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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订了亲。姑娘家一订亲,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这个说法守明还不习惯,她觉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让人害羞,还让人害怕。她在心里把未婚夫称作“那个人”,或遵从当地的传统叫法,把未婚夫称为哪哪庄的。那个人的庄子离她们的庄子不远,从那个人的庄子出来,跨过一座高桥,往南一拐,再走过一座平桥,就到了她的庄。两个村庄同属一个大队,大队部设在她的庄。

那个人家里托媒人把订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有灯芯绒、春风呢、蓝卡其、月白府绸,还有一块石榴红的大方巾。那时他们那里还很穷,不兴买成衣,这几样东西就是最好的。听说媒人来送彩礼,守明吓得赶紧躲进里间屋去了,手捂胸口,大气都不敢出。母亲替女儿把东西收下了。母亲倒不客气。

媒人一走,母亲就把那包用红方巾包着的东西原封不动地端给了女儿,母亲眼睛弯弯的,饱含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个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联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过来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么好东西。

姐姐对她当然没好气,她说:“哪有好东西,都是破东西。”

妹妹嬉皮笑脸,说刚才是跟姐姐说着玩儿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连碰都不让妹妹碰,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妹妹被闪了手,觉得面子也闪了,脸上有些下不来,她翻下脸子,把姐姐一指说:“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这个家了!”

“我走不走你说了不算,你走我还不走呢。”

“谁要走谁不是人!”

母亲过来把姐妹俩劝开了。母亲说:“当闺女的哪个不是嘴硬,到时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里只有守明一个人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了。她一块一块地把布页子揭开,轻轻抚抚摸摸,放在鼻子上闻闻,然后提住布块两角围在身上比画,看看哪块布适合做裤子,哪块布做上衣才漂亮。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也顶在头上了,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早变得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皱,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愿的样子。又觉得这样子不太好看,她就展开眉梢儿,耸起小鼻子,轻轻微笑了。她对自己说:“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说了这句,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有来无往不成礼,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为那个将要与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做鞋,这似乎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关口,人家男方不光通过你献上的鞋来检验你女红的优劣,还要从鞋上揣测你的态度,看看你对人家有多深的情义。画人难画手,穿戴上鞋最难做。从纳底,做帮儿,到缝合,需要几就节儿,哪个环节不对了,错了针线,鞋就立不起来,拿不出手。给未婚夫的第一双鞋,必须由未婚妻亲手来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针一线都不能动。让别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着对男人的不贞,对今后日子的预兆是不祥的。为这第一双鞋,难坏当地多少女儿家啊!有那手拙的闺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没做成,流下的眼泪差不多能装一鞋壳儿。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给自己做过鞋,也给父亲和小弟做过鞋,相信自己能给那个人把第一双鞋做合脚。在给父亲和小弟做鞋时,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这一关,暗暗上了几分练习的心,如今关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当然要全神贯注。

守明开始做鞋的筹备工作了。她到集上买来了乌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都要全新的,连袼褙和垫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点旧的都不许混进来。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让母亲觉得有些好笑,但母亲不敢笑,母亲怕笑羞了女儿。母亲悄悄地帮女儿做一些女儿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比如:女儿把做鞋的一应材料都准备齐了,才想起来还没有那个人的鞋样子。不论扎花子、描云子,还是做鞋,样子是必要的,没样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无从下手。女儿正犯愁,母亲打开一个夹鞋样的书本,把那副鞋样子送到了女儿面前。原来母亲事先已托了媒人,从那男孩子的姐姐手里把男孩子的鞋样子讨过来了。女孩不相信这是真的,但从母亲那肯定的目光里,她感到不用再问,只把鞋样子接过来就是了。她心头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遂低下头,不敢再看母亲。

拿到鞋样子,终于知道了那个人的脚大小。她把鞋底的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俗话说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应该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样儿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个人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她问:“穿上合适吗?”

那个人吭吭哧哧,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有点夹脚。

她做得不动声色,说:“那是的,新鞋都紧都夹脚,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她准备的还有话,说:“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她说:“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有些护痒似的,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她意识到自己走神走远了,走到了让人脸热心跳的地步,神都回来一会儿了,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男人靠一双脚立地,脚是最受不得委屈的。

做鞋的功夫在纳鞋底上,那真称得上千针万线,千花万朵。在选择鞋底针脚的花型时,她费了一番心思:是梅花型好,枣花型好,还是对针子好呢?她听说了,在此之前,那个人穿的鞋都是他姐姐给做,他姐姐的心灵手巧全大队有名,对别人的针线活儿一般看不上眼。待嫁的闺女不怕笨,就怕婆家有个巧手姐。这个巧手姐给她摊上了。不用说,等鞋做成,必定是巧手姐先来个百般验看。她说什么也不能让婆家姐姐挑出毛病来。守明最后选中了枣花型。她家院子里就有一棵枣树,四月春深,满树的枣花开得正喷,她抬眼就看见了,现成又对景。枣花单看有些细碎,不起眼,满树看去,才觉繁花如雪,枣花开时也不争不抢,不独领枝头。枝头冒出新叶时,花在悄悄孕育。等树上的新叶浓密如盖,花儿才细纷纷地开了。人们通常不大注意枣花,是因远远看去显叶不显花,显绿不显白。白也是绿中白。可识花莫若蜂,看看花串中间那嗡嗡不绝的蜜蜂就知道了,枣花的美,何其单纯,朴素。枣花的香,才是真正的醇厚绵长啊!守明把第一朵枣花“搬”到鞋底上了。她来到枣树下,把鞋底的花儿和树上的花儿对照了一下,接着鞋底上就开了第二朵、第三朵……

那时生产队里天天有活儿,守明把鞋底带到地上,趁工间休息时纳上几针。她怕地里的土会沾到白鞋底上,用拆口罩的细纱布把鞋底包一层,再用手绢包一层,包得很精致,像是什么心爱的宝贝。她想到姐妹们和嫂子们会拿做鞋的事打趣她,不知出于何种心理需求,她还是忐忐忑忑地把“宝贝”带到地里去了。那天的活儿是给棉花打疯杈子,刚打一会儿,她的手就被棉花的嫩枝嫩叶染绿了,像扑克牌上大鬼小鬼的手。这样的手是万万不敢碰上白鞋底的,若碰上了,鞋底不变成鬼脸才怪。工间休息时,她来到附近河边,团一块黄泥作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这还不算,拿起鞋底时,她先把手可能握到的部分用纱布缠上,捏针线的那只手也用手绢缠上,直到确信自己的手不会把鞋底弄脏,才开始纳了一针。

守明是躲到一旁纳的,一个嫂子还是看到了。底是千层底,封底是白细布,特别是守明那份痴痴迷迷的精心劲儿,一看就不同寻常。嫂子问她给谁做的鞋。

守明低着眉,说:“不知道!”

她一说“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一齐围拢来,拿这个将要做新娘的小姑娘开玩笑。有的说,看着跟笏板一样,怎么像个男人鞋呢!有的问,给你女婿做的吧?有人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干脆把名字指出来了。

守明还说“不知道”。

她的脸红了,耳朵红了,仿佛连流苏样的剪发也红了,剪发遮不住她满面的娇羞,却烤得她脑门上出了一层细汗。她虽然长得结结实实,饱饱满满,身体各处都像一个大姑娘了,可她毕竟才十八岁,这样的玩笑她还没经过,还不会应付。她想恼,恼不成。想笑,又怕把心底的幸福泄露出去,反招人家笑话。还有她的眼睛,眼睛水汪汪、亮闪闪的,蕴满无边的温存,闪射着青春少女激情的火花,一切都遮掩不住,这可怎么办呢?后来她双臂一抱,把脸埋在臂弯里了,鞋底也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样,谁也看不见她的眼睛和她的“宝贝”了。

姐妹们和嫂子说:“哟,守明害羞了,害羞了!”

她们的玩笑还没有完,一个嫂子惊讶地哟了一声,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守明快看,路上过来的那人是谁?”说着对众人挤眼,让众人配合她。

众人说,不巧不成双,真是的!

守明的脑子这会儿已不会拐弯儿,她心中轰地热了一下,心想,路上过来的那个人一定是她的那个人,那个人在大队宣传队演过节目,和大队会计又是同学,来大队部走走是可能的。她仿佛觉得那个人已经到了她跟前,她心头大跳,紧张得很。别人越是劝她,拉她,让她快看,再不看那个人就走过去了,她越是把脸埋得低。她心里一百个想看,却一眼也不敢看,仿佛不看是真人真事,一看反而会变成假人假事似的。

守明的一位堂姐大概也受过类似的蒙蔽,有些看不过,帮守明说了一句话,让守明别上她们的当。又说,我守明妹子心实,你们逗她干什么!

守明这才敢抬起头来,往地头的大路上迅速瞥了一眼,路上走过来的人倒是有一个,那是一个戴烂草帽、光脊梁,像吓唬老鸹的谷草人一样的老爷爷,哪里是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心说不看,管不住自己,还是看了,一看果然让人失望。守明觉得受了欺负,跃起来去和那位始作俑的坏嫂子算账。那位嫂子早有防备,说着“好好,我投降”,像兔子一样逃窜了。

又开始给棉花打杈子时,守明的心里像是生了杈子,时不时往河那岸望一眼。河里边就是那个庄子的地,地尽头那绿苍苍的一片,就是那个庄子,她的那个人就住在那个庄子里。也许过个一年半载,她就过桥去了,在那里的地里干活,在那个不知多深多浅的庄子里住,那时候,她就不是姑娘家了。至于是什么,她还不敢往深里去想。只想一点点开头,她就愁得不行,心里就软得不行。棉花地里陡然飞起一只鸟,她打着眼罩子,目光不舍地把鸟追着,眼看着那只鸟飞过河面河堤,落到那边的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已经泛黄,热熏熏的南风吹过,无边的麦浪连天波涌。守明漫无目的地望着,不知不觉眼里汪满了泪水。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全大队的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大批判的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那个人头发毛毛的,唇上光光的,不像个成年人,像个刚毕业的中学生。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要是她,几个人抬她,她也不敢站起来。就算能站起来,她也张不开嘴。再次看见那个人是大队文艺宣传队在她的村演节目的时候,那个人出的节目是二胡独奏,拉的是一支诉苦的曲子: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那个人拉时低着头,塌蒙着眼皮,精神头儿一点也不高,想不到他拉出的曲子那样好听,让人禁不住地眼睛发潮,鼻子发酸。以后宣传队到别的村演出,到公社去演,她跟别的姐妹搭成帮,都追着去看了,看到那个人不光会拉二胡,吹笛子,还会演小歌剧和活报剧。演戏时脸上是化了妆的,穿的衣服也是戏中人的衣服,这让守明觉得那个人有点好看。要是舞台上有好几个人在演,守明不看别人,专挑那一个人看。她心里觉得和那个人已经有点熟了,她光看人家,不知人家看不看她。她担心那个人看她时没注意到,就不错眼珠地看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难免七想八想,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她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那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她突然感到很自卑,有一次戏没看完就退场了,在回家的路上她骂了自己,骂完了她又有点可怜自己,长一声短一声地叹气。

有一天,家里来个媒人给守明介绍对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烦,表示一辈子也不嫁人,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她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显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态。媒人一走,她心说,我的亲娘哎,这难道是真的吗!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对她说,心里不愿意就说不愿意,别委屈自己。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话,她纳鞋底纳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长做鞋的过程,每一针都慎重斟酌,每一线都一丝不苟。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头边,或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都纳上几针,看上几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产生错觉,觉得捧着的不是鞋,而是那个人的脚。她把“脚”摸来摸去,揉来揉去,还把“脚”贴在脸上,心里赞叹:这“脚”是我的,这“脚”真是不错啊!既然得了那个人的“脚”,就等于得了那个人的整个身体。有天晚上,她把“那个人的脚”搂到怀里去了,搂得紧贴自己的胸口。不料针还在鞋底上别着,针鼻儿把她的胸口高处扎了一下,几乎扎破了,她说:“哟,你的指甲盖这么长也不剪剪,扎得人家怪痒痒的,来,我给你剪剪!”她把针鼻儿顺倒,把“脚”重新搂到怀里,说:“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缝着眼,怎么也睡不着,心跳,眼皮儿也弹弹地跳。点上灯,拿起小镜子照照脸,她吓了一跳,脸红得像发高烧。她对自己说:“守明,好好等着,不许这样,这样不好,让人家笑话!”她自我惩罚似的把自己的脸拍打了一下。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看来手上的鞋得抓紧做,做成了好赶在那个人外出前送给他。那个人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这双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点担心,那个人到了外边会不会变心呢?

这时妹妹插了一手。趁守明一错眼神,拿起鞋底纳了几针。她一眼就发现了,一发现就恼了,她质问妹妹:“谁让你动我的东西,你的手怎么这么贱!”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说她不要了,要妹妹赔她。

妹妹没见过姐姐这么凶,她吓得不敢承认,说她没动鞋底子,连摸也没摸。

“还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脏爪子印!”她过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好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坠着身子使劲往后挣,嚷着坚持说没动,求救似的喊妈,声音里带了哭腔。

母亲过来,问她们姐妹俩又怎么了。

守明说妹妹把她的鞋底弄脏了。

母亲把鞋底看了看,这不是干干净净的吗!

守明说:“就脏了,就脏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赔我,不赔我就不算完!”她觉得母亲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冲母亲一扔,扔开了。

母亲说:“不算完怎么了,你还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个当姐姐的样子。”母亲又吵妹妹,“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下地给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赶紧走了。

守明把母亲偏袒妹妹的事指出来了,说:“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隐约觉出,母亲开始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这使她伤感顿生。

母亲说:“你们姐妹都是我亲生亲养,我对哪个都不偏不向。我看你这闺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个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还是这个脾气,说话不照前顾后,张嘴就来,人家怎么容你,你的日子怎么过?”

母亲的话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证,母亲果然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她说:“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儿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里!……”说着一头扑在床上就哭起来了。哭着还想到了那个人,那个人要远走,也不来告诉她一声,不知为什么!这使她伤心伤得更远。

母亲坐在床边劝她,说鞋底别说没脏,脏了也不怕,到时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邻家在大缸里用硫黄熏粉条时熏一遍,鞋底保证雪白雪白的,比戏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亲的话听到了,也记住了,但她的伤感并不能有所减轻。

在一个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帮是帮的,很有鞋样儿。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靠在窗台上远观,心里还算满意。

鞋做成后,守明不大放得住。那双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团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里就火烧火燎的。还好,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可以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当晚守明没有吃饭,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别人吃过晚饭,天已经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细,像一支透明的鸽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万颗星星也顶不上一颗月亮,要这么多星星有什么用!地里的庄稼都长出来了,到处是黑树林,有些吓人。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不许他脱下来,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脱下来带走,保存好,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诉他,在举行婚礼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见他穿上她亲手做的这双鞋,她就会生气,吹灭灯以后也不理他。当然了,就这个事情守明会征求他的意见,他要是点头同意了,守明就等于得到一个比穿鞋不穿鞋意义深远得多的重大许诺,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两次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都没试。第一次,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对她表示完全信任似的,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二人依着桥上的石栏说了一会儿话,守明抓了一个空子,再次提出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把他的信任说了出来,说不用试,肯定正好。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正好呢?”

那个人固执得真够可以,说不用试,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和男人家碰手,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头撞了一下,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头看了看,在夜色中,见那个人正眼睛很亮地看着她。她又把头低下去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纪念。后来买了运动鞋、皮鞋之后,觉得那双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原载《北京文学》1997年第1期

点评

在小说《鞋》中,刘庆邦细腻精准地刻画了一个乡村待嫁女子的微妙心理,为读者带来了一种温馨朴实的意境、一股清新自然的乡村气息和一段令人先憧憬后哀伤的爱情故事。虽然这个故事以一个无情的方式结尾,但其呈现的浓厚的艺术感染力和文本张力却让人久久不忍释卷。

令人百品而不厌的首先是守明那细腻、温润、丰富的少女情怀。守明把一个待嫁女子对心爱之人的情怀全然付诸了她为他做的那双鞋中。在做鞋期间,守明所显露出的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对不容玷污的爱情的守卫,少女特有的羞涩、倔强、好强,以及对心爱之人的种种浓情蜜意都凝聚在那一针一线之中,也烙刻在了读者的审美感受中。鞋,成了守明对爱情的寄托,也点燃了读者心中的美好希冀。读着读着,我们愈益感受到了这双鞋的厚重和金贵,也愈益体会到了守明那颗真诚期盼爱情的心。

就这样,读者的心和守明的心被刘庆邦的笔触融合到了一起。这便是小说所达到的一种境界:不知不觉地使读者移情,变成了书中的人物,开始体会她那微妙的心绪——守明的每一番举动,都似在我们的料想之中;有关“那个人”的每一番书写,都让我们激动和紧张……因为,我们都投入了其中,我们就是守明。

我们可以预料,刘庆邦在写作这篇小说时,他已然成为了自己笔下的人物。因而,当那次让人失望的桥头会面结束后,作者似乎不忍再写下去了,代之以一篇忏悔式的后记,“无情”地结束了那个少女的美好幻想,也让读者猛地回到了现实。

不知是真情行走的自然结果,还是作者高超技巧的有意为之,这种后记式的结尾方式在短短篇幅中浓缩了守明的所有失望和痛苦,也引来了读者对女子爱情失意的无限遐想和体验。

(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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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天族小帝姬,天帝的五公主;他是魔君唯一的儿子,小时因意外流落人间。她本就是天帝手中的一杖棋子,孤傲高冷,像是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一样,她因为自己的母妃接近他。当时的他才从凡间回魔界不久,她以为他是爱她的,一直都后来,被逼杀了他之后。才发现她原来只是凌凝的替身,可她甘愿,为了救他,她轮回几世。而这……只是他复活凌凝的手段。以她血肉铸造凌凝时,她才忆起曾经,她为飞升渡劫,成了凡人凌凝……可是,再也回不去了,众人皆知她因铸造失败而亡。只有他知道曾经一切,但一直以为她涅磐重生了,只是不愿见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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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给口烫水喝吧.....”陆和平在大街上抱住了一位美女的大腿,可怜巴巴。“姐姐没有烫水哦。”这位美女微微一笑。“没关系。”陆和平十分干脆地从背后的旧冰箱里拿出了一个破电热壶。“我这有工具,给我蹭点热度,我来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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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仙道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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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古之时,有二位贤者,朗仙与素女。却因受上仙怀恨,素女化为孟婆,并受尽了无穷相思之苦。朗仙,亦被逼得逃至下界,舍仙入魔,立誓逆倾玄宫之上,扶摇九天之外。上天不仁,我自以魔入道,成万世不朽之身。红豆长情,纵然历尽千情百劫,亦要寻回素女,续前世之情,约白首不离。流萤飞散梦花残,犹叹琵琶不卷帘。秋色屏风依月冷,衣裳半缕画薄衫。欢迎入群讨论,群号:83582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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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参赛者皆带回上十头妖兽尸体,为何九王爷…”为何一头未有!?“哦,本王的妖兽还在路上。”羽落天云淡风轻,拿出灵笛放在唇边,片刻,地,山崩地裂般颤抖,“比起斩杀妖兽,诸位不认为号令众妖兽更胜一筹?”只见上万头高阶妖兽匍匐在地。“本尊的人也敢欺负,看你们能有多少条命,可以为本尊的人陪葬!”女子怒火喝,声音传遍方圆百里,震得众多修炼者口吐鲜血,语罢,便往结界中扔进一团熊熊烈火。----爽文,男强女强,一对一,身心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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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嗜血杀手组的第一杀手,因发现闺蜜背叛,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却被神秘戒指给带到异世界。一朝醒来,她已不再是她,而是清岚国将军府的嫡女陌废材。废材是吧!修神力,控异火,御万兽,造神器,练灵丹,睥睨群雄,傲世苍穹,藐视天下,而她只能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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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亲先立休书!(||?_?)这是什么样的“奇女子”才能想出的奇葩主意?她是庶,做个侧王妃还委屈了?居然隔三差五离家出走!叶熙是庶没错!但她也是二十一世纪来的灵魂穿越者。“做别人的小老婆?绝不可能!除非他休妻弃妾捧我做王妃!”——最牛气的小三(ー_ー)!!叶熙:“若要与人分享,我情愿不要那半个血淋淋的你!”可他身为王爷,得享常人不能享的富贵权势,婚姻就成了政治交涉的牺牲品。“等我!等我摆平这一切,你就是我唯一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