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48000000004

第4章 企业法(1)

作为经理人一定要知道自己所在企业的性质,了解与自己所在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才能确保企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1节企业法概述

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公司企业法律制度

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7月2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6年4月12日)、《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88年5月18日)等等。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6月3日)、《乡镇企业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暂行办法》(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9月9日)等等。

4.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及其施行办法(1989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等等。

5.三资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1995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及其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1986年1月25日、1987年12月21日、2001年7月22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2000年10月31日修订)及其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2000年10月31日修订)及其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等等。

6.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及其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7月20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20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21日)、《私营企业登记程序》(1991年7月20日)等等。

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公司企业法律制度

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

2.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7月23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6年4月12日)、《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88年5月18日)等等。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6月3日)、《乡镇企业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暂行办法》(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9月9日)等等。

4.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及其施行办法(1989年2月1日)等等。

5.三资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1995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及其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1986年1月25日、1987年12月21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及其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0年4月12日)及其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等等。

6.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及其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7月20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20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21日)、《私营企业登记程序》(1991年7月20日)等等。

企业如何分类

1.按照企业的资本构成、责任形式和企业在法律上的地位,可以把企业分力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这也是世界上对企业类型的最通常的划分方法。随着我国社会丰义市场绎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也将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作为我国企业的基本法定分类,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

(1)独资企业。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该类企业,从经济上分析,它由一个自然人独立出资,一般来讲,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

由于上述情况,从组织上分析,其设立、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比较简便,能很快地设立,也能因情况变化而迅速变更和终止;在法律上,它是由一个自然人独立出资;在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地承担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经济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该类企业的财产由投资人(合伙人)所共有。舍伙企业形成的基础及法律表现形式是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出资人共同经营,其收益按出资份额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分享,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虽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情况下它不具备法人资格。

(3)公司。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制企业法人。公司是资本主义国家中企业组织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态,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2.按经济类型对企业进行分类

这是我国对企业进行法定分类的基本做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有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涉外经济(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经济类型,相应地我国企业立法的模式也是按经济类型来安排,从而形成了按经济类型来确定企业法定种类的特殊情况。它们是:(1)国有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雇工数额应在8人以上。

(4)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有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5)联营企业。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或者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6)外商投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独资企业。

(7)港、澳、台投资企业。这是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大陆举办的企业。

(8)股份合作企业。这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上述各类企业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中的有关条款中均有原则性规定,相应各类企业也均有专门的企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有一些企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将逐渐完善、加强或者被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企业组织形式所取代,相应的法律制度也将废止,还有一些类型的企业立法不够健全,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备。我国企业分类的趋势是由按所有制分类逐步过渡到按资本构成、责任形式分类。

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名称是企业的标记,是企业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企业的名称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依法获得登记。

2.制定章程

章程是企业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分别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特殊企业章程的主要内容由决定设立该企业的机关根据该企业的任务、职能、组织和级别等加以规定,并经国务院、有关地方政府或其他有关机关批准。设立非法人企业,可以不制定章程。

3.有符合规定的数额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简称《企业法人登记细则》)规定,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最少不得低于3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5000万元;1995年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要求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等等。法人企业必须能够以企业的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则由其投资者对企业的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如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或一名执行董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等等。

5.有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1.企业的变更

企业变更包括以下情况:

(1)企业合并。即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法并为一个企业。合并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吸收合并;另一种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加入本企业,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资格,接纳方存续。新设合并是指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成立新的企业,原合并方解散,取消原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资格。

(2)企业分立。即一个企业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企业。分立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一个企业分出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企业,原企业存续;另一种是公司将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新设企业,原企业解散。

(3)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4)住所变更。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向异地迁移,登记机关和管辖也可能随之变更;另一种是企业在同城、同一地区或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地址变更。

(5)企业转业。即企业以新的经营范围代替原经营范围,企业名称须同时变更。它不是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的部分变更。

(6)企业组织形式变更。如由一般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公司;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公司等。

(7)企业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如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的部分变更,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发起人、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的变更,等等。

企业变更必须遵守有关企业法的规定。如公司合并或分立,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依《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公告;股份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还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变更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允许变更的条件成就之后30日内,或由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2.企业的终止

企业的终止即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也称企业的解散。可以由以下原因而解散:

(1)歇业。包括企业因章程中规定的事由发生,如经营的目的实现、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出资者或股东做出企业解散的决议,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决定撤销或解散某国有企业;企业因不可抗力发生,无法继续营业而解散等。另外,企业成立后满6个月未开始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由登记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2)依法被撤销。包括企业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卫生、环境、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责令解散,吊销其营业执照。

(3)依法被宣告破产。企业解散,经向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而终止或消灭。企业被核准注销后,由登记机关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的正、副本和企业公章,将注销情况通知其开户银行,并进行公告。

法人和企业法人

1.法人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新修正本)

    第二次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将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证据规则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本条例。
  •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采访权是记者采访报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没有采访权或采访权得不到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就难以真正实现。本书的基本理路在于阐明采访权与基本权利的关联方式,采访权的权利性质,采访权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如何具体展开,如何对采访权进行规制和保障等等。
  •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合伙企业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农民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农民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而编写,本书专为农民朋友编写,书在介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时,会再着重介绍婚姻、继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及防雾灯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再介绍刑法的基本常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及依法信访与法律援助等内容。并在各章节中举出相应案例并简单评述,既增加内容的生动性,又便于农民、农民工朋友理解。
热门推荐
  • 重生之魂归洛阳

    重生之魂归洛阳

    生活在现代的代可可睡了一觉竟然穿越到了南北朝时期的洛阳,更滑稽的是还穿在了南北朝时期文官的小女儿身上,这一切的突如其来让代可可觉得不可思议,然而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代可可第一天便遇见了顽劣不堪的刘义隆,第二天遇见了慕容,第三天她和他们两个变成仇人,原本打算老死不相往来却总是阴错阳差的遇见不说,那个该死的刘义隆还总是变着法儿的欺负代可可。命运总是离奇的相似,代可可发现自己发生的一切都好像在梦里出现过一样,一边却享受着古代生活给她的安静惬意,却不知道她的一生会那样的不可思议。【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君子三诺

    君子三诺

    夏熙柔站在观众席的最上方看着,颜铭川迈着修长的腿走上发布会的舞台。主持人的话已经到了结尾,许久,主持人回过头来问颜铭川:“颜先生,您最喜欢什么样的女孩?”颜铭川接过话筒,仿佛是在宣誓一般答道:“她是法莱妮尔的公主,我等了五年的女孩。”舞台上的颜铭川突然抬起头,视线扫过众人,最后落在了夏熙柔的身上,微微勾起嘴角。夏熙柔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她想起来,早在今天之前,她和颜铭川一起看过了这一生最期待的一次日出。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凌天武神

    凌天武神

    武陵城的废物少年,被家族所弃遭人迫害,埋于乱坟岗的木棺中。然巧遇百年一遇的雷电雨夜,偶获棺中的神秘之骨,从而逆天改命。从此开启一段行武道于绝巅,主宰千秋,统御万古的传奇之路。
  • 全球明星供应商

    全球明星供应商

    意外穿越到平行世界,许天赐发现这个世界有点不一样~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看小人物许天赐,如何一步步成为天王巨星,创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娱乐帝国!!!
  • 小丧尸的末世臭美日常

    小丧尸的末世臭美日常

    穿越到一直在玩的末日游戏里,时间是末世当天。本以为能紧抱剧情的金手指,谁想这世界与她在游戏中经历的相差甚远,还有那梅超风一般的十指和青灰色的皮肤是怎么回事?哦买嘎!这不是她预想的生活!为了在末世好好活(?)下去,她给自己制定了伟大的目标:多吃晶核少见人!这位丧尸小哥哥你的声音很熟悉啊?感觉在哪里听过。丧尸小哥哥咧嘴一笑,朝着她露出一口大白牙: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实验室里的研究体小姐。原谅我的文案无能。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小丧尸的末世生存纪事,走剧情,期间也会有感情线,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情。至于为什么选末世呢,因为它不受道德约束,可以随心所欲的搞事情。
  • 时光几许烟雨

    时光几许烟雨

    苏芋洛与司翎的婚姻有名无实,在夏楚楚给她发了一条挑衅的短信后,苏芋洛一气之下去了酒吧,在那里遇到了大名鼎鼎的陆少陆宇宁。第二天上班,听说司氏要与陆氏谈个大合作,当看到对方的大boss时,苏芋洛震惊了,这不是在酒吧遇到的那个男人吗?司翎一家的刁难,陆宇宁的热情温柔,职场上的风起云涌,父母死亡的隐情……前面,到底是真相,还是另一个阴谋?
  • 腹黑总裁:小娇妻,往哪儿逃!

    腹黑总裁:小娇妻,往哪儿逃!

    米觞羽本想远离豪门的纠葛,却又一不小心睡了自己的未婚夫。不行,为了自由她要逃!不行,为了幸福他要追!路遇跳广场舞的大妈,拦住米觞羽问她:“身后那个帅气的小伙儿是你男朋友?”米觞羽眼眸一转,哭兮兮,“不,那是我儿子!我是他小妈,可这小混账竟然想占有我!”大妈一听那还了得,正义化身当街殴打顾氏总裁顾延风……只可惜,米觞羽终究还是被顾延风压在他的五指山下。顾延风邪魅一笑靠近她的樱唇,“怎么不逃了?我的小妈?”一场阴谋的靠近,他食髓知味;一场关于谁先爱上谁的赌局,他输得一败涂地。但最后,却又甘之如饴……
  • 她死去的那一晚

    她死去的那一晚

    大家闺秀滨口美绪一直生活在超级严格的教育环境中,已经是大学生的她,还要每天遵守六点的门限。此番她竭尽所能说服双亲,总算获准前往美国旅行。出发前一晚,匠千晓等大学好友举办了一场饯行会,庆祝她第一次远离家庭的管教。可散会后不久,匠千晓便接到了求救电话,前往滨口家帮忙丢弃一具女性尸体。朋友难得一次的海外旅行,怎能被突然出现的任性死者毁掉……
  • 白捡杀手王妃

    白捡杀手王妃

    “让她进来罢。”元湟轻轻品了口茶,揉了揉疼得发慌的头,诶……也不知陌儿此番进来,又要干嘛?是要讨论有关面具的事儿……还是要讨论别的……就比如今夜的事。他想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