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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希望

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代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得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旁边的人也看得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地说:“看着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地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碰到了滚烫的锅沿,疼得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

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

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没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账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得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地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地回家去。

大概是酒喝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日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食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怕你没人照顾,所以给你买点东西。”

“奶奶怎么了?”之璐担心地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行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

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硕士课程。

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笑,也就过去了。

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其间警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要起诉就快点提起公诉吧。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地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的,我们正在查汇款人的真名,总会有突破,你不必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想,鲁建中的确说得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有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吗?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快朵颐;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满嘴客套之词。再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吗?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我也没办法。”

既然都说到这个分上了,之璐也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门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地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地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是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得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地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地听,只说他的意思:“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地加以回绝。

他也上火了,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像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得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冷冰冰地说:“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碎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渐渐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搞笑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之后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

她过去帮忙,诧异地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结婚这两三年,似乎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地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吗?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地埋头收拾,继续忙碌。

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叠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

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

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发作不得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

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他的声音近乎咬牙切齿。

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

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愣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吗?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地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得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地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地等着她走来。

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调,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并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地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吗?”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地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地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嗯,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得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得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撇得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地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得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都对,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地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地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色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道:“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色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纳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的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地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精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精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警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巨大的惯性使然,车子在撞击下虽然偏离原有的行程,收效却不大。

庞然大物般的卡车到底是撞上来了,看在外人的眼底,简直是无法避免。沉重的冲击声发生的时候,右侧的车门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变形走样,车窗的玻璃碎片、金属的残片,卡车车身上大块的油漆从车窗里飞了进来,全都雨点般的砸在她的背上。

起初之璐并不觉得疼,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震动,并且还在往前滑行,耳边轰隆响动,声音缤纷而丰富;感觉到怀里的人要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她加大了力气拥抱着他。其实之璐的力气向来很小,中学大学时代考试体育,她的铅球永远只能混个达标水平,及格都勉强。可是最危急的时候,她双臂里涌出来了源源不绝的力量,不论他怎么推开她,就是死死地抱着他,纹丝不动,如同石膏塑像般纹丝不动。

疼痛传来的时候,车子因为撞到草地上的石块,已经停了下来。

轰鸣声渐渐远去,警车声由远及近。之璐再也没了力气,她坐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背部和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发抖,他额头上有血,脸上有泪,因此显得面目模糊。之璐觉得触目惊心,轻轻说:“你受伤了?”叶仲锷想抱她,都害怕碰到她肩上背上的伤,小心翼翼捧着她的脸,嘴唇贴在她冰凉的额头,说:“不是我的血……是你的……”

之璐虚弱地点头,放心地微笑,“你没事,就,好了。”

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唯一的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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