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信命运之类的东西的,对我而言,过去的才是命运,未来的仍是未知。
中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我爸带我去买了一个一百九十九的酷派手机,那是我的第一个手机,然后我姐送了我一个QQ号,我的第一个昵称是相逢不与,我把语改成了与,那是纳兰容若的减字木兰花里的第一句,大概也是因为曾经经历过吧。我从同学录上加了许多好友,第一次和别人聊天打字很累,慢慢的也就熟悉了。彦棠给了我诺诺的QQ号,是的,彦棠给的。我那时候,应该是很开心的吧。忘了不少事,只记得她说,她也要去一中,即使知道自己分数不够,哪怕是借读也一定要去。诺诺是很喜欢彦棠的吧,才会那么的坚决,彦棠也很喜欢诺诺吧,才会那么的偏宠,那么的温柔。他们真的很合适呢,在一起应该很幸福吧,多好的一对。
中考之后过了些许天,我们去学校对答案估分,这我就很想吐槽了,我们那时候是按照自己估的分数来填志愿学校,这就很吓人了,一个不小心分数估高了就有可能会没学上。我保守估分是七百一十分,当时一中统招是七百一十四分,定向是六百八十多,二中是妥妥的能去的,而且还可以三年学费全免。我选择了二中,当时是基于两点考虑吧,一是省钱,二是诺诺和彦棠都选了一中,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扎心。
成绩是老师打电话通知的,当时我正在离家不远的路上。七百一十一分,和我估的分差不多,挺好的。彦棠好像是七百零九,他去了一中,顺利的考上了实验班。而诺诺考了五百多分,也是天公作美,那年一中新生太少,不得已降分招生,诺诺如愿以偿的和彦棠上了同一所高中,还真是天作之合。
我家在农村,中学在县城离县医院很近,离我家大概有一百里路的样子。其实选二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来回方便,下车之后再走个百八十米就到学校了,路边布着各色各样的店铺,每次从那里走都要看一遍,几乎每家店铺门前都有一个树,埋在那里。一条路走了很多很多遍突然改变之后会很慌。从我家到学校要坐十块钱的公交车,前两年是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后来修路了,就变成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了。起始点是位于老街的汽车站,末终点在县医院和学校之间。往返于家和学校的公交车上也有不少独特的光阴。我记得我第一次坐公交车是在我六年级去孙疃配眼镜的时候,一个人有点慌,回去的时候还坐反了车,后来便就轻车熟路了。中考之后的假期尤其漫长,我没有门路,也挺懒的,就在家看电视玩手机什么的。那段时间,鑫龙开始来找我玩,我们是初中同学,彼此的父母也都认识,而我也很少有人来找我玩,他来找我玩我很开心,他后来也成了我最好的兄弟。大概在八月初的样子我们去学校报名,人很多,事很杂,还差点迷路了,后来想想,就二中那么屁大点的破地儿我都能迷路,也是醉了。
报完名之后学校告知开学后会有个测验,然后发给了我们点初高中衔接资料让我们自学。怎么说呢,大概到高二的时候,我们班就已经有学生提出老师也不咋会的问题了。高一的知识极其简单,但是对一群刚初中毕业的傻白来说,那可是高深莫测。听我说啊,尤其是,教高一的都是才教完高三的那一轮老师,他们就表现出一副这些内容很简单的样子,然后我们就一副,哇⊙?⊙!,老师好厉害的样子。
报完名之后还是有很长的假期,对于我这个足迹只存在于我们乡镇的人来说,也是个难得的可以出去走走的机会。当然,主要还是看龙少(他自己起的),我俩的关系也从那时候开始非常好了,作为我最好的兄弟。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就是他推荐给我的,哪是我接触的第一本修仙小说,世界观很庞大,描写的很恢宏,它是辰东的《遮天》,然后我又把辰东的其他小说看了个遍。后来追的《完美世界》,现在仍在追《圣墟》,还有一本是说梦的《大圣传》,天地良心,这两天居然更新了!既然说了,那就把我看的几本小说都列一下吧。有耳根的《我欲封天》以及《求魔》《仙逆》《一念永恒》和现在的《三寸人间》,高二的时候看天蚕土豆一系列的小说,斗破、武动、大主宰以及现在的元尊,后来看三少的斗罗大陆系列。高三的时候接触到了肘子的《我是大玩家》,以及后来的《大王饶命》和现在的《第一序列》,又因为肘子的推荐看了会纯洁滴小龙的《恐怖广播》《深夜书屋》《他从地狱来》和《魔临》,上大学的时候接触了《龙族》系列,知道了一个叫路明非的衰仔和一个叫绘梨衣的女孩。《龙族》大概是我感触最深的小说了,因为我也是个衰仔,可我没有小魔鬼,更没有诺诺给我打开一扇门,也不是一个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少和我是初中同学,我们的父母彼此也都认识,他陪我去报的名,后来我俩一起去爬的相山,第一次爬山感觉还不错,没记错的话,他和诺诺盼盼一起爬过那座山,他和诺诺也是好朋友。龙少人很好,很讲义气,很大方,对女生应该很温柔,很执着,很深情。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很帅气的大块头。和他一起玩很开心,好,关于这个龙少就先到这了。
开学的第一天还是很开心的,学校贴了很多名单,上面写着谁谁在某某班,围着的人很多,手机像素好的都直接拍张照片放大了看,然后我低头看了眼自己一九九的酷派,还是老老实实的往前挤吧,大概有七八个类似于黑板的东西,我就比较倒霉,一直到最后一个名单才看到自己的名字,早知道倒着看了。
然后我就拿着我的手机去我的高一二班,有一点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手机里放着阿悄的《想我的时候听着歌》。然后吧,我是想过上高中以后就洗心革面,忘掉诺诺好好学习的,所以我表现得有点嗨,还一不小心就和班主任看对眼了,然后我就成了班长,嗯,第一次当班长,我一开始挺是推辞的,然后想了想,既然要改变,不如就放开一点,就这么成了个班长,感觉还是不错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