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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奥利弗

离开学校的时候,我对女人是一无所知的——至少这一点直到我遇到劳拉·康德尔才发生了改变。我从6岁起就在圣菲年斯寄宿学校上学,身边都是神父和男孩子,那年夏天在史丹利·康纳利家的农场上,他那三个像猫一样的姐妹可把我吓得够呛,除此之外我完全没跟女人打过交道。通常来说,人都是从母亲那里学习人生的道理和对待女性的礼节的,而缺点呢,多半都传自父亲。可我却是在耳濡目染中学习的。有些特别的杂志,被小心地藏在装着饼干或是羊毛衫的包裹里,当作硬通货一般在圣菲年斯学校的男生之间传递着。杂志的来源通常是某个男孩的英国表兄弟或是外国朋友。由于经济状况的限制,我能占用那些杂志的时间极为有限。由于缺少讨价还价的筹码,我也没什么机会来指摘杂志的内容。杂志上那些图片让我兴奋不已并且对之充满了好奇,那些女人的腿如此纤细,她们的乳房看上去那么柔软,从屁股到腰际的曲线是那么美。

当我终于亲眼见到女人的身体时,倒也不算失望。那个年代杂志上那些女人跟现实中的差别还不算大。我想现代色情书刊就是造成男性勃起障碍的罪魁祸首。试想一下,当一个可怜的少年终于有机会亲近一个未经脱毛的女性身体时,却发现面前的她胸前没有结实浑圆的乳房,没有纤细的蜂腰,浑身也没有那样油亮的光泽能帮助他更好地进入她,他还能做何反应?现实的幻灭对身体也会造成影响的。当然,现在也有药片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我从来不需要。

对于性爱,我自然是充满了兴趣,可我总觉得那些有女朋友的男孩很奇怪。除了性,谁还想从一个女孩身上得到别的什么吗?

通过一个满脸发紫的生物老师,还有男孩们之间流传的下流暗语,我了解到女人会定期地流血,我觉得很恶心,太诡异了。从我们结婚起,我就非常清楚地对艾丽斯表明我不想知道什么周期、流血或是囊肿、渗液之类的事,也不想了解任何与女人有关的让人恶心的特殊物品,客观地说,她也从未因这些事让我烦心过。每月一次的“头疼”对我来讲还是能够忍受的,如果她时不时得去医院做个什么小“手术”,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亲爱的艾丽斯啊。

最后一学年的一次冬季学校舞会上,我成功地把舌头探到了一个女孩嘴里。传言说只要你肯给她买杯柠檬汁,她就会撅起屁股任你摆布。有两个男生声称他们用这招成功过。后来,当一对对情侣都随着Dana的《All Kinds of Everything》轻轻舞动的时候,我坐在那个紫脸老师的车子引擎盖上,双手第一次与女性的乳房发生了亲密接触,用学校里的黑话来说,叫作“胸器”。她开始还不愿意,我不得不乞求她。那一双乳房落在我饥渴的指尖,触感竟是那么柔软。没有了内衣的承托,它们就那样沉甸甸地压在我手中。她允许我亲吻她的乳房,这一来突然就要动真格的了,我努力集中精神调整呼吸,想要阻止我过时的裤子里即将喷涌的高潮,可当我的手顺着她的身体慢慢下滑时,她却用一句似乎精心设计好的台词泼了我一盆冷水:“每个女孩都有底线的,我的底线就到腰上为止。”

她推开我,整理好自己的胸罩、马甲、裙子,还有毛衣和外套(那时是冬天),我既沮丧又不知所措,试图再次亲吻她让她重新考虑一下,可她抱怨说外面太冷了,然后回到了那个荷尔蒙弥漫的大厅里。我想跟上去向她道歉,可又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知道她让我感觉自己错了,感觉自己很糟糕。无所适从之下,我的眼泪奔涌而出,我一边自慰一边咒骂那个小婊子,之后才感觉舒坦了些。这就是我的第一次夭折的性接触。我该找那两个吹牛皮的男生算账的。很显然从来没有人突破过她的第二道防线。

一年以后,我开始和大学里的女孩们发生性关系,比之前要成功得多。虽然60年代的那次“性革命”运动不知为何没传播到爱尔兰来,但到了1971年,校园里有了许多充满好奇心,又受过更高教育的女孩,她们知道女性也是有权利追求性高潮的。她们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要把她们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付诸实践。我遵循美式传统,分四垒依次进攻。我想这招可能显得我独树一帜,所以我几乎无一例外全部成功上了四垒,这下我的自信就更加膨胀了。其他一些男生还委婉地向我取经,半开玩笑来问我,可这又没什么好保密的。

这些年我已经学会如何用魅力征服她们了。如果你长得帅,还能表现得聪明又机智,那这并不难。你就装作你之前没在意她,然后,再渐渐地表现出对她很感兴趣,就好像她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一样。在保持距离的同时,要时不时地挑逗她一下。接着很长时间不去理会她,看看她有什么样的反应,再然后就可以出手了。屡试不爽。

大学期间,我跟女孩交往,一般都持续到有新的对象出现为止,但通常都会在她们开始询问我的背景我的家庭时就立刻把她们甩掉。我在大家的口中,是个神秘的独行侠,而女人们天生爱管闲事,总觉得自己一定能解开谜团。也许她们都觉得自己能够给我母亲般的温暖吧,可我没有母亲,母亲的温暖对我而言毫无意义。后来我渐渐进入了追求—占有—征服—移情这样的一个模式里。女人们总是一上了床就想要占有我,这实在让我觉得很奇怪,就好像我欠了她们似的。我的人生里从来没有过女人,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们打交道。曾经有个女孩,跟她分手的时候天还没亮,我留她一个人在床上哭着就准备走,她扔了个咖啡杯砸在我头上还骂我“浑蛋”。为了报复她,第二天晚上我就跟她的双胞胎妹妹睡到一张床上去了。

在交往过的这些女孩中,有一些要更讨我喜欢些。我虽不讨厌女人,但也没法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产生情感上的沟通。除了劳拉。

劳拉从一开始就颇具挑战性。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跟另外两个女孩在校园里走动着。那天很冷,能看到她们笑闹聊天时呼出的白气。她穿着一件长风衣,脖子上围着一条家里自己织的红色羊毛围巾。她朝我挥挥手笑了笑,那一下我好像被她身上洋溢的活力给钉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这时走在我旁边的迈克尔朝她喊了一声,我才明白她刚才是在朝他挥手,顿时感觉自己很傻。

迈克尔·康德尔介绍说劳拉是他妹妹,我得承认,一母同胞的兄妹两人长相居然如此天差地远,着实让我很吃惊。

这事想起来,还真是觉得讽刺。

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追到她,可跟别的女孩不同,她对我似乎没什么兴趣。劳拉身上有种神秘的美,任性中不乏活泼,冲动而又勇敢。她比我小一届,学的是法语、哲学和政治。跟她约会的都是橄榄球队那些自己有车的富家公子。要跟人竞争对我而言并非易事,但我用了些心思去了解她,尽管这些了解可能仍有些肤浅,但也足以让我意识到,我想要的不仅仅是她的身体,我要她走进我的人生。我希望她身上那一圈金色的光环也能将我环绕起来,托举到她的神坛边。即使到现在我也说不清劳拉身上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从前跟我约会的也不乏漂亮姑娘,但我所谓的心弦从没为之颤动过。也许是因为她笑起来那一双会发光的蓝色眼睛,又或许是她走起路来意气风发的样子。也可能是她身上那种自信,不同于我们对这世界的假意逢迎,她是那么真实而坦然。

我那些惯用的泡妞伎俩对她完全不起作用。她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我。身上的二手衣服和肮脏的房间让我颇感不安,我也深知自己必须要改变策略才可能有机会,于是我采取曲线救国的办法,跟迈克尔成了朋友。我受邀去他们家吃饭,劳拉就坐在我对面,我故意忽略她的存在,假装饶有兴味地听她妈妈聊天,还装作对她父亲的杜鹃花十分喜爱的样子。当他们拐弯抹角地问起我的家世时,我想办法绕开话题,暗示说我父亲因某些要事长期旅居国外。我还暗示我有一天可能会继承一套乡间别墅,但同时又含糊其词故作神秘,以免他们问我更多的问题。然而,劳拉却仍然视我如同透明一般。

我再次改变了战术,开始适当地对她表示一些关注,制订行程计划时也都算上她,同时还关心她的学业,在她写小论文时给她一些帮助,还常邀请她跟我们一起小酌几杯。有时候我会委婉地跟迈克尔问起她,可他总是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回应我。我猜他应该是嫉妒我那么关心她吧。迈克尔的性取向简直弯得不能再弯了。不过我们都从未正面提起或承认过这一点。后来在法国的时候,我还尝试过把他掰直。那时候,我们真心觉得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也可能我们是明知不可能却不愿接受事实罢了。他喜欢我,我倒是不介意,毕竟他挺有用。我也喜欢他,但并不是他所希望的那种喜欢。不管怎么说,他和劳拉的手足关系让我得以接近她,虽然她依然对我勾引女孩的所有招数都完全免疫。

最后,我受到当时正在学习的罗斯坦德的《大鼻子情圣》的启发,决定写一封情书给她。这封情书我修改了无数个版本,比我写任何一本书都要多。有的版本辞藻华丽,有一版还加上了一段完全从济慈的诗里抄袭下来的韵诗,简直糟糕透顶,还有一版里被我加入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但最终,我在情书里简单直白地告诉了她我对她的感觉,告诉她在我眼中她有多美,一想到她我的脸上就忍不住浮出笑容,告诉她我多么希望有一天她能允许我邀她共进晚餐。在我写过的所有文字中,那一段是最令我自豪的,因为那些话字字句句发自肺腑,是那么诚恳。

寄出那封信后的第三天,当我下课走出阶梯教室时,发现劳拉正在门口等我。她挽住我的手臂,把她的红围巾绕在我们俩的脖子上,又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印上一吻。如果说那一刹那的那种温暖而令人眩晕的感觉就是爱的话,我想,我是在那一刻爱上了她。

我们的恋爱进展虽然缓慢,但甜蜜而慎重。我把我们之间的进展节奏全部交给了劳拉来把握。从实际的层面来说,我得转移她对我个人背景的好奇心,我撒谎说我跟一位特别严厉的姑母同住,以此来断绝她去我家拜访的可能性。然而,劳拉对我的家庭、我的过去和我的父母并无兴趣。既然现在我们成了一对,她关注的重点就都在我身上,而且仅仅是我这个人本身。在那短暂的几个月里,我们简直成了一对金童玉女,而我整个人都沐浴在她投射出的温暖的光芒之下。我已不再是那个穿着二手外套的粗鄙男孩了。

终于到了我们第一次做爱时,我竟获得了与从前完全不同的体验。那是3月初的一个下午,冬日的阳光在她父母家厨房的瓷砖地板上投下一道道影子,我们肩并肩靠在炉灶上端着瓷杯喝着茶。我们聊着暑假的计划,劳拉提议离开都柏林,好有“独处的机会”。说着,她带着热切的目光快速地看了我一眼,又立刻移开了视线。我明白她的意思,但还是想逗逗她:“独处?为什么呀?”说完,我轻轻拨开她眼睛旁边的一缕黑发,温柔地吻上了她的嘴唇。一开始她只是轻轻地回应我,接着突然转过身站在我面前跟我鼻尖相碰。“他们4点后才会回来。”说罢,她牵着我的手领着我上楼去了她的卧室。一进屋,我们迅速脱光衣服钻进了被子里,两个人既害羞又犹豫,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我们温柔地爱抚着对方,在彼此唇齿间品味着爱情的甜香,当我终于慢慢进入她的身体时,我像个白痴一样想着,生活真是美好,一切都会这样顺遂吧。

也许是我自己骗自己吧。那时候我觉得我爱她,而她也爱着我,我们都是真实得体而且成熟的人,彼此间有着真诚的情感,从前的我也许会因他人的嫉妒感到满足,但现在的我只是希望所有人都能拥有和我们一样的幸福。是劳拉让我变得更好,那时的我完全无法想象有一天我对她的爱会被其他人所夺取。我真是太幼稚了。

要是1973年的夏天我们没有去法国该多好。

九年后,我遇见了艾丽斯。她和劳拉完全不同,而那时我已经知道自己根本配不上像劳拉那样的女孩。艾丽斯简单、忠诚,为人善良而且处事谨慎,她是我逃离噩梦的避难所。我对艾丽斯从没有过对劳拉那种激情,但直到三个月前,我们的生活一直过得很好。我和艾丽斯之间能够互补。

把艾丽斯从巴尼·德怀尔那里抢过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凭他那样一个典型的生活的失败者,想跟艾丽斯约会完全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到现在也没明白艾丽斯到底看上了他哪一点。要说我挖了他的墙脚有没有觉得抱歉,这还真没有。所谓情场如战场,一切都是公平的,是吗?当然不可能了。这简直是史上最用心险恶的大谎言,根本是无稽之谈。无论是在爱情还是生活中,都毫无公平可言,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来奢望能改变这一事实。

我想也许是因为艾丽斯的期望值真的很低,所以从征服她、引诱她到娶她这个过程,都无比容易。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巴尼完全没有一丁点机会。他比不上我,他心知肚明。

所有人都很自然地以为我的妻子会是个更善交际、更引人注目的女人,就像劳拉一样,可他们并不了解我。没有人了解我。是我选择了艾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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