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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见端倪:奥利弗

无论是在爱情还是生活中,都毫无公平可言,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来奢望能改变这一事实。

第一次打她的时候,我期待她有更多反应。可她只是扶着下巴躺在地板上,直勾勾地盯着我,一声不吭,脸上甚至没有丝毫的惊讶。

吃惊的反而是我。我刚才的举动完全是一时冲动。人们听闻的这类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向的暴力事件,多半是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当丈夫从酒吧出来后醉醺醺地回到家,发现邋遢的妻子居然没给自己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相反,今时今日已是2011年的11月12日,在南都柏林的这条大街上,这样一个寒冷的星期六的夜晚,艾丽斯为我精心烹制了一餐佳肴,她用塔吉锅炖了羊肉,锅底铺有北非粗麦,再配上皮塔饼和一份薄荷酸奶作为配菜。虽然端上桌的时候,羊肉已经只剩一丁点热度,可我实在是没法鸡蛋里挑骨头。借着两杯桑赛尔白葡萄酒,我把这些食物统统送下了肚,艾丽斯则在一旁为她的覆盆子蛋糕卷做着上桌之前的最后准备。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有喝醉。

可现在呢,她躺在地板上,下半身几乎被红木餐桌的桌腿给遮挡住了,手臂、头部和躯干像个问号似的蜷缩起来。她是怎么倒地变成这种姿势的?我这一拳头看来力道相当大呢。要是我刚才手里拿着杯子,我是会先放下来再打她呢,还是会直接把杯子砸到她脸上?杯子会不会在砸到她的一瞬间碎成无数的碎片割破她苍白的皮肤?如此一来我是不是会给她造成终身难以磨灭的创伤?但这些都不得而知了。至于要如何形容那一刻的情形,浮现在我脑海中的词句是“彼此都无法控制的情况”。之所以强调“彼此”二字,是因为虽然我的行为的确不应该,可她实在不该先挑衅我。

电话响了。或许我该无视这个电话,可万一有什么重要的事呢?

“喂?”

“奥利弗,我是莫娅。挺好的吧?”

这种反问句实在令人恼火。“挺好的吧?”真是够了。

抱歉啦,莫娅,我刚给了艾丽斯迎面一拳,她这会儿正躺在地上呢。另外我们刚刚才用完了美妙的一餐哦。

当然,这些话我只是心里想想。我找了个拙劣的借口想让她就此作罢,说完便准备跟她互道再见了。

可仅仅过了一会儿,只听她接着说道:“你就不想问问我过得好不好,不想知道我在哪儿吗?”

我斩钉截铁地答道:“不想。”

又是一阵安静。接着,她压低嗓子说:“哦,好吧好吧,艾丽斯在吗?”

赶紧滚吧,你这烦人的蠢女人。

这话我仍然只是放在了心里。我告诉她说艾丽斯现在不方便接电话。她东拉西扯地说着她在法国的新生活,想诱骗我跟她聊天。虽然我现在有些心烦意乱,但心里仍然很清楚她是想让我嫉妒。该死的莫娅。接着,我礼貌而坚决地结束了这通电话。

此时此刻,我想我应该做的是立刻离开家。当然,你也知道,只是暂时而已。我想的是,等我走后艾丽斯应该能自己爬起来,总好过我这样站在一旁俯视着她。我去走廊从挂钩上取下外套。系扣子的时候有些费劲。我的手套似乎也突然变小了。

两小时后,我已经身在纳什酒吧,手里端着第三杯白兰地了。我焦虑地反复把衬衣的袖口系上又解开。这是从孩童时代养成的习惯,每当我感觉到压力的时候就会有这种举动。甚至连酒吧招待约翰乔都留意到了我慌乱焦躁的举止。平常我是不爱喝白兰地的。可你也知道,我刚才精神上受到了刺激。这回我可是真的醉了。

我想打电话给艾丽斯看看她怎么样,可我的手机忘在了家里,要是借别人的电话,好像又有点小题大做。别误会,我知道这事很严重。那是一个判断上的重大错误。她不该被那样打倒在地。

我知道自己不算是个好相处的人,艾丽斯也曾经跟我说过。比如说,我没有朋友,其实很多年前我曾经有过朋友,但最后还是分道扬镳了。我们渐渐疏远,而我并没有刻意挽留,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主动放弃了那段友谊。所谓朋友,不过是些不停让你想起自己弱点的人罢了。有那么几个泛泛之交足矣。我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家人,但这也没什么要紧的。

这些年来,艾丽斯从来没有窥探过我的私事,也从来不会有过重的好奇心。说起来,可以用偶有反抗的习惯性顺从来形容她。而我,也从来没有过暴力的前科。

我到吧台上买了一包烟,劲比较大的那种。担忧之余我的双手仍旧有些颤抖。不是说这种时候白兰地能起到点作用吗?难道那只是一群老妇人闲来无事的无稽之谈?这些个老妇人啊。

来到外面的“啤酒花园”(就是前门旁边屋顶半遮着的院子),我点燃了多年来的第一根烟。巴尼·德怀尔从大众酒吧那边走过来,他是我们的邻居,住在别墅区。巴尼待在啤酒花园的时间要比在酒吧里多。

“我还以为你已经戒了。”他说。

“是戒了。”

“去他的吧,”他嘴里叼着一根乐富门[1]得意地说,“谁也别想劝我戒烟。”

又来了。巴尼对自己一天四十根的习惯甚是骄傲。当初禁烟令出台的时候,我们大多数烟民都努力戒烟,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第一个成功的。于是我成了大家口中那个具有“钢铁般意志”的人。而巴尼则完全相反,他丝毫没有尝试过戒烟。假如说他从前是不抽烟的,那他一定会在禁令出台后点燃他的第一根烟。如果世上有专唱反调的家伙,那一定就是他了。他长了一双大耳朵,头顶没几根毛。

“欢迎回归啊。”他说。

“我可没有‘回归’,就这一根。今天心情不好。”

“得了吧,奥利弗,根本没有什么‘就这一根’这回事。你已经重新捡起烟屁股了,你就承认了吧。”

我把几乎快要抽完的烟头扔到地上,用力踩灭了它。又把剩下十九根的那包烟丢给了巴尼。

“拿去,”我说,“接着抽,抽死你。”

我妻子终于让我显露出了最糟糕的一面。这实在太出乎意料。我一直挺喜欢她的,不过是用我自己的方式。比方说,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上完了那些美食烹饪课程后,她已经是个杰出的厨艺大师了。除此之外,床笫之间她也算得上一员健将,这自然是件幸事。考虑到她目前的境地,想起这些事不免让人觉得十分悲伤。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1982年的一次新书发布会上,她为那本书配了插图。那时我的经纪人正在向各家出版商推荐我写的一本童书,打算请她给书配上插图,所以想要安排我和她见面。起初我很排斥配图,觉得图片只会分散读者对于文字的注意力,可后来我不得不承认,经纪人的决策是正确的。书中的图画大大提高了我那些书的销量。见面后经纪人为我们彼此做了介绍,在我看来,我们之间立刻产生了一点什么。用火花来形容不太准确,更像是某种认可。有的人称之为一见钟情,我可没那么幼稚。

那时候的我们都已不是青葱少年了,估计应该都是快三十岁的年纪。但她身上有种温柔的可爱。我喜欢她的安静,而她对我也几乎没有什么要求。无论我给予她多少关注,她都坦然接受,而在我不需要她陪伴的时候也能毫无怨言地淡出我的视线。

我们很快就举行了婚礼,继续耽搁下去也着实无益。圣坛上,她瘦弱的母亲和愚蠢的弟弟站在了我们身后。我这一方,自然是没有家人出席了。我们省下了在酒店举办婚宴的麻烦,就在我大学同学迈克尔开在市中心的一家小餐馆里闹哄哄地吃了个饭。当时巴尼也在。那时候我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在婚礼现场他是情绪最激动的人了。我想,这也怪不得他。

后来我们在梅瑞恩广场租下一套宽敞的公寓住了几年。我坚持要找大房子,因为在写作的时候我不想被打扰。只有关上门独自待在房间里我才能安心写作。

那些日子真是美好。在大家的日子都还过得紧巴巴的时候,我们已经赚到了一些钱。我们共同推出的作品渐获成功,我们之间的合作也成了一件符合经济利益的事。白天,我们会退回到各自的角落里潜心工作。我呢,一字一句地写我的书。而她,则巧妙地为我的文字配上图。她的工作很出色,配上的插图恰到好处地为我的作品锦上添花。

后来我成了家喻户晓的评论家,偶尔为报纸写个专栏,时不时还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一些电视访谈秀。那个年代,人们对自己的成就和成功都更加低调,更加小心持重。不像现在,我都说不清过去这十年里有多少次被邀请参加什么“真人秀”了。天哪,这也真够离谱的。这些活动艾丽斯都一一回避了,不过倒是挺适合我的。她不喜欢引人注目,也低估了自己对我那些书的成功所做的贡献,她总说我的作品才更为重要,她只是胡乱涂涂鸦罢了。她总是怯怯的,甚至都不希望人们知道我们是一对夫妻档,生怕自己会因此“被逼着上电视”。她这样真是太贴心了,而这也意味着,很多时候,我仍能以貌似单身的身份继续我的生活,这样一来也确实有不少好处。实话实说,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贤内助了。

1986年,在我们结婚后的第四年年末,艾丽斯的母亲突然去世了。真是上天保佑,我实在无法忍受老人家。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我自己现在也正慢慢步入老人家的行列了。

我总是找借口不去探望她,不想看见她那些盖着装饰布的家具。她来我们家的时候,我还会假装太忙了没法陪她们一起吃饭。看着她用那一口假牙费力地吃东西,实在不是件令人愉悦的事,何况她身旁还坐着一个不停流口水的白痴。她的去世算是件喜忧参半的事。我们继承了她的房子,但同时也接手了艾丽斯那个低能儿弟弟。那栋房子位于彭布罗克大道,相当气派。她弟弟的名字叫作尤金。

艾丽斯乞求我同意她收留尤金。直到现在,这件事仍然是我们婚姻中最大的矛盾。养孩子就已经够糟糕的了,何况是一个年满27岁体重快两百斤的笨蛋呢。最后,我花了大价钱把他安置在了一所为“精神残疾”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所开设的疗养院里,也不知道现在人们都怎么称呼这种地方。

在我们订婚的时候,我就说得很清楚,孩子不在我的人生规划里。换句话说,我不想要孩子,她同意了。我当初应该把这件事用书面形式确认下来的。她当时一定是为我神魂颠倒,才会为了跟我结婚而这般牺牲自己。也许她是觉得我会改变主意,毕竟很多男人到最后都是如此。又或许是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我娶的不是她,我就会遇到下一个寡言少语的女人。

毫不意外,到了我们婚姻的第五年,艾丽斯开始抱怨了,而且还一天天越来越不依不饶。我提醒她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但她声称当初她本来也是那样想的,可现在她迫切地渴望要个孩子。可我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唯独说话算话。

靠她来做好避孕措施是靠不住的,所以我只得亲自动手。每到睡前我都会给她送上一杯掺了点避孕药粉的热可可。在艾丽斯看来这实在太浪漫了。

在我们的婚姻里,我算不上一个洁身自好的圣人。总体来说,女人都容易被我吸引,而我也不愿意让她们失望。你都想不到这些女人里都有些什么样的人,甚至包括莫娅在内,真是够了。到最后,只要她们一开始黏人,我就觉得讨厌了。

近几年,我开始找那些在运河附近拉客的妓女来满足需求。即便是在成为顾客之前,我也从不反感她们,反而对她们很好奇。她们更廉价,也更迫切地需要钱,大多是些一身疲态血管暴突的瘾君子,不过对于解决我的需求倒是再合适不过了。在发生任何性行为之前,我会命令她们先去洗漱,而且我向来都会为她们提供一把新牙刷。她们有的还会把牙刷当作礼物带走。真是可悲。通常她们都瘦得不怎么好看。你会觉得她们应该要努力把自己打扮得有魅力一些。唉,她们不过是在出卖自己身体上的各处洞口而已,包装如何完全不重要。可即便如此,她们仍然让我很着迷。毕竟,我的母亲就曾是她们中的一员,至少我父亲是这么说的。

在艾丽斯触怒我的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摸索着拿钥匙开了门。我走进餐厅,谢天谢地,她已经没在地板上了。她坐在厨房里,端着一杯茶。她用手揉揉自己的脸,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发现她右边的下巴红得很厉害。目前看来,没有瘀青。我看着她,笑了笑。

我用来藏匿自己最阴暗的秘密的那个上了锁的木箱子被打开来放在了走廊的桌上,盖子大敞着,锁也被砸烂了,里面的东西被翻得乱糟糟的。

“骗子!”她扯破声音喊道。

很显然她这是想毁掉我。

第二次揍艾丽斯,我实在是无法控制自己。这一点我是真的觉得很遗憾。毕竟从18岁那年起我一直很好地掌控着自己的人生,失控对我而言意味着失败。不用说,我被禁止到医院探视她。这其实挺傻的。现在是2012年2月,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以她目前的情况,我去了还是没去,她根本就不知道。

我终究还是变成了一个暴力的人,就连我自己也很震惊。他们对我进行了心理评估,我决定要把几乎所有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评估结果表明,我显然从童年时代起内心就一直埋藏着痛苦、憎恨和绝望。瞧,这倒新鲜。

邻居们会怎么想?大家会怎么看?

我没兴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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