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蕙的打工妹日前主动到法院投案自首,说她已涉嫌重婚,触犯了法律,愿意承担罪责,重新做人。“但是我的五岁孩子该怎么办呢?”她迷茫地问法官。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5年8月蕙从老家浙江去北京打工,在某公司做清洁工作。她面容姣好、文文静静,对工作尽职尽责,得到大家的好评。1996年底,她与在那里临时工作的该公司总院某所一高级工程师相识。高工不断地诉说妻子虽是大学生,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现在关系非常紧张,已分居单过,早晚是要离婚的。高工多次表示喜欢她,并发誓要娶她为妻。她心里很明白,高工大她二十九岁,又没离婚,能行吗?但高工死死纠缠,发誓即使现在离不了,将来退休也一定离婚后娶她。他信誓旦旦:“我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如果你能给我生个儿子,我一切都听你的,我的一切财产也都是你的。”面对着高工“火一样的热情”,她终于动心了,以身相许。
她做起了老夫少“妻”的美梦。高工还算对得起她,1997年4月,高工凭着老关系,将她的户口从浙江省农村迁往北京某区,转成了城市户口。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夫”唱“妇”随,小日子过得十分美满。不久她怀孕了,高工高兴坏了,可能有儿子了。但他说暂时还离不了婚,因为二女儿正在考大学,怕影响她的学习。
1998年7月,在高工的老家广东乡下,她生了一个女孩。高工也还是非常喜欢。孩子一岁多时,她带着女儿回到北京“老公”身边居住。高工隔三差五地前来看望她们母女。小女儿聪明伶俐、乖巧漂亮,不管在什么场合都亲热地叫他“爸爸”,高工则按时为她们付房租和生活费,“一家人”在北京过得其乐融融。
一转眼小女儿快五岁了。因是非婚生子女,未取得户口,马上该到上学的年龄了,孩子的教育怎么办?她焦急万分,不停地告诫高工不要忘记当初对她的承诺。
2002年8月,高工年满六十岁,正式退休。她盼望高工赶快实现诺言。可是高工不但不提离婚的事,而且从原来的三五天来一次,变成两三个月才来一趟,生活费也一拖再拖,不主动给付了。为了生活和孩子的抚养教育,她开始和高工争吵。几次争吵之后,高工终于道出了实情:“妻子不同意离婚,我没有办法,你再等一等吧。”她一听就蒙了,苦苦等了六年,竟等来这么个结果。后来她多次找高工,高工避而不见,最后甩出了一句:“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吧!你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面对如此绝情的“老公”,她愤怒了。
为了至今还没有户口的可怜的女儿,她走向了法院,向法院交待了她和高工的重婚事实,请求法院依法处理。面对法官,她泪流满面:“我一时头脑发昏,弄成今天这个样子。现在我明白我的行为已伤害了他的家庭,我甘愿受罚。但我没想到他这么无情无义。他欺骗了我。目前我没有生活来源,又带着一个可怜的孩子,我该怎么办呢?她长大之后我该怎么向她交待呢?我又怎么对我的父母交待呢?”
法官告诉她,如果坚持起诉昔日的情夫,双方会因涉嫌犯重婚罪而被审查,如果被确认,将会判刑。她痛苦而又无奈,但她说她主意已定,不管受到什么处罚,一定要告,为了无辜的小女儿,否则,她也没有活着的勇气了。
打工妹和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等司法部门审查之后才能定案。但不管结果如何,她目前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孩在北京漂泊,没有生活来源,被人抛弃,所遭受的感情上、精神上的伤害是惨痛的。在此提醒那些仍在非法同居或傍大款的女子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
自毁的女孩,可悲?可怜?可恨?
二十二岁的汪玉花,来自湘西常德市黄土店镇农村。乍看上去,她蓬松的头发、苍白的脸颊、呆滞的眼神,怎么也不像是花季女孩。
1999年初,汪玉花父亲的病故,打乱了家里的生活秩序,身为长女的她毫不犹豫地用稚嫩的双肩帮助母亲担起生活的重担。为了还清父亲患病时欠下的债务,为了弟妹们能够继续升学,刚满十七岁的她决定外出打工挣钱。
汪玉花跟着村里那帮姐妹们来到北京西郊一家名叫“迷你屋”的美容美发厅安下身来,老板聘她为顾客按摩面部。与汪玉花住在一起的几个小姐妹,平时行踪诡秘,晚上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去朋友、同乡那里,甚至通宵不归,发廊仅剩下她和魏老板。魏老板时不时来到她身边闲聊,当问到她的家庭情况时,她便止不住泪流满面。每到这时,魏老板总是关切地掏出手帕帮她擦眼泪,还两三百地给钱,要她寄回家里。她在内心很感激魏老板。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夏夜,魏老板又与往常一样,和她一起拉家常,她听着魏老板关怀、体贴、温柔的话语,再想起早逝的父亲、孤苦的母亲、可怜的弟妹和自己的身世,便哭个不停。她所有的委屈和忧伤如决堤之水,不可遏制地冲垮了她一直坚强的外表。当汪玉花收住泪,恢复平静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躺在魏老板的怀抱里,一双粗壮的手正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脖颈、她的胸脯、她的腹部……她感觉到一阵阵兴奋,慢慢地闭上双眼,像一只温驯的小绵羊,迷失了自己。
从此,汪玉花成了魏老板的情人。她每月的工资不断上涨,几百几千地往家里寄钱。她感到很幸福。
第二年初夏,新的生命在她的腹中萌动。她把喜讯告诉魏老板时,魏老板却显得惶恐不安。他在四川老家早已娶妻,生有一双儿女,与汪玉花不过是玩一场爱情游戏罢了。他不露声色地安慰她,劝导她,说她的年纪还小,根本领不到结婚证,非婚生小孩是要挨罚的,挨了罚,在这里还能呆下去吗?他说得言辞恳切,她含泪点头,去做了人流。
不久,魏老板的生意日渐萧条,账面上开始出现赤字。他背着汪玉花,将她抵押给债主李某,并对汪玉花说那是他的表兄,哄骗她同李某去中俄边境玩玩,去见见世面。临走时,还送给她一笔钱。
到达哈尔滨已是深夜,李某带她到宾馆住下。汪玉花一路劳累,洗个热水澡就睡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已躺在了李某的怀里。没等她开口说话,李某就把真情实况告诉了她,还把一纸魏老板亲笔签名的情人抵债协议书推到她面前。她惊呆了,那虚幻的幸福美梦顷刻间灰飞烟灭。她难以承受这种打击。她哭着、闹着、喊着、吵着,最后还得听任李某的摆布。表面上她似乎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但她内心充满报复意念。
当年深秋,汪玉花又回到北京,找到魏老板。她说她已是他的人了,这一辈子就跟定了他,做不了妻子,做情人也心甘情愿。魏老板听得连连点头,激动不已。他们再次同居。2002年国庆节,魏老板携汪玉花去南方旅游。回京途中汪玉花偷偷给母亲寄去六千元钱,还写了封情真意切、哀怨伤感的长信。到北京的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各自洗了个热水澡,两人疯狂亲热一番后,魏老板瘫倒一侧,缓缓进入了梦乡,发出了呼呼的酣睡声。她悄悄起床,开始实施早已计划好的报复行动。她从提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对准魏老板猛捅过去。魏老板惊醒了,强忍住疼痛,夺过那把水果刀,大呼“救命”。玉花害怕了,赶快逃出来,跑到附近一个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后来,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