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我对气候的变化毫无知觉。但对啤酒的味道异常敏感,甚至听到开启瓶盖的咝咝声,就能分辨出哪个是科罗那,哪个是百威。当我独自在后海边的藤椅上打寒战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已是深秋。我摇摇晃晃地靠近水面,波光荡漾,闪过一条金色的鱼。它意味深长地对我摇摇尾巴,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就滑进水里没了踪影,这几秒光景如同幻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是一天中最明亮的时刻,梦中的金色鱼挥之不去,我嘲笑自己是不是又开始虚妄,我养鱼养得心有余悸了。现在水族箱里剩下的两条鱼都很谨慎,它们一红一黑,漫无目的、魅影般地在水中巡视,我暂时看不出它们有任何想法和危险性。
不一会儿我就去花鸟市场转圈了,我和卖金鱼的老头描述梦境:“……金色的,应该是母鱼。”
脸上长了白斑的老头嘿嘿笑了:“你说的是鱼精吧?”
我没放弃:“你这么说也成,有点媚,但不妖。”
老头笑得更欢畅了:“有意思有意思,可是你梦到的到底是什么鱼呢?”他指着水缸里上百条形态各异的鱼:“瞧瞧,金色鱼可多了,但这些都是人工培育出来的,你梦见的是野生的金鲫吧,那可是几百年前金鱼的祖宗啊!后来金鲫的颜色和体形发生了变异,就形成了现在这些品种。”
“变异?”一条尖嘴鱼凶狠而徒劳地攻击了我贴在玻璃上的眼珠,“为什么会产生变异?”
老头从一个角落里摸出本皱巴巴的书,翻到某一页指给我看:金鱼变异和优秀品种的形成,主要原因是生活条件的改变和人工选择的结果。“可是我认为,不尽然不尽然!”老头把脑袋靠近我,“生活条件的改变,是可以使鱼儿发生一些变异。这些变异一般来说是不遗传的,对遗传起作用的还是基因:比如水泡眼,在眼睛的旁边长个大鼓泡,把眼睛挤得朝上,这是适应啥生活条件呢?再比如珍珠鱼,鳞片朝外鼓起,看着珍珠似的,还有翻鳃、绒球,这些变异不过是基因突变,说白了就是怪胎,啥生活条件影响?扯淡!”
我饶有兴趣地听着,然后指着一条白珍珠鱼说:“我也养过一条。不过我认为它的变异还是受生活条件的影响:比如我的鱼缸太小了,氧气不够充足了,鱼饵不够美味了,我对它的关心不够了,类似这些。”
老头问:“它发生了什么变异?”
我凑到他耳边说:“它变成人了,然后失踪了。”看着老头愕然的表情,我哈哈大笑起来。老头也跟着笑起来:“你这个年轻人,净爱开玩笑。”
这个时候,门口闪进来一个穿蓝呢风衣的女子。
我早就想认识她这样的姑娘了。她闪进门来的姿势非常轻盈,就像一尾扭动的鱼,她细声细气地对老头说,“老板,有热带鱼吗?”样子纯真而略带忧伤。不过老头断然拒绝了:“热带鱼?多难伺候的东西啊!还是买这些金鱼吧,瞧,红鱼招财,黑鱼挡煞。”
我们没有买老头的鱼,尽管他的话很是有趣。他的鱼群中充满了变异的危险,令人生畏。而蓝衣姑娘的出现是个不小的安慰。她叫阿锦,安静得要命,和李小茉太不一样了。我带她到家中看鱼,她一动不动地坐了半小时之久,只轻轻说了一句话:这些鱼好像有点孤单。我频频点头,突然萌生感动,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她那一刻的气息感动了。但我立刻检讨自己: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被打倒了?难道你真的了解这个姑娘吗?想想李小茉是怎么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的吧,尽管有红鱼和黑鱼,可是既未招财,也未消灾。想想你身上都发生了些什么倒霉事吧!
因为有人告密,我们在206项目下私建子项目的事情不久之后就败露了,我在公司的职业生涯不得不画上句号。离开公司前,李总与我进行了一次谈话。他低着头,把秃亮的头顶朝着我,非常影响我为自己辩解的兴致。李总终于无奈地抬起头,语重心长地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而我却一再想起糖醋排骨,我想我不会再有和这个老头一起吃糖醋排骨的机会了。他如愿保住了他的高层职位,而我这次却没有对他感到厌恶。
值得庆幸的是,在整件事情的处理中,除了老猫也被他的公司解雇之外,没有牵连其他人。告密者我没有去追究,事已至此,没有意义了。老猫被炒后立刻就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我们在项目中赚取的钱和李小茉,赚的钱里有我的一半,现在都没了。我在老猫家楼下抽了一根烟。我看到李小茉来不及收走的小背心还挂在阳台上,似乎是专门留下向我告别的。我猜想他们现在干吗呢,最后想到的最大可能,就是在魁北克的森林小屋里烤苹果馅饼吧。
在遇到阿锦之前的那些日子里,我确实很不好受。在后海喝醉的时候我就骂老猫,老猫你这个混蛋,勾引李小茉就勾引吧,钱都拿走就拿走吧,可是怎么着也得有个告别吧?比如陪我喝次酒,怎么可以留下我一个人郁闷呢?真他妈的不仗义。好在阿锦姑娘出现了,她符合所有浪漫故事的开头部分,符合“邂逅”一词的暧昧性,这给了我很不错的复原动力。
可是,就在我对着安静的阿锦发呆时,她突然说了一句话,使我如坠云雾之中,我开始意识到这姑娘是我根本不了解的一类人。
她说:你会写诗吗?
在我们常犯的错误中,表面化是最常见的一种。我回忆了很多惨痛教训,结论是我不比李小茉强多少——我自以为是地相信表面。我们太珍惜自己的感觉了,因为这东西不太好遇见,所以总是要紧紧抓住,哪怕只是表面的感觉。我不但对阿锦犯了这个错误,而且我发现,阿锦犯的此类错误比我更加严重,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我叫苦不迭地面对着这些不曾预料到的事情。
这个秋天我抄写了大量的诗歌。动人的诗句并没有让我心情好转,我边甩墨水边诅咒这些矫情的句子,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会听命于女人的人,然而我却不得不讨好阿锦。她让我无法拒绝。
这个市图书馆的小管理员,我想大概她读的书太多了吧,她没有远大的志向,除了喜欢诉说感情,她不厌其烦地讲述自己和C的事情,积累着我对这个男人的仇恨。或许我应该仇恨阿锦?怎么会。李小茉都没有激起我的仇恨,这个姑娘更不会。相反,因为阿锦,我对李小茉产生了一丝歉疚,难怪她那么满腔怒火——我对她实在不够好。
即便这样,一段时间之后,我已经没有占有阿锦的欲望了。我不是容易被感情拖住的那种男人。于是我也不怎么恨她的男人了。我们经常见面,有时我看朋友也会带她去,不过我从不介绍她是谁,也没有人要求我说明我们的关系。大家只知道她叫阿锦,安静的女人。天知道,她是多么喋喋不休,但我并未觉得自己是在忍耐,如果她太久没有说话,我还会提醒她:“喂,阿锦,说说你和C的事情吧,对,就是C那小子。”
“他的爱情诗写得好极了,”阿锦苍白的双手交织在一起,“他向我们图书馆赠送了两百册诗集,那天他神采奕奕,还为我签名留念。我把这十年间他的所有作品都找到了,每天都要读着这些诗歌入睡。”我总是吃着葡萄,把葡萄皮扔在一米远的垃圾桶里,扔得非常准。
我已经适应了阿锦的爱情,她确实可以天天和C的诗歌睡觉,但C却很快和阿锦的身体睡觉了。而且阿锦每隔一段时间,就去“膜拜”诗人C。阿锦揣着热乎乎的崇拜,可劲儿地和C谈诗歌谈爱情。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门窗紧闭的宾馆里进行的,C像个特工般行踪诡秘,他必须躲开所有认识的人和老婆的疑虑。也许阿锦真的疯了,在她脸上看不到任何愧疚,也没有挫折感,她那点忧郁仅仅是因为被爱情感动。
有时阿锦会把C那些肉麻的书信拿给我看,我猜想她在寻找支持,于是啧啧称赞一番。但是我心里暗暗发笑。我想起老猫在李小茉面前的那番神侃,所有的男人都精于此道,尽管形式不同,但本质都是一样的。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阿锦不但当真,而且沉迷。这一点又和李小茉大不相同。李小茉尽管容易被打动,但是她并不会感动。
渐渐地,我不但一点都不恨C了,甚至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兴趣。我发现了男人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不知道我掌握了他们交往的诸多细节,可惜没有机会找他坐下来切磋技艺,否则我一定会告诉他,那些伎俩真不算高级。但是没关系,因为女人是很傻的感情动物,她们一旦坠入情网就不动脑筋,做大量没有意义的傻事。当然她们也很善于报复,这一点总是比男人做得更加细致和完美,但防卫难道不比报复更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