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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那些鬼看到她,都自动地退避三舍(10)

她回过神,再次睁开眼睛。

声音如潮水似地,从远处而来,逐渐地清晰。

“林落,你怎么样了?”

黎歌睁开眼睛,只觉得自己的面前有好多个人头,一时分不清楚:“谁在叫我?”出声时,才觉得自己的额头滚烫,脑袋也痛得厉害,喉咙更是有些发痒。

“我,容三。”

容琛看着她,道:“她这是生了病了,昨晚受了凉,先生,请问这里有没有什么生姜水吗?”

下人立马道:“可以的,若是想要的话,我们可以提供。”

容琛点点头:“麻烦了。”

没想到自己会生病,黎歌暗暗咬紧牙关,顿了顿,借力爬起来,好歹是病得并不重,她低头一看,自己是在客厅的沙发上,而周围的人都已经散去干活了。

下人很快将生姜水送来,黎歌蒙头灌下头,哑着嗓子问:“昨晚有出什么事情吗?”

“昨晚没有一个人死了。”容琛道:“你把鬼杀了的话,是有用的。”

而且那些人现在大多也都盯上了那些鬼,那些鬼的地位就这么突然一落千丈,不由得心里都是一惊,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便被那些人都拉了出去。

黎歌点点头。她记忆慢慢回笼,想到梦里的那些事情,突然又想起什么,问他:“那个大小姐呢?”

正常来说,不是应该是他和大小姐一起出去的吗?

“她不见了。”

黎歌不由得一愣:“不见了?是已经找不到的意思?”

容琛淡淡嗯了一声。

顿了顿,黎歌道:“接下来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你要有事先走吧。”

她目光落到对面的厨房上。

之前总是出去找线索,一直都没有注意到过这里面这些人的情况,这次反而还是一个机会,说不定能找到其他的什么。

容琛见她一副坚持的样子,也没再说什么,转过身便走了。

黎歌又睡了一觉差不多,又发了一阵的热,头顶烧这才退了下去,醒过来时,那些人也回来了。

中午吃过饭。

黎歌又小睡了一会儿之后。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地听到了一阵声音,还有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

像是之前被伴娘盯着的那个晚上,叫她浑身都不自在了起来。

她缓慢地睁开眼睛,目光先在屋顶看了一圈,眸子一紧。

她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正倒挂在上面,浑身都没有皮,空气中满是血腥味,闻得她胃里一阵翻滚。

而她完全暴露在外的眼珠子正死死地瞪着黎歌,像是要在她的身体上看出一个洞来,看得黎歌心头微颤。

黎歌微微张口,感觉喉咙有点疼。

她缓慢地咽咽嗓子,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个人。

那个人穿着一身血红的嫁衣,嫁衣和她的血肉都连在了一起,要不是垂落在外面的衣摆,黎歌都快以为那嫁衣已经和她的血肉融合了。

大概就是之前那个伴娘的样子,黎歌只在梦里看到过一次,现在乍一看,心里忍不住地一惊。

实在是太丑了。

她做了一个深呼吸,目光环视四周,她的烧已经退了,应该不是梦才对,而周围没有其他的人,正是挑了这个时候过来,她又迟迟没有动作,想来不是过来杀她的。

她大大方方地睁开眼睛,薄唇正要动,便见那个伴娘突然像是被吓到似地往后缩了一下。

“你过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

黎歌诧异她会有这应该的行为。

一只鬼和一个玩家,居然会在某一天这样对峙。

“你,你不怕我杀了你?”

和大小姐不一样的是,伴娘的声音沙哑粗糙的过分,听起来像是沙子在筒中不停地转动似得,难听刺耳,而且还带着一股浑重的噪音,黎歌忍不住皱起眉头。

这个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她只觉得自己听完一遍,便有些不想再听,耳朵像被刺到了似的,引得脑袋都疼了起来。

“我不怕,你应该不是过来杀我的吧?”

似乎都没有人说过伴娘会在大白天地出现,大家都非常自然地觉得伴娘是只会在大伴夜出现的怪物,这种事情像是约定俗成的。

不过现在想想,好像也不一定非要晚上。

伴娘有些惊奇:“你为什么不怕我?”

“问那么多的有什么用?”

真是——

黎歌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痛了,她抬手按了按脑袋,这样的动作又引地伴娘往后缩了一下。

她心里觉得好笑,这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居然还怕她会攻击吗?

还是她之前杀过大小姐的鬼。让伴娘觉得害怕了?

黎歌眨眨眼睛,问“你要是可以的话,就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若是不的话,那你就离开吧。”

伴娘:“……”

她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威胁。

为什么自己站在这里,她也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居然什么都不怕。

趁着还生着病,她壮着胆子:“你快说吧,若是可以的话,我说不定会帮你迎亲。”

听到这两个字,黎歌非常清晰得看到伴娘的眼里都泛起了光,但她又有些犹豫不决:“你真的会帮我?”

“看来你是真的想去当那个新娘,你说吧,你有什么事情?若是你不杀我的话。我说不定会帮你。”

伴娘听话,忍不住勾了下唇角:“我才不会杀了你们,至少现在不会。”

她微微侧头,这样去看那个伴娘的话,会让自己更轻松一些。

伴娘道:“我过来的想法便是,想让你们帮帮我,我昨天感觉到了,你们身上的那张人皮的味道。”伴娘道,“我知道你们一定可以帮我的,若是能帮到我的话,我就帮着你们离开。”

黎歌想笑,若是按着这个世界的食物链的话,大抵便是,捕食者现在在告诉自己的猎物,我不会杀了你,而且我还会帮你离开。

不论是不是真的,一来是黎歌不相信,二来是她完全不需要。

但是——

说不定有更好玩的,她问:“你要我们怎么帮你?”

伴娘道:“我要你们帮我把大小姐引出来。”

“那你不要找你的人皮了?”

伴娘咬住牙:“我要,但是我的人皮,就在她的身上。”

黎歌眸子微动:“是她现在的那张脸?”

而伴娘却摇摇头:“不是,她的脸下应该还藏着一张脸。”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找她?”

若是说找寻的话,其他人都比不上这个伴娘的能力厉害吧?

而且之前的那几天,那个大小姐不是一直都在和他们待在一块啊?

若是真的要去找大小姐的话,之前的那几天为什么不去将那个大小姐收拾了?

伴娘却道:“我近不了她的身,因为她的身上有我的皮,只要有我的皮的话,我就不能随便地杀她了。”

黎歌明白了。

伴娘这是要他们去冒险将大小姐引出来。

而且看她的话,大概不只有引出来这么简单。

他们还要将那个属于伴娘的皮拿下来,才可以让伴娘去对付那个大小姐。

“但你打得赢她嘛?”

这才是关键。

若是伴娘打不赢她,他们就算把那个人皮都拿下来了,都没有什么用处。

大小姐若是打过了伴娘,他们的这个行为就是惹火上身。

黎歌再怎么样都不会把他们都送到这样的险境之中。

伴娘犹豫了一会儿,道:“我能打得赢她。”

黎歌微微眯起与眼睛,并不直接给出回应:“我考虑考虑吧,若是我打算同意了,自然会让你知道。”

她立马点下头。

缓缓的,黎歌又觉得自己的脑袋千斤重,像是脑袋里装了个铅,重得不得了。

黎歌闭上眼睛,再缓缓地睁开来时,那个新娘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

她眨眨眼睛,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的呆,便起了身。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大多都跑到了他们住的地方。

今天要做的事情是将他们之前住的房子全都拆掉。

早上的时候已经拆掉了一半,而现在他们正在拆掉另一半。

黎歌走过去的时候,正见斯诺语在一旁搬着一东西。

看起来像是一个大石头似的,但仔细地看时,却觉得完全都不一样。

她走过去,问:“这些是什么东西?”

斯诺语见她的脸还红着,走路都有些不稳,要不是她是自己的同伴,之前还做过交易,以后也是要一起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斯诺语才不想和她说话。

他顿了顿,答道:“这是那些房子的材料,我把这些都搬到另一处的空地去。”

黎歌上手摸了一下,质地冰凉,看起来完全不重:“这个重吗?”

“不重,很轻,而且可以随便,地捏。”

黎歌上了下手,拿走他的石头试了一下没,还真是很轻,大抵是因为完全不是真实的东西的缘故,所以他们拆分的这么快,还拆的这么轻松。

黎歌便道:“那我也来帮忙吧。”

斯诺语立马道:“你去休息吧,还生着病就不要参与这些事情了。”

一个小女孩,瘦胳膊瘦腿的,虽然说这些都没有什么重量,但她还生着病,斯诺语可不想在半路还要过去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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