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王菲《明月几时有》
1.
2002。
“你是兰成雪?我看过你的小说!”
安澜也曾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真的吗?”
我站在操场中央,心脏仿佛一瞬间被冰冻住了。
日光明亮,身边人来人往,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们。谁能想到那么耀眼的安澜,竟会跟那么不起眼的我说话?
我的努力终于有效果了,那是我第一次离安澜这么近。
……我的意中人,会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我……可是我猜中了这开头,却猜不中那结局。
2.
我是从高一就开始暗恋安澜的。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有时候比呼吸都简单,就像是花开的一刹那,眼底照进浅金色的光,世界从此被刷上不一样的色彩。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风里透着凛冽的凉意,阳光透过高大的杨树照在操场上,我们班五十多个人站成好大一个方阵。体育老师是个刚从体校毕业的女汉子,动作利落,声音洪亮:“在我的课上,女生没有例假这一说,都得给我动起来!月经期锻炼一下对身体有好处,总之谁也别想偷懒!”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虽然在初中的时候,我跟班上的女生经常会假装来例假而逃掉体育课,成群结队地跑回教室里上自习,为了提高大家的学习成绩,班主任对这种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今天,我是真的来大姨妈了。
体育老师指挥着男女生分别站成一排,绕着操场慢跑,她跟在排尾,一边跑一边大声说:“你们这些重点中学的学霸,以为学习好就是一切吗?我告诉你们,如果没有好的体魄,书念得再多也是白搭……你看他,胖得像头猪,就算你考到年级第一也还是只猪……还有你,瘦得像个小鸡崽似的,手臂比火柴棍还细,一阵大风就把你吹走了,你这样的以后怎么能娶到老婆?打一辈子光棍吧你!”
我们那时到底是年纪小,对老师这个职位有着天然的畏惧,她话说得这样难听,其实已经违反了教师守则,可是当时我们班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反抗,男生女生都噤若寒蝉,只是一个挨一个地在阳光下沉默地奔跑。
我实在是肚子疼,踩着地面上细碎的阳光树影,脚步越来越虚浮,额头上渗出层层寒意,整个身体都在冒虚汗,那感觉真是难受极了……
可是我不敢跟体育老师反映情况,生怕她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损我。我咬牙又往前跑了一圈,可是她却丝毫没有要让我们停下来的意思。我从小就体寒,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好,一直都有痛经的毛病,此刻终于再也撑不住了,忽然眼前一黑,整个人不受控制地栽倒下去……
不过是电光石火间的事情,我脑中却有个念头飞快地闪过——我不能倒在队伍里,否则会被后面的人踩成肉饼。
于是我用仅有的力量往旁边踉跄几步,栽倒在操场跑道之外的空地上。
天旋地转……我仰在地上,却忽然觉得整个人都舒坦了,这时只见一个黑影正速度极快地朝我奔来!他好像也是刚看到我,明显是想减速,却已经太迟了……
我只觉腰间被重重地踢了一脚……痛得我眼眶含泪,却发不出声音来。那人绊在我身上,由于奔跑速度太快,也跌得极狠,咣当一声扑在了地上。
可能是我小说看得太多了,当时脑子里的想法十分诡异,一心想着这下子完了,他要是就这么摔死了,我岂不是将终生背负着一条人命,以后再也不能好好做人了……
好在那人很快从地上爬起来,忙不迭地跑过来扶起我,高大的身影遮住阳光,原来他心里跟我有同样的担忧:“喂,你没死吧?喂!”
我奋力睁开眼睛,只见他皮肤黝黑,左边额角正在流血……那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眉梢和睫毛流淌下来,滴在我脸上,凉凉的……
他的眼睛真漂亮啊,像夜空中的寒星……我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来,嘴唇徒劳地开合着……
就在这时,他伤口处涌出的血滴落到我嘴巴里……有点咸,还有一种金属的甜腥味。
“血,血!”我吓得不轻,这可是我第一次尝到人血的滋味……但是因为这个人是他,所以我并不觉得恶心,只是无端地感到害怕。
或许害怕也是一种预感。从这一刻起,我身体里有了他的血,命运也从此交汇,彼此都酝酿着给对方一个难以逃脱的梦魇。
他怔了怔,往我身下看了一眼,神色忽然慌张起来:“你流了好多血!裤子都染红了,是不是摔断了腿啊?”
我忽然间明白那些血是什么了……校服裤子的颜色很浅,大姨妈一定全透出来了……想到这里,我心头一阵难堪,几欲昏厥过去。
绝望、难堪、手足无措……我望着他寒星般的眼睛,胸口一窒,整个人就昏了过去。
每个人都有情窦初开的瞬间吧,只是因为年少无知,往往自以为是。
多年后我想起安澜,其实我心里并不是不后悔的。
……爱错了人,怎能无悔?年华空付,怎能无悔?
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信上说:“遇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有多少人曾把自己放得那样低,低到尘埃里……又有多少人真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3.
后来我听说,那天我是被体育老师送到医务室的。我昏过去之后,安澜也昏过去了……他有晕血的毛病,当时完全被我的大姨妈给吓傻了。
我妈妈在机关里工作,向来温文尔雅,可是这一次却跑来学校大闹一通,搞得那个体育老师差点被开除。我妈说我从小身体就不好,根本受不了高强度的运动……她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非要告到学校关门不可!
学校领导被吓坏了,急忙交代班主任以后对我“轻拿轻放”,爱请假就请假,爱干吗就干吗,只要别断气就行。
于是我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又在家里休养了半个月,一个月以后才回去上学。高中校园一派朝气蓬勃,每天都有好玩的事情发生,我回到学校的时候,“杜芊芊的大姨妈吓晕了安澜”这个笑话已经时过境迁,安澜似乎也跟我再无瓜葛了。
可能这就是命运吧,那次事件之后,他的人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我的人生轨迹却悄悄地改变了……
我开始关注他的一切消息,曾在百度和谷歌上搜索他的名字……我的眼神总是偷偷追随着他的身影,却又怕被别人看到……更怕被他看到。
我跟所有暗恋着他的平凡姑娘一样……每天期盼着与那个人在校园里相遇,可是当他真从身边走过,却又不敢抬头多看他一眼。
可是这样的情绪和心机,却没得到一丝回馈。对于安澜来说,我依然是一个完全没有存在感的人。
4.
以我的闷葫芦性格,原本应该一直这样暗恋下去的,可是那一年,我认识了霄霄。
霄霄比我大一岁,是上一届留级到我们班的。
我清楚地记得她刚来我们班那天,她皮肤黑得像炭,穿着脏兮兮的校服,歪歪斜斜地站在讲台上,可是眼睛却异常明亮。班主任对她非常客气,笑呵呵地跟同学们介绍:“这位是梁霄,上一届的学姐,因为某些原因休学一年,现在即将加入我们班的大家庭,大家欢迎!”然后班主任率先鼓掌,同学们自然也都给面子,霎时间掌声雷动。
霄霄站在讲台上,收起吊儿郎当的表情,黝黑的脸庞上挂上灿烂的笑容,像明星一样对我们摊了摊手:“沈阳的朋友们,我感受到你们的热情了,能不能再大声一点?”
底下哄堂大笑,班主任的表情有些尴尬,但也没说什么,只是把她安排到第一排坐下,跟我同桌。
我身边的位置可以说是关系户专用席,因为在第一排,看黑板清楚,我当时学习好,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所以老师总把她喜欢的学生安排在我身边,认为这样可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
而我也没让她失望,每一任跟我同桌过的人成绩多多少少都有些进步。
不过班主任一定不知道,其实这并不是因为我循循善诱……只不过我当时话少,老实巴交的,从不敢做出格的事情,而且闷声闷气从不与人闲聊,做我的同桌实在太无聊了,所以他们花在学习上的精力自然就会多了一些。
十六年来我一直循规蹈矩,喜欢一个人也只敢偷偷地藏在心底。直到霄霄给我讲了她的经历,我才知道原来人生竟然还有别样的活法。
5.
梁霄说她休学一年去了云南大理,孤陋寡闻的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金庸小说里段誉的大理国竟然是真实存在的地方。
霄霄说她是在一本小说上看到大理的故事,然后趁着周末,拎着一个小包就坐飞机去了那个美丽的彩云之南。
刚下飞机,她就爱上了那座城市。霄霄家庭条件好,从小就是大小姐,任性惯了,说什么也不肯回家了,跟父母说要转学到大理,大人们当然不同意,于是霄霄索性就给自己办了休学手续。家里人急得跳脚,为了逼她回来,断了她的经济供给。
可是霄霄年少气盛,没有钱也不怕,反而在大理跟着同住青年旅社的室友们学会了手工编制手链和项链等小饰品,每天晚上在大理游客最多的人民路上摆地摊,收入竟然很好,不但够她自己生活,还赚出了自驾游的钱。
她说:“杜芊芊,你不觉得学校里的生活很无聊吗?所有人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事,说没营养的话,像没有灵魂的木头人。在大理的时候,我在青年旅社包了一个床位,八人间,身边来来往往的都是不同的人……每天听不同的故事,看不同的风景,有不同的思考,这才是人生啊……”
我听得目瞪口呆。
学校生活当然有一点无聊啦,可是我从没想过要偏离这个轨道。跟霄霄比起来,我自觉眼界狭窄……从小到大我做过的最叛逆的事莫过于暗恋安澜,我每天的希望和乐趣就是能多看他几眼。我也并不觉得学习很枯燥,因为除了学习我完全没有别的长处。
……我以为所有人都是像我一样生活的。
所以当霄霄给我讲完她的经历,我着实神往了一会儿,忽然问她:“那你为什么回来?”
霄霄愣住片刻,微微一笑,雪白的牙齿在黝黑的肤色映衬下格外闪亮:“这是个秘密,我不会告诉你的,除非……”
“除非什么?”我跟所有同龄人一样,沉不住气,最恨她这样吊人胃口,我扯住她的手臂,晃了晃,“你别卖关子了,快点告诉我啊!”
“明天告诉你。”霄霄朝我挤了挤眼睛,然后就转过身去假装写作业了。
霄霄学习成绩很差,平时又不肯听老师的话,难得她主动写作业,我也不好再打扰她了。我憋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学急忙又问她,她却嬉皮笑脸地回答:“明天再告诉你。”
我气得跳脚,不过也没有办法,到底是事不关己,她拖了几天,我慢慢也就忘记这件事了。
可是不久后的一天,霄霄收到一封信,看完之后脸色就不太对,魂不守舍了一个上午,中午一放学就想翘课跑掉,临走前还嘱咐我帮她跟老师请假。
我好言劝她:“过几天就要月考了,今天下午的课全是重点,要是没有特别重要的事……你还是别走了吧。”
霄霄面露不屑,可能也有点烦躁的情绪:“杜芊芊,就算你把书上的知识点全背下来,月考考到年级第一名,又能怎么样呢?我最瞧不起你这样的书呆子了!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吗?你知道大理有多美吗?你看过三岛由纪夫的书吗?你听过重金属摇滚吗?”
我怔了怔,虽然我一向老实巴交的,却也被她这一刻的态度激怒了:“听重金属能考上大学吗?大理再美,你不还是得回到学校来?学习不好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吗?留级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吗?你以为你翘课是在糊弄老师吗?那是在糊弄你自己!你这是自私,是不负责任,你根本没考虑过你父母和老师的感受!”
霄霄睁大了眼睛,被我说得愣住许久,然后她挑了挑唇角:“别用你的眼光来看我,你看不懂!你以为你所信奉的一切都是对的,你可以继续当个木偶!但是你记住,你没有资格来评判我,因为你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不懂!”
中午午休,教室里没有人,霄霄背起书包撞了我一下,摔门而去。
我在原地愣住几秒,冲出去追她,三步两步跑到她面前,大喊:“你凭什么这样说我?起码我是年级前十名,不像你,从来就没及格过!少拿无知当个性了你!”
当时我是被气急了,因为她那句她瞧不起我这样的书呆子深深刺痛了我。我把她当成朋友,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是为了她好……她凭什么这样说我?
霄霄愣了一下,好像有些受伤的样子,她沉默地绕开我,走向深深的走廊尽头。正午时分,日光明亮,她的背影忽明忽暗,闪烁在我模糊的视线边缘。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蓦然回头,眼中的重重泪水被晃出眼眶,视线清晰起来,却看见安澜端着饭盒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我。
对上他的目光,我完全傻掉了,他也有些尴尬似的,急忙扭头钻进旁边的教室里。
……可是片刻之后他又出来了。
因为他走错了教室。
6.
自作多情大概是少女们的通病,不过是一个很偶然的四目相对,我却从此杂念丛生,凭空联想出许多个版本的我和他主演的爱情故事。
比如,安澜心里也是有我的……毕竟我喝过他的血,他看过我的大姨妈,这可不是谁都能碰到的缘分。
……也许他会像我暗恋他一样,也在暗恋着我呢?
可是这个美好的幻想并没能维持几天,安澜跟上一届学生会会长齐雯绮谈恋爱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校园。
齐雯绮跟梁霄一样,都是我从未见过的一种人,她当时所做的事,我连想也不敢想。
比如她能拿到全市辩论比赛的最佳辩手,还能穿着艳粉色的超短裙主持全校文艺晚会,万众瞩目的感觉只会让她更有光彩……她其实并不漂亮,一双小单眼皮就像是两条缝,从来就没睁开过眼睛似的,可是她拥有无可匹敌的自信,因此笑容很美,再加上傲人的双峰和一双长腿,也算是个另类美女。
与才貌双全、无忧无惧的齐雯绮比起来,我就是个可怜的丑小鸭,连在公众场合大声说话都不敢。
齐雯绮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可是因为抢走她的是安澜,他们也只好认命地死了心。
其实安澜的光芒一点不逊色于她。他是远近学校里风头最劲的偶像球星,每天中午的篮球比赛但凡有他上场,都会被全市范围内闻风而来的女生围得水泄不通。
我那时候个子很矮,即使挤到人群中间也很难看见他的脸……但我却一厢情愿地以为他不会喜欢上任何人。每当我听说学校里的哪个漂亮姑娘又跟他表白却又被拒绝了,我就会很邪恶地在心里暗爽。
可是,齐雯绮出现了。
学校里多少姑娘梦碎今朝,可是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如我一般,暗恋得太过认真,实实在在痛苦了一回。
7.
那天晚上放学后,我不想回家,我第一次做出对我自己而言非常疯狂的事情——
随便跳上一辆人很少的公交车,在清文化的发源地故宫跳下车,沿着红色的墙壁一直走一直走……从暮色四合走到天色漆黑,最后实在累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
路边的小饭店门前点着一盏橘色的小灯,我浑身冰凉,扭头钻到里面,打算喝一点点啤酒。
书上总说借酒浇愁,我只是想试试这个滋味,不过即便心里如此难过,我也只打算喝一口而已。因为报纸上说,一个女孩独自喝醉是很危险的事情。
我点了十串羊肉串和一瓶啤酒,饿得狠了,竟短暂地忘了失恋这回事,正眼巴巴地等着上菜,一抬头却看见梁霄。
她跟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并肩走进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在门口的座位上坐下,梁霄背对着我,好像并没有发现我。
那个长头发的男生看起来有点面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一看就是南方人的长相。
自从上一次吵架之后,霄霄就一直没来上学,我气消了之后也有些担心她,可是却拉不下脸来去缓和我们的关系。
这次巧遇是和好的绝佳机会,我正在犹豫着该怎么跟她打招呼,这时忽然听见那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开口说话了,带着一点南方口音,好像正在打电话:“我现在在沈阳,跟一个好朋友在一起……嗯,好的,我回头再打给你吧!我们很久没见了,正在一起吃饭。什么?你问我这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哈哈,我有必要告诉你吗?好了你别瞎猜了,见面再说。”
霄霄沉默半晌,沉沉开口:“秦睿,你把我当成好朋友……我可真荣幸。”
秦睿……哦对,他是秦睿!
我终于想起来这个男生是谁了!
——上一届全国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叛逆的少年摄影师秦睿!他在几乎全校都订阅了的杂志上有个专栏,名叫“提着单反走天下”,人气很高。
真没想到霄霄会跟一个名人谈恋爱。
这时我听见她把一只瓷碗碰到地上,啪的一声,瓷碗碎掉了。霄霄俯身去捡,声音好像有些哽咽:“你远道过来看我,我应该请你吃顿大餐的!我们是好朋友嘛,好朋友!”
秦睿笑嘻嘻地蹲下身去帮她,声音温润自然:“你别动,我来弄吧,别把手弄破了。”
霄霄忽然背对着他站起来,偷偷用手背抹了抹眼泪,我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她这一刻的表情……眼神分明很悲伤,却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让人看着就心酸。
她咬着嘴唇抬起头来,刚好对上我的目光,不由一怔。
我望着她的眼睛,微笑着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梁霄!怎么这么巧啊,这离学校这么远咱们也能碰上!哟,这是你男朋友吗?你真不够意思,男朋友这么帅都不告诉我们!”
我绕到秦睿对面坐下,笑嘻嘻地说:“你可真有福气,找到霄霄这么棒的女朋友!她为人仗义,长得又漂亮,在我们学校可受欢迎呢!”
秦睿怔了怔,很有礼貌地笑了:“我不是她男朋友……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你的意思是,你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我笑着摇头,把眉毛挑得老高,“别逗了!我书读得少,你可别骗我!男女之间哪有单纯的友谊?哈哈,你放心,我嘴巴可严了,才不会告诉别人呢!”
他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此时面不改色,只是淡淡地笑:“既然这么巧,坐下来一起吃吧。”
我连连点头,仍然不依不饶:“霄霄真幸福呀,有你这么好的男朋友!”
霄霄在我旁边坐下,神色莫测,忽明忽暗,她看看秦睿,又看看我,说:“他……真的不是我男朋友。”
她望着我,我也望着她,四目相对间,我看见了她眼底的心酸。也只是这一眼,我们之前的恩怨已经一笔勾销。
我故意说那些话,就是想逼着秦睿承认他跟霄霄之间的关系,可是他段位好高,也根本没把我看在眼里……现在连霄霄也这么说了,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气氛仿佛忽然凝固住了,整张桌子沉默下来。
这时霄霄的手机忽然响了,是那一年最流行的摩托罗拉V9——当时全校拥有手机的学生不超过五个人——很贵的手机,连老师都用不起。
她沉默地翻开手机盖,放在耳边,蓝屏的微光照得她脸上一片蔚蓝。她说:“哦,好,我跟好朋友在一起,待会儿带着他们一起过去。”
8.
在小饭馆上菜之前,霄霄带着我们偷偷跑了,一出门就跳上一辆出租车,说:“去北行中间那个练歌房。”
我稀里糊涂地跟着跳上车,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兴奋也有些恐慌:“霄霄,你要带我们去哪儿呀?”
“我哥们儿过生日,想多找点人一起喝酒吃蛋糕,咱们今晚好好玩玩,不醉不归!”霄霄跟我坐在后面,秦睿坐在前面,她伸手揽住我的肩膀,把头轻轻靠过来,像一只受伤的猫。
她的声音低下来,在我耳边说:“秦睿是水瓶座的。这下你明白了吧?”
我与她对视一眼,带着一丝疑问和同情。那时候我对星座还不了解……我什么都不明白,但是我知道安澜也是水瓶座的。
“如果水瓶座的男生说你是他的好朋友……那意味着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上你。”路灯的光影透过车窗照在霄霄脸上,像大片的乌云掠过苍穹,她说:“你不用再逼他承认什么了,你帮不了我。”
原来我方才那一番苦心,霄霄是明白的。我们两个无端地亲近了许多,她把手机递过来:“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吧,就说今晚全班同学集体给老师过生日,我带你好好玩玩。”
我犹豫片刻,接过手机按下家里的电话号码,还没说几句,霄霄就把电话抢了过去,三句两句就说服了我妈妈。
秦睿回过头来,望着霄霄露出温柔的笑容:“你这么能说,将来真该去当个律师。”
说这话的时候,秦睿一定不会想到,十年后,霄霄真的学了法律成了律师,我们两个还是好朋友,可是他……
却早已经消失在天涯。
9.
霄霄带着我们杀上楼去,房间里一片黑暗,唯有一簇蜡烛的微光照亮了江晓钺的脸。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江晓钺。
他看见霄霄,笑嘻嘻地把她拉到人群中间:“这是我发小梁霄,有钱有貌有性格,在场的弟兄们可要抓紧了啊!”
“这是我发小江晓钺,有钱有貌没良心,少女们千万不要喜欢他呀!”霄霄很适应这种场合,笑着推了他一把。
人群里传来阵阵起哄声,霄霄毫不怯场,笑着跟大家抱了抱拳,又把我扯到身边,说:“这是我好朋友杜芊芊,人傻钱多学习好,你们也别放过啊!”
我哪里见过这样的场合,脸一下子红了,还好灯光昏暗看不出来,这时江晓钺挤到我和霄霄中间,两手一左一右搭在我们肩上:“你们这群泥猴不许吹蜡烛哦,免得弄得蛋糕上都是口水!来,两位美女陪我一起吹蜡烛,祝我十七岁生日快乐!”
说完他拥着我往前一倾……我有些紧张,却也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了,陪着他一起吹灭了蜡烛。
江晓钺好像喝多了,忽然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整个人愣住了,这时房间里的日光灯亮了起来……在重重人群之中,我一下子就看到了安澜的脸。
霄霄像是要保护我似的,一下子把江晓钺从我身边推开了,笑着拍了下他的肩膀:“哥们儿,你不是巨蟹座的吗?现在是十月份天秤月,你过的哪门子生日?”
江晓钺笑得花枝乱颤,拿起一块蛋糕砸到霄霄脸上:“今天是我前女友的生日,她刚刚把我甩了……”
霄霄当然不肯吃亏,从蛋糕上抓了一把奶油就往他脸上招呼……很多人加入战争,身边尽是少男少女的嬉笑声,我不合群地站在人群中间,眼睛中却只看得到他。
10.
安澜靠窗坐着,薄薄的灯光如轻纱覆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脸庞在暗夜中闪现,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圈毛茸茸的暗影,其实,他的样子因为在我脑海中出现太多遍,已经刻在心里最深处,深得让我自己都觉得无奈。
齐雯绮坐在他身边,这样凉的天气里,她穿着高跟凉鞋,露出一双长腿。可能是她当惯了主持人,喜欢掌控局面,这时她站起身拿起话筒说:“你看你们,蛋糕都给扔没了,没得吃了,还好我们还有很多酒,一起玩个游戏吧!”
不得不承认,齐雯绮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她的眼睛眯成两条缝,却有种烟视媚行的味道。她的话很快得到男生们的热烈回应,大家一个挨一个地在沙发上坐好:“玩什么呀?真心话与大冒险?”
我被挤在江晓钺和霄霄中间,这才发现,秦睿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齐雯绮旁边。
“好啊,猜拳定输赢,第一个赢的人定题目。”齐雯绮环视一周,目光落在江晓钺身上,巧笑说道,“寿星,你说好不好?”
江晓钺耸了耸肩膀,唇角挑起,笑容里有种坏坏的味道:“只玩大冒险,不讲真心话!怎么样,你们敢吗?”
说完他侧过头来,眯着眼睛看我:“杜仙仙,你敢不敢?”
江晓钺是今天的主角,自然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我被备受瞩目的人所瞩目,自然又脸红了,小声纠正道:“杜芊芊,不是杜仙仙。”
他喝多了,根本没听我的话,红着脸高喊一声:“石头剪子布!”
在场有十几个人,出了好几把才定出输赢,我没输也没赢,属于沉默的大多数,我很满意这个结果。
江晓钺赢了,笑着指着秦睿:“哈哈,你输了。”
秦睿面不改色:“说吧,你想怎么玩?”
江晓钺看看他,又看一眼梁霄,笑道:“挑一个你最喜欢的姑娘,给她一个舌吻!”
话音未落,整个房间都沸腾了,所有男生都在起哄,房顶都要被掀开了。
秦睿从容地点点头,爽朗地笑了:“好吧,那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侧头看着霄霄,我以为秦睿会走过来吻她。
可是突然间,秦睿伸手扶住齐雯绮的后脑勺,深深地吻了下去。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我和霄霄,她瞠目结舌地望着秦睿,双手紧紧地攥在一起。
“滚!”这时只听安澜低吼一声,兜脸一拳挥向秦睿。
场面霎时乱成一团,有拉架的,有帮着安澜打秦睿的……江晓钺拿起桌上的冰桶泼向众人……
唯有霄霄和我一动不动,如石化般,呆呆地望着令自己心碎的男子。
11.
秦睿留在了这座城市,因为他喜欢上了安澜的绯闻女友齐雯绮。
霄霄跟我的关系从此更加亲近,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共同的敌人。
她说杜芊芊,你打算就这么放弃安澜吗?我宁可鱼死网破,也绝不肯输给齐雯绮那样的女人!你以为天上会掉馅饼吗?喜欢一个人是要去争取的!如果将来安澜娶了齐雯绮这个贱人,你不会觉得后悔吗?
每个人的十六岁都是这样吧,对爱情,怀着无限丰富的幻想。每一首歌、每一首诗……甚至每一张明信片都会让我想起他。
“你去抢安澜,我夺回秦睿,咱们两个联手,毋宁死,也绝不能输给齐雯绮!”她的话让我心里腾起一丝蠢蠢欲动的希望……在我心里,霄霄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我相信她所说的话,决定跟她同仇敌忾。
要想接近一个人,办法总是有的,只不过我以前从来不敢而已。
那天电脑课,老师去忙别的事情,没有在课堂上看着,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放下作业,上网玩游戏或者看网页。我拿着空杯子假装去接水,从安澜身后经过的时候瞟了几眼他的显示器,发现他正在看一个名叫“风动”的武侠论坛。
有了这一线索,我便像侦探似的顺藤摸瓜,很快就在这个论坛上找到了他的ID和个人空间。
他网名叫“波澜四起”,我几乎没怎么费力就锁定了这个ID。为了吸引安澜的注意,我开始写以他为主角的武侠小说,每天晚上从不断更地发到论坛。
我注册的ID叫“兰成雪”——“澜”是他的名字,“血”是我们结缘的纪念,这个笔名对我而言饱含深意,又很普通不落痕迹。可能是因为我勤奋吧,又认真研究过他回复和评论过的作品,文风几乎完全是为了讨好他的,男性向的硬朗加一点细腻的侠骨柔情,渐渐地竟在论坛上网罗了很多粉丝。
霄霄说,你在论坛里一定要保持低调,不能随便跟别人聊天,也不可以在空间里透露个人信息,否则一旦穿帮,你所做的一切就都白费了。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我的狗头军师。
“一是为了保持神秘感,二是为了以后铺路——这样你就可以在跟安澜见面的时候假装惊讶地说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个论坛。”
“然后呢?”
“傻啊你!”霄霄给我一个栗爆,“然后当然是假装很巧,假装你们很有缘,然后找机会跟他谈理想谈哲学,然后约他逛街吃饭看电影啦!女追男,隔层纱!”
如果女追男真的那样容易,为什么你跟秦睿……别忘了,安澜也是水瓶座。
我心里十分疑惑,却没敢说出口来。不过无论如何,霄霄确实给了我一个希望。
一个我梦寐以求,却从来连想都不敢想的希望。
霄霄对这件事情很投入,她也潜水到论坛里,凭着长袖善舞的优点,很快成了沈阳同城会会长,并组织了第一场同城见面活动,“兰成雪”跟“波澜四起”都收到邀请。
安澜……我的安澜。
那天晚上我激动得一夜没睡,跟霄霄在QQ上商量见到安澜时该怎样装出惊讶的表情,怎样说出第一句话……
第二天早晨,我偷偷弄了点妈妈的粉底抹在脸上,还把她的粉色口红偷偷塞到书包里,好像那些香喷喷的化妆品能让我稍微自信一点。
那一天真的很难忘。多年以后,我仍然能够记起那种满怀期待的感觉。我很艰难地等到放学,刻意跟霄霄分开,各自前往同城聚会现场……我坐在公交车上,一路上车水马龙,秋天的黄昏笼罩了这个城市,我觉得自己就像在梦里穿行。
终于赶到同城聚会现场,是在一家三星级酒店的餐厅里,大理石地面被水晶灯照得通明雪亮,我站在大厅门口,忽然想转身跑掉。
还是霄霄走过来,把我拉了进去。
“当你感到害怕,当你想要逃避……你就想想齐雯绮那个小贱人,想想她那张令人憎恨的脸!难道你愿意就这么输给她吗?”霄霄狠狠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其实我对齐雯绮并没有那么深刻的私人恩怨,我只是喜欢安澜而已。不过我还是受到霄霄的士气鼓舞,开始在人群里寻找那个身影……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圈,我终于绝望地发现,安澜今天并没有来。
同城会气氛很好,论坛好友中有大学生,也有已经参加工作的哥哥姐姐,我身边人来人往,心里却异常寂寞。
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我自己从来没有想过,“兰成雪”这个ID会被网友们捧到天上,他们叫我少女武侠作家,现场还有出版社的编辑说要帮我出书……
可是,我最想见到的那个人,偏偏没有来。
在人群之中,我羞涩地笑着,想起那口鲜血的滋味,想起令人尴尬的大姨妈,想起安澜寒星般的眼睛……
也许我跟安澜真的没有缘分,我悲哀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