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711300000103

第103章 威风凛凛

一行十三骑纵马奔驰在白雪皑皑的国王大道上。

为首一骑头戴锁甲兜帽和护鼻铁盔、内着棉甲内衬、外穿长袖板链锁甲,手肘精铁护臂、脚穿牛皮长靴,腰插精钢匕首和单刃短刀,披着黑色纹章披风斗篷;身下黑色战马,前鞍左悬牛角骑弓和羊皮箭囊、右挂精钢长柄骑士剑,后鞍马褥套上放着一面蒙皮圆盾,一支骑兵短矛和一柄战斧悬挂左右鞘绳。

身后两骑头戴护鼻铁盔、身穿半身锁甲、内着棉甲内衬,外罩黑袍披风,战马前鞍挂着骑弓重斧,后鞍放着圆盾马褥套,投矛囊袋绑在鞘绳上,其中一人手中擎着的一杆长八英尺的纹章旗,底端顶在右马蹬上。十个身穿各色棉甲、外着罩袍披风的骑手紧跟旗后,他们也都或背弓挂剑或马挎骑矛。

十数匹军马踏着地上层层积雪扬起蹄花,发出阵阵隆隆巨响。

道上零星路过的行人和奔赴战线换防的军队纷纷规避躲让这一队气势汹汹的骑兵队伍,脸上厌恶的神情中带着无法掩饰的敬畏和钦羡。

“老爷,真威风!跟着您一年多了,这是最威风的一次。”罗恩右手擎着纹章旗,催马赶上亚特兴奋地说道。

亚特放缓了马速,让身下战马自由踱步前行稍作休息,然后微微扭头对罗恩说道:“这次是为了壮声势才带了这么多骑手去贝桑松的,我们骑兵到底有多大战力别人看不出来你们难道不知道?除了你们几个哨骑,其他人连骑马都只是勉强,更不用说骑射挥砍了,都是架子,没什么威风的。”

罗恩的自豪感并没有被亚特的冷水浇灭,他立马转身看了一眼身后跟着的十骑,尽管知道他们大多只是刚刚能拼力控马稳住身形的新骑手,但是这种领着大队“骑兵”冲锋的快感让他沉迷,他直起身体催马跑了几步,坐上马鞍转头对安格斯说道:“军士长,我们回山谷以后一定要训练一支真正的骑兵!”

安格斯踢了踢马腹,笑着答道:“训养骑兵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做到的事情,不过要是亚特大人能赚到足够的钱,我们将来一定能训练一支精锐的骑兵队伍。”

“那好,到时候我一定要加入这支骑兵队伍,骑在战马上冲锋陷阵杀敌立功……”

…………

为了不让身下军马太过疲惫,一行人在国王大道上驰行了四天才抵达贝桑松东南十英里处的一个小镇,亚特下令所有人在小镇中歇息修整一夜第二日再进入贝桑松城中。

这里虽说只是一个小镇,但是由于紧邻伯国宫廷贝桑松城,因而自是比其它地方富庶,所以镇中酒馆旅店商铺作坊一应俱全,镇中道路比较干净整洁,马车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大都身着厚袄头戴毡帽,十分富态。

“穿过这条街在小镇的另一头有家叫归乡人的小旅店,我们今晚就在那家旅店歇息如何?”作为土生土长的贝桑松人,安格斯对贝桑松周边的情况十分熟悉。

“在这里你比我熟悉,这些事你定夺就行了。”

亚特盯着镇中的一家南货商铺,目不转睛地对安格斯问道:“军士长,像这样的小镇中也有南货商铺?”

安格斯回忆了一下,答道:“一般的小镇是不会有南货商铺的,但是这里靠近贝桑松,经常有路过歇脚的南货商队和小贩,所以才会出现南货商铺。”

“那这里受行会的管制吗?”

“这个我倒不是很清楚,不过一年前贝桑松北边有一个小镇上的南货商铺被一群来路不明的家伙给洗劫了,有人传言是贝桑松的商贸行会派人做的。”安格斯转头看了一眼刚刚经过的南货商铺,继续道:“这家南货铺肯定是刚开的,我去年春天来过这里,那时候这里还是一家皮匠铺。能在行会的眼皮底下开南货铺,这家铺子背后肯定有行会的影子......”

一路闲聊,不一会儿一行人就走进了这家叫做归乡人的旅店,从旅店主人看见安格斯后那略带慌张的神情上可以猜到安格斯肯定在这里充当过强拿强要骗吃骗喝的城市流氓。

安格斯盯着一脸恐慌的店主看了小半天,咂了咂嘴,从怀中取出了一只羊皮钱袋扔给了店主,道:“鲁尔,这是我欠你的钱,拿去吧,剩下的钱就当我们今晚吃住用度。”

瘦弱的店主不可思议地看了看安格斯,小心谨慎地打开了装满了铜芬尼和小银币的钱袋,抬头瞥见了门外站立的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家伙,店主猛地收起钱袋拍到安格斯怀中,连声道:“安格斯老爷,钱您拿回去,吃喝随您,只求您别抢我的店铺别伤害我的家人。”瘦弱店主带着哭腔身形一矮,都快要下跪了。

紧跟安格斯身后的亚特和罗恩两人满头黑线,罗恩附在亚特耳边悄声嘀咕道:“军士长之前是做下了多少恶事才能让店主如此惧怕。”

亚特只是轻声笑了笑,耸了耸肩。

安格斯被店主弄得十分尴尬,之前他确实经常在这家旅店中吃拿卡要,也曾打过店主抢过店中钱财,但是现在他已经改邪归正,这半年来他的军饷和分下的军赏已经积攒到了千多芬尼,他这次是真打算找店主还清欠账。

见尴尬的场面一度僵持,机灵的罗恩赶紧走上前去对旅店主人说道:“站在你面前的是宫廷南境治安巡逻官、见习骑士亚特爵士旗下军队副官安格斯.道尔阁下。”

店主听罢一时半会儿还没理解,于是罗恩又耐着性子解释道:“我们是宫廷东征归来的军队,来你店中吃住,所用钱财不会少你半枚铜币。”

店主知晓了门外的一行人不是安格斯带来抢掠店中财货的强盗后惊恐的表情这才舒缓。

安格斯已经被店主弄得很不耐烦了,“还呆着干嘛?去准备酒水肉食呀!”

店主赶紧将钱袋收入怀中,笑呵呵地跑进了店中后厨准备食物。

“亚特大人,让你笑话了~不好意思~”安格斯尴尬地摸着头将亚特带进了店中。

店中最长最大的木桌上坐着的几个流浪佣兵见十几个披甲挂剑的家伙一涌而进,赶紧站起来给他们腾出了位置。

一行人依次入座,不一会儿店主就带着两个酒保抬着一个木制托盘给亚特这桌送上了食物——半只事先准备好的烤羊、几大木碗肉糜麦粥、一大桶洋葱炖肉、两盆苹果冻梨以及一整桶淡啤酒,店主不敢得罪这群士兵,所以桌上碗盘盆桶中的菜肉果蔬都装得满满的。

亚特心有所思,对面前大盆大桶的食物不是很有兴趣,草草地吃了一块羊肉喝了两杯啤酒后就返回了自己的房中歇息。

桌上剩下的人尤其是那些平日中难得与亚特共餐的普通士兵见亚特离开这才放开了束缚。这几日鞍马劳顿,赶路的时候经常是就着路边雪水吃上几口硬邦邦的裸麦面包,口腹早就叫苦连天,亚特一走众人纷纷解衣松扣,抓起桌上的肉蔬酒水就往嘴里猛塞猛灌,不停地高声谈论着他们在塔尔堡这半年来所经历的战阵和斩杀的敌人,不一会儿旅馆中的客人都纷纷围坐在大长桌周围听着一场场发生在东南山区的传奇故事,而旅馆主人忙上忙下为众人添菜倒酒,怀中钱袋在他蹿前跺后的动作中碰得叮当作响。

旅馆中的热闹一直持续到深夜,直到店主后厨的食物都快耗尽的时候众人才撑着圆滚滚的肚皮各自回到房中歇息......

次日上午,罗恩推开了亚特的房门,送来了一碗冒着热气的面包羊肉汤糊,亚特起身在罗恩的帮助下穿上了一套沉重的板链锁甲,然后端起木碗一口将羊汤面包糊倒进了嘴里咕噜咕噜咽了下去。

亚特抹了一把嘴角问道:“士兵们都吃了早饭没有?”

罗恩一边替亚特系上腰带一边答道:“伙计们都已经吃过了,现在正在楼下休息,随时可以出发。”

亚特很满意,他还以为士兵们昨晚彻夜欢宴现在都还在房中熟睡,但是他们却已经准备好出发,“好,我们进贝桑松城。”

............

当一行十三骑从东南方朝着贝桑松奔来的时候,贝桑松东门城头的守军指挥官着实挥了一把汗冷,因为贝桑松城周并没有一支打着狼图纹章旗的骑兵队伍,而十几个骑兵的一次冲锋能冲垮上百人的农兵队伍,所以突然出现的陌生骑兵队伍让守城指挥官心中一惊,担心有突发警情,赶紧下令城下守兵收起吊桥紧闭城门,城上弓箭手也奔赴了垛口准备放箭。

亚特看出了东门城头的异动,挥手止住了身后的队伍,然后叫过罗恩吩咐了几句。

罗恩举着纹章旗孤身一人驱马缓步走到了城墙下对着城上守军报明了身份并递上了宫廷的文书,守军指挥官叫来了门洞中识字的税吏看过文书后又仔细核对一遍才令人放下了吊桥,开门迎接这支从战场归来的军队。

进入贝桑松以后亚特让安格斯将骑兵队伍带到了城中教堂广场的军营中安置,而他自己则带着罗恩进入宫廷去书记官那里交接完成兵役的文书,当亚特在书记官公事桌上的羊皮纸上写上名字并盖下印章之后,这场勃艮第伯国和施瓦本公国之间的战争对他而言就算是暂时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就是等待宫廷能抽出精力为这一批册封的见习骑士叙功论赏,亚特纹章旗上的燕尾或许将在不久之后就能被剪掉。

亚特出了宫殿大门取了武器跨上战马,对跟在身边的罗恩说道:“罗恩,我们回军营驻地取上礼物去拜访鲍尔温伯爵大人,我可没指望宫廷那些权贵能主动想起我们在塔尔堡流过的血。”

.............

同类推荐
  • 二十五史一日一鉴

    二十五史一日一鉴

    读史使人明智,更使人洁醒。从《二十五史》中可以尝尽数千年的人事沧桑,一览家与国的深沉智慧,学习智囊人士的精明手段,得到厚重的社会阅历。在史册中考查智慧的含量,鉴赏谋略的生成,发掘历史的规则,以指导今日的人生——希望我们能看清历史与当下,永远不迷茫。历史和现实永远相通,博大精深的《二十五史》,蕴涵着无限的问题。历史中的逻辑,蕴涵着事物发展的普遍趋势;史实的本末源流,存在着因果的关联。善于思考者,将从《二十五史》中得到极大的益处。
  • 外挂傍身闯大明

    外挂傍身闯大明

    猝死的文子贤穿越之后发现自己外挂傍身但还是劳苦的命。文子贤:“我只是卖保险的”朱由检:“你就是朕最大的保险”多尔衮:“有文子贤,伐明不保险”科奎拉总督:“通商大明,是需要买保险”文子贤:“给你买了一份保险,三个字,期限是一万年”……“公子,我也要”文子贤:“世事难料人生无常,最不保险的竟然是……”
  • 异世财富大亨

    异世财富大亨

    不了解他的人以为他只是个富可敌国喜欢逐利的商人,了解他的人认为他是个心慈面善的善人,然而不管逐利也好,心慈也罢,他认为对的事情便会去做。
  • 大明郡王传

    大明郡王传

    本故事跨越三代帝王,分别为永乐、仁宗、宣宗三朝。历史的轮回何其相似,又何其地出人意料。当年弑侄登基的帝王,魂葬异乡;当年谋求篡位的皇叔,命丧炙缸。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永乐十二年,在永乐帝朱棣第二次亲征蒙古前夕,大明郡王来到京城……
  • 被封印的唐史:盛大帝国的朝野死角

    被封印的唐史:盛大帝国的朝野死角

    魏风华长于写史,尤擅唐史,旁征博引,妙笔生花,寥寥数笔即勾勒出恢弘万千的盛大帝国。从历史的细节中追寻真相,抽丝剥茧,为读者铺就一条了解唐代历史的捷径。从金銮密记到大唐远征军,从牛李党争到最后的士族,从段成式的迷宫到撒马尔罕的金桃,魏风华以其独到的视角钩沉猎奇,将其间不为人知的奇闻诡事娓娓道来,全景式呈现这幅隐秘而盛大的历史画卷。
热门推荐
  • 交锋

    交锋

    省优秀县委书记表彰大会刚结束,小固县县委书记文守卫就被调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兼书记。而曾经的同学、上级、原县委书记谢天明正在狱中服刑。文守卫上任之初,面对复杂的监狱内外情况,为掌握第一手情况,决定私访监狱。朋友善意的提醒,领导身边人员的暗示,下级的阳奉阴违,让他觉得监狱更像是一个战场。
  • 妖中狐

    妖中狐

    前世情,今生还。一边是荣华富贵,一边是儿女情长,又该如何选择?到底该爱还是恨……是错付又或是不够爱……
  • 嫡女之随身空间

    嫡女之随身空间

    前世蒙冤而死,魂兮归来,才发现自己错过了太多太多。今生含冤重生,吾爱吾恨,定要让你们得到应有的一切!且看重生的嫡女,不再软弱不再可欺,走出属于自己的光华万丈的未来。
  • 我是同人男主角

    我是同人男主角

    “年度最热同人无限流漫画第三卷将于明日发售。”“超高人气漫画《夜云》,今日销售量已突破五十万卷,各大书店存货告急..”“预告:《夜云》将在本月月底正式动画化,主角声优或由作者本人担任,各位漫迷尽情期待!”...“哟,莫尘,又在COS夜云呢?”一名路过的同学笑着打趣道。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刚从轮回世界中穿越回来,还没来得及换下的衣服,莫尘有些无语。那特么根本就是我本人好吗。Cosplay尼玛呢!当穿越过程被制作成了动漫,莫尘表示..(⊙?⊙)这好像跟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啊?————第一卷:《进击的巨人》(动画正在播送)第二卷:《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漫画发售完毕)第三卷:《东京喰种》(漫画正在发售)第四卷:《海贼王》(漫画生成完毕)第五卷:《火影忍者》(漫画生成中)
  • 圣明之光

    圣明之光

    传奇,有时会在不经意之间诞生。苏羽,为了追求他向往的天地,踏上了一段传奇之路……热血开启,谁与争锋!
  • 混世公主走丢了

    混世公主走丢了

    在某个地方,流传着一个传说,在灵云山中,有一棵树,它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棵树,却有一个人的灵魂,她很强大,只要有人肯去把这颗树的果子摘下来就可以获得力量,统治天下,然而,果子并不是那么好摘,那么究竟谁会摘下来?
  • 云若相依

    云若相依

    她,苗多多。刚刚大学毕业,单纯活泼,善良可爱,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他,唐世奇,沉稳内敛,冷酷无情,或者说无心!堂堂大企业的总裁,集相貌、才华、财富与一身。身边女人不断,却不见他对任何人笑过。脾气是出名的暴躁,却深得女人喜爱。他,莫凌风,潇洒不羁,风流倜傥,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流连与花丛之中,却不从付出真的感情。但一旦认定,便无可更改,至此一生,心只追随一人!他,莫凌云,温柔儒雅,保持一贯的温良。痴情与女友,哪怕是五年不曾有对方一点儿消息!但遇到她时,却疑惑了,为什么心中会有那种悸动的感觉?被爱伤过的她,在历经四年之后,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今非昔比。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他也不再是游戏人间的浪荡公子哥儿。他的生活,她不屑;她的人生,也没有他参与的理由。云若相依,必找它的同类,她也一样!三个男人,三种不同的风格,却怀着同样的爱恋!只是,心中想的、爱的那个,到底是谁?谁,可相依?
  • 时间的弧度

    时间的弧度

    他用诗行圈起了一道道的生活藩篱而蒙养着自己高尚的品格,他的诗情充满一种自然的力量,渐渐地在这沉寂之中喷溅而出,格外引人注目。
  • 我的青云志

    我的青云志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张小凡。嗯,我就是那不一样的张小凡!新人,不喜勿喷,谢谢
  • 浮华

    浮华

    这个小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自西向东,不过三里。街道两侧云集了各种店铺,足疗、美容、牙科、旅馆、饭店、超市、歌厅……,可谓麻雀虽小,五脏具全。街道并不宽敞,顶多六七米,在一座接一座店铺的夹杂下,人行其中,像钻进了一个狭窄的胡同。从一头望另一头,满眼尽是大大小小的招牌,没有统一的规格,也没有统一的颜色。如果刮一阵稍大些的风,街道上总会有一种令人心烦意乱的颤音,或者让人有不安全感。因为这里的繁华,吸引了十里八里内的人们,或者说是因为十里八里内的人们都喜欢来这里,才造就了这里的繁华。其实,但凡热闹之地,也不外乎这个样子。只是大城市里的楼宇更高,霓虹更亮。与之相比,小镇的繁华更多些朴实与地方风味。这条街道上,要说还有与众不同,或许是那几十棵参天的古杨。杨树有多少年历史我无法说清,每一棵的直径都有一米多,这绝非三年五载能长成的。古杨伺赐给了街道一份荫蔽,也给了整个小镇一份古老。在它们的荫蔽下,即使在三伏天,也总有片天然的阴凉洒在一些店铺的面前。现在的小镇人也学会了追逐时尚,尤其是那些店铺里的女孩子,个个细皮嫩肉,花枝招展,耳环大得可以当镯子,嘴唇红得像刚刚喝了鸡血,眼圈黑得像熊猫,指甲长得能修炼九阴白骨爪。她们在顾客面前笑靥如花,没顾客的时候又像个假模特,站在货架边。说实在的,我不喜欢逛街,不像单位的那些女人,闭着眼也能一步不差地走进她们想进的一家店铺。我唯一熟悉的地方是一家小饭馆,因为常去那吃早餐。但最近,连那家小饭馆也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