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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中华传奇》2007年第04期

栏目:都市言情

我敢保证,这不是一个儿童不宜的故事。

我赤身裸体躺在被窝里,两只胳膊枕在脑后,被窝外面的冷气,让我温暖的身子迅速降温。春寒料峭时分,最难将息啊。

我裸睡的习惯,是汤圆同志精心调教出来的。她说出了三条理由:一没有束缚,二亲密,三有益健康。她的理由振振有词,我没有反驳,也不敢反驳,我只想在后面再加上一条:裸睡,更方便。可是,我以为方便的事,却总是不那么方便。

我怕老婆是有来由的,不是因为我是临时工,她是正式编制;也不是因为她是女人,我让着她;我是真的怕她。我只好安慰自己,怕老婆是一种美德。汤圆的肝火旺,看什么都不顺眼。在我看来,她总是在想方设法挑起战争,这要不得的。你看阿富汗,你看伊拉克,一战争就什么都完了——经济损失,亲人丧失,政权流失,还引来了第三者。我怕汤圆,说得好听一点是尊重,这和《婚姻法》第几章第几条是符合的,我要做《婚姻法》的实践者。

汤圆开始穿衣服了,她从容不迫地先把一件粉红色的胸罩套进胳膊,两只手往背后比了又比,好像有点够不着扣子。“嗯。”她朝我努了努嘴,我知道她的意思,但目光仍然停在她小腹的一颗红痣上。这颗漂亮的痣以前好像是没有的,我是说结婚以前,我没有发现她的那个部位有一颗红五星一般的痣,这也许和我的粗鲁与猴急有一定关系。“快啊。”汤圆有点不耐烦了。我的心思从那颗红五星上收了回来,熟练地帮她扣好胸罩。

在这一刻,我感到汤圆明显胖了。

穿好胸罩,她从枕头下扯出短裤,慢条斯理地先弓起右腿套进去,接着换左腿。两次变形的金鸡独立后,她把短裤套到了腰间,遮住了那颗痣。我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收回来,镂空短裤立即又被一件呢裙子遮了起来。

她的身材真的有点变形了,和她的名字越来越名副其实。汤圆,曾经是一个多么诱人的女人,以前我是那么爱她,现在我恨她了。

汤圆已可以人模人样地走到大街上去了,已可以去她的妇产科招呼那些受苦受难者以及喜形于色的新父亲们了。我却依旧呆在被窝里生闷气。

汤圆一直喜欢裸睡,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我不能强人所难让她穿上睡衣。刚开始,我是蛮喜欢的,两个赤裸裸的肉体抱成一团,总比隔着千山万水的衣服来得舒服。但现在,我不喜欢这种折磨人的睡觉方式了。汤圆说我有病,我他妈的身体棒得可以去全运会上争夺第三名,我有什么病?

你才有病!

这句话我是不敢说出口的。我一旦脱口而出,后果可想而知,她不立即把我踢下床才怪呢!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地说。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我就拼命地咬紧牙,结果也就忍住了。没办法,我毕竟是爱过汤圆的,我们相识已经十年了。那时候,嘿,说起那时候我就一腔柔情,恋爱的感觉实在是好,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做爱。

对不起,我说漏嘴了。这个词太敏感太暧昧了,我给它换个比较中性的词:宵夜。

我们的第一次你根本不会相信,但千真万确那是在一辆长途客车上完成的。我们萍水相逢,只因为去同一个地方,乘同一辆车,挨在同一张床铺上,于是就有了亲密接触的机会。也许是上帝要这样。这是我在新婚之夜的感叹。

当时我和饺子刚刚分手,若不是有一份临时的报社工作,我想我肯定会变成一个流氓。因为我骨子里就好色,这一点我自己知道。

记得在车上我和她扯淡,开口的第一句是:“你是做什么的,怎么会这么漂亮?”她笑了,嘴稍动了动,一个问句溜了出来:“漂亮和职业有什么关系?”我说:“有的,有的。像我这种人就不能去参加国际选美。”

天地良心,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有把她和小姐联系起来,我是很纯洁的,我以人格保证。事实证明,不是所有漂亮的女孩都会去做小姐的。

她说自己是某医学院的学生。她问我是干什么的,去哪里?我带点炫耀的口气说自己是记者,去某地采访一位企业家。她眼里的光波闪烁了一下,我断定她有点欣赏我了。当然,她不知道我是临时工。人一旦走出了自己的地方,大家就都一个样了,连生命有时候也是临时的。所以后来汤圆老是愤愤不平:“我是被你骗回来的。”我得意之余说:“既然都骗了这么多年,你就将就着过吧。”

我们从温州聊到了杭州,话题超过了500公里。再过半个钟头就要进站了,说真话我当时已经绝望了,没戏了,天就要亮了,车就要进站了,我们要拜拜了!司机突然一个急刹车,我可不想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在那一刹那,准护士或准医生一把抱住了我,我毫不含糊,我已经从心理到生理都做了充足的准备,我趁势抱住了她,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即盖住了她的樱桃小口,我不让她有说话的机会。准护士或准医生肯定是挣扎的,这一点我是后来回味起来的,但她毕竟是娇小的,我一只手就像铁箍一样箍住了她,另一只被压得发麻的手突然在不该去的地方灵活无比了。准护士或准医生好像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我已熟练地把她的裤链一拉到底,并准确无误地完成了我们的第一次深层次的接触。随着车子的颠簸,我在一分钟里就把自己统统交给了准护士或准医生。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狗,把她弄晕了。当我心有不甘地出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声音,是她的巴掌打在我的左脸颊上,我没有把右脸颊也给她。我只是说了一句,“谢谢,这蚊子也真凶。”这句话当然是说给众旅客听的,一只蚊子叮在我的脸上,准护士或准医生帮我打死了它,就这么简单。他们是想不到我在耍流氓的……

我不想继续想下去,我伸了个懒腰。我是昨天刚从深圳回来的。我忍受了灯红酒绿应召女郎的莫大诱惑,完整地回到了汤圆的身边。当我洗刷完毕时,我感觉汤圆在向我招手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爬上去好好地折磨她一番(两番我是不敢奢望的)。但令我绝望的是汤圆又一次拒绝了我,她说她今天没兴趣。我一下子就蔫了。这不是第一次,如果是第一次咱肯定理解万岁!虽说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但老婆是要疼爱的,你不能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情啊。

问题是汤圆已经无数次地拒绝了我,她老是一个理由,没兴趣。其实她只有三十岁,不可能这么快就到更年期了。按书上说,正是如狼似虎的年代!

她没有一丝儿理由冷淡,莫非她有了外遇?想到这一点上,我的心就像刀割一般疼痛。不会的,绝对不可能!十年来,汤圆从没有出格过,她具有女人的全部美德,除了肝火旺一点,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可以指三道四的,我相信她的贞洁观念。我没有办法,只好继续回想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天。

用回忆来填补肉体的空虚,这是我一贯的做法。

准护士或准医生当时打了我一巴掌,我除了疼痛还有一种凯旋的心理,但令我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我立即就明白了。我是过来人,跟饺子分手后的这半年,我破罐破摔,去了无数次娱乐场所,用了远不止三打的保险套。我知道准护士或准医生其实是一种生理自然反应,她打我是害羞,呻吟却是得不到完全满足,我给她的时间太短了。我一旦明白其中的奥妙,胆子马上膨胀了起来,再一次抱住了她,又是亲吻,又是抚摸的。这一次她没有拒绝,甚至有些迎合了。不久之后,也就是十几分钟以后,我们终于痛快淋漓地经过了一条高速隧道,同时抵达了人间仙境。我们都在喘息的时候,车子进站了……

我和准医生(这时,她已经告诉我她以后就是妇产科医生,生小汤圆都不用麻烦别人,哈哈。)汤圆同志不用商量就携手走在西子湖畔,清风明月,杨柳依依,湖水荡漾,鸟语花香,一切都像是为我们的爱情作铺垫。她没有去医学院报到,我没有去采访,向单位说生病了要过两天。领导当然没有觉察,生老病死现在已经很正常了。我们在宾馆里一共呆了三天,当报到只剩下最后一个小时时,汤圆狠狠地和我宵夜了一次。她说了句我会想你的,然后就屁颠屁颠地跑了。从此以后,我多了一笔去杭州的开支,钱包日渐瘪扁了。

三年后,汤圆成了我的“纪委书记”。

八点了,我真的该起来了,回想往事让我的火气消了不少,到浴室中冲了一个冷水澡后,我完完全全清醒了。我今天已和“都市田野”健身俱乐部老总约好的,要采访她。我一看时间,天啦,只剩下十分钟了,而我打的去俱乐部最快也要半个小时,惨了。我拿着采访包拼命地跑出了蓝天社区,叫了部的士,“快,去城东。”

我是临时工,十年前是,现在是,恐怕十年后还会是。我把这份工作称为“鸡肋”。没办法,我得生活,我得妥协。临时工归临时工,敬业心我还是有的,不然我也干不了这么久。我除了十年前在杭州为了和汤圆多呆两天推迟了采访,我从来都是守信准时的。这一次,据说对方是个女的,我就好像对不起她似的。我前面说过,我这人从来就好色,对女人,我可不想让她们瞧不起。但这一次恐怕就是神舟六号也赶不上了。糟了,又塞车了。看来一时半会还真过不去,我没法给她打电话,因为我的手机忘在家里了。也许是年龄大了,我最近老是丢三落四。会不会有一天把自己给丢了呢?如果真是把自己给丢一次会怎么样呢?汤圆会答应吗?十年来,应该这样说,前三年和后七年。前三年,汤圆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我去杭州看她,她总像一只贪吃的狐狸,好在我经常锻炼,体格还行,还吃得消,但结婚以后什么都变了,天翻地覆了。有一次,我们为了一件小事吵架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打了她一巴掌,她当时便急了,抄起一只木凳子就往我的头上砸了下来。我原本可以避开的,但我非常吃惊,一个柔弱纤细的小女人竟然抄起二十多斤重的凳子朝她的老公头上砸,这种行为简直和“9·11”差不多!我不相信她会真的砸下来,我不相信的代价是头上缝了七针,留下了一条长不出头发的白痕,像一把破梳子梳过一样,把我一直从左往右的发型变成了从右向左。那条白痕令我改变了发型以及轻微的脑震荡都只是皮肉上的事,重要的是我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也许,这就是七年之痒吧。我这样安慰自己。我有一个月睡在书房的地板上,后来还是汤圆有招,小嘴巴一拱,小手指一勾,我又乖乖地上了她的床。

车队动了一下,一分钟不到又停了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小时,我失信了。有人趁机到车路边小便,我顺着尿的方向看过去,田野上水平如镜,秧苗要下田了。我的亲爱的爸爸又要下田摆弄一段辛苦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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