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诗,该怎么说呢?
“当太阳睁着眼睛月亮的眼也睁着,
当起着风,风使凉山一夜说着话。”
……
能够写下这些,当然是以后的事了。现在,他正在这个只有一条独街的彝区小镇上闲逛。
新鲜、奇特。如他所料和所未料到的,不管愿看不愿看,这彝区的风光都像那阵阵狂风一样直扑过来。即使闭上双眼,那密密匝匝的飞砾也从风中探出头来,碰撞着皮肤,引起针锥般的刺痛。而且,这街也怪,像走进了一个大院子,往几个方向都可以走,但走不了几步,便到头了。
“啊,总像有谁握着我的手……”
他又触着了感觉,记起了那个已经提醒自己几次一定要记住的约定。
下午四点还差两三分钟,她来了。
“回去吗?”她开口就问。
他犹豫地看了看她,又盯了盯马车上坐着的三个男人。两个汉族小伙子,正幸灾乐祸地将他瞧着。一个汉子,汉族打扮,但从面目肤色上一看就知道是个彝人。看着他的眼神里,有一股明显的敌意。于是,那股已经被惶然和自我嘲讽所压抑了的历险冲动,又在他心头勃发起来。他爬上马车,闷声闷气地说了句:“走吧。”
“你们还不认识呢。”她并没有动,带着一副有所嘉奖的神气,笑着说:“介绍一下吧。”
没人吱声。那彝族汉子甚至闭上了眼睛。俩小伙中的一个,这时猛地吹了声口哨。这显然把她激怒了。她一抖缰绳,将手中的鞭子“啪”地甩了个响,那马便受惊一般地奔跑起来。
“‘烧白’、‘狗尾’,自己说!木甲,你也说!”这已经等于介绍了。但是,她并没忘记还有一个:“你呢?”
“我叫李方中。”很勉强地,他吐出了这几个字。为了这个回答,她却明显地放慢了马车的速度。
她自己倒很爽快。尽管,在这之前一直没有问过他的姓名。刚进屋那阵,她就说:“我叫马惠仙。”一边摸索着桌子上的发夹,余下的也就跟着出来了:“人家一般叫我惠仙。”
嘻嘻一笑,含在嘴里的发夹就掉到地上了。于是,与这个奇特的介绍同时呈现出来的,便是她弯腰捡发夹时光手臂下那个长着腋毛的黑黑的腋窝。
他心里一阵潮热。
这是来这里的当天晚上,他坐在她屋里。而她,一进门就脱去了外衣,只穿着一件无袖紧身衫。该出来的都出来了,丰满的手臂和柔软的腰身,都闪露着生活过的痕迹,令他有点想入非非。这,也相当于他接受她的那种说法:“这里,不就是我说的招待所吗?”他惊讶地有几分恨自己的傻气。刚才还一本正经地问她:“你说的招待所在哪里呢?”
不管别人会不会否认,他都认为,自己就是这样来到这里的。
她当时就坐在他的对面,在成都开往昆明的289次快车上。他埋头看着书,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这种做作当然很快就令人疲倦。不久,他起身去了厕所,其实是想透口气。回来,书已到了她的手中,并且丝毫没有要归还的意思。他暗暗地为自己刚才的离开感到高兴。
他等待着。果然,她抬起了头,问:“你认为斯比兹这个人真的是灾星吗?”
期待之中的结果遽然而至,也使他愣了一下。但这女子全然有自己的看法。
“他生得早了点儿。”她头一偏,口气里带着一股蛮横:“于是他就死了!”
说完,毋庸争议地,她对望着他。
一种相当惬意的感觉在他心头闪了一下,立即,已经过去的那段沉闷的旅途便归于遗忘了。他两眼放出欣赏的光来,仔细地看了看她:二十四、五岁年纪,穿一件蓝涤卡春秋服,一条灰凡立丁裤子,非常得体,使她在这趟列车上完全像个都市的女子。尤为让他注目的,是那副粗黑框眼镜,这副眼镜给她带来了一股书卷气。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很令人震惊。
列车到达洛西时,下了一部分人,她旁边的座位就空了。于是,她蹬掉左脚的鞋,将脚跷起放在座位上,大劈开两腿,隔着一层薄薄的丝袜搔起脚掌来。这副姿势实在惹眼。不久,过道上就走来了一个男人。
“生梅毒了哇?”他盯着她,讪笑着。
李方中暗自吃了一惊。然而,接下来的情形更令他惊异万分。
她像没听见这话,只顾搔自己的脚,不吭声。半晌,才抬起头来,眯眼盯着那男人:“共产党的天下,哪来的梅毒,啊?”
声音拖得长长的,有意显出一种女人的风骚。
那列车员抿着一丝冷笑,走了。他们之间却出现了一阵沉默。她像没那回事,继续低头搔着脚掌。他则有意将头扭向了窗外。突然,他听见她低声骂了一句粗话:
“这没长屁眼的狗东西!”
声音小,但很脆,就像小刀裁纸般尖利。他转过头来,见她又拿起了那本书,看着,眼里有一种冷冷的神色。尤其是嘴角,那里鲜明地挂着一丝轻蔑,不仅是对那列车员的,好像也是对他的,这使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恼怒。
“我要下车了。”她挑衅地盯着他,手里捏着那本书,仍然没有要归还的意思。下车?我可是随便哪里都可以下车的!这个类似于应战的念头才使他发觉,自己其实早已在为某种荒唐的举动寻找理由。
眼下,他和那三个男人,都成了她的客人。
这些人,也许是顺道搭车的,同单位工作的,或者干其他什么的,他有过猜测。同样的猜测别人无疑也有。但现在已经明白:原来,大家都是爬在一根骨头上的蚂蚁!她自然就有了那种当庄家作主子的得意。吃饭的时候,她给俩小伙一人塞了一瓶本地产的果酒,单独给了木甲一瓶大曲,凉山汉子嗜酒,这是出了名的。
“你呢,老李。”她正儿八经地问,无论从方式到语调,都显得新鲜。
“我不会喝酒。”他说。
“到了我这里,不会喝也要喝点。”她作了主张,也递给他一瓶果酒。
四周很静,约莫是下工时分,隐隐听见山弯里响了几炮,又没有声息了。这里是个采石场,他早已从她的介绍里知道。除了将她说的“搞运输”理解成了是“调度”或“车辆安检员”以外,直到昨天晚上,他还是自认为对这里有足够的了解。这里很单纯,很偏僻,这是确实的。孤零零的几排红砖平房,偶尔传来的几声鸡啼或狗吠,便是仅有的社会现象。
他注意地听着,很喜欢这种显得无边的寂静,这在一定程度上柔和了这几个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人在寂静中显得很独立,从而很容易赢得应有的尊敬。这不像他过去的生活,人和人粘在一块,事和事搅在一起,混杂和拥挤,像一条密实而又呆板的流水线。
流水线,他心头陡然升起一阵疲倦。小学、中学、大学,大学过后的杂志社。城市、市郊的农村、又是一座城市。还有就是,妻子、妻子所生的孩子,孩子的祖父、外祖父……人紧紧地被夹在其中。柳怡对他的那份感情,也并不见得有多大特殊,充其量算偷偷卡入的。所以,有时真想到后面去看看,原来是什么样子。或瞧瞧前头,会是什么样子,也许这就是他多次想到凉山来走走的原因吧。这次来,他原想邀请柳怡一道,但她说:“那不只是你自己的世界吗?”这话说得如此真实、机智,连他自己也为这邀请感到不好意思。何况,柳怡正忙于结婚,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流水线行为,他就只好自己来了。
酒过几杯,桌上的话就多了。“你是干啥的?李哥。”“狗尾”,俩小伙中背有点驼的那一个,酒意盎然地问。这个问题马惠仙也问过,他还记得她那副神情:诗歌?她像看着一个纤巧、精细、一捏就碎的东西。
“哦,是个作家。”“烧白”很干脆,一手就将酒杯伸过来,表示自己多少见过点世面。在桌上,最沉默的就数那个彝人,他只自顾自地喝着酒,不说话。而且,随着酒喝得越多,样子也愈见凶狠。不知是不是有意的,一只手膀子还直往旁边的马惠仙身上靠。马惠仙只是挡挡他,太不像样,便将他手一摔,喊一声:“木甲,喝酒!”不知为什么,还要喊他喝酒。
“惠仙,今晚我可得睡这里。”天色暗下来,木甲的手干脆搭到了马惠仙肩上。
她的脸红了一下,这无疑非常少见。不知为什么,“烧白”和“狗尾”猛然变得很兴奋。
“木甲,我这里有客人。”马惠仙又将那手臂摔下来,飞快地盯了李方中一眼,说:“他先来。”
他万万没有料到,她会这样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