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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山有木兮木有枝

次日,林遵等人都起了半个时辰了,王庆才哈欠连天的出了屋。

洗漱完毕,各自见礼,便让牛小娇煮些早饭给诸人吃。

杨再兴鬼鬼祟祟凑拢来,悄悄的对他说:“庆哥,你那夜啸之术端的了得,闲时也教教我。”

一旁喝粥的杨金豹噗的一声,把嘴里的粥喷了一地。

王庆老脸发红,干咳道:“贤弟不可好高骛远,岂不闻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得越牢,习武进境越快。你先把家传枪法练得纯熟,再学别的不迟。”

杨再兴想了想,道:“倒也有些道理。”

吃过早饭,王庆便把昨夜补全的计划讲给诸人,查漏补缺。

原先的计策是在张望家设伏,把高衙内赚进屋后敲晕了,然后趁乱把张家父女带出去。风险是有的,等高衙内醒来,必要去找他爹撒痴撒娇,说不得会惊动全城。张望在禁军当过教头,认得的人多,一旦被官兵截住,事情会变得无法收拾。

好在林遵、高梁玉先后到来,人手富裕,他便顺势定了一条李代桃僵的计策,算来算去,其实还是在打一个时间差。这次行动的重点,是先把张望一家平安送出城去,这一条达成了,这次行动就可以算作成功了。

诸人听他娓娓道来,尽皆称善。

见各人都没有异议,王庆径去书房,伏案写了一封信。

信是写给童娇秀的,为的是要借悯月一用。

童娇秀生活无趣,写信时多是和丫鬟的日常。悯月那一手神乎其技的易容术,被她着墨多次,笔力十分绚烂。

在王庆的计策里,悯月乃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兹体事大,他必须得让娇秀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也考虑过,娇秀会不会反手把他出卖给高俅。这些日子以来,王庆虽和她保持着书信往来,却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这种缓慢而游离的接触,是符合北宋式暧昧的。

但童娇秀,她只想在无尽黑暗到来前,彻底的放纵一场。她已没有时间去追求灵魂上的契合,在审判式的命运面前,她只需要一场身体的狂欢,作为对青春最真诚的谢幕。

王庆的婉拒,毫无疑问是在她伤口上撒盐。

但他始终觉得,童娇秀会帮他的。不是为了那荒谬的一见钟情,仅仅出于同病相怜。说到底,她和林娘子并无二致。无论是贵是贫,在权势的车轮面前她们都无力挣扎,不过是些可怜人儿罢了。

王庆用了半封信的篇幅,来描述林冲与林娘子的恩爱甜蜜,然后写了高衙内的飞扬跋扈,害得林氏夫妇万里相隔。如今高衙内贼心不死,他作为林冲的兄弟,不惜一切也要保全嫂嫂一家。

踌躇半晌后,他把那篇越人歌写在了信尾。

薛婆茶社。

“王庆,你好无情,为何多日不给我家娘子写信?”

惜春正在喝一碗茶,一见王庆的面,没等说话已是梨花带雨,玲珑精致的小鼻子不住的抽抽。

和飞扬跋扈的悯月不同,惜春走的是淑女路线,眼里随时包着两泡泪,一言不合就要哭。更兼她模样生得楚楚可人,清泪一流,谁还忍心不依她?

“别哭别哭,这不是写了么。”王庆连忙安抚小丫头,将信递了过去。

惜春破涕为笑,把信笺藏在怀里,心满意足的去了。

王庆自回家中,一边作准备,一边等候消息。

且说惜春欢欢喜喜回到童府,进到书房里,只见童娇秀倚着窗,半托香腮,目光迷蒙的望向悠远的天空。

“娘子,王庆的书信到了。”惜春快步赶过去,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童娘子的笑靥了。那真是天底下最美的笑容,夏天能沁人心脾,冬天能融化冰雪,只可惜这笑容太少了。她知道童娇秀一直都不快活,有时她真想变成一只解忧鸟,不消奢求许多,只求能让娘子绝美的脸颊上露出笑颜,就足够了。

一想到娘子要嫁给蔡攸的傻儿子,惜春心里就抑制不住的悲伤。到了这步田地,即便是王庆那般市井无赖,也足称良配了。

童娇秀见到信笺,果然开心起来,嘴角弯弯的拆开书信,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她喜欢读王庆的信,每一封都那么有意思。

他总是在说些市井里的趣事,有时过得无趣了,就给她编故事。什么聂小倩,什么画皮,什么至尊宝。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明明是一介武夫,文笔却如夏花般灿烂。他还精通算学,刘益读了他写得初级算学,立刻就闭关了,说是找到了冲击文魂凝形的途径。要知道,刘益可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算学第一人。

今天写得是他的结拜兄弟林冲,这人童娇秀也有所耳闻,听说是被高俅给陷害了。

王庆用了两千多字来描述林氏夫妇。没有雕梁画栋,没有锦衣貂裘,甚至没有上流人的社交生活和奢侈显摆。他们守着清贫的小家,平平淡淡,恩恩爱爱。可能在很多女人眼中,这种平凡的爱情毫无滋味。爱情值几个钱?过上金鏣玉络膏粱锦绣的日子,才不枉在人世间走一遭。

童娇秀不在乎荣华富贵,身为杨戬的外孙童贯的女儿,她的生活品质早已超越了穷人想象的极限,可这并不能让她开心分毫。她一生所渴盼的,就是一份平平淡淡厮守到老的爱情。

林氏夫妻的爱情,让她十分羡慕。林冲的遭遇,也让她感到气愤。

可这件事,实在是为难。她若是个纨绔衙内,帮王庆这回并无不可,左右不过是衙内间的争风吃醋。但她是童贯的女儿,此事一旦败露,她的名声将毁于一旦。天知道童贯会怎么惩罚她。

本能的想要婉拒,目光停驻在信尾的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一部诗经她能倒背如流,却从未发现,这句诗会如此的令人心醉。

一个念头倏然涌上心头:这话,他从前为何不说?如今遇到难事了,便开始献殷勤。他真的爱慕我么,还是为了救他兄弟的家眷,硬着头皮来讨好我。

他只是想利用我。这个念头在心中不停的发酵,越演越烈。

“若非急需悯月的易容术,到最后他也不会吐露半句爱慕之情。他不想和我纠缠,他只想和他的发妻,安安生生过他的小日子。我算什么?我只能在每个黄昏焦虑不安的等他的信,我只能在夜深人静时想他的模样,这么久了,我也才见过他一面,连半句话都没说过。在他的人生里,我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过客,他对我如此薄情,却不知我童娇秀也不是好惹的。我若想让他深陷囫囵,只消一句话的功夫。高俅妄自深得圣眷,连一个林冲都害不死。若是我来谋划……”

想着想着,她骤然惊醒,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流淌下来。

愤怒似乎撕碎了理智,想把她推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境地。她知道情绪为何会变得如此偏激,因为,因为时间不多了。

童贯和蔡攸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杨戬也没有反对。至今没有大订,好像是卡在了蔡京那一环。得蒙圣眷的蔡攸,近来愈发咄咄逼人了,若是再和童贯联姻,对蔡京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一生的归宿,居然取决于官场的倾轧,人生怎么可以悲哀到这步田地。

忽然就想起了,王庆写得那篇至尊宝。那是他编得最长的一个故事,足足写了三十页,装订成了一本小册子。兴许是篇幅太长了,文字显得很简陋,很直白,像是市井小人说得白话一般。可是相较于画皮,她最喜欢的还是这篇文采平平的至尊宝。

被妖怪抓住逼婚的紫霞仙子,一脸坚信的说:“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嘱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云来娶我。”

看到这一句时,她整颗心剧烈的膨胀,似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这是她从来也不敢想的话,更是她从来不敢做的梦。她人生读的第一本书叫作列女传,从小老师们就告诉她,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就该三从四德相夫教子。才华?女子无才便是德。

原来身为女子,也可以想点别的,做点别的。原来身为女子,也未必非得逆来顺受。

如果没读到结尾就好了。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记得那天哭了许久。她的眼泪,一半流给了紫霞,一半留给了自己。

她永远也等不到这个盖世英雄。

她的命运早已注定。.

她的樊笼牢不可摧。

不知不觉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王庆不会是那个英雄,他太谨慎,太怯懦。可是在一个个孤独的夜晚,她无数次梦见王庆穿着金光闪闪的铠甲,踩着七彩的云,在千军万马中拉起她的手,一棍击飞数千人,径自带了她去双宿双飞。

“我从没奢求梦境成真,说到底,我只是想寻一夕之欢罢了。”童娇秀缓缓的垂下了头,悠然叹气。

惜春见她面色瞬息万变,也不在意。王庆总爱在信里编些故事,有时可怕的吓人,有时又催人泪下。她最喜欢的,却是那些惊悚的鬼故事。自从读了那劳什子画皮、尸变,吓得她晚上起夜都要拉着悯月。可越是吓人,就越想看,好似着了魔一般。

正回忆着画皮里的情节,童娇秀忽然抬起头来,对她缓缓说道:“去,把悯月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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