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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回到宿舍我才发现,我的衣服已经被人从包里取了出来,做好事的人似乎认为打底裤也应该挂起来。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感觉受到了侵犯,但由于我对威克姆正心存感激,所以便倾向于受宠若惊,就像我住进了一家提供仆人式服务的豪华酒店。这个看不见的仆人还为我铺好了床,洁白的床单和枕套边沿上印着威克姆寄宿学校的首字母缩写。我不习惯别人为我铺床,准确地说,我不喜欢白色的床单。

也许有人会问,你在家里难道就那么惨吗?不,我的父母都是好人,好人——听上去像说别人的父母。从法律上讲,他们是我的父母,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在遇到他们之前,我从一个寄养家庭换到另一个寄养家庭,但最终是他们给了我一个安定的家,仅凭这一点我就对他们感恩戴德。可我们的关系并不算十分亲密,在心里他们给我的感觉和我的化学老师差不多,而化学并不是我最喜欢的科目。

斯凯林杰宿舍楼位于弗农山庄,与其他几栋宿舍楼构成学校生活区。这些建筑从外面看庄严气派,但里面的风格却和人们印象中的总统级别相差甚远。我们的宿舍房间很小,陈设也特别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张硕大的嵌着镜子的衣柜,桌上有盏台灯,亚麻色地板冷冰冰的。

第一件事,是重新布置房间里的家具,这是我的习惯。每到一个新的寄养家庭,当养父母怀着好奇的心情来看我在他们家的第一晚睡得如何时,他们总会惊讶地发现卧室里的格局和以往不同了。当然,他们的反应也各不相同,有的感觉好笑,有的则诧异于像我这样一个瘦弱的女孩儿哪里来的力气挪动那些家具,但通常的反应都是愤怒。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样做,大概是想通过此种方式使我这个过客看起来更像个主人吧。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我的动机也许是为了增加对我这种不稳定生活的控制权,或者简单地说,我就是偏执地喜欢把每样家具摆在房间里固定的位置。

我决定把大衣柜换个地方,让它像屏风一样横在门口,这样任何走进房间的人都无法直接看到里面的情景,保护隐私的同时,还能增加房间里的神秘感。我把床推到墙角,把桌子挪到窗户前。然后我拿出自制的大文件夹,把精心挑选之后带过来的粘贴画挂在墙上,它们能为这里制造一点家的感觉。

我的拼贴画以黑白色调为主,偶尔会加上一点精致的彩色,拼贴画的素材多来自旧书和旧杂志,而后用铅笔、水墨和水性漆点缀。有时候我也会写上点文字,但我不喜欢华丽的辞藻,而喜欢用简简单单的字眼表达宏大的主题,像爱、美、真理、死亡、家庭之类。我很少以上帝为主题,不是因为我害怕天谴,而是因为在宗教问题上,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立场。我的父母都是圣经教会的人,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试图影响我,可我始终搞不懂信仰那档子事。我是说,耶稣到底爱不爱我们?

我喜欢用牛皮胶布把画粘到墙上,但威克姆明确规定在这里只能用大头钉,而且为了表现他们对这一规定的认真程度,他们在桌子上的迎新礼包中足足放了两包埃尔默牌大头钉。他们对我似乎很了解,知道我需要什么,难道我的父母告诉他们了?

哦,说到父母,我该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了。

我连续拨了好几次,但这里的信号断断续续,我省吃俭用半年买下的苹果手机也无能为力。无奈,我只好给他们发了条短信。随后我坐下来开始画画,画的是一个飘浮的女孩,我的自画像。我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自画像,它们看上去不一定像我——实际上没有一幅看起来像我——但它们都是我的象征,就算对艺术一无所知的人也能看出画中的我为什么是飘浮状态。这时,有人轻敲我的房门,“所有人到公共休息室开会。”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衣柜后面传来。

公共休息室里已经到了二十来个女生,她们姿态万千地坐在椅子上,矮桌上,我从不知道人可以同时表现得如此紧张又如此放松。阿比盖尔·斯蒂尔斯坐在最中央的沙发上,被其他人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她们看上去就像在自己家一样,而考虑到她们中的大部分都在威克姆待了至少两年,这里说不定真的就像她们的家一样。我从来没有体验过那样的感觉,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但有一种感觉格外清晰,据说女生们在一起时间久了,连例假都可能同步,我觉得这些女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实现了同步。她们穿着同样的衣服,留着同样的发型,皮肤大部分是乳白色,星星点点地分布着一些雀斑,甚至鼻子上翘的角度都保持了一致。但最令人吃惊的是,她们连说话都一个调调。她们谈论着年级长、学监和赛艇队的舵手,谈论着哈克尼斯、塔克小吃。我听得一头雾水,但查尔斯河赛舟会听起来似乎很可怕的样子。

不苟言笑的宿管老师德劳兹太太——想象油画《美国哥特式》中的那位妇人,只是穿了条宽松长裤和威克姆运动衫——把我介绍给那群叫斯隆、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女生。随后她宣布说阿比盖尔被任命为宿舍监督生,“就是学生宿管员。”她对我解释说,好像我是个三岁小孩儿。接着是例行的安全问题检查,她提问我关于威克姆学校的学生守则,只问我一个人。当我回答不出离校要求时,其他女生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偷笑,德劳兹太太建议我重读一遍学生手册,然后我们又温习了宿舍的两条主要规定:夜里9点打晚钟,晚钟的意思就是宵禁开始,女生禁出,男生禁入。最后她请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吃晚餐。

我换上老式太阳裙,我以为穿这样的衣服去吃晚餐很得体,但结果大错特错。到了餐厅,我发现所有女生都穿着漂亮的酒会礼服,男生则一水儿的黑西装。我问入口处一个管理员模样的人,“第一次晚餐。”他鄙夷地说。这样的回答对我毫无意义,没人告诉过我第一次晚餐要注意什么,难道学生在开学第一顿晚餐上穿正装是威克姆的传统?追求完美,我忽然想到校长的话。

餐厅可谓完美无瑕,深色木地板,手工雕刻的拱形屋顶,学生们围坐在数十张圆桌前,食物和饮料由服务员端到面前。服务员?什么样的学校会有服务员啊?

在餐厅像个傻子一样寻找座位是最令人尴尬的事,我不想当这个傻子,所以决定拿出心中有数的样子,迈开步子只管向前,直到看见空位,或者一个友善的面孔。问题是,我没有发现一个空位,也没有看到一张友善的面孔。于是我一直往前走,走得越远,我就越希望对面有扇后门能让我溜之大吉,可惜没有门。

但餐厅最后面有张桌子前只坐了一个人,我不知道他的面孔是否友善,因为他低着头,长长的黑发遮着眼睛。可毕竟这里有空位,那是我的救命稻草,能让我免于像个乡巴佬一样被人侧目而视的尴尬。

我刚坐下,整个餐厅里的人却全都站了起来,好极了,我想。我也立刻站起身,和我同桌的那个男生也站了起来。这时我发现他的穿着甚至比我还要寒酸:破旧的工装裤,深色连帽衫,里面是一件名字已经模糊不清的乐队T恤。除了和我同桌的这个男生,所有人都把双手举到胸前。我以为会听到什么誓词,可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唱起歌来,“威克姆,哦,威克姆。欢乐与骄傲之所系!威克姆,哦,威克姆……”这时,同桌那个男生向我斜过身体,故意让我听到他篡改后的歌词,“来到这里,你无处可藏!”

我本能地把身体侧到一边。

“别怕我。”他喃喃道,“他们才可怕。”

我以为他指的是全体学生,可当我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却看到四个学生抬着一个硕大的银色盘子走进餐厅。盘子上面趴着一头动物,死的,我辨认不出。四名学生后面还跟着五六个人,正随着歌曲的节奏挥舞着手里明晃晃的刀子。

“他们抬的什么?”

“野猪。”他不无得意地告诉我,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他顿时像受到鼓励一样自我介绍说,“我叫加布。”

“我叫丽芙。”我礼貌地回答。

他言语之间透着轻佻和殷勤,但棕色的眼眸却非常温和,可即便如此,我也希望和他保持至少三英尺的距离。他和我想象中梵·高的形象简直一模一样——换句话说,就是看上去像个疯子。

学生们仍在高唱威克姆校歌,抬着野猪的几个学生把大盘子放在了餐厅中央的一张桌子上,拿刀的几个学生立刻上前,一声不吭地开始切割起来,他们娴熟的动作将我震惊得目瞪口呆。这时所有人鼓了一通掌,而后纷纷落座。看到这里,我心里已经萌生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念头:这是个严重的错误,我要回家,我不属于这里。我不知道如今还有人吃野猪,我甚至不知道世上还有野猪这种动物存在。

加布扭头对我说:“很疯狂,对不对?现在你觉得不正常的人是我,还是他们呢?”

我不安地回答:“是很疯狂。”

校长走到麦克风前(显然这是他最爱的时刻之一),宣布我们即将开始新学年的第一支舞。

“整整150年前,华莱士和密涅瓦·威克姆就站在这间餐厅里。”他朗声说道,阵阵回声穿过人群,传向餐厅的最远处,“一个半世纪过去了,这里还和过去一模一样。华莱士和密涅瓦的儿子伊利亚亲自为学生们切野猪,随后他们愉快地跳起华尔兹,庆祝学校第一个学年的正式开始。威克姆一家天性浪漫,从那以后,他们就用跳舞的方式开始每一个崭新的学年。华莱士和密涅瓦去世之后,这个传统在威克姆学校保留了下来。如今我们每年都会请学生会主席带领大家跳这支华尔兹,以此纪念本校创始人威克姆夫妇。今年,我很荣幸地向大家介绍马尔科姆·阿斯特。”

我瞥了一眼加布,他双唇紧闭,眉头深锁,额上亮晶晶地出了一层细汗。他那样子看起来紧张极了,然而当他发现我正注视着他时,立刻换上了一副嘲弄的神色。

“怎么了?”我问。

“他该挑选舞伴了,装模作样,这也是威克姆的古老传统,而且在我看来还有点性别歧视。他们挑来挑去总绕不过那几个人,看着吧,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我扭头去看这个马尔科姆·阿斯特,他被校长的身躯挡住了,我只好伸长脖子张望。他从校长身后走上前去,我看到了,是他。那个牙齿有一点点不完美的男生,那个令我过目难忘,总会情不自禁想起的男生,那个我已经在心里默默为他作画的男生。

在同学们的掌声和欢呼声中,他信步走进众人之间,他的表情充满自豪,但并不显得傲慢。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不紧不慢,似乎在享受这万众瞩目的一刻。他走近哪个女生,哪个女生的脸就变得绯红,羞怯中透着期待。我感觉到了加布注视我的目光,所以尽量表现得漠不关心,甚至鄙视,而我确实是有一点鄙视的。眼前这一幕活像19世纪著名画家约翰·辛格尔·萨金特[5]作品中的情景,但我又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心,眼神一刻也不愿从他身上移开。

马尔科姆在餐厅里绕来绕去,男生们在一旁起着哄,口中有节奏地喊着:“阿斯特!阿斯特!”我注意到阿比盖尔和其他几个来自同一宿舍楼的女生坐在一张桌子前。当马尔科姆朝她们的桌子走去时,她故意把头扭向金发的同伴,但她的激动之情整个餐厅的人都看得出来。同伴们咯咯笑着,心照不宣地拍打她的肩膀,一边替她打扮,一边怂恿她站起身来。毫无疑问,他是冲着她去的,她故作镇定地理了理头发,确保发型保持最漂亮的样子。

可这时他却突然戏剧性地转了个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同学们失望地大呼小叫,阿比盖尔眨了眨眼睛,虽然脸上带着笑,但却难掩她心里的失落和愤怒。

马尔科姆转身时,我正好看到他的脸,我一度相信他曾调皮地眨了眨眼,好像很为自己的恶作剧感到满意。也许他们是彼此的前任,因为这样的举动似乎只有前任才做得出来。可我又知道什么呢?我得首先找个男朋友,然后才有机会拥有前任。

“你瞧这家伙。”加布不屑地说,“多会刷存在感,他恐怕想让全校女生雨露均沾呢,那些可怜的女生居然还都吃这一套。”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在某种程度上我的确同意他的说法,可当我抬头看到马尔科姆款款走来时,心里却不由紧张起来。

“嘿,他还到后边来呢。”加布气鼓鼓地说。

我又点了点头,随后低头吃了口早已摆在面前的食物,我必须嚼点什么,也许我饿了,所以肚子才会难受。我吃的是野猪肉吗?当我低头把一块面包卷塞进嘴里时,餐厅里的气氛发生了变化,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我纳闷儿地抬起头,满嘴面包,想看看怎么回事,结果……我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我面前,彬彬有礼地问道:“可以请你跳支舞吗?”他一脸诚挚,甚至有一丝紧张。我得赶快把面包嚼碎了咽下去,我从没觉得吞下一口面包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我尴尬地环顾四周,发现所有人都在盯着我看,那是一张张充满困惑的脸,包括加布。

“我不知道怎么跳。”我不希望别人听到,压低了声音对他说。

“我可以带你。或者,我跟着你随便跳。”他看出了我的不知所措。

我没有说好,但他从我脸上的表情应该也看得出来,我不会与他争辩。他拉着我的手,把我从桌子前引了出去,我忍不住和加布对望了一眼,我甚至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他的眼光。

我们来到餐厅正中央的舞池,优雅欢快的华尔兹舞曲便响了起来。他一手抓着我的右手,另一只手则紧紧揽着我的腰,我甚至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双脚便莫名其妙地跟着舞动起来。起初我还小心翼翼地数着拍子:1、2、3,1、2、3。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既要保证动作优雅,又要避免迈错一步。我不习惯成为众人的焦点,所以此刻难免忐忑不安,且心存戒备。可我也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丑,尤其当着那些女生的面。而且就在忽然间(很可能是我停止胡思乱想的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在跟他跳舞,他带着我,我感受着他双手的力量,心里热血翻腾。在这么多人面前大跳华尔兹?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念头,但此时此刻,我很满足。

当时的情景,我只记得我们两人面对面,他看着我的眼睛,我和他之间只隔了几英寸。他的视线坚定不移,他的凝视专注而热情,仿佛要捕捉任何从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思绪或情感。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我感觉到了自由,完全的自由。这时我踩到了他的脚,整个人险些绊倒。他听到观众中有人窃笑,于是松开我的腰,向后旋转离开我的身体,做出一连串夹杂着迪斯科、弗拉曼柯和“与星共舞”式的舞蹈动作。餐厅里响起一阵明显克制的笑声,我也禁不住低笑两声,心里却很感激他挺身而出为我转移了大家的视线。然而当我的目光从人群中扫过时,却发现有些人的脸上带有明显的不快,一些女生感觉受到了欺骗,一些男生则满脸疑惑或震惊。当校长再次走向麦克风时,我甚至从他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不满。

“六年级的男生注意啦,现在你们也可以挑选自己的舞伴了。”

十来个男生应声站起,走到他们早已锁定的目标面前,优雅地弯腰鞠躬,女生们礼貌回以屈膝礼,随后他们一对对地步入舞池,加入了我们的华尔兹。一个有着蓝眼睛的金发男生——英俊得一塌糊涂,笑容更是亲切可人——经过我们时,从他舞伴的肩头用戏谑的口吻说:“阿斯特,你好卑鄙啊!”

“闭嘴,斯蒂尔斯!”

什么卑鄙?我忽然有些难为情。笨蛋,显然这家伙动机不纯。“我真的很不擅长这种场面。”我坦白说,好像这一切还不够明显,我开始环顾左右寻找退路。

“跳舞不是最重要的。”他悄悄说道,与此同时,他放慢了步调,直到我们两个的脚都停在原地,仅剩下身体左右摇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马尔科姆。”他轻声说。

“我叫奥利维亚,不过大家都叫我丽芙。”

“芙蓉的芙?”

我点点头。

“好听。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就无聊得多,普普通通,毫无个性,想找个合适的小名都难。”

“哦,叫马尔确实不太好听。”

“科姆也是。但是丽芙……这一听就是个名字,且意境优美,能让人想起好的东西,甚至还有点诗意。”

我微微一笑,“也许吧。”从来没有人如此解读过我的名字。

“如果我是个诗人,一定会用你的名字写一首诗。”

我瞥了他一眼,开玩笑吗?可他一本正经。

“我们才刚认识,你还不了解我呢。”我说。

“但我觉得有必要了解你。”

有必要,而不是想要。

我很高兴我们不用再动脚,因为继续跳下去我定会丑态百出。我盯着他的眼睛,期待能从中看出点猫腻——戏弄我,或者另有企图?但我什么都没有看到,他的双眼充满真诚。

“哼,油嘴滑舌。”我说。他得意地笑起来,仿佛受到了称赞。他把我拉近他的身体,轻轻地把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头,两个身体以同样的节奏和幅度晃动起来。

我想象着从上往下看我们的样子。有时候,我喜欢从不同的角度想事情,也许这是因为我经常需要考虑该如何把头脑中的形象落在纸上。从上看,俨然是上帝的视角,我们就像抗拒传统的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我不由想到古斯塔夫·克里姆特[6]的《接吻》中那对著名的情侣,我们组成了一个整体,仿佛也被包裹在闪着光亮的金色的长袍中。我们犹如矗立在华尔兹旋涡中的一座孤岛,一座别具一格、不同凡响的孤岛。

然而这时音乐停了,一切又恢复正常,我是说一切又恢复到之前的尴尬,毕竟我们素不相识,却当着全校同学的面跳了一支华尔兹。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那个金发男生和其他几个人已经把马尔科姆围在了中间,这第一支舞似乎够他们取笑一阵了。什么狗屁传统。我冲马尔科姆简单挥了挥手,便立刻转身溜走。当我回到原来的桌子前时,加布已经不知所踪。

回宿舍的路上,阿比盖尔从后面追上我,“奥利维亚!你错过之前的公告啦,今晚新生集会,晚上8点,地点在老宅。”

“谢谢你,可我已经很累了。”

“集会很有意思的,不去不行哦,再者说了,这是规定。”我一直在想,经马尔科姆那么一闹,她会不会对我抱有成见,甚至心生怨恨?但显然和新生打交道是她分内的事,所以她有责任通知我,毕竟她是监督生嘛。

从学校地图看,老宅是威克姆最古老的地标,它建于1861年,最初是威克姆的创始人华莱士和密涅瓦夫妇的住宅。老宅位于校园的另一端,与我们的宿舍楼遥遥相望,距离大约为半英里。

我特意挑选了一条穿过墓地的路,我喜欢墓地,它们沉静、美丽,统一而又随机。我曾一度喜欢到墓地里画画,但是妈妈发现后大为恼火,她说我那样做会亵渎死人的魂灵,因此禁止我再踏足那里。然而当我穿过威克姆学校的墓地时,我发现妈妈的话已经不再管用。我在墓地中逗留了片刻,饶有兴致地欣赏着一些残破的墓碑,它们看起来相当古老,碑文上爬满青苔,难以辨认。我想坐下来画一会儿,可又担心迟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加快了脚步。

走近老宅,我经过一口古井,想必是当年威克姆夫妇用过的。我摸摸口袋,想找枚硬币——有时候,我就是很迷信敲木头和许愿池那一套,有什么打紧呢?——可惜我口袋里空空如也。但我还是停下来查看一番,从外面看,这口井保存良好,不过当我探身望向里面时,却发现井壁上坑坑洼洼,且布满裂缝。井下黑洞洞的,看不到底,我把头伸进去,却感觉到一阵阴风吹来。我抽身回来,东张西望,没有人,也没有一丝风,树叶一动不动,周围静得出奇。我突然感到莫名的孤单,连忙起身继续向前。

显而易见,教师住宅全都模仿了老宅的风格。它最大限度地使用了木结构,因此整个房子看起来就像覆盖了一层深色的花边。来到门廊下时,我不由自主停下脚步,仔细端详木材上的细节。近距离欣赏,眼前浮现出许多形象:天使、蜜蜂、火,甚至奇怪的动物。它们的风格使我想起了威廉·布莱克,就像这是根据他的诗集《天堂与地狱的婚姻》而创作的蚀刻版画。

前门没有锁,入口通道虽然陈旧,但却难掩往日奢华(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这种风格)。通道两旁的墙壁上挂着威克姆夫妇的大幅镶框画像——华莱士和密涅瓦,我想应该是他们吧。但他们的画像和我预料中僵化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有所不同,女主人的美介于弗里达·卡罗[7]和蒙娜丽莎之间,充满异国情调和神秘气息,让人难以捉摸。而男主人看上去高贵庄严,绅士十足。我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便径直走上弯曲的楼梯。

“你好?”我喊道。

无人回应。

我循着凯蒂·佩里或别的某个流行歌手的声音向上走去,传入耳中的歌声悠扬动听,但与这座房子的格调却极不相配。这里就像一座保存完好的博物馆,床铺整洁干净,枕头蓬松柔软,主卧的床头柜上甚至还摆着一个水晶不倒翁。在一扇看似壁橱门的门后面,我找到了另一段狭长的楼梯。终于,我来到一个圆形的房间,喧闹的音乐简直要把这里掀个底朝天。房间被漆成深红色,但靠墙的大部分地方都整整齐齐摆满了书。走进里面,房门在身后砰然关上。

我应声转身,却发现门和墙融为一体,难以分辨。

我的四面八方尽是微微弯曲的、高可及天花板的书架。我的脉搏剧烈地跳动起来,我隐约看到了门的轮廓,可门上没有锁,也没有把手,我干着急没办法。我大声喊叫,希望有人能听见,我轻敲书脊,把它们一本一本从书架上抽出,看是否存在秘密的机关,可它们总能轻而易举地落在我的手上。歌声在继续,歌词的内容是关于一场派对,我实在听不下去了。

但我总算确定了声音的源头。我抓住挡在我前面的书,顾不上它们是不是珍贵的古籍,纷纷扔在地上。终于,声源找到了,是一部苹果手机,它藏在一本旧版的《失乐园》下面。我关掉音乐(是凯蒂·佩里的歌),在寂静中调整着呼吸,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我手里正拿着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

我迅速打开手机翻了翻,你猜怎么着?这竟然是阿比盖尔·斯蒂尔斯的手机。我查看了她的通讯录,在联系人中找到了“妈妈”的号码,选择,拨出,打开免提。

“阿比盖尔!”我喊道,“我在给你妈妈打电话!”可手机突然没了信号,我居然忘了在威克姆是打不出电话的。

“要不然我读一读你的短信吧?让我瞧瞧。”我快速浏览着她的信息记录,想找一条内容劲爆的,“这儿有一条是发给马尔科姆的……”

也就隔了一秒钟的工夫,那扇隐蔽的门忽然打开了。阿比盖尔和其他几人——和我住同一栋宿舍楼的几个女生,还有舞会上的那个金发男生——一窝蜂似的冲进来,她一把从我手上夺过手机,厉声喝道:“你到这儿来干什么?你是不允许到这里来的,这里是密室。”

“你开什么玩笑?是你邀请的我……我想你应该很清楚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的反驳好像出乎了她的意料,因为我不卑不亢的表现确实很有说服力。

“哼,我来猜猜。”我乘胜追击说,“这又是威克姆的传统对吧?”说完我扭头就走,至少愤怒抑制了我的眼泪。

跑下最后一段楼梯,我注意到他就坐在最底层的台阶上,从背影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马尔科姆,他凌乱的头发就是最醒目的标志。看见他,我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因此脚下并没有犹豫,径直从他身旁跑了过去。

“嘿,等一下!”他喊道。

但我继续往前跑,我听见那个金发男生在他后面大叫:“阿斯特,你干什么?我们还要开会呢!”

马尔科姆向我追来,但我头也不回,只管以最快的速度冲进黑夜(是,此时天已经黑了)。感觉甩掉他时,我放慢脚步,大口喘着气。可一不留神,我被一块低矮的墓碑绊了一跤,失去平衡的身体随即又撞上了另一块墓碑。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跑进了墓地,当我痛苦地翻过身,一个黑影赫然矗立在我眼前,是他。

我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背转过身去,“你别理我。”

“刚才的事和我没关系,我没有参与。”

我转身面对他,“那你在那儿干什么?和你那些朋友?”

他不吭声了。我气愤地扭头就走。

“我不能说。”他在我身后说道。

我不理会,只管向前走。他跑到我前面,双手按住我的肩膀,强行拦住了我,“我没骗你,我确实不能说,我们发过誓的。”

“这我一点都不怀疑。”我怒气冲冲地说,可他听了却哈哈大笑。奇怪的是,我竟然也跟着笑起来,“说真的,这里除了传统、承诺和誓言就没有别的了吗?难道就没有人敢干点不同寻常的或者出格的事?”

“有啊,我就是。”他嚷道。

“我也是。”我大喊,其实我没必要这么大声。

可是接下来,我们两个人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忽然,他伸嘴过来亲了我一口。虽然这一吻很轻很快,但我还是吓了一跳。

“这个就不同寻常。”他说。

“也很出格。”我说着向后退去。我能感觉到我的脸红了,我不想喜欢上他,我想转身走开,可却身不由己地站在原地。

“他们捉弄你的事我很抱歉,如果道歉能让你觉得安慰的话。他们只是闹着玩玩而已。恶作剧在我们这里很流行,尤其对新生。”

我没搭理他,我不想违心地说“没关系”,因为这有关系。

“我能带你看样东西吗?”他问,“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为什么?”我不假思索地问,可随即我立刻意识到这正是我想知道的。为什么?你为什么跟着我?为什么亲我?为什么和我说话?可这些问题我一概不能问。

“看了你就知道了,跟我来。”他指了指墓地中央一座巨大的陵墓,“那是创始人墓。”

我犹豫了。

“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没有。”我说。我从来就不害怕坟墓。

我们默默走向那个墓穴,我耳朵里似乎能听到血液涌动的声音。当我们悄悄溜进狭窄的墓穴入口并在黑暗中站定的时候,我已经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我甚至怀疑马尔科姆能听到我雷鸣般的心跳声。他停在一堵厚厚的石墙前,我使劲眨了几下眼睛,好适应墓道里的黑暗。一幅奇妙的艺术品缓缓呈现在眼前,就像有个看不见的艺术家正拿着画笔作画一样。

我惊得目瞪口呆,太不可思议了。那是一幅风景画,仿佛一望无际的湖面,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块突出的巨大岩石。因为年深日久,加之墓穴潮湿,画上有些地方已经褪色。

“爱德华·霍普[8]的作品。”他轻声说道。

“真的吗?”

“你知不知道他在这里上过学?”

我已经无法形容我的震惊,我当然不知道,可转念一想我不禁苦笑,为什么我对这里的一切都该感到意外呢?

“他们从不提他,因为他被学校开除了,可据说这就是他画的。”

“真不敢相信它还在这里。”我喘息着说,“怎么没有人想到把它移走,或者卖掉呢?”

“没人敢碰创始人墓。”马尔科姆说。我听不出他的话是认真还是挖苦。

我搜了一遍口袋,我通常会随身带着炭笔。果然,我找到了一截炭笔头。我后退两步,再度端详了一番那幅画,暗暗记在心里。随后我趴在墙上开始画起来,我并没有直接画在画上——我无论如何都不会那么做——而是画在壁画上方的空白处:一个飞行的天使,看起来就像刚从湖面上的薄雾中钻出来一样。

我后撤几步查看效果,不经意间却看到了马尔科姆的脸,看到他庄严的、称不上完美的微笑,“太不可思议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这时他忽然局促不安起来,我心里奇怪,但直到他吞吞吐吐地问我想不想看看他的作品时,我才恍然大悟。

我点点头。于是他领着我来到墓室的另一侧,那里有一小幅画着森林的画。

“是用水墨画的吗?”

他点头承认。我凑近去看,森林中的树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森林的正中央,有一棵树乍看起来与其他树无异,但仔细看时却会发现,它的根和叶脉全是红色的,鲜艳的红墨水。

“这是自画像。”我把握十足地说。

他一脸惊讶,但这表情转瞬即逝。

“这么说,你也画画?”我问。

他摇摇头,“不。”

“你肯定会。”我坚持自己的判断。

他微微一笑,仿佛很感激我对他的肯定,但却依旧说:“我没这个本事。”

“什么叫没这个本事?显然你画得很好。”

“你知道吗?我肩负了太多的期望。”

我茫然摇头,我不知道。

“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去生活,我要面对难以想象的压力,做爸爸做过的事情,而这其中并不包括艺术。”

“那都包括什么呢?”

“进威克姆学生会,当赛艇队长,上哈佛,上耶鲁法学院,太多太多了。”

“比如……现在?”我不明白,他列举的这一通好似求职申请上的个人履历。

他耸耸肩,这个话题他不想再继续下去。

“可这些跟你爸爸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我出身阿斯特家族。”

“什么意思?”

他的脸上再度绽放出那种堪称完美的迷人笑容。

“怎么了?”我问,我开始觉得难为情了。

“我感觉我这一辈子都在等着你出现。”

“那你这一辈子可真够无聊的。”

“是很无聊,直到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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