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据文献记载,他的十四行诗约创作于1590-1598年间,诗作结构精巧,几乎每首诗都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诗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前126首,献给一位年轻贵族,倾力讴歌了同性爱侣的美貌及他们的爱情;第二部分为第127首至最后,献给一位“黑女士”,描写男女之爱(感觉莎大叔是欲盖弥彰)。
说起莎士比亚,大部分人熟悉的可能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或《麦克白》,之所以熟悉可能是因为看了各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关注的也可能是哪版男女主角颜值更高、身材更好。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原诗?呵呵……在这个看脸喝鸡汤追潮流的年代,估计只有英文系学生不得已才苦哈哈地被迫读个一二。仿佛我们当年,大学课堂上听老师讲莎翁作品,老师说它是经典(classic),浅薄的某滚却不知所以然,一心盼着早些下课。年轻就是这样,没阅历没经历,但很任性。经典的东西,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你看不到它的好处,也许是因为自己不够好,配不上它。到了如今这岁数,再读莎氏十四行,滚滚君感受到了字词间的舒坦,细细读来,是老式的温婉和愉悦,让人想起大学周末舞会上的慢三,缓缓如春风拂面,但一个旋转,却又与暗夜花开的惊艳撞个满怀。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约一百四十余首,许多名家都出过完整的中译版。滚滚君不是专职译者,只能利用周末的空闲读读译译,大半年下来,只读了四十多首,挑拣出喜欢的译,也才译出这二十首。莎氏的十四行是流芳百年的经典,读译过程中,滚滚君认真学习了多位名家的译,感觉前辈的译诗大多拘泥于英文字面,逐字逐句皆正确,但通篇读下来,除了偶尔的出彩,原诗字词的美与情怀的优雅,几乎没有得到完整体现。打个比方,就像中文英译“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样富有画面感的诗句若到了平庸的英译里,再想读出“春夜山涧的幽静”,或许是奢望。
曾有人质疑滚滚君:你一个从未到访过英伦的草根,凭着一本字典堆砌辞藻……滚滚君很不谦虚地呵呵道:一位译者能否译出精彩的莎氏十四行,真的与其是否到访过英伦有重大关系吗?你环游世界二百圈,在英国住上五十年,啊不,在白金汉宫住了五十年可好?若是中文功底差,中文遣词造句能力更差,再加上心中半点儿诗意全无,即便英文好上了天,能译出诗意的莎氏十四行?(滚滚君没去过英伦,连香港都没去过,你们随便骗她。)
滚滚君闲暇时好译诗,视之为足不出户就可以保健大脑、修身养性的零成本娱乐。诗歌篇幅短小,但语言凝练,优秀的诗大抵都浓缩了语言的精华。译文章本就是费脑的事,译精华应该更有助于锻炼大脑(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脑洞大你就多译诗)?据说单身汪患老年痴呆症的概率极高,其实不是单身令人老呆,罪魁祸首应该是不快乐和负面情绪。于某滚这样的天然呆而言,购物吃喝美容周游世界什么的已然不能令其神清气爽身心愉悦,若此时土豪于虚无中出现(确定不是土地爷?),抽出一千万(英镑或美元随便)现金啪啪啪甩脸上:拿去整容旅游买买买……滚滚君必然咽咽唾沫先,旋即颤声道:拿走你的钱……钱……钱,不要妨碍我……译诗(读“装十三”)。天上掉馅饼砸死人这样的事,滚滚君还是知道一二的。
尘世的生活充斥着各种琐屑与平庸,沉浮愈久愈麻木疲惫,但美好的诗词是紫陌红尘中遗世独立的花朵,闲暇时喝茶译诗,白云苍狗的岁月于滚滚君而言只是等闲。远方在天涯,而诗近在咫尺。木心说:在精神世界经历既久,物质世界的豪华威严实在无足惊异,凡为物质世界的豪华威严所震慑者,必是精神世界的陌路人。作为物质世界的一枚贫困汪,某滚为木老师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