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切天人,悉由运度"。道教的"三才"、"三盗"思想是天人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天人合化思想的重要体现。这种天人关系的变化是与宇宙运动有着密切关系的。其思想具体体现了"与时偕行"、"应天顺人"、"会机契运"等内在运动演化之属性,即"天人之道远而应近,与时偕行者,是应天顺人;如不得时而动,终莫能会机契运也。"《道藏》第2册,第761页。对此,《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中认为:"一切天人生死根本悉由运度。"《道藏》第1册,第70页。"运度"是天人"会机契运"形象而具体的表达,是天人关系在宇宙运动与演化中具体质量及数量状况的体现。这种"运度"的状况决定了天人关系的状况,是对天人关系的"合化"的具体质量的把握。"三才者,轮转和合也"、"天地万物与人而成其变化"则是道教"天人合化"运动在"三才"方面的反映,体现了天人"和合"与"变化"的相互关系,并且使天人关系具有"种种变化,天人交畅矣"《云笈七签》第2432页。之特性。即天人合化的目的是通过天人"变化",实现由"不和"到"合",由"合"到"畅",由"畅"到天人"合化"的最终目标,实现天与人在宇宙运动中新的和合,达到天人关系的舒畅顺同之效果。当然这种变化完全是由于"三才"的"运度"所决定的,是天人的运动和转化所产生的结果,具有自然意义,而非人为所决定。
第三,"以人胜天,以天胜人"。道教在总结天人合化的标准和目标时认为:天人合化之目的是要实现人与天之间的平等互信,相依相生。即"以人胜天不可也,以天胜人亦不可也",人天互不胜是实现天人平等的基本前提,是道教天人平等观念在天人合化中的重要体现。宋代林希逸在《南华真经口义》中对天人由"合化"到"合一"的内容和目的解释时认为:
一,自然也,造化也。好与弗好即好恶也,其一同也,其不一异也。好恶之有异同皆不出乎造化之外,故曰: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人能以好恶为同则知天者也。故曰其一与天为徒。若以好恶为异则知人而不知天者,故曰其不一与人为徒,以人胜天,不可也,以天胜人,亦不可也。《道藏》第15册,第730-731页。
这里表达了天人之间由"合化"到"合一"关系变化的整个过程,这种过程表达了三个方面的思想:一是"天人合一"之"一"是天地造化形成的宇宙运动之结果,其内容表达了天地运动所具有的"好"与"恶"。即"好"者为"同"为"一","恶"者为"异"为"不一";二是在天人关系中人如果能与天为徒,将自己的好恶与天之好恶为"一",则"知天者"即能够从主观上认识和了解宇宙运动变化之规律;反之如果不将自己之好恶与天之好恶相"一"而为"异",天人关系则表现为"不为一"而人则"不知天";三是天人合一、合化思想表现为天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这种平等关系具体表现为"人胜天不可"、"天胜人亦不可",天人二者"互不胜"是道教天人合化运动观的思想基础。
四"人有生死者,非与天道不同也"
——天人同命
道教天人合一形成与演化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即表现为"天人同命",这种天人同命是宇宙运动所具有的本然内容,也是道教对于天人合一关系发展和演化认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门中人看来,生命体与宇宙中的诸多天体一样,其本原都是"道"。人类生命与宇宙之间其他生命或物质存在的"共原性"决定了彼此的相关性。"詹石窗《论生活道教》,叶至明主编《道教与人生》,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46页。道教天人同命表现在天人"即一物",这种"一物"所代表的内容体现了天人之间的"同实而异名"思想,也就是所谓的"共原性"。
第一,"知天尽神,致命造玄"。道教认为天人万物乃可归之于"天"、"命"、"神"、"玄",但其具有共同属性,即"天此非天"、"神此非神"、"命此非命"、"玄此非玄","是以善吾道者""即一物"。"天地人命神玄"、"即一物"思想充分表达了道教天人合一、天人同命的思想。《无上妙道文始真经》认为:
无一物非天,无一物非命,无一物非神,无一物非玄。物既如此,人岂不然。人皆可曰天,人皆可曰神,人皆可致命造玄,不可彼天此非天,彼神此非神。彼命此非命,彼玄此非玄,是以善吾道者,即一物中知天尽神,致命造玄,学之徇异,名析同实,得之契,同实异名。《道藏》第11册,第513页。
其中天人之间具有"名析同实"、"同实异名"之属性,这种思想在道教早期著作《太平经》中就有记载:"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太平经合校》第124页。其思想包含了天人同命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命与天命具有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天地"所具有的本质本然属性所决定的;二是人命与天命都取决于天地宇宙运动所具有的运动规律,要使人命"安",其前提是必须"先安其天地";三是人命安与天地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一个彼此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统一体,只有天地安,才有人安。但是,人安对于天地安也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人乃为天地安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只有天地与人均安,天地人"然后可得长安也",充分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所具有的"天人同命"思想。
第二,"知天知人,知命知义"。道教认为要了解天人所具有的"同命"属性,就必须"知天"、"知人",只有既知天又知人,才能避免在天人合一过程中"以命废义"、"以义废命",从而实现天与人之同命。南宋道士禇伯秀在《南华真经义海纂微》中说:
知天之所为,命也;知人之所为,义也。知天不知人则以命废义,知人不知天则以义废命,皆道之一偏而非至也。以其所知,养其所不知,则生也,自然而已,人之所为必资所养而后致。《道藏》第15册,第265页。
道教认为要实现天人同命,就应当"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在天人合一关系中实现其知"天人"知"命义",才能最终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同命之目的。大约形成于五代时期的《真气还元铭》认为:"人有生死者,非与天道不同也。"《道藏》第4册,第880页。唐代《南统大君内丹九章经》说:"人本与天地同生于虚无,何天地则能齐其寿,而人不能存其形,是道不负人,人负于道也。"《道藏》第23册,第683页。元代金月岩编《抱一子三峰老人丹诀》中说:"天地有自然之气,气有自然之数,人禀天地之气而生"。《道藏》第4册,第977页。虽然天人同源,天人具有合一同命之属性,但由于人不按照天人关系的本质属性处理好人与天之关系,做一些违背天地之本然的事情,最终天人虽然同源同生,但不能同寿。
第三,"天人同胞,物我同体"。人们的所作所为一切都需要与宇宙的演化相适应,如果人们单纯地从主观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可以不受天之制约,任意的为所欲为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人们的一切行为包括人自身都是宇宙的产物,都离不开天地之造化。"在养生家的眼中是天地同流,人神一体,天人合一。比如周天这个概念源于我国古代的天文学。古代养生学家发现人体有365个穴位分布在全身,这与天体有365度相吻合。"张振国《返朴归真道教与人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207页。宋元之际学者郑思肖编集的《太极祭炼内丹法》中说:"一切天地造化,断断不离我一身之中,然或一意执我之身,实为天地造化。"《道藏》第10册,第468页。要实现天人同命同寿之目的,就必须遵循天地之造化规律,顺道而为之,才可以与天地同命同寿,并实现天人关系的"自然平等"。关于这种"自然平等",郑思肖编集的《太极祭炼内丹法》认为:
天人吾同胞而物我同体也。饥溺犹己而哀乐不殊也。要在学者,日用常行,方寸澄静,表里明洁。如春行冰泮,云散月明,合内外翕关之机,生生而不息,通幽显晦明之理化,化而常存,应物无私,随应随静,必得一切天人七光,灵识四生六趣,乃至昆虫草木与我混融一性,俱入自然平等。同上,第441页。
这里从"天人"、"七光"、"灵识"、"四生"、"六趣"乃至"昆虫"、"草木"等与我混融,表达了人与万物具有同生同命之属性,其特点乃为天人具有"同胞"、"同体",相互之间具有"饥溺"、"哀乐"之共同属性。在生命的运动与演化之中具有"生生不息"、"化而常存"、"应物无私"、"随应随静"之生命运动属性。天人之间的生命运动与演化具有"必得一切"之功能,展现了天与人生命之间具有"一性俱入"、"自然平等"之属性,充分反应了道教天人合一、天人同命所具有的生命运动与演化之特点。
§§§第二节天人合一关系的主要内涵与本质
道教天人合一关系的发展与演化是建立在宇宙运动与演化基础之上的天人运动,其本质体现了道教对于天人关系本质自然的认识与把握,是对宇宙运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生命意义的天人运动与存在形式的理解,是宇宙观与天人观共同具有的天人运动关系自然之体现。"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发源于周代,经过孟子的性天相通观点与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说,到宋代的张载、二程而达到成熟。张载、二程发展了孟子学说,扬弃了董仲舒的粗陋形式,达到了新的理论水平。"张岱年著,邓九平编《张岱年哲学文选》(上),第599页。"古代所谓"合一",与现代语言中所谓"统一"可以说是同义语。合一并不否认区别。合一是指对立的两方彼此又有密切相联不可分离的关系。"张岱年《宇宙与人生》,第77页。道教从宇宙运动与演化过程中看待天人合一的运动与变化,认为天人合一是动态意义上的天人观,其在运动与演化发展中具有不同的运动表现形式及存在内容,展现了道教对于天人所具有的真正意义上的运动关系的认识与了解,其内容主要表现在"天人同心"、"天人和顺"、"天人合同"、"天人为一"等方面,是道教天人观重要的内容与体现,表达了道教天人合一思想的自身特点与本质内涵。
一"天心本与我心同"
——天人同心
道教关于"天人同心"思想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关系的核心和基础,是道教天人合一关系的本质内容。具有"儒佛仙"合一特征的朝鲜"天道教教理是"人乃天"。"人乃天"意味着人就是天,按照天理和天命修行,人心和天心就会联成一体"。黄心川主编《当代亚太地区宗教》,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天人同心"是道教道之"本心",即"道外无心,心外无道,即心即道"等思想在天人关系中的内在体现与心理反映,"道之无根,以心为根"对于天人关系的影响则具体表现为天人之根系于"心"。
第一,"天地人备,三合同心"。天地人与道具有"实同"之属性,其根源在"人心",充分证明道教作为一种宗教所具有的"心本"主义世界观。对此,南宋道士东海青元真人《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注》中认为:"道者,天地与人实同,其根在人曰心。"《道藏》第2册,第251页。道教将天人同心思想最终归结到"道德"标准,认为只有天人同心才能"成德",德之标准体现在天与人心之合,即天人同心观,并将这种"三合同心"认定为天地人所具有的"德"之属性。"天地人备,天地人三合同心,乃成德也。一事有不和,辄不成道德也。"《太平经合校》第392页。说明道教关于"天人同心"思想对于"天人合一"的重要意义。天人"一事不和"就不会有"合一"之理。所以,"心与理融,天人合德,方知所谓修心即修道也。"《道藏》第24册,第87页。道教天人同心思想希望人们通过修道达到人与天"心"之同通融合。道教天人同心思想反映了道教"心本论"所具有的内容,强调在天人同心关系中人之"心"所具有的本体地位,夸大了心在天人关系中所具有的功能与作用。
第二,"主于人心,主于天心"。北宋邵雍虽为名儒,然其学说师承有本于道教,其在《伊川击壤集·天人吟》中对于如何发挥"心"在天人合一关系中的作用时认为:"天学修心,人学修身,身安心乐,乃见天人,天之与人相去不远,不知者多,知之者鲜。身,主于人心,主于天心,既不乐身,何由安。"《道藏》第23册,第568页。这里表达"心"具有的作用,即"身安心乐"、"乃见天人",要实现天人同心之目的,就必须使人之"心乐",因为人身具有"主于人心"、"主于天心"之特点,只有"心乐"、"乐身"才可以实现天人之"同心",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同心之目标。道教天人同心观念表明了道教"天人合一"思想是建立在"天人一心"理论基础之上的。邵雍在《伊川击壤集》中对此认为:"天虽不语人能语,心可欺时天可欺,天人相去不相远,只在人心人不知。"《道藏》第23册,第567页。天理中包含着人天合心之规律,这个规律的根本与关键就是"同心"。
第三,"体与道合,心与天同"。陈景元集《西升经集注》中说:"体与道合是身之虚也,心与天同是心之无也,身虚而万物自至,心无而和气自归,故虚无者,无为之至妙也。"《道藏》第14册,第592页。"体与道合"、"心与天同"是道教天人合一、天人同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是道教对于天人合一、天人同心关系的认识,体现了道教基本的天人同心观。所以,道教认为天人合一、天人同心之关系,其本质乃为宇宙万物之基本属性。金代刘处玄注《黄帝阴符经注》中云:"天人者,人性通于天也。合发则心尽于物也。"《道藏》第2册,第819页。说明天人同心乃为"人性"与"天性"之通,其基本之属性乃为"心尽于物",人之心能动地反映了天人关系中宇宙万物所具有的基本之属性,天人同心不过是这种天性与人性之"合发"而已。"人心若与天心合,颠倒阴阳止片时,以心观道道即心也。以道观心心即道也。"《道藏》第23册,第753页。这里道教将"人心"与"天心"合和,这种"天"乃为"道",并将这种天人同心认定为"心"与道同。
第四,"性定神安,神安心运"。在道教看来,心不但是人身四肢百骸之动力,而且还体现出其"知天地禀道而成"等特性。在天人合一关系中要做到天人同心,就要使人"性定神安",使人"心运冲和正一之气",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同心之目的。对此,《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注解》认为:
人身四肢百骸所以动者,心也。乃知天地禀道而成则有生而有死,人身因心而运则有吉而有凶,在乎智人所行,则可鉴善恶之召也。夫心者,神也;神者,性也。性定则神安,神安则心运,使心运冲和正一之气。《道藏》第17册,第51页。
道教认为天人同心的原因在于"天心本与我心同"。因为"天人合一"的根本在于"合心","心不同"则人天"不通"。天与人只有做到"同心",才能实现天人关系的"和谐"与"合一"。只有心同心合,才能一合百合,实现天人的和合共生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