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岩下班时,已经快晚上9点了。
在案发现场的阳台上,除去死者本人的脚印外,总共采集到了6组陌生人的脚印,从数量上和前两次谋杀现场采集到的脚印数相当,可这次6组脚印的鞋子大小竟然全都是43。而前两次,加在一起的11组脚印中,没有一只鞋子大小是43。说明三次谋杀可能是同一犯罪团伙中的三批不同成员所为,这样看来,这个团伙至少也得有近二十个人。
笔迹专家鉴定,三次凶杀案现场墙上的“血书”出自三个不同的人之手,字迹都并不算工整,像是醉酒者的随性而为,但整个文体几乎一气呵成,只有对文本内容滚瓜烂熟的人,才可能做到这点。
莫岩往家走,还没走进公寓楼大门就听见楼上传来震耳的摇滚乐,曲调听来有些耳熟。他很快记起自己上一次听到这段“噪音”是在当天下午——在陈乐天遇害现场发现的便携式掌机里。
莫岩飞奔上楼,携着满腔怒气。他用力推开那扇半掩的房门,自己的耳膜都快被震碎了。他一掌拍亮电灯,拽下了音响的插头。
“你又打架了?!”他捏紧拳头怒视着满脸挂彩的莫炎。
“我有同意你进我房间吗?”莫炎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
“你的房间?!”莫岩努力克制下来的火气,被莫炎恶劣的态度再次点燃,“别忘了这些年是谁供你吃、供你穿,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滚出去!”
莫炎嘴角挂着不屑的笑:“这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我们两个同时拥有继承权”
“你还有脸提他们?你看看自己现在的这幅样子,哪里对得起他们?”
“得了吧,哥,你还想让我怎么样呢?”莫炎毫不避讳莫岩那布满血丝的双眼冷笑道,“去成为那些近视眼和苦瓜脸中的一员,在苟延残喘中狡诈而坚强地度过一生么,这样就对得起把你带到世界上的父母了么?就像你一样吗?”
“至少我自己养活自己!”莫岩怒道,“而你现在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啃老族!社会的蛀虫!”
“反正都无所谓了……..我早就被啃得遍体鳞伤,现在回啃两口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莫岩抡起的拳头在莫炎那张“漂亮”的脸上锦上添花,把他打翻在地。
“呵呵,难怪莎士比亚说:孝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癫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莫炎用手拭去嘴角的血迹,一字不落地背诵着,接着从地上爬起来就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出。更令莫岩心悸的,是莫炎临走前那如离群野狼般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