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16300000014

第14章 花环(12)

克丽丝汀倚在岩石面上;全身发抖,心里却暗暗吃惊,没想到她的祈祷居然这么快就引来外援。她瞥见英歌伯柔已推开头巾,让短斗篷松松垂在肩头,正要将闪亮的大发辫拉到前面的胸口。克丽丝汀看了,不禁放声大笑——她浑身无力,得抓住一棵树才能站稳脚跟,体内的骨髓仿佛都化成水了,她自觉好虚弱;所以一面发抖,一面笑,一面叫。

那位绅士走上来,一只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他说,“我看你内心比表面上看来更害怕,”他的口音和气又温婉。“不过你现在得振作些——涉险时,你的表现勇敢极了——”

克丽丝汀只望着他点点头。他有一张狭长的浅棕色面孔和一双明亮优美的眼睛,漆黑的头发短短罩着额头和耳背。

现在英歌伯柔的头发梳理好了;她过来谢谢陌生人,说了不少好话。他出声回答,一只手仍旧搭在克丽丝汀肩膀上。

他的手下抓着两名德国人——他们自称来自一条德国罗斯托克港开出的船只——绅士对手下说,“我们得带着这两个家伙,押进城,送进黑牢。不过我们先送这两位姑娘回修道院。我想你们不妨找条绳子将他们捆好。”

其中一位手下说,“尔郎,你是指这两位姑娘?”他们都是年轻、强壮、装备齐全的义勇骑兵,打架兴致极高。

主人皱皱眉头,正想厉声回嘴,克丽丝汀拉拉他的衣袖。

她略微颤抖说,“放他们走吧,亲爱的先生!事实上,我们姐妹都不愿意这件事传开。”

陌生人低头看看她——他咬嘴唇,点点头,仿佛了解她的心声。于是他用宝剑扁平的部位打两名俘虏的头背,害他们趴倒在地上;又踢他们几脚说,“滚吧!”两个人都爬起来,尽快溜走。然后他再转向两位姑娘,问她们愿不愿骑马。

英歌伯柔坐上尔郎的马鞍,却坐不住——当场滑下来。他用怀疑的目光看了克丽丝汀一眼,她说她习惯坐男人的马鞍。

他托住她的膝盖下方,扶她上马。她觉得对方小心翼翼扶她,仿佛不敢跟她太接近,一阵快乐的龋栗感传遍全身——家里的人扶她上马,总是用力抓着她,没当一回事,她感到格外光荣和得意。

这位爵士——他只用银马刺,英歌伯柔却如此称呼他——伸手去扶英歌伯柔,他的仆从也跳上马鞍。英歌伯柔希望他们绕过城区由莱思山陵和马特史托克下方往北走,不穿过街道。起先她说尔郎主仆都带着武器——不是吗?骑士正色回答说,携带武器的禁令执行得并不严格——至少对旅人如此——何况现在城里的人都出来找野兽。于是她又说她怕豹子,克丽丝汀知道英歌伯柔是想走最长最偏僻的道路,以便和尔郎多谈谈。

她说,“先生,这是我们今天第二次耽误你的时间,”

尔郎冷静地说,“没什么,我今天晚上只到吉达露——整夜都有火光。”

他不开玩笑,也不调侃她们,把她当做他的同类,甚至身分比他高的人。克丽丝汀很高兴,她想起西蒙,她没见过其他受过宫廷教养的青年。不过这个人的年纪似乎比西蒙大。

他们骑马走进莱恩山下的谷地,沿着小溪直行。路径很窄,小灌木那潮湿、气味很浓的枝桠一路摩擦她——此地有点暗,空气凉爽,溪边小径的树叶都沾满露珠。

他们慢慢走,马蹄声在湿湿的青草小径上听来仿佛被布幕包住了。她在马鞍上轻轻摇摆;听见英歌伯柔在后面吱吱喳喳,也听见陌生人深沉的嗓音;他很少说话,回话仿佛心不在焉——她暗想,他的心情好像跟她差不多嘛——她昏昏欲睡,却庆幸一天的意外都安然过去了。

走出树林,来到马特史托克丘陵下的绿色斜坡,恍如大梦初醒。太阳下山了,城市和水湾在他们脚下的浮光里——阿卡山脊上有浅黄的光条挨着浅蓝的天空。黄昏一片寂静,他们走出凉爽的密林时,远处传来人声——一辆板车的轮子在某一条路上咔咔响,农庄上的家犬隔着山谷对吠。太阳已下山,后面树林里鸟儿放开喉咙啾啾叫。

青烟由田地的火堆升入天际,某一块地面有红红的祝火;与大红焰比起来,晴朗的夜空显得黑漆漆的。

他们骑马在修道院田地的围墙问行走,陌生人再度跟她讲话,征求她的意见:他是不是该送她到大门,求见葛萝亚院长,说出事情的经过呢?英歌伯柔宁愿由教堂进去;然后溜进修道院,也许没有人知道她们在外面逗留至今哩——波坦西亚修女的亲人来访,她可能忘了她们。

教堂西门前的广场如今空空的、静静的。这儿晚上通常很热闹,附近有人到修女教堂做礼拜,也有人进出俗家仆人和寄宿者的住宅,不过克丽丝汀并没有想到今夜情景特异。她们在这儿跟尔郎道别。克丽丝汀站着摸他的马,这是一匹黑马,脑袋很漂亮,眼神柔和——她觉得它像自己小时候在家常骑的“摩文”。

她问道,“先生,你的马叫什么名字?”它转头不看她,猛闻主人的胸口。

他说,“名叫贝雅。”并隔着马头凝视她。“你问马儿的名字,却不问我叫什么?”

“先生,我乐于请教尊姓大名,”她微微低头说。

“我名叫‘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说。

“那么,‘尼古拉斯之子尔郎’先生,请为今晚的善行接受我们的谢意。”克丽丝汀向他伸出小手说。

突然间,她满面通红,半抽回小手。

“朵夫瑞地区的‘高特之女爱丝希尔德’夫人,她是你亲戚吧?”她问道。

没想到他也脸红了——他突然放下她的纤手说:

“她是我阿姨。我就是胡萨贝采邑的‘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以奇怪的眼神望看她,她更不好意思!但她努力自制说:

“尼古拉斯之子尔郎,我真该用更好的话来谢你;但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对她一鞠躬,她虽然很想跟他多谈谈,却觉得现在该道别了。她在教堂门口转弯,发现尔郎还站在马儿旁边,就向他挥手道别。

修道院乱纷纷的,里面的人都吓坏了。哈肯叫一位骑士捎信回来,自己则在城内找两位闺女;修道院还派人出去协助他。修女们听说野兽在城内弄死并吞吃了两个小孩。这一定是谎言。豹子只有一只,还在晚耕前就被国王宫中派出的人逮住了。

院长葛萝亚修女对两位姑娘大发脾气,克丽丝汀低头静静听。她觉得体内的灵魂仿佛睡着了。英歌伯柔流泪辩解——她们是由波坦西亚修女准假外出的,又有人随行,后来发生意外,不能怪她们。

葛萝亚院长吩咐她们留在教堂等午夜钟声,设法将心灵放在精神事务方面,感谢上帝保全她们的性命和贞操。她说,“如今上帝已向你们证明世间的广通。野兽和魔鬼的仆人处处威胁上帝的子民,除了专心祈祷,坚信上帝,没有别的救幻之道。”

她各给她们一根点燃的蜡烛,吩咐她们跟“巴德之女西苗莉亚”修女走,此人常独自在教堂祈祷通宵。

克丽丝汀将蜡烛放在圣劳伦斯的圣坛上,并在祈祷凳上跪下来。她柔声念主祷文和“万福玛丽亚”,眼睛盯着火焰。蜡烛的光彩似乎渐渐拥抱她,摒开身外和光圈外的一切,她觉得心灵打开了,对上帝和圣母充满感激、赞佩和爱心——她们离她好近好近。她一向知道她们看得见她,不过今天晚上她切身感觉到这一点。她依稀看到幻影中的世界;阳光流入一个大房间,尘埃在黑暗和光明间飞舞;她觉得自己终于滑进阳光下。

她恨不得永远留在幽暗又寂静的教堂——有几粒光点像黑夜里的金星,更有甜甜的薰香味,蜡烛的温暖气息。她栖息在自己的星辰中。

西西莉亚修女轻轻走过来,碰碰她的肩膀,太幸福仿佛结束了。三个女人在圣坛前弓着身躯,从小南门跨进修道院的围场。

英歌伯柔好想睡觉,一言不发上了床。克丽丝汀很高兴——她不喜欢优美的思绪被人打断。她还庆幸女生晚上得穿汗衣——英歌伯柔太胖,体温也太高了。

她躺了好久不睡觉,但是刚才跪在教堂时那种快乐的甜蜜感已一去不复回了。她仍感受那份温情;她全心感谢上帝,为父亲、母亲、妹妹祈祷,也为“吉德之子亚涅”的亡魂祷告,自觉精神强化了不少。

父亲啊,她暗想她真想念他,想念西蒙·达尔闯入他们生命前的父女关系,她心中涌起新的孝思——今天她对父亲的感情似乎有母爱和关怀的先兆;她依稀觉得他失落了不少生命中的乐趣。她想起吉达露地区的黑木老教堂——上次复活节,她曾见到三位小兄弟和亲祖母“西格尔之女克丽丝汀”的坟墓,祖母是生父亲的时候去世的。

“尼古拉斯之子尔郎”到吉达露干什么——她想不出来。

她没发现自己那天晚上一直想起他,而他那黝黑狭长的面孔和宁静的声音在她灵魂光圈外的暮色中飘浮。

第二天醒来、阳光已照进宿舍,英歌伯柔告诉她:葛萝亚院长亲自吩咐俗家姊妹不必叫她们起来作晨祷。她说等她们醒了,可以到厨房去找东西吃。克丽丝汀为院长的好意而高兴,心哩暖洋洋的——她觉得全世界的人对她都很好。

10

阿卡地方的农民公会以圣玛格丽特为守护神,他们每年从7月20日——圣玛格丽特的弥撒日——开始过节。这一天公会的兄弟姐妹带着孩子、宾客、仆人到阿卡教堂聚会,听圣玛格丽特圣坛的弥撒;然后转往荷芬医院附近的公会堂——通常要举行长达五天的酒宴。

阿卡教堂和荷芬医院都是修女院的财产。许多阿卡籍农夫也是修道院的佃农,所以节庆的第一天,院长和部分年长的修女照例要光临公会的大宴。那些只来学习、将来不当修女的姑娘可以跟她们去,晚上还可以跳跳舞;所以她们穿自己的服装赴宴,不穿修道院的制服。

到了圣玛格丽特弥撒节前夕,见习生的卧室闹哄哄的;要参加公会大宴的闺女们搜遍矮柜,准备华美的衣服,运气较差的人们则闷闷不乐旁观。有人在壁炉上放些小水壶,烧水来润泽皮肤,使皮肤白一点软一点;有人制造滋补剂来护头发——然后将头发分成一束一束,紧绕着皮质发带卷好,以便弄出波纹状的发丝。

英歌伯柔拿出她所有的华服,却想不出该穿哪一件——无论如何不穿她最好的绿色丝绒衣裳;参加此等农民宴会,那件衣服显得太精美、也太昂贵了。不过,一位不能同行的小妹妹——名叫海嘉;她从小由父母立誓交给修道院——把克丽丝汀拉到一旁耳语道:她相信英歌伯柔一定会穿那件绿衣裳和她的粉红丝绸汗衣。

海嘉说:“克丽丝汀,你一直对我很好,本来我不该管这种闲事——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春天晚上送你们回来的那位爵士——后来我看过也听过他和英歌伯柔交谈——他们在教堂里说话。她到寄宿者住宅去找英根的时候,他也曾在空地上等她。但是他要找的是你,英歌伯柔答应带你去见他。不过我打赌你没听见这回事!”

克丽丝汀说,“英歌伯柔确实没告诉我。”她噘起嘴唇,免得对方看见她唇边的笑意。原来英歌伯柔的作风竟是如此。“她大概知道我不会随便和陌生人在屋角或围墙背幽会吧!”她傲然说。

海嘉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她说:“那我真该省省事,别告诉你这个我不该谈的消息。”两个人就此分手。

整个晚上,克丽丝汀都尽量忍耐,不在别人面前泛出笑容。

第二天早晨,英歌伯柔穿着汗衣走来走去,克丽丝汀知道对方要等她先打扮好才肯换衣服。

克丽丝汀不说话,笑着走到矮柜边,取出金黄色的丝绸汗衣。她以前没穿过,衣裳套上身体,触感好软好凉喔。凡是低胸礼服上会露出的部位,都以银色、蓝色和棕色丝绸绣了精华的花样。另外还有搭配的袖子,她穿上亚麻长筒袜,系好骚乱那天由老哈肯幸运保全的紫蓝色新鞋。英歌伯柔盯着她看——克丽丝汀笑道:

“我参教我千万别瞧不起身分比我们低的人——不过,你好像不屑于为佃户和农民穿上最好的衣裳——”

英歌伯柔脸红得像草莓,匆匆脱下羊毛罩衫,穿上粉红的丝绸汗衣。克丽丝汀套上最好的丝绒礼服,是紫蓝色的,胸口开得很低,长长的开叉袖直垂到地面。她系好腰间的镀金皮带,裹上灰色的松鼠皮披肩。然后她将浓密的黄发披在肩膀和背部,又在眉毛顶套上刻有小玫瑰花纹的金发带。

她发现海嘉正望着她们,于是她由衣柜里拿出一个大银钩。这是她在公路上碰见班坦那天晚上别在斗篷上的,此后就不喜欢佩戴。她走向海嘉,低声说: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是好意,别以为我不知感激。”说着就将大银钩交给她。

英歌伯柔穿上绿色礼服,裹上缸色的丝绸斗篷,金色的卷发在背后摆动,看来也挺漂亮的。克丽丝汀暗想,她们一心想压倒对方,不禁笑了起来。

一行人由修道院出发,西行赶往福莱斯雅的那天早晨,天气凉爽有露珠。低地上制干草的工作已经快完成了,围墙边长了一丛丛的野风信子和黄色的蒺藜。田野的大麦已结穗,浅银色的麦浪夹着粉红色的光泽。狭径穿过田野的地方,谷物几乎碰到行人的膝盖。

哈肯当先锋,扛着绘有圣母像的蓝绸布修道院旗。佣人和寄宿者走在他后面,接着是骑马的葛萝亚院长和四位老修女,再来则是步行的小姑娘,她们多彩的盛装在阳光下招展和发光,队伍由几名寄宿的妇人和武装男佣殿后。

他们一面唱歌,一面走过鲜明的田地,道上碰到的人纷纷退到旁边,恭恭敬敬地问候他们。他们看见四周有一小群一小群人步行或骑马,每栋房屋和每个农场都有人涌向教堂。不久他们听见背后有深沉的男音吟诵圣歌,荷夫多修道院的院旗高耸在一座小丘山——红色的丝绸在阳光下闪烁、随着执旗匠的步伐一摇一摆。

一行人爬上教堂前的最后一道山坡,马嘶之外更有清脆、巨大的钟声传来。克丽丝汀从未看过这么多马同时出现——起伏的马海围着教堂门前的绿地。草皮上还站着或坐着各种盛装的俗家民众——修道院的圣旗过来时,大家都肃然起立,人人对葛萝亚院长深深鞠躬。

看样子教堂容纳不下所有的来宾,不过当局为修道院来的人保留了前面靠近圣坛的位置。他们进场后,荷夫多修道院来的西安教团托钵僧紧跟着进来,走进唱诗席——男声和男童音的圣歌霎时响起,传遍整座教堂。

不久弥撒开始了,仪式进行中,全体站起来,克丽丝汀瞥见“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个子高,脑袋高耸在四周的人群间——她看到他的侧脸。他的额头又高又陡又狭长,鼻子则很大很直——由脸部呈三角形往外伸,颤抖的鼻孔附近瘦削得出奇——使克丽丝汀想起一匹敏感、心绪不宁的骏马。他的面孔不如她想象中来得标致——长长的线条通到小巧、软弱、却相当优美的嘴边,予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不过他还算俊美。

他回头看到她。她不知道两个人就这样对望了多久。从此以后,她一心只想要弥撒结束,她专心等待后来的一切。

民众走出拥挤的教堂。里面又挤又乱。英歌伯柔把克丽丝汀拉回来,留在人潮的末尾。她提出自己的主张——修女们先走,她们反正已落后一大段了——两位姑娘跟最后一批人走向奉献箱,并踏出教堂。

尔郎站在外面的门边,跟吉达露来的神父和一位穿着蓝色丝绒的红脸胖绅士在一起。尔郎自己穿丝绸,不过颜色比较暗——是一件带黑花的棕色长大衣,外罩一件有小黄鹰图案的黑斗篷。

他们互相打招呼。一起穿过绿地,前往男士们拴马的地方,彼此谈谈晴朗的天气、优美的弥撒和众多的人潮。红脸绅士——他佩着金马刺,名叫“巴德之子慕南”爵士——牵着英歌伯柔的小手,看样子他很喜欢她。尔郎和克丽丝汀落在后面——他们默默往前走。

同类推荐
  • 青石街上的大头倭瓜

    青石街上的大头倭瓜

    青石街全长不过500米,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清时有过大修整,拓路建房,雕梁画柱,地面铺满质量上好的青石,并不宽敞的街道显得庄重气派。如今年代久远,旧建筑拆得差不多了,但当年铺满青石的地面,虽有损坏却也不断修补,依然散发着青色幽光,历史和岁月尽显其中。青石街虽然不长,却也塞满了各行各业,擦鞋、理发、茶社、酒馆、棋牌室、录像厅等等,把一条街装点得五颜六色,热闹非凡。
  • 中国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1

    中国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1

    阅读2011年的短篇小说,经常能发现一些不太熟悉的名字,这是令我欣喜的事情。与这一欣喜事情相伴随的是,一些好小说都出自年轻作家之手,这真是喜上加喜。为什么我特别看重这一点,因为这不仅关系到短篇小说写作的后继有人,而且也关系到纯文学性的小说能不能存在下去。我们一般将小说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在我看来,短篇小说是文学性的小说样式。现代的短篇小说从“五四”写起,一直写到二十一世纪,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反复磨炼,应该说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文体了。二十一世纪前后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变革,比如市场经济、互联网、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新媒体,等等,这些变革对文学的冲击不容低估。但唯有短篇小说似乎在这些外来的冲击下显得无动于衷。这说明短篇小说这一文体已经成熟为一个相当坚固的堡垒,它代表了传统小说的审美形态,不会去迎合外在的变化。为了适应新的文学生产环境,许多文学样式不得不改头换面,而改来改去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把许多适应当下消费时代的新因素强行往文学里面塞,二是把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性尽可能地淡化。但文学为了适应消费时代的改变,带来的并不是文学的新生,而是文学的泛化、矮化和俗化。当然,以达尔文主义来看这些会是一个乐观的结论,因为优胜劣汰,旧的文学死亡了,会诞生一个新的文学形态,比如网络文学、手机文学。但我始终认为,文化和文学拒绝进化论。因此,能够将一种传统的文学形态保存完好,将是人类文明的幸事。
  • 格子衬衫上的仲夏已逝

    格子衬衫上的仲夏已逝

    麻娑,麻娑。我们是红蚁的后族,做我的王后。我们要一起穿越那片金黄的麦田,爬到卡克布齐的向日葵上进行我们的婚礼,听说那的日落是世界上最美的。
  • 大祈祷

    大祈祷

    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太多的钢铁用来锻造手铐,我这个逃亡的支边青年就只有用麻绳伺候了。我们不信命,我们这么年轻就成了没有罪的罪人,不甘心呀。活着就是为了申诉,而申诉就必须逃跑和寻找证人,这便是我作为一个光荣的支边青年的全部作为了。他们把我交给了沙漠,也就是说彻底摧毁了我逃跑的信念。我完了,一种连愤怒都没有了意义的生活是什么生活?我从监狱逃跑,从农场逃跑,现在又要从土匪窝逃跑了。不要打了,只要革命造反派同志们、首长们同意,我就滚。我已经不需要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不需要我了。
  • 老榆树下的女人(中篇小说)

    老榆树下的女人(中篇小说)

    一场大雾就在卢梨花的眼皮底下升起来,也就是说,卢梨花亲眼目睹了大雾是怎样由薄变厚到浓得化不开。前半夜,卢梨花坐在炕上看老榆树,看着看着,老榆树就不那么清晰了,像披了一层薄纱。卢梨花揉揉眼睛,老榆树还是一点点地隐没在白纱里了,“你呀,真淘气,跟我捉迷藏呢?还是有心上人啦,要弃我而去?”此时,卢梨花还没有意识到下雾了,她还在细声细语地埋怨老榆树。直到完全看不清老榆树了,卢梨花才回过神儿来,她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别说看天上的星星,就连常兴明锁在窗户下那辆破旧的自行车都影影绰绰。卢梨花这才意识到是下雾了。大雾把老榆树吞噬掉,把卢梨花烦乱的心事淹没在遥远的地方。
热门推荐
  • 白书令

    白书令

    第一次仙人大战牵扯凡人世界,封神定位。第二次仙人大战玉帝在三清辅助下登上天帝之位。千年前一次莫名的事故,仙人隐匿,自此成为传说。 传闻中处于如今仙界顶峰的白书令主和另外两个身负秘辛的人在次入世,究竟会在如今的仙界卷起怎样的波澜呢 ? ......但是他们又确确实实就存在我们身边。不过再也不是我们熟知的样子
  • 每天都在作死一万遍

    每天都在作死一万遍

    德维尔的兴趣是解剖各种各样的东西,被称为“变态医生”。直到有一天,他解剖了一个不正常的人,却不知道这人以后和他的纠葛。在相隔世纪的时光相遇,正巧你爱我我爱你,这样不是最美好的吗?
  • 农门姑娘当自强

    农门姑娘当自强

    一朝穿越,她成了被娘抛弃的孩子。阿奶不疼,大伯,大伯娘不喜跟着爹爹相依为命,有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于是她决定靠山吃山,制茶,发现油茶树,制作红薯粉条,慢慢生活有了改变。后来,她连爹也没有了,都说她是灾星转世。可悲的世界,只有她一人,她该怎么生活下去!不,她一个堂堂的现代人,居然还会在这古代饿死不成!
  • 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II) 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德鲁德疑案(英文版
  • 洪荒被我打包了

    洪荒被我打包了

    他曾是天宇间作风最出格的界主,曾收八名神女为仆,举世称羡,其后却因故被逼重生。殒落前,他留下了一缕回忆,指引后世的自己如何复仇,如何寻回八神女。然而,这道回忆却被其宿敌所篡改,令他重生后踏上歧路,不但未见有神女恭迎,还要先被这一世的亲生母亲追杀。种种逆境,都注定他今生要继续反套路。若不能按原定计划寻回神女,那就转收美女兵魂,另辟一条修仙道路吧,同样能够变强。知我者,七生报恩,欺我者,百世沉沦!
  • 鲤鱼双枕

    鲤鱼双枕

    制伞世家的二女儿一直很有名,被传为世间第一丑女。但尽管名声如此之大,却从来没有谁能具体描述出她究竟长什么样。她的名字在整个长安城都如雷贯耳:王灵韵。一个糊涂的雀仙,一座空无一人的玫瑰园,一对神奇的枕头,一场双方互不情愿的婚约。互相残杀、相互猜忌的未婚夫妇,那聪明的两个人,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分出个高低?然而,当活在旧梦里的初恋少年,再一次犹如天神一般,出现在她的面前时,一切都出乎了自己的预料。还有那个与死去的故人十分相似的女子……鲤鱼双枕,乃是绣工精致的一对枕头。古书上记载,此为妖邪所带来世间之物,其名又为:鸳鸯。但谁也不知道,这双对枕为何名叫鸳鸯。
  • 殇月记

    殇月记

    二十二世纪的世界顶尖杀手意外身死,穿越到了碧云大陆凤翔国的尚书府三小姐身上。什么?!痴傻的三小姐变成了冷面煞星?!什么?!!废物三小姐是无敌鬼才?!什么?!!!那个冷如寒冰的冥王竟然喜欢上了冷面煞星!还对她穷追不舍!!连自己的高冷范儿都不要了,变成了妖孽小奶狗!!!吃瓜群众惊呆了!这个瓜也太大了!瓜瓜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小月儿,你看看我,这是你最喜欢的红色~”某男穿着一身火红的衣袍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桃花新手,不喜勿喷哦!】
  • 都市古剑仙

    都市古剑仙

    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夏恒,在二十三岁那年,继承到了一份遗产,从此世界就不再是夏恒熟悉的世界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我渣了那个偏执狂

    我渣了那个偏执狂

    传闻刚入学的新生妹子正在追他们海大的高岭之花,众人议论纷纷,佩服有之,鼓励有之,看戏有之……直到看见凤染再次面无表情的将桌上某人送来的早餐扔进了垃圾桶里。众人心中无不感叹,又是一颗芳心碎了一地!多年后。路遥和自家演员在片场吃着盒饭。导演亲自带人将一盒盒精致的餐点放在路遥面前,众人纷纷侧目,好奇有之,惊叹有之,羡慕有之……路遥在导演开口的前一刻迅速扒完手中的盒饭,示意自己已经吃完了,并回以一个响亮饱嗝,拍拍手离开,留下丝毫未动的餐点。众人目瞪口呆。【最长久不过陪伴,最深情不过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