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841000000003

第3章 莓泉

八月初,常常热得难受。这时候,从十二点到十五点,最有决心、最迷恋打猎的人也不能出猎,就连最忠心的狗也只是“跟着猎人的靴子转”,也就是一步一步跟着猎人走,难受地眯起眼睛,舌头耷拉得老长,听到主人责骂,只是可怜巴巴地摇摇尾巴,脸上露出难为情的神情,但是不肯往前面跑。

有一回,我就是在这样的日子出去打猎。我一直勉强支撑着,虽然我真想躺到什么地方的阴凉里去,哪怕躺一会儿也好;我的不知疲倦的狗也一直在树棵子里搜索着,虽然它显然并不指望自己的狂热行动会有什么结果。窒人的炎热迫使我考虑保留最后的体力和能力。

我好不容易来到我的宽容的读者已经熟悉的伊斯塔河边,下了陡坡,踩着潮湿的黄沙,朝着附近一带闻名的、名叫“莓泉”的泉水走去。这泉水从岸边一条裂缝中涌出,裂缝渐渐变成一条狭窄然而很深的峡谷,泉水就在二十步远处带着滔滔不绝的、快活的潺潺声汇入小河中。峡谷的两边斜坡上长满了橡树棵子;泉的周围一片碧绿,长满了矮矮的、天鹅绒般的青草,阳光几乎从来照不到那清凉的、银色的泉水。我走到泉边,草地上放着一个桦树皮做的瓢,这是过路的庄稼人留给大家用的。我喝足了泉水,就在阴凉里躺下来,并且向周围望了望。在泉水注入小河处,形成一个河湾,正由于泉水与河水交汇,这儿总是荡漾着碧波。就在河湾旁,坐着两个老汉,背对着我。其中一个相当健壮,高高的个头儿,穿一件整洁的深绿色上衣,戴一顶绒线小帽,正在钓鱼;另一个又瘦又小,穿一件打补丁的绵绸外衣,没戴帽子,膝盖上放着装蚯蚓的小瓦罐,不时地用手抚摩一下自己的白发苍苍的头,似乎是担心自己的头被太阳晒坏。我更留神地打量了一下,才认出他就是舒米欣村的斯焦布什卡。请允许我把这个人介绍一下。

在离我的村子几俄里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舒米欣村,那里有一座为圣科齐马和圣达米安建立的石头教堂。教堂对面,当初曾经有一座煊赫一时的宏伟地主宅第,宅第周围有各种各样的房屋棚舍、作坊、马厩、地下室、车棚、澡堂、临时厨房、客人住的和管理人员住的厢房、温室、民众游艺场和其他一些用处大小不同的房舍。住在这座宅第里的是一家大财主,他们的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可是忽然有一天早晨,这一切财富付之一炬。财主一家迁到别处去了,这座宅第就荒废了。

广大的废墟变成了菜园,有些地方留着一堆一堆的砖头、残缺的屋基。用幸免于火灾的原木草草钉成一间小屋,用十年前为了建造哥特式凉亭买来的船板做屋顶,就让园丁米特罗方带着他的妻子阿克西尼娅和七个小孩子住进去。派定米特罗方种植蔬菜,供应一百五十俄里之外的主人家食用。分派阿克西尼娅看管一头罗尔种的母牛,母牛是花大价钱在莫斯科买的,但是可惜丧失了生殖能力,因此买来以后就没有产过奶;她还照管一只烟色的凤头公鸭,这是唯一的一只“老爷家的”家禽。孩子们因为年纪还小,没有指派他们干什么,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变为十足的懒虫。我曾有两次在这个种菜园的汉子家过夜,路过时常常在他那儿买黄瓜,天晓得是什么原因,这些黄瓜在夏天就长得老大,味道儿又淡又差,皮又黄又厚。我就是在他那儿第一次看到斯焦布什卡的。除了米特罗方一家和寄住在独眼寡妇的小屋里的年老耳聋的教会长老盖拉西姆以外,就没有一个仆人留在舒米欣村了,因为我要介绍给读者的斯焦布什卡不能算人,尤其不能算仆人。

任何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地位,不论是什么样的地位,都有交往。不论是什么样的交往。任何仆人,即使不领工钱,至少也要领所谓“口粮”,斯焦布什卡却从来没得到过任何补助,无亲无故,没有谁知道他的存在。这个人甚至也没有来历,没有人谈起他,人口普查也未必查得到他。有一种模模糊糊的传闻,说他当年做过某人的侍仆;然而,他是什么人,从哪儿来的,是谁的儿子,怎么成了舒米欣村的居民,怎样得到那件绵绸的、开天辟地以来他就穿在身上的长外衣,他住在哪儿,靠什么过日子,——关于这些,绝对没有谁知道一丁点儿,而且,说实话,也没有谁对这些问题感兴趣。

特罗菲梅奇老人家是熟悉所有仆人的家谱,能够追溯到上四代的,就连他也只是有一次说到,记得已故的老爷阿历克赛·罗马内奇旅长出征回来时用辎重车载回来一名土耳其女子,那女子是斯焦布什卡的亲戚。就是在节日里,节日里是按照俄罗斯古老风俗用荞麦馅饼和绿酒普遍赏赐和款待众人的时候,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斯焦布什卡也不上餐桌,不走近酒桶,不行礼,不去吻老爷的手,不在老爷注视之下一口气喝干管家的胖手斟得满满的祝老爷健康的酒。除非有哪个好心肠的人从他身边走过,给这个可怜的人一块吃剩的馅饼。在复活节的日子里,大家也和他接吻,但是他不必卷起油乎乎的衣袖,也不必从后面的口袋里掏出自己的红鸡蛋,不必呼哧喘着,眨巴着眼睛,把红鸡蛋献给少爷,或者甚至献给太太。

他夏天住在鸡埘后面的储藏室里,冬天住在澡堂的更衣室里,天气太冷的时候,他就在干草棚里过夜。大家见惯了他,有时甚至踢他一脚,但是谁也不和他说话,他自己也好像生来就不曾开过口似的。

在那场大火之后,这个没人过问的人就住到,或者如奥廖尔人说的,“躲到”看园子的米特罗方家里。米特罗方不睬他,不对他说:你住在我这儿吧,——但也不撵他。斯焦布什卡也不是住在米特罗方家里,他是生活、栖息在菜园里。他来来去去、一行一动都悄没声息;打喷嚏和咳嗽都免不了战战兢兢,用手捂着;他总是像蚂蚁一样忙活着,操劳着;一切都是为了糊口,仅仅为了糊口。确实,如果他不是从早到晚为吃饭操心的话,我猜斯焦布什卡早就饿死了。早晨还不知道晚上有没有什么东西吃,实在是很痛苦的事!有时斯焦布什卡坐在墙脚边啃萝卜或者嚼胡萝卜,或者把一棵肮脏的卷心菜掰成一片一片的;有时哼哧哼哧地提着一桶水到什么地方去;有时在小砂锅底下生起火来,从怀里掏出几块黑乎乎的东西扔进锅里去;有时拿木头在自己的小棚屋里敲来敲去,钉钉子,做放面包的架子。他做这一切都是悄没声的,就像是背地里干的,只要有人看他,他就躲藏起来。有时他也外出三两天。当然,没有谁注意他是否在家……一转眼,他又出现了,又在墙脚边悄悄地架起砂锅生起火来。他的脸小小的,眼睛黄黄的,头发一直抵到眉毛,鼻子尖尖的,耳朵老大,而且透亮,像蝙蝠的耳朵,胡子好像是两个星期之前剃过的,永远这样,不再短也不再长。我在伊斯塔河边就是遇到这个斯焦布什卡和另外一个老头儿在一起。

我走到他们跟前,打过招呼,就挨着他们坐下来。我看出,斯焦布什卡的同伴也是我认识的:这是已经解放了的彼得·伊里奇伯爵家的家奴米海洛·萨维里叶夫,外号叫“雾”。他住在一个害肺病的波尔霍夫小市民家里,那是我常常投宿的一家旅店的老板。在奥廖尔大道上经过的年轻官吏和其他一些闲人(裹着花条羽毛褥子的商人顾不到这些)到现在还可以看到,在离特罗伊茨基大村子不远处有一座完全荒废了的、一直抵到大路的木结构二层楼房,房顶已经塌了,窗户也钉死了。在阳光明丽的日子,在中午时候,这座废墟显得无比凄凉。

当年在这儿住的彼得·伊里奇伯爵是一位以好客闻名的豪富的世家显贵。有时,全省的人都汇集到他家里,在家庭乐队的震耳欲聋的乐声中、在花炮和焰火的噼啪声中尽情地歌舞、欢笑。如今经过这座荒废的贵族宅第而叹息和怀念流逝的时光和逝去的青春的,恐怕不只是风烛残年的老妪。伯爵一年又一年举行宴会,一年又一年亲切地笑着回旋在百般奉承的宾客之中;但是,可惜他的家产不够他一生挥霍。

他完全破产之后,就到彼得堡去谋职位,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就死在旅馆里。“雾”就是在他家里当管家,在伯爵生前就获得解放证书的。这人七十岁上下,有一张端正的、令人愉快的脸。他几乎总是在笑,笑得又和善又庄重,现在只有叶卡捷琳娜时代的人才会这样笑。说话时嘴唇轻启慢闭,亲切地眯着眼睛,说话略带鼻音。他擤鼻涕、闻鼻烟也都从容不迫,好像在做要紧的事。

“喂,怎么样,米海洛·萨维里叶夫,钓了不少鱼吧?”

“请您看看鱼篓里吧,已经钓到两条鲈鱼和五六条大头鲲了……斯焦布什卡,拿来看看。”

斯焦布什卡把鱼篓递给我。

“斯捷潘[6],你近来日子过得怎样?”我问他。

“噢……噢……噢……没……没什么,老爷,还过得去。”斯焦布什卡讷讷地回答说,仿佛舌头上拴了秤砣。

“米特罗方身体好吗?”

“身体好的,可……可不是,老爷。”

这可怜的人转过头去。

“鱼不怎么上钩。”“雾”说起话来,“天太热了,鱼都躲在树棵子底下睡觉呢……斯焦布什卡,你给我装一个鱼饵。(斯焦布什卡拿出一条蚯蚓,放到掌心里,拍打了几下,套到钓钩上,吐了两口唾沫,就递给‘雾’。)谢谢你,斯焦布什卡……哦,老爷,”他又对我说,“您是打猎吗?”

“可不是。”

“噢……您的猎狗是英国种还是纽芬兰种?”

这老头儿喜欢借机会卖弄一番,那意思就是说俺也是见过世面的!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种,不过蛮好。”

“噢……您还有狗吗?”

“我有两群呢。”

“雾”笑了笑,摇了摇头。

确实不错,有的人喜欢狗喜欢得不得了,有的人白给他都不要。我这简单的头脑是这么想的:养狗,可以说,多半是为了摆派头……什么都要有气派,马要有气派,看狗的人也要有气派,一切都要有气派。已故的伯爵——愿他升入天堂!——其实不是什么猎人,可是也养着狗,并且每年都出去打一两次猎。身穿镶金绦红外套的看狗人集合在院子里,吹起号角,伯爵大人走出门来,仆人把马牵过来,扶大人上马,狩猎主管把大人的脚放进马镫,然后摘下帽子,把缰绳放在帽子里捧上去。伯爵大人的鞭子一声响,看狗人齐声吆喝,走出院子。马童骑马跟在大人后面,用绸带牵着老爷宠爱的两条狗,就这样照料着……那马童高高地骑在哥萨克马鞍上,红光满面,一双大眼睛不住地转悠着……当然啦,这种场面少不了宾客。又开心,又显得气派……哎呀,挣脱了,这鬼东西!”他忽然把钓竿一拉,说道。

“听说,伯爵一生日子过得很快活,是吗?”我问道。

老头儿往鱼饵上吐了两口唾沫,把钓钩抛出去。

那还用说,他是一位大富大贵的人嘛。彼得堡常常有人,可以说,常常有头等要人来他这儿。常常有一些佩蓝色绶带的人在他家吃喝。再说,他也很会招待宾客。常常把我叫了去,说:‘明天我要几条活鲟鱼,‘雾’,你叫人给我送来,听见吗?’

“是,大人。”

那一件件绣花外套、假发、手杖、上等香水和花露水、鼻烟壶、大幅的油画,都是从巴黎订购来的。他一举行起宴会,天哪,真不得了!焰火冲天,车水马龙!有时还放大炮。光是乐手就有四十个人。还养着一个德国人当乐队指挥,可是德国人傲慢起来:他要和主人一家同桌吃饭。伯爵大人就叫人把他赶走了,说:我家乐队不要指挥也行。当然啦,什么事儿都要依照老爷的心意。一跳起舞来,就跳到天亮,跳的都是拉柯塞斯、玛特拉杜拉舞……哎……哎……哎……上钩了,好样的!(老头儿从水里拉出一条不大的鲈鱼)拿去,斯焦布什卡。老爷倒是一个好老爷,”老头儿把钓钩抛出去之后,又说下去,“心肠也是很好的。有时候打你几下子,可是一会儿就忘了。只有一样就是养姘头。哎,这些姘头,都不是东西!就是她们弄得他破产的。要知道,那都是从下等人里面挑出来的。说起来,她们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可是,你就是把全欧洲最值钱的东西都给了她们,还是不行!可也是,为什么不好好地过过快活日子,那是老爷的事……不过弄得破产总是不应该的。特别是有一个姘头,叫阿库丽娜的,现在已经死了,愿她升入天堂!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西托夫的甲长的女儿,可是太凶恶了!有时打伯爵的耳光。她使他着了魔。我侄儿往她的新衣服上溅了点儿可可,就把他送去当了兵……送去当兵的还不止他一个。是啊……不过那时候可是真好呀!”老头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又说了一句,就低下头,不说话了。

“我看,你家老爷很厉害吧?”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我开口说。

“那时候就兴这样呀,老爷。”老头儿摇摇头,反驳说。

“现在不像那样了。”我注视着他,说道。

他瞟了我一眼。

“现在当然好些。”他嘟哝了一句,就把钓钩抛向远处。

我们坐在树荫下,但就是在树荫下也很闷热。窒闷、炎热的空气仿佛呆住了。火热的脸焦急地盼风来,可是没有风。蓝蓝的、有些发乌的天上,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在我们正对面的岸上,是一片黄澄澄的燕麦田,有些地方杂生着一丛丛野蒿,那麦穗一动也不动。在稍微低些的地方,有一匹农家的马站在齐膝深的河水里,懒洋洋地摇摆着湿淋淋的尾巴;低垂的树棵子下面,偶尔浮出一条大鱼,吐一阵水泡,又悄悄沉入水底,留下一圈圈细细的水波;蝈蝈在褐色的草丛里叫着,鹌鹑叫得似乎很不情愿;老鹰从容地在田野上空飞翔,常常在一个地方停住,很快地拍打着翅膀,把尾巴展成扇子形。我们热得难受,只有一动不动地坐着。忽然在我们后面的峡谷里响起走动声,有人朝莓泉走来。我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五十岁上下的汉子,满面风尘,穿着小褂,脚蹬树皮鞋,背着一只背篓和粗呢上衣。他走到泉边,大口大口地喝了一通水,这才站起身来。

“啊,是符拉斯吧?”“雾”打量了他一下,就叫了起来,“你好呀,老弟。你这是从哪儿来?”

“你好,米海洛·萨维里叶夫,”那汉子一面说,一面朝我们走来,“我从远地方来。”

“你上哪儿去来?”“雾”问他。

“去了一趟莫斯科,找老爷。”

“为什么事?”

“去求他。”

“求他什么?”

“求他把代役租减轻些,或者改成劳役租,要么让我换个地方……我儿子死了,现在我一个人实在不行。”

“你儿子死了?”

“死了。”那汉子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又补充说,“他以前在莫斯科赶马车。不瞒你说,以前都是他替我缴租。”

“怎么,你们现在还要缴代役租吗?”

“要缴代役租。”

“你家老爷怎么样呢?”

“老爷怎么样吗?他把我赶出来了!他说,你怎么敢直接来找我,管家是干啥的?他说,你首先得报告管家……再说,我能给你换什么地方?他说,你先把欠的租缴清了再说。他简直火极了。”

“怎么,你就回来了吗?”

“就回来了。我本想问清楚,我儿子身后是不是留下什么东西,可是没问出什么结果。我对他的东家说:‘我是菲利浦的爹。’可是他对我说:‘我怎么知道?再说,你儿子什么也没有留下;他还欠我的债呢。’这样,我就回来了。”

这汉子是带笑对我们说这些事的,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情,但是他那小小的、皱得紧紧的眼睛里噙着泪水,嘴唇抽搐着。

“那你现在怎么样,回家去吗?”

“要不然往哪儿去呀?当然是回家。我老婆恐怕现在饿得够受的了。”

“你最好还是……那个……”斯焦布什卡忽然开口说,却又发起窘来,不说了,在鱼饵罐子里翻弄起来。

“那你去找管家吗?”“雾”不免诧异地看了斯焦布什卡一眼,又问道。

“我去找他干什么?……我还欠着租呢。我儿子在死以前害了一年病,他自己的租也还欠着……不过我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向我要不出什么了……哼,不论你有多少点子,都没有用,我管不了那些了!(这汉子大笑起来)金齐良·谢苗内奇嘛,不论他想什么点子,反正……”

符拉斯又笑起来。

“怎么样?这事儿不妙呢,符拉斯老弟。”“雾”一字一顿地说。

“怎么不妙?不……(符拉斯的声音中断了)天好热呀。”他用袖子擦着脸,又说道。

“你的老爷是谁呀?”我问。

“瓦列利安·彼得罗维奇,×××伯爵。”

“是彼得·伊里奇的儿子吗?”

“是彼得·伊里奇的儿子,”“雾”回答说,“是彼得·伊里奇生前就把符拉斯那个村子分给他的。”

“他怎么样,身体好吗?”

“身体很好,谢天谢地,”符拉斯回答说,“一张脸红红的,油光光的。”

“您瞧,老爷,”“雾”转身对我说,“要是在京城附近,倒也还好,在这儿却还要缴代役租。”

“一份地要缴多少租呢?”

“一份地要缴九十五卢布。”符拉斯说。

“再说,耕地又很少,全是东家的树林。”

“听说,树林也卖掉了。”那汉子说。

“瞧,这不是……喂,斯焦布什卡,给我装一条蚯蚓……斯焦布什卡,嗯?你怎么啦,睡着了吗?”

斯焦布什卡抖擞了一下,那汉子坐到我们跟前。我们又不说话了。对岸有人唱起歌儿,歌声十分凄怆……我的可怜的符拉斯发起愁来……

过了半个钟头,我们各自走开了。

同类推荐
  • 大平原

    大平原

    高建群著的《大平原》讲述陕西渭河平原上一个传奇之家三代人历经种种苦难与爱恨情仇,在顽强求生存的同时捍卫自己的尊严。在本世纪的城市化浪潮中,这个村庄被纳入开发区,结束了上千年的乡村文明。在这块土地上,继而涌现出了在商业化生存法则中继续奋斗的新一代弄潮儿。该书犹如一部关中平原的《百年孤独》式的家族史。高建群,当代重要的小说家,国家一级作家,陕西省文联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1976年以《边防线上》踏入文坛,1987年以《遥远的白房子》引起文坛强烈轰动。
  • 飘(全集)

    飘(全集)

    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 九连环之画中猫

    九连环之画中猫

    长安城郊外,阳光明媚杨柳青青,新落成的芙蓉山庄内,本年度第五届文艺座谈会正在进行中。山庄主人叫李思训,乃皇室宗亲,曾任幽州大都督等要职,因武氏垂帘后风向不对,识趣地退隐赋闲,以吟诗作画为乐。尽管如此,他在朝野中的声望仍非同小可,这从今天到场的宾客可以看出来。中书舍人苏味道、长安府丞杜审言、崇文馆学士宋之问都赶来捧场,他们三人,是当今最著名的诗人。
  • 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之一。主人公福特与朋友打赌,要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他和仆人路路通千方百计克服了路途中的种种困难,在意外和惊险接连不断,困难重重,但福克却一直非常镇静和果断,可最终还是迟到了5分钟……
  • 最深情爱恋:此生不渝

    最深情爱恋:此生不渝

    继匪我思存之后,最暖伤女王玄默演绎极致情深!青梅竹马少年时,他被迫将她弃于火海之中。他求婚之日,她背叛多年恩爱,反送他一颗子弹。从此,她心里有座坟,葬着已亡人。谁料,三年后,他又突然出现……
热门推荐
  • 我会三碘季铵酚

    我会三碘季铵酚

    那一年他接过父亲的木剑,那一程山水无疆,天地豁然开朗,那一段苦苦追寻的山河大梦,那一袭忘不却的青衣。那一刻他站上山巅,浮生当饮也好当歌也好,终究若梦。他的手指滑过秋水般的剑锋,天地变色,他说,就这样吧,用尽天下秋色,铸我一汪秋水。
  • 我小医仙修罗王

    我小医仙修罗王

    本文白合!不喜勿入!萧炎:似你!说!你把我老婆都拐到哪里去了!小医仙:呸!什么叫你老婆!到了我手…啊呸!
  • 祖乐阿拉达尔罕传:蒙古族民间英雄史诗(中华大国学经典文库)

    祖乐阿拉达尔罕传:蒙古族民间英雄史诗(中华大国学经典文库)

    《祖乐阿拉达尔罕传》是蒙古族卫拉特部一部优秀中篇史诗,叙述的是两个主要英雄人物波日罕和芒乃一出生便肩负起反对侵略,保卫部族的重任。在蟒古斯因野心发动扩张掠夺的战争中,他们一直以征讨邪恶、维护部族生存权益为宗旨,凭借“智、勇、力”同代表着社会邪恶势力兼破坏性自然力的对手蟒古斯进行殊死搏斗。最后成功拯救百姓、收复故土,并从蟒古斯手中夺回自己爱妻。这部史诗对蒙古族氏族公社解体到阶级社会产生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形态、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宗教信仰、人情风俗等都作了非常真实、生动、形象的描绘,堪称一部蒙古民族早期历史文化的“百科全书”。
  • 女帝师(全集)

    女帝师(全集)

    这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生长在熙平长公主府的玉机,以奴婢之身入宫,成为皇子高曜的伴读,并一步步将高曜扶持成为太子的故事。玉机身为熙平长公主设在宫中的棋子,深处权谋漩涡之中,用极致的冷静与克制,于波诡云谲的斗争中,一步步将高曜送上至尊帝位,她自己也走上人生的巅峰。玉机她拒绝信亲王世子高旸的求婚,对皇帝高思谚的一次次示好,也压抑着满心的感情一次次拒绝,因为她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她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爱情。可是当棋局一步步展开,突如其来的漩涡令朱玉机猝不及防——原来玉机一生心血,竟然只是熙平与自己的父亲复仇的一步棋……
  • 热烈生长

    热烈生长

    我不知道父亲接下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他那段时期的状态,像是在半空中悬着,我隐约觉得他终究会以某种方式终结他的悬挂。这个时刻来临时,我和罗丹心、余建国、杨卫东坐在附近村庄的谷场上,看露天电影。缀满星星的穹顶之下,我们坐在白色的大幕背面,看着人物相反的动作,发笑。看到潘冬子家的房屋被胡汉三的还乡团点燃,烈焰腾空,这个时候电影突然停了。放映员突然对着话筒喊我的名字,我循着声音过去,看见电影机边,叔叔站在白炽灯下一团团蚊蝇中间,目光四处搜寻。
  • 修真狂徒

    修真狂徒

    当他能够在修真界和现代穿梭自如会是什么样的一个情况?当他扛着加特林轰杀修真者是何等牛逼?当他开着战斗机单挑修真世家是何等嚣张?且看他两界逍遥。
  • 只有抱紧BOSS才能活命

    只有抱紧BOSS才能活命

    推荐新书:我一定是玛丽苏文女主【快穿,1vs1,男主都是一个人】每个世界都拿到最差的剧本怎么破?江瑟第三次躲过男主的追杀,只能想方设法的给自己找个靠山。于是,她瞄准了某凶残BOSS。江瑟在豪门位面给黑客同桌当安眠机,在修仙位面给上仙大人安抚心魔,在末日位面给尸王大佬当储备粮……统子:【嘤嘤嘤,我家宿主好可怜哦,但是和BOSS发的狗粮,真香!】
  • 绝色奴

    绝色奴

    女强文,虐文!智斗文!开头一段有些搞笑,只有那么一段。女主腹黑强大。越来越强。直到他跟她一起,把我独自弃在婚礼上,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真爱!而此时,我的腹中,已经有了他的一块肉!大家都拍手称快,为他喝彩.因为他跟她,才是真正的才子佳人,众望所归。而我,生来就是一个注定被抛弃的,爱说谎的配角!如此,而已!盛大的婚礼,刺目的红,灼痛了我的眸。我切切的怒问,却换来他的一剑穿心!他说,谁让你只是一个奴,她拥有整个叶城,她拥有整个雪原部!最重要的是,她才是真正的叶容然!他从来爱的,就只有她,而已!一纸休书丢上他的脸,“我!叶茯苓!立下休书一封,从此之后,男婚女嫁,再不相干!自会相忘!叶城!很好!我会亲手毁了它!我虽没有叶城,但我却有凤凰谷。我的钱,能买下你三个炬国!祝王新婚快乐,子孙满堂!”冰冷的雪匕,直直的插入我的小腹,象征生命的鲜血,由腹间缓缓流出体外,伸手醮血含入口中,“我身上的血蛊,解了!王!这是我送给你跟新妃的礼物!这里流下的,是王的骨肉!从此以后,我二人便再无瓜葛!”冰冷的脸,终于出现一丝龟裂。他的眸子充血,伤心欲绝!伸手,拔出破心的剑,我攸的吐出一口鲜血,转身。回头,再无一丝留恋,潇洒离去!三年后,我的身边带了两个两岁的孩子,他们叫我,姐姐!与我相似的眉眼,极近的个性,让他妒忌欲狂。怒吼着质问,“你不是说要报复的吗?你不是说要毁了叶城的吗?为什么一直不行动!他们,又是谁的孩子!”我淡笑如风,不由的好笑反问,“你,是谁?行动什么?孩子,自然是我的!”这个世上最伤最痛,不是被人一直恨着,而是被人彻底的遗忘。越是淡然不经,他的心,便越是痛楚!抚额轻叹,报复,不是已经开始了吗?怎么还没发现?千王之女,骗富,却绝不济贫。用她的话来说,便是,不施舍,不是我良心不好,而是让他们不要生成这般好吃懒做,以为总会有人送钱的性格!想要钱,就靠自己的双手!去偷去抢,去杀人,去放火。她都管不着!最大的嗜好就是珠宝。本文女主是个笑面狐狸。最爱扮猪吃老虎。一张嘴坏得让人想海扁。总喜欢笑眯眯的设下陷井。给敌人跳。演戏的功夫出神入化。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再聪明的猎人,可以捉到狐狸,却绝对捉不到狐狸精。所以,她是狐狸精!主基调黑暗,深沉,绝不小白。
  • 末日包裹

    末日包裹

    秦天,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四毕业生,在学校举行毕业晚会的这一天突然收到了一个诡异的包裹,包裹拆开后,末世,丧尸,异兽,异人等一系列恐怖的东西全都出现了,从此,秦天被迫踏上了一条血淋淋的末世求生之路……
  • 喋血阳澄湖(三)

    喋血阳澄湖(三)

    陈浩在这篇文章中回忆道:“我们是穿灰军衣的,但不是棉的单的都有,有时只发棉衣,没有衬衣,空壳穿着过了一冬。到来春把里面的棉花抽掉,就成了夹衣。夏季又把衬里拿掉,变为单衣。当寒季再次来临发新棉衣时,破旧单衫就搓绳打草鞋。那时人人都学会了打草鞋的本领:两只大脚趾跷起,把绳套上,然后把旧布衫条一层层扎起来,又快又好。‘小鬼’们爱漂亮,在草鞋头上扎一个红布条或红头绳,确也增加了几分美观,穿在脚上也很舒服。”日宿一村,一个月不知在多少村子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