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开庭,律师告诉方山父母都来了,因为听说判决后要送到湖州去服刑,宁波上了年纪的人因为发音准不准将湖州说成了福州,父母担心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一面,所以想能出庭旁听。方山性格坚硬,但是心中虽柔弱的就是亲情和友情,这次开庭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虽然受害人开具了谅解书讲清楚了3000元的事情,但是关于主动放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检方采信,明天受害人是否能够到场当面对质,还原事实真相,一切都是未知数,房山不能确认自己在父母面前还能保持条理清楚、镇定自如,所以就让律师转告父母不要参加开庭。
早上八点一到,法警就进来带人,上手铐、戴脚镣,脚镣不像看守所的那么大,很细,但是脚铐薄的更加勒脚,第一次戴脚镣很不习惯,过门槛、上下车都有法警扶着走的。押送车辆是一辆依维柯客车改装的,后半部分用不锈钢栅栏封住窗户,旁边各坐着一个法警,去的路上法警们看过了方山的材料,还同方山聊了一会天,方山问大概要判多久,法警说按起诉书来看,十年半到十一年的样子。
依维柯开进法院门口时,方山看到了父母的身影,父亲越发苍老,母亲土气的衣服在大街上也格外显眼,怕父母看见追着伤心,方山就顺势往下一溜躲在窗户下面,法警们见多不怪没有动。车子开到小侧门,方山在法警的帮助下下车、上台阶,然后关在一个小房间等待开庭,法警很好主动问了方山是否要喝水和上厕所,方山早上没吃没喝,两者都不需要。
开庭方山被带入被告席,这时法官、陪审员、书记员都已经坐好,左边是几天前见过的公诉科的三位中年女检察官,右边是自己的辩护刘律师,相比之下有些形单影只,环顾一圈后方山发现受害人并未出到庭,方山大失所望。由于此案几乎没有物证,主要是两个人的口供,昨天的辩护方案中商量如果受害人到庭,方山将同他在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对质,以确定犯罪的性质;但如果受害人不出庭,刘律师就建议方山按现有证据,摆低姿态用认罪的真诚去打动法官,法官是最痛恨不认罪和在法庭上伶牙俐齿的人。
方山就将庭审过程交给律师处理,首先就听到公诉人员出示证据和阐述公诉意见以犯罪既遂3000元认定,建议十一年半;然后律师对过程中几点不同提出异议,认为主动离开一是主动中止犯罪,在三年的样子;最后律师出示了谅解书,由于公诉方还不知晓,所以暂时休庭由公诉科与受害人联系确认,得到肯定答复后案件就定在入户未遂,但是对于是否主动中止都各执其次,法庭选择合议,接着就是方山作最后陈述,责忏悔自己的罪行,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出来时方山又看见了父母,还是在车里躲着出去了,那种痛苦自然不用言表。回到看守所,王警官带进去的,询问了情况后说了一句:“小案子,现在减刑幅度大,过半5年多就出来了,想开点!”对于他来说见惯了无期、死刑,十年的案子当然是小事情,但是对于方山来说就是无底深渊了。
回到笼子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阿亮首先询问了判决情况,房山故作轻松的说还没有宣判,阿亮就拿出还留着的饭,水煮西红柿,里面飘着的还是五六片,方山渴得要死就将一大碗汤一饮而尽,心情糟饭自然是吃不下的。田杰和方山的案子相似,第一个就冲过来询问具体的详情,方山懒得理他就说要判十几年,一下将田杰顶了回去。由于今天开庭,心情自然不会太好,下午方山就得到特权,开庭的可以不用排队直接到办公室去谈心抽烟。
在看守所百无聊赖和极其痛苦的环境中,抽烟就成了能排解烦恼的最主要方式,但是烟在看守所是违禁品,所以最大的程度也只能是在警官办公室里集中抽上两支,看守所备的就是两元的雄狮,难抽的要死,有门道的才能将中华送进来,每次去五个人半个小时每人抽两支,手快的将第一支就抽一口,扔进垃圾桶时掐灭塞进鞋子带进了笼子,然后专心的享受第二支。
方山不抽烟,所以大家都喜欢同他一起去,方山每次几乎都能带两支几乎完整的香烟回来。但是方山毕竟不是混社会的不懂这些,第一次去就在烟点燃后立即掐灭放进了口袋,弄得王警官不知说什么好,阿亮也是目瞪口呆,后来王警官问阿亮方山是不是关久了脑子有些不正常,这个笑话只要新兵一来阿亮就要拿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