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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漆黑闷热的初夏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深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早已熄灭,咖啡馆的亮光在人行道上投下清晰的黄色矩形。街上荒凉无人,但咖啡馆里有六七个顾客,喝着啤酒、桑塔·露西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漠然地等候着,他的胳膊肘靠在柜台上,拇指擦着他的鼻尖。他的眼神专注,特别留心着一个又矮又胖穿工装裤的男人,那个男人已经喝醉,吵吵闹闹的。间或,他的目光落在哑巴身上——那人独自坐在餐厅正中的一张桌子前,或者落到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不过,他的目光总会回到那个醉醺醺的、穿工装裤的男人那里。夜深了,柜台后的比夫继续沉默地等待。终于,他最后扫了一眼餐馆,向通往楼梯的后门走去。

他轻轻地走进楼上的那个房间。里面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走了几步,他的脚指头碰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便蹲下身子,摸索地板上那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间里没待几秒钟,正要离开时,灯亮了。

艾莉斯从乱糟糟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个箱子做什么?”她问,“你难道就不能把那个疯子直接打发掉?早被他喝光的东西还得给回他?”

“你先清醒一下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让他和一堆戴镣铐的犯人泡在一起,每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吧,布瑞农太太。”

“他明天要是还在下面,我会的。但你别动那个箱子,它不属于那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了。”

“我了解那些白吃白喝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种人,”比夫说,“至于我自己,我不太了解我自己,但我肯定不是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房间里的空气没有楼下那么污浊和闷热,他决定在这里多待一会儿,用冷水泼洗一下脸,然后再回去。

“我可是早和你讲过,你要是今晚不把那个家伙打发掉,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睡觉,到了晚上你让他吃吃喝喝。一个星期了,他一分钱没掏过。他那些疯疯癫癫的言论和举止只会将体面的生意都毁掉。”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生意,”比夫说,“我们讨论的这家伙,十二天前第一次来到这里,在镇上谁也不认识。刚到那一周他就给了我们二十美元的生意,至少二十。”

“接着,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醉得一塌糊涂,简直有损体面。再说了,他除了是个瘪三,是个怪物,其他什么都不是。”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就料到你喜欢!我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你自己就是一个怪物。”

他揉擦着深色的下巴,不再理会她。他们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里,他们只是简单地称呼对方“比夫”和“艾莉斯”。后来,某次争吵之后,他们开始称呼对方“先生”和“太太”,从那以后,他们的关系再没有好到足够把称呼改回去。

“我这是警告你,明天我下去时,他最好别在那里。”

比夫走进浴室,洗过脸后,他觉得还有时间剃一下胡子。他的胡须又黑又密,仿佛留了三天。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懊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个女人身边,他永远做不了真实的自己。他变得粗暴、渺小和庸俗,就像她一样。比夫的眼睛冷漠地凝视着,下垂的眼皮将眼睛遮去一半,仿佛嘲弄一切。长茧的小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通过镜子,他能看见躺在床上的艾莉斯。

“听着,”他说,“你的问题是你缺乏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个具有我所讲的这种善意。”

“嗤,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羞于启齿的事。我了解你——”

“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重要的事情你都看不见,听不到。你从不观察,不思考,从不动脑子想问题。也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艾莉斯几乎又睡着了,透过镜子,他漠然地看着她。在她身上,没有什么特征能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到她的一双脚在被子里形成的粗胖轮廓。她脸部的柔和线条连着圆实的臀部和大腿。她不在身边时,他脑子里想不起她的任何特征。她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个整体的、无破绽的形象。

“看人间百态的乐趣你从没有体会过。”他又说。

她的声音疲倦。“楼下那家伙就是一出戏,没错,也是一个马戏团。可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个人对我毫无意义,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哥们儿。你就是不懂,收集完整的一套细节,你会看到某种真实的东西。”他拧开热水,麻利地刮起胡子来。

是的,就在五月十五日的清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注意到他,开始观察。这个男人很矮,壮实的肩膀就像横梁。他留着乱糟糟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好像被大黄蜂叮过一样。这家伙身上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脑袋硕大,形状匀称,但脖子却又细又软,像个小男孩。那小胡子看起来很假,好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才贴上去的,仿佛语速一旦过快就会掉下来。这让他看起来像中年人,不过,那高而光滑的额头和眼睛圆睁的脸却很年轻。他的双手巨大,染有污渍,长满老茧,身上穿着一套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男人身上有一股滑稽的气息,然而,同时又有另一种让人笑不出来的感觉。

他要了一品脱烈酒,不到半小时就喝光了,接着坐在雅座上吃了一份大的鸡肉套餐。然后,他喝啤酒,读书。这是开始的时候。尽管比夫很仔细地观察了布朗特,却怎么也想不到后来所发生的种种疯狂之事。他从未见过谁在短短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从未见过哪个家伙喝得如此之多,醉得如此彻底。

比夫用大拇指推了一下鼻尖,好刮嘴唇上的胡子。刮完之后他的脸看着清爽多了。当他经过卧室下楼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

手提箱很沉。他将它拎到餐馆前面,放在收银台之后——他每晚所站之处。他按着顺序扫视了周围。有几个顾客已经结账离开了,屋里没那么多人了,但气氛还是一样。聋哑人还在中间的桌子边独自喝咖啡。酒鬼依然在高谈阔论。他没有和周围哪个特定的人讲话,也没有谁听他讲话。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服来了,换下了那套穿了十二天又脏又臭的亚麻西装。他没穿袜子,脚踝被抓破了,还沾了泥巴。

警觉的比夫偷听到他的只言片语。这家伙似乎又在谈论匪夷所思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谈论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何马和卡罗来纳。他一度谈到妓院,然后是不堪入耳的荤段子,只好用啤酒堵他的嘴。不过,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讲——讲——讲。词语就像瀑布从他喉咙里涌出来。重点是,他的口音随时改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个草包,有时则像个教授。他会用到一英尺长的生词,却搞错语法。难以判断他的家庭情况或者老家在哪里。他变化多端。陷入沉思的比夫抚弄着鼻尖。不合逻辑。然而逻辑通常跟随大脑。这个男人脑袋的确灵光,但他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毫无道理。他仿佛为什么事情而开小差了。

比夫靠在收银台上,开始细阅晚报。报纸的头条新闻是市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决定本地财政预算不会支付某些危险路口的交通灯开支。左边的栏目则报道了东亚的战事。两条新闻比夫都仔细看了。他的眼睛随着铅字移动,剩余的感官却时刻在留意周围的种种喧闹。文章虽然看完了,他半睁的眼睛仍然盯着报纸。他感到不安。那家伙是个问题,清晨之前他得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另外,他的直觉告诉他今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那家伙可不能没完没了。

比夫感觉到有人站在门口,他立马抬起头来看。一个约莫十二岁、瘦长的黄毛丫头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色短裤、蓝衬衫、网球鞋——一眼看去就像个小男孩。看见她,比夫把报纸搁在一旁。当她向他走来时,他对她露出微笑。

“你好,米可。去参加女童子军了吗?”

“没,”她说,“我和她们没关系。”

借着眼角的余光,他看见那酒鬼正一拳打在桌子上,并将头扭过去,不看刚才在交谈的人。比夫与面前的小女孩说话的声音粗了起来。

“你家人知道你深更半夜跑出来吗?”

“没问题。我们街区的孩子们今晚都在外面玩得很晚。”

他从未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来这里。几年前,她老是跟着她哥哥屁股后面转。凯利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后来,她会拖着婴儿车进来,里面装了几个流鼻涕的宝宝。但是,只要没拖着小的或者跟着大的,她都是一个人来。现在,这孩子站在那儿,似乎决定不了要什么。她的手不停地往后捋她微湿的、浅浅的头发。

“我要一包香烟,谢谢,最便宜那种。”

比夫想说什么,又犹豫了,然后将手伸进柜里。米可掏出一块手帕,开始解边上的结,手帕里放着钱。她猛地一抽,硬币咔哒一声掉到地上,向布朗特滚去——那家伙正站着,嘴里念念有词。刚开始,他茫然地盯着那硬币。孩子要去捡时,他却反应过来,蹲下身捡起了它们。他费劲地走到收银台边,晃着手心里的两个一分币、一个五分币和一个十分币。

“烟现在是十七分钱?”

比夫等着,米可的视线在他们两人间游移。酒鬼在柜台上将钱币摞成一小堆,用他脏兮兮的大手围起来。他缓缓地拿起一分币,用手指将它翻了个身。

“五厘钱[1]给种烟草的穷鬼,还有五厘钱给卷烟的傻子,”他说,“这一分钱给你,比夫。”说完,他就眯着眼睛想要读五分币和一角币上的箴言。他不停地摸着两个镍币,拿它们画着圆圈。终于,他将硬币推到一边。“谦卑的一次致敬,向解放,向民主和独裁,向自由与劫掠。”

比夫平静地捡起硬币放入钱箱。米可似乎还想多待一会儿。她久久地打量着酒鬼,接着把目光转向餐厅的中部,哑巴还在那儿一个人独坐。过了一会儿,布朗特也时不时地朝同一个方向看。哑巴无声地坐在啤酒杯前,无聊地摆弄着一根燃烧过的火柴,用它的一头在桌面上画画。

杰克·布朗特先开的口。“有意思啊,我已经有三四个晚上睡觉梦见这家伙了。被他缠上了。你们发现了吗,他从不说话。”

比夫极少和一个顾客谈论另一个顾客。“是的,他不说话。”他敷衍了事。

“真奇怪。”

米可换了另一只脚来支撑她的重心,把一包烟塞入短裤口袋里。“你要是认识他的话,就没什么奇怪的,”她说,“辛格和我们住一起,他租了我们的房子。”

“这样啊?”比夫问,“天啊,我还不知道。”

米可朝门口走去,头也没回地说:“是的,他和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衬衣袖子放下,又仔细将它们卷上去。米可离开餐馆时,他的目光一直追着她。甚至,她已经消失几分钟了,他依然摸索着衣袖,出神地看着门外。后来,他将手臂交叉抱在胸前,目光回到酒鬼身上。

布朗特沉沉地靠在柜台上。褐色的眼睛泛着雾气,睁得大大的,眼神迷惘,身上臭得像只山羊,急需洗个澡。大汗淋漓的脖子上挂着发臭的汗珠,脸上有油渍。他的嘴唇很厚,红通通的,褐色的头发盖住了额头。工装服他穿着太短,他的手不断地扯着裤裆。

“老兄,你该懂点道理,”比夫终于说话,“你不能这个样子到处晃悠。真是让人惊讶,他们居然还没把你当流浪汉抓走。你得清醒点。洗个澡,理个发。我的神啊!你不适宜在人群里四处晃悠。”

布朗特脸色阴沉,紧咬下唇。

“你先别动怒生气,照我说的去做。去厨房,叫那个小黑人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一条毛巾和一块肥皂。好好洗一下。然后去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箱子,换一件干净的衬衣和一条合身的裤子。明天,你就能够做你想做的事,去你想去的地方干活,把生活理顺了。”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讲,“你只能——”

“好啦,”比夫小声地说,“我不能。你就老实点吧。”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拿着两杯生啤回来。酒鬼晃晃悠悠地拿起他那杯,啤酒洒了一点儿在手上,弄湿了柜台。比夫抿了一口杯中酒,专注地享受着。他用半睁半闭的眼睛打量着布朗特。布朗特不是疯子,尽管人们看到他的第一眼,会有这感觉。他身上,仿佛有哪里走形了——但若仔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正常,都合理。因此,既然这种异样不是身体造成的,那大概是精神了。他像一个蹲过牢的人,或者上过哈佛,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待了很久。他就像那种人,去过别人都不太可能去过的地方,做过别人都做不了的事。

比夫的脑袋歪到一边说:“你是哪里人?”

“哪儿都不是。”

“得了吧,你总得有个出生地。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某地。”

布朗特的眼神恍惚又游离。“卡罗来纳。”他说。

“我看得出你跑了不少地方。”比夫巧妙地暗示。

但酒鬼没有在听。他的目光已离开柜台,看着外面漆黑空旷的街道发呆。过了片刻,他踉跄着走向门口。

“拜拜。”他回喊了一句。

比夫又一个人了。他迅速地扫视了一遍餐馆。已经深夜一点多,屋里只剩下四五个顾客。哑巴还一个人坐在中间。比夫漫不经心地看着他,晃了晃杯底还剩的一点儿啤酒,缓缓地一口喝完后继续读柜台上摊开的报纸。

然而,他无法专心于眼前的文字。他想起米可。那包烟卖给她是否妥当,吸烟对小孩是否有害,他思考着这些问题。米可眯眼睛、手心将头发往后捋的样子浮现在他的脑海。他想起她粗哑、男孩般的嗓音和老提起她卡其色短裤的习惯,像电影里的牛仔般神气地昂首阔步。一股温柔的情感涌向他,他感到不安。

心神不定的比夫将注意力转到辛格身上。哑巴坐着,手插在口袋里,面前那喝了一半的啤酒已变得温热浑浊。他打算在辛格离开前请他喝点威士忌。之前和艾莉斯说的话不假,他的确喜欢怪物。他对病态的人和残疾人怀有格外的善意。要是有长着兔唇的人或是肺痨鬼进来,他都会以啤酒招待。若是驼背或者跛得厉害的人光顾,则换成威士忌,免费的。有个家伙,锅炉爆炸将他的生殖器和左腿都炸飞了,只要他到镇上来,总有一品脱免费的酒等着他。辛格若是那种嗜酒的人,随时都可享受五折。比夫朝自个儿点了点头,然后将报纸整齐地折叠好,放到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放在一起。周末,他会将它们都挪到厨房后的储藏室,在那里,他完整归档了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毫无遗漏。

夜里两点,布朗特又回来了。他还带了一个高个黑人,拎着黑包。酒鬼想领他到柜台来喝上一杯,可那黑人一领会到他的用意,立刻就走了。比夫认得他,记忆里他是个医生,一直在镇上行医,还和厨房里的小威利有点关系。比夫注意到他在转身离去前,向布朗特投去充满憎恶的一瞥。

酒鬼就站在那儿。

“白人喝酒的地方你不能带黑人进来,你难道不知道?”有人问他。

比夫冷眼旁观。布朗特很生气,他喝得有多醉,已经显而易见。

“我就是半个黑人。”他挑衅地叫嚷。

比夫警觉地看着他,餐馆一片寂静。从他大大的鼻孔和滚动的眼白来看,他说的,也许还真没错。

“我既是黑人也是南欧人、东欧人和中国人。我全是。”

笑声响起。

“我还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那张桌子走着“之”字。他的声音洪亮沙哑。“我是明白人。我是个异乡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安静点。”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除了哑巴谁也不看。两人在对视。哑巴的眼睛像猫眼般冷淡温和,看起来正全神贯注地听着。酒鬼暴怒起来。

“你是镇里唯一懂我意思的人,”布朗特说,“这两天我都在脑子里和你讲话,我知道你明白我要表达的东西。”

雅座上有些人笑起来,这酒鬼不知道自己挑了个又聋又哑的人来说话。比夫的目光一闪一闪,注视着两个男人,专注地听。

布朗特挨着桌子坐下来,倾着身子靠拢辛格。“世上存在着明白和无知的人。一万个无知的人中才出现一个明白人。这是万世奇迹——芸芸众生懂得太多,却不知道这点。就像十五世纪,人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人知道真相。区别在于,发现地球是圆的需要天赋。而我说的这个真相如此明显,却无人知道,真是万世奇迹啊。你懂吧。”

比夫胳膊肘撑在柜台上,满脸好奇看向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平足的、下巴发青的、多管闲事的混蛋。你看,我们这样的明白人碰到一起那可是了不得的事啊。几乎前所未有。有时候我们也遇到过,却不会想到对方是明白人。这可不妙。我遇到过好几次了。你看,我们这样的人太稀少了。”

“共济会?”比夫问。

“你闭嘴!否则把你胳膊扭下来,用它来打晕你。”布朗特咆哮道。他弓起身子接近哑巴,声音低得像喝醉后的窃窃私语。“怎么会这样?这无知的奇迹为何一直延续?有一个原因。阴谋。巨大而隐伏的阴谋。蒙昧主义。”

雅座上的人还在笑酒鬼企图和一个哑巴对话。只有比夫认真对待。他想弄清哑巴是否真听得懂那些话。那家伙频频点头,陷入沉思状。他只是迟钝一点——仅此而已。“明白”的话题外,布朗特开始加入些玩笑话插科打诨。哑巴从来不笑,但是酒鬼的笑话讲过后几秒,他笑了。继续沉闷的话题时,微笑依然久久停留在他脸上。那家伙真是不同寻常。人们在意识到他有什么异样之前已经被他所吸引。他的眼神让你觉得他听见了别人没听到的东西,知道一些别人从未想过的事。他不太像人类。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话语滔滔不绝,仿佛身体里的大坝决堤了。比夫再也听不懂了。布朗特喝成了大舌头,语速狂飚,声音都乱作一团。比夫在想艾莉斯将他撵走后,他会到哪里去?到了早晨,她就会这么做——她说过。

比夫困倦地打着哈欠,指尖轻拍着张开的嘴巴,好让下颌放松。快三点了,这是一天或者一夜里最呆滞的时刻。

哑巴很有耐心。他听布朗特说话几乎一小时了。现在,他开始时不时看一下钟。布朗特没有注意,依旧说个不停。最后,他终于停下来卷了一支烟,哑巴看着时钟点了点头,用他独特而深奥的方式笑了笑,在桌边站了起来。像往常一样双手插在口袋里,他迅速走了出去。

布朗特醉得一塌糊涂,完全不知情。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哑巴没再回应了。他的嘴巴张开,眼珠子迷迷糊糊地左右转动扫视着餐馆。额头上的青筋凸起,他开始愤怒地用拳头捶打桌子。现在,他的酒疯耍不了多久了。

“过来吧,”比夫温和地说,“你朋友已经走了。”

酒鬼还在寻找辛格。他从未醉成这个样子。表情丑陋不堪。

“我有东西要给你,和你说句话。”比夫哄道。

布朗特从桌边拖出身子,迈着摇晃的大步又向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进进出出,进进出出。不管怎么样,这和自己没关系。屋子空荡安静。时间如此缓慢。疲惫不堪的他垂下头来。所有的活力正缓慢地离开屋子。柜台、面孔、雅座、桌子、角落里的收音机、吊顶的风扇——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死气沉沉。

他肯定是睡着了。有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他神志慢慢恢复,抬起头来看有什么需要。厨房里的黑人男孩威利站在他跟前,头戴帽子,身上系着白色的长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只要一说话,他就很激动。

“他这样,用拳头往墙——墙——墙砖上砸。”

“什么?”

“就在两——两——两栋房子以外的小巷里。”

比夫挺直了耷拉的肩膀,整了整领带。“什么?”

“他们要把他带到这里,马上就会来一大群人——”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起,让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是那个矮个子白人,脸上有胡——胡——胡子。”

“布朗特先生,是的。”

“呃,我没看到是怎么开始的。我在后门站着,听见一阵响动。听着好像后巷里有人打架。我就跑——跑过去看了。这白人简直像头野猪。他用他的脑袋去撞墙,又用拳头打。我从没见过哪个白人像他那样骂骂咧咧和打架,就和那堵墙。看他那样子,迟早要把脑袋撞破。然后,有两个白人听见声音过来了,在那儿围观——”

“然后呢?”

“呃——你知道那个不说话的绅士——手插口袋里的——这个。”

“辛格先生。”

“他也来了,站在那里看,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然后,布——布——布朗特先生看见了他,开始说话和喊叫。接着就突然倒在地上了。他可能把脑袋撞开了花。一个警——警——警察过来,有人告诉他这是布朗特先生。”

比夫低着头,把刚听到的事默默地重新组织了一下。他揉着鼻子,思考了一分钟。

“他们随时会涌进来。”威利走到门口,往街上看,“他们都来了,拖着他呢。”

十几个看热闹的人和一个警察都要挤进餐馆里。外面有几个妓女,透过窗子向屋里看。每逢发生点儿不寻常的事,就引来那么多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实在可笑。

“只是额外添乱,毫无用处。”比夫说。他朝扶着酒鬼的警察看了一眼。“其余人可以走了。”

警察将酒鬼扶到一张椅子上,把一小群观众都赶到街上。然后,他看着比夫:“有人说他待在你这里。”

“不是。但他待着也没问题的。”比夫说。

“希望我将他带走吗?”

比夫想了下。“他今晚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这话我不负责——但我想这能让他冷静下来。”

“好的,我收工前再过来一趟。”

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人。从这酒鬼被带进来起,比夫才刚顾得上将注意力投向他。布朗特的下巴似乎伤得厉害。他沉沉跌倒在桌子上,大手掩着嘴巴,身体前后晃动。他的头上有个裂口,血顺着太阳穴流了下来。指关节的皮擦破了,他看上去糟透了,好像刚被人揪着脖子从阴沟里拎起来,体内的所有精力都已奔涌外泄,他彻底垮掉了。哑巴隔着桌子坐在他对面,灰色的眼睛将一切看在眼里。

比夫随之发现布朗特的下巴没有真的受伤,他的手一直捂着嘴是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眼泪从他满是污垢的脸庞流了下来。他时不时地斜眼瞄一下比夫和辛格,为他们看着自己哭而恼怒。气氛很尴尬。比夫朝哑巴耸了一下肩,眉毛扬了起来,神情在问“怎么办”。辛格的头歪到一边。

比夫不知所措,思索着该如何处理这个局面。他还没想好,哑巴将菜单翻到背面,开始写字:

如果你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安排他,他可以和我回家。先给他弄点儿汤和咖啡,那样比较好。

比夫松了一口气,用力地点着头。

他在桌上放了三份昨晚的特价菜、两碗汤、咖啡和甜食。但布朗特不吃。他的手不肯从嘴上挪开,仿佛那将要暴露的嘴唇是他的隐秘之处。他低泣的声音刺耳,宽大的肩膀神经质般抽搐。辛格指着一盘食物,接着指另一盘,但布朗特始终坐在那里,捂着嘴巴,摇着头。

比夫说得很慢,好让辛格能看清。“太紧张了——”他没话找话。

汤冒着热气,扑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片刻,他颤抖着拿起勺子。喝了汤,吃了点甜食。他肥厚的嘴唇依然颤抖着,他的头几乎埋到了盘子里。

比夫注意到这点。他想,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有某个部位被特别保护着。对哑巴来说,是他的手。小女孩米可会揪着她的上衣,免得衣料摩擦那胸脯上新生的、娇嫩的乳头。对艾莉斯来说,则是她的头发。每当他抹了头油,她就不让他睡在旁边。那么他自己呢?

比夫久久地转动着小指上的戒指。无论如何,他知道哪里不是。不……再是。他的额头上有一道深深的皱纹。插在裤兜里的手紧张地向生殖器摸去。他吹起口哨曲,从桌边站起来。无论如何,在别人身上找这个部位就太可笑了。

他们扶着布朗特站起来。他两脚发软,踉踉跄跄。他不再哭了,却似乎为可耻又恼人的事而郁闷。他被领着往前走。比夫从柜台后拿出手提箱,向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似乎从不为任何事情大惊小怪。

比夫跟着他们到门口。“打起精神吧,别再惹事了。”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逐渐被照亮,透着黎明的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隐约的、银白的星星。街道空旷、寂静,几乎是清冷的。辛格左手提着箱子,另一只手搀着布朗特。他和比夫点头道别,两人就走上人行道。比夫原地站着,目送他们。他们走过半个街区后,发蓝的黑夜里,只看见两个黑色的身影——哑巴是笔直坚挺的,肩膀宽大、走路不稳的布朗特依偎着他。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之后,比夫好一会儿没动,凝视着夜空。天空的深邃与无限让他既迷恋又沮丧。他揉了揉额头,返回灯火通明的餐馆。

他站在收银台后回想夜里发生的事,脸上的肌肉因此收缩、僵硬。他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回忆这个小插曲的种种细节,却没有头绪。

突然,一批客流涌入,门开开合合。夜晚已结束。威利将椅子叠放在桌子上,开始拖地。他准备下班了,嘴里唱着歌。威利是个懒鬼。在厨房里,他常常偷懒,将随身携带的口琴拿出来吹一会儿。现在,他没睡醒般拖着地,从容地哼着他孤独的黑人音乐。

餐馆里人还不算多——这个钟点正是通宵熬夜的人和刚刚苏醒的人相遇的时刻。睡眼蒙眬的女招待在递送啤酒和咖啡。没有噪音,没有交谈,每个人都那么孤单。刚苏醒的人和熬完夜的人彼此怀疑,每个人都有疏离之感。

街道对面的银行大楼在破晓时分是那么暗淡。慢慢地,它的白墙砖越来越清晰。终于,旭日的第一束光线将街道照亮,比夫最后扫了一眼餐馆就上楼了。

进门时,他把门把手晃得嘎嘎作响,好吵醒艾莉斯。“我的神啊!”他说,“昨晚够呛的!”

艾莉斯被惊醒了。她躺在皱皱巴巴的被窝里像一只坏脾气的猫,接着伸了个懒腰。房间了无生气,被新鲜火辣的晨光照耀,一双皱巴巴的丝袜疲软地挂在窗帘的绳子上。

“那个酗酒的白痴还在楼下晃着吗?”她质问。

比夫脱下衬衣,检查领子脏不脏,看还能否接着穿。“自己下去看。我说过,没有人能阻止你将他踢走。”

睡意未退的艾莉斯弯下身子,从地板上捡起一本《圣经》、菜单的空白页和主日学校的课本。《圣经》的纸页被她翻得沙沙作响,然后她在某页停住,开始费力而专注地大声阅读。今天是周日,她在备课,为教堂少儿班的孩子们准备的周课。“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德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2]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艾莉斯仍在使劲地读,声音延绵低沉如丝。他听着。“……而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读完了。经文在比夫心里轻柔地又回旋了一遍。他试图将具体的词语从艾莉斯刚才念经的声音剥离出来。他想找回小时候母亲给他念这段经文的记忆。带着怀旧的情绪,他低头去看小指上的婚戒,它曾属于母亲。他想知道,母亲要知道他放弃了教派与信仰会有何感受。

“今天的课是关于门徒的聚集,”艾莉斯在自言自语地备课,“课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突然从沉思中惊觉,他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内衣,开始洗澡。他的上身总是洗得格外仔细。每天早晨,他都要用香皂涂遍他的胸脯、手臂、脖子和脚——这个季节里,他只有两天会躺到浴缸里,将全身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艾莉斯起床。从窗户望出去,他知道今日无风,将酷热如火。艾莉斯已读完,明知他在等着,依然慵懒地横躺在床上。一股平静而阴沉的怒气升起,他嗤笑一声,然后苦闷地说:“要不,我坐下来读会儿报纸?不过,我希望你能让我睡觉。”

艾莉斯开始穿衣服,比夫铺床。他熟练地将被单翻过来,本来在上面的被单换到下面,朝外的那面转成朝里。把床麻利地铺好后,他一直等到艾莉斯出去了才脱掉裤子爬进被窝。他的脚从被窝下伸了出来,毛茸茸的胸膛被枕头衬托得更加乌黑。他庆幸没把酒鬼的事情告诉艾莉斯,他原想和谁说一说此事,将所有的事实大声复述一遍,疑惑之处也许就水落石出。那瘪三整天讲个不停,却没人知道他在讲什么。十有八九,他自己也不懂。还有,他唯独挑选了那个聋哑人,绕着他打转,想将内心的一切都呈献给他。

为什么?

因为有些人有种本能,要在某个时刻抛弃那尚未发酵和腐烂的自我——统统甩给某个人或某种理念。必须如此。对某些人而言这是与生俱来的——经文说的“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也许——他是一个中国人的原因,那家伙自己说的。还是一个黑人、南欧人和犹太人。而且,如果他深信不疑,也许就是这样。他是他讲过的每个人、每件事——

比夫向外伸着两条胳膊,裸露的脚交叠。晨光将他的脸照得苍老,收缩的眼皮闭上,铅铁般沉重的胡子长在脸颊和下巴处。渐渐地,他嘴角变软,松弛。金黄色的、刺眼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房间又热又明亮。比夫困倦地转过身,以手挡着眼睛。他不过是个小人物——巴塞洛缪——有俩拳头和心直口快的老比夫——布瑞农先生——他的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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