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哥一听这个,立马就问这小子WIFI是不是就是他整的。
这小子供认不讳,看样子这小子是趁英国警方锁门时,趁机溜的进来。
徐导把摄像机一直对着铁哥还有这沾满狗血的透明人,我没有时间去拍摄,就把手头上的事情交给徐导的侄子,徐导的侄子跟了徐导两三年了,这种拍摄方面的事情不在话下,只是在协调摄制组方面,可能有些压制不住有些人。
我在摄制组的位置很重要,不能把事情的重心完全放在摄制上,在处理紧急事务还有人员调动时,我必须冲在最前头,毕竟我才是这个队伍的当家的,没人镇住场面,队伍可以说乱不成型。
我叫铁哥问了问这家伙的年纪,这家伙说他是1980年出生在剑桥的。
其实我挺为这个家伙惋惜的,不知道他上辈子都做了些什么坏事,这辈子换来老天对他这样的惩罚。
80年出生的到现在年龄还真不小了,都已经快四十岁的人了,真不知道这小子在这里呆多久了。
于是我又叫铁哥问约翰什么时候进来这地方的,约翰说他93年就已经逃到这里来,进了这个洞子。
约翰说这附近的人什么怪风俗都有,经常有人陪葬电脑一起埋在史蒂芬56号公墓,而且隔三差五就有人在这里杀鸡宰羊祭祀,所以他在这地方呆的也就习惯了,并且过的还十分的逍遥。
因为这小子计算机水平相当高,他黑了人家的专用宽带,并且将网线拉到了矿坑里面,牛三群他们能够畅通的使用WIFI就是这个原因。
我又让铁哥问了问他有没有到过这矿坑的最底部,只见铁哥刚把这事情说出来,这个沾满狗血的透明人就猛地摇起脑袋来,这人似乎对矿坑最底部的有些东西恐惧到了骨子里面。
铁哥见这小子傻傻愣在那里,又踢了这小子一脚催促。
这小子这时才战战兢兢的说,这下面埋着一个龙棺,每到月圆之夜的时候,这整个矿坑里总能听见鬼哭狼嚎一样的叫声,约翰最怕月圆夜,所依一到月圆夜他就要想方设法从这里出去透透气。
听他这话,这地方除了那个巨大的铁门,应该还是有第二个出口的。
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不由就乐了。
于是我有唆使铁哥问他这地方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口,这小子本来不想说,铁哥仗着我们人多,又给这小子来了一脚,这小子才又张嘴。
约翰说我们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溶洞就是出口,月圆之夜,这地方的白骨好像都特别惧怕这矿坑最底下的东西,白骨堆会被一大堆虫子推开,在白骨堆的最下面就是一个出口。
这个出口刚好能够容得下一个人,稍微胖一点可能就钻不过去,约翰为了这个一直控制身材,因为他怕有一天他真的遇上这矿坑底部的妖怪。
这口子下面是一口深井,一到月圆之夜里面就开始蓄水,这个时候从井里跳下去,使劲的往井底游,这一游就游到一个瀑布下面的深潭,这深潭连着格林小镇上的一条小河。
那边有一个仍然在红火运转的矿企,这时格林小镇除了镇中心之外最热闹的一个地方,据说里面出产页岩天然气还有钻石,利兹那边的不少大老板都知道这个矿场。
据说这里还是流莺经常出没的地方,每到狂欢节的时候,这里总会聚集来自利兹各个地方的美女,这些流莺是利兹的大老板专门请来给矿工们放松的,约翰有一次没忍住还泡上了一个姿色甚佳的金发小妞。
我又叫铁哥问前几天杰克他们下来这矿坑的事情,这小子一听这个,差点笑出声来:“别提这个,前些天来的那些人太蠢了,他们把这里当成是过家家的地方,结果下去没多久,里面好像一个老头就被电击死了,我从来流没有见过这么蠢的人……”
我默默的为这小子捏了把汗,这小子能够在矿洞里生存二十多年,绝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这个矿洞,人在世上总有些小病小灾的什么,特别是在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人的病更加多,除非这小子体质天生就适合在地底下度过。
我知道这小子的价值,这小子可以说就是这个矿洞的活字典,二十多年的时间一直寸步不离,这个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一种痛苦。
想到这里,我心中渐渐的就萌生了一个想法:无论如何都得把这小子留下来为我们所用。
为了这个,我特意叫牛三群把监控给调走了,徐导他们拍摄的视频我也叫他剪辑下来存在了我们另外一个硬盘里面,这一切对于杰克来说真的就是神不知鬼不觉。
这小子身上的光能够把其他所有东西都给吞掉,就像变得消失了一样,但惟独对咱们的黑狗血没有破解之术,一沾上狗血,这小子就是掉了翅膀的鸟。
我动了个心思,让牛三群他们负责押送,打算把这小子一直带到矿坑的最底部,有这小子在,我们起码要省去一大半的麻烦,当然如果条件允许,咱们还可以把这小子带出这个魔窟,这个完全就是顺水人情,我们中国人做事可从来没有这么绝,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把这想法跟这小子说了一遍,但是这小子似乎还有点不愿意。
但好说歹说,这小子还是决定帮我们一把,但他有个条件,他想风风光光的去伦敦耍一趟,这个要求当然不高,我们的经费随便开支一点可以说够这小子耍好几年。
这小子一听铁哥的话,高兴的差点没哭。
我们于是就重整旗鼓,准备下去这最后的一截路,临行之前约翰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他这些年来自己开凿的一个小房间里,一走进这房间里,我立刻被这里面的设施给惊艳到。
里面摆满了很多的计算机装备,还有化学试剂,这里面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科研工作室。
约翰其实一直不甘于这种生活,他一直在格林小镇上偷东西,因为他身上的光可以吞掉所有东西,所以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他一直钻研于自然科学和生物科学,而且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自己变成一个正常人。
但是现实残酷的把他打趴下了,因为他研究到最后,发现自己是基因遗传与某些特殊物理现象的联合产物,而关于基因的研究根本不是这种小型实验室能够够得着的。
所以这约翰一段时间里,失去了所有的信心。
但是生存的压力使得他,跟这矿洞里的妖魔实现了共存,因为他发现他实验室的有些东西是这矿洞里的怪物望而生畏的。
他把我带到实验室就是为了给我们闻一闻特殊的药水,他说这玩意可以有效的避开你带电的怪物。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虽然有点怕,但是还是闻了闻这东西,这东西说实话有点像芥末的味道,但是闻上去之后,立刻就感觉眼睛看的清楚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