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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看小说》2014年第12期

栏目:看·短篇

难得周末,地铁站挤满要去商店街购物的群众。

爱蜜莉一身轻便打扮,短袖花衬衫,搭配水青色短裙,白色罗马凉鞋。炎炎夏日,谁都不想穿厚重的衣物。

唯独站在她身旁的弗洛斯特,依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跟平常一样严谨,一点都不怕热似的。

她抬头看一眼弗洛斯特,这高大男子依旧一脸冰冷,彷佛她站在赤道,而他身在北极。

她总是被他扑克牌的表情搞得玩兴尽失,于是说道:“你可以脱掉西装外套吗?我看了都嫌热。”

她想逗他,看他被激怒的模样。

弗洛斯特的个性却不是她能掌握,他太理性,头脑像块冰。无论如何想尽办法要他笑,要他怒,弗洛斯特始终无动于衷。

要不是因为他是目前收容她的男主人,而他弟弟布雷克又刚好在教堂忙碌,无法开车载她去市区采买日用品,否则她绝对不会跟他一起逛街,太无趣。

跟无趣的男人逛街,等同被铐上脚镣,走在寒风冷飕飕的冰河。

等了几分钟,地铁终于到站。

他们跟随群众鱼贯挤进车厢。还好有冷气空调,气氛不会太闷。爱蜜莉个头娇小,很快就被人群挤到角落,与弗洛斯特相隔一段距离。

她心想:这样也好,不用看那北极冰山的脸色。

但轻松的心情没有持续太久,她开始感觉到周遭空气有点混浊,甚至有点臭。她身后那名身穿黑色运动外套,双手戴手套,黑帽头套罩脸的男人,非常贴近她背部,身高将近175公分,鼻孔朝着她头顶呼气。

这还不是最糟的状况,爱蜜莉感到背后男子的手紧贴她的裙底,不安份地摩蹭。

忍耐将近一分钟,对方的手还是没有停止的意思,她终于忍无可忍,非常不悦地转头对黑帽男斥责道:“先生!请你放尊重点!”

一名见义勇为的青年马上抓住黑帽男的肩膀,用力拍他,想制止他毛手毛脚。

黑帽男突然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锐的牙齿,往爱蜜莉白晰的颈部咬去!

爱蜜莉痛得大叫:“你干什么?”一边用手死命挣脱,越挣扎越被咬得发疼。

她下意识只想到:“大白天……我遇到吸血鬼了吗?这怎么可能……”

众人在地铁车厢中看到这情况,皆察觉黑帽男行径很恐怖,吓得乱成一团。

弗洛斯特从另一头努力想挤到爱蜜莉身边帮她解围,他才刚挤进离爱蜜莉周遭几步距离,一位白衣男子突然伸出手扯下黑帽男的套头布,朝他的头发轻轻抚摸,动作无比轻柔,连摸了三下,然后轻声说道:“睡……”

黑帽男一下子全身瘫软,就地躺下,没有动静,看起来就像婴儿般睡着了。

弗洛斯特连忙按下门边红色紧急按纽,命令地铁停驶。然后一个箭步抱住爱蜜莉着急道:“你有没有受伤?”

爱蜜莉左手掌紧紧压着被咬的地方,痛苦得直点头,连话都说不出口。

刚才那突如其来的变故,依然让她余悸犹存。

地铁停靠在下一站,驻警与医护人员很快地冲进车厢,把爱蜜莉抬上担架床,移往地铁出口的救护车。

弗洛斯特本想跟着一起前往医院,车厢门口巧遇哈里森警官。

“哈里森警官速度真快。”

“我的派出所离这里不远,听说刚才发生乘客随机咬伤人的意外,是吗?”哈里森带着两名员警走进车厢,想勘验案发现场。

弗洛斯特停下脚步,跟着哈里森走进车厢说:“是爱蜜莉被咬伤。”他转身指着躺在地上静止不动的凶嫌,“被这家伙咬伤的。”

弗洛斯特这时才注意到旁边留在现场的两名男子。

“谢谢你们及时相救,我叫弗洛斯特。”

他伸出手想跟他们握手致意,其中那位见义勇为,拍凶嫌肩膀的青年伸出左手搔头,一脸傻气地笑道:“这没什么好感谢……路见不平,本来就该站起来帮忙。我只是想制止色狼继续对那女孩骚扰。”

当青年伸手搔头时,弗洛斯特注意到他袖口底下皮肤纹了一个奇怪的花纹,类似英文大写R与小写X综合的符号。

青年说完话,很客气地向警察点头,想离开车厢。弗洛斯特叫住他:“还没请教你尊姓大名,日后爱蜜莉康复后,可以登门道谢。”

“我叫韩朗,目前还是无业游民。至于登门道谢这种事……哈哈,就别折煞我了。”他挥挥手,非常洒脱地步上手扶梯,走向地铁出口。

“这位白袍人士是……?”哈里森面对现场留下来的乘客问道。

“我叫罗德斯,目前任职于州立西蒙利得精神医院。”

“哈里森,我差点忘了向你说明。这位大英雄,刚才他朝凶嫌头部摸三下,凶嫌就倒地昏迷不醒了。”弗洛斯特思索道,“你应该是精神科医师,懂得如何安抚精神病患的情绪。是催眠术吧?”

“催眠术?”哈里森警官颇感讶异。

“大致上,有点类似催眠,但不尽然是。”罗德斯说道,“你们听过神经语言程序吗?在最短的时间内,向被暗示的对象植入心锚,也算快速催眠的手法。在刚才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古典催眠的手法太慢。首先要先建立接触,动作不能让凶嫌感到胁迫,设法让局面得到控制。接着改变焦点,制造困惑,就在我反复摸他头发时,对他下暗示。”

弗洛斯特猜想罗德斯可能习惯于学术演讲,使用许多手势来生动他的谈话,因此弗洛斯特与哈里森都注意到他右手无名指上闪着银光的戒指,至少在他们眼前晃闪了三次以上。

“这种神经语言程序的输入,比一般的催眠更能超越被催眠对象的认知范畴。譬如说,”罗德斯晃了一下右手的劳力士白金手表说道,“哈里森警官平时是不轻易开枪,但一旦看到移动的物体就会掏枪击发。而弗洛斯特平常眼睛非常明察秋毫,却会在一瞬间看不见眼前的敌人。”

“抱歉,我的手表松了。”罗德斯伸手调整一下表炼,发出“喀”的扣紧声音。

弗洛斯特听他形容,觉得罗德斯的比喻很有趣。那种改变他人行为的模式,跟运用光学圣女去删改大脑记忆的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真是一门大学问啊!”哈里森突然想起来,说道,“州立西蒙利得精神医院不就是……专门收容重大刑事案件囚犯的?听闻诸多心神丧失、人格异常的犯人,不能跟正常人一样被关在监狱里,得接受长期的精神治疗。那你的工作比一般精神科医师还要辛苦百倍。”

“说辛苦嘛,还好。”罗德斯显得有点腼腆,“在以前医学界对大脑神经运作不够了解,医药不发达的情况下,都是以切除犯人前额叶白质为治疗手术,所以西蒙利得精神医院以前都被称为‘活死人院’,关的都是失去情绪的行尸走肉。”

“切除前额叶?听起来很残忍……”哈里森皱眉头。

“现在文明多了。”罗德斯又晃动左手的劳力士手表,解释道,“抗忧郁剂、情绪稳定剂、抗焦虑剂、安眠药、镇定剂、肌肉松弛剂林林总总都是很好的药物。”

听罗德斯有条理地叙述,让弗洛斯特思绪清澈,他想起韩朗手腕上那个奇异的刺青。

“你认识这个符号吗?罗德斯先生。”弗洛斯特从口袋拿出笔跟便条纸,将那个刺青图案画出来。

罗德斯仔细看了一下,说道:“大写R加小写X,这个符号是‘医神之眼’,从埃及神话鹰头神荷拉斯的眼睛演变而来。你怎么会对医药符号有兴趣?”

“你确定不是某种秘密结社的符号?”

罗德斯微笑道:“现代医师处方笺上都印有这个符号,我肯定这不是秘密结社的符号。”

“万一被有心人士误用为邪恶的印记?”弗洛斯特仍然不死心地问。

“那就是无聊人士,以讹传讹的事,不需要操心。你想太多了。”

虽然罗德斯轻描淡写带过,弗洛斯特并不这么认为,依他的经验法则,如果是随处可见的符号,一般人不会刺青在身上。

魔鬼往往藏在细节里,想越多越能发现矛盾之处。

这时一名员警靠过来对哈里森说道:“警官,有些记者听到地铁行凶的消息,已经蜂拥到地铁门口,连电视新闻SNG车都团团将地铁门口的路段占满,怎么办?”

哈里森也注意到,整个月台挤满围观的民众,有人甚至拿起手机拼命往车厢里照,上传到网络分享。这样下去,警方都不必办案了。

“把躺在地板的嫌犯铐上手铐,抬出去。”哈里森命令道。

罗德斯连忙制止:“警官,容我说明一下,这犯人并非睡着,而是在被催眠的状态。他的意识是清楚的,需要解除指令,自然可以恢复过来。”

弗洛斯特看着罗德斯蹲下来对凶嫌说话,语调平缓,充满磁性:“现在你已经逐渐清醒,当我说‘起来’,你马上就会睁开双眼站起来。”

“起来!”

凶嫌听到罗德斯的指令,果然瞬间惊醒,从车厢地板爬了起来。

这时员警将手铐铐在他双手,嫌犯紧张惶恐地问道:“我刚才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把我铐起来?”

“到了警局再说!”哈里森担心人潮越挤越难办事,吩咐底下员警速战速决,将嫌犯押上警车。

当时阳光灿烂,嫌犯原本包住头部的黑布被罗德斯扯下后,并没有穿戴回去,员警也没特别留意,就让嫌犯的脸曝露在阳光下。

突然间,嫌犯凄厉地惨叫起来。

弗洛斯特与罗德斯赶紧搭手扶梯冲到门口,媒体记者发觉有状况,也都聚集到警车门前。嫌犯脸庞的皮肤长出大大小小的水泡,宛如烧烫伤的病征。

围观的民众见到如此惊骇的景象,纷纷呼喊道:“是吸血鬼!”

“吸血鬼怕阳光!警方捕获一只传说中的妖怪!”

罗德斯医生见状,赶紧将白袍脱下来盖住犯人的脸部,混乱中将犯人塞进后车座,弗洛斯特也跟罗德斯一起挤进警车,把媒体记者挡在车窗外。

“快!快开到医院去!”罗德斯喊道。

“到底怎么回事?”哈里森在前座不安地询问,一边指示外面的员警排开围观的群众,好让警车顺利绕出地铁门口。

“紫质症!”罗德斯脱口而出:“他这个症状……非常符合紫质症病患的特征!”

听到“紫质症”这三个字,连弗洛斯特都倒抽一口寒气。

这种因为血红素生成过程中的基因变异或环境毒害而产生的光敏色素,一旦接触日光就会变成烈性的毒素,皮肤会起水泡、溃烂,甚至造成死亡。最严重的血紫质症患者体内,血紫质会蚕食聚集区域附近的组织和肌肉,使患者严重贫血,面部器官腐蚀,尿液呈现紫红色,并出现种种怪异的、让人联想起吸血鬼的举止。

“难怪……他在车厢内会咬爱蜜莉的颈部,他想要吸血!”弗洛斯特一下子明白,但心底仍然存有疑惑。

“一定要先送到医院输血,然后治疗那些溃烂的皮肤,暂时不适合到警局去审问做笔录。”罗德斯依他的医学专业,果断地做出决定,征询哈里森的同意。

哈里森听到他的分析,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好回答:“嗯,就先这样处理。”

到了医院,罗德斯出示医师证,连同护理人员,将嫌犯送往加护病房。弗洛斯特与哈里森到急诊室等候。

此时,急诊室通往外科医疗室的电动门开启,从门缝里,弗洛斯特看见爱蜜莉静静地裹着绿色毯子,坐在临时的病床边。

她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显得落寞寡欢,弗洛斯特从未在她脸上见过这种表情。印象中的她,永远都是淘气又充满元气的笑容。

他拍一下哈里森大腿,暗示他要先去探视爱蜜莉。接着他站起来,徐缓地走向外科医疗室的病床,喊道:“嗨,你没事吧?”

爱蜜莉看见弗洛斯特,脸上绽放出笑容:“护士帮我打了破伤风的药,伤口缝了八针,吃了止痛药,已经没感觉了。”

“止痛药呢?给我看一下。”

爱蜜莉将止痛药包递给弗洛斯特,那是几颗粉红色的糖衣锭。

他一看到是这种药丸就放心多了:“这是克他服宁糖衣锭,还好不是类固醇类的止痛剂,不会有药物成瘾的问题。”

她拉开衣领,秀出包扎的伤口说:“医生很佩服我的痊愈速度,今天就可以办理出院,两星期就能拆线。”她还弯一下手臂说,“我很骄傲地跟医生说,我是九命怪猫,命大得很,永远死不了!喵喵……”

弗洛斯特有点不忍心。爱蜜莉一直很努力想要证明她很勇敢,不让自己受困于那些被伤害的情绪里。弗洛斯特直到今天才注意到,她其实把失去父母的伤痛埋在心底,埋得很深,也许都已经生锈,还不肯拔出来。每天在他面前嘻嘻哈哈,何尝不是小动物想引起主人注意的举动。

他脑海想着:自从爱蜜莉来了之后,在料理方面,有她的手艺处理过,味道总是特别好。他莫可奈何地笑:“昨天吃什么来着?好象是意式焗烤海鲜饭吧?年纪越大,记性越来越差。”

他把爱蜜莉的头拥进怀里,轻轻抚摸她的秀发。

爱蜜莉嘟嚷道:“干什么?弗洛斯特!你今天超怪呢!我受伤的是脖子,又不是头!”

弗洛斯特蹲下去,微笑道:“待一会儿,我请哈里森警官载我们回家。今晚就买中国餐馆的虾仁炒饭跟小笼汤包吃吧!你受了伤,该好好休息。”

爱蜜莉举双手赞成:“太好了!今天不必下厨煮晚餐,还能吃我最爱的虾仁炒饭!呀呼!”

可能动作太大,拉扯到伤口的缝线,她痛得“唉呦”一声。

看到弗洛斯特紧张一下,她连忙跳下病床说:“没事!没事!你不用紧张!”

想到今天在地铁月台,弗洛斯特一脸酷样,当时还想逗他,想看他被激怒的样子。现在才知道,弗洛斯特不是冰山,他心里其实是在乎她的。

一丝甜甜的感动滑进爱蜜莉的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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