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930400000001

第1章 导言

一九二二年,当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作家和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取得巨大成功时,他放下这些,作了一次本书记录的长途并且有时艰苦的旅行。他从英国坐船到锡兰,在那儿他遇到一个人,告诉他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之诸多乐事。这番话让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在那儿他骑上骡子,前往这个说是令人着迷的地方。二十六天后,他到了那里。他把它的优点写进笔记,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在那儿一辆福特车等着,要载他去曼谷。在那之后,他坐船去了柬埔寨,徒步到了吴哥,又坐河船去西贡,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这本书就在那里结束,尽管他实际上一路去到香港,越过太平洋,穿越美国,越过大西洋,然后回到伦敦,继续他的写作生涯和社交生活。但是,他直到七年后才写这本书,而我觉得,评论这本拐弯抹角有所选择的游记时,这一事实需要考虑。

这趟旅行之后,他写了很多,譬如《面纱》(1925),去过新加坡和马来亚之后,则有《木麻黄树》(1926)的有力短篇、《阿申登》(1928)的间谍故事和至少两个长篇剧本。在这期间,他至少又去了一趟美国,并在一九二七年买下里维埃拉的大宅,他称之为Villa Mauresque。在这里,生活奢华,他完成了小说《寻欢作乐》并终于写了《客厅里的绅士》。这两本书出版于同一年亦即一九三年,处于他的一位传记作者所称的创作生涯的巅峰。《客厅里的绅士》得到褒贬不一的评论,不用说充满嫉妒,这类评论毛姆经常从评论家那里得到,他们很清楚毛姆很富有,是个成功的作家,人缘很广,有点势利,生活气派,觉得没什么理由说他好话。

毛姆没有因为忍受艰苦旅行受到赞扬,然而部分旅程非常吃力。他游览了缅甸蒲甘的大量寺庙,顺着伊洛瓦底江而下,骑骡子用了将近一个月前往景栋。在柬埔寨,他航行于洞里萨河,越过宽阔湖泊,去看那时还很偏僻的吴哥窟,当年只不过是丛林中一片荒无人烟的奇异废墟。

但是旅行和书之间这一延迟让我感兴趣。一个想写一本游记的人向来都会动身旅行,然后马上把书写出来。派屈克·李·菲默[1]是著名例外,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四年,他从荷兰徒步君士坦丁堡穿越欧洲,但是数十年后他才写下这趟旅行——《灵光乍现》(1977)和《林水行记》(1986)。这些书如此新鲜、充满细节,你几乎不知道隔了这么长一段时间。

就毛姆而言,这一间隔有所不同,好坏参半。如果他回到家里就写,我觉得这本书会不一样。这本书的语调和结构是这一时间推移的结果。它较少细节,但是更沉思,更刻意,更巧妙,甚至设法作为一种结果;它总结概括,避免泄露这位旅行者的太多真实个性与偏好。重点放在骑骡子穿越上缅甸、曼谷之旅和描写吴哥。

在这本书中,毛姆分析了旅行的愿望与旅行者的特性。这些看法用到毛姆自己身上却显出真相:“(旅行者)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行文没有证明这一说法。至于游记的特性:“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要是乐于将词语缀连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会。”这一主张在我看来也有问题。一本游记不应练习文风,而是以个人的方式去看真实的世界。

“我游历虽广,却是一位差劲的旅行者。”毛姆在另一处写道。“好的旅行者有惊奇之才。”毛姆并说他缺少这个:他对风俗习以为常。他视旅行为解脱,一种提神:“我旅行是因为喜欢到处走动,我享受旅行给我的自由感觉。”而他继续写道,这样结束:“我时常腻烦自己,觉得借助旅行可以丰富自我,让自己略有改观。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

这些说法极为率直,似乎很坦诚,但是我们知道,在这本游记里,毛姆非常随意;而在他的生活和他的作品中,他很善于隐藏和闪烁其辞。

很大程度上,《客厅里的绅士》是本故事集——多为旅行者的故事;不是毛姆的,而是他遇到的那些人的。这本书充满了各种各样叙述精彩的故事:曼德勒的乔治和梅波的婚恋,达西的马斯特森及其缅甸情妇变幻莫测的关系,勐平那位神父的孤单,罗富里的康斯坦丁·福肯,曼谷的九月公主寓言,船上的诸多故事,包括那位法国总督怎样娶到妻子,至少还有两个,一个讲到老友格罗斯利,另一个则是关于美国人埃芬贝因。

这些故事似乎是他遇到的人讲给他听的,或像“九月公主”那样,是在曼谷疟疾发作时神志不清想出来的。但有些故事是在这趟旅行之前所写——有的是在很多年前。“九月公主”收入一九二二年玛丽女王玩偶屋图书馆的一个小册子。据称是在往香港的船上听来的故事,是一九六年写的短篇《权宜婚姻》,同年发表于《伦敦图片新闻》。在缅甸达西的英国人马斯特森,不管是否讲到自己跟一个给他生了三个孩子的缅甸女人的关系,则是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号《国际杂志》刊登的一个短篇《往曼德勒的路上》,后来以“马斯特森”为题收入《短篇小说集》。

除了“九月公主”的确有点离谱(而且灵感似乎来自疟疾),这些故事刻画人物很出色,给毛姆的短篇小说尤其偏远题材增添了浓烈的地方色彩(放荡的殖民者,酗酒,不被教会认可的恋情)。它们也证明了毛姆在短篇小说《马斯特森》(和本书第十章)之中所说:“我是个意外相识,他以前从没见过,以后也不会再见……这样,我一夜之间对他们的了解(坐在一两瓶苏打水和一瓶威士忌旁,一盏乙炔灯的光线外,就是充满敌意与令人费解的世界),比我若是认识他们十年所知道的还要多。”

但是毛姆很多时候并未跟一个陌生人单独坐在威士忌旁。毛姆天性沉默寡言——因为他的口吃,不太会讲故事;因为他的同性恋,不愿谈及私人生活与情感。他在这本书里隐藏的一个重要事实,乃是他并非独自旅行。他跟他的情人和伴侣杰拉德·韩克斯顿一同旅行,他小他十八岁,尽管是个酒鬼、像个无赖,但在打开局面和结交当地人方面很有用,也善于安排途中事务,在很多方面可谓毛姆的夫君。在《总结》一书中,毛姆解释道:“我怯于结交陌生人,但是出门旅行我幸好有个伴(韩克斯顿),他有令人钦佩的社交天才。他性情可亲,很短时间就能在船上、俱乐部、酒吧和酒店跟人交上朋友,所以通过他,我可以跟很多人轻易交往,否则我只能跟他们泛泛往来。”

然而这本书给你的印象是毛姆一个人,鼓励陌生人敞开心扉,对付变幻无常,克服困难,解决运输和车票难题还有让旅行有时变得单调乏味的其他麻烦。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很佩服毛姆的耐力和对付孤单的能力。后来读了几本传记,我发现毛姆并非一个人,而且经常很气派地旅行。

旅行者在书中把自己写成独行者并非少见。布鲁斯·查特文[2]从来不说他一直跟一位朋友一起旅行,V·S·奈保尔也没透露他旅行时从不孤单,而是始终(如他的传记作者所写)跟他的太太或他的长期情人玛格丽特一道;格雷厄姆·格林没了一个忠实旅伴则会一筹莫展,因为他不会开车也不会用打字机,威弗雷德·塞瑟格[3]也是如此,他从不独自旅行。喜欢交际的旅行者把自己写成独行者的例子还有很多。这没什么难为情,但是它让真正的独行者,譬如骑着骆驼行走于空旷的阿拉伯沙漠的道谛[4],几乎像个英雄。

所以,毛姆是跟他的朋友和情人一起旅行。他说这本书的绝大部分是在途中口授给他的。他省略了最后一段旅程(香港到伦敦)。他把之前写的东西收了进来。他写的一些东西在这本书里像是纪实,在别处却是虚构。然而,因为这一摆布,这本书也许是他最满意的游记。

毛姆在《在中国屏风上》合集的“序言”中写道,《客厅里的绅士》不像《在中国屏风上》是个意外收获……“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这一“风格”在结构上看不出来。这是一本传统的游记,不过行程是毛姆自己的,即使有所摆布,这些侨民的故事却很精彩。

虽然好像一直在写自己,他却很少显露自己。他在某个时候发脾气(他的房间没准备好),但他很快泄气。他谈了一点自己的饮酒习惯;他透露自己抽过一次鸦片。就像坚称抽鸦片不太有趣的很多作家一样,他的观察很敏锐。他写吴哥是我读过的最好描述之一,他写泰王宫则很细微——是一个内行对亚洲王室的一瞥;(虽然声称无甚兴趣,)他写法国风味的河内却很公道。作为叙述者,毛姆不带激情,尽管激情颤动于他遇到的人和他们纷乱的生活之中。毛姆的声音是说故事的人的声音,是机警的作家的声音,毫不风趣但值得信赖。讲故事的这个人和他的小说的第三人称叙述几乎没有区别。偏见只是偶尔闪现,就像写到袜品商人埃芬贝因,他这么写他:“他是那种让你理解大屠杀的犹太人。”这很恶毒。然而这是毛姆第一次,或许最早一例,用到“长了反骨”这一俗语,在他写到埃芬贝因时:“他是个长了反骨的人。每个人似乎都在密谋怠慢或伤害他。”[5]

毛姆也有反骨——或许不只一根。但总的来说,他在旅行时很坚忍,甚至勇敢。他在远离人烟之处的旅行,让这本书不单别具一格,而且(对我来说可谓游记之最大特质)是个珍贵的历史记录。

在他的生活充满好奇、精力旺盛甚至快活的阶段,旅行于远东和太平洋地区,偷听别人谈话,写笔记,他状态绝佳,大概是他最快乐的时期。一个人只有充满自信,盼望自己发现新的东西,才会开始这样的旅行。毛姆,一个寂寞的人,对别人的寂寞很敏感,也很清楚自己的局限。旅行是让他自己孤单的一种方式,等到旅行变得有太多麻烦,他在Villa Mauresque华丽的孤单之中得到放松,虽然算不上快乐。他在那里写了这本书,回忆他在路上更快乐的时刻。

保罗·索鲁

二〇〇九年

注释:

[1]派屈克·李·菲默(Patrick Leigh Fermor,19152011),英国作家,以游记著称。《灵光乍现》(A Time of Gifts)和《林水行记》(Between the Woods and the Water)是其代表作。

[2]布鲁斯·查特文(Bruce Chatwin,19401989),英国小说家和游记作家。

[3]威弗雷德·塞瑟格(Wilfred Thesiger,19102003),英国探险家和游记作家。

[4]道谛(Charles Doughty,18431926),英国诗人和旅行家。《阿拉伯沙漠行记》(Travels in Arabia Deserta)是其代表作。

[5]原文为“He was a man with a chip on his shoulder”,正文中则意译为“他是个愤愤不平的人”。

同类推荐
  • 不捞衣衫只捞人

    不捞衣衫只捞人

    宁波市中心的甬江上有座有名的桥,桥身吊在铁架上面,样子很别致,叫灵桥。从前的灵桥并不是现在这样的大铁桥,而是一座普通的木桥,桥头还有座小庙,叫“三圣经”。庙里的菩萨非常特别当中是个县官,左边是个手里捧着一只箱子的商人,右边是个补鞋匠。为什么会有这样奇特的布局?
  • 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伍尔夫文集)

    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伍尔夫文集)

    《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顾名思义,小说的主角是一条叫弗勒希的狗。但这是一条很有来头的狗,他的主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传奇女子。作者以简洁幽默的笔法,借着给狗立传,从侧面描写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她的性格,她与诗人布朗宁不平凡的爱情,他俩秘密结婚后私奔,在阳光国度意大利度过的愉快的婚姻生活。同时,作者还以狗的视角,反映了当时的阶级矛盾,作者的女权主义思想等,给这部小品似的作品,增添了令人回味的思想深度。
  • 中国寻路者

    中国寻路者

    《中国寻路者》是解放日报特聘首席记者、高级编辑高渊的人物特写选集。在本选集中,作者对那些在中国当代发展模式上贡献过力量的重要人物,那些改革的探路者,进行了细致地刻画。包括:邵宁、王新奎、周其仁、陈佳洱等15人,和“WTO谈判者”“东京审判中方三杰”两个人物群体。这些人物的人生,既是自我实现的过程,也是中国前进道路上的一个侧影。作者通过温糯和软的访谈书写,将受访者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与国家命运串联起来,闲话中国70年发展史。在思想的碰撞中擦出火花,为新中国70年巨变留下珍贵实录。
  • 活着多好呀

    活着多好呀

    备受推崇的文学家、生活家——汪曾祺散文精选集精心收录28篇美誉最多、极具代表性的散文,如四方食事、故乡的食物、我的父亲、昆明的雨等经典篇目。“活着多好呀”为汪老一句名言,代表其生活态度以及文学追求。汪老散文以写美食闻名,令人咂摸口水,跃跃欲试,于极其普通食物与饭局中找到生机趣味;写生活琐事、身边人物,幽默风趣又乐观积极,读来让人忍俊不禁,仿佛人人可爱,事事可玩味。人生实苦,他却给生活加了一层糖衣,在平常中找寻趣味与美感。
  • 猫大事 冇大事

    猫大事 冇大事

    书中有猫事、厨事、家事、糗事四个部分,作者将养猫、下厨、文身、居家办公、与家人朋友相伴相处等趣事,以行云流水的不羁风格信手拈来,在千字小文中,以小见大,诙谐机智,总有一种适合你!遍地小确幸字字是真心,正是你目前最需要的温情与快乐。配上近百幅原创手绘喵插图,兼具美貌与智慧,把你的喵捧在手心里!
热门推荐
  • 风中的王子

    风中的王子

    风一般的王子,美丽的男人,就是曾经自己一直想遇见的人。
  • 我的机器人男友完治

    我的机器人男友完治

    一个离异的单亲妈妈带着女儿贝贝,被前男友嫌弃,定制了机器人男友完治后,单亲妈妈和女儿迎来了新生活。。。。。
  • 灵力使用说明书

    灵力使用说明书

    千奇百怪的灵能力。各式各样的奇葩鬼物与怪异物品。虽然鬼怪恐怖,但也很有趣,不是吗?——————————本书,我写下来感觉算是慢热类型的吧?
  • 道家做人儒家做事

    道家做人儒家做事

    几千年前,东西方就把自己的双眼投向不同的地方,也出现了各自不同的文明走向。如果说西方人开始了用科学去认识客观世界,那么东方中国就开始了认识人本身。孔教和道教作为东方本土主要的两种哲学派别,与其说有对立高下之分,更不如说他们共同组成了中国人精神世界的经纬线。凡是中国人几乎都无法逃脱“国魂经纬”的坐标定位,不同的无非是孔学的成分多些或道家的成分多些。于是,如何综合两家矛盾的哲学,如何吸纳两家对立的精华,是国人几千年来大的人生功课。
  • 大汉光武

    大汉光武

    少年刘秀与好朋友严光等人去长安求学,看到皇家车队出行,执金吾将军列于车队之前开路。忽然心生感慨,“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此语传出,一时被周围亲朋所笑,都道刘秀是在做白日梦,然而好朋友严光却认为,人生不能没有梦想……梦想总是要有的,一旦实现了呢?
  • 快穿之炮灰就要搞事情

    快穿之炮灰就要搞事情

    【无CP】这是个小炮灰励志逆袭成神的故事。既然神灵视她为蝼蚁,那她就要做那个连神灵也得仰视的人!(ps:女主倒霉buff加身,本文走成长路线,想要金手指只有到任务世界自学成才外加捡破烂,所以前期一靠那有些捉急的智商、二靠运气看任务者身份、三靠自身知识储备量。)
  • 三国之凤凰传说

    三国之凤凰传说

    现代大学生太史宇,被涅槃的凤凰火烧死,意外来到了三国,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但是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应该做点什么。可是太史宇却走偏了,经过了最初的努力之后,发现,原来这里也可以过得很轻松,原来平凡的活在三国也不错,可是天违人愿的故事。
  • 蒲公英的约定

    蒲公英的约定

    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无论结局如何,都应该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 血染的护照

    血染的护照

    电视连续剧《躁动》开拍不久,即陷入矛盾之中:先是小说原作者要和剧本改编者打官司,接着好几笔赞助款不能到位,最后,男主角又跳了槽。于是,剧组只得停机,借调的演职员都“暂时”返回原单位待命。电视剧中扮演女主角的柳天莹,原是当地歌舞团的业务尖子、节目主持人,为拍电视剧,才和歌舞团签订了“停职一年”的合同。如今,电视剧没有拍成,灰溜溜地返回原单位,别说面子撂不下,闲言碎语不好受,也使领导左右为难,不好安排。
  • 寻秘巫溪

    寻秘巫溪

    《寻秘巫溪》讲述了重庆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对旅游业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应该尽力地加以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