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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攻读博士

第二个学期,我必须要选一门4字头的课(研究生高级课)。这门课是微生物病原机理,是微生物系的几个教授一起开的。我当时真有点忐忑不安,担心自己拿不下来。上课的方式是每堂课都给1-2篇论文,下堂课一起讨论这些论文。

一开始上课,教授第一次作业就是让我们去看美国的一部很著名的电影《外星人》。没想到这部电影对我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影响,它甚至对我决定是否继续读下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来教授让我们看这部电影是为了让我们比较形象地的了解一下有害微生物是怎么侵入、繁殖、杀死人体,再去寻找另一个人体的微生物致病过程。影片里的外星人就像一个硕大无比的人体病原微生物,正好符合这一过程。可是,我从电影里所得到的远远不止这些。影片中的女主人翁让我又重新鼓起了要拼搏下去的勇气。

影片中所描写的外星人是一种巨大、凶狠、繁殖力快,而且很聪明的一种外星球上的奇特生物。他们看起来几乎是无法战胜的,人类在他们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和软弱无力。但是,勇敢而智慧的瑞普莉却一次又一次地逃脱了外星人的攻击,最后终于战胜了外星人,回到了地球上。

看完电影后,我很受震撼,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直被这部影片激动和鼓舞着。我想,瑞普莉能战胜这么强大的敌人,难道我就不能战胜这个学位吗?我应该有拼一拼、搏一搏的精神和勇气。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行的,你一定行的。”

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了决心,无论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能退缩,一定要把这个学位拿下来。我又振作了起来,满怀信心地开始了这堂课的学习。

一开始,教授给了两篇论文,我拿下来一看,发现自己都能读懂。在国内,我就经常阅读英文论文,而且我有好几年做生物研究的实践经验。文章中讨论的实验,即使有些地方英文不是很懂,我也能理解那个实验是怎么做的、要证明什么;实验中的逻辑关系我是能搞得清楚的。

第二天,我很有把握地去上课了。在课堂上,教授发现我能读懂论文感觉有些惊奇。他觉得奇怪的是,我英文半夹生怎么会读懂论文的,这些是连母语英文的学生也很难理解的东西。有些人认为我大概能看懂那些图表,所以能读懂论文。其实,他们应该理解,读懂论文的关键是懂得实验目的和方法,语言是第二位的。现在我的优势显现出来了,我的实践经验和科技理解力是那些美国学生所不及的。

很快,期末考试来临了。考试题中只有一小部分是概念题,大部分都是实验设计和实验分析,这些我都是有基础、有经验的,是我的强项。最后,考试成绩还不错,得到了一个B+的成绩。这一下,大大地增强了我的信心。我想,我以后是不会再害怕上研究生的高级课了。

跟我一起入学的同时,微生物系招收来了六个博士研究生。四个是从中国大陆来的,都是托福在600分、GRE在2000分以上的高才生。一个是从泰国来的,据说她是泰国一所大学的老师。另外还有一个是在美国已拿到硕士学位的中国大陆学生。

第一学期下来,个个都被打趴下了。三门课,两门拿C,这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下学期如不能拿到两门A将平均分补到3.0,就会被取消研究生资格。

微生物系的课程很难修,再加上教授们分成两个派系,一派是搞分子生物学的,另一派是搞免疫学的。学生来了大多都爱选择分子生物学的教授做论文,免疫学的教授们对此很不满,又没有别的发泄方式,于是就在上免疫课的判分上给学生一些报复。除了一两个学生外,大多数学生都遭到了如此的厄运,包括那些从大陆来的学生、从泰国来的老师、从美国毕业的硕士。弄得他们个个灰头土脸、好不狼狈,只好下学期到外系去选两门课,而且必须拿到A才行。

到外系拿A也不见得就是容易的事。结果,两个学期下来,美国的硕士放弃学业不读了,找工作去了;泰国的老师转到其他系去了。还有一位无处可去,哭兮兮地跟我说:“没想到,在美国读书会受到如此大的身心伤害。”

我能了解她心里的巨大压力。中国来的学生没有退路,退学回家是不可能的,那将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哪怕是拼命。我因一开始没有选本系的课程,所以还没碰到这种情形。可我早晚也要修的呀,看见这种情形真是心里捏一把冷汗。

第二年,我一开始修初级免疫学,心情就紧张起来。这是一门3字头的初级研究生课,可它就是系里前几个研究生吃C的课程,是一门可怕的、具有威胁性的课程。其实,并非免疫学就这么深奥难懂、让人难以理解;而是这些教授们有意把它弄得玄而又玄、难以驾驭。上课前,我做了很多准备,修课时把整个教科书都快背下来了。可是,第一次考试下来,成绩还是只有60、70分。

眼看又要吃C了,我心里很是愤愤不平,难道我就这样认输了?不,我得找他们理论理论。我立刻将考卷拿出来,进行了逐条分析,针对我的答案及老师的标准答案进行了一次有理有据、强劲而有力的辩驳。然后,我把它写成了书面材料。我想,我英文说不流利,写下来会更清楚一些。写好后,我觉得还是应该先给帕克曼教授看看。

我来到了帕克曼的办公室,她正在批改着一篇论文,我把我写好的材料递给了她。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

“这是什么呢?”她轻声地问。

“我对这次免疫学考试的判分有质疑,我把我的疑问写了下来,想去问问他们。”我说。

她了解我此时的心情和处境。她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惊奇的神情。她大概是觉得我有点特别,竟然想跟老师讨说法。

“好,让我来看一看。”她说。

看完后,她带有几分兴奋的口吻说:“很好,我很喜欢,我觉得有几分道理。你可以去把它交给研究生部的主任,看他怎么说。”

随后,我找到了研究生部主任,把材料交给了他。我提出老师判卷有误,要求更改成绩。我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平时看见这些大教授们都有些紧张,不敢正眼直视,现在竟然敢跟他们争论,要讨个说法。也许是逼出来的吧。

这些教授们看了我写的东西后,认为也不无道理,明显他们的出题也有漏洞,用一种答案是不全面的。

“这样的话,以后就很难出题了。”其中一个教授说。

我嘴上没说,心想:“那学生不是更难回答吗?”

记得我在材料的最后一句写道:中国有一句成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题中有一两道题是老师完全没有教过的,是从一篇论文中摘录下来的,让我们分析回答。这简直不是考学生,而是考教授嘛!最后,三位任课的老师找我谈了一下,说让他们改考试分数是不可能的,但今后可以注意出题方式。

第二次考试后,我的成绩就上来了。最后我以B的成绩拿下了这门课。这个B对于我来说比一个A更加可贵,它证实了我的能力,证实了我可以做到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虽然教授们让我拿这个B比拿A还难,我还是很满足。

同一个学期,我还修了一门3字头的分子生物学。这门课是生物系开的,也是一门不容易修的课,很多学生都得必修。任课的教授是一位身材高大、英俊潇洒的年轻教授。他讲起课来口齿清楚、逻辑清晰,学生们都很喜欢他的课。

上这门课,我也花了不少工夫。每堂课我都将我的小录音机带上,把讲课录下来,回到家再逐字逐句搞懂搞通。我的耳朵都快听起了茧子。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啊,最后我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这门课,拿到了A。这也是一个不容易拿到的成绩,许多微生物系的研究生来修也只能拿B。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的英文算是真正地过了关。从那以后,上起课来就很少因为英文而听不懂了,也自如多了。

接下来,我该修高级免疫学课了,一个很难的4字头高级研究生课。一提起免疫,我心里又打起了鼓,心理上的阴影犹在。这门课的特点是,每堂课给的论文较多,3—4篇,程度也较难,再加上老师要求又很苛刻,所以这门课就成了一门骇人听闻的高难课。学生中都在谈虎色变,除了那些必修的学生逃不掉外,一般人不敢修。有人就直接劝我别修这门课,说这门课比3字头的那门免疫课还要难得多。我是可以不修,今后我不攻读免疫学,我不是必修。可是,我决心已定,非修下这门课不可。但愿我用不着再给教授们写第二封探讨信。

这门课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和压力,还隐隐地感到了几分杀气。那些教授们来势汹汹,视乎不会便宜了我们。每堂课下来都有好几篇论文要读懂,第二天逐篇进行讨论。教授随机叫人起来解释某个图表是什么意思,做的是什么实验,结果说明了什么等等。你如果没看懂,是休想解释和讨论什么的;而且,免疫学方面的研究与其他学科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大不同,看起来比较费劲。

但是,如果难,对大家都难。我想,有了这两个学期修课的经验,英文也基本过关,我还有别人没有的优势,那就是阅读论文和实际工作的经验。我心里还是有点底的。这门课其实对老师也并不轻松,他们也需要去读懂这些论文。跟以前一样,这门课也是由微生物系的几个搞免疫的教授一起合开。

我不是一个服输的人,既然要拼,那就拼一拼。我使出了浑身的解数,非常认真刻苦地攻读着这门课。每天都读到深夜,争取去搞懂每一个图、每一个表。其实,对于我们外国学生来说,更困难的是要把你所理解的用英文有理有据地在课堂上,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清楚流畅地表达出来。这对每一个外国学生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它不仅是智慧、语言和表达能力的考验,而且是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考验。就是对于那些母语是英文的学生,这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别说外国学生。再说,我们以前在国内学习时,从来也没有受过表述和演讲能力的训练,这无疑考验的程度又高了一层。但是,现在无论什么困难也不可能阻挡我把这门课修下来的决心,它就是刀山火海,我也会上的。

每天我除了把文章看懂外,还专门抽出时间用英文把它演讲一遍。刚开始上课我很紧张,一想到马上轮到我讲,心脏就怦怦地乱跳,几乎听不见别人说什么。几堂课下来,我开始适应了,放得开了,还可以提出问题了,讲起来也已经潇洒自如起来。后来上课时,我已经显得比别人都高出了一节,不仅可以懂得论文怎么做的,还可以跟老师讨论更深层次的问题,有时还可以问一些问题是老师也回答不了的,或者是文章本身的漏洞。

我终于在发下来的论文中看见了上学期免疫学考试题里摘录的那两篇论文了。看见这两篇论文,我眼睛一亮,立刻认出是出现在考试题中的那两篇,我仔细把它们阅读了。上课时,正好也是上学期给我们任课的教授,讨论到这两篇论文时,我主动要求回答。我从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透彻地一一分析了一遍。我看见那个教授一个劲地在点头。讲完后,我用坚定而询问的目光看着他,他跟我交换了一下眼神,显得有些窘。他大概已经意会到了我的意思。我是想证实上学期的争论,只要你给我论文,我就能把它分析清楚。

我知道我的表现是突出的,学期考试的感觉也不错。可是,你猜怎么着?教授们在这门课中竟然一个A都不给,就给了两个B;我是其中的一个,另一个是病理系来上此课的高年级研究生;其他人全部拿C。这简直太过分了,为了不让我拿A,就让课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拿C,因为他们明显比我差。他们很惨,几乎都是微生物系的研究生,只能第二年重修,还得想想,拿一个什么A来补这个C。

我心里很气,简直不能理解他们是什么心理。也许他们认为这是一门研究生高难度课程,A居然让一个英文不太流利的外国人拿了,他们有些没面子;或者跟英文没关系,就是不想给罢了。也许,给我一个B已经是给我面子了。

这次我没再去写探讨信,我把气咽了下去,我开始学会忍耐。A又怎样?B又怎样?何必去计较,能学到东西,能过关就行。我想,修下了这门课,通过高强度阅读和探讨了一百多篇论文,我从此不再害怕阅读和讨论任何论文,而且是英文的。这些论文可是我在国内十年都难以阅读得了的,我还可以自如地指出文章中的缺陷和问题,这不正是我所想要的吗?也是我付出代价所应该得到的。我还想要什么呢?那个徒有虚名的A又能说明什么呢?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我再也不想待在微生物系了。

都说中国学生优秀、会读书。谁又能了解我们的艰辛、心酸和痛苦呢?人们都说留学是一种“洋插队”,的确,它不仅是体格上的,而且是心理和精神上的艰苦磨炼。它的艰苦不是来自于生活条件,而是巨大和严峻的心理压力和考验。

尽管这门课我只拿了一个B的成绩,但从那以后,我在密苏里大学,至少生命科学的几个院系中,变得小有名气。教授们都知道微生物系有一个中国来的博士生,英文说得结结巴巴,但读论文的本事很高超。他们觉得有点神奇,凭我的半吊子英文竟然能把论文读得如此透彻,真不可思议。有人甚至认为我是靠论文中的图表,而不是英文来理解论文的。其实,他们忘了科学的东西不只是靠语言来理解的。

我给几位教授写探讨信的事也在教授们中传开了。他们大概觉得我有些特别,不像其他中国学生那样唯唯诺诺、忍气吞声。他们虽不愿明显地表现出对我的欣赏,甚至有时还故意刁难,但他们不得不对我刮目相看。

帕克曼教授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据医生说她得了一种叫什么神经末梢的疾病,好像与癌症有关。她开始减少来实验室的时间,大概每周能见她两次,后来两周也见不到一次。看这个趋势,帕克曼可能维持不了这个实验室多长时间了。我很有可能面临另择导师的情势。我觉得可惜和遗憾,帕克曼教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人。在刚来美国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受到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工作和学习上,她也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鼓励,让我逐步度过了来美后不同文化和风俗所带来的惊异和困扰。后来,她又逐步地帮助我适应了紧张的学习压力和考验。

我从来没看见帕克曼发过脾气,或训斥什么人。每当我有问题时,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她是我唯一的支柱和依靠。当我带着问题来的她面前时,她总是那么和蔼和耐心。我有时会觉得她像母亲一样的那么可亲。

每年过感恩节时,她都会请我们实验室的人到她家去做客。她会做一桌子很丰盛的典型感恩节饭菜来招待我们,其中当然是有烤火鸡,烤玉米糕,烤红薯等等,这些都是感恩节晚餐不可缺少的菜肴。她还会做一种菠萝蛋糕,在蛋糕中间夹了一层菠萝,味道美极了,是子健的最爱。每次,她一定要让我在她们家做一道中国凉菜,当然是辣的那一种。她喜欢极了,逢人便夸。以后这就成了惯例,每次去她们家做客,一定要做一道中国凉菜。

晚餐开始时,一定是帕克曼先生主刀,将烤好的火鸡一片片切下来,分到每个人的盘中。然后,大家一起作饭前祷告,这才开始动刀叉。

从我们来到美国后,吃过的第一次最正规的美国家庭餐就是在帕克曼家了。除了去帕克曼家过感恩节外,我和子健闲时还会去她们家玩,在她家的小菜园子里帮着种种菜、浇浇水等。她们的房子后院是一块靠山林的、非常寂静的小草坪,那儿的小树枝上挂上了几个鸟食瓶,常常会有一些极美的珍奇鸟儿光顾。从客厅的落地式后窗玻璃往外观赏,真是一种恬静神怡的享受。

事情总是不如人愿,我真的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导师的时候了。1992年底,由于帕克曼的身体每况愈下,微生物系不得不让她关掉了实验室。

我去帕克曼家看她。看见我来了,她上来迎接我,脸上露出了笑容,眼神还是那样的和蔼可亲。我发现她比以前苍老了许多,褐色的头发中出现了不少白发,人也显得有些虚弱和憔悴。看着她,我心里一阵心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最近好吗?课修得还顺利吧?”她先开口了。

“哦……好,一切都很好。”我从伤感中回过神来,急忙回答。

“你丈夫他还好吗?”

“他也很好,正在做学位论文。”

“我感到很欣慰,你们都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

“你身体怎么样了?好些了吗?”我又开口问。

“不太好,医生建议我多休养。”她说,“我恐怕要关掉实验室了,以后就教教课,不再搞研究了。你应该去选择一位新的导师指导你的论文。”

“非要这样不可了吗?”我有些难过地问。

“我想是这样的。”她也有些伤感地答道。

当我重新有了选择导师的机会时,我真的不再想在微生物系选择了。我突然记起,在上高级免疫学课时读到一篇论文,那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题非常新颖,思路也很清晰。这篇文章正好是本校生物系的一位很有名气的教授发表的。这位教授不仅是学校生命科学方面最好的教授之一,而且在全美做噬菌体表达方面也是先锋和领军人物,在这个领域很有些名望。我想办法找到了这位乔恩·史密森教授,希望他能接受我做研究生。

这是一位留着大胡子,衣着不检点,非常有个性的教授。从他的姓,你就能判断出是一个有着英国血统的人。他深褐色的头发梳着短分头,鼻梁高而鼻头尖,脸型瘦削,戴着一副眼镜。他有着一副在电影上常常可以看见的那种科学家的形象。他是一位大家都公认非常聪明的人,思维敏捷、很有创新,不喜欢跟在别人背后人云亦云。他虽是一个近50的人,但不老于事故,很单纯,表达方式直截了当,发起脾气来也很吓人。总之,我认为他是一位非常好的科学家,有着科学家的优点;当然,也有着科学家的缺点。

有人曾劝我不要去找乔恩,说他要求太严格,又爱发脾气,将来日子一定不好过。可我想,任何事物有利有弊,没有十全十美的,我既然要学东西,那就别怕他有脾气。我决心已定,只要他收我,我就去。

跟他的第一次谈话印象很深刻。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后,他就开始问我了。

“为什么想到我这里来?”他眼睛看着别处,漫不经心地问。

“我上课时曾经读到过您的论文,很欣赏,也很佩服。”我回答说。

“你愿意做噬菌体表达方面的研究?”他眼睛仍然看着别处。

“很愿意。”我赶紧回答,眼睛一直紧盯着他。

他转过身来,正视着我的眼睛,目光锐气逼人,左手下意识地捋了一下他下巴上的胡须,开始对我进行考核了。我当时并没有什么思想准备,只好凭我平时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作即兴回答了。这虽然是一次非正式性的考核,但我知道这关系着我是否今后能做他的学生。

他问了我一系列的专业性问题,比如,在某实验室中碰到了一些问题,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又如,某一个试验如要得到某种结果,该用什么手段和方法,等等。其中有一个问题我印象很深刻。

“如果你手上有一种动物血清,内含某种细菌毒素的抗体,也有抗这种细菌的其他抗体,你如何将毒素抗体提取出来?”他考问道。

“可以用不产生毒素的这种菌体本身对血清进行吸收,将抗菌抗体去掉。”我想了想回答道。

“如果需要非常纯的单一抗体呢?”他又追问道。

我迟疑了一下。他站起身来走出了办公室。我愣了一下,不知他什么意思,也许是给我点时间考虑吧。过了十几分钟,他进来了。

“也许可以用亲和层析的方法吧。”我试着回答说。

他脸上好像有一点隐约的微笑,没有作任何回答。最后,他既没有说收我,也没有说不收我,只是说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虽不知道他的决定,可我认为他对我的回答是满意的。我相信他的其他研究生不可能给他这样的回答,他们没有我这样的经历。果然,不出几天,他打电话让我去。到了他的办公室,他告诉我他已经决定接受我了,我可以去他的实验室做研究生了。我心里一阵欢喜和激动。还没回过神来,我就听他接着说:“免去所有的学费,每年研究助理的工资1.8万美元。”

听他这么一说,我吃了一惊。这么高的助理金,当时在本校最高的研究生助理工资不过1.2万美元,这相当于一个全日制工作的实验室技术员的工资。我没说什么,有点不太相信地走了出来,心想今后一定要努力干才能对得起这份工资了。其实,当时对我来说,他能收我作研究生就很满意了,这么高的待遇,着实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真正的研究生课题——噬菌体肽链库的构建和筛选。从那天起,我今后的研究方向也就被锁定了。

乔恩实验室里有五六个人,有博士后,研究生,技术员等。吉米,博士后,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白人女子,长着一副小巧女人的脸,但已经看得见岁月留下的细细纹路,浅棕色齐腰的长发往后扎成一束。她性格外向,爱说话,人看起来蛮机灵的。据说她以前就是乔恩的博士生,毕业后去圣路易斯医学院又读了一个医学博士,回来实习时觉得作医生没意思,又回到乔恩实验室作博士后。按理她的背景和基础是很强的,有双重学位,而且在乔恩实验室又做了一些工作发表在《科学》杂志上了,这是美国科学界最著名的杂志。她很想得到一个大学助教授的位置,可总是不能如愿以偿。有很多学校看中了她的背景,请她去面试,让她给讲座,可最后都没录取她,不知是为什么,好像是说她演讲能力太差。我去的时候她刚结婚不久,丈夫是生物系的一个年轻教授,个子很高。他俩一高一矮走在一起,你会感觉有些不太相称。听晓珍说,她自己个子矮,就想找一个高的。

乔恩手下有两个技术员,一个是董晓珍,另一个是罗伯特。晓珍从中国大陆来,南开大学毕业,人很伶俐。她丈夫化学仪器分析硕士毕业后,在密苏里大学的蛋白分析中心工作。他们有一个女儿叫玲玲,当时4岁。晓珍常常在实验室里把她的宝贝女儿挂在嘴边,我们已经很熟悉玲玲了。晓珍主要跟吉米一起工作,给吉米做实验。

罗伯特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粗人,中等个子,穿着很随便,长发到脖根,胡子拉碴,但戴了一副眼镜。他是一个退伍军人,参加过越南战争,脾气很古怪,好发脾气、骂人。他跟着乔恩做实验,只害怕乔恩一个人,只有乔恩能降服他。

罗伯特跟乔恩俩人简直是天生的一对,乔恩专动脑子,不动手;罗伯特专动手,绝不动脑子。所以,乔恩设计完实验,每个细节都不能少;罗伯特就只负责照做,一点也不想,如果步骤写错,他就做错,还不能怪他。他有时还骄傲地自称是乔恩的双手。我们有时背地里笑他是Robot,也就是机器人的意思,正好跟他的名字谐音。他就好像是乔恩的一双机械手似的。

罗伯特跟实验室的其他人通常都搞不好,大家对他都又怕又恨。他动不动就骂人,学生来了多半都会吓走或气走。乔恩多年对他形成了依赖,也就只好随他去了。他娶了一个新加坡的老婆,有一儿一女,全家靠他一人工作,生活还是有些困难。我们有时挺同情他,但骂起人来又恨他。可是,如果你摸着了他的脾气,也不是完全不能相处。

我进实验室后,成了乔恩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在乔恩的指导下工作。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研究生的新课题。刚开始当然是跟着晓珍和罗伯特熟悉一些实验室的常规方法和技术,特别是一些有关噬菌体的培养、提取、保存等,这些都是我以前从来未接触过的。另外,很重要的是一些做DNA、分子生物学方面的技术,如质粒DNA的提取,DNA序列测定,DNA酶切、连接、转化等等。

我进实验室后,第一个小项目就是将两种经基因工程处理过的ConA和CARP噬菌体扩增培养,提取噬菌体DNA,然后测定DNA序列。工作做得很顺利,几天时间就将DNA序列结果拿到手了,一次成功,没做第二次;而且实验结果清晰完整。乔恩看了以后很满意。

通过这次实验,乔恩知道了我的实验基础和能力,不是一般研究生可以比的。当然,我也不能跟一般的学生比,我有七年实验室研究和工作的基础。尽管我是在中国工作,但实验和研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是差不多的,只是有些方法和技术不同而已。

我进实验室后没多久,又来了另外两个学生。一个是当年入学的博士生山姆。他开始到我们实验室做轮换尝试。山姆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白人男子,中等偏高的个子,深褐色头发,总是修剪梳理得很整齐,一双深褐色眼睛说起话来很传神。他衣着不算讲究,但也不是太随便。他来做轮换,实验室里的人对他印象很好,都希望他能留下来作乔恩的博士生。后来他果真留了下来。

另一个学生是一个硕士生玛利亚,她是从古巴来的。听说,一年前她就在乔恩实验室,后来因为怀孕生孩子,不得不休学一年,现在又回来重新开始。她长得跟美国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有点南美人的轮廓,皮肤很白,黑头发,个子矮矮的,有点偏胖,也许是刚生完孩子的缘故吧。

实验室人多了,事情也开始多起来,要麻烦罗伯特的事情也多起来,罗伯特的脾气开始见长。玛利亚是最害怕他的一个,罗伯特好像也知道这一点,常常吼她、骂她。她只好回家偷偷抹眼泪。乔恩找罗伯特谈话,胁迫他收敛点,不然有可能炒他的鱿鱼。罗伯特由于害怕乔恩,也就开始安静下来一些了。

其实,罗伯特人并不坏,没那么多坏心眼,只是人粗鲁些,性格不太适合学术界和教育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如果你能了解他,也不是完全不能相处。

我很快就进入了研究正题。接下来要做的是摸索出一个新的、较有效的DNA诱变的条件和方法。我与乔恩商量了一下,决定先试一下现有文献中的方法,利用PCR引进点突变。结果发现,在所有的突变中,A/T突变的比例远远高于G/C突变的比例,这将会影响我们课题的成功性,会引起突变的偏向性。

随后,我们决定试一种新的方法,在PCR反应中加入一种次黄嘌呤碱基,它能与四种碱基均等配对。从原理上讲,这种方法引入的碱基应该没有选择性,机会均等,不应该有突变的偏向。果然用了这种条件后,在突变中A/T与G/C的比例基本接近,这个结果让我们很满意。于是我们决定采用这个新方法来完成我们的课题。

这个实验我也做得很顺手,一次成功,不需做第二次。我挑选了100个克隆来检测DNA序列,95%以上的结果清晰可读,这使乔恩大为惊奇。他没想到我才做了两次,就可以达到这么高的成功率,可以说是他们实验室最好的一种结果。罗伯特做DNA序列分析这么些年,经常的结果也只有70%的清晰可读率。

乔恩看起来有些兴奋和激动,在实验室里走过来、走过去,一会过来看看我的结果,脸上带着微笑走出去了;一会又走进来看看结果,坐在旁边看着我输入的序列结果;再后来就不是看结果,而是看着我。我不知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这中国小妞还挺厉害,真看不出来,看来她很快就能完成她的课题了,她能做出一篇很像样的论文来。

这次的结果也出乎罗伯特的预料之外。乔恩实验室里几乎每天都做DNA序列测试,在生物系,乃至整个学校他们都算得上测试DNA序列的专家了,没想到让一个新来的学生两下就比下去了,多少觉得有点失落和不平衡。他也两次跑过来看我的结果。

“你们中国怎么说stuff?”他问我。

“就是物品或东西。”我说。

“那就在我背上写上‘东西’两个字。”他说。

“为什么?”我有点不明白地笑着问。

他笑了笑,走了。我后来想了想,他可能是想说,自己是个没用的东西吧。

从此以后,他不再小看我,对我开始比较尊重起来,对我提出的要求和帮助都尽力满足,不再刁难和不耐烦了。

我除了做课题外,还有一门很重要的课要修,一门研究生的高级分子生物学课。这也是一门微生物系开的课,由几个微生物系搞分子生物学的教授一起开的。我从微生物系刚跑出来,而且以前上免疫课时与教授们还交过手,也许他们还耿耿于怀呢,正愁找不到报复机会。这下我自己送上门去,那还不狠狠地制我。我心里大有要被送进虎口的感觉。可这是一门必修课,我非去修不可。

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这门高级分子生物学的课了,心想,如果他们想整就让他们整吧,反正我也逃不掉。跟我一起修这门课的还有我们实验室的山姆和生物系的另外一个中国女生。有时因为在同一实验室,山姆常叫上我一起去上课。这些教授们也都看出我和山姆一起都是从乔恩实验室里来的。

我上课时不怎么吭声,听完课,记好笔记就走人。幸好这是一门大课,30-40人上课,都是来自生命科学的各个院系,不可能一个个讨论论文,一般都是老师在上面讲解和分析论文,我也就可以不想吭声就不吭声了。我想尽量低调一点,省得他们找碴儿。

上半期主要由麦科特教授主讲。他是微生物系分子生物学方面的骨干,人显得精明强干;但性格好强,具有侵犯性,感觉有点盛气凌人,连系主任也怕他三分。可是,他对手下的人很呵护,微生物系比较强的学生和博士后差不多都在他那里。他总是不满微生物系现在给他的条件,嫌实验室太小,甚至想跟系主任换实验室。他觉得,系主任占着一个大实验室,仪器设备又好;可人又少,又不出成果。他自己每年拿着大批的基金和项目,可实验室又小,人又多,挤不下,心里很不痛快。有一次,他还吵吵着要去另外一个学校当系主任呢,不知最后为什么没去。

麦科特是一个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我知道他对我离开微生物系是不满的。他们都认为帕克曼离开后,我怎么也应该在微生物系选一位导师。没想到,我竟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微生物系,在外系觅得一位高师,心里大为不满。可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好什么都不说,上课时做到不卑不亢就行了,别去在乎拿多少分。

半期考试下来,果然不出所料,我只拿了70多分。看来又有点悬了,下半期如果拿不到90分,我大概又要吃C了,压力和危机感袭上了心头。可奇怪的是,跟我一起上课的那个生物系的中国小女生却拿了98分,这可有点太离奇了。这是一门研究生高级课程,一般不会给这么高的分数;而她,一个并未读过多少论文,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初级研究生,有时还糊里糊涂地来问我一些问题,怎么会这么厉害?也许她很努力,就是学得好嘛。我懒得去管这么多,管他给多少呢。反正我没有退路,只得往下修。

下半期是由卡隆教授主讲。卡隆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助教授,是做酵母菌研究的。他个子不高,黄头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可特别响亮,老远你就知道是他在说话。他给人的感觉不是那么盛气凌人,较为温和一些。但愿他也没那么记恨我。

很快就到了期终考试,如果拿不到总分80以上,这门课我就会有问题拿B的成绩了。当时的情形的确有些险恶,一种隐约的危机感又袭上了心头,可我好像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紧张和害怕了。我认真地复习和准备了所有的书本和资料,考试时也认真回答了每一道试题。也就是说,我尽到了一切努力,至于是什么结果那就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随他去吧,我不去想了,听天由命吧。

考试结果下来了,我终于拿了一个B。谢天谢地,我已经满足了,只要他们让我过关就行。可奇怪的是,生物系的那个中国女生也没能拿到A,而是我们实验室的山姆拿了一个A。这样的结果同样让人意外。山姆,一个刚入学不久的学生,虽说人也算灵光,但就那么拔尖?几十个微生物系、生化系和生物系的研究生同上这门课,其中不乏高年级的研究生;而且,这种高级课通常只给一两个A,也就是说你应该在所有这些研究生中特别拔尖,才有可能拿到这个A。一般都是美国白人男生拿到,这已是不成文的惯例了。

我想,并不是外国人不够聪明,不够拔尖。在美国,你听不见,但随时随处都能感觉到这种对种族和性别的歧视。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山姆拿的这个A,拿得有点蹊跷。不知那帮微生物系的教授们玩的是什么把戏,在生物系来修此课的三个学生中间耍来耍去、神出鬼没。也许他们觉得这样的最终结果才是一个最佳的方案,能达到所有的目的。半期,那个中国小女生拿的98让我们不能说他们种族歧视,现在把A给了山姆,既不得罪乔恩,又挑拨了我和山姆之间的矛盾,也能让我心里不痛快又不好说。

他们真是小看了我的肚量。我早有思想准备,还是不卑不亢,A给谁我都不悲不喜,只要我能拿B,能过这个关就行。再说,真正的水平高低根本不是靠一个A或B来证明的。

这样的结果倒是有点出乎山姆的预料,他显得有些惊喜若狂,大概是一个不期之喜吧。

我很高兴,终于上完了这门课。以后的课都不必在微生物系修了,也用不着那么紧张了。可是,虽然我不在乎,山姆却好像从中感觉到了我与微生物系之间的微妙关系。其实,山姆这个人内在的东西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悦目。他不是一个胸有大志、心胸开阔的人,而是一个唯利是图,嫉妒心强的人。

第二学期,他又主动要跟我一起去修另外一门课,还非要跟我一组做项目。可是,做到半中间,突然没有任何原因地当着任课老师的面一定要跟我分组,说跟我做不下去了。这真把我搞得摸不着头脑,不知为什么,不是一直都做得好好的吗?

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想造成一种印象,像上次一样,视乎我们是一起来上课的,可又故意要闹得跟我意见不合,想得到老师的注意和欣赏。他忘记了这里不是微生物系,想从新再来一次我拿B,他拿A的好戏。

分就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立即去找米莎,跟他们组成了一组。到了考试的时候,因为仪器设备不够,只好有些组先考,有些组后考。

我们组最先考。刚考完,山姆就跑来打听考试内容。他还没考呢,这不是明显想占便宜吗?他态度好极了,好像根本没有跟我闹过分组的事,装得若无其事,无所谓的样子。我不知他怎么会这么不顾及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我不想当面羞辱他,但我也不想告诉他什么。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们不是刚考完吗,说说看,都有些什么?”他说。

“你们明天就考了,到时你就知道了。”我说。

“是什么类型的题呢?”他又问。

我没吱声。

乔恩在里面的办公室也听到了他的问话,实在忍不住走了出来,带着疑惑和质问的眼光看着他,好像是在说,你怎么能问这种问题呢?山姆显得有些尴尬,见我不愿意说,只好怏怏地走了。说不定又去问别人去了。

这是化学系和生化系开的一门分子结构分析课程,结果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当他知道我拿了一个A时,好像有点失望。我懒得问他拿了什么,也不想关心。

随后的一个学期,山姆自己又去微生物系选了一门初级免疫学课。他费了很大的劲,差点吃一个C,心里极为不痛快。这下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上次不是我在那里给他垫着底,那些教授们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值多少斤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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