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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小说林》2015年第06期

栏目:名家

这些年,城市里的人养狗成风。

这大约因为生活好了,人们养得起狗。弄一些牛肉啊、排骨啊,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想想三年自然灾害的年头,街上是看不见一条狗的。若是有狗在街上一露头儿,很快就会被人抓去给炖了。饿啊,人们连自己的肚子都喂不饱呢,只能拿狗去喂肚子,而不会带个瘪肚子去喂狗。再就是生活节奏快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淡漠了。人们忽然觉得狗才是最好的朋友。甚至有人说出了更加极端的话:“狗比人强。”于是人与狗之间,狗与人之间,狗与狗之间,演绎了一段段感人肺腑的悲欢离合。

那段风景优美的街心花园,成了遛狗人聚会的地方。于是那里成了各色人等各色狗等的博览会。一到傍晚,那里就热闹起来。人聊天,狗嬉戏,被戏称为“狗天堂”。人分阶级和阶层,其实狗也分。人根据权势财富分,狗根据身世的名贵程度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狗也一样。于是狗天堂里就有了几个明显的圈子。富贵狗、平民狗和流浪狗。

毛毛是一条流浪狗。它的主人把它抛弃了。也不知道是有了新欢还是自己到哪里流浪去了,于是毛毛就成了一条丧家之犬。丧家之犬的心境一定很凄凉,毛毛的叫声一直是低沉、凄婉而忧伤的。它有时会让叫声婉转着,如歌剧里的咏叹调。于是走过它身边的人便情不自禁地同情地看它一眼。这时候毛毛便会仰起脸,用一双忧伤的眼睛看着对方,看上许久。它也许是巴望着哪个人动了恻隐之心,把它带回家去。给它一个家,一个小小的温暖的地方,再给它一些吃食。它不要牛排鸡腿什么的大餐,只要有一些残羹剩饭就行。它能看家护院,能保卫主人,能对主人忠心耿耿。

毛毛的眼睛是黑色的,黑宝石一般明亮。当它忧伤的时候那双黑眼睛里就会涌出一些眼泪来。

可是一直没有人理会它,因为它不是纯正名贵的狗,有些像乡下的笨狗。就是拿到狗市上去,也卖不了几个银子。

下午三点钟,阳光润润的,不浓不淡,不炽不烈。正是一天中阳光最好的时候。那些幸福的和不幸的狗,这时候都习惯性地聚到这片狗天堂里来了。

那只高大威猛的阿富汗,一看就不是凡狗之辈。它在主人的身边昂首阔步,每迈一步,腿上的毛就唰地甩一下,仿佛笔直的裤线。它从来都懒得搭理别的狗,仿佛它已经不是狗,而是人,是主人最亲密的知己和朋友。它已经不屑于与狗为伍了。

别的狗远远地望着它,都会生出一种敬畏,早早地,都避得远远的。一副“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的神情。没有哪只狗到它身边去凑热闹。于是它就那么高傲着,寂寞着,昂首阔步。

那只胖乎乎的松狮狗虽然也很高大,却是憨态可掬。一副大孩子的神情,活泼又调皮。别看它高高胖胖,活动却很灵活,喜欢热闹,喜欢和一些小型的狗互相追着,咬着,逗着玩儿。松狮狗的名字也很可爱,叫“panda”,就是熊猫的意思。熊猫是啥?友谊的使者,国宝啊。于是panda就成狗群里一颗可爱的明星。一只人们都很喜欢,狗们也都很喜欢的角色。

每天,只要panda一到,狗天堂里便热闹起来了。“pamda!”“panda!”人们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panda便很善意很有礼貌地冲着喊它的人摇一摇尾巴,好像人们之间在打招呼。

狗儿们一看见panda,好像看见失散多年的好朋友一样,呼啦一下子都冲到它身边,在它周围围成一个圈儿,一齐有节奏地对它摇着尾巴,那景象很是独特也很是壮观。

每当这时候,阿富汗远远地瞅着,神情有些落寞。阿富汗虽然出身名门,血统高贵,却没有这么好的狗缘。有狗缘也是一件让人很羡慕的事情呀。

毛毛很喜欢panda。panda一来的时候,毛毛就会变得兴奋无比,仿佛浑身的血液都贲张起来。它会情不自禁地摇尾巴,且浑身颤抖。毛毛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当panda出现的时候,毛毛会觉得很愉快。仿佛天也明了,地也润了,太阳也格外温暖。它身上那些因为流浪而留下的伤痛在那一刻都不翼而飞。

panda的身上有一股很男子汉的阳刚气味。那气味毛毛很喜欢。它便寻着那气味走上前去。毛毛的目光与panda的目光对视着,许久许久。那时候它们一定在交流着狗才懂的无声的语言。

panda的“妈妈”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中年女人。富有、富态,也像panda一样胖乎乎的,在狗天堂里很有人缘。每当她一来,大家都很快活地跟她打招呼。她每天是开着宝马车来到狗天堂。她下车,很优雅地打开车门,panda便也很优雅地从副驾驶的座位上跳下来。然后母子们便在大家注视的目光中款款地走进狗天堂。

panda妈妈每次来到狗天堂的时候,手里总是拎着一只袋子。那是一只用旧了的路易威登。不懂行的人觉得那没有什么,懂行的人便会低声惊叹:“是LV呢!”说话的是杰西的妈妈,一只白色博美的主人。

“LV是啥?”穿橙色工作服的扫街女人问。

“那手袋是世界名牌。意大利手工制作。”杰西的妈妈有些惋惜,觉得这有些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了。

“没看出有啥好。”扫街女人说。

“你是不懂。一只LV最便宜的几万块,贵的要十几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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