同一个老去的时代,虽然落幕,余威尚存。他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太阳,和故乡的完全不同,家乡的太阳若是在盛夏,光芒四射,显得浮夸,若是在冬日,就算你完全被阳光笼罩,也没有多少暖意,它只是每天按时上班,并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或者说是已经变成了傀儡,垂帘听政的是漫布四周的寒冷空气。而这里的太阳,即使就要落山,也带着温润的诗意,并不是告别,而是暂且小憩,打一个惬意的盹,不久就会再来。他有了和人拥抱的念头,在离开这里之前。他想在这个好像兄长一样的太阳的余晖里,在这个没人认识他,而注定要离开的地方,敞开心扉和双臂,与人拥抱,把头放在对方的发际,把手锁在对方的腰间,身体完全贴在一处,交换彼此生理上的气息和心理上的密码。他站了起来,闭上眼睛,幻想自己向着机车和行人交错涌动的马路,努力伸展双臂,抻开胸骨,好像想要用手指尖触到两辆平行行驶的列车。面前有棵大树就好了,真够傻逼啊,他心想,这个动作的精髓是放下所有防备。

“你在干嘛?”

他吓了一跳,睁开眼睛,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儿,穿着薄薄的毛衣和格子衬衫,腿上是一条深色的牛仔裤,两条腿上各有一个窟窿,露出白色的肌肤。头发黝黑,用一朵深红的绸子系在脑后。他发现,这个女生长着一双好像深井一样的眼睛,只是深井上面好像飘着雾气。

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年纪。

李天吾有些狼狈,双手下意识地张开了,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张开嘴舌头在口腔里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他下意识指了指自己的嘴巴,这个动作的意思是,他是一个内地人,说起话来十分难听,还是不说为好。女孩儿凑近了一点,看着他的嘴一张一合,说:“那么你耳朵能听见吗?”李天吾马上点头,然后明白,女孩儿把他当成哑人了。他想,过不了几分钟,我和这个女孩儿就要分别,就算她把我看成一只拉布拉多犬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便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耳朵,摇了摇头。女孩儿忽然拉住他的手说:“不要怕,我可以带你回家,我能懂你的意思。”李天吾心想,这下完蛋了,我的表演太拙劣,她不但以为我没法讲话,还以为我的脑筋有问题,迷了路。可是她的手很软。死亡,或者更准确说叫做回去,就在不远处的事实也又在脑海中浮凸出来,这只陌生的小手就好像儿时哭泣中妈妈突然送到手里的糖果一样,不是因为糖果多么香甜,而是突然有个东西来到你的身体环绕之内,使人有了安全感。李天吾远行的孤独感,无法完成心愿的挫败感,迟早要离开的无力感,一时间都挤在眼眶。哭泣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极其罕见,应该说成年之后绝无仅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泪水极其硕大,奔涌而出,转瞬之间便流经了整个脸庞,若他此时躺下,眼泪一定像喷泉一样壮观。女孩儿没有惊慌,好像一切都在预料之中,虽然面前站着一个看起来瘦削硬朗的男人,可他的心智一定和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小孩子的特点就是自己委屈时不哭,等到面前有大人时才哭。

女孩儿把李天吾抱住,就在此时,天吾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异样,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李天吾比女孩儿要高出一个脑袋,可两人的身体十分贴合,每一寸都和对方的那一寸丝丝入扣,像一对虎符,流落日久,终成一体。李天吾马上警惕起来,眼泪也止住了。他松开胳膊,用袖子擦干了眼泪,伸出一只手,食指和中指做走路状,另一只手拍了拍胸脯,意思是:请放心,我可以自己走路回家。然后双手合十,给女孩儿深深地鞠了一躬。女孩儿扯住他的袖子,说:“不要走,你知道我为什么在人群里发现你了吗?”李天吾再一次展开了双手,意思是我这个姿势实在有点招人注意。女孩儿指着他背后说:“对啊,你站在这里好像耶稣耶。”天吾转过身,原来身后是一座教堂,有三层楼高,镶着彩绘的玻璃,墙砖看起来极厚,他的身体正对是一扇暗红色的木门,木门上面,越过三排玻璃,越过所有的墙砖,在教堂的顶端是一个白色的十字架。身后竟然是座教堂,虽然看高度,不是他要找的那座,可它一直在他的身后,他竟没有一点察觉。女孩儿说:“你先不要走,再等几分钟好不好?”天吾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女孩儿的声音伴着一双深井一样的眼睛,让他没法像两只手指一样迈步走开。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街灯一盏一盏亮起,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拿着火柴逐个儿把灯芯点燃。天吾望着逐渐亮起的街灯,想起家乡冬天的大雪,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可只有在街灯底下的最美,那束光好像舞台一样,雪花们穿过舞台时肆意起舞,谢幕的地方就是灯下灰暗的土地。突然教堂里响起了钟声,悠远的好像来自于地下几千米处,钟声清楚而缓慢地响了六下,停了下来。一群孩子在教堂里面唱起了歌:

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

但神对人的大爱,永远不更易,

筣使过犯离我,远似东离西,

筣使慈爱临我,高如天离地,

被压伤的芦苇,筣总不折断。

将残灭的灯火,筣总不吹熄,

天上飞的麻雀,一个也不忘记,

野地生的小花,妆饰多美丽。

日头照耀好人,也照耀歹人,

降雨赐给义人,也给不义人;

这爱长阔高深,一视皆同仁,

但愿万人得救,不忍一沉沦。

圣诗!好像开始有了眉目。新鲜的血液好像又回到了他的心脏和大脑。

“很美是吧?”

天吾点头,歌声已经停下来,教堂里面传出了脚步声,一群穿着黑色袍子的孩子推开重重的木门走出来,好像一群黑色的鸟儿低飞在城市的街道上。他们互相轻快地说着话,一个女孩儿不知道说了什么突然从人群里跑开,另一个男孩儿提着袍子追过去,女孩儿已经跳到了一辆公交车上,从窗子里伸出头做着鬼脸。

教堂的门随着公车的驶离已经紧闭。女孩儿的脸在暮色里,显得更加年轻,就算太阳落去,她还是有一张青春俏丽的面庞。但是同时李天吾发现,女孩儿脸颊好像有隐约的不真实之处,具体哪里不真实,他又说不上来。

“那么,我们可以走了吗?”

他再次伸出两只手指摆动。

“不可以,你一定会走丢。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我可以叫警察来。”

李天吾可不想在这里碰到同行,以他这样的状态,只要一个三流警察就可以看出无数的破绽,他可不想在逃跑时被台北的同行用陌生的子弹了结。

那就一起走到宾馆去吧,他想,没什么非分之想,只是一起走到宾馆门前,我就开口说话,就算她扇了我一巴掌也没关系。他看了一眼女孩儿的手,十分小巧,好像一只大猫的手,而不是一只小人的手,打在脸上应该不会太疼。不过就算是手,也好像在某种意义上有些不真实,一定是我的眼睛在暮色里出了问题,可是一个警察是经常要检查身体的,如果患了夜盲症可不是闹着玩的,每到黄昏疑犯就消融在沉沉的暮霭里,无法看清,岂不是十分难办?疑犯可一般都是在那个时候走上街头的。可他转念一想,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虽然曾经在同一个时间的坐标轴上,可因为在某一个特别的时刻,有人扳动了轨道转换器一样,使内地和岛屿各自踏上了自己的时间维度,即使是在一个空间里,经常有人,金钱,货物的来往,可其实早已经不在一个时间里了。那在这个世界里,无论发生什么,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这是一个跑在我身前的世界。

李天吾指了指自己宾馆的方向,然后示意女孩儿跟上他。女孩儿露出笑容,跟着他的步子走起来。其实只有大约两千米的距离,他故意把脚步放慢,构思怎么问圣诗的事情,可他走得越慢,看起来越像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

天吾歪头,发现女孩儿已经从背着的书包里拿出纸笔,原来她背着书包,怪不得刚才拥抱的时候感觉到手被什么东西挡开,没法触及她的后背。

他接过纸笔,努力回忆小学时候的字迹,写上:小吾。他毫不犹豫写上这两个字,其实很少有人这么叫他,妈妈会叫他李天吾,字正腔圆,好像只有点出全名才不会和别人弄混。同事们有人叫他吾子,取痦子的谐音,倒没什么问题,他脸上根本就没有痦子,所以不算是取笑。到底是谁曾经叫过他小吾,他一时想不起来了。

“小吾,小吾,是小小的自己的意思吗?很好玩的名字。”

天吾笑了笑,这他倒是没有想到,于是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她。

“我叫小久,男生的名字,地久天长的久,这个久说久了其实很烦。”

才十几年就已经心烦,果然是小孩子,他心里想。

来到宾馆的门口,小久十分诧异地看着他。

到了该结束的时候,天吾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也许应该说,请你用你小巧的右手击打我的脸颊吧,我是一个可耻的骗子。或者,非常感谢你,就是刚才一瞬间,我突然能够说话了,这是拥抱的力量。

“为什么你会住在这里?”

天吾这次不是表演,而是突然语塞,因为确实一言难尽。

小久把纸笔递过来:“你住在几号房间?”

“409。”

小久看着纸上的数字,许久没有说话。

“真奇怪,我就住在你隔壁。你喜欢那首圣诗对吗?”

点头。

“你也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对吗?”

点头,确实可以这么说。

“你和我一样,不想回去,或者说,不能回去了,对不对?”

点头,如果回去的地方指的是他出生长大的城市的话,确实正确。

“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摇头,目前没有目标。

“小吾,我有个奇怪的想法,或者说,我有个奇怪的请求,你逃出来,没有地方要去,我逃出来,有地方可以去,而且必须去,但是我需要一个帮手,你不要害怕,不是很难,只需要按一个按钮就可以。也许我们应该一起去,当然你也可以拒绝我,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了这个念头。”李天吾看着小久的眼睛,里面有着类似于透明的物质在流动。

他没有回答,只是让好奇心从内心升腾。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皱了皱眉头。

还请明示,大概是这个意思。

小久走在前面,伸手向服务台拿到钥匙,道了谢,李天吾也同样伸手。宾馆前台负责接待的女孩儿大约二十六七岁,穿着十分素雅的西服,头发利落地盘起,每个动作都那么洗练美观,可这时却满脸狐疑,好像在问:咦,你们两个怎么搞到一起?但她还是把钥匙放在他手里,天吾随着小久进了电梯,上楼。他一直跟在小久后面,走过了自己的房门,小久用钥匙扭开411的门锁,然后示意他走进去。他叹了口气,这口气叹得极长,几乎把门吹得咔嚓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了。

和他的房间一样,是一个精致的单人间,床和浴室的距离仅仅可以走过一条腿,红色木制的写字桌上方一面长方形的镜子和一个金属的歪着脑袋的小灯。书桌上放着一个玻璃杯,一支铅笔。床上乱丢着袜子和发夹。

“不好意思,我这里好乱,你知道,女孩子通常是这样,漂漂亮亮出门,可是房间里却乱七八糟。”

天吾伸手索要纸笔。

“你的袜子很漂亮,”他首先写道,然后撕下来递给小久,他没有抬头看,而是继续写道:“请跟我说说按钮的事。”

小久把背包拿下来,放在书桌上,从里面掏出一部相机,是佳能600D,他所在的警局,采集证据都用的是这一牌子和型号的相机,一模一样。就连带子上Canon图案略微变浅的磨损程度都几乎一样。

她指着相机上的快门。

“就是这个按钮,我需要你对着我,按下这个按钮,我就进到里面去了。然后我们找地方把我洗出来,放进这里面。”

她从背包里掏出一本极大的相册,封面是整个台湾岛的地图,不过不是摄影作品,而是一幅画作,蜡笔画,不像是画家的作品,倒像是小孩子用了几个晚上认认真真一笔一笔画上去的。然后歪歪扭扭的在已经画好的不规则的格子里用黑色的蜡笔写上:新竹,宜兰,苗栗,台中,嘉义,彰化,南投。只有“台北”两个字是用红色的蜡笔写的,十分显眼,好像内地的天气预报里,会出现两次的略大而醒目的“北京”字样。

天吾打开女孩儿的相册,里面一张照片没有,透明的塑料背后还是透明,然后是硬邦邦的纸骨。

原来是让我帮她照相。虽然和一般的要求比起来有点诡异,可是和他模模糊糊的预感相比,已经非常真实和正常。

不过,她离家出走,只是为了照相然后把相片放在目前空荡荡的相册里。照相本身看起来并不诡异,可是里面的逻辑颇令人费解。

“本来我今天是去教堂祈祷的,经常去的教堂,虽然不是基督徒,可是很喜欢去教堂坐坐,放空自己。今天被你一哭,弄得忘记进去了。不过听圣诗的时候我已经祈祷过了,不用担心。小吾,这个东西你可以操作吧,就是这么用食指按下去。”

她一边示范食指的用法一边给李天吾照了一张相,然后把相机倒转,给李天吾看已经变成数码讯息的他。李天吾一时有点恍惚,他没想到自己的演技如此精湛,无论是神态表情,都已经和一个哑人无异。他抓过聋哑人小偷,他们大多技术精细,很难被人察觉,一旦被发现又马上变得暴跳如雷,会毫不犹豫地掏出身上的刀来,给你一下,并不为别的,似乎是职业技能的程度受到了侮辱。如果落网,又迅速装出一副又哑又傻的可怜人的样子,任你怎么审问,都不会有任何反应,看起来好像真的既听不见也不识字一样。李天吾现在的表情就如同落网的聋哑人小偷,一副任你如何审讯我也不会招供的模样。

“对着你,按下去,用食指。”李天吾的字迹也越来越幼稚,好像在向婴儿时期挺进。

“没错,然后就大功告成。”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这次谈话的核心问题,李天吾觉得时机已到。

“很难解释,不过,即使你听不懂,我也应该告诉你,毕竟我们是拍档。而且最重要的理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信任你,虽然我们刚刚认识,可我就是突然之间十分信任你,没有任何理由的信任。所以,更确切地说,我想要告诉你,真是奇怪,越说这种感觉越是迫切,我现在都要等不及把所有事情告诉你了。”

小久拉着天吾的胳膊让他坐在床上,自己把写字桌前面的椅子扭转过来,对着天吾坐下。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水,“咕嘟”一声咽下去。金属的小灯发出昏黄的光,照在小久的脸上。她把系在脑后的绸子解开,头发披下来,长度相当可以,发梢流过肩膀。灯光和直发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使她看起来变成另一个样子。

好像审讯一样,不过,她是自愿讲出来的,李天吾感觉不错。

“在讲我的故事之前,我要先讲一个猫城的故事。这个故事据说是个德国人记录的,不过我看很有杜撰的嫌疑,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本身。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如此,在记录和杜撰之间。”

看到小久要从猫城的故事上岔过去,天吾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专注。

“不好意思,现在猫城的故事开始。故事发生在在一战和二战之间,有一个青年喜欢游山玩水,没有特别的目的,走到哪觉得不错就从火车上跳下来,不过当然是要在火车停下来的时候。一天火车在一个小站停歇,他看见窗外有一条美丽的小河和一座静谧的古桥。不用说,桥的那头一定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小城了。他便受了好奇心的驱使,从车上下来,走进这座城里。可惜看起来是一座无人小镇,店铺和街道看上去都十分正常,只是一个人也没有,他便觉得十分无聊,决定第二天火车再来的时候,就离开此地。到此为止,有点像《千与千寻》的故事,不过不要担心,后来就没那么单纯了。这是一座猫儿的小城,等到黄昏降临,猫儿们就走上街头,和人一样吃饭,玩耍,在店铺里购物,还有几只坐在镇办公室的桌子前面办公。他吓坏了,赶快跑到镇中央的钟楼上躲起来。不过你知道,猫儿的鼻子最灵了,他们发现小镇里有了人的气味,便四处搜寻,没多久就来到了钟楼上面。青年觉得自己一定要被发现了,结局如何尚未可知,但是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下场。可是猫儿就从他面前走过,明明嗅到了他的气味,却没有看见他,百思不得其解地离去了。青年觉得自己逃过一劫,心想第二天火车来的时候一定要马上上车逃走,实在是太可怕的小镇。可是,第二天火车没有停留,甚至没有减速,好像忘记了这里还有一个小站,从他面前眼睁睁地开走了,之后几天的列车也是如此。他终于觉悟了,这不是什么猫城,这是一个他注定要消失的地方,他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变成透明的了,或者说,丧失了自己。”

李天吾在倾听的过程中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什么冰冷的东西从当中穿过,现在他急需要听到小久自己的故事。

“那么现在开始讲我自己的故事了。用一句话说。”小久停下来,喝掉了玻璃杯里剩下的水,李天吾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她停下来的时候几乎停止了。

“用一句话说:我正在淡去。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更加确切的动词,我只找到了淡去这个词。就在不久之前,我发现自己的颜色正在一天一天变浅,不是像猫城里那个青年一下子消失了自己,而是逐渐地变淡了。我的父母在我很小时候离婚,可是在发现我生了怪病之后,他们两个又凑到一起,好心地为我看病。开始是看心理医生,他们认为我的心理出了问题,可是看了一阵子,连心理医师也承认,我变淡了。其实说白了,不是颜色,也不是一种皮肤病,只是感觉上整个人正在变淡。之后去了几家有名的医院,都没有办法,医生们每天围着我看,验了几十次血和尿液,都没有发现一点问题,他们除了承认我每天正在变淡,就好像画在教堂食堂里那幅著名的壁画一样,没有任何办法和结论。”

最后的晚餐,那幅画的名字。

“从正常的逻辑来看,我终有一天会消失,这似乎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且最近几天这种趋势有越来越快的迹象。不是像科幻小说那种,变成透明人,走在街上人们看见的是衣服在半空中飘浮,怪吓人的。我会彻底消失,用不了太久,这点我能清楚无误地感觉到,消融在台北这座城市里。所以我需要一部相机,一本相册,当然还有你,小吾。即使找不到我变淡的原因和我与这座城市的联系,至少能留下一本有着我清晰形象的相册,或者说,一本记录我慢慢变淡然后消失的相册。小吾,也许你不会明白,这是我能够和变淡对抗的唯一办法。所以我从家里逃了出来,我不希望任何人参与我的计划,当然除了你。今天是我行动的第一天,我去教堂祈福,希望上帝保佑我,不要太快消失,能够多走一些地方。然后就看见你张开双臂等着我。那么,我的故事讲完了。你听不懂也没关系,是我讲得太烂了。”

向导,李天吾想,李天吾的心里忽然浮现起这个词。也许他不用着急去用手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了,他应该马上把关于老板的事情告诉她,看她到底知道些什么。即使她什么也不知道也没有关系,一个女孩儿会消失掉,这样的事情在这里会发生,那一座比101大楼还高的教堂,也许也会存在。还有就是,他确实会使用那个照相机,他可以帮她。

女孩儿朝他伸出小指,说,你愿意帮我吗,小吾?

李天吾将那个纤细的小指勾住,想说:成交。请听听我的故事。

他张开了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发现他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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