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了一双粗糙的大脚,不爱穿鞋子,个头又矮,走路却很快。人们喊他土行孙。他的脚板底长了厚厚的茧子。茧子与泥土一个颜色。
土行孙是一所乡村小学的语文老师。他教了十年书。十年里一共教过三个年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土行孙很想教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校长思来想去,没有同意他的请求。
“我觉得我可以教初中。难道你不信吗?以我的水平。”土行孙再次来到校长办公室。他照样没有穿鞋子,这一天下了点小雨,他的脚背还泥糊糊的。这是他十年中的第十次请求。他一年请求一次。
“再等等,好吗?我和其他几位老师再商量商量。”校长的目光稳稳地落在土行孙的光脚上。每年他都差不多用类似的话回答。
“以我的水平……”
“你先回去。”校长打断他的话。
土行孙垂头丧气从校长办公室出来。他决定明年再也不提请求了。
这一日天气干冷,秋末的风吹在操场上,土行孙赤脚来到操场。他心情坏透,感觉胡子都要白了。
“孩子们,你们自由活动。跑跑步什么的。”土行孙扬着手,懒心无肠地吩咐站在操场上等他授课的二年级学生。
这一节是体育课。
“难道你们连自由活动都不会吗?”他看见学生们不动,很生气。
学生们一溜烟跑了,他们到附近的松林里爬树,跳野人舞,唱山歌。
土行孙蹲在旗杆下,眼睛半眯着望向山坡。他想到自己初来这所小学时的雄心壮志。
那时他还没有赤脚的习惯,穿戴整齐,头发还特别弄了当时最流行的中分。他的上衣口袋别着一支黑色钢笔。现在他的上衣口袋别着一支小巧的竹管烟枪。
他第一天来报到,校长特意杀了一只鸡。饭桌上,校长高举酒杯说,小孙,好好干,我这个位子随时为你准备。
那时他还不是土行孙。他有自己的姓名。
他的寝室靠着一片油茶林,早上一睁眼就是一片绿色。那是全校所有寝室最好的位置。
现在那寝室校长自己住着。
土行孙正在胡思乱想,一扭头看见校长从六年级教室出来,直接向旗杆的方向走来了。校长五十多岁,近视眼,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边框眼镜,脑门儿光亮光亮的,走起路来有些摇晃。土行孙立即起身,脸上露出笑容。
“以我的水平,你想想……”他拦在校长面前。
“你的学生呢?”校长严厉地望着他。
“在……”他环顾一下,“山上。”
“在山上?你让他们去放牛还是当野人?你让他们将来……”校长指着土行孙的赤脚。
土行孙本能地缩了一下脚板。
那天下午,土行孙受了一顿批评,灰溜溜回家去了。校长给他放了半天假,让他好好整顿整顿再来。他希望土行孙能明白他的意思,明天来上课的时候穿上鞋子,像十年前来报到一样清清爽爽。
第二天上午,学校开会了。校长请了所有的老师,在他的办公室讨论是否答应土行孙教四年级的请求。
“趁着孙老师不在,我们开个小会。孙老师想教四年级,十年了,我晚上做梦都梦见孙老师的水平。你们看看,以他的水平能教四年级吗?”
老师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开了。他们的嘴型,坐姿,脸上的表情和谈话的语气,都和十年前一样。他们讨论的结果也和十年前一样:孙老师还是教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合适。
“瞧他那双赤脚——我看他耕地的水平怕是不错。”老师们最后不约而同又将话题引到土行孙的赤脚上。他们认为,土行孙赤脚在学校里走来走去是一件很荒唐很滑稽的事情,这是教书还是耕地呢?不仅这样,他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面子。老师们一出学校就会有人跟上来问,嗨,听说你们学校有个不穿鞋子的老师?是真的吗?
……
“知道吧,他简直像头耕牛。”校长最后敲着桌面,褒贬不定地结束这场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