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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阅读思忆(一)

念小学时,我的一年级老师就像几百个小学生的母亲一样。她教我的时候已经接近退休年龄;她也教过我几个哥哥,也教过我的姐姐。我们村里有好几家人的父母辈在她那儿上过一年级,儿女辈也在她那儿上过一年级。

—(美)梅丹理

1.我的读书生涯

文/梅丹理(美)

念小学时,我的一年级老师就像几百个小学生的母亲一样。她教我的时候已经接近退休年龄;她也教过我几个哥哥,也教过我的姐姐。我们村里有好几家人的父母辈在她那儿上过一年级,儿女辈也在她那儿上过一年级。在我最早的记忆中,认字的过程跟这位性格和蔼的老师完全分不开。但是命运很巧妙地为我设计了一个180度转弯的体验,因为我的二年级的老师脾气不好,并且跟我特别过不去。我是一个喜欢遐想或呆想的孩子,经常沉浸于自己的内心;母亲因为我讲话的深沉口气给了我一个外号—“法官”,但是二年级的老师最反感我那种经常发呆、答非所问的性格,常常叫男校长来执行肢体惩罚。我虽然不打架,不欺负女同学,但我是班上挨木拍最多的学生(我一直记在心里,每一次惩罚要打二或三下,我那年总共挨了48拍)。后来我升了年级,没有再见到那位二年级的老师,但从家人那里听说她因脾气不好而被迫提早退休。回想起来我觉得有趣:因为这两位老师,我的启蒙时期有俨然分明的光明、阴暗两面!

我们家有一个尘封的书架,上面摆了一些属于父母年轻时代的书,但是我很少去碰书架上的书,因为到我童年时,母亲已经害了严重的忧郁症。我的母亲没有引导我去拿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也没有跟我讲书架上任何一本书的内容,而我好像一直在等待她这方面的引导与首肯。因此我初步看的书不是家里的书,而是从老师发的图书订单上添购来的。回想起来觉得可惜:所看的第一批故事书没有跟母亲共享,而是用父亲给我的零用钱买来自己读的,是商品,而不是家里的藏书,因此在心中留下了与历史没有接上线的遗憾。

三、四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一套儿童百科书,休息时间有时坐在戏场的篱笆边看书,有时积极地参加游戏,当时觉得这两件事一样好玩,我对两者不加以分别。到了六年级,我开始喜欢一些需要咀嚼的书。我迷上马克·吐温,还有麦尔维尔的早期小说,还有通俗的历史小说。七年级的时候我的母亲搬走了,我和爸爸一起过起光棍儿的日子,而爸爸是一个工作狂,因此我晚上、周末经常要一个人打发时间。我看了梭罗的《湖滨散记》和麦尔维尔的《白鲸》。麦尔维尔非常合我的胃口,因为他对人性和道德的探讨完全融入到生存搏斗的叙述中。我们村里的学校不大,一个年级的人数仅90人左右。我的同学中几乎没有别人在看《白鲸》那一类的书。我看得入迷,在休息时间经常在操场的墙边坐在阳光下看书。小学时没有人会讥笑我看书的习惯,但到初中就不一样,可能是因为我读得更入迷,变得更孤僻,没有拉拢一群可以互相保护的朋友。我那些伙伴是一批可共欢乐不可共患难的棋友,我们算是高中的准知识分子。我们读了几本莎士比亚戏剧,喜欢讲话中加入一些古怪的旧词汇,而我是提供这种词汇最多的人,因为我喜欢看关于中古骑士的故事书。我的那些棋友都参加乐队或合唱团,只有我没有学音乐,但我读《白鲸》时,那种长篇的抒情散文在我的脑海中却能撩拨起一种类似于交响乐的效果,是我自己“楠塔基特式的飙雪橇”。麦尔维尔对人性的沉思像海面上彤云密布的远景,像一幅哥特式的舞台布景画,而前景里所演出的情节又充满冒险色彩,又充满发现的惊叹,但他的故事在骨子里是一个大悲剧。

到七年级我在操场旁边看书的习惯不知为什么引起了一群恶少对我的衔恨,他们好几次在操场上或回家的路上冲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我从来没有跟爸爸讲,因为不想让他感到焦虑。其实挨打的事让我变得更坚定:他们那种封闭狭隘的心态对我来说比拳脚更可怕,如果老活在怨气和暴力的阴影下,我担心自己会变得跟他们一样。可能因为读了几本追问人生价值的书,那几次挨打的事件在我心中主要形成了一种道德挑战。奇怪的是,我们家里一直放着一把猎枪,是我二哥留下来的,我周末偶尔会拿猎枪到附近无人的采石坑练射击,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拿枪去“收拾”那些恶少。我那时根本没有想起那把放在阁楼里的枪!只有后来,看了关于精神失常的美国少年到学校里扫射的报道,我才想起来:“还好当时我的脑子没有长歪,要不然我会想起阁楼里放着一把猎枪!”

我高中时又读了一遍麦尔维尔的小说,也开始读一些科学的东西。15—17岁时爸爸送了几本书给我,一本林语堂的《生活之艺术》,一本东方诗歌英译选本,一本爱默生的散文集,一本《地球太空舰使用手册》(后者是早期生态学著作)。通过这几本书,我初步接触到关于东方和生态学的观念。我爸爸也是我的启蒙老师,他总喜欢通过对话来启发我,喜欢问我对很多事情的看法。比方说我大学时期修了一门哲学,读了几本尼采的书。我爸爸是一位天生的思考者:他没有读过尼采,但他有兴趣听我讲读书的心得,而他提的问题确实让我从更深的层面看尼采。

大学时代我修了几门哲学,但感到很失望。老师讲的哲学不是我想象中的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哲学家们好像善于把一些规范化的课题摆出来,用逻辑的方法讨论,而我觉得对生命意义的探讨,难免要面对许多被编织在一起的问题,或者可以说要面对生命的本质和存在处境。我选了生物学专业,当时怀着一种非常个人主义的梦想,要拿生命科学的知识与自己的人文阅读结合到一块儿,按自己的方式组合起来思考。

大一、大二时,在修生物学的同时,看了几本关于东方思想的英译本,包括《道德经》、《论语》、《庄子》和佛教的初级读物。我开始欣赏东方的自然观。我年轻时对宇宙造化确实抱着一副敬畏的心肠,但不愿意去想一个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神。我觉得那种上帝观是人类思想史上的大弯路。我读老庄译本的时候,觉得很合我的口味。其中不但包括对生命的敬畏心态,又包括对自然界的开放心态和探讨精神。当时我的母亲正处于癌症后期,与病痛挣扎的过程很漫长。我当时从老庄的生死观获得了一种安慰,觉得无论如何,生死的整体还是值得我们敬畏。我母亲最后一次入院,我刚好患了流感,也住入医院。到我出院时,母亲已经去世。当时有一个念头突然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我要读老庄和《论语》的原文!我还发了一个愿:将来要到中国文化的殿堂里面,与那里的博雅君子进行对话。这个意愿纯粹是凭空想出来的,因为我当时不懂中国文化。

读完了大二的夏天,我跑到小城一个中国饭馆,要求老板娘教我一点基础的中文。饭馆后面的住处就像一座中国文化的孤岛。老板娘对我最大的教诲就是如实地讲她的人生经历。我那时处于全方位的吸收状态,连她那口华侨英语对我也提供了不少文化信息。

我大三时一面在生物学实验室工作,一面修一年级的中文。我对中文的认真程度是惊人的。我发现中文字百看不厌:辨认起来可以发挥许多本来无“用武之地”的脑力。我读熟了拼音课本,然后拿着汉字课本反复听,以此方式认识中文字。我大三、大四时从来没有参加同学的狂欢聚会。只要一闻到啤酒味、大麻烟就躲到宿舍的休息室,一直读到深夜。我跟生物系的几位教授说要转学到一个有东亚语系的大学。他们请我到Kent镇的小饭馆为我饯行,还送我一个“购书钱”的“红包”(虽然不是红的)。因为他们的教诲,我一直在心中有双重的认同感,觉得自己也是“读生物学的”。

我大三夏天时,爸爸拿出$1500让我去夏天的速成班读中文二年级。当时$1500对一个工人来说是很可观的一笔钱。我爸爸不了解我为什么要读中文,但他支持我。我不敢懈怠。我答应爸爸,大学四年级时要同时修三年级、四年级的中文,争取于四年内按时毕业。我在哥伦布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工作:在州政府烈酒专卖局做通宵守卫工作。每两个小时要在长长的仓库里走一圈,在一些特定的地方“打卡”,然后回到看守棚,在记事本里写下“normal”(意为“正常”—编者注)这个字。我在存酒库的铁丝栅栏外面快走,而仓库工人养的狼狗在栅栏里面,每一次陪着我并行地走一圈。我的脚步快,半小时可以走完一遭,因此每两个小时有一个半小时的阅读时间。我在漫长宁静的夜晚里,读了第一本文言文的课本和一本现代中文散文选。早上六点钟下班,坐公车回我哥哥那里,(为了省钱)在他的储藏室里用气垫打地铺睡觉,睡两个小时以后就跑到学校上第一堂课。下午下课以后又跑回家睡四个小时,再去上夜班。周末的时候基本坚持夜间阅读的习惯。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俄亥俄,准备去台湾留学时,在旧金山停了几天。在路上的读物是托马斯·曼的《魔山》。这本小说讲的是主人公为了反思西方文明下的个人命运,不可避免地来到一个远远的眺望点,以局外者的距离感审视西方文明的过去与未来。我当时觉得自己与这本书的情节很有共鸣,觉得自己也在寻找一种距离感。

到台湾后,一面教英文一面在史丹福华语中心(台湾大学校园内)读书。我的老师之一是散文家亮轩。跟他上《水浒传》时,他劝我们不要花时间查生僻字,要把书当故事看。他是戏剧学院毕业的,跟我们讲课的时候把书中的人物、情节全都表演给我们看。我的另一位老师叫叶太太,当时已经80岁,她年轻时在北京女子师范学院听过鲁迅先生兼课讲授的“中国文学史”。跟叶太太上课,感觉到自己与历史接上了线。

还有台大中文系的教授金嘉锡,他在我们的中心兼课,教一门关于《庄子》的课。我上他的课,终于能满足读《庄子》原文的心愿,而《庄子》原文的文字比我想象的还好!

2.塞拉的变奏

文/庞培

我有机会,一定要读一读《蜂房》的。这是卡米洛·何塞·塞拉的作品。我还没有读,就知道它是好书。十年前我就买它了,但一直到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也没有,也来不及读。我那时,一九八九年,差一点就读成了,结果还是没读。有时我翻翻它的结尾,欣赏里面的一段对话,陶醉片刻,又合上了。有时我在中间两页停下来,跟着它想象、猜测全书的结构,直到昏昏欲睡。

读好书要找到像样的精神、心情,它像是一种仪式。我花了三年工夫才找到了读《洛丽塔》的心情—与其说是心情,不如说是促使我们接近永恒的机运;我花了六七年工夫才真正读懂了《四个四重奏》。同样,差不多十年来,我一直在读乔伊斯。我到最近才认识他,不是因为《尤利西斯》,而是通过他的《都柏林人》。对于我来说,伊芙林·沃、哈代、狄金森,都是如此。有些书你一下子就弄懂、读通了,被吸引住了:毛姆、契诃夫、格林、福楼拜。但有些书可不是这样,没这么容易、便当。你一开始看不懂,很可能是件好事,是你真诚的一面的呈现。马拉默德、辛格我一开始就读懂了,但是马克·吐温呢?要想真正加入《哈克贝利· 费恩历险记》既激烈又有趣的行列,一个人不花五六年工夫是不行的。

为什么罗素的随笔、他的简短的人物印象记写得那么独到、那么棒?为什么第二遍—时隔六年—读,觉得更棒?因为作者写它们时用了他一生的坎坷和动荡;因为罗素用了他一生对某些事件的关注和思索去写它们;还因为你这几年在别的什么说不出的地方又有了长进。作者和读者之间这种智力上的竞赛是活生生的,无休无止、并行、永远在运动着的,这就是文学永久的魅力之所在。一个只有大学经历,我的意思是指社会生活的实际年龄的人,凭什么一开始上来就能—他是这样要求—读懂《洛丽塔》?凭什么他要指责《掷钱游戏》、抱怨《蓝色恋歌》的艰深费解?读懂许多书都必须先要了解人生的甜酸苦辣—就跟造就作者一样,读者也是首先在其自身的灵魂深处造就好(潜在阅读)的。作者的创造并不是凭空臆造。他的存在,他的心灵、感知、表达方式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严格到丝丝缕缕的程度—一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指其可能的灵魂性质—的小伙子凭什么判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枯燥乏味?我的朋友中有很多说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不好看,太陈旧了,谢天谢地,这就是最好的夸奖了。克尔恺郭尔在其一九五四年的日记里说:“他们就是以向我表示不敬的方式来向我表示敬意的。”令人快慰的是,真正的艺术品经得起任何曲解和漠视,而且毫厘不爽,不会受到损害。相反,却能增加其荣耀和魅力。当艾略特在伦敦苦于创作时,他的二楼房间的顶上,还住着一群“半夜里又跳又唱”的“先锋派艺术家”呢;而经过时间之神的手的调拨,那些活着时也曾风光一时、博得俗人们喝彩的“伪艺术家”,他们的活动、装模作样的举动和豪言壮语,如今又去了哪里?真正的艺术家还得忍受在任何世代数倍于他的同行们的剥削、干扰和折磨,这是确实的。

诗人中间,米沃什、塞菲里斯,我也是花了差不多十年时间,反复读,才领略了其泉水的甘洌。一个人哪可能一上来就喜欢《三首秘密的诗》那样拗口迂回的风格呢?如果他不从诗歌的地理学上了解希腊的偏僻和古老,不从建筑学上深谙那些倒塌于常年战火中的华丽纹饰的爱奥尼石柱。至于我自己,尤瑟纳尔、亨利·詹姆斯,我到现在还没有读通。前者我接触其中译本有了六年,后者我读了至少十一年。但是天晓得,还是不要让我们一上来就被读懂吧!除了自己,就是读者有那么一点毁掉我们的可能了。不过这种可能—对我而言—不大,但也难说,至少有威胁。

另一些作者,晦涩几乎是他们在这混乱的尘世出没、作文立身的“保护色”,是他们救命“得道”的仙草。例如塞林格,一个很多人(其中也包括我)称“十分喜爱”的作者,可真正有多少人读懂他的呢?我怀疑。不把他的晦涩、无言、克制包含在内是无法读懂的,或者哪怕最起码让塞林格这张曲折奥妙的老海图尽悉于心的。你看看,他先写了通俗的、风行一时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紧接着就抛出一个《香蕉鱼的日子》、一个《笑面人》和一个《碧眼朱唇》,让你傻愣在那儿瞠目结舌,然后再来一点小小的抚慰—犹如厨师长的美妙的长勺子上面沾一点点面粉也似的味精—《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既有爱情又有凄楚》。等到《九故事》出全,你再尝尝味道,而他又不出声了,任怎么“千唤万呼”,愣是不出来,不显真身。要读、想懂,啃《九故事》吧!哈,我几乎听得见塞林格本人在其新罕布什尔州乡间阴郁的城堡里的“哼”的一声。同样,一九八六年人人都在读博尔赫斯,仿佛圈内人非“博尔……”不言其他。我可是直到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才读懂一些,弄出点“木笼头”来的,或者说略通他的《南方》的戛然而止、《沙之书》的抽象玄奥……人们对于文学、对于艺术家的欲望和苛求真是太奇怪了。作家是人人能弄懂的吗?你连实际生活中的亲朋好友,连你的邻居的名字还弄不清呢。你能够说“全知道”?托马斯·阿奎那说:“什么东西使我的思想成为我的思想?”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而关键还在于,不仅要认识,还要能够有认识过程中具体的乐趣。

过了十二年后,我还在读《瓦尔登湖》。我每年都要找个地方和清静的时间读一读它。一九八四年我先是在常州的老书店,幸运地购得它的第一版中译本—上海译文版,封面是湖蓝色的那种,而在这之前一年,又是在一份杂志上,在《上海文学》上,我读到同一个译者的徐迟先生译的著名的节选—《湖》。可以说,这为我后来顺利地找到并登上它高大起伏的山峦—我如今大概迷失在其丛林密布的山腰—找到了一条秘密的小径。而今天我仍旧常常感觉到当年读它时的那种荫凉,那和风习习的湖面的波光,是这位美国文学史上最大的隐士,他的所作所为可以让任何领域的大人物、大师们逊色或保持无言的谦逊敬畏。连他的老师—爱默生也这样做了。在一次长久散步之后,在一个冬日的下午他这样对他身边的树林和风—树林和风难道不是更可靠的读者和听众?—说:

“他的美德不应只是部分或暂时的行为,而应是一种经常的流露,他对此既不需花任何力气,也完全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读书,或作为一本书所要实践的事业的价值、内涵,又何尝不是这样?

3.良辰

文/庞培

在我和眼前这场大雨,这幢新落成的图书馆大厦之间,有一段一去不复返的三十年时光—我个人的阅读生涯。如同长江水面之浩渺,三十年,也许还不止,甚至说四十年也不为过—我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县城图书馆时光的见证者,此刻,我已无奈地告别那一段岁月……

江阴城旧有的几处图书馆,最初没有电梯,没有空调机,更没有自动投币的饮料机,有的只是足够充裕的旧的古城空气,旧的长椅,旧式的词汇和旧书,以及无论怎么瞌睡和嗜思也仿佛消磨不完的旧的下午。图书馆的原址、建置,在1977—2007年之间可谓几度迁移,几度兴废(像一只驮满象形文字的候鸟)。

十年“文革”的尾声,在现已不复存在的胜利路口,有一幢“文革”时用于禁闭的民国风格小洋楼,依稀记得是在1971年的某一天忽然对小城读者开放了。楼里面,有前后进身的两间房子(二楼做库房或住人),其中一间用作借阅室,大的厅堂模样的一间做公共阅览室,印象中(最初,我是一名九岁小男孩),借阅室大白天里光线昏暗,所有的房梁、屋面、书架都积满经年的尘埃。图书馆工作人员全都苦着个脸,大概是些小城被打倒了的知识分子,表情统一,胸前佩戴毛主席像章,捧着书来回进出的模样既虔诚又怨忍;既神圣又抗拒。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县城生活的一大景观,因为在一名九岁小男孩天真的眼睛里,这是一个非常稀奇古怪的场地,全城就此一家,“别无分店”。走进这里,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得不一样,只要一踏进县图书馆的门槛,就好像有某种抑制不住的恐怖、枯索、兴奋的思想从大人们的眼神、衣领、袖口、手脚摆动中泄露出来……人人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一下子变得神经质,或深沉,或无所谓,或毫无由来地大义凛然起来。阅览室开放式的书报架上,每天的读物一成不变,无非是些《人民画报》、《工农兵画报》、《解放军画报》、《朝霞》、《红旗》…… 被木制的老式柜台相隔开的地方,沿墙排放着一排高到天花板气窗位置的大型书架—这是我平生所见的第一个高大书架。在这里,我读懂了汉语中“尊贵”一词的含义—书架上的各种书籍可以对外借阅,但最初的几年里,种类稀少,依次是白色烫金或浅褐色的《毛泽东选集》、《列宁选集》、《马恩列斯毛全集》、《反杜林论》、《金光大道》、《小兵闯大山》、《较量》、《红雨》、《论持久战》、《资本论》……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首次目睹人类社会中单本的书籍,过了大约一年之后,又有一整排新书被放在书架显赫的位置陈列,那就是“文革”版的“鲁迅文集”,一式白色的封面,厚薄不一,书名题签全是鲁迅自己的手笔,包括《而已集》、《故事新编》、《呐喊》、《朝花夕拾》……

记得是十七本,抑或二十七本?总之我第一次看全本的《水浒》,全本《呐喊》、《母亲》、《高玉宝》,全在这间晚清、民国风格的小楼。而在我的误打误撞、懵懂莫名之外,在我孩提时代的目光之外,这些厚书大书,全有虔诚之至的读者。可以说,自从县城图书馆在“文革”中关闭,又突然对外开放之日起,它就吸引了县城周边大量的读者,它像一个久违了的温暖怀抱,又像人类知识冰冻的冷藏库,一夜之间唤醒了许许多多渴望文字和思想的眼睛。过了很多年之后,我仍旧记得那时借阅一本书,坐在阅览室舒适的长椅上看一天书的价格:人民币一分钱。同样,多年以来,当年那些来自城乡各处借阅者们的动作、走路的表情,仍旧栩栩如生燃烧在我的记忆深处……他们中间有教师、知青、工人、农民,有弄堂里无所事事的老人、被打倒的“四类分子”,有见人脸上就一副“低人一等”表情的旧式文人、走资派,也有不多的几名中学生;他们中间的一些人,很多年后成为其中的“地方闻人”或佼佼者,我渐渐可以一一喊出印象亲切的名字来了:方国荣、陈复观、李昌达、夏国贤、胡山源、李中林、陈权、顾铁林、蔡意同、蔡崇武、徐华根、赵谷怀、刘瑞清、韩家熹、姜宪……

看看,这名单里甚至有三十年代“孤岛”时期即已蜚声海上文坛的老作家,亦有之后20世纪80年代活跃于江阴各界文坛的知名艺术家。众所周知,后来的“德艺双馨”荣誉称号获得者夏国贤当年还只是一个北门浮桥头来的剃平头的小青年,顾铁林只是一名生活在青阳月城的落难知青,而×××、×××…… 他们在以后的成长岁月,到底从《野草》和《资本论》里汲取了多少青春的美的营养,谁也无法据量。总之,“文革”后首次对社会开放的县图书馆,就像荒野边缘的第一只鸟巢,像悬崖上被飓风偶然间放过的一小株树苗,繁衍了一大片不小的森林,而我,是这株树苗作为一粒贫瘠种子的见证者,我走到这一悬崖边沿,还是一名大字不识几个的憨小孩呢。

1973年,或1975年,阅览室跟图书租借处短期分体。阅览室搬迁至今天的中山公园荷花池,而且在池畔一伏就是数年,也许有四五年吧。这四五年,我幼稚的心灵在汉字的各种象形之间游走。我是荷花池边的常客,可能也是年龄最小的读者。我把家中父母给我买铅笔、橡皮、糖等的零用钱节省下来,全部投入“池中”。这四五年,是我和书籍的“蜜月期”。“蜜月”的说法有点夸张,因我当时实在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少年,江阴话叫“赤膊田鸡”。这样说吧:这四五年,构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我和书籍之间漫长、无忧无虑的童年……

一个人的成长会有童年。一个人看书,跟书本之间也会有彼此相知的一个童年。这童年的书页,弥足珍贵!

1973—1978年这四五年,几乎每年的寒暑假,我闲暇时的首选即中山公园。就在公园那一条长长林荫路的青砖地雨道上,沿著名的玉带河,衣衫被“簌簌”吹响,我一路向前。

两个变化:一、外国文学开始进入;二、我自己的童年时代结束。往昔年代的图书馆,如同一颗钻石,总结了几代人的命运。我们难以想象,四十年代出生的人可以读懂《尤利西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会对《地狱一季》津津乐道。我们无法确知六十年代的人能够真正品味出多少《道德经》、《论语》或唐诗的味道。因为在他们的童年时光,中国的大街小巷已被红色大字报覆盖。进而言之,有多少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懂得《营造法式》或《尚书》、《左传》的内在涵养?一个常年居住高楼电梯房的人,走进今日空间样式新颖的图书馆,除了电脑视频窗口之外,对于图书还会有几分在乎?

雨中,刘天华的名曲《良宵》依稀响起。于是,我知道人人都有一个藏有自己的灵魂秘密的宇宙图书馆,即使他不看,不翻阅,文字永在人心中。书籍,是每个人的“良宵”或良辰。所谓“良辰美景奈何天”。先一天夜里,我还在读废名,这个性子倔躁的湖北佬,黄梅县人,几乎是过去一百年的中国作家里我最钟爱的。这名20世纪30年代战乱中幸余的讲禅论道者,他的文字使我原计划有关小城图书馆的回忆文字大篇幅删减。我原本还要讲道图书馆的几度迁徙,在今日江阴城的“百乐城”身底,在新虹桥的十几年光景。可是,我已步入泥泞的滩涂,我的风雨飘摇中的小船已勉力靠岸。“怀良辰以孤往”,陶渊明的这六个字,差不多可以做我这艘小船的名字了。我在一场早春的大雨中用铁凿把它凿刻,或者说镌刻在我的船头。

4.女人与书房

文/艾小柯

说起女人的专属空间,一般的用词是“闺房”,什么软玉温香、幽梦缱绻啊,什么沉香兰馨、露浓花瘦之类的,很少会有人把女人与书房自动关联起来。文学作品中最有名的女子书房大概应算林妹妹的潇湘馆,小小一方天地翠竹掩映,龙吟细细,青苔幽幽,有清泉,有蕉叶,有鸟鸣,有绵薄窗纱,疏影横斜,正好养诗情画意、笔墨清新,难怪刘姥姥进大观园时要连连夸赞不像小姐的闺房,倒像公子的书房了。

女人与书房,对这个话题进行过最著名论述的当然是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她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说“女人想要写小说,必须有钱,再加一间自己的房间”。当然伍尔夫指的这间“自己的房间”未必是书房,她的论文作于1929年,“自己的房间”有一定程度上的具体指代,但更重要的是强调女性人格上的一种独立精神,强调的是女人不依从于男人的指令与社会、家庭的压力而追求文学与精神成就的一种灵魂诉求。关于女人与一间具体的、物理形态上的书房,伍尔夫并没着重笔墨。而她自己的书房,只是屋后花园中工具棚改建而来的小屋,除了一张宽大结实的粗木方桌,几盆植物,一盏油灯,几乎没有任何堪称代表的女性化装饰。小屋并不隔音,冬天既冷且潮,冻得手指都伸展不开。尽管如此,窗外的风景、乡村的气息都让伍尔夫深深喜爱这一间并不算理想的书房,在这里创作出了著名的《达洛威夫人》。可以说,现代女性主义的起源,离不开这么一间女人的书房。

“书房”这个词在英文中有两种可能的翻译。富豪人家的大书房称“library”,名曰“图书馆”,宽敞的大厅内四壁满满都是桃花心木书柜,高至屋顶,上层的古书绝版书还得架高梯才取用得。厅中一隅有壁炉、有宽几软榻,可坐可卧;临窗是传统的英式写字台,雕工精美,靠墙一端还有双层圆角文案阁,放纸张、墨水、封蜡、裁信刀。小家小户的书房叫“study”,曰“学习室”,其实不过一间靠近卧房的普通屋子,三两木架,百十图书,一张书桌,一窗一灯足矣。但不论是“图书馆”还是“学习室”,书房的结构都相对简单直白,其要素只有书与桌两样,一样为读,一样为写,怎么观察都有种“硬邦邦”的沧桑感,与女人那份温柔缱绻的活动心思似乎相距太远。

但精于布置书房的女人并非没有。2007年英国《卫报》搞了一个“作家的书房”系列图文专栏,由英国当代的大小作家亲自选择自己书房的图片并撰文介绍,其中也间杂两篇名人书屋。其中我最熟悉的英国女作家莎拉·沃特斯的书房可真够简朴得骇人,丑陋的玻璃电脑桌跟文件柜别别扭扭凑到一块儿,跟她文字中情思细密、惊涛骇浪般的迷人气魄根本不着边儿嘛。女作家的书房中我最喜欢的是小说与传记作家玛格丽特·福斯特的阳台书屋:木地板,木桌,小方毯,两扇采光充分的大窗,阳光洗白的简易书架,满墙的照片相框,宽宽的窗台,既可放书,又可卧猫,简直完美!另外一个抓住我目光的是布克奖入围的女作家芭芭拉·塔皮多的阁楼书斋,临小窗的矮墙下置了一张小单人床,供塔皮多凌晨三四点起身写作,直到上午九时。床边顺着斜屋顶的三角空间搭出一张条桌,上面有电脑、有书册、有素描,白墙上三四画框,黑白与色彩间杂。简单的装饰,简洁的布置,格局中有变化,秩序中渗透温馨,这一看就是女人的书房。

我从新奥尔良搬至旧金山时,小小寓所里两间布局完全对称的房间分别做了卧室与客厅,没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可让我奢侈写作。解决的办法是把客厅中本来用作储物的衣帽间卸掉柜门,置一小到不能再小的电脑桌,旁边的一点空余处放了个五层书架,我的写作空间这就算大功告成了。衣帽间无窗,只好在墙上挂江南水乡的墨迹以神游。在这个弹丸小空间里,四年中我写了将近五十万字。当然这些文字大多是零散的笔记观感,没什么值得登堂入室特别深究的。但写作的产量与书房大小没有直接的关联应该算个尚能靠得住的推论。

不过这所谓的“理论”却不能在“极值点”上深究,至少对我来说,哪怕书房再小,有也总归聊胜于无,没有是绝对不行的。我从旧金山跨洋初到大洋洲,家具书籍在海上凄凄漂泊,我在家徒四壁的陋室里抱着小小的笔记本电脑黯然神伤,一个字都挤不出来。那几个月里我过得焦躁至极,在新大陆上找不到落脚点,心里空荡无依。我想念的,除了摸熟悉了的键盘及被台灯烧化了一角的显示器,除了书桌上的猫毛跟旧书页里的尘土味儿,是那小小空间带给我的一份归属感、安全感。对我来说,书房不仅意味着一个独立的阅读空间,它更重要的功用是滋养一份平和安静的心态。它让人在一个熟悉而放松的状态下想心事、理私情,它帮人赶走浮躁与焦虑,让思想与创造力集中,让灵魂在一个哪怕只是暂时的小空间里不受限制地驰骋,从自我与别人的梦境中获得最大程度上的精神自由。我觉得这是书房的最可贵之处。

女人需要书房,我觉得其重要程度不亚于女人需要衣橱。一个养内,一个安外,缺了哪个都会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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