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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齐物论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游曰:“敢问其方。”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嚎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冷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

按,“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庄学就是这样一门关于一个人如何超越自己的哲学。“荅焉似丧其耦”,陆长庚《南华真经副墨》:“盖神与形为耦,忘其形,是丧其耦也。”与“吾丧我”比起来一从外说,一从内说,“形固可使如槁木”可以让颜成子游看见,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就只有南郭子綦自己知道。“今者吾丧我”,关于“吾”、“我”的关系,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吾即我也。不曰我丧我,而曰吾丧我,言人身中才有一毫私心未化,则吾、我之间亦有分别矣。”杨复吉《梦阑琐笔》:“元赵德《四书笺义》曰,吾、我二字,学者多以为一义,殊不知就己而言则曰吾,因人而言则曰我。”一说“吾”“我”为一,一说“吾”“我”为二,两个意思合起来,其实正是“我”之真义。“我”是针对于别人而存在的“吾”,也是意识到自己存在的“吾”,也就是说,“我”是关于存在的意识。释德清《庄子内篇注》:“此齐物以丧我发端,要显世人是非都是我见。”姚鼐《庄子章义》:“一除我见,则物无不齐。”都以“我见”释“我”,“我”正是一种“见”,是关于“吾”的“见”。“吾丧我”是存在不再意识到存在,所丧失的是一种意识。这就包括前述对外对内两方面,叶秉敬《南华指南》说得好:“吾丧我,与篇末物化二字相应。盖不见有物,物化而合为一我;不见有我,我丧而同乎万物。”钟泰:“丧我承上篇无己来。”“吾丧我”也就是“无功”、“无名”,最终“无己”。回过头去看“丧其耦”,“丧”的不是“神”所“耦”的对象的“形”,而是与“形”的“耦”的关系,即对“形”的意识,“丧”的是起“耦”的作用的那种“神”。这样就与“吾丧我”是一个意思。“我”是对“吾”作为“物”的“之一”的意识。精神超越于存在就是“丧其耦”,解除存在对精神的这种限定,就从“之一”超越到“一”,就是得道,正如钟泰所说:“我者人也,丧我者天也。”“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只有“天籁”才是终极意义上的,但是“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前者是自然界发出的声音,后者是人制造的声音,“天籁”却不是与此相平行的一种“籁”,“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马其昶《庄子故》:“万窍怒呺,非有怒之者;任其自然,即天籁也。天籁在地籁、人籁之中。”“地籁”、“人籁”都是物,“天籁”是体现于其中的自然状态。各种各样的“地籁”、“人籁”有无数,所以说“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归于自然状态,则“天籁”只是“一”而已。“地籁”、“人籁”相当于“吾”,对人来说,“吾”丧了“我”,就只处在自然状态之中,这就是“天籁”。“吾丧我”即从“地籁”、“人籁”到“天籁”,是全部庄学的大纲目,反社会,非人为,无功,无名,无己,乃至于非理性,都是“吾丧我”。

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搆,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若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喜怒哀乐,虑叹变慹,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萈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

按,“大知闲闲,小知间间”,王夫之《庄子解》:“闲闲者亦间间耳,……以闲闲陵小知而讥其隘,以间间伺大知而摘其所略。”此节乃是讲“吾丧我”之“我”。“我”首先就在于“知”,“大知”、“小知”,不过是“知”之内的区别,“我”之内的区别而已。(“大知闲闲,小知间间”与《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并非一义,那里是境界的分别,这里则是说所用的心机,相当于“智”。)“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大言”、“小言”皆由“知”生,不分“大知”、“小知”。以下所说都是这个“知”。这是与自然状态即生命本来的意思相反的,如“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等所描述的那样;“已乎已乎”,则表明了作者对此的态度。“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此”字概括上述各种非自然的心理情感变化,即如胡远濬《庄子诠诂》所说:“自大知闲闲以下,言心之种种名言状态,皆如幻而有,生灭变异,更历旦暮,而卒莫得所由起,今欲追变异生旦暮之故,其仍由心生乎,所谓自心还取自心也。”“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彼”,宣颖《南华经解》:“即上之此也。”而这里说的“我”即“吾丧我”的“我”。自“知”而“情”都是“我”的具体内容。下面说到“真宰”、“真君”,“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刘武:“情即上文有情而无形之情,心斗所生之情也。真者,真君也。求者,非求真君所在,乃求遂其情也。言如求得遂其情,于真君无益;不得,于真君无损。”“真宰”、“真君”是“情”、“知”等毫无关系的;对于人来说,大概是与“天籁”相似的别一种对自然状态的形容罢。“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刘师培《庄子斠解》:“《田子方》篇作‘不化’,窃以亡即化讹。不化犹云弗变,下云其形化,即蒙此言。”)”,这里有个根本区别,一是“不化”,即不受外界的影响,而葆有自己的自然状态,这可以形容是“真宰”、“真君”;一是“化”,即精神丧失了其独立性、超越性,如同“大知闲闲”等等以及“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所说,也就是“夫随其成心而师之”的“成心”,—成玄英《庄子疏》:“夫域情滞著,执一家之偏见者,谓之成心。”“成心”与“真宰”或“真君”相对立,“其形化,其心与之然”与“一受其成形,不化以待尽”相对立;前者是“我”,后者是“天籁”;“吾丧我”,即去“成心”,葆“真君”,“不化以待尽”。此节旨在落实“吾丧我”,当去者何,当葆者何,一一说的明白。“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对“成心”的解释,郭庆藩《庄子集释》引郭嵩焘语:“《说文》:‘代,更也。’今日以为是,明日以为非,而一成乎心,是非迭出而不穷,故曰知代。心以为是,则取所谓是者而是之,心以为非,则取所谓非者而非之,故曰心自取。”这就包括了上述之“大知”、“小知”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情感变化在内。“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钱穆《庄子纂笺》:“世人皆坚执有是非,而不悟其生于各自之成心,我无如之何也。”“成心”与“真君”相对,是从根本上说这个谬误,若“是非”等则生于“成心”,可以说是谬误之谬误了。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惠子之据梧也,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终身无成。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亦成也。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按,“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伍非百《齐物论新义》:“夫言非吹也以下六言字,前二字指言者,谓声浪,后四字指所言,谓意义。大块噫气,其名为风。风之吹也,有万变不同之音,然而总归于无义。人之噫气,其名为言。言之出也,亦有万变不同之音,然而自谓其有意义。律以是非未定之说,果有意义乎哉,果无意义乎哉,恐除却高低疾徐之音声外,更寻不出何者是语言的本义。音,鸟初出壳者之音也。”“言者”要赋予“所言者”以确定的意义,“定”了“所言者”才算成立,“言者”才算是在“言”,现在对此予以否定,是逆此顺序而进行的,即由“其所言者特未定也”,到对“言者有言”的怀疑—“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再回到“夫言非吹也”—“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这样“言”就与“鷇音”没有什么区别了。王闿运《庄子内篇注》:“言,人籁;吹,天籁。”因为“言”要有意义,所以它不是“天籁”,但是是否可以因为它其实并无意义而推翻“言非吹也”这一判断呢。这里的话似乎只说到从高一层次看,“言”的意义毕竟是无意义的。当我们说“言非吹也”时,是就是否自然而言,强调的是“人籁”、“天籁”的区别;当说“言”无异于“鷇音”时,是就究竟有无意义而言,强调的是对“人籁”之中与“天籁”相背离者的否定。“吹”是“天籁”,是自然状态,“言者有言”要有意义,因此而不自然,“人籁”是在这样两层上对“天籁”有所背离。或许因此可以说,“人籁”中有“天籁”,还有“反天籁”,之所以“反天籁”,是要有意义;虽然这意义其实无意义,但它有一个“反天籁”的意义,所以反“反天籁”就有意义—指出其无意义的同时肯定否定它的意义,正是由此领悟到何为“天籁”。“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成玄英:“恶乎,谓于何也。虚通至道,非真非伪,于何逃匿而真伪生焉。至教至言,非非非是,于何隐蔽,有是有非者哉。”这个有可能“隐”的“言”不同于“言非吹也”的泛泛的“言”,不同于“言者有言”的要有意义的“言”,更不同于“大言炎炎,小言詹詹”的物而非道的“言”,这是传达道的言,是没有是非的言,是《知北游》所说“至言不言”的那个“至言”—附带说一句,庄学所说也正是这种“言”。“道”“隐”即降到“物”的层面,就有“真伪”的纷争,“隐”就是“往而不存”;“言”则有上述两种,一与道对应,一与物对应,此言彼言皆是言,所以只有“存而不可”与“可”的区别。“不可”就是传道之“言”“隐”了。“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王先谦《庄子集解》:“小成,谓各执所成以为道,不知道之大也。”刘武:“下文云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此谓道隐于爱之小成也。”“小成”是针对于“一”的“之一”,拘于“之一”,而自以为得,是谓“小成”,其实也就是前文说的“成心”。这里所说还是道与物的对立,拘束于物,道也就“隐”了。“言隐于荣华”即上文之“存而不可”,这句话与“言者有言”意思相近,因为“言者有言”的“言”对于“道”来说就是“荣华”。“荣华”可以说是言里的物。“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正与“天籁”方向相反,是“天籁”被隐蔽住了。“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儒墨之是非”即“小成”,他们说“是非”的话即“荣华”。“其”指对方,儒以为“是”,墨以为“非”,反之亦然。“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成玄英:“世皆以他为非,以己为是。今欲翻非作是,翻是作非者,无过还用彼我,反复相明。反复相明,则所非者非非则无非,所是者非是则无是。无是则无非,故知是非皆虚妄耳。”在这一层面上,还仅仅是泯灭是非而已,—可是对“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为终极的儒墨来说,就是把他们本身给泯灭了。庄学与儒墨的视点不同,儒墨各自以为视点,庄学的视点同时包容住这对立的双方,就是因为视点的扩大,双方的对立(“是非”)不存在了。儒墨好比《秋水》所说“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而“以明”的这第一步虽尚未达到“以道观之”,但已开始有此意思。这里还只是针对儒墨之争说话,指出他们所得的只是“小成”,所言的只是“荣华”。反对儒墨在庄学并不具有终极意义。“以明”的第二步,是由“是非”说到“彼是”。“彼是方生之说也”,章炳麟《齐物论释》:“彼是观待而起,……一方生即一方灭,一方可即一方不可,因果同时,则观待之说也。”钱穆:“方生谓同时而并起。”不仅“是非”是相对的—“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因是因非,因非因是”,而且“彼是”也是相对的—“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都是从这个“彼是方生之说”里推导出来。“彼是方生”虽然已经超出“彼”或者“是”,但还是有限,因为还有“彼是”之分,没有超出由两方面组成的对子。所以说“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不由”就是不停留在“彼是方生”而更进一步。因为“彼是”相对,作为相对的两方面位置可以互换,因此也就可以认为其实没有“彼是”的分别,这样就从“彼是”以及“是非”、“生死”、“可不可”这些相对关系里跳出来。所谓“彼是”到底还是偏见造成,刚才不过用它一下子;当从高于它的地方(即“照之于天”)下视,它也就被舍弃;这样我们就不处于“之一”,而处于“一”了。“亦因是也”,也是出乎一个视点,但不同于“彼”或“是”以及“彼是相生”的视点,“彼是”之“是”,是“之一”;“亦因是也”的“是”,是“一”。因为这个“是”,既是“是”又是“彼”,“是亦彼也,彼亦是也”,都是一样的,都归之于“一”。“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从“一”而言,“彼是”无分别,“是非”亦无分别,有“是非”与没有“是非”亦无分别。“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就是“彼是莫得其偶”,“偶”就是对,“彼是”是“一”,不成“其偶”。但是话只说到“是亦彼也,彼亦是也”还不够,因为还可能有一个与此相反的说法与之成为“偶”,所以还要问:“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排除停留在任何“之一”的可能性,这才真正实现“彼是莫得其偶”。超越至于没有任何“之一”可以与之处于同等位置的“一”,至于无限,才是真正的超越,形容的话就是“道枢”、“环中”。“故曰莫若以明”,“以明”就是取一种超乎其上的视点,所以这也叫做“以明”。“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是说喻以“指”或“非指”,“马”或“非马”,都是一样的,因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是莫得其偶”,“指”就是“非指”,“马”就是“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非但“指”与“非指”,“马”与“非马”,“天地”“万物”皆可归之为一。前面所言“彼是”,从另一方面看还有一个问题:“彼”或“是”都有他们各自的理由,即“可”或“然”,那么相反的就是“不可”或“不然”,这样还怎么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呢。回答是分两步,一是“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这段话依刘文典《庄子补正》应为:“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乎不可。”更好理解些);二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然”之为“然”,“可”之为“可”,并非是因与“不然”、“不可”相对立才成立,“然”不以“不然”为存在依据,“可”不以“不可”为存在依据;反之亦然。各自是各自的存在依据,—这样也就没有什么“然”与“不然”、“可”与“不可”的区别,对于各自来说,都是“然”,都是“可”。这个各自的“然”与“可”,就是各自的自然状态,从这个自然状态来说,是“一”,“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与“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比起来,这里所说就更深入一层,用伍非百的话说是由“它证”进到“自证”。“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是分别谈的“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这些物即“之一”和道即“一”两个不同的视点。“其分也”是从“一”到“之一”,“成也”就“之一”而言,“毁也”则就“一”而言,这是在“之一”的层面;如果从“一”来看,则无“成”“毁”可言。标举视点的这种区别,从而取道的视点,—如前所述,看到的不是“之一”而是“一”,这是庄学的根本所在。“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不用”这话针对下文“劳神明为一”,“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同”就是“一”,这个“一”是就天地万物皆有一个自然状态,且皆可以处于自然状态之中而言,是本然如此,形容的话就是“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也就是上面说的“无物不然,无物不可”。伍非百:“已,同以。顺其自然而不求其所以然谓之道。不肯顺其自然,而强求其所以然,而不知其实同也,则有类于众狙。朝三之喻,谓名实未亏,而狙以喜怒为用。犹辩者之强分是非,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实同也。”“劳神明为一”是说要分出“是”与“非”、“彼”与“是”、“然”与“不然”、“可”与“不可”的区别,进而用自己认定的“是”去非“非”,“然”去非“不然”,“可”去非“不可”,把自己这个“之一”当成“一”,让别的“之一”归一于自己;“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则正与此相反,因为“知通为一”,不存一个“之一”(首先是自己)的念头,而这才是得道的方向,—达到“一”的前提是脱离任何“之一”,包括自己在内。“劳神明为一”与“为是不用而寓诸庸”的区别也是有为与无为的区别。“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刘武:“言圣人和通是非,共休息于自然均平之地,物与我各得其所,是两行也。”这是由此顺便说到所要取的处世态度。“知”从“未始有物”到“有物”,再到“有封”,再到“有是非”,林希逸:“一念未起便是未始有物之时,此念既起便是有物,因此念而后有物有我便是有封,因物我而有好恶喜怒哀乐便是有是非。”这里的种种区别其实都只是“以为”的区别,天地万物自然而然,本来即是“一”,“以为未始有物”是领悟到了这个“一”,也就是得道,所以说“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以为有物”以下则离“道”越来越远,在这些“以为”里“一”变成了“之一”,即“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这里揭示了庄学之所谓“物”的真正含义:物是在意识中作为“一”的道“分”的结果,我们“以为”的“之一”就是物。“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王先谦:“私爱以是非而成。”此即前述之“道隐于小成”,“爱”也就是“成心”。然而,“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从终极意义上说,“道”是“一”,“一”则无“成”与“亏”而言,即“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成玄英:“道无增减,物有亏成,是以物爱即成,谓道为损,而道实无亏也。”我们说“亏”说“成”,就是还没有得道;得道就什么都不说了,道之所以为“一”就在于此。“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郭象《庄子注》:“夫声不可胜举也。故吹管操弦,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龠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宣颖:“成一调而众调反亏,藏全于冥漠。”这里引入“有无”的概念来说明“之一”与“一”,“有”是有限的,有限之外是“无”,有“有”即意味着有“无”(即“有成与亏”);而“无”之外不能再有“无”(即“无成与亏”),所以“无”是无限的,这就是“一”,道就是这种无限。相对于“无”的道来说,每一物都是一“有”,“有”永远只是“小成”。比如昭文、师旷和惠子,不过他们自己觉得有所成就而已,从道来看其实“终身无成”。“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亦成也。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宣颖:“如昭文等以亏为成,则孰非成者,本无所谓成。”他们的“成”乃是“圣人之所图(依闻一多《庄子内篇校释》说是“鄙”字之误)”的“滑疑之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不用”即不要他们这种“小成”。这里再说“以明”,“以明”的最高境界是“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即是“道通为一”,实际上是个道的视点。所谓道就是一个不同于任何物的视点,“以明”就是形成这个视点的过程。

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虽然,请尝言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按,“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言”即自家儿下面要说的话,“是”即上文“圣人之所图”的“滑疑之耀”,乃至于所反对过的一切的“言”;真要把二者区分开来是困难的:从内容看虽然不是一“类”,但从都是言来看就又不能不说是一“类”了。已经有了“道通为一”的眼光,就要用这眼光看待一切,包括自己,所以庄学一方面“言”,一方面又对“言”有所怀疑,—怀疑一切“言”,包括自己的“言”在内。这里说的是一切“言”的局限性问题。“虽然,请尝言之”,没有法子,这也只能通过“言”来“言”。“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这是打的两个比方。一是说“始”,那么“始”又从何而来,就会说有一个“始”的“始”,就又会说有一个“始的始”的“始”,是以无法表述这个“始”。一是说“有无”,说“有”,说“无”,可以说有一个针对“无”的“无”,还可以说有一个针对“无的无”的“无”,也就不能判断“无”到底是“无”还是“有”,这也是不能表述的。其实所有的“言”都逃不出“其所言者特未定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因为“言”永远与“所言”有所分离,我们就不能不怀疑它的效用。当意识到“所言”不具有终极意义时,也就可以说:“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即使像“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样庄学自己的命题,说出来也就具有了局限性:“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说到“一”就不是“一”了。“言”所对应的是“之一”,是物,“言”永远是把“所言”放在“之一”即物的位置上。“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宣颖:“所说之一,说一之言,与道之本一,为三。”伍非百:“万物为一,谓之一者,尚嫌多事,因既谓之一,既不得葆其一也。”“一”每次被表述都变成一个作为表述对象的“之一”,这是个不可止歇的数字累积:“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言”

所要表述的“一”永远也不是真正的“一”,真正的“一”无以表述。这样我们就理解道的至高无上:道之所以是“一”是因为没有任何“之一”(包括对道或“一”的表述)可以对应于它,它是唯一具有终极意义的。一切都只能趋向道,但一切都不能取代道。此外这里所说还有一个针对理性(即“知”)的意义,言是由知所驱动而用以传达知的,言对道的局限性也就是知对道的局限性,言之所止处亦即知之所止处,言、知之所止,悟之所生,道言不得,知不得,只有悟得。“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成玄英:“夫至理无言,言从名起。故从无言以往有言,才言则至乎三。况从有言往有言,枝流分派,其可穷乎。此明一切万法,本无名字,从无生有,遂至于斯矣。”这里所说很像前述从“未始有物”到“有是非”的过程,“之一”即物既生于“以为”,也生于“言”,这是一个与得道逆行即道的“分”、“毁”的方向。“无适焉,因是已”,既然看出这不是个方向,不如打住;而说了言比较道之有限,也就是庄学言的目的。此语犹如直截了当地说就这样罢。

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请言其畛: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竞,有争,此之谓八德。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曰何也,圣人怀之,众人辩之以相示也。故曰:辩也者,有不见也。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园而几向方矣,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按,“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和“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可以视为对前面数节所说的概括。“夫道未始有封”,成玄英:“夫道无不在,所在皆无,荡然无际,有何封域也。”道作为“一”,是对“之一”的抹煞,但道还不是一般所谓共性。一般所谓共性是对或大或小范围内的个性的归纳,所以还是有限的,出乎此一共性范围之外它就又成了个性;而道没有范围,也不是归纳,道是无限的共性。“为是而有畛也”,林希逸:“至道至言,本无彼此,因人心之私有个是字,生出许多疆界。”“五者园而几向方矣”,刘武:“夫不称,不言,不仁,不嗛,不忮,浑融无迹,可通为一,园也。园即环也。游于环中,则道枢也。昭也,辩也,常也,清也,忮也,滞于有迹,斯向方也。据《易》之义,由圆向方,即由道向智也。”说的都是道的“分”、“毁”即从“一”到“之一”的过程,这些都发生在知里,所以说:“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形容“一”即道的无限境地。此节中“六合之外……圣人议而不辩”一段话如张恒寿《庄子新探》所说乃是调和儒道,与庄学主旨不合,当删去。

故昔者尧问于舜曰:“我欲伐宗脍胥敖,南面而不释然。其故何也。”舜曰:“夫三子者,犹存乎蓬艾之间。若不释然,何哉。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而况德之进乎日者乎。”

按,“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而况德之进乎日者乎”,王闿运:“日以照物,过照为灾,所谓昭而不道。进,甚也。日无心而德有心,故害甚于日,物无所容。”马其昶:“照与炤、灼同字。《说文》:‘灼,灸也。’《淮南》言尧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即此所谓并炤也。”“德”就是治,“不治”可以说是庄学的社会观。

齧缺问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曰:“吾恶乎知之。”“子知子之所不知邪。”曰:“吾恶乎知之。”“然则物无知邪。”曰:“吾恶乎知之。虽然,尝试言之。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糜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糜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糜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齧缺曰:“子不知利害,则至人固不知利害乎。”王倪曰:“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按,“子知物之所同是乎”,蒋锡昌:“同是者,即同一之是,如下文所谓正处、正味、正色是也,此问王倪万物果有同一之是乎。”对于一物来说,“物之所同是”意味着它不能不听命于在它之外建立的某种价值体系,这与物进入自己的自然状态即道正是相反的方向。所以王倪答以“吾恶乎知之”,下面则更着重加以说明。比如“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这个“人之所美”只是相对的,有限度的,面对鱼、鸟和糜鹿,无法把“人之所美”推及为“天下之正色”,—然而“天下之正色”这一概念本身恰恰要求其外延大于“人之所美”;“物之所同是”,“是”之为“是”在于它能涵盖“物之所同”,否则就没有意义。同样,找不到一个为民与鳅、猿猴都能接受的“正处”,也找不到一个为民与糜鹿、蝍蛆、鸱鸦都能接受的“正味”。所有价值标准都是相对的,每一价值标准都构成对其它价值标准的否定,因此不可能由一己推广到别人,由本类推广至他类,从而建立一种“物之所同是”的绝对价值标准。此外还要看到“物之所同是”实际上是“知”的一个指向。知包括结果与手段或过程两部分,而结果除了通常说的知识之外,还包括了“是”,即某种价值标准。正是在这一点上,庄学把知看作是对道的反动:知是寻求价值标准,道是去除一切价值标准。作为手段或过程的知的价值取决于作为结果的知的价值;就“知—是”这一关系而言,知能否完成取决于“是”能否建立。探寻到相对价值标准,知的价值就是相对的;探寻到绝对价值标准,知的价值就是绝对的。因此可以说,知最终完成于把相对价值标准扩展为绝对价值标准。但是在相对价值标准与绝对价值标准之间根本不存在着对等关系,知实际上是不可能最终完成的。所以说:“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对知的这种怀疑是彻底的,于是对“子知子之所不知邪”,又答以“吾恶乎知之”,这样就不会使知找到最后的一个立脚点,即对“不知”的“知”上。进而又以“吾恶乎知之”回答“然则物无知邪”,“物无知”还是一种绝对价值标准;就这一点而言,与“物之所同是”并无什么本质区别。“不知”不是在同一层面上从“知”(包括对“不知”的“知”)移到与之相对立的一方,而是超越于这个层面。否定一切价值标准,包括对这种否定本身可能建立的价值标准的否定在内。这样就进入到自然状态,就是得道。“子不知利害,则至人固不知利害乎。”最后把价值标准问题引到社会领域,“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这方面同样不存在诸如“仁义”、“是非”之类的“物之所同是”,而这种否定也就意味着超乎社会意识、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秩序之外,“至人神矣”,所形容的话如同《逍遥游》,都是说的心灵。

瞿鹊子问乎长梧子曰:“吾闻诸夫子,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而游乎尘垢之外。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吾子以为奚若。”长梧子曰:“是黄帝之所听荧也,而丘也何足以知之。且女亦大早计,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奚旁日月,挟宇宙,为其吻合,置其滑湣,以隶相尊。众人役役,圣人愚芚,参万岁而一成纯。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即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谓知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

按,“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这是就社会层面与存在层面而言,也就是说,不进入外在的秩序和价值体系,保持一个独立的自我。“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胡远濬:“二句即《寓言》篇终身不言,未尝不言;终身言,未尝言也之旨。”是就理性层面而言。如果“不缘道”的“道”说的不是社会秩序或社会意识而真的是庄学之所谓道的话,也可以把那一句移入这一层面,因为道是悟得,不是实在,所以无可缘之,如若当个东西来缘,那它就不是道了。“不缘道”也可以说指言与道的关系,道不可言,言者非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就是“不缘道”。“而游乎尘垢之外”,说的是精神层面,好比“逍遥”,是已经得道了。这一番话是对庄学的概括。“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这是两个视点,虽然层次不同,但最终都是要被否定的。“是黄帝之所听荧也,而丘也何足以知之”,孔子不知道,乃是隔教,所以“以为孟浪之言”,这不用多说;“且女亦大早计,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瞿鹊子的不是处,在于要由此树立一个价值标准(“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好比对前述“物之所同是”的问题做了肯定的答复。“仁义”、“是非”不是社会意义上的绝对价值标准,道也不是;道不是用来取代“仁义”、“是非”的,而是说自身之外根本没有一个价值标准。瞿鹊子也不知道,跟孔子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这如果与前节的王倪做个对比就明白了,他缺的是王倪“吾恶乎知之”的态度。抱着一个知的态度的人离道最远。道不是知的对象,而且它根本不是一个对象;是说把知去了,本身就是得道。庄学所谓“不知”即是“去知”。道不是“物之所同是”,也不是一种物,不是言之所能言;言与道的关系,不能同于言与物的关系;也就是说,由言到道必须经过对言的怀疑乃至否定,其间要有一个超越,所以“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中两“妄”字尤为吃紧,即不把所言所听当作终极。接连几节都说“请尝言之”、“虽然,尝试言之”、“尝为女妄言之”,再加上“女以妄听之”,揭示了作者著《庄》时所有和我们读《庄》时应有的态度。此节前半,重要的并不是“吾闻诸夫子”的内容,而是怎么听这段话,怎么做到如《外物》所说的“得意而忘言”。“奚旁日月,挟宇宙”,林云铭《庄子因》:“旁日月,挟宇宙即上文圣人不从事于务而游乎尘垢之外之意,奚者,谓何道以致此也。”说的还是超越之意。以“众人役役”与“圣人愚芚”做对比,“役役”、“愚芚”都是就“知”而言,盖其一以知,其一不以知。“为其吻合,置其滑湣”(林云铭:“为其吻合,不立异同之见;置其滑湣,不求辩论之明,则庶几矣。”)、“参万岁而一成纯”(郭嵩焘:“圣人愚芚,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参万物以极其量。一者,浑然无彼此之别;成者,怡然无然可之差;纯者,泊然无是非之辨。圣人以此应万物之变而相蕴于无穷,斯为参万岁而一成纯。”)、“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郭象:“蕴,积也。……积然于万物,则万物尽然也。”)都是形容这个“愚芚”。“圣人愚芚”亦即“吾恶乎知之”,而“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也就正面了结了“子知物之所同是乎”以及“孰知正处”、“孰知正味”、“孰知天下之正色哉”的问题。“是”是万物各自的“是”,自是其是,而没有一个“同是”,这个认识就是“圣人愚芚”,反之,以知去求“物之所同是”,就是“众人役役”。“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万物无知,“是”与“然”是一回事,都是其自然状态;而对人来说,去除“知”才是“然”,去除“是”才是“是”。“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很明显矛头还是指向知的,即如蒋锡昌所说:“庄子此语,并非说生恶死,故与俗反;乃欲以生死之例,证明吾人之知,实不可靠也,下文恶识所以然,恶识所以不然,此庄子之旨也。”“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知以及由知而做出的价值判断(如“说生”、“恶死”)都是有所局限的,而最大的局限在于处在局限中不知道自己的局限;庄学从局限之外去看,一切就都清清楚楚。“梦”与“觉”,“愚”与不愚,其实都是颠倒的。而这里说的知,不只关乎生死,还有好恶,是非,一切社会意识,所以其间插一句“君乎,牧乎,固哉”,林希运:“君贵也,牧圉贱也,愚人处世,方在梦中,切切自分贵贱,岂非固蔽乎。”“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一切知都是不知,说知是不知也还是一种知,因而也是不知。所以瞿鹊子破孔子,长梧子破瞿鹊子,这还不够,长梧子还得自己破自己一下子。伍非百:“瞿鹊所言,本是妙道。而自以为妙道之行,则非妙道矣。故长梧子以早计讥之。然长梧所答,与瞿鹊所问,初无异同,而一以为早计,一以为吊诡。明知知乃不知,而犹以不知说知,心未能达乎无知之妙,而言未肯休乎不知之境,是长梧亦未免饶舌。故云: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何如。”道是无限,必须破除一切有限才能达到,包括破“破有限”这种有限。言言之局限,而本身不为其所局限,这种言,叫做“吊诡”。“吊诡”之言是对言本身终极意义的破坏,正是在这一破坏中传达了真正具有终极意义的道。在通往道的途中无论哪一步停顿都不是得道,而且对于得道都构成同等意义的障碍。王夫之说过庄学是“随说随扫”,“吊诡”之言就是“随说随扫”,是唯一直达道的言。“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伍非百:“惟大圣而后有大觉。但大圣即是非圣,大觉即是无觉,以无可觉之人之时也,说大圣大觉者,亦是顺遂言说,非真谓有一大圣,觉此大觉也。”“知其解者”不光不是孔子与瞿鹊子,连长梧子也不是,须得不在这一“言不可言”秩序之内才能解,所以推之于“大圣”;但是又说“万岁之后”,又说“旦暮遇之”,不使这个虚拟的“大圣”成为确定人物,不然又是一个长梧子了。这也是“吊诡”之言。伍非百谈及此节说:“庄子之文,喻中有喻。得其主旨,则余意可解。此文比喻重叠,而其主旨则谓知不能知知之是非,而于知之中,作知是、知非之见解者,同一迷妄。”但是一切知必以“知之是非”为终极,离开“知之是非”,则知便没了方向,就不能成立。“吊诡”之言即是跳出了“知是”、“知非”的怪圈。这里生死是一喻,梦觉又是一喻,丽姬泣悔,是生死之中一喻,本身有寓意,君牧是梦觉之中一喻,本身也有寓意。“即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伍非百解说此节最为准确:“上言知与不知同为迷妄,必待大圣乃有大觉,但大圣即是非圣,大觉即是无觉,则终无真知之一日。而儒墨百家之论,则以为必有真知,且有求真知之方法。其法维何,则辨、正二术是已。谓辨可以明是非,正可以定是非。故庄子特举二术而破之。谓辨不足以明是非,正亦不足以定是非。辨、正二术既穷,则是非之论,终莫由明,而求真知之道绝矣。”“……而庄子则以为辨之双方,可彼胜不必此负,可此负不必彼胜,其结果为不定者,故曰我与若不能相知也。”“……而庄子则以为异与同,均不能相正,而所谓彼者,非异则同,非同则异。同既不能为正,异又不能相正。则是第三者之正,无异于第二者之辨。三方是非,同一黮暗。故曰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辨既不能自明,正又不能相明,然则又将谁待乎。纵有所待,恐终无以免上述之疑难,而失其所以待,终归于不相知而已矣。故曰而待彼也耶,极言是非无可知之术,不必更有所待也。”这里反复言说论证,目的全在于推倒“是非”二字,推倒虚构的绝对价值标准,推倒加之于一己的外在秩序,这样,也就归于自然状态,也就得道了。顺便说一句,社会只是外在秩序之一;庄学反社会,只当归在这个反外在秩序的项下。最后一段文字有错简之嫌,依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调整为:“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何谓知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前面说的“知”也好,“言”也好,“辨”也好,统统归结为“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这与“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其实是一个意思,否定“知”、“言”、“辨”以及“是非”等,也就是得道。《寓言》说:“天均者,天倪也。”刘武:“言世情恒分是非,以道言之,一出以和,而无是非之端,犹天均之运转无端,故曰和之以天倪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说的也还是这样一反一正两层意思,关于前者,郭象说:“忘年,故玄同生死;忘义,故弥贯是非。”蒋锡昌说:“义指人间行事之当然,而为人类所不能逃者,如尊卑、先后、是非、善恶等一切实践道德是也。故忘义犹谓忘世间一切实践道德。”关于后者,林希逸说:“年义既忘,则振动鼓舞于无物之境。此振字便是逍遥之意。既逍遥于无物之境,则终身皆寄寓于无物之境矣。”蒋锡昌说:“无竟即为道之别名。”去知即是得道,知有生死是非之分,对人来说乃是限制;若打破这个限制,无限也就是自然了。

罔两问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景曰:“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吾待蛇蚹蜩翼邪。恶识所以然,恶识所以不然。”

按,《寓言》中有类似一段文字,可视为对此节的敷衍,不妨相互印证:“众罔两问于景曰:‘若向也俯而今也仰,向也括而今也被发,向也坐而今也起,向也行而今也止,何也。’景曰:‘搜搜也,奚稍问也。予有而不知其所以。予,蜩甲也,蛇蜕也,似之而非也。火与日,吾屯也;阴与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而况乎以有待者乎。彼来则我与之来,彼往则我与之往,彼强阳则我与之强阳。强阳者又何以有问乎。’”拿“予,蜩甲也,蛇蜕也,似之而非也”对照“吾待蛇蚹蜩翼邪”,则如陶鸿庆《读庄子札记》所说:“待当作特。”这里“似之而非”最可留意,林云铭:“蜩甲、蛇蜕虽附于形,尚有其质,影则可见而不可执,故似之而实非也。”宣颖:“甲与蜕犹有一定之形,故似之而非。”“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和“若向也俯而今也仰,向也括而今也被发(依王叔岷《庄子校释》说“括”下有“撮”字),向也坐而今也起,向也行而今也止”、“搜搜也”(向秀:“动貌。”)都应理解为说的是与“犹有一定之形”相反的意思。“吾有待而然者邪”是一节之主旨,“有待”首先就是指“有一定之形”,—因为“有待”才“有一定之形”,同时又“有待”于自己的“一定之形”,也就是“有待”于自己。“火与日,吾屯也,阴与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陆德明:“屯,聚也。”成玄英:“代,谢。”“吾”即无“一定之形”的影是超越于“屯”与“代”的,如同成玄英所说:“影所以有待者,火日也。必其不形,火日亦不能生影也,故影亦不待于火日也。”“吾有待而然者邪”中“有待”的对象指的就是“彼,吾所以有待邪”中的“彼”,即“火与日”;用“彼,吾所以有待邪”来说明“吾有待而然者邪”,可知影是无所待的。回过头去再做一番比较:甲、蜕有自己的形,而影没有;甲有待于蜩,蜕有待于蛇,影则不然。继而又说“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而况乎以有待者乎”与此同义,马其昶:“以、已同用,已有待,即《齐物论》之‘又有待’也。”这个虚拟的“吾所待”的“彼”,本身是否“待而然”,是否“又有待”,也是有疑问的,这样对“有待”破而又破,达到一种无待的自由境界:“彼来则我与之来,彼往则我与之往,彼强阳则我与之强阳。”成玄英:“强阳,运动之貌也。”无待意味着不被任何一种特定的秩序或关系所束缚。“强阳者又何以有问乎”,又说“奚稍问也”,不言;“恶识所以然,恶识所以不然”以及“予有而不知其所以”,而且不知,这是打破“有待”的最后一步,即对此无法理性地予以认识或表述,—破除这层限制,就是得道了。影是打的比方,说的是精神对存在的无限超越。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按,“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这是庄周的视点;在此之外,增加了一个胡蝶的视点:“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两个视点是不同的:“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又是互相对等的:“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就使得庄周的视点成为“之一”,而不是“一”;使得此刻的存在状态仅仅处于“之一”而不是全部的位置。“之一”与“之一”的关系,叫做“物化”。在“之一”与“之一”之上,还有一个“一”的视点,即把庄周和胡蝶都看作是“一”中的“之一”的视点。(在这里,讲述者的视点是与“一”相一致的。)“物化”就是从“一”出发去看“之一”的视点,即把“化”(如“周之梦为胡蝶”、“胡蝶之梦为周”)看成是仅仅在“物”的层面上的相互变化;而从“一”来说,它们是一体的。此节的主体,正是那个不曾出现在字面上的“一”。可以拿这个来说“死生存亡之一体”,生死的关系也还是物与物的关系,—当把其视为物与物的关系,我们也就具有了道的视点。当然这里所启示的远比生死问题范围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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