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酒足饭饱,曾明走在回家路上,想起自己所谓的“家”里有一堆脏衣服没洗,厨房的一面墙壁总是渗水,跟房东提过几次。曾明小心翼翼地跟房东抱怨,表面上是为解决墙壁渗水问题,但背后有更为真实的目的:为抗拒房东未来涨房租作铺垫。
一路上曾明闻着自己嘴里呼出的酸酸的酒气,那是一种久违的原始满足感。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家发廊正拦在回家的道路上。其实这家发廊从它出生那一天开始,根本就“长”在曾明回家的道路上,但只有今天,它极为果断地“拦”住了他。
“先生洗头吗?”女孩的大腿亮晃晃的,曾明眯了眯眼睛,就进去了。
女孩引导他坐上一个椅子,就开始捏他的脖子,一边说:“先生想怎么洗?”
“能怎么洗?”
女孩递给他一个价目单。他感觉自己正在点菜了,本能地跟女孩问东问西,还讨价还价。
“你这里卫生条件怎么样?”他发现自己此时的口气很像公司某位领导,油然升起一股虚弱的优越感。
“你看喽。”女孩露出一点不耐烦。
“我想了解一下里面都有什么内容,比如这个全身按摩,挺贵的……”
“先生你进来我跟你讲。”女孩把他带到里间。他立刻闻到一股霉味,好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这种霉味虽说跟地下车库的霉味略有不同,但也相差不大,甚至可以说,这两种霉味是表亲关系。如果说地下车库的霉味是表哥(略显雄性),那么发廊里间的霉味就是表妹(略显雌性)。这里没有窗户,只开了一盏粉红色的灯。很暗,眼睛有点不适应,不过很快就适应了。真的很快,人这东西,适应性最强。他脱掉鞋,爬上床,才发现床单上有一块淡褐色的污渍。趁女孩跑去外间拿东西,他训练自己:如果在明亮的白炽灯下,这块污渍应该是铁锈红色;如果在正午的太阳光下,它或许是深咖啡色;如果不开灯,它就不存在;如果闭上眼,它也不存在。
于是曾明闭上了眼睛,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的鼻子闻到了这块污渍。这时女孩回来了,看不清她拿了什么东西。女孩直接就过来解他的皮带,他为她动作的麻利惊叹。如果她突然把自己脱光,就像一只脱茧而出的蛾子,那么他会好好享用这只蛾子吗?
女孩把他外裤脱掉,动作有点粗鲁。“小心一点!”他听出自己声音里的强硬。女孩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动作温柔了一些。顾客是上帝,他想。借着一点酒劲,借着昏暗的灯光,他可以勉强装出一副被惹怒的上帝的样子。不过,即使这样,也都他妈是借的,酒是借的,灯光是借的,女人是借的,床是借的,床单上的污渍是借的,人生如借啊。
他赤裸着下身,女孩不紧不慢地给自己手上抹润滑油。
“第一次做吧?”女孩的手把他捂住,就像捂住一个光洁的婴儿。
“不是。”他从喉咙里发出的这个声音,在粉红色灯光映照下,显得优柔寡断。
女孩动作娴熟老练,像车间女工一样勤勤恳恳地工作。但他是一个很难拧紧的螺丝,让女孩手有点酸了,始终没能旋紧。他有点不好意思,“你把衣服脱了,我看看,可能就行了。”
“哦。”女孩就像一个炒菜忘了放盐的小媳妇,不好意思地应诺着,哗地就把自己脱光。真快,太快了。曾明有些索然无味,女孩的手旋得越发急切,是那种击鼓鸣冤的急切,但鼓点富有节奏,说明女孩是一把老手。终于好了,取精,收钱,完成任务。
我完全相信以上细节曾明没有跟警察交代过(没有必要交代),那么我掌握的是第一手劲爆资料。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干吗要对我坦白那么多隐私,喜的是我竟然能得到一个杀人犯的如此信任。
曾明每一次作案都是傍晚,据他说,天色昏沉。他说自己从小就不喜欢阴雨天。于是我在棕黄色纯牛皮笔记本上写了两句话:连变态杀人犯都不喜欢阴雨天!坏天气总是成为坏人干坏事的理由!
据警方说,曾明拒绝接受精神病鉴定,但是他的行为又令人费解。曾明对警察说:“过程太快了,不记得杀了几个。”他希望对方能给他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当数字给他之后,他又觉得不可靠。据说在审讯室,警察个个庄严肃穆,曾明则像个被惊吓的小孩,两腿抖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