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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在厨娘们百忙之中还抽出空来指导我的情况下,我尤其顺利地完成了今日的早饭准备工作。由于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我的厨艺几乎得到质一般的飞跃,连打个鸡蛋也比之前看起来要顺眼得多,更别提做出来的成品。蒸了两碗鸡蛋羹,熬了锅粟米粥,不光是我和宋郁的,连江厌的份也一同准备上了。

江厌这块臭石头虽然看上去残忍冷酷不近人情,且对我的态度又十分恶劣,但他的确是尽心尽力将宋郁照顾得很不错。单从这个层面来看,我觉得他比我们府上的首席妈妈都要尽职尽责。我感谢他,真的。

从破晓时分一直忙到晨曦初现,我从热火朝天的庖厨里端着食案出来,轻盈薄雾虚幻缥缈,初升的旭日在远处显出隐隐黛色的山头展出一点绯色的轮廓,轻透却缥缈的薄雾将一切都笼罩,看起来颇有几分隐秘的意思。伴着隐秘之中偶尔传来的几声鹃鸣,我走进宋郁的帐中。

我猜得很不错,他果然早已经起来了,皆穿戴整齐,只满头及腰青丝散下,鸦羽一般没来得及束起。

说实话,我被他的这个模样惊艳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憋了半天,只得在心中感叹了一句:果真是美色误人啊。

我装模做样地轻咳一声以掩饰自己的走神,极其快速地走到一旁将食案放下。宋郁对我的到来表示并不惊讶,他驱动轮椅过来,看了看我准备的饭食,再笑盈盈地看了看我,轻声道:“今日怎么起得这样早?”

我虽然不能看见,但能如实感受到脸上的热意,猜也不用猜便知道肯定是脸红了:“没什么,就是醒得早了些。我晓得你胃口不好,反正闲来无事,就随手做了。”

他笑一笑,青丝散散垂落在肩头,黑白对比,更是将他一张脸衬得白玉一般。我琢磨着他这个模样确实美如丹青,但要用来吃饭的话着实不便,顿了顿,提议道:“嗯......还是先将头发束起来吧?”

他看着我:“不必麻烦。绑发的发带在另一端的木施上,能帮我取过来么?”

我点点头,立刻撒开腿过去给他拿。那些缎制的长带静静地搭在木施上供我挑选。我想了一想,挑拣了一抹最鲜艳的绯色,就像我小时候第一次见他那时,他所束的那根一样。

我握着那抹绯色走到宋郁身旁,抬手递给他:“诺,给你。”

他的目光落上我手中的发带:“替我绑上吧。”

说实话,我完全没有想到宋郁在见识过我束发的手艺后还能提出这样的一个要求来,我叹了口气,心想他真是勇气可嘉。

他有勇气,我没有。于是立刻便摇头推辞:“不了吧...你知道我不会绑这个东西的。”将头埋下一点:“不信你看我的单尾,看到了么?我自己的脑袋瞎绑绑也能凑合,但是你怎么能凑合呢!”

他将手放在颊边,头转过来一点,将桃花色的眼角弯起来:“没关系,我来教你。只要是你的心意,就算再不好看也是难得。”

我不知道他的这句话到底是在鼓励我还是在安慰我......但我的确从这句话中得到莫大的勇气。在他的指导下捡起他鬓边的两簇耳发,挽过来握在手里,向他反复确认了松紧的程度,才用绯色的发带绑好了。

我转过来正面端详着他,左看右看,竟然觉得绑得还是蛮不错的。在心里夸奖了一下自己,又觉得果真还是宋郁教导有方。我点了点头,觉得很是满意:“你说你一个男子,怎么对束发这样的事这样有建树呢?”

面对我的疑问,宋郁轻声道:“我尤其厌恶旁人的触碰,由是这类事情,自小便是自己学着做起。习惯使然。”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这么说起来,我岂不是很特别的那个?”

他笑着反问我:“你说呢?”

其实我的本意是想调戏他,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反倒被他调戏了。于是很不好意思地咳了咳:“我说我们还是先吃早饭吧。”

吃饭前最大的障碍宣告完美解决,我拿出三个瓷碗摆开,一边打量四周,一边觉得疑惑:“咦,怎么没见到江厌呢?叫他一起来吃吧,我准备了三人的量呢。”

宋郁接过我盛好的瓷碗,稠黄的粟米粥腾腾地冒着热气。他在烟雾中看着我:“不用管他。他向来行事自由,这些事情考虑得周到。”

我哦了一声,复又觉得很不大对劲,可又想不出来是哪里不大对劲。正凝眉苦思,宋郁的温润嗓音轻轻响起:“在想什么?眉头都皱成一团了。”

我看了他一眼,在心里组织了一下措辞:“我看江厌...好像不是宫中培养出来的禁卫?”

宋郁倒是毫不避讳,点了点头:“嗯,他确实不是。是我两年前在回府的路上捡到,彼时他身受重伤,命悬一线,我费了大力气将他救活,他醒来时却连自己叫什么也不记得了。江厌这个名字,还是我赠他。”

我听到他的这个回答,心中的震惊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言明。一方面是为江厌原来还有如此一段过往而感到同情与好奇。另一方面是感慨于宋郁实在是太过善良且轻易信人的一个人。且不说江厌是因何受伤,他怎么就那样巧合地倒在宋郁面前?不仅受伤,还将自己搞得失忆,弄得宋郁没有办法只好将他留在自己身边,这未免也太那个了。退一万步来讲,就算这一切皆是巧合,他救了江厌,不就代表与江厌的仇家结仇了么?万一人家找上门来寻仇,江厌曾经被砍得那样惨,想来如今也不会有多大的逆转,等一切都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宋郁无权无势,又不会武功,那他到时候岂不是很惨?

我想到这里,觉得江厌简直是个无穷无尽的惊天大祸患。

这其实也不能怪我的思想太过阴暗。只是我对这些算计来算计去的事简直是太有发言权了。这也从侧面可以看出,顾惜命事件对我性格的影响着实巨大。如果没有那一件事,我根本不可能会考虑到如此广泛的层面,说不定还会觉得江厌真是个苦命的可怜人,宋郁真是个善良且好看的优良好青年。

微凉指尖抚上我紧皱的眉头,猛一下回过神来,见到宋郁似笑非笑的一张脸:“别担心,你想到的我皆考虑过。如今一晃两年过去,江厌他是忠心侍奉于我,若有寻仇的仇家也早应当来了。”

他的一番话让我无端放下些心来,却总还是不能完全释怀。他看出我的顾虑,将眉间的手指移到我的脸颊:“江厌同我相处下来,他的为人我看在眼里,你不相信他,还不相信我么?”

我立刻摇头,用瓷勺盛一点我花了好多心思才做出来的堪称完美的鸡蛋羹,讨好似的送到他嘴边:“你尝尝看,为了蒸好这两碗,我费了好大的功夫呢。”

我当然相信宋郁。他既然这样说,我想一想,觉得自己反倒是狭隘了。诚然,江厌是宋郁捡来。但他跟着宋郁这样长的时间,对宋郁的关爱程度连我这个才见到他不久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更遑论宋郁。要是他真的心存不轨,凭宋郁的聪明程度,留他到如今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可能。我想,这世界上或许并没有那样多的算计,恰好我遇上了,只能说明我的运气不好,而不能说这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计划好的。或许真的有那种一心一意不求回报回馈社会的人,比如江厌。一番说辞终于将自己说服,对江厌完完全全的放下心来。

他张开嘴咽下,目光却落上我的手背。皱眉道:“怎么弄的?怎么这样不小心。”

我顺着他的目光落上去,见到白净皮肤上鼓起一个突兀的硕大水泡,立刻很疑惑的嗯了声:“嗯?这是什么时候搞的?”

其实这一点小小的烫伤我完全不放在心上,这一点从我连这一个水泡都没发现的态度中就可窥见。但显然宋郁不这样认为,他执意要先处理好在我眼中微小得不能再微小的烫伤,从随身携带的药箱里拿出烫伤的膏药替我处理:“别动。”

我的手被他握住,轻柔的擦拭感搞得我一阵发痒:“我没动啊。”

他不说话,埋头认真地替我上药,顿了顿:“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觉得我简直是太委屈了:“我真没动啊。”

他抬起头来看我,漆黑的眸子直直望进我的眼睛,是我不曾见过的认真模样,沉声道:“你再说一遍。”

我立刻像个霜打的茄子:“好吧,其实我就是怕痒嘛!”

他挑一挑眉:“痛都不怕,还怕痒?”将我的手拉过去一点:“烫伤最容易留下疤痕,若是不好好处理,以后会不好看。你不是向来最在意这个么。”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宋郁倒是很了解我嘛。我想了想,觉得他对我的了解真是全面又客观。尽管我实在是很不理解为什么他的药箱里会有烫伤膏药这种听起来他就不可能用得到的东西。

于是我尽力忍住想要将手一把抽回来的冲动,趴在案上用自由的另一只手托住自己的腮帮子,看着他的侧脸。有光透过来,将他浓长的眼睫染成半透明的颜色,挺拔的鼻梁下是轻抿的淡色薄唇。那样好看且棱角分明的一半侧脸,认真的模样尤其地好看。我想,这样好看的人,他是属于我的,可以想象,我的开心程度不亚于走在大街上被一块顶大的馅饼砸个满怀。

结果那天早上的早饭我们吃了很久。直到江厌熬好了药端来,我还在和宋郁讨论这两碗鸡蛋羹究竟是哪一碗的味道更好。虽然这种行为在我自己看来也是多此一举,但是你要知道,热恋中的人总是会做一些幼稚且无意义的事,尽管在外人看来这实在是很傻的一种行为,但当事人却乐此不疲,快乐非常。

这就是为什么独身的人们普遍讨厌情侣的最大的原因。

这一日,草碧天蓝,惠风和畅。我同宋郁出门时,朝雾已散尽,朝阳已经爬得很高,垂落的金光耀满一地。前日里被暴风骤雨摧折的春花已然恢复了勃勃生机,漫山遍野盛开得热烈招摇。宋郁今天难得的穿了一领苍青色的长衫,我第一次见他穿深色的衣物,觉得真是好看得天理难容。我迎着春风跑进营地后面的草场,营前高台垒筑,青春年少的少年少女们正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来,以求在众人面前,尤其是老皇帝面前给自己的宗族争一个好脸面。但那同我和宋郁都没什么干系。

这是他这样多的年岁以来第一次这样身临其境地感受这样一个美好的春日。我看到阳光终于落进他的眼底,锦衣的公子虽不能同我策马过长街,但我可以陪着他看遍世间招摇春花,每个日升月沉,我都会陪着他。

我跑得累了,便到他身边坐下。他看着我满头满脸的细汗,递给我早就准备好的手帕,我接过来在脸上胡乱抹了一通。

他无奈地看着我,抬手将我拂乱的耳发拨到耳后,那模样简直就像是在照顾一个三岁出头的孩童。

我对他的这个做法表示出了强烈的不满:“你不要总将我当成一个孩子。我已经十七岁了,要知道,京城里像我这样大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他侧过头来,将手搭在一边轮椅的扶手上,托着下巴看着我,笑道:“所以你想说什么?”

我想了一下,说:“我想说的是,我已经十七岁了,你还总是用那种看三岁小孩儿的眼神看我,让我觉得...让我觉得很挫败。”

他偏一偏头,将眉毛挑起来一点:“为什么要觉得挫败?”

我不假思索:“因为...因为......”因为了半天也没因为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便放弃:“哎呀,跟你说了也不懂。”

他继续道:“你不说我怎么懂。”

我不说话,因为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坏了,他明明就知道我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顿了顿,宋郁清冷却又带着笑意的嗓音自耳边响起:“过来一点。”

“干什么!”我嘴上排斥,身体却很诚实地向他靠过去。宋郁弯着眼角笑起来,握住我的手将我一把带进怀里,将头低下来抵住我的额头,轻声道:“那这样呢?还觉得我是将你当作小孩子么?”

我被他盯得不好意思,脸上飞速窜上两抹红晕,躲开他的神色一把将脸埋进他的颈窝里,满怀都是清冽又温和的檀香。

半晌,他的声音响在耳畔:“思思,你今天不想亲亲我么?”

我敢肯定,宋郁他一定是故意的!我朝凝长了十七栽有余,还从来没有如此被动过,于是盯着他,不甘示弱道:“我今天不是很想亲亲你。不过你要是想亲亲我的话...”把脸往前凑了凑:“我可以给你亲。”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唇片刻便覆了上来。等我感觉到那是什么,心底立刻便涌起一种胜利似的得意和甜蜜。后来转念一想,不是我被占了便宜么,怎么搞得好像宋郁才是吃亏的那一个似的。

我同他眺望着远处绵延的群山,碧色的浅草里开满不知名的小花。这些卑微的小花和所有的的春花一样,招摇在漫漫春风里,虽弱小,却热烈。

我认真地看着宋郁,看见他眼底终于亮起活着的希望,我说:“宋郁,我一定会找到办法治好你,这天下这样广阔,我们一起找,总会有办法的。不过在那之前,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要认真吃饭,你吃得太少了,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还有啊,一定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我听别人说,有一个老太太得了绝症,连大夫都不给她开药吃了,但她还是每天都很开心。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然后她的病就好啦!连大夫也觉得这简直是医学史上的一个奇迹!我们虽然不能够依赖奇迹的发生,但是信一信总是不会错的,万一呢?你说是吧?”

我嘀嘀咕咕说了一大堆,宋郁每一句都很认真地听着,郑重地点一点头:“嗯,我都记住了。”

看见他这样听话,我很不好意思地挠一挠头:“嗯,这才对嘛。不过你这样相信我,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话毕,还红着脸笑了一笑用以聊表羞涩之意。

他轻抚过我的眼角,话语轻轻,说出的每一个字却都重似千金:“我从来都只相信你,你说的每一句话,讲的每一个字,我从来都深信不疑。”

我鼻子一酸,差一点眼泪就要夺眶而出。好歹总算忍住了,吸一吸鼻子,故作老成地拍一拍他的手背以资鼓励:“你这样乖,等回到城里了,我带你去沁香斋买糖吃。”话没说完,自己先咽了口口水:“还有糕点,沁香斋的糖和糕点都很好吃的。”

他桃花色的眼角弯起来,轻轻点一点头:“好。”

这一天无论是我还是宋郁,都过得非常开心,唯一让人不高兴的,就是我爬到桐树上摘桐花的时候一不留神让蜜蜂给蛰了,而且还是今晨宋郁好不容易给我处理好的烫伤处,痛得我哇哇大叫,一只手立刻肿得像个馒头。

我哭得鼻子都红了,宋郁虽然心疼我,但一见到我异常肿大的一只手,总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我明明就已经很难过了,还要被他嘲笑,我感觉到我太难了。

简直是要被他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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