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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闯荡上海滩

来源:《章回小说》2001年第12期

栏目:民间传奇·中篇

姑苏美,美在太湖水。太湖碧波万顷,水天一色。太湖中水产极为丰富,鱼虾成群;其中银鱼是最为著名的美味佳肴,清朝时推为贡品,与梅鲚、白虾一起,被称为“太湖三宝”。湖中岛屿星罗棋布,或大或小,或高或浅,或雄峻陡峭。或缥缈虚无。内中有一小岛,名为洞庭东山。确切而言,东山实为伸人太湖中的一个狭长的半岛。东山上风景如画,茶绿、梅紫、果黄、桔红,真是一座花果山。四月碧螺五月梅,六月枇杷和杨梅,七月桃李八月瓜,石榴枣子遍三崖,九月白果加板栗,金秋桔子堆成山。誉之为蓬莱仙景,一点也不为过。

故事发生在本世纪初叶,仲秋时分。

东山镇、附近有一个长明村。长明村南端有一户金姓人家,屋字高耸,门第不俗。这户人家有弟兄两人,兄为金之慕,弟名金之霖。母亲金凤氏尚健在,虽已年逾花甲,却显得精神矍铄,她丈夫已于数年前因疾离开人世。

金之慕中等个子,脸庞丰满,细眉大眼,目中透出精明灵气。他刚逾而立之年,已娶亲成家,其妻名叫梅玉芬,貌美如花,温柔似水,是小镇上的大户人家。他们有一个女儿,年方十二岁,名叫金寅菊。可惜的是其母容如玉,而金寅菊却其貌不扬,甚至称得上丑陋无比。原来,她在小时候患过天花,之后,便留下了满脸斑驳的麻子。

金之慕之弟金之霖至今尚未婚配。老宅共有三进,金之霖住在第一进,每进之间有一大片庭院,围廊相环,草木丛生。上溯金之慕的祖宗数代,有悬壶行医的,有练武习艺的,反正,金府门第在当地是堪称显赫的。但是,及至金之慕他们一代之时,家道已开始中落,富有不存,光耀不再。金之慕和其弟金之霖在村后的山坡上种些果树,诸如桔子、杨梅等。秋时采下,摇船至城里卖了,以此维持全家的生计。

金之慕依稀记得,自己年幼时,家中红红火火的,仅帮佣的就有十几人之多,逢年过节。更是热闹非凡。那时,他的祖父就专门请了一位老先生来家中教他断文识字。金之慕聪明伶俐,不但练得一手好字,还能撰文对课。后来,随着家境的渐渐衰败,他慢慢疏于学业。不过,他所具有的文化底蕴却仍是一般人难以相比的。

闲来,金之慕翻看家谱,看到先祖先宗都是门庭荣耀,昌极一时。想想自己总不能安于现状,无所作为。

正在这时,金之慕的岳父通过一个有亲戚在上海的东山人辗转介绍和引荐,欲将金之慕送到上海去做事。其时,上海作为一个最早脱胎于文化封建樊篱的新兴都市,正日益接受着西方文化的冲刷,走向繁华。金之慕对此也时有所闻,他也有意去上海滩闯一闯,领略一下大都市的风土人情。因此,便欣然同意了。

金之慕要去的地方是位于当时市中心天目路上的一爿典当铺,老板名叫季雍鸣,四十三四岁模样,长得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皮肤白皙,额顶始谢。其妻名叫冯舒楠,小家碧玉,如今虽已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常穿一袭高领旗袍,显得雍荣华贵,气度不凡。他们有一个心爱的女儿,名叫季兰贞,年方十八,出落得亭亭玉立,玉颜秀美。

季雍鸣的当铺里想雇一个账房先生,先决条件是人要绝对老实,因此,他想到乡下去物色。

金之慕从乡下去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心中不免忐忑不安,几分激动,几分紧张,几分好奇,掺杂在一起,搅得他夜不能眠。

启程那日,金之慕穿了一件淡青色的半新长衫,手中提了一只帆布包,随那引荐人一起乘船到苏州,然后再搭乘汽轮直达上海。

引荐人是个名叫阿奎根的东山人,在东山镇上开爿豆腐铺,比金之慕稍长几岁,与季雍鸣稍稍沾亲。

金之慕看到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如沸,黄包车,三轮车,还有小汽车,从眼前匆驶而过,令他眼花缭乱,他真有些不知所措,呆楞着不知怎么走路,心中惶然。稍顷,他才平静了些。尔后,他见那些行色匆匆的路人,个个衣冠楚楚,或长衫礼帽,或西服革履。他们见金之慕一副乡下佬的样子,都投之以鄙夷的目光。金之慕看到这种目光,心中陡然生出一丝孤独和惆怅的感觉。

金之慕随着引荐人阿奎根在人流中穿行了半个多小时,来到一幢石库门的高大平房前,白色的大墙上赫然一个斗大的“当”字,非常醒目。下面还有一些小字,诸如“按质论当,老少无欺,期满不赎,即成死当”云云。

阿奎根显然并非第一次来这儿,他驾轻就熟地领着金之慕走进黑漆大门,穿过一个石板铺地的大天井,绕过高高的柜台,向柜台里面的一个瘦高个朝奉笑着点了点头,问知季雍鸣在里面。

阿奎根领着金之慕跨了一级台阶,进了里面客厅,见季雍鸣正坐在正中,面前桌上放着一把紫砂茶壶,手中捧着一把黄灿灿的水烟筒。

“爸叔,他就是我上次对你讲起的金之慕。”阿奎根转身指了指身后的金之慕,对季雍鸣说。说来,季雍鸣还是他的表叔呢。

季雍鸣抬起眯成一条细缝的眼睛凝视着金之慕良久,微微颔首说:“嗯,好,好,今年几岁啦?”

金之慕搓了搓手,怯怯地说:“季老板,我今年二十六岁。”那充满乡土气息的口音,季雍鸣听起来很费劲。

此刻,金之慕话刚说完,已经涨红了脸。原来阿奎根来时要他见了季老板谎称自己才二十六岁,年纪大了,生怕季雍鸣看不中,好在金之慕皮肤白皙,外表很见轻,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但金之慕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说谎还是第一回。

季雍鸣又很随便地问了一些有关金之慕家里的情况。接着,他叫佣人泉林去取来笔墨,在方桌上铺开一张劣质宣纸,要金之慕当场挥毫写些字。因为,当初他要求阿奎根所荐之人的条件之一就是能书会写。

这倒正中金之慕的下怀,他胸有成竹地拿起毛笔,在砚台里蘸了几下,并理刮了一下毛笔头,便蹙眉微思,一挥而就,写下了一首唐伯虎的诗文,字字龙飞凤舞。

季雍鸣在一旁看着,心中暗喜,边低声吟出:“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幅丹青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好,好,写得不错。”季雍鸣连声叫好。

阿奎根站在一侧,脸上露出笑容,他瞥了一眼金之慕,心中释然。

就这样,金之慕就留在上海季雍鸣当铺,开始了他新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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