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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羁的少年时期

等待英雄的德意志

1815年,伟大的法国人拿破仑,从厄尔巴岛逃回法国,重整军队入驻巴黎,与全欧联军对垒,最终在滑铁卢一战中战败。战败后的拿破仑被英国军舰载往圣赫勒拿岛囚禁,郁郁而终。

就在该年的4月1日,伟大的德国人俾斯麦在普鲁士的首都柏林诞生了。

当时的普鲁士与今日的德国是大不相同的。德意志在1815年时只是个地理名称,有德意志民族、德意志语言、德意志文化,但没有德意志这个国家,德意志人民也根本没有国家意识。

当时的德意志分为30多个小邦,无论政治还是经济,都很混乱。德意志位于欧洲中部,欧洲的战事常在德意志的领土上进行,最后一次大战役便是耶拿一战。普鲁士本是德意志诸邦中的大国,但因耶拿一战被拿破仑所败,失去了领土的大半,国力折损很大,日耳曼民族的自尊心也随之粉碎。最后除普鲁士外,德意志的其他邦国都对拿破仑俯首称臣,称拿破仑的弟弟为国王。

战败的德意志相继出现了一些英勇的爱国者,最著名的是斯坦因。他因受拿破仑迫害被放逐国外,乘坐雪橇经奥地利逃到俄国,寻求沙皇的庇护。后来拿破仑攻打俄国时,他向沙皇提议在莫斯科采用坚壁清野之策。

拿破仑垮台后,斯坦因回到德国,改革行政,解放了占全国人民三分之二的农奴,并宣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建立了新兴德国的基础。斯坦因死后,奥登堡继承了他的心志,到夏恩霍斯特执政时,首次实行全国征兵制,建立了精锐的普鲁士陆军。

1815年,维也纳会议讨论拿破仑战败后欧洲领土的安排,普鲁士的领土扩展了不少,但还是比不上后来的德国的一半,人口也只有1800万左右,但在维也纳会议的安排下,日耳曼邦联诞生了。

日耳曼邦联由30多个小邦国,4个自由市组成,分别派代表到法兰克福集会讨论有关德意志的大问题,邦联的主权分属于各邦国,所以严格说来,日耳曼邦联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只是类似于国际联盟的集团。

日耳曼邦联中奥地利领土最大,国力最强,它的国民除了日耳曼人外,还包括了其他许多民族;而普鲁士虽然国家刚独立,领土还不到奥地利的一半,但国民全是日耳曼人。因此,关于日耳曼邦联的领袖任命问题,奥、普两国产生了激烈冲突。他们彼此抗衡的舞台是法兰克福的联邦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全是由各邦国选出来,代表各国君主的大公使。

当时欧洲的最大困扰就是君主专制问题,觉醒的民众逐渐开始从封建专制的君主手中夺回人民的权利,这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可是在维也纳缔结同盟的俄、奥、普三国君主,却一意维持君权压抑民权。

反对君权的民主主义思潮,与民族主义思想相结合,形成了欧洲各国的民主运动,这个运动的目的是建立同一民族的统一国家。深受拿破仑侮辱的日耳曼民族就是因为发起这种民主爱国运动,所以在滑铁卢一战击败了拿破仑。但是,因为普鲁士的改革并非由下而上,而是由上而下,在专制政体下从事改革,这是日耳曼民族所感到的最大矛盾。

德意志如果想统一,就必须借普鲁士国王的领导,但是如果采用君主专制,那其他30多个邦国的君主一定不愿居于普鲁士国王之下,德意志也就不可能统一。在当时,想要统一德意志必须放弃君主政体而采用民主政体,就是要把普鲁士国王的专制君主改为立宪君主。因为存在矛盾,所以德国迟迟未能统一。虽然日耳曼民族有坚强的国民性和伟大的文化,但因自由主义者的偏激理论和保守主义者的顽固不化,所以德意志遭到了全欧的轻侮嘲弄。

18世纪的时候,欧洲流行过一句话:“法国领导陆地,英国领导海洋,而德意志领导的是天上的浮云”。人们都认为德国人的世界里都是些哲学概念与诗歌音乐,他们是一个不重实际的民族。其实德国并不缺少有政治天分的人才,曾出现过华伦斯坦、腓特烈大帝,但是在当时这种诸邦分裂的时代里,德国缺少一位英雄,究竟是谁呢?全德意志人民都在期待英雄的出现。

双重风格的家庭

俾斯麦就在这个大家都期盼英雄的时代里诞生了。俾斯麦的家在柏林西方100公里,是易北河岸边的兴奥森小镇。他家有大片的庄园,是世袭地主,属于贵族阶级,生活很富裕,俾斯麦的祖先世代从军,性格诚实、勇敢,他们不喜欢与人计较,只关心田地和管辖佃农,他们有一种很强烈的统治阶级的优越感。

在和平时期,他们的娱乐就是狩猎,他们生活粗犷而怠惰,喜欢喝酒,不办公也不读书,他们认为这些事是新兴的中产阶级该做的,而他们这些天生的统治阶级根本不用做这些。

俾斯麦的父亲23岁退伍,隐居在兴奥森庄园,过着单调的地主生活。他诚实,待人亲切,但是不爱读书,除了狩猎饮酒外没有别的嗜好。但这个懒惰的人却娶了一位勤勉而美丽的妻子。

俾斯麦的母亲出身于新兴的中产阶级家庭。家族中的人世代都在大学教授历史和法律。俾斯麦的外祖父曾任枢密院议长,属于自由主义人士,专门攻击专制政体,以致触怒了皇帝。俾斯麦的母亲受环境影响,理念清晰,她好胜,做事勤勉,品行端正。因为居住在都市,常出入宫廷,所以她爱好社交活动,喜欢打扮。

俾斯麦在家中排行第四,兄弟姐妹共6人,其中3人夭折了,除俾斯麦外,有一个大他5岁的大哥和小他12岁的小妹。他与小妹感情很好。

俾斯麦一岁的时候,全家就迁居到了柏林东北的小镇库宁堡,因为他父亲在当地继承了一片约8000平方公里的田地,他们家就坐落在一望无际的麦田中,有大片的平房,在中央有一间楼房,这就是俾斯麦幼年时期的房间。俾斯麦少年时代的记忆几乎都得于此。

站在楼上看下去,窗外广大的田地都是他们家所有,在他们家四周居住的都是佃农和仆役,俾斯麦是在驱役别人的环境中长大的,所以在他心中深植了支配阶级的意识。

俾斯麦的父亲希望他长大后像祖先一样,做一个伟大的军人;母亲却希望他能努力读书,长大后像外祖父那样做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其实,俾斯麦心里很爱自己的父亲,对母亲很厌恶。喜爱交际的母亲大半时间都不在家,她似乎只关心社交活动,子女们的日常生活都委托仆人照顾,她信奉斯巴达式教育,觉得小孩应该严格管教,所以她从不对子女表示关爱,只以理智来教导他们,而俾斯麦对母亲的憎恶感,主要是因为母亲不把善良的父亲看在眼里。

有一次,在寒冷的冬夜,母亲在家中招待了许多客人,为了让客人留宿,竟然把自己的丈夫从房里赶出去。当时年幼的俾斯麦就为父亲的遭遇大感不平,这件事也令他终生难忘。

还有一次,俾斯麦指着祖先的画像炫耀家世时,他母亲说:“不要依靠门弟夸耀自己。”然后便把画像都收起来了。

由于这几件事,俾斯麦对母亲及母亲的家族都很轻视。俾斯麦的母亲是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她的行为代表了一般知识分子对地主贵族的观感。俾斯麦对母亲的反感情绪转移到了中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分子身上,而这种憎恶情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深。

俾斯麦的父亲性格善良而怠惰,母亲冷酷而喜爱社交,俾斯麦始终没有机会接受双亲的教诲。母亲知道俾斯麦禀赋优异,也曾经说: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但是却没有亲自教导他,把一切都委托给了学校和家中的仆役,所以俾斯麦在7岁到17岁的这段重要成长期间里,并未得到适当的教养。

不愉快的学校生活

俾斯麦8岁时进入柏林小学就读,同学们都是中产阶级子弟,只有他一个人是贵族后裔。学校的教育方式很严格,这更加深了俾斯麦的痛苦。俾斯麦对中产阶级的反感及对自由主义者的憎恶,可能与他少年时代的成长环境有关。

俾斯麦12岁上中学,母亲帮他选的学校,也是中产阶级的子弟学校。在学校里,俾斯麦身为没落的地主贵族后裔,在新兴阶级的子弟间,遭到了众人的嘲笑谩骂。

“等着瞧吧!你们等着瞧吧!”俾斯麦经常在心中这样呐喊。当时俾斯麦很喜欢语言学这门学科,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他学英语,后来他能流利地运用英、法两种语言。此外还学俄语,还学了一些荷兰语、波兰语。这是他日后成为卓越外交家的重要本钱。

除了语言学,他深爱历史学,他喜欢研究古希腊史及古罗马史,精读德意志史和英国史。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很多的大政治家在年轻时期都喜欢阅读历史书籍。

从15岁开始,俾斯麦每年夏天都回乡下的家中度假。在他的家中,只有一位家庭教师、一位女仆,还有比他大5岁的哥哥为伴。他母亲成天忙着社交,根本无暇照顾他,俾斯麦的父母对宗教都不热心,幼年的俾斯麦没机会接受宗教教育。

家庭生活冷淡,学校生活不愉快,双重压迫之下,俾斯麦比一般的青年早熟,也逐渐养成了凡事怀疑的态度,他对人生的看法充满了讽刺,毫无少年的天真、憧憬之心或青年的诗样情怀。缺乏温暖的生活环境,极易让人步入歧途,俾斯麦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有一些很不好的行为,而且停止了每日的祈祷。他自己说:“祈祷和我对神的观念不符合。如果神真是全知全能者,就算我不祈祷,也会按照他的方法支配一切,引导我的行为。如果我的意志是独立而与神无关的,就要用我自己的意志来影响神的傲慢不逊。所以我认为祈祷是不必要的。”这些话出自16岁的少年之口,实在非比寻常。

误入歧途的大学生

17岁时,俾斯麦进入哥廷根大学就读。进入哥廷根大学后,俾斯麦很快就成为全校知名的人物。当时有一位叫约翰·马特利的美国留学生与俾斯麦同班,他与俾斯麦很快结为莫逆之交,这位美国青年后来成为外交官及历史学家,而且颇有名气。马特利曾在他的小说中提到俾斯麦,他这样描述俾斯麦:

他很年轻,还不满17岁,但少年老成,与一般的同学不一样,我从未遇见过面容这么忧郁的男孩子,可与他交往后,我渐渐发现他有副令人着迷的容貌。他的红褐色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净是青春痘,眼球中央几乎透明,而四周有着红色圆圈。他最近与人决斗,留下了由鼻头到右耳的伤痕,缝了14针。前几天还被人剃了眉毛,我相信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认为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怪物。

他身体清瘦,还没有发育成熟,但个子很高。看不出他的上衣属于何种式样,因为没有衣领和纽扣,也没有颜色。下身是裤裆宽大的裤子。鞋子后跟钉有铁钉,并加上马刺。他的衬衫不结领带,领子是敞开的。头发长至肩膀,唇上甚至还蓄有八字胡。

还有一个很大的特征是,在他的腰间佩有一把很大的西洋剑。

俾斯麦就是像上面所说的形象,牵着一条大狗在大学校园里昂首阔步。如果有人觉得他样子奇怪要取笑他,那不管这个人是他的学长或学弟,他一定会与人搏斗,当时的学生都用西洋剑决斗。三个学期的时间,俾斯麦与人决斗了27次,大获全胜。他鼻头到耳部的伤口是唯一的伤痕。

俾斯麦剑术高明,喜爱滋事,是全校学生畏惧的人,加上他不遵守校规,在校期间,大多数时间都被关在大学附属的牢房中。俾斯麦曾经说:“在这里,我要做他们的头目;将来进入社会,我还要做社会的领袖。”但是在第一学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马特利就在日记中感叹,俾斯麦的英雄资质,恐怕要被毁掉了。

俾斯麦的父母希望他学法律,日后成为外交官,所以把他送入大学,但是他却不认真读书,浪费了金钱和时间,收获的不是知识,而是一身的债。当时的他对政治毫无兴趣,虽然有著名的教授讲解政治,他也从不去听。在大学中,他结交了两位好友,一位是前面所说的马特利。俾斯麦很喜欢这位潇洒、智慧过人、个性温和的美国人。另一位好友是凯塞林,他是一位头脑清晰、极具才华的青年,随时会为俾斯麦弹奏贝多芬乐曲,以舒解他抑郁之情。

俾斯麦对人生感到厌倦,他开始酗酒、打斗、沉溺女色,以致名声很恶劣,有一次听说他要到耶拿游玩,耶拿大学马上召开教授会议,决议不许他入境。

在哥廷根大学待了一年半,俾斯麦感觉长此以往不是办法,所以和好友马特利转到了柏林大学。到了柏林大学,俾斯麦对法律仍不感兴趣,当时给他们授课的是一位自然法学的权威教授,但俾斯麦也只上过两三堂课而已。

但是在柏林大学待了两年也并未完全浪费,俾斯麦阅读了很多哲学家与大文豪的著作,例如史宾诺莎、黑格尔、歌德、莎士比亚等,他还阅读了很多国家历史,这对他日后的成就有很大的帮助,俾斯麦对普通学科并不用心,但对课外读物却花了相当的工夫。

不满现状,刻苦读书

俾斯麦这位不守规矩的坏学生踏入社会后,立即感到无所适从。过去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将来,只是说不做军人,俾斯麦出身军人世家,但他却厌恶从军,因为他喜欢命令别人,讨厌受人命令,俾斯麦为了避免被征召从军,所以下定决心做律师。

他努力朝目标迈进,付出了很大心血,来弥补大学三年中没有好好上课的损失,他请了一位老师指导,最后终于通过了考试,成为有审判权的正式律师。

俾斯麦就任正式律师后,总是独断专行,大胆地判决。有一次,因为蔑视推事和证人,差点被免职。在参与了社会实务后,俾斯麦的想法与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他发现了自己过人的办事能力。法庭或宴席中会遇到许多达官显要,他也想努力奋斗让人刮目相看。俾斯麦在写给哥廷根大学友人的信中曾这样表示:

学生时代的我,没有强烈的功名心,但最近它却深深地萦绕着我,鞭策我做最大的努力。现在任何有利于晋升的手段我都愿意尝试,也许你会骂我是个名利的奴才,还嘲笑我,但我仍然坚持我的看法。目前我的脑海里只有工作,那些毫无目的的娱乐简直是浪费时间。

但仔细考虑后,我发现自己现在的生活实在很可怜。白天我需要为不情愿的工作忙碌,晚上还要出入宫廷或公家宴席,整日笑脸迎人,花了这么多心力,最后得到的只是在名片上加些头衔,这到底合算吗?我常常想,干脆弃政从农算了!

可见,俾斯麦发现了读书和工作的兴趣,但他对目前的律师职务不满意。他一心一意想往上爬。想做一位支配者或独裁者要经历的道路是崎岖的。焦虑与烦闷不时地缠绕着俾斯麦,最后他决心从司法官转为行政官,于是他便蛰居在诞生地兴奥森乡下,开始准备考试。

他的故乡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和森林,有清澈的溪流,阳光下,成群的牛悠然自在地吃着青草。俾斯麦家中有三十多个房间,不过能用的只有两间,他最敬爱的父亲就住在这里。从早到晚,他都很用功地读书。

当时他给朋友写信这样描述:

我从没像现在这般感到满足,我一天只睡6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用功看书,我很愉快。过去我自认为像这样用功读书实在是不可能,如今却做到了!

在优美的环境中,有慈祥父亲的照顾,俾斯麦第一次感到自己内心的烦躁已不存在,过去那冷嘲热讽的态度逐渐转变为忠厚诚实,他继续阅读哲学家史宾诺莎的作品。俾斯麦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书记,被派往德国西部小镇夏伯尔。当时他21岁。

经母亲安排,俾斯麦来到了夏伯尔,这个小镇是罗马人发现的温泉胜地,查理曼大帝登上神圣罗马帝国宝座时,此地是首都。拿破仑垮台后,此地成为普鲁士的领土,因为气候、古迹及温泉之胜,吸引了欧洲各国社交界人士。而一心一意想让儿子成为外交官的俾斯麦的母亲,认为在此服务,必定大有前途。

这个小镇曾在德、法两国间数度易手,所以此地有很多法国人,而因气候与地理关系,还聚集了许多英国名流,真可谓德、法、英三国文化交流地。此地的领主是普鲁士人亚宁伯爵,他与俾斯麦是同乡,俾斯麦带着介绍信来到夏伯尔镇,找到亚宁伯爵,受到了伯爵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他很欣赏这位与自己同族的贵族后裔,还教他许多待人处世的秘诀。年轻的俾斯麦开始学习骑术,进入社交界的欢乐场,常与17位英国人、两位法国人一起进餐。

俾斯麦的酒量与食量都很惊人,在一次宴席中,他吃掉了150个大牡蛎。还有一次退伍军人的宴会中,他把一大杯葡萄酒一口饮尽。另外,俾斯麦还喜爱女色,他在夏伯尔曾经两度与人订婚,最后被一位漂亮的英国女士抛弃后,他这位浪荡子终于回家了。

浪子返家

当时俾斯麦家债台高筑,陷入了困境。母亲对子女感到失望,加上操劳家计,卧病不起。善良无能的父亲彷徨无措。俾斯麦这时也抛弃了他的锦绣前程,被英国女士甩掉后,背负着一千镑的赌债,带病回到家中。

卧病的母亲见到不成材的儿子,气得脸色苍白,一向慈祥的父亲也面露不悦之色。后来母亲又四处奔走,为他在柏林郊外波茨坦找到了一个小职员的职位,可俾斯麦做了不到3个月便不辞而别,理由是他看上司不顺眼。

家中已濒临破产,母亲被告知患了癌症,到柏林治疗,但不久后又返回兴奥森。家中债务必须高利偿还,破产之日迫在眉睫。这该如何是好呢?

俾斯麦想找回大哥,两人合作经营这块8000平方公里的田地。父亲马上同意了,母亲没有意见,因为她的余日已不多。

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享年50岁。这位一生追求名利的女性,一直梦想着次子能飞黄腾达,但却在失望中去世。她万万想不到在她死后13年,就是这位游手好闲的少年成了普鲁士王国的宰相,还被誉为欧洲第一英雄。

母亲的去世,对俾斯麦而言是一个转折点。随着母亲的死,家中经济发生了大变化。父亲决定在乡下自由自在地度其余年,俾斯麦与大哥接管田地,挽救家庭经济危机。当时俾斯麦的思想世界是怎样的呢?看看他写给表妹的信:

我并不喜欢当官,即便晋升为皇室大臣,我也不认为那是幸福的事。我认为种田和写公文是一样的。可能种田更适合我,因为我的个性不爱听命于人,喜欢命令别人。

对少数政治家来说,担任公职是出于爱国之情,不过大多数人的动机都是追逐功名利禄,我也不能说自己全无此心。官场生涯即使顺利,在40岁以前也很难名利双收。假如有所成就,也必会损害健康,使自己的妻子变成护士。我并不向往这种虚荣的生活,所以,我把追逐名利的职位让给别人,自己以自由独立的方式谋生。

24岁的俾斯麦对人生的看法如此冷静透彻。他对从政生涯感到失望,他知道做一位部长或大臣就必须牺牲自己内心的自由与独立,所以决定退出官场,经营田庄,做个自由无羁的地主,享受生命。在这样的心境下,俾斯麦开始了他的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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