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天黑黝黝的,阴沉的吓人,天上人造太阳的光芒根本无法穿透厚重的乌云,乌云之中还不时的炸响一两声雷霆。
不过这浓郁的乌云显然是对这地下城中的人造不成什么太大的影响。
与此同时,在距离盐城中心区域十里之外的一个地下研究所里,似乎在进行着一场史无前例的实验项目,只见各个身穿白色实验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极速的操作着手里的移液枪。
1μL、2μL、10μL……
一个个的对照组和一个个实验员严谨且熟练的操作,以及那将他们包裹的严严实实分不清男女的实验服,都体现出了这场实验的重要性。
说起这个实验室,在三年前可是国内一家大型制药企业的项目实验室。
但是,在三年前永生药业因为被报出假狂犬疫苗案而倒闭以后,这个实验室就彻底易主了。
因为老板课题的改变,这里面百分之九十的实验人员被更换了,也许是老板觉得改名字太麻烦了,所以也就延用了永生这个名字。
好像是为了和永生这个名字贴合,老板的实验方向,始终是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这种二十一世纪最初期就已经属于朝阳行业的专业。
他们实验的“带头大哥”叫做唐丑丑,在学术界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败类博士——唐丑丑”!
其实他一点都不丑,有的人第一眼看到他,还都会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
他家老爹当初给他取名字的时候,是想要让他“知丑而后勇”,可没能想到,这个名字却给他的童年带来许许多多的烦恼,这也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了他的性格。
但是,他却没有辜负他老爸的期望,成为了当时世界分子生物学领域的尖端人才,在20世纪中后期的国内,能够成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那前途可是一片光明的,他享受着数不清的荣誉。
但是老话都说,男人四十一道坎,他却在这道坎上彻底瘫了,没有爬起来。
一次临床实验中,因为手下的学生忘记给病人做皮试,而导致病人过敏死亡。
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他瞬间懵了,虽然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那名学生,可是这失察的这个罪名,也会在他光荣的一生上留下污点。
那名学生自然也不想因为这事坐牢,所以就怂恿唐丑丑毁尸灭迹,当时被荣誉冲昏了头脑的唐丑丑就这样彻底的走上了不归路。
当时,他颤颤巍巍的回到家,辗转反侧一夜都没能睡着,等第二天起床后,以为没什么事了,那名学生突然带着一群警察冲进了他的家门。
……
永生地下实验室的一间休息室里,唐丑丑手里拿着一张用透明胶保存的十分完好的报纸上,一排红色的标题依旧异常的醒目,如果不是那报纸最下方细小的日期写着2001年1月20日,看到的人都会以为那只是一张昨天刚印刷出来的报纸。
“败类博士毁尸灭迹案”……
唐丑丑轻声的低语,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当初他那学生报了警,主要责任自然而然的被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他成了主犯,被判了20年,但是因为他在监狱之中的表现,以及以往的一些贡献,在十年后他就出来了,不过那时他已经50岁了。
至于他那学生到底被判了多少年,他不知道,反正他出来的时候,对方孩子已经可以打酱油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将对方全家都做成标本的,但是后来的一些遭遇让他释放了心中的恶魔。
他刑满释放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家里,家里没有一个人,房间各处是密布的蜘蛛网,当得知自己的妻子重组了另一个家庭的时候,其实他心里没有多大的愤怒。
时间是可怕的,以前再刻苦铭心的爱,在时间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
出狱之后,他只是在意自己的儿子,他只想看看自己的儿子,他已经9年没见过他了。
可是,当得到自己儿子跳楼自杀的时候,他呆住了,他感觉自己出狱后支持他活下去的东西没了,他想了很多。
他想啊:“会不会是自己那儿子因为接受不了自己老爸是个杀人犯,而选择就这样离开人世间。”
……
浑浑噩噩的走,他不知道怎么回的家,他在儿子的房间里游荡,没有人知道他这是在做什么。
他看着那张和儿子的合照,那时他才4岁,自己带着他去照相馆拍照,他始终不听话,自己扯着他的耳朵像扭频道一样,才把他的头转过来的,自己还被他妈给骂了一顿呢。
想着想着,他就觉得那段回忆越来越清晰,嘴角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眼泪却是越来越多,怎么都止不住。
他又看着远处那五个被福尔马林泡着的人体“材料”,其中那右边三个是当初他的学生一家三口。
他平静的目光再次左移,那是他以前最爱的人后来的丈夫和孩子,唐丑丑之所以没有对她做任何事,是因为他后来得知自己的孩子只是丢失了。
所以他决定让对方活下去,跟他还有他们生死未卜的儿子一样,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站在唐丑丑身后的黑衣人没有说过一句话,他就安安静静的站在唐丑丑的身后,他知道,博士又开始回忆了。
在博士回忆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打扰的好,否则实验室里说不一定又会多出一具材料。
他可是知道这个博士可不止是在学术方面得到老板的仰仗,别看这个小老头只是一个文文弱弱的读书人,那歹毒狡猾的手段,即便是黑衣人这种经常接触他的人,被他看上一眼都会觉得自己被毒蛇盯上了一样。
轰!轰轰轰~
这时,天花板上突然出现了一阵剧烈的轰鸣声,就像当初导弹落在北冰洋上一样,一缕缕的灰尘落在了那张老旧的照片上。
被从回忆之中打断,唐丑丑的脸上没有一点的波动,脸色平静的看着天花板。
只见他缓缓的起身安排到。
“你先去把外面的事情处理好,然后再来通知我,准备转移到7号实验室。”
“明天出发,前几天抓来的素材全部处理掉,做干净点,这次海葬吧!”
黑衣人听着这,一脸肃穆,虽然他也是见惯了生死的人,在听到对方那平静的就像杀死了一批蟑螂一样的神情,心中还是不由的一阵腹诽。
“妈的,还是读书人够狠够黑,难怪从古至今都说不要惹读书人!”
在地面上,血王看着被自己用手雷吸引出来的一群身穿防护服的异能小队,他没有急着动手,他在等。
等对方出来更多的人,他埋在地下城出口处的大礼才能够让对方感受到他的“热情”,让这些不把人命当回事的畜牲感受他的“爱”。
血王的目光极速的扫过周围的人群,他在数数,86个人,还差一个人,那个3级的高级觉醒者。
血王本不打算再等下去的时候,一个黑衣人突然从一个隐蔽的出口走了出来。
那名黑衣人一走出来就感到一股目光在注视着自己,没有反应的就朝身边的草丛里飞速闪烁。
血王可不会给对方逃回去的机会,他在对方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捏碎了那颗如同玻璃珠一样的东西。
随着这颗爆弹在自己的手里炸开,以黑衣人出来的地方为中心的扇形五十米之内,直接亮起了一道光亮,天空上人造太阳的光芒都被瞬间压制下去了。
这个爆弹是他给旭阳这个异能玻璃珠取得名字,他为了让旭阳给他弄出这么多的量,可是三天三夜没让旭阳睡觉,差点把旭阳给累死。
当时旭阳被他弄得都抬不起手来了。
看着这如同小型导弹爆炸一样的场景,血王对于旭阳这能力实在是羡慕的说不过去了,这么恐怖的能力怎么是融合了一颗普通果实后拥有的呢,更为气人的是这样的能力还给旭阳这种“没志气”的人得到了,这分明就是传说中的狗托党嘛。
愤青了一会儿,血王看着地上的那些残肢碎肉,脸色平常的看着刚才的那个出口,好像这恐怖的场景跟他无关一样。
感受了一会儿,发现那个出口没有人,血王直接闪身而入,根本没有在意那升腾的小型蘑菇云。
但是他的双眼却是炙热的,因为他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就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