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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吉夫斯大显身手

“早啊,吉夫斯。”我开口说。

“少爷早。”吉夫斯应道。

他把一杯茶轻轻地摆在床头柜上,我端起来呷了一口,顿觉清爽。一切都刚刚好,一如既往:不凉不烫,不甜不涩,不浓不淡,奶不多不少,茶碟里一滴也没溅上。吉夫斯这家伙很是不可思议,各方各面都这么在行。这话我以前就说过,这回不妨再说一遍。举个小小的例子吧。我以前的那些贴身男仆呢,总是一大早就闯进来惊扰我的好梦,叫我苦不堪言。可吉夫斯总能知道我什么时候睡醒,好像有心电感应似的。他总是赶在我还魂两分钟后端着茶翩然而至。如此开始新的一天,可是大大地不同。

“今天天气怎么样,吉夫斯?”

“风和日丽,少爷。”

“报纸上有什么新闻没有?”

“巴尔干半岛略微有些扰攘[1],除此以外,相安无事。”

“我说吉夫斯,昨天晚上俱乐部有个老兄跟我说,今天下午两点那场比赛把宝押在‘海盗船长’身上,你觉得呢?”

“恕我不赞成,少爷。驯马师并不乐观。”

这就够了。吉夫斯对这种事一清二楚。原因我说不上来,反正他就是知道。从前我也曾淡然一笑,逆着他的意思照旧下注,结果把那些小投资尽数输光,但那都是过去啦。

“说到押宝,”我问,“我订的那些木槿紫的衬衫[2]送到了没有?”

“到了,少爷。已经退回去了。”

“退回去了?”

“是,少爷,因为和少爷并不相宜。”

这个嘛,我得说自己相当喜欢那些衬衫,不过我也自甘听从行家的指点。这算不算没骨气?我说不上来。无疑,许多人认为应该让男仆专注打理熨裤子之类的事务,避免反仆为主,但吉夫斯却另当别论。自打他上门那天起,我就视他为哲学家、良师兼益友。

“利透先生刚刚打过电话,少爷。我说少爷尚未起身。”

“他留了口信没有?”

“没有,少爷。他只说有一件要紧事和少爷商量,此外并没有透露细节。”

“嗯,好吧,估计会在俱乐部碰见他。”

“是,少爷。”

我并没有所谓激动得坐立不安。说起炳哥·利透[3],他是我的老同学,现在我们也常常碰面。他有位叔叔叫莫蒂默·利透,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刚刚退休(各位可能听过“利透牌搽剂”吧——搽利透牌抹油)。炳哥从叔叔那里领一笔生活费,在伦敦优哉游哉,总之日子过得挺滋润。他口中的“要紧事”都不大可能要紧到哪去。我看他不过是发现了什么新牌子的香烟想让我尝尝,也就是诸如此类的,所以我也没担心到扫了享受早餐的兴致。

用过早饭,我点了一根烟,走到窗前观察天色。的确是大好的晴天。

“吉夫斯啊。”我开口道。

“少爷?”吉夫斯正在收拾碗碟,一听到小少爷发话,立刻恭敬地放下手里的活儿。

“你说今天天气好,真是一点也不错。天气好得冒泡。”

“确然无疑,少爷。”

“春色什么的。”

“是,少爷。”

“春天的时候啊,吉夫斯,知更鸟的胸前将红得更加华丽鲜艳[4]。”

“我也有所耳闻,少爷。”

“好啦!给我预备好黄竹手杖、最亮眼的黄色皮鞋,还有那顶青色的洪堡毡帽。我得去公园[5]里跳几圈田园舞。”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每到四月末五月初,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棉絮似的白云,阵阵微微的西风拂面而来,有点精神焕发的感觉,是不是?很罗曼蒂克的,不知道这么说大家懂不懂。我呢,倒也不是人见人爱,不过这天早上,我心里巴望着最好有一个迷人的姑娘跑过来,求我帮她解决掉几个刺客杀手什么的。结果呢,我偏偏遇到了炳哥·利透,实在有点扫兴。只见这个讨厌鬼打着一条猩红色的缎面领带,上面点缀着些小马蹄[6]。

“嗨,伯弟。”炳哥打招呼。

“天啊,老兄!”我张口结舌,“这颈饰!这男士领巾!搞什么?到底怎么回事?”

“哦,你说领带啊?”他涨红了脸,“我嘛——咳,是送的。”

看他尴尬的样子,我知趣地抛下了这个话题。我们溜达了一阵,一直走到九曲湖边,找了两把椅子坐了下来。

“吉夫斯说你有事跟我说。”我开口。

“呃?”炳哥一惊,“哦,对对,对。”

我等着他甩出爆炸性新闻,不过他看似不想开口,于是话头就这么打住了。他双眼发直地瞪视前方,一副呆滞相。

“我说伯弟。”大约过了一小时又一刻钟,他终于开口了。

“听着呢!”

“你觉得梅宝这个名字好吗?”

“不好。”

“不好?”

“不好。”

“这两个字多有音乐感啊,像风儿轻轻吹过树梢那样沙沙的,你难道不觉得?”

“不觉得。”

他好像有点失望,不过立刻又振作了起来。

“你当然不觉得。你一向是个傻头傻脑的可怜虫,没心没肺,是吧?”

“随你怎么说。她是谁?快讲讲。”

此刻我意识到,可怜的老炳哥这是又陷进去了。自打认识他以来——我们可是老同学——他不是爱上这个就是迷上那个,一般还都是在春天,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念书的时候,就数他收集的女星照片最多,在牛津那会儿,他情圣的名头更是尽人皆知。

“不如跟我一起吃午饭吧,可以见见她。”他看了看表说。

“好主意。”我答,“你们约在哪儿见面?丽兹?”

“丽兹附近。”

他描述的地理位置很精确。丽兹东面约五十码处有一间小吃店,就是伦敦遍地开花那种,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炳哥飞扑而去,像只归家的野兔。还没等我说上一句话,我们就已经挤到了一张桌子前坐下,只见那桌面上不声不响地摊着一摊咖啡,想必是之前某位午餐客留下的。

不得不说,我有点跟不上剧情发展。炳哥虽然说不上腰缠万贯,不过现钱是从来不缺的。我知道,除了从他叔叔那儿领的那笔,他最近在赛马会上也进账不菲。既然如此,他怎么会在这家破烂店里约人家女孩子吃午餐?不可能是因为他手头紧啊。

就在此时,女服务员走了过来,人还挺漂亮的。

“咱们不等——”我心里想,约了人家在这种地方吃饭不说,还不等人家就自行大吃大喝起来,这实在有点不像话。我话还没说完,一抬眼看到他的表情,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

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整张脸红扑扑的,像用粉红油彩画的《灵魂苏醒》[7]。

“嗨,梅宝!”他有点吃力地说。

“嗨!”对方回答。

“梅宝,”炳哥说,“这位是伯弟·伍斯特,我哥们。”

“幸会,”她说,“天气真好。”

“是啊。”我回答。

“瞧,我打了这条领带。”炳哥说。

“配你帅呆了。”那姑娘说。

个人来说,要是谁说那条领带很配我,我一定愤然起立给他们一巴掌,不分男女老少。但这可怜的炳哥却心满意足飘飘然起来,还露出一副傻笑,令人发指。

“好啦,今天吃点什么?”那姑娘唱起生意经来。

炳哥虔诚地研究起菜单。

“一杯可可、一份小牛肉火腿馅饼冷盘、一块水果蛋糕,外加一只蛋白杏仁饼。你也一样来一份,伯弟?”

我瞪着他,一阵反胃。身为多年的朋友,他居然还以为我会拿这种东西侮辱自己的肚皮,真是伤感情。

“要不,来点牛肉腰子布丁,配一杯酸橙汽水怎么样?”炳哥问。

唉,爱情能叫一个人面目全非,想来真叫人心寒。眼前这位仁兄居然这么随随便便地念叨什么蛋白杏仁饼、酸橙汽水,遥想当年那些快活的日子里,我曾亲眼见他在克拉里奇吩咐领班如何如何准备“美食家浇汁蘑菇炸鳎鱼”,还说要是做得有一丁点不到家,他准保原样扔回去。可悲、可叹啊!

我看着菜单,觉着每样都像是波吉亚家族某位心狠手辣的家伙特别准备来招呼眼中钉的,看来看去也只有黄油面包卷和小杯咖啡勉强可以接受,于是就点了这两样,梅宝记下就走了。

“怎么样?”炳哥陶醉地问。

我觉着他这是想问我对刚才这位投毒女子印象如何。

“挺好的。”我回答。

他看似不大满意。

“难道你不觉得她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动人的姑娘?”他神往地说。

“哦,可不是!”我全为息事宁人,“你们怎么认识的?”

“在坎伯威尔区的募捐舞会上。”

“你怎么跑到坎伯威尔区的募捐舞会上去了?”

“你家的吉夫斯问我愿不愿意买两张票,给什么慈善活动募捐的。”

“吉夫斯?我还不知道他有这爱好呢。”

“啊,估计他偶尔也得放松放松吧。反正他去了,而且那舞步好得跟什么似的。我一开始还不太想去,后来觉着不如凑个热闹。哎,伯弟,想想我差点错过呀!”

“差点错过?”我被他说得有点摸不着头脑。

“梅宝啊,你个笨蛋。要是我没去,就不会遇见梅宝啦。”

“啊,哦。”

炳哥开始大发白日梦,回过神来以后立刻狼吞虎咽馅饼和杏仁饼。

“伯弟,”他说,“给我点意见。”

“尽管说。”

“其实也不是问你的意见,问了也白问。我是说,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是吧?我这么说你可别往心里去。”

“没没,我懂。”

“我是想让你把这事说给你家吉夫斯听听,看他有什么建议。你不是常跟我说,他帮你各路朋友摆脱了麻烦吗?据你的话看来,他可是府上的智囊。”

“他从来没叫我失望过。”

“那我的事就全拜托他了。”

“你什么事?”

“我的问题。”

“你什么问题?”

“哎呀,你这个可怜的呆子,问题当然是我叔叔啦。依你看,我叔叔对这事会有什么反应?要是我突如其来地告诉他,他准保在壁炉地毯上抽筋。”

“情绪不太稳定,啊?”

“反正得想个办法,叫他先有点心理准备,然后再放消息给他。有什么办法呢?”

“啊!”

“你这句‘啊’可真帮了大忙!瞧,我的经济来源全靠他,要是他断了我的生活费,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啦。所以呢,你把这事一五一十地说给吉夫斯,看他能不能张罗张罗,弄个大团圆结局。跟他说我的未来全掌握在他手里什么的,要是我做了新郎,叫他放心,我一半的天下都是他的。嗨,就说十镑吧。看在十镑的份上,吉夫斯会绞尽脑汁吧?”

“自然。”我回答。

炳哥想把吉夫斯卷进这种私人问题,我倒是一点也不奇怪。我自己要是有什么大灾小难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吉夫斯。鉴于过去的种种,我知道他这家伙脑筋灵光,尽是些聪明点子。要说谁能帮可怜的炳哥解决问题,那就是他了。

当天晚饭后我就把事情讲给他听。

“吉夫斯。”

“少爷?”

“你这会儿忙吗?”

“不,少爷。”

“我是说,你这会儿没什么安排吧?”

“没有,少爷。通常我习惯读一些有益身心的读物,但少爷若是需要效劳,我随时可以将安排推后,或者彻底取消。”

“那好,我想听听你的意见。是关于利透先生的。”

“不知少爷指的是利透家年轻的先生,还是他的叔叔,住在庞斯比花园街的利透老先生?”

吉夫斯好像无所不知,太不可思议了。我和炳哥差不多从小混到大,可就连我也没听说过他叔叔具体住哪儿。

“你怎么知道他住在庞斯比花园街?”我问。

“我和利透老先生的厨子相交甚密,少爷。实话实说,我们之间有个默契。”

不得不说,我有点震惊。不知为什么,我从来没想过吉夫斯也会考虑这事。

“你是说你们订婚了?”

“或许也可以这样描述吧,少爷。”

“啧啧!”

“她厨艺出神入化,少爷。”吉夫斯好像觉得应该解释一番似的,“少爷刚才说利透先生有什么事?”

我把细节一一道来。

“事情就是这样,吉夫斯。”我说,“我觉着咱们得帮一把手,叫炳哥过了这个难关。跟我说说,利透老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性格有些与众不同,少爷。自从退休之后,他便闭门隐居,如今几乎专门以满足口腹之欲为乐。”

“是个馋鬼,啊?”

“这样形容或许不甚恰当,少爷,这种人通常是被称作‘美食家’的。他对于饮食异常讲究,因此也非常看重沃森小姐。”

“那个厨子?”

“是,少爷。”

“这样嘛,我看咱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某天晚餐后把炳哥送去见他。吃饱了好说话什么的。”

“问题在于,此刻利透老先生犯了痛风正在节食。”

“这么看来倒是难办了。”

“未必,少爷。依我之见,利透老先生的不幸或许正可以化为利透先生的好运。前天我刚巧和利透老先生的男仆闲聊,他说,如今他的主要责任就是晚上读书给主人听。如果是我,少爷,就会建议利透先生主动去为叔叔念书。”

“你是说借此表示孝心?用善举打动这位老先生?”

“这只是部分原因,少爷,不过主要还在于利透先生的阅读选择。”

“那可不行。老炳哥看着一副斯文相,不过说到念书,可只限于《体育时报》[8]。”

“这个难题也许容易解决。选择书目的事,我很乐意代劳。或许容我把想法进一步解释一下。”

“我的确没太明白。”

“我提的这个办法,大概就是广告商所谓的‘直接暗示’,少爷,意思是通过反复重复来灌输某种观念。少爷或许也略有体会?”

“你是说,老是跟你念叨什么牌子的香皂最好用,过了一阵子你就受了影响,跑到街角的铺子里买了一块?”

“一点不错,少爷。之前这场战争[9]中效果最为显著的宣传,正是基于同样的办法。我想不妨加以借鉴,用来改变目标听众‘阶级有别’的观念,从而获得期望的结果。试想利透先生日复一日对叔叔讲述一系列故事,其中叙述的都是与出身低微的年轻人结合不仅可取,而且可赞,那么,我想利透老先生思想上定然会有所改观,从而接受侄子娶小吃店的服务员。”

“现在有这种书吗?我看报纸上讲的都是夫妻生活淡而无味,相互看着不顺眼。”

“有,少爷,这类小说数量相当多,虽然评论家不屑一顾,但读者群极广。莫非少爷没有听过《一切为了爱》,罗西·M.班克斯的作品?”

“没啊。”

“还有《一枝红红的夏日玫瑰》,也是出自同一作者之手?”

“没。”

“我有一位姑姑,差不多收集了全套的罗西·M.班克斯作品,不管利透先生需要多少本,我随时可以借来。这些小说轻松易读,让人爱不释手。”

“嗯,值得一试。”

“我力荐这个计划,少爷。”

“那好。明天去你姑姑家里,挑两本最带劲的借来。咱们怎么也得铆足了劲儿。”

“所言极是,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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