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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最美的徒劳无功

性情鲁迅,寂寞朱安

菊韵香

一个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急先锋,他坚信:“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一个是中国最早一批留学海外、思想进步的女学生,她宣称:“爱情需要斗争,我要迎着闲言碎语,无畏地前进。”于是,他们冲破世俗的嘲弄和围攻,勇敢地走到了一起。

两双手,终于相牵;爱情,终于胜利,从此,人们为鲁迅和许广平的勇气所折服,却渐渐淡忘了另一个终生与寂寞相守的女子——朱安。

如果说鲁迅半路邂逅的许广平青春靓丽、柔情如火,其原配夫人朱安则端庄贤淑、温情似露,可一滴晶莹的露水怎抵得住一团火的炙烤?这场爱情的角逐,注定了许广平会成为高高在上的胜利者,更何况,朱安与鲁迅的结合秉承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鲁迅是出于对母亲的孝顺,才接受了朱安,并过起了相敬如宾的生活,相敬如宾,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男女感情!夫妻之间,相互尊敬到视对方为贵宾的地步,还有什么激情、什么欢爱可言!在一个又一个无眠的佳节之夜,形只影单的朱安守着冷冷清清的空房,慵懒地斜倚窗前,看着漫天的烟花绚烂盛开,心里却盛满了寂寞的泪……

朱安曾想过去争取,可她只是个寻常的江南女子,品性温顺,从始至终,只能选择隐忍地坚守,那是1906年的初夏,尚在日本留学的鲁迅突然接到母亲的电报:“母病速归。”孝顺的鲁迅火速回国,回家后的第二天,婚礼便举行了,那天,鲁迅表面上十分顺从,特意装了一条假辫子,从头到脚一套新礼服,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所有的程序一步不落地完成后,他牵着朱安的手走进了洞房,但他的内心是怎么想的,却无人能猜得透,大红盖头揭下来,鲁迅静静地看了一眼从未见过的大他三岁的新娘,便和衣睡去,朱安心里一颤,轻轻地给先生盖上了被子,也许,先生累了,需要休息;也许,先生比自己小,还不懂得情事……第二天晚上,令朱安没有想到的是,先生仍在母亲房中看书,后半夜就睡在了母亲房中的一张床上;第三天晚上仍是如此,第四天就和二弟周作人及几个朋友启程东渡日本,这一走就是三年。

朱安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鲁迅能爱她;她也想问问鲁迅,到底她犯了什么错,让他如此嫌弃她,鲁迅开口了:“你没有错,你是个完美的女人。”

可是……没有什么可是,朱安从鲁迅的眼中读出了两个字:无爱,从日本归国后,鲁迅在杭州一所师范任教,平素很少回家,偶尔回去,也是通宵达旦地批改作业,或者读书抄书、整理古籍,从不与朱安接触,母亲想抱孙子,催得紧,鲁迅的心情因此而变得沉郁,他开始自暴自弃、拼命地抽烟喝酒,囚发蓝衫、不修边幅,以致刚过三十便显得如同五六十岁一样苍老,朱安心疼他,劝他,他也愧疚,可他真的爱不起来,只能在书中写道:“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4000年的旧账。”但,人毕竟不是一件古瓷,别说悠远的4000年,就是短短的40年过去,韶华便已不再,青春便已落幕。

接下来,又是长达十年的分居生活,朱安在绍兴伴随着周老太太,凄苦地看着满院的桃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1923年夏天,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决定搬家,他征求朱安的意见:是想回娘家还是跟着搬家?看惯了静夜烟花的朱安以为终于等到了黎明,欣喜地表示愿意跟着他走,无论今后多苦多难,多年后周老太太去世,尽管朱安艰难到每天连小米面窝头、菜汤和几样自制的腌菜都不能保障,但她仍然拒绝周作人的济助,因为她爱先生,深知先生与二先生合不来,她对鲁迅的这份无悔支持,除了让人感动之外,依然是感动,可是,她想错了,当看到那个热情如火的女子后,她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奢望,只能把那份一生中只有一次的爱,深深地埋在了心底,直到鲁迅去世,在鲁迅眼里,她也依旧是“她不是我的太太,她是我母亲的媳妇”.

1947年6月28日,朱安病危,临终之际,她平静地说:“把我葬在先生旁边吧,我想念先生,也爱先生。”

“爱”,这个让她在寂寞中默念了一生的字眼,终于在生命尽头清清晰晰地吐出了口……

那个与潘玉良长眠在一起的无名男子

静女棋书

1928年,潘玉良从巴黎学成归来,受校长刘海粟之邀,到上海美术专科学院任教,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西洋画女教师,至此,这个性格坚毅的女子,终于完成了从妓女到知名画师的嬗变。

但是,事业上的功成名就,并没有改变潘玉良在家庭中卑贱的小妾地位,潘赞化的大夫人仍然不接纳她,而且多次直戳她入过青楼的痛处,最终,她不堪其辱,痛别潘赞化,再次奔赴法国。

重返巴黎后,潘玉良孤苦伶仃,以买画维持生计,然而,不久德国纳粹铁蹄踏来,整个城市陷入兵荒马乱之中,国破家亡之计,谁还有闲情逸致买画赏画?挣扎到1940年的冬天,她断炊缺粮,成了涸辙之鲋。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向她走过来。

这个男人,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他早年到巴黎勤工俭学,挖过煤,洗过盘子,修过汽车,跑过运输,吃尽苦头,终于攒下一笔活命钱,他用这笔钱在巴黎近郊开了一家中餐厅,正是在这里,他结识了贫病交加的潘玉良。

冷冰冰的小屋里,重新燃起了熊熊炉火,潘玉良的饭桌上又有了面包、黄油和咖啡,因为他,她有了新画室,她又开始到凯旋门和塞纳河畔写生,举办了数次画展,正是靠着他的血汗钱,她的艺术之路才得以延伸。

然而,这样的患难之交,在潘玉良心里其实是算不得爱情的,她念念不忘的,始终是生活在国内的潘赞化,但因为战争失去了联络,直到1964年,中法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潘玉良才得以与国内的亲人联系,可是此时,潘赞化早已离世。

悲伤之际,潘玉良重新审视那个默默陪伴了自己20多年的男人,暮然回首,她发现她的每一件作品都饱含了他的汗水,每一枚奖章都浸染了他的心血,那些相携相守的岁月啊,分明潜藏着深深的爱,她终于决定,把自己的身心都交付与他,牵着他的手走完人生的风烛残年,他们满怀憧憬,等待着结束漂泊,回归故里的那一年。

然而,她等不及了,1977年秋天,她抛下他走了,弥留之际,她嘱咐他,日后回国,一定将当年她与潘赞化结婚时的项链以及她再赴法时潘赞化送给她的一块银壳表,归还给潘家的后人。

到了这时,她想念的依然是那个叫潘赞化的男人,可是,他不介意这些,他眼含热泪,发誓会完成她的夙愿。

潘玉良去世后,他几乎倾其所有,以10万法郎重金在孟帕纳斯公墓租下为期100年的一块墓地,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然后,他马不停蹄地去完成她的遗愿。

1978年秋天,年逾八旬的他带着潘玉良的一张自画像、七大铁箱遗物、两千多幅遗作以及她一直珍藏的印有自己和潘赞化照片的鸡心项链,风尘仆仆地赶回国,他将部分遗物交给了潘家后人,其余捐献给祖国,她魂归中华,奉献国人的夙愿,得以实现。

做完这一切,他自觉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已经完成,而此时经检查,他已经是癌症晚期,那么多年,他居然对自己的病情一无所知,或许,是他不敢生病,就连身体都帮他撒了谎,因为,他若是先倒下了,谁来照顾那个只会画画不会生活的女人?他若是倒下了,谁来帮她完成一生的夙愿?

他去世后,家人将他与潘玉良合葬,但是,墓碑上没有他的名字。

在潘玉良的一生中,很多人都知道她是享誉中外的画家,知道有个将她从青楼里拯救出来、让她脱胎换骨的潘赞化,但很少有人知道那个陪她熬过风烛残年的男人。

他叫王守义。

他的名字,连同他的爱,在潘玉良的传记里向来都被一笔带过,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爱她,从来就没有要求过回报。

身旁的藿香

陶方宣

1917年夏天,留日学生郁达夫回国探亲,在老家富阳第一次见到孙荃——一个乡下姑娘,文静、秀气,周身散发出书卷之气,一番交谈得知,孙荃从小饱读诗书,且能吟诗作文,这样一位才女让郁达夫眼前一亮,他目光躲躲闪闪地看着她长裙下的小脚,孙荃并不避讳,主动对他说:“你一定很遗憾我这双小脚,这是小时候父母逼着缠的,我也没办法,现在看看这双小脚,我心痛啊,那种痛不是身体上的,是心里头的痛啊,一辈子就被这双小脚给害了,我还写过一篇《戒缠足文》,我拿来给你看。”孙荃一扭一扭走到厢房,拿出《戒缠足文》递给郁达夫,郁达夫被孙荃并不软弱且自强自立的精神所打动,两人很快订下百年之好。

郁达夫回到日本后,与富阳乡间才女孙荃书来信往,诗词唱和。

1920年6月,郁达夫与孙荃结婚,孩子一个个出生,两个人夫唱妇随感情深厚,郁达夫工作繁忙,孙荃每每做好饭菜,总要等郁达夫回来一同吃,有一天郁达夫到半夜才回家,进门一看,孩子们都睡了,孙荃一人守着饭菜在等他,郁达夫说:“你真傻啊,我不回家,你就不能先吃呀?你这样下去,非把胃搞坏不可。”孙荃热着饭菜说:“也奇了,你不回来,我想不起来吃饭,不和你同桌吃饭,我一个人也吃不下饭。”孙荃做得一手好菜,郁达夫常常将创造社的一帮人请到家里来吃饭,也让孙荃露一手,孙荃的才情也让创造社的才子们刮目相看,有一次郭沫若请客,成仿吾等都带着家眷去了,郭沫若那个日本老婆不会做家务,只买了几块火腿和一些鸡蛋,做不成菜,郭沫若把孙荃请去,孙荃又不会说日本话,在厨房里急得不得了,只好眼睁睁看着那个日本女人将火腿蒸熟了,切成五六块,来客一人拿一块,像小孩子吃零嘴一样吃着,事后孙荃对郁达夫说:“哪有女人这样请客的,郭沫若真苦。”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孙荃在结婚七八年后,却迎来了不幸,这一年的夏天,一个叫王映霞的女人出现在郁达夫的身边,王映霞第一次烫着头发穿着旗袍出现在孙荃家中时,孙荃心里凉透了,她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必与王映霞争,也不必和郁达夫吵,她只想静静地离开。

1927年6月5日,郁达夫与王映霞订婚时,孙荃正在北平某产房里痛苦地呻吟着,产后,孙荃憔悴瘦弱,像大病了一场,连性情也变了,郁达夫回到北平见到她,发现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那次郁达夫从北平回上海,临行前看到孙荃瘦得皮包骨,也有些于心不忍,矛盾再三,还是走进了孙荃的房间,孙荃将脸掩藏在灯影里,冷冷地说:“你要看孩子就好好看一回吧,我要带着他们回富阳去。”

孙荃果然很快就搬离北平,回到富阳郁家老宅,无论是在福建当官还是到国外谋生,郁达夫对孙荃母子始终关心备至,经常给他们寄东西,奶粉、毛线、围巾、衣料等,当然,更多的还是寄钱,寄学习用品,孙荃照收不误,也不回信,她除了照顾好身边的几个孩子,就是从容淡定地过自己的日子,对郁达夫与王映霞的花花草草一概不管不问,一有时间就去寺庙烧香、吃斋,自从搬离北平后她就开始食素,她把食素当成一个女人决绝的行动——当然,她并非对生活绝望,只是更加淡泊,富阳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都记得孙荃,她永远着一身蓝竹布旗袍或青衣,浆洗得干干净净,郁家门前有几棵藿香,孙荃喜欢在初夏明月之夜,搬一张小凳子坐在藿香旁,平常人们不大能看到孙荃,只有当夜晚来临月光如水时,孙荃才会出现,藿香有清凉的薄荷一样的香气,它周围没有蚊子,孙荃就坐在藿香旁给围坐在她身旁的几个孩子说故事、读诗词,孩子们睡去了,她就默诵一阵佛经,再伸手摘下几片藿香叶子插在发髻上,很多年里,孙荃身上总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藿香气息。

孙荃在故乡老宅照料孩子侍奉婆婆,郁达夫在花天酒地之余心生羞愧,可是他又无法离开王映霞,他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可怜我的荃君,可怜我的龙儿、熊儿,这一月来竟没有上过我的心,啊,到头来,终究要回到自家破烂的老巢里去,这时候荃君若在上海,我想跑过去寻她出来,紧紧地抱着痛哭一阵,我要求她饶赦……”他试着给孙荃写了几首恳请原谅的诗,可是孙荃只当没有看见,将诗退回,郁达夫无奈,再发信给孙荃,说他某月某日来富阳看望他们,孙荃也只当没有这回事,郁达夫更加悔恨,立马起程回到富阳,他做好了挨孙荃一顿臭骂的准备,可是没想到,孙荃对他的态度出人意料。

1931年春天,郁家老宅前的藿香刚刚萌出叶芽,郁达夫与王映霞之间战火升级,这时候他想起孙荃的种种好处,突然起了归家之心,回到了富阳老家,他希望借这次回家化解他与孙荃之间的隔阂,他放下行囊,将几个孩子抱的抱搀的搀,一团和气地回到家。

孙荃看着喜不自禁的郁达夫,也十分开心,连忙舀来洗脸水,又进厨房忙碌起来,她知道郁达夫的胃口,他最爱吃的那几道菜当然少不了,比如富春江的白水鱼、东坞山的豆腐皮,几乎是每餐必备,清明还未到,孙荃就等不及了,她派人到宵井,在娘家竹园里挖掘了还没露尖的春笋“土里黄”,用来炒酸菜和肉丝,那也是郁达夫的最爱,当然还有新茶,她亲手炒制的,让郁达夫尝鲜,在潜意识里,她似乎想用这些乡土美味拢住郁达夫的心,让他不要忘记富春江,不要忘了她和孩子们,可是在生活细节上,她又一点也不让步。

楼上孙荃卧室的门上贴着一张纸条,“卧室重地,闲人免进”,是孙荃的手迹。

孙荃对郁达夫说:“你不过是和王女士闹了些小别扭,感情找不到出口,就来我这里忏悔,你这是何苦呢?你在这里吃好喝好,过几天还是去找王女士吧,小别胜新婚,男人都这样的,我心里明白着,真人不说假话,做戏就免了。”

郁达夫碰了一鼻子灰,几天后灰溜溜地走了,孙荃心胸也不狭窄,还是牵儿带女一直将他送到了轮船码头。

孙荃一直生活在富阳郁家老宅,1978年病故,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除了几个孩子,就是门前那几棵她最喜爱的藿香……

小凤仙:爱上你的风卷残荷

风为裳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这让她怎么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呢?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米,家里几乎没有家具,唯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唯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日子风驰电掣往前赶。

有一天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唯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她兴奋异常,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沧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

只是,她从不曾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2010年6月20日“九月论坛”)

于凤至:给爱留一个墓穴

易源

于凤至虽然不同于那个时代的旧式女子,她有思想、有文化、有美貌,但是,她还是没能逃脱包办的命运,并且一路栽下去。

错误的开始

于凤至的父亲曾经救过张作霖的命,张作霖无以为报,正好听一个算命先生说,救命恩人的女儿福泽深厚,凤命,她正好又叫于凤至,立刻就给儿子订了亲。

凤命虎子,张作霖很是满意,何况这女孩儿又美,又知书达理,爱新觉罗·溥杰见了她,曾经惊叹:容貌如雨后清荷,可见于凤至外表清丽。

于凤至比张学良大三岁,在那个时代,这也是个吉利的数字。

只是,张学良不喜欢,他成亲的时候还小,是著名的花花公子,又是有名的美少年,权利金钱,往往伴随着风流,张学良也不例外,他并不想老早找个媳妇成家,管着自己,但是张作霖说一不二,面对张学良的反对,他最后妥协:你的正室原配非听我的不可,你如果不同意旧式婚姻,你和于家女儿成亲后,就叫你媳妇跟着你妈好了,你在外面再找女人,我可以不管。

这话,害了于凤至一辈子。

张学良依言娶亲,结婚后不叫夫人叫大姐,婚后不久,他就开始了外面风月场中的流连,将于凤至丢在家里。

于凤至家世好,美貌,有文化有思想,又具备女子的美德,和婆婆形同母女,心地善良,整个帅府后院多少女人,独独她得到上上下下的敬重,连张作霖都对她高看一眼,对这个儿媳妇非常满意,他平时脾气不好,发起脾气没有人敢上前,但是于凤至轻柔一劝,他马上就消气。

然而,一个思想丰满、情感丰富的女子,她不是为这些人情世故活着的,她需要爱情,就像花朵需要雨露阳光,她幻想用自己的方式,赢回张学良的心,所以,张学良在外面花天酒地,红粉不断,于凤至充耳不闻,照常照料家人,对上有敬,对下有威。

1927年,张学良舞场上偶然遇到十六岁的赵绮霞,也就是日后被人所熟知的赵四小姐,两个人一见钟情,神魂颠倒,赵四年纪轻轻,却痴恋少帅,少帅阅女无数,偏偏倾倒在赵四的石榴裙下,爱情来了挡也挡不住,赵四小姐也是名门出身,家大业大,当时正在天津贵族女校读书,还订了婚。

为张学良,她退婚,和父亲闹翻,自天津跑到沈阳,只为见他一面,赵四娴雅安静,但是面对爱情,爆发出了内心的火热和决绝,张学良无力招架,带着她登门,很坚决的,对于凤至说:我要把她留下来。

平时从不管张学良在外面乱搞的于凤至,面对赵四,突然有了一种强烈的不安,女人的敏感和直觉,让她心生忐忑,那些风流逸事,说到底,不过是一时一景,不但她不当真张学良不当真,当事女主也不当真,大家不过玩玩闹闹,张学良名头大,又帅,具备吸引女人的所有魅力,注定难安分。

这一次,于凤至一反常态,收敛起大度,坚决不接受这女子进门,赵四苦苦相求,说只要能留在少帅身边,她愿意做秘书,不要名分,张学良也目光坚决。

于凤至被逼无奈,答应接纳赵四,但是提出了三个条件,一孩子不能姓张,二不能进帅府,三不能给名分,她的目的是逼他们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分手,没想到却反倒坏了事。

得到于凤至的答应,两个人欢呼雀跃,张学良马上将赵四安排进了自己的北陵别墅住下,从此,他白天在帅府办公,晚上回别墅和赵四在一起,每一分钟都难舍难分,据仆人说,每天早上他们的分别场面十分缠绵,在一起好像永远也分不开的样子。

一对有情人,演绎有情事,沈阳城传遍了他们的浪漫爱情,于凤至终于明白,这一步,她走错了,这次,张学良是认真的,这,是他真正全身心投入的,第一次爱情,她注定分不开他们了。

赵四比张学良小十几岁,是大家闺秀,但是,她只想跟他在一起,无视道德礼教,无视亲情流言,甚至无视名分,做妾也好,做秘书也好,做你身边一个侍女也好,在一起,就好。

你无法阻止一对要爱就爱个死去活来的人,于凤至的涵养和所受的教育里没有这些,所以,她无法淋漓尽致,便输给了赵四。

她的条件不但没有分开他们,赵四还把张学良给拐走了,于凤至心有不甘,又在帅府旁边给赵四买了一栋房子,让她搬过来住,此后,赵四一直以张学良秘书的身份跟着他,一转眼,就是五十年,不离,不弃!

这样的爱情,纵然违背伦理道德,但是你可以恨,可以怨,就是没有办法把他们分开。

于凤至接受了赵四的存在,三人行的日子,也慢慢走下去了。

赴美治病

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被软禁,就从那时起,于凤至陪伴着张学良由南京到浙江奉化、安徽黄山、江西萍乡、湖南郴州和沅陵,1940年又被转移到贵州修文阳明洞,在四年辗转流迁的幽禁生活中,于凤至与张学良共同经历着由副司令变为阶下囚的惊天突变,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心情不好条件不好,于凤至染上重病,不得已,赴美求医,照顾张学良的任务,就落在了赵四身上,赵四放弃自由身,甚至欢呼雀跃,能陪着张学良,亦无怨无悔。

于凤至赴美治病,哪知这一走,便是五十年天人永隔,再不曾见张学良的面。

于凤至生的是乳腺癌,国内的医疗条件有限,她在宋美龄的帮助下入住的是著名的教会医院,主治大夫是著名的肿瘤专家温斯顿·比尔,她的病已经很严重,但是为了保持身材,采用了保守疗法,一年时间动了三次手术,虽然受了许多罪,到底顺利切除肿瘤,保持了完美身材。

她是有幻想的,要回家,和张学良在一起,无论他和赵四的爱情有多么轰动,也改变不了她是原配妻子的事实,何况,她并不是一无是处的旧式女子,她什么都有,最起码,她有耐心,在这婚姻的长河中,保持优雅,并且用她独有的“伟大”,赢得张学良的心,所以,必须保持身材,保持身体完整。

谁知道天意弄人,修养中,癌细胞又开始转移,比尔大夫再次提出摘除整个乳房的治疗方案,于凤至坚持,这份对身体完整的坚持,也是对情感的坚持,她不愿也不敢以残缺的身体面对爱情面对爱人,她根本没有把握。

每一个坚强的女人,在爱情里都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肯尼迪夫妇也十分重视她,肯尼迪夫人亲自劝说她放弃乳房,保留生命,僵持几个月后,于凤至终妥协,无奈的,决绝的,接受了乳房切除手术。

手术之后,是化疗,身体的疼痛和不适难掩心里的失落,那个时期,美丽的于凤至头发几乎掉光了,吃不下饭,整个身体瘦的像一片叶子,无数个疼痛的午夜,她在渴望见那个人一面,他能陪她一天,一小时也好啊,只是,他在国内的日子身不由己,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对他的担心。

那一段日子,是煎熬,是炼狱,是一个孤独在异乡治病的女人无法直视的暗夜,好在,她熬过来了,失去了一个乳房,保留了生命,只要有生命在,就可以继续爱,可以继续博弈,张学良常年在狱中,她没有经济来源,治病之后,差点身无分文。

于凤至咬紧牙关,开始琢磨赚钱之道,她以学识和胆识,闯进华尔街,开始炒股、炒房,张学良是她信念和支撑的源泉,一开始她想赚些钱,回国和他在一起,后来,他出狱无期,她又想,我不能让他出狱的时候身无分文,我得给他赚一分家产,让他出狱后,就能生活无忧。

于凤至很有经商头脑,股市如人生,不过大起大落间的把握,于凤至很快积攒了一笔钱,成功夺得人生第一桶金。

就这样,于凤至带着一种被逼无奈、同时也带着一种自信闯进了股海,凭着当年东北大学文法科的教育基础,凭着从富商父亲于文斗那里遗传下来的经商基因,以及当年东北第一夫人的胸怀和胆识,她很快在股市里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她用赚来的钱,买房子,然后出租,一点点,积累原始资金,并且很快就大富大贵,在美国买了两处豪华别墅,一处是著名影星英格丽·褒曼生前住过的林泉别墅,另一处是伊丽莎白·泰勒的旧居,两处别墅相邻。

鬼门关闯过来了,日子好过了,却又面临另一巨大打击:离婚。

委曲求全

她想用端庄大度优雅打败对手,骨子里,于凤至是不屑于小情小爱的,她是心有万千的女子,却输了,输得彻底。

1960年,在宋美龄的介绍下,张学良信了基督教,基督教一夫一妻,不容三妻四妾这样的事,张学良面临抉择,要么放弃和于凤至的婚姻,要么放弃赵四,此时他和赵四已经同居近三十年,为了她,赵四和家里断绝关系,没名没分,一直以秘书的身份在身边,并且为了照顾他,失去了女儿,可是于凤至,也没任何错处,相反,她识大体,肯放低,赵四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名分,不好抚养,她毅然将孩子抱回帅府亲自抚养,她无疑是个伟大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应该承受被弃,可是,赵四呢?

张学良的痛苦,传到美国,他们有过一次通话,张学良透露了想要离婚的决心,于凤至问为什么,他只说:我们是一直在一起的,无论如何不会分开。

于凤至苦思良久,她深深明白张学良的艰难,于她,是敬重,于赵四,是情意难舍,为张学良的这句话,她同意签署离婚协议。

成全,意味着全心全意!于凤至提笔给他们写信,说赵四这些年的不容易,说自己对张学良的理解,说自己愿意离婚,成全他们这一对璧人。

离婚协议签署之后,张学良和赵四马上在教堂举行了婚礼,在命运的干涉下,他们都背离了初衷,这边红烛彩带,果然奔走相告一段传奇,那边,遥远的大洋彼岸,于凤至枯坐在窗边,目光所及,几朵云悠悠而过,她到底,失去了名分,但是博弈,仍然没有结束。

一段好不容易维持下来的婚姻,到底风烟流散,于凤至带着孩子在美国生活,心心念念着张学良,一刻也没有停止对他付出。

于凤至把两处别墅都按当年北京顺城王府内家里的居住式样装饰起来,她自己住一处,把另一处留给张学良,她对孙辈们说:我将所有的钱都用在买房子上,就是希望将来你们的祖父一旦有自由的时候,这别墅就可以作为他和赵绮霞两人共度晚年的地方,这也是我给他的最好礼物了,此时的她,还在幻想着与丈夫重聚的那一天。

她还在幻想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哪怕他心里爱的是赵四小姐,能看见他,能跟他在一起,能为他做事,总归是好的。

这一生,都是为他而来。

她并不是真的大度,将自己爱的男人拱手相让,她只是在博弈,哪怕付出自己的一生,这份自重让人心酸,她从一出发便是错的,于是越走越远,只能和终点遥遥相望。

张学良被软禁的时候,于凤至病愈留在美国,每日游走救夫,甚至掀起了一场媒体大战,她说:为救他我拼尽全力!

这一生,她爱他懂他帮他,无怨无悔。

1933年,张学良被迫放下东北军权,远离故土去欧洲,临行感慨:此去不知何日归,于凤至写词安慰:青史无虚谎,黑白分明,笑对世人谤;

西安事变之后,张学良被羁押,于凤至不离不弃,一直跟在身边照顾他,直到身染重病;

在美国,她顾得不是个人身体,而是他出狱后的生活,于是,拼命给他赚下一个偌大家业,方便他生活无虞;

她从不忍伤害赵四,让他伤心为难,只等他们自然离散,虽然这个愿望最终落空;

她诗书礼仪,容貌品行,情意度量,都拔尖,还育有子女。

对于张学良来说,于凤至就像是一颗钻石,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光彩熠熠,千古贤妻,但,张学良爱的却是美艳欲滴的红宝石。

错爱一生

于凤至有四个孩子,小儿子最早因病夭折,之后是“二战”时期,她的第二个儿子在炮火中精神失常,后来在去找爸爸的路途中,死于台湾的精神病院,她最疼爱的大儿子,一次飙车中,不幸撞成了植物人,不久也离她而去了,一个女人,五十年远离祖国和家人丈夫,身边只有孩子,孩子是她巨大的精神支持,然后,孩子们也一个个离去了,母亲的心,女人的心,一寸寸苍凉老去,晚年,她和女儿女婿生活在一起,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远望夕阳,却望不见离人的身影。

婚姻离散,身体重创,政治风云,儿子夭亡,人间诸苦都尝尽,平生只为一人心,然而这颗心,她等了一辈子,依然没有等到。

张学良始终敬她,却终究无爱,于凤至很像宝钗,什么都有,唯独得不到心上人的爱,她太正、太端庄,天下人都喜欢,却少了些爱的趣味,所以,得到的敬重总比爱多。

爱情是任性的,不按常理出牌的,受教育太正统的女子,多无缘真情爱,总是得到敬重过多

错爱一场,张学良到最后爱的都是赵四小姐。

于凤至九十三岁在美国洛杉矶豪华别墅去世,死前,没有见到张学良,人间少了一个寂寞的女子,阴间多了一颗孤独的心。

临行,于凤至幻想未灭,遗言:死后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张学良,尽管他们之间已经五十年未见,尽管,他们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她给女儿女婿留下遗言要和张学良:虽不同生,但要死后同穴,女儿女婿遵从遗嘱,在于凤至墓旁又造了一处墓穴,等张学良百年之后陪伴她,长眠于此。

于凤至死后,张学良携赵四去她的墓前拜祭,听她生前情意,抚碑长叹:生平无憾事,唯负此一人。

多半生的等待,换来一句话,深眠地下的于凤至,再也听不到了。

后来,赵四去世后,葬在夏威夷东海岸著名的神殿之谷纪念陵园,2001年10月,张学良也埋葬于此,他始终爱赵四,无论有没有名分,他承认她是他的妻子、爱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生不同日死同穴,他们才是传奇,于凤至留给世间的,不过一缕寂寞,和身旁一座空的,将永远空下去的墓穴。

鸦片香

雪小禅

9岁那年,我随父进京,父亲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带名媛,从小,我研习琴棋书画,家学的渊源让我在教会学校如鱼得水,十五岁,我能把法文说得极流利,一身洋装更让我骨子里全是风情,民国女子陆小曼三个字,总是会出现在一些交际场合,十九岁,我已经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能歌善舞,一手好小楷,况且穿上戏衣,我就是昆曲《牡丹亭》里的女子,为着自己的爱,为着自己的梦。

我的风情无人能敌,我是那宣纸上洇着的大朵荷花,细细的腰一摆便是千种风情,只一个眼神,便敌千军万马,所以指挥千军万马的王庚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嫁与人妇后,从此是一个寂寞的小妇人,因为无人懂得。

只好唱给寂寞听,夜夜笙歌里,我练就了一个戏子的本领,只是戏子的眼泪在脸上我的在心里,在麻将声中,身体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直到,直到那个冬天我遇到他——诗人志摩,不期然偶然遇到,他伸过手来,我们在一起舞着,如两只贪婪的蝴蝶,似《春闺梦》中的王恢与张氏,他盯住我说,王太太,你是寂寞的。

我一惊,躲闪着他的目光,到底有人看得懂我。

我想逃开他,他眼神是一口井,但我躲不过自己的心,夜夜夜夜,我为谁心跳,独上高楼,我唱给谁听——良晨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没想到遇到同样一个他,可以舍了命来爱一场,他日日来,火热的情书让我泪流,二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人懂得我,胭脂沾了泪,终于他看出我是为着寂寞。

但我不再寂寞,有了他,我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王庚用枪指着我的太阳穴,我闭上眼,心里只有一个他,我说过可以为他死的,心里全是他,他说: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他说,小龙,我的小龙,他还千里之外寄与我绸缎来,让我做了婀娜的旗袍穿给他看,但是,为什么,爱情像是穿肠毒,那么多人在痛恨我们?

他再去了康桥,几个月时间,写信一百封,字字相思泪,有他的信我就是天堂,没他的信我就是地狱,父母不答应我和王庚离婚,那是他们千挑万选的前途无量的佳婿,英俊体面大方,而诗人是什么?一个爱情浪子,为了一个叫林徽因的女人抛妻弃子一直追回国来,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值得?

只有我懂得,他值得。

所以,在那个雪夜里,我把自己的一生许给了他,我把自己的未来许给了他,那时他在自己的小书屋里来回走着,然后一下子抱起我:小龙,你救我,只有你得救了我,担着千夫所指,1926年之秋,我与他,一个有妇之夫,一个有夫之妇结婚了,证人梁启超是这样说我们的:徐志摩,你这个人做人浮躁,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我希望你今后能恪守妇道,不要再把婚姻当儿戏,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这就是众人眼中的我们,但这些和爱情比起来不过是轻烟一缕,马上就烟消云散了,婚姻开始的旖旎让我与他日日沉醉不醒,这样的晨昏颠倒常常让我想起《长恨歌》里那对苦命鸳鸯,同样是爱到不能自已,每天要他抱着我下得楼来,离开了北京,我的心像风筝一样飞起来,上海,是多适合我的城市啊,在这里,欧化的建筑和风气让我沉醉着,可以穿到最好的巴黎时装和最正宗的香水,还有百乐门乐队最好的伴奏,但摩不喜欢,他说这里不是他的城市,为了我,他还是留下来。

最初的喜欢终于过去,我终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厌倦,不是厌倦我的爱人,而是厌倦我的生活,早晨从中午开始,醒来时已是上海太阳最好的时刻,冬天的时候可以看到浓雾卷着昨夜的烟尘而来,我打开留声机,里面是最红的歌星在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之后是昆曲和京剧,此时的摩正在上第几节课?懒懒地叫荷贞把饭端来卧室,便接了瑞午的电话,他约打牌,我明知和他在一起堕落但不能自拔,有谁不喜欢萎靡的生活?当我与他,在云烟间在烟塌上吸鸦片时,我不知是男是女,摩说过的所有海誓山盟全抛在脑后,那一刻,我有一种飞的快乐。

就这样成了他的负累,我喜欢这种纸醉金迷,为了摩我想摆脱,但骨子里的东西,总是难以掩蔽,就像我穿着素白白的衫子去看志摩,他惊喜地看着我说我这样最是雅致,但我知道自己骨子里最是妖的,所以,宁肯穿后背上是大朵莲花的丝绸旗袍,对于钱的概念我几近于无,所以,看到喜欢的东西会疯狂地要着,爱我的摩,每隔几天就往返于京沪之间,他搭免费飞机,这样快些,但我总有隐约的恐惧,好在他总是及时赶地回来,尽管有时他回来时我入了梦,在梦中,是我与他的纠缠。

而屋里,是我昨夜狂欢跳舞后乱扔的鞋子、缨络和流苏,还有那件蕾丝的白色洋装,口红的盖子裸露着曾有的激情,我的胭脂很斑驳,镜子上有我吻上去的痕迹,当然,还有一个“摩”字,心底里,他是我的全部我的唯一,为了我,他不得不去做了房屋中介,只为赚几块大洋补贴家用。

我不知夫妻还要为钱计较的,第一次为钱吵起来时我哭了,这样委琐的爱情,我以为,嫁给摩就是诗情画意天长地久琴瑟合谐,就是我唱曲子画画给他,却没想到,还有掰着手指头来算计怎么样花钱?

仍然是老样子,要债的挤上门来,我看到摩无奈的样子,院子里玉兰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我终于看到了他的无奈。

我也无奈,作为他的妻,始终不能被他的家人承认,他的父亲一向以为张幼仪是他们的媳妇,那个能干的女人赢得了所有人同情的目光却赢不了爱情,还有虚伪的林徽因,总是以道貌岸然的理由拒绝着,明明是爱着却不要,待到人心死,却又用几行字把他唤醒,他们之间玩的那套精神之恋要来骗谁呢?志摩是我的,我不许别的女人缠着他的魂魄,所以,我用尽一个女人所有妖术,他与我缠绵之后,总是说,亲爱的小龙,我前生是你的今生是你的来世更是你的,他把自己的生生世世许给了我。

都言我与瑞午有染,瑞午,那不过是戏子里的一个,我与他怎么可能?不过是颓迷时的一个道具,他教我吸了鸦片我便不能自拔,他还教我怎样在这个世界中慢慢地沉沦,而这些,是傻傻的志摩所不知道的。

但凡我唱一个曲,志摩便嚷着好,写一字也是好,画一幅画就更好,他希望我上进,但我骨子里是一个没落的人,希望就这样像一朵烟花一样,绽放着绽放,烟灭就烟灭,所以,没有计较婆婆死公公不让进家门,他一直觉得我不是徐家的媳妇。

只要志摩对我好,我可以背起千夫所指。

只要志摩是我的,我可以失去整个世界。

1931年11月,一夜贪欢以后,志摩在我醒之前走,去搭免费飞机,那天极其平常,我仍然和瑞午他们打着牌,耳边是程砚秋先生的《春闺梦》,婉转旖旎地唱着,但我的心却莫名地疼了起来,这种疼只在几年前志摩去欧洲时疼过,那时我们尚隔着万重千水,两颗心死死地为爱挣扎着,而今日的疼为的是什么?

半夜,邮差来急急地敲门,我开门看到那航空电报上的字,眼前一黑便回到前世去,前世我是那花树下的女子,等待着志摩穿一身长衫带我去康桥。

醒来时志摩已下葬在硖石,那是他最初的开始,今夕何夕,二十九岁的女子陆小曼从此成了未亡人,没有人同情我,所有人以为,这是一场孽恋的必然下场!只是可惜了一个天才的诗人,诗人背后,是那个索了他命的女人。

这是宿命。

纵然我从此缟素,纵然我永远不再嫁亦是千古的妖女,没有我就不会有志摩的今天,十里洋场的挥霍无度,撒娇任性与刁蛮,所有最狠毒的语言全用在我的头上,如果我不离婚,我会是一个奢侈的军官太太,生几个孩子,慢慢变老,如果我不遇到志摩,我的人生可能要重写。

但一切全在刹那改变。

像一场烟花开放,我和他的爱情,我和他的纠缠,只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幸福便如雨中湿了翅的鸽子,扑落落地掉了下来。

人们记住的只是我的奢华无度,只当我是一株醉生梦死的罂粟花,二十九岁的我,背负起所有罪名,却没有想到,二十九岁之后的日子,是我一个人担当,所有的苦与罪,所有的寂寞与相思,所有入骨的痛与孤寂。

即使这样,我还是要说,来生,如果有所选择,我还会选择在那个春江花月夜的晚上与他相遇,他把手伸给我,然后说,跳一支舞吧。

因为志摩说过,生生世世他是我的,哪怕再和烟花一样只绽放一瞬,只为那一瞬,我愿意,再等待一世。

爱上宋美龄

段奇清

不知他是否盼着这一天早些到来。

是的,漫长而短暂的人生终于快要结束了,临终前他说,尘世间芸芸众生的生活方式和理念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他能理解别人,也希望别人能理解他,他,一心希望别人理解的,是他的爱。

那是1931年,仲春,也许在依然春寒料峭的日子里,他却看到了绽放的花,飞舞的蝶……

那一天,作为南京黄埔军校本部一名学员的他,按照上级命令排好了方队,等待校长来检阅。

场上一阵拂动,他更是觉得心中有一股热血在翻涌,他几大步跨上前去,在众目睽睽之下,情不自禁地拉住了正陪同校长蒋介石检阅的宋美龄那白皙温软的纤纤玉手。

猝不及防的宋美龄既羞又怒。

回府邸后,侍卫长王世和秉承宋美龄的旨意率兵立即将他拘来。

“夫人安好!”他仿佛觉得自己并不是被作为“犯上”的罪人捉来,而是被宋美龄请来做客的,脚尚未站稳,便忙不迭请安,以至声音激动得有些打颤。

宋美龄似乎未看破他的心思,秀目怒睁:“你说说,你为何羞辱于我,亵渎校长尊严?不忠不义,该当何罪!”他“啪”地一个立正,痴痴地望着她,嘴唇翕动了几下:“夫人……实在……太美了!”

千罪万罪,爱慕没有罪,宋美龄心头不禁一热,理解的花儿顿时在她心头绽放,片刻,已是一片花团锦簇……

宋美龄由此把他视作座上宾,像姐姐一样与他谈心,不觉时间已经飞逝,日光已经西移,宋美龄留他在自己的府邸吃晚饭,并亲自为他下厨,二人一同用餐后,她又打电话给黄埔军校本部长官,责令其不得为难于他。

要说在检阅场上,他只是惊羡宋美龄的美丽,而此时此刻,他更是为她的人品、修养、才学所折服了,年轻的他原本并不知道,一个人的美丽,原本是离不开人的品性、才华来作底蕴的。

有人说他歪打正着,幸运地缠绕上了一根好裙带,因为同窗们还在排连级的职位上苦苦煎熬时,他已升任为团长,当那些人好不容易升迁到营长、团长的位置时,他已是一位中将师长了。

宋美龄也总是不遮不掩地关心着他,抗战刚爆发那年,她把他调到了自己的身边,她公开的理由是,在抵御日军的太行山战役中,他立了大功。

是的,太行山一战,已升任师长的他,不仅部署周密,指挥得当,而且在紧要关头,能身先士卒,奋勇杀敌,由此他声威大振。

他在前线的英烈表现,除了他的爱国心外,据说还有一个无法言说的缘由,那就是:他“错误”地爱上了宋美龄,那种日夜萦绕着的相思,将他折磨得太苦了,倘若老天爷能成全他,血洒疆场、马革裹尸,于他,未尝不是一种很好的解脱!

要说冰雪聪明的宋美龄对他的这一心思毫无察觉,那或许只能是自欺欺人,她费尽周折,将其弄到自己的身边,只不过是对他这一片痴情的自觉回应罢了。

宋美龄更加对他关怀备至,也许正是这种心在咫尺,可身隔天涯的景况,让他的心更加破碎不堪,本来在仕途上可以飞黄腾达的他,却选择了离开,1947年,他脱下将服,去了美国,做了一名商人。

在离开宋美龄的数十年间,他流过太多的泪,可那是滂沱的心雨,心雨再大,也只能淋湿自己的爱与伤心。

在美国,宋美龄专门去看过他,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迈阿密经商的他已拥有百万身家,自然有许多人为他介绍女友或情人,可他一一拒绝,当宋美龄来到他那海寂韵住所时,他将自己几十年来搜集的有关她的、足可以办一大型展览的图片与资料给她看,他说,有了这些,他怎么还会觉得孤独?

宋美龄苦口婆心地劝他:人生苦短,不能再这样犯傻了!有一个合适的女人,一定要娶过来,成家立业,才能享受天伦之乐。

可他总是答非所问,傻傻地凝视着宋美龄,一如从前,令宋美龄百感交集。

《卡萨布兰卡》中唱道:“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他却走进了我的。”也许这种情感,正合宋美龄那一刻的心情。

他,名字叫韩诚烈,是一名湖北汉子。

不是所有的爱的花朵都可以在阳光下绽放,很多伤心的爱,只能搁置在心中,一任自己独旧去浇灌。

韩诚烈总在寻求别人的理解,直至生命的尽头。

——至少宋美龄理解他了!

其实,他也得到了世上所有懂得爱的人的理解:一有些爱留在心中,比起那些同床异梦的所谓爱,不知会高尚美丽多少!

(孙金荣摘自《北方人·悦读》2011年第1期)

海伦的秘密爱情

半梦

海伦·凯勒,极富传奇性的美国盲聋女作家,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从此,她的一生都在黑暗和寂静中度过,但是,她不仅掌握了英、法、德等五种语言,还完成了一系列著作,创作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的惊世之作,她致力于为残疾人建立慈善机构的福利事业,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英雄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

2012年6月,美国作家罗茜在纪实作品《海伦·凯勒的秘密爱情生活》中,首次披露了海伦·凯勒与助手彼得之间鲜为人知的恋情。

无声的爱静静绽放

1880年6月,海伦出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塔斯比亚城,在她不幸失去听觉和视觉后,家人找了一位叫莎莉文的老师前来辅导海伦,莎莉文陪伴了海伦一生,也改变了她的一生。

莎莉文不仅教会海伦识字,还教导她利用双手去感受别人说话时嘴型的变化以及鼻腔吸气、吐气的不同,来识别语言发音,在莎莉文的辅助下,18岁的海伦考入剑桥女子学院,随后进入哈佛大学,从此一生致力于教育、慈善、文学等事业,赢得了全世界的尊重。

1916年,36岁的海伦还是个单身女郎,爱情,对于她来说是个沉痛而陌生的词汇,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哪一个男人能够不嫌弃或不是出于同情而真心爱上她。

1916年夏天,海伦的秘书请假去苏格兰探亲,而恩师莎莉文的身体也不太好,不能日夜陪伴在她身旁,海伦决定请一位临时秘书,帮助她完成日常用手心写字的工作,“掌心写字”,是海伦与他人交流的方式,就这样,彼得·费根走入了她的生活。

那天傍晚,空气中弥漫一丝雨前的沉闷气息,海伦和莎莉文坐在门廊上,等待着从波士顿赶来的彼得,突然,海伦感觉到莎莉文握着她的手有了细微的动作:“他来了,他的头发颜色很深,手指很长,一只手拿着棕色笔记本,另一只手夹着烟,他正在四处张望。”莎莉文老师在海伦的手心里静静地写下对彼得的第一印象。

海伦略微抬起头,虽然看不到彼得,却仍然能够感受到他的气息在慢慢逼近。

“他穿着白色衬衣,将夹克随意地搭在肩上,天啊,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莎莉文老师继续在海伦的手心中描述着,海伦的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了彼得的轮廓,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他帅吗?”海伦紧张地在莎莉文手心上提问。

“感谢上帝,幸好你看不到他,他帅得简直令人窒息。”一句玩笑,逗得海伦笑了。

海伦紧张地捋了捋头发,坐直了身子,她感受到彼得气息的临近,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感到阳光慢慢地笼罩了她,还带着绿草和雨水的清新味道。

海伦站起身,彼得礼貌地同她握手,海伦将手指放在彼得的喉部,感受着他喉咙发出的振动声音:“凯勒小姐,很高兴见到你。”海伦礼貌地回答:“见到你我也很高兴。”海伦静静地辨别彼得说的每一句话,他的语速有点快,让她有一些吃力。

彼得虽然只有29岁,却成熟稳重,海伦对他非常认可,接受了这个助手,从此,他们整日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工作,随着时间的流逝,异样的情愫在海伦心中慢慢萌发,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感觉,她的心每一分每一秒都沉浸在对彼得甜蜜的思念中。

不久,莎莉文得了肺结核,海伦不得不让老师去波多黎各休养一段时日,送别的那天,海伦紧紧握着老师的手,依依不舍一从6岁开始,她的生命中便时时刻刻有老师的陪伴。

第二天,海伦在给莎莉文的信中写道:“我不知道我怎样能经受得住和你的分别,当我们向车站走去时,我突然感到非常孤寂,感到莫名奇妙的恐惧。”

看到海伦如此伤心,彼得便想法子陪她散心,他们有时漫步在树林中,感受风的轻抚;有时泛舟在湖上,体会阳光的温馨;当彼得知道海伦喜欢骑自行车时,特地骑车搭载着她飞驰过大街小巷,让她感受清风和暖阳从身边疾驰而过……

彼得形影不离地陪伴在海伦身旁,用手语为她翻译身旁发生的一切事情,爱情之花,静静绽放。

遥不可及的婚姻

海伦永远记得那个早晨,如往常一样,她独自坐在书房中读书,突然感到一阵微风掠过,门似乎被轻轻推开了,海伦觉察出,是彼得的气息在慢慢逼近,她伸出的手,被彼得握住,她感觉到,彼得的手心泛出细微的汗水。

海伦奇怪,他是有话要说吧,可是为什么显得有些紧张?终于,彼得深吸一口气,在她的手中用手语轻轻地写下:“海伦,我爱你,嫁给我吧!”

海伦静静地凝视着前方,内心却如同沸水翻滚:他在向自己求婚吗?可是,她不敢相信,因为她看不见缤纷的色彩,听不到任何声音,她有资格得到爱情吗?

见海伦没有回应,彼得有一些焦急,在她手中飞快地写着:“我是真心爱你,爱你的善良、温柔、智慧和坚强,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那一刻,海伦想起伯尔医生曾对她说过:“当一位青年来叩你心灵的门扉时,你不要迟疑,不要妄自菲薄,以为身患残疾就拒绝他,你虽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不是遗传的,不会传给后代,你有爱的权利!”

是啊,即使看不见、听不到,自己一样拥有爱的权利,海伦第一次知道爱情是不可抗拒的伟大力量,她沉醉了,紧紧握住彼得的手。

他们秘密相爱了,甚至开始筹划婚礼,畅想婚后的甜蜜生活,海伦从没有感受过这样的快乐,因为彼得的爱不同于母亲的慈爱,也不同于莎莉文老师知音式的关爱,彼得之于她来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她的心,他是她的爱人,燃烧了她冰冷的生命。

海伦写下这样的话:“他的爱如同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孤独与无助。”

不久,彼得向当地政府递交了结婚申请书,然后,两人焦急地等待甜蜜一刻的到来。

美妙爱情的破碎

一天早上,海伦起床梳妆,门突然被推开,海伦感受到是母亲疾步走向自己,将什么东西扔在了桌上,海伦伸手去触摸,那是一张报纸。

母亲在海伦手中怒气冲冲地写道:“你结婚的事,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可以擅自作决定?”因为愤怒,母亲写得很快。

海伦感受到母亲从未有过的愤怒,这让她惊慌失措,因为恐惧,她竟然违心地否认了这件事,这是她第一次对母亲撒谎。

原来,波士顿的一名记者得到了小道消息,知道海伦将和临时助手彼得结婚,用了整个头版来叙述这件事情,甚至还将他们的结婚申请书刊登在了报纸最显眼的位置。

“你不可以结婚,更不可以和他结婚,你的盛名,你的荣誉,都会被他利用,他不可能真正爱上你,结婚这么大的事,他竟然没有事先征求我和莎莉文老师的意见,他这是欺骗你!”母亲怒不可遏的一番话,像锥子一样刺破了海伦心中的幸福泡泡,或许爱情对于海伦来说,本来就像一触即破的美丽泡泡,只在阳光的折射下才泛出虚无的缤纷颜色。

母亲当即辞退了彼得,并将海伦秘密送往了亚拉巴马州的妹妹家,此时,海伦的妹妹密尔特蕾特也知道了这件事情,海伦以为,身为同龄人的妹妹一定可以理解她,可是,妹妹也认为彼得别有用心:谁能相信一个年轻健康的帅气男子,会真心爱上一个又盲又聋的中年女人?

远在波多黎各的莎莉文老师也写来了信,她对海伦非常失望,认为彼得不会带给海伦幸福。

海伦知道,所有的人都是为她着想,大家都想极力保护她,可是,她也是一个女人,她也渴望爱情,7岁时,她就希望莎莉文老师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喜欢和男人们交谈,她渴望有一个白头到老的伴侣,然而,当爱情来临了,全世界的人似乎都站在了她的对立面。

那是海伦最无助的时光,她时时刻刻都在思念失去了联系的彼得,幻想着有一天他能够找到她,而此刻,彼得也在到处寻找海伦……

1917年2月12日,一封信寄到了海伦手中,是彼得的来信,彼得说,他正在离海伦不远的萨利波小镇,他好不容易才找到她的地址,想和她私奔,然后秘密领取结婚证,当天的午夜,他会在她家后院的那棵大树下等她。

触摸着信纸上那些凹凸不平的特殊字迹,海伦既激动又紧张,她悄悄收拾好行李,紧张地等待着——离开这个家,毕竟需要耗尽她所有的勇气。

午夜,当所有人都沉睡后,海伦独自拖着行李悄悄出了门,来到约定地点,四周一片寂静,海伦静静地站在树下等待,她感觉到风的轻柔,想象着月光如同圣女的纱巾一样披在自己身上,那一刻,甜蜜充满了她整个身心。

时间缓慢流逝,彼得始终没有出现,秋日的夜风已经有一些凉,海伦裹紧了披肩,开始担心:是哪里出了差错?海伦再次拿出信,摸了摸上面的字迹,确定无误后又悄悄折叠好放回怀中。

当朝阳从东方缓缓升起、曙光照亮整个世界时,海伦由欣喜转向失落甚至绝望,她的心是多么难受啊!

妹妹在树下找到海伦时,海伦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她开始重新思考母亲、妹妹以及莎莉文老师的话,她不愿相信彼得会背弃他们的爱情,她对他仍然怀有一丝希望,至少,他应该给她一个解释,不是吗?

海伦静静地等待着彼得的来信,可是,他仿佛从世上消失了,海伦的心如死灰般沉寂了,此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过彼得,似乎永远忘记了这个男人,她再没有碰触过爱情,并选择了终身不嫁。

事实上,直到海伦逝世后,海伦的妹妹才向媒体披露,那封约会私奔的信件,其实出自妈妈之手,妈妈策划了这一切,目的是让海伦对彼得彻底失望。

真实的情况是:彼得为了这段爱情,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终身未娶,一直在波多黎各的一个小镇上生活,那是他和海伦曾经约定要相守到老的地方,可最后,只有他一个人空守着誓言。

海伦曾经悲伤地写下;“这突如其来的爱情之花,还没来得及尽情欣赏,便随一场暴风雨的降临而消失了。”

李叔同:菩提树下的红尘恋

朱砂

那样的一个女子,似哺育了她的富士山一般,有着宁静而炽热的美,她的人,温良谦恭,心性似她的名字纤尘不染——雪子,生于19世纪末的扶桑女子,和所有二八女孩一样,在涩如绽蓓的锦绣年华里,无数次的,于盈盈的烛光中,许下最纯真的爱情梦想。

或许,真的是老天有眼啊——她的祈愿在那一年终于成真,慈悲的佛祖让她于万千人中,遇到了那个叫李叔同的中国男人,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那由丰富的人生阅历积累下来的洞悉人生的睿智眼神瞬间便捕获了她的芳心,他比她大许多,并且,在故国家园里有妻有子,然而,她依旧爱了,倾心掏肺。

那个男人简直是个天才,音乐、诗词歌赋、篆刻、书法、绘画、表演几乎样样精通,像所有那个年代怀了一腔热忱却报国无门的热血青年一样,他追随他心中的领袖蔡元培,想闯出一条救国兴邦的康庄大道,然而,不幸的是,蔡元培遭人迫害,被当局通缉,作为同党的他亦难逃劫数,于是,无奈之下,他东渡日本,学习西洋油画与剧本创作,将满腔的悲愤和一身的才情,埋藏在沉默的丹青与跳动的音符之间。

彼时,他是她家的房客,日夜在同一屋檐下相遇,久而久之,她入了他的画,他入了她的心。

她炽热的爱,温暖了一个飘在异乡的游魂,她爱他,为了他,她不惜赴汤蹈火,而她要的却不多,一份真实的感情,一方茅檐低小的简单快乐,足以慰平生,然而她爱的这个男人,却不是可以乐不思归的蜀主刘禅,在他的世界里,家衰国败的痛,像一块经年的疤,于每一个阴天返潮,一次次的,将蚀骨的悲凉沁入一颗游子的爱国之心。

6年的相依相伴,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静美的爱情时光,她多么希望就这样厮守到终老,然而她不知,他的心无时不系着他的祖国。

辛亥革命的成功,让一心报国的他再也无法在异国他乡的温柔里销蚀青春的大好年华,他回来了,带着一腔的热情与满腹的经纶回到了那片生养了他的土地上,他填《满江红》的词,为共和欢呼,他主编《太平洋报》,倡导精锐的思想和崭新的文化,长久压抑的生命在这片理想的乐土上重新丰润开来。

有爱不觉天涯远,她随着他,也来了,告别满树的樱花,来到这陌生的国度。

她不怨他,她爱他,她尊重他的选择,她站在那个男人的身后,把头深深地低进了尘埃里,为了他,她甘愿在这异国他乡忍受寂寞与孤独,只为心中那一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之约。

然而,他的热情与她无怨无悔的付出并未得到时局的认同,军阀割据的残酷现实让他不得不在报纸被关闭后移师江浙。

又一次地,她跟了他,亦步亦趋,他就是她的家,有他在,她便是幸福快乐的。

他在学堂里教书育人,培养了一代名画家丰子恺与一代音乐家刘质平等文化名人,他仰慕佛法之宏大,喜欢青灯古佛相伴的宁静,于是,终于在某一日,他抛却了红尘,至虎跑寺断食十七日,身心灵化,遁入空门,法号弘一,从此一心向佛,普度众生。

从满头青丝坠落的那一刻起,他便从荣华富贵中抽身而去,俗世所有的绚烂都化作了脱俗后的平淡,而他对她的小爱,也必将从此转变成了对天下苍生的大爱。

她爱他、敬他,可她的内心却还没有强大到可以静如止水地目送着爱情的离去。

她流泪,百思却找不到答案,她不舍,她不服,追至他剃度修行的地方,于是,那一晨的西子湖畔,两舟相向时,便有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她唤他:“叔同——”

他驳她:“请叫我弘一。”

她强忍着满眶的泪,“弘一法师,请告诉我,什么是爱?”

他回她:“爱,就是慈悲。”

他不敢看她,想来,他也是怕了,怕她那双泪眼会勾起昨日的种种你依我偎,扰了自己那颗皈依佛门的净心。

她固执而绝望地看着他的眼睛,心底的疼痛,像秋日的湖水,柔软绵长,凉意无限。

他的身影消逝在苍茫的暮色里,甚至,没有道一声珍重,她悲伤得无以复加,她知道,不过是一个转身的距离,从此,便注定红尘相隔,她的爱,她的哀,她的悲,她的泪,从此都已成了这段爱情最后的华章。

一轮明月耀天心,无奈零落西风依旧。

放弃了尘世之爱,菩提树下的人生,注定将更为宏大丰厚:新文化的先驱、艺术家、教育家、思想家、第十一代律宗世祖……那个男人的生命达到了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而我却在他圆寂前写下的“悲欣交集”的四个字里,分明听到了一个扶桑女子碎心的吟诵: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此岸情,彼岸花

崔修建

第一眼看到她,他便被她的美丽震慑住了,那时,他还只是一家小工艺品公司的勤杂工,而她却以出色的艺术才识,成为那所大学里最年轻的副教授。

当时,极度自卑的他不敢向她表白心中的爱慕,甚至不敢坦然地迎向她明净的眸子,生怕她一下子看轻了,从此淡出他的视野,他却是渴望与她一生相伴的,可是,年轻的心湖,已不可遏止地泛起了爱的涟漪,从此,他再也无法将她从心头抹去,在那个寒冷的冬天,对于孤寂地寻觅人生前路的他来说,她不只是一团温暖的火,还是一盏明亮的灯,给了他明媚的方向和神奇的力量。

在他借宿的那个堆满杂物的零乱的仓库里,他生平第一次拿起画笔,像一个小学生一样认真地画起人物素描,而他画的第一个人物就是不断地在脑海中浮现的她,他说:“她无与伦比的美,是我今生所见到的最超凡脱俗的美,它属于经典的名画,属于永恒的诗歌,是应该以定格的方式传之于世的……”

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将自己幼稚的画作拿给了她,她只是那样礼节性地说了两个字“还好”,便让他受了巨大的鼓舞,感觉到自己有一天也能在艺术上有所造诣,他暗自告诉自己:暂且把炽热的爱深藏起来,努力再努力,尽快做得更出色,以便能够配得上她的出类拔萃,然而,他又担心等不到他成功的那一天,她便已芳心有属,那样,他就只能遗憾而痛苦地接受这个无奈的结局了,那些进退俱忧的烦恼,搅得他一时寝食难安,仅仅两个月,他便消瘦了二十多斤,最后,他还是把真挚的爱燃烧成一首诗送给了她,她那样优雅地回了一句感谢,并坚定地告诉他——他们的关系只能止于友谊,而不是爱情。

对于她理智如水的拒绝,他虽有丝丝难言的苦涩,却不仅没有一点点的抱怨,反而有深深的感激,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做错什么,她有她的方向和自主的选择,或许自己足够出色了,她才能够明了自己的那份横亘岁月的深爱,于是,他离开了省城,去了北京,又漂洋过海去了欧洲许多艺术圣地,开始四处拜师学艺,开始埋头苦练画艺,常常为了绘画达到忘我的境地。

就在他忙碌着在巴黎举办个人画展时,他收到了她婚嫁的消息,虽然早已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早已想过会有伤感不绝如缕地涌来,只是没有想到巨大的悲伤竟会汹涌成河,让他几乎彻底崩溃,他呆呆地坐在塞纳河畔,一任秋阳揉着满脸的忧郁,一任往事怅然地拂过,失魂落魄的样子,像一株遭了寒霜的枯草。

好容易止住了心头的怆然,他给她写下祝福简短而真诚:“相信你会拥有幸福的爱情,因为你的美不只是外在的,还有你的思想,你的灵魂,最爱你的人会把你独特的优秀看得清清楚楚。”

再相逢时,他已是闻名海内外的艺术大师,他风格独具的作品正被拍卖行高价竞拍,被世界各大著名艺术馆争相收藏,而她正在那份不好不坏的婚姻里,品味着世俗生活的苦辣酸甜,终是无法割舍的情怀,让已经历了无数沧桑的他,再次坐到她面前的那一刻,仍手足无措地慌乱,连面前的咖啡都有了一种别样的滋味,那天,他送给她一幅题名“永远”的油画,画面上那条悠长的小巷,在默默地诉说着他脉脉的心语,澄明而朦胧。

她提醒依然孑然一身的他应该考虑成家的问题了,他看到她眼神中倏地滑过的一丝怅然,点头道:“是啊,有情岁月催人老,不能总是在爱的路上跋涉,可是……”他的欲言又止,像极了那些留白颇多的绘画,他不说,她亦懂。

当他得知她的丈夫在漂流中遇难的消息后,迅速终止了重要的国际艺术交流活动,第一时间从意大利飞到她身边,不辞辛苦地忙前忙后,帮她料理后事,有人问他为什么要那样,他说他已经把她当作了自己最亲的亲人,她感动而感激,但对于他依然认真的求爱,她仍是干脆的两个字——拒绝。

她没有给出理由,似乎也不需要理由,就像他对她的一见钟情,几十年的红尘岁月,非但没有冲淡那份爱,反而让那爱变得更深沉、更绵长,尽管她的一再拒绝,让他品味到了许多酸涩,品味到了许多苦楚,可是,他由此体味到了难以形容的甜蜜,在希望与失望的跌宕中,在痛苦与幸福的交织中,他咀嚼着一份无怨无悔的真爱,他说:“她是他的彼岸花,始终在那个距离上美丽着,芬芳着。”

有评论家赞赏他的作品鲜明的艺术风格——总是那样明媚而热烈,即使偶尔有一点黑色的阴郁,也总无法掩住红色的希望……很少有人知道,他是怎样蘸着苦涩,一次次地描绘着渴望的幸福,更难有人能够体会到,当他的画笔酣畅淋漓地游走时,他内心里又澎湃着怎样的爱的大潮。

再后来,他与法国画家乔治—朱丽娅结婚,定居法国南部小城尼斯,但始终与她保持书信联系,他们的情谊愈加深厚,她曾意味深长地说:“没能与他牵手,或许不是她今生最好的选择,却让她拥有了一生的幸福。”

她55岁那年,因脑出血溘然辞世,闻讯,他把自己关在画室内,一口气画下有人出千万美元他也不卖的绝作《彼岸花》,并宣布从此退出画坛,不碰丹青,隐居国外,谢绝任何采访。

他就是20世纪著名的油画家任千秋,她的名字叫谢小菊,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他最后的杰作那样——如今,那些美丽虽然已是彼岸的花,但隔着岁月,向我们绵绵吹送的,依然是时光也无法更改的温馨与美好。

爱情的朝圣者

毛俊玉

威廉·巴特勒·叶芝(1865—1939)是爱尔兰杰出的诗人,被称为“爱尔兰的灵魂”和“爱尔兰文艺复兴”的领袖,他是爱尔兰的诠释者,努力复兴民族文化,将民族精神赋予诗作,他同样是爱情的诠释者,将曲曲折折的爱恋书写为千古传唱的诗篇,留给世人,看生,看死,看爱情。

叶芝的生活便是他的诗作,他用真切的生命写作,所以他笔下的爱情就是他的爱情,他的名作《白鸟》和《当你老了》是为爱而生的灵性诗作,是诉尽衷肠的千古咏叹,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谁能像他,追求爱情就像追随爱尔兰的民族精神一样执着与无畏。

1889年,叶芝与爱尔兰民族主义者莫德·冈相遇,他只是一个23岁的穷学生,而她早已经是一位名演员和重要的政治人物,她身材修长,皮肤白皙,一头浓密的金黄色头发动人心魄,叶芝用诗意的语言记录下他第一次见到莫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阳光的花瓣。”

刹那的相遇,即是一生的执着爱恋,超凡脱俗的莫德·冈闯进了叶芝的心灵深处,于是他写道,“我的麻烦生活从此开始”,叶芝对这位热衷政治的美丽女孩一见钟情。

在莫德·冈面前,叶芝自惭形秽,为了将自己向上的一面展露出来,他对她说,他要做爱尔兰的雨果,但他隐藏了心中的爱,没有勇气向莫德表白,甚至多次告诫自己不要对她心存念想。

两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莫德的一封信说,她在梦中梦到她和他是兄妹,住在阿拉伯沙漠边上的一个地方,一起被卖为奴隶,叶芝看后,以为她在暗示什么,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立即赶回都柏林,第一次向她表白并求婚,但遭到她的拒绝,她要的只是他的友情,莫德·冈,一枝不可触摸的玫瑰,让叶芝一往情深、欲罢不能,“潜藏在心底的狂热简直要把他烧成焦炭”.

有一天,他和她在一起,一对海鸥在天空中飞过,她忘情地说,假如人有来世,她愿意化作一只白鸟,叶芝的诗情由此而发,写下《白鸟》一诗,表达了对爱的渴望、追求与祝福。

亲爱的,但愿我们是浪尖上一双白鸟!

流星尚未陨逝,我们已厌倦了它的闪耀:

天边低悬,晨光里那颗蓝星的幽光

唤醒了你我心中,一缕不死的忧伤。

转瞬就会远离玫瑰、百合和星光的侵蚀。

只要我们是双白鸟,亲爱的,出没在浪花里!

她来生愿是一只白鸟,他愿陪着她化作一只白鸟,出没在浪花里,几天后,痴情的叶芝将《白鸟》一诗寄给了他爱恋的莫德,不知道她收到这首诗歌时作何感想,但两人终究有缘无分,叶芝的深情倾诉并不能赢得她的芳心,留给他的是苦苦的等待和不幸爱情的馈赠。

华兹华斯说:“诗歌是诗人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因此叶芝早期的爱情诗难免流露出伤感与忧郁,他曾赋诗道:“我曾久久地爱过,但结果年华流逝,像一首过时的歌。”27岁的时候,他说:“我觉得我的爱几乎是无望了。”31岁的时候,再次见到莫德·冈,他说他的希望又复燃了,他萌生了一个念头:“要是我去她那里,把手放进火里直到烧坏了才拿开,不就可以让她理解我的感情是不会轻易抛弃的吗?”

1903年,莫德·冈嫁给了一位爱尔兰民族运动政治家,而此前莫德早与一名法国记者交往并生下两个孩子,她对叶芝说此生她不会成为他的妻子,他问她今生真正爱过别人吗?她说她只爱过这名法国记者。

苦苦追求而毫无结果,叶芝为爱的失落而伤心,但是他并没有就此了断对日夜魂牵梦萦的恋人的尘缘思念,而是满怀希望等待在时间的荒原里。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儿,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多少人爱慕你青春欢畅的时辰,而当你老了,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是一生一世的爱恋,任海水也无法冷却的热情,叶芝用朝圣者的灵魂追求人世间的真爱,爱情于他来说,是神圣的、永恒的、美丽的,他用他的一生苦恋着一个女子,等待一生,尝尽了爱情旅途上的万千况味。

在莫德·冈的丈夫去世后,叶芝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再次向她求婚,但是再次遭到拒绝,之后,叶芝终于停止了对她的追求,于52岁那年结婚,婚后他过着甜美幸福的生活。

他在爱的希望与失望中度过了一生,爱情的不幸对他来说是残忍的,52岁之前,他有过几次感情的邂逅,但都有始无终,他说:“虽然枝条很多,但根却只有一条,穿过我青春所有说谎的日子,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条和花朵,我现在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渴望能与莫德·冈在一起喝茶谈心,但是她拒绝了他的请求,1939年,诗人在法国去世,她也未能参加叶芝的葬礼。

斯人已逝,爱,其实无所谓对错,珍惜相遇的缘分,以谢命运,人与人相遇是偶然中的千载一瞬,或许叶芝与莫德·冈的缘分注定停留在相遇的那一瞬间,一个诗人,一个女政治家,也许他并不适合她,她也不适合他,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也只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但“莫德·冈和她的存在,给叶芝带来的象征意义,却是他作品中永远不变的主题之一”.人世间像叶芝一样将爱情视作真理一样追求的,恐怕再无第二人了。

母亲与小鱼

严歌苓

那时只有18岁的我的母亲总是悄悄注视这个人,据说这个人的生活中一向有许许多多的忽略,连母亲的歌喉、美貌,都险些被他忽略掉,母亲那时包了歌剧团中所有的主角儿,风头足极了,一匹黑缎子样的长发,被她编成这样,弄成那样,什么佩饰都不用,却冠冕似的华丽,18岁的母亲,眼睛骄傲天真,却有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天她忽然对他说:“你有许多抄不完的稿子?”

他那时是歌剧团的副团长,在乐队拉几弓小提琴,或者去画两笔舞台布景,有时来了外国人,他还凑合着做做翻译,但人人都知道他是个写书的小说家,他看着这个挺唐突的女子,脸红了,才想起这个女子是剧团的名角儿。

在抄得工整的书稿中,夹了一张小纸签:“我要嫁给你!”

她就真嫁给了他,我还是个小小姑娘时,发现母亲爱父亲爱得像个小姑娘,胆怯,又有点拙劣,她把两岁的我抱着,用一个舞台化的姿势,在房里踱步,手势完全是戏剧中的,拍着我,回肠荡气地唱着舒伯特的《摇篮曲》,唱得我睡意顿时云消雾散,我偷觑她已进入情绪的脸,眼神不在我身上,那时我还不明白她实际上是在唱给父亲听,她无时无刻不从父亲那里要来注重、认同,她大声朗读普希金,把泡在阅读中的父亲惊得全身一紧,抬头去找这个声音,然后在厌烦和压制的矛盾中,对她一笑。

她拿着这一笑,去维持下面的几天、几年,抑或半辈子的生活,维持那些没有钱,也没有尊严的日子——都知道那段日子叫“文革”,父亲的薪水没了,叫“冻结”,妈妈早已不上舞台,身段粗壮得飞快,坐在一张小竹凳上,“吱呀”着,晚上在桌子上剖小鱼,她警告我们:所有的鱼都没有我和哥哥的份儿,都要托人送给在乡下“劳动改造”一年没音信的父亲。

几条小鱼被串起来,用盐轻腌过,吊在屋檐下晾,最终小鱼干缩成一片枯柳叶,妈妈在锅里放一点儿油,倒油之后,她舌头飞快地在瓶口绕一圈,抹布一样,总是在我和哥哥被哄得早早上床,她才来煎这些小鱼,煎鱼的香气胀在房子里,我和哥哥饿醒了,起身站在厨房门口。

“小孩子大起来才有得吃呢!”她发现我们,难为情地红了脸,像个小姑娘偷递信物时被人捉了个准。

她一条小鱼也没请哥哥和我吃。

父亲回来后,只提过一回那些小鱼,说:“真想不到这种东西会好吃。”后来他没提过小鱼的事,看得出,妈妈很想再听他讲起它们,她诱导他讲种种事,诱他讲到吃,父亲却没再讲出一个关于小鱼的字,几年中,成百上千条小鱼,使他仍然倜傥地存活下来。

又有许多的出版社邀请爸爸写作了,他又开始穿他的风衣、猎装、皮夹克,在某个大饭店占据一个房间,他也有了个像妈妈一样爱他的女人,只是比妈妈当年还美丽。

一天,哥哥收到爸爸一封信,从北京寄来的,他对我说:“是写给我们俩的,完了,他要和妈妈离婚了。”

信便是这个目的,让我和哥哥说服妈妈,放弃他,成全他真正的爱情,他说,他一天也没有真正爱过妈妈,他只是在熬,熬到我们大起来,他好有写这封信的这一天,我们也看出他在我们身上的牺牲,知道再无权请求他熬下去。

而这个呕心沥血爱了他大半辈子的妈妈呢?许多天才商量好,由我向妈妈出示父亲的信,她读完它,一言不发地靠在沙发上,好像她辛辛苦苦爱他这么久,终于能歇口气了。

她看看我们兄妹,畏惧地缩了一下身子,她看出我们这些天的蓄谋:我们决不会帮她将父亲拖回来,她知道她是彻底孤立了。

这一夜,我们又听到了那只竹凳的“吱呀”声,听上去它要散架了,第二天一早,几串被剖净的小鱼坠在了屋檐下。

父亲从此没回家。

一天妈妈对我说:“我的探亲假到了。”

我问她去探谁。

“去探你爸爸呀。”她瞪我一眼,像说:这还用问?!

又是一屋子煎小鱼的香味,我们都不再缺吃的,这气味一下子变得不那么好闻,哥哥半夜跑到我房间:“叫她别弄了!”他说:“现在谁还吃那玩意儿?”

我们却都忍不下心对她这么说,并且我陪她上了“探亲”的路,提着那足有20斤的烘小鱼,只是朦胧听说父亲在杭州一个饭店写作,我们去一家廉价旅馆下榻,妈妈说就暂时凑合,等找到父亲……我心里作痛:难道父亲会请你去住他那个大饭店吗?

4月,杭州雨特稠,头两天我们给憋在小旅馆里,等到通过各种粗声恶气的接线生找到父亲的那个饭店,他已离开了杭州,相信他不是存心的,谁也不知道他的下一站,绝对无法追踪下去,我对妈说:冒雨游一遍西湖,就乘火车回家。

妈妈却说她一定要住满7天,看着我困惑并有些气恼的脸,妈有些惧怕地闪开眼睛,像小姑娘认错似的,不停地嘟哝:“邻居、朋友都以为我见到你爸了,和他在一起住了7天……”她想造一个幻觉,首先是让自己,其次让所有邻居、朋友相信:丈夫还是她的,起码眼下是的,她和他度过了这个一年一度仅有的7天探亲假,像所有分居两地的正常夫妻一样。

她如愿地在雨中的小旅馆住满7天,除了到隔壁一家电影院一遍一遍看同一个电影,就是去对门的小饭馆吃一碗又一碗同样的馄饨,然后坚持过完了她臆想中与父亲相聚的7天。

父亲再婚后很幸福,妈妈见到我就问:“她会做菜吧?”我当然明白“她”指谁,我说:“做得很好,爸爸也戒烟了……”她赶紧垂下头走开,不敢再听。

临回北京,我见她又把那竹凳搬到厨房,竹凳也上了岁数,透着灵肉般的柔韧光色,还是一堆小鱼儿,我不阻止她,懒懒地倚在阳台上欣赏她工匠般的操作,她已架起老花眼镜来做这桩事了,竹凳似疼一样“吱呀”着,她不敢抬头看我,怕我看见她眼里还是那片无救的天真。

我将一篓子烘熟的小鱼捎到爸爸那里,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满桌是继母的国宴手艺,我对爸爸使了个眼色,将他熟识的竹篓搁在了一边,他瞪了它一会儿,似乎也愁苦了一会儿,又去和一桌朋友嘻天哈地,这天父亲醉倒,当着七八个客人的面,突然叫了几声母亲的名字,客人都问被叫的这个名字是谁,我自然吞声。

继母美丽的眼里,全是理解……全是理解……

这一次你藏得好忧伤

茉莉

我与水良,相识在五月。

彼时我和前男友钟杨在步行街说分手,以为每个人手里都有着完全可以置对方于死地的工具,殊不知,这场分手只演成了泼妇吵架一样的你来我往。

说到最后,钟杨把我送他的那些东西放到地上,头也不回地朝着来路离去。

这一个动作,让我悲从中来,坐在路边的凳子上,再也止不住眼泪。

那时突然觉得好孤单,满大街来来往往俱是旅客,没有一个人会把我放在心上。

“喂,别哭了,他都不要你了。”身边有一个温和的声音骤然响起。

我在泪眼中抬头,看到身边拿算盘的铜像在对我说话。

我尖厉的叫声,终于刺破了所有路人麻木的神经,他们看到一个惊慌失措的女子,如遭遇城管突袭一般拢了地上的东西飞奔,可更令他们诧异的是,后面一个铜像还在高喊,别怕,你回来!

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作活体雕塑,这个铜像的名字叫水良,他在这里已经站了一个小时,我们两个分手的所有过程,他看了个一清二楚。

洗去油彩的水良,个子很高,脸孔有些硬朗,很健谈。

他说,既然不爱了,那么分手也是最好的选择。

他说,女孩子要懂得自爱,与其乞求,不如回过头来让他后悔。

他还说,人生多美好,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白他一眼,说,你说够了没有,说吧,你怎么补偿我?我现在还没有吃饭。

他突然有些口吃了,对我说,我,我没钱。

水良确实没钱,在街头站一个小时三十元钱,每天他可以站两个小时,但是这六十元,他要拿出十块钱作为当天的餐费,剩下的五十元存到钱夹里。

他对我说,他父亲欠了大笔的钱,他要替父还债,我不满地看着他,这都什么年头了,世道人心里,早就不流行父债子还。

可是那天,他破费请我吃了两个馓饼和一个香草冰激凌,吃饱喝足,我突发奇想,说,我要跟你一起做这一行。

他淡淡地看着我,说,你做这一行不行,你吃不了这个苦。

我反唇相讥,你吃得,我为什么就吃不得?

我清楚我在做什么,钟杨带给我的悲伤,绝不是朝夕之间就可以忘却,现在还是大块的悲伤,等在心里碎成片,又必将割伤我的脆弱,有人说,身体上的痛苦,能让人忘记情感上的苦恼,我想一试。

我甚至威胁他,如果他不帮我进入这个行当,我随处揭发他活体雕塑的身份,令他被那些路人围观并一捏真假。

后来,他终于默许了。

入了行,才知道这个行当有多难,每天要保持一个姿势站一个小时,脸上油彩味道让人几乎要吐,我怀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在街头站了半个小时,就几乎支持不住,我扮的是一个虚拟读书少女,站在街边低头看书,神态娴静,笑容安详。

可内心,却翻江倒海。

半个小时内,我看到钟杨在我面前走过两次,那种目无旁人的骄傲,让我的自卑一点点不由自主地涌上来,他供职的银行就在步行街,人来人往,我突然有一种被世人遗忘的感觉,如遁荒山野岭。

我成了水良的影子,我给了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来放弃这段爱情,他骑着旧电动车接我上班,我们一起在街边吃一块五一串的炸豆腐,我有时会怅然地望向远方,可转眼就会听到他说,哎,咱们去花园广场看喷泉吧。

已是七月,天气炎热,水良如这天气的热度,把我从冰冷中往外拯救。

我依旧可耻地待在钟杨给我的所有眷恋之中,无法自拔。

我与水良相识三个月,我们两个在街头做一对铜人伴侣,商业街附近,三教九流,不时有人与我合影,尚有些不知内情的人真假难辨,动作免不了有些猥琐,可我已经学得坚定,我岿然不动,倒是水良扶在我腰间的手,开始微微颤动。

没有比失恋更大的事,没有比从失恋里走出来更艰难的事,我这样想着,没想到一双咸猪手竟然摸在了我的胸上。

是几个中年人,大吃一惊,软的!这铜人是软的!

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瞠目结舌,我看到,水良动了,他冲过去,拉着那个人的手把他甩在了一边,那几个人几乎要吓傻了,他们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同伴被铜像压在身体下打,几个中年人开始尖叫连连。

后来,水良被扣掉了当天的六十元钱,我主动提出要补偿他,却被他拒绝了,洗去脸上的油彩,他对我说,哎,我突然就有了想保护你的欲望。

我用力地擦着脸上的油彩,对他说,那好啊。

他说,可是,我想一辈子。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怔住了,甚至没有转过头去看他的表情,这让人不知如何接受的表白居然发生在化妆间里,我们两个衣衫不整,看起来像是一对偷情完毕还来不及换上衣服的情人。

我没有说话,面对表白,女人总要说些什么的,可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我心里有个影子,还没有完全消失,我还要对那个影子带来的一切负责,况且,我没有告诉他实情,我在一家针对银行的企业里工作,每天可以不去打卡,因为我喊老板爸爸。

我想起了一句歌词,我有太多太多的话,不能告诉你。

他不是我想要的类型,我不能误人子弟。

出逃凤凰的一个月里,我住在狭小的吊脚楼中,这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好,没有艳遇没有知己一个人又不敢放纵在酒吧,所以,我只有白天对着江水出神。

可是水良,此时又在心里跳出来,有某些时刻,我开始恨自己,我是多么贱的一个女子,对钟杨说要爱他一辈子,可是现在心里又住进了一个人,我嘲笑自己的不坚定,怒斥自己的太随意,可是水良的影子,不远不近,就在那里站着,像我初见他时的铜人模样。

他不过就是带过我两个月,陪我笑,陪我闹,陪我从失恋中走出来而已,我,凭什么这么快就爱上他?

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分成十几个短信发出,无非是拒绝,无非是不可以,无非是缘分那点儿事,可是在最后,我却说生活上遇到了过不去的难处,要一笔钱,然后,我给了他一个卡号,他那么在意钱的男人,应该会左右为难,在为难之中,就放弃掉我了吧。

我要的不是随遇而安的爱情,而是另一份我一见钟情且轰轰烈烈的爱恋。

他没有回短信,一直没回。

十天后,我回到了城市里,那张银行卡,我丝毫没抱任何希望。

可是,当一个月后,我发现那张银行卡上多了两万元时,一下惊呆了,那天,所有取钱的人,都会在ATM前面,看到一个哭泣的姑娘,一边哭,一边退卡。

我说,傻子,真是个傻子。

我开始寻找水良的踪迹,尽管我不知道找到他后我要说些什么,可是,我要告诉他,这两万元钱,只是我给他开的一个玩笑,我并不需要他的救济。

我甚至看到了一个和他的打扮十分相似的铜像,我冲过去,对着铜像喊,哎,水良。

可是铜像不说话,我伸手一摸,硬而冰冷。

那一刻,突然觉得心疼了,空空的疼。

我算了一笔账,两万元钱,如果按每天一百算的话,他要站上两百天,这两百天里,包括一个冬天、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那些静止不动的时刻,他在想,又给老爸补上点漏洞,那时他的心,必是欢喜的,自信的,可是,恰在此时遇到了我。

他的电话,从关机到空号,再到重新被人启用,我依旧没有找到,我知道,他为了回避我,真傻,可当初我与钟杨,不也是这么傻吗?

十一的时候,我和两个同事去了附近的一座旅游城市,我心怀郁郁,可同事的一句话,却提醒了我,她说,那里有个活体雕塑大型活动,不看真是可惜了。

我决心去看。

可一进公园,我就怔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活体雕塑,各种形象,各种颜色。

我从一尊尊的像前走过去,我希望看到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从上午转到下午,再到傍晚,同事被我拖得疲惫不堪。

不知是哪位哲人说过,只要你寻找,那么你必会发现。

我在公园的尽头停了下来,天色有些模糊,我站在他的面前,对他说,我找了你很久。

两个同事诧异地看着我,一个担心地问,你没病吧。

我没病,我微笑地望着他们,这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可是无动于衷,我看着看着,眼泪落了下来。

他不是水良,我知道,我对他说,我找了你很久,你为什么换号,你为什么躲着不见我,以为这两万元钱就能买回来你所有的欣慰了吗,你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不管?

最后,那个铜像终于开口了,多么陌生的声音,他说,姑娘,我要换班了,抱歉。

我蹲下身,心又开始疼,因为我不知道,这一段丢失的爱,如何找回。

鲜花在等待

林一苇

严格说来,在爱斯基摩人生活的区域是没有花的,除非你把雪花也当作花,但是,爱斯基摩人分明是一个喜欢和陶醉于花的民族,花,举凡我们知道的花,千姿百态、千娇百媚地生活在他们的心里,谁怀疑生长在心里的花比生长在尘土中的花更美丽呢?在加拿大冬天的极地里,经常可以见到行路的人,他们要去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捕获猎物,你走向前去问他们苦吗,他们笑一笑,平静地告诉你,“不苦,花儿在等待。”你若问他们,“有什么话要传递吗?”他们会红了脸庞,羞涩地告诉你,“请你告诉她,鲜花在等待。”

头一个“花儿”,是他的心上人,他是为了她去捕猎的;后一个“鲜花”,是他心中的爱情,他要你转告他心上的人,他的爱情始终像鲜花一样在心中盛开。

听爱斯基摩人谈爱情是一件温暖的事情,在他们的口里,你听不到一句抱怨,有的只是甜美的忧伤,他们坐在你身边,仰着脸给你讲爱情故事,那种神情分明是面向苍天的自言自语,他们每人心中都有一个人,他们大多数是一见钟情喜欢上了她,然后,靠夜里偷偷往她家门口放鱼、放熊皮——这是他们能找到的最珍贵的礼物,来表白,如果他贫穷,如果他觉得不能和她生几个孩子并保证一家人幸福,他的爱就是永无止境的长夜——从此后他会默默爱她,默默追随她,以她的幸福为幸福,以她的痛苦为最大的不幸,而且,他把爱情埋在心里,一辈子也不表白。

走在北极千里万里的雪地里,世界没有了声音,你遇到一个人,他给你谈他的爱情,他的爱情故事让你热泪盈眶,但你向他问她是谁时,他坚决不说,这是他的爱情守则,然后,他走了,走向千里万里的雪地里。

“你会忘掉她吗?”我问。

“不会,我知道不会。”他笑一笑。

“如果她结婚了呢?”我问。

“她幸福吗?”他很紧张地问我,眼睛里充满无助。

“也许吧,既然结婚了,她应该是幸福的。”

“那我忘掉她。”他笑一笑,眼睛有点湿润。

“你能吗?”我小声问。

“我们这里有一句话,是专门为这种爱情说的——‘忘掉她,像忘记一朵花’.”他说着仰着头看天空,不让眼睛里的泪水流出来。

其实无论哪块土地,都有痴情的钟情的人,是他们的存在,让我们脚下的土地湿润,而我,怀着虔诚的心情,为他们祈祷当下的幸福,路很长,脚很冷,命很薄,放下吧,忘掉她,像忘记一朵花。

最美的徒劳无功

九把刀

在我们很年轻的时候,心里面就住着一个很喜欢的人,虽然初恋无限美好,我们也总以为它可以天长地久,但遗憾的是,能够和初恋走到最后的,真是屈指可数。

我的初恋,发生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我爱上了我后面的那个女孩,她坐在我的后面,但是,她的兴趣并不是拿笔戳我的后背,而是用手疯狂地掐我的背,捏我的背,每次她叫我的时候,总会非常用力地捏我,我都会痛得回头大叫:“你神经病哪!”她就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笑着说:“怎样,我就是喜欢捏你。”

但是,每次被捏,我其实都非常开心,因为她是全班最可爱的女孩,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不让我的乐在其中被她发现,免得她失去成就感。

她每天捏我,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会趁她在擦黑板时,偷偷地走到她后面,用力拉她的马尾,然后开始跑,大叫:“哈哈哈,赶快来追我啊。”然后,那个可爱的女孩就在后面疯狂地大叫:“我要报告老师,我要报告老师。”

幸好,她很讲义气,没有一次跑去报告老师,她只是非常冷静地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的书包拿起来,走到窗户旁边,从五楼丢到一楼,有时,我的书包里会放着一盒牛奶,那盒牛奶会大爆炸,把我的课本和铅笔炸得乱七八糟,她居然站在阳台上对着我挥手,然后笑着看我收拾书包。

有时她惹我生气,有时我惹她不开心,当她气得不跟我讲话时,我就画很多漫画送给她,并且在漫画的右下角,签上我的名字“柯景腾”,她每次收下那些漫画的时候,都觉得匪夷所思,问我:“柯景腾,你干吗要签名?”我说:“因为,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漫画家,你要把这些漫画妥善保存,将来一定大增值。”她说:“真的吗?”我说:“我保证。”

就这样,我们打打闹闹直到毕业,那天,我写了一封很长的情书,准备给她,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将那封情书放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她,却不晓得该说什么,她看着我说:“干吗?”我说:“没干吗。”她说:“那,这个给你。”她就拿出两个玻璃杯,送给了我,那两个玻璃杯上各印着一只可爱的小青蛙,我收下了,但是,那一封情书还留在我的口袋里,毕业后,她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读书,后来,居然跑去欧洲留学,我失去了她的音信,她送给我的那两个玻璃杯子,过了几年,不小心被我打破了,而我准备送给她的那封情书,也不知道被我藏到了哪个角落。

当我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即将上映时,我在Facebook上面找到了她,我非常兴奋,在网上不停地问她:“我是柯景腾啊,你还记得我吗?”她说:“当然记得啊,有谁忘得了你?”

正当我想要发挥超强的记忆力,跟她滔滔不绝地叙说之前的点点滴滴时,她抢先说:“后来我知道你开始写小说,出书,居然还当了导演、拍了电影,我非常非常惊讶,因为我总以为,你将来会成为一个漫画家,我的抽屉里,到现在还放着当年你送给我的那一沓漫画,那上面,有你的签名,我在等它们大增值呢。”听她这么说,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总以为,在爱情里,只有一个人会负责保存彼此的记忆,记得彼此多么深爱着对方;而另一个人,会毫不眷恋地往前走,我一直以为,我就是那个负责保存记忆的人,没想到,我错了,原来这个女孩子,她也一直都记得,她记得我的梦想,记得她喜欢把我的书包从五楼丢到一楼,记得我喜欢画画送给她,她什么都记得……她甚至记得,我对她的喜欢,尽管,我们没有缘分在一起。

像童话里一样,她现在是两个小孩的妈妈,跟老公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她的抽屉里,还偷偷地放着当年我送给她的那一沓漫画。

爱情,有很多很多的遗憾,就让我们带着这份温柔的遗憾,不完美的完美,倔强、快乐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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