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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人生之梦[26]

没什么比回到我生活过二十年的家乡更令我沮丧的了,它就在位于诺丁汉和达比郡交界处的矿乡纽托比村。这地方变大了些,但也不过如此。这儿的矿井依然破破烂烂。仅有的变化是那唯一的一条街上有了一条通向诺丁汉的有轨电车道,还有汽车通往诺丁汉和达比郡;商店比原先的大了,多了些玻璃橱窗,街上添了两家电影院和一家跳舞厅。

可是没有什么能把这地方从中部地区的贫穷和肮脏中拯救出来:龌龊的石板顶小砖房依然如故,尽收眼底的仍是那种小家子气和难以言表的丑陋景象,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依然摆出自尊的样子上教堂做礼拜。这一切都与我儿时别无二致,只是更变本加厉罢了。

现在,一切都变得服服帖帖的了。三十年前,这个地方的经济仍处在上升阶段时,情况糟透了。不过那个时代矿工并不很受尊敬。他们充斥着小酒馆,在里面吞云吐雾、脏话连篇,进进出出身后都有恶狗相随。那时处处弥漫着潜在的野性和刚烈气氛,中部的漆黑夜晚充满着冒险感,令人感到振奋,而周末下午则可见到人们在足球场上喧嚣欢腾。一座座矿区之间的乡村景色显得寂寞、荒蛮而美丽,那半是荒芜的地带时有偷猎的矿工带着他们的狗出没其间。仅仅是三十年前!

眼下和以前可大不相同了。今天的矿工都是我的同辈人,是当初一起上学校的同伴们。我很难相信这是真的,他们曾是那样粗犷、野性的孩子。可现在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大人。公立学校、星期天主日学校,还有“希望俱乐部”[27]什么的,特别是他们的母亲主宰了他们,从而驯服了他们,让他们变得冷静、清醒、体面了,教他们成了好丈夫。我小时候,若说谁是个好丈夫,那他准是个例外。那些坏丈夫的妻子若指出谁是好丈夫、是个光辉典范,其实是指他是个穿裙子的男人,她们的话中含有那么点贬义。

可是我这一辈的男人几乎全成了好丈夫。瞧他们站在街头的模样:苍白、萎缩、衣着光鲜而体面,当然了,他们窝囊。我父亲那一辈酗酒的矿工可不窝囊。可我这一辈体面的矿工却给彻底制服了。他们很有耐心,很能忍受,十分情愿听人讲理,随时准备着靠边站。这些站在街头巷尾的人,当年同我一起上学的粗犷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有了可人的女儿、霸道的老婆和会抽烟的儿子。他们站在那儿,苍白如同廉价的白蜡烛,如同鬼影憧憧,似乎他们已没了主心骨儿。这些体面、耐心、自生自灭的人,经历过世界大战,拿过最高水平的工资,现在呢,囊中羞涩,又一次潦倒了,是彻底地垮了。现在他们与当年的父辈一样穷了,不同的是,他们现在穷得毫无希望,周围的新世界物价却飞涨着。

我小时,大人们仍惯于唱:“好日子快到了,孩子,好日子就要到!”[28]不错,有过好时候,它一去不复返了。若再唱,那就应该唱:“现在世道坏,更坏的在后头。”可我这辈人却沉默无言,他们屈服了,老实了。

至于下一代,那就不同了。自负的母亲会造就他们想要的那种儿子。我母亲那一代女人是第一代变得自负的工人阶级妻子。而我祖母那一代女性则对祖父们唯命是从,那会儿的男人十分贬损那种穿裙子的男人。可她们的下一辈就至少在精神上自由了,摆脱了丈夫的统治,成了那种教化的力量,就是塑造人的性格的大学校——她们就是我母亲那一辈人。我敢保证,我这一代男人的性格十有八九是由这样的母亲塑造出来的,我这一代女人的性格也莫不是如此塑造而成。

这是什么样的性格呢?这么说吧,我母亲那一辈女人曾与她们那专横固执的丈夫们做斗争,反对他们下酒馆自娱,反对他们把养家的一点点小钱浪费在酒馆里。这些女人感到自己是有高尚道德的人。从经济角度说这确实无疑。于是她们就担起了家庭的主要责任,她们的丈夫也听之任之。她们进而开始塑造下一代人。

当然是按照她们未实现的欲望去塑造下一代人。她一生中要的是什么呢?是“好”丈夫——温文尔雅、善解人意、道德高尚、不下酒馆酗酒、不浪费工资、一心一意为老婆孩子着想。

在英国,维多利亚统治的后期,千千万万的女人无意识地在按照类型塑造她们的儿子。她们确实塑造了千千万万这样的好儿子,他们当上了稳健善良的好丈夫,一心一意为老婆为家口而活着。这些人,我们看到的这些人就是我的同代人,四五十岁的男人,他们人人有一个大写的母亲。

还有女儿呢!那些塑造了众多“好儿子”和未来的“好丈夫”的母亲们与此同时在养育着女儿,尽管她们对女儿并不太在意,也不大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她们身上,可这一切还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道德责任感强烈的母亲会养育什么样的女儿呢?我们可以猜得出,一定是些在道德方面自信心十足的人。母亲至少在这种优越感上还懂得节制一点。可她们的女儿则十分自信。这些女儿永远正确。她们与生俱来就有一种自以为是,这种感觉时而表现得傲慢时而看似渴求,但终归是要表明“我对”。我这辈的女人从她们母亲的乳汁中汲取了这种不容置疑的“对”而且一定“对”的自我感觉。这如同天生独眼,没法改变。

我们就是我们祖母梦想塑造的那样子。这个可怕的道理万万不可忘记。我们的祖母幻想着在一个“纯洁”的世界中成为“自由”的女性,被“可敬的、心灵高尚的谦谦君子”环绕着。而我们的母亲则将此梦幻付诸实施,我们就成了这种梦的实现,我们就是我们祖母用来做梦的材料。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们这一辈人就是无可救药的“纯洁”世界中“自由”女性和可怜的“可敬及心灵高尚的谦谦君子”的后代了。

我们或多或少都是我们祖母用来做梦的材料。可是,每一代祖母都在更新着这个梦。到我母亲这儿,她切实地梦想让她的儿子们成为“可敬的、心灵高尚的谦谦君子”的同时,她还开始做起自己的隐秘的梦——梦想着有唐·璜这样的人,他们的影响足以使狄奥尼索斯之葡萄藤成长并爬满公理教会教堂的布道坛。[29]作为她的儿子,我可以看到她这种梦的萌动,它不时地从她想要个“好儿子”的既定设想中显露端倪。我是轮到当“好儿子”的。而我的儿子才该轮到去实现她其他的梦,那些隐秘的梦。

谢天谢地我没有子嗣,也就无人承担这项重担了。想想那是什么情景——每个父亲都对他的儿子说:听着,儿子!这就是你祖母关于男人的梦想。你要注意!我亲爱的祖母,我母亲的母亲,我肯定我几乎与她梦中的我八九不离十,除去个别的细节。

但是,从丈夫的角度看,她们的女儿可是紧步其母亲的后尘。我母亲辈的女儿们或我同辈母亲的女儿们一般都是以“好丈夫”作为起点的,这些“好丈夫”永远不会与她们分庭抗礼,他一生的态度是:行,亲爱的!我知道我错了。这就是我辈丈夫们的态度。

这就彻底改变了妻子的地位。女人通过斗争把缰绳抢到自己手中,可一旦到了她手中,瞧着吧,那缰绳也就把她拴住了。从此她就会驶向别处,把婚姻的大车拉向别的方向。“行,亲爱的!由你决定,反正你比我更懂!”丈夫在任何一件家务事上都这样对妻子说。于是她必须无休止地决定下去。倘若丈夫偶尔反抗一下,她就不甘罢休直至他让步为止。

当孩子幼小时,驾驶婚姻的大车是件冒险的事。可以后女人会自忖:“去它的大车吧!我是从哪儿上这辆车的?”她会感到自己从中一无所获,这样做不够好。无论你做拉车的马还是当赶车的把式,似乎没什么两样,因为无论你扮演其中哪一个角色,你都被拴在了这车上随它走。

于是我辈女人开始为她的儿子想法子了。他们最好别只当个不闻不问的“好”丈夫,像他们的父亲那样。他们最好再有点活力,也给他们的女人多注入点“生命”。说到底,什么叫家庭?它吞噬一个女人直到她50岁为止,然后把她的骨头渣子吐到一边了事。这可不行!不!我的儿子必须更像个汉子,他得会为女人多挣钱,还要让她享受“生活”,而不仅仅是个“好”和“对”的笨蛋。说到底,什么叫“对”?及时行乐而已。

于是年轻的一代走入了社会,这是我的儿子,如果我有的话。前世修来的母亲的重任时刻响在耳畔:“赚钱,过好日子,也让我们大家过好日子。享受吧!”

年轻的一代开始实现我母亲那潜在的梦想了。他们放纵但不粗蛮。他们有点唐·璜气,但让我们祈盼,一点不粗野或俗气。他们更典雅,但不过分地精神化。在女人面前,特别是在这样的女人面前,他们还是谦谦君子。

我母亲那隐秘的梦终于实现了。

如果你想弄清你的下一代到底会变成什么样,你必须弄懂你妻子隐秘的梦,这是些四十来岁的女人的梦,从中你可以找到线索。而如果你想知道得更详细,那就看看二十来岁的女人对男人抱有什么幻想。

可怜的20岁的女人,她对男人抱的幻想如此执着,那她的第二代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我们就是我们祖母用来做梦的材料。甚至矿工也是他们祖母用来做梦的材料。如果说维多利亚女王的梦在乔治王身上实现,那亚历山大女王的梦就在威尔士亲王身上实现,那么玛丽女王的梦中人又该是谁呢?[30]

但这一切并不能改变这个现实:我的故乡在我眼中比死亡还令我难过。我希望我的祖母及她那一代人曾做过比这更好的梦。“谢天谢地,那些女子早已入土。”可她们的梦仍伴随着我们。可怕的是,做过的梦会变成肉体的存在。

看到年轻一代的矿工打扮成威尔士亲王[31]的样子下酒馆喝酒、上舞厅跳舞,身着夜礼服演奏着乐器或身后拖着个长腿女子骑摩托车从黑乎乎的街上招摇过市,我会希望我辈的母亲包括我母亲,她们的梦不要做得太轻浮。而现实生活中,她们是那么执着!我们的母亲坐在教堂的长凳上一脸的圣人相,她们曾是些多么轻浮的梦幻者啊!她们潜意识中一定在梦想着爵士乐和短裙,跳舞厅,电影和摩托车。够了,这些足以使最神圣的记忆痛苦了。“仁爱之光引路”[32],第十一诫就该是“享受”!

好吧,好吧!甚至祖母的梦也并不能都成真,现实不总能允许它们成真。本来是可以成真的,可命运,还有那个长龙般绵绵不断的境遇,常常要作祟。我相信,我母亲的梦没有一个不是发财梦。我那可怜的祖母可能还梦想着某种高雅的贫穷——像我现在这副穷高雅的样!可我母亲才不呢!在她那隐秘的梦中,袖子都是用金线缝的,袜子都是丝绸做的。

可是命运这个恶魔却挫败了这些梦幻。矿井不出煤了,工资减了,工钱少了。年轻的矿工跳舞的丝袜穿破了就很难再买得起一双新的,他们得穿毛袜子了。至于年轻女人的毛皮大衣,哼!可能是海豹皮或其他结实的皮毛,但绝不是随季节换毛的轻盈灰鼠的皮或松鼠的皮了。

年轻的女人们若是等她们的矿工父亲给她们买皮衣,就不能想得到就得到。这倒不是因为作父亲的不给她们买,一个男人不就是要养活妻子儿女吗?可是你无法从石头中挤出血来,同样,你无法在矿工衣袋里摸出钱来,他们没钱了。

这是一个湿润、雾蒙蒙的十月天,墨绿色的中原大地看似消沉了一些,橡树泛着棕色,田野上陋屋星星点点,整个乡村在迷雾笼罩下呈现出一派死气,那黑乎乎的样子像是被一笔抹去了踪迹。好生奇怪的事,乡村会与它的居民一起死去。这片乡村死了,或者说,凭它那种死气沉沉的僵化样子,形同死亡。小时候最爱上那座牧羊桥上去摇晃,现在它变成了铁桥。当年我们捉小鱼的那条小溪的河底现在抹上了水泥。那个给羊洗药澡的地方也是我们洗澡的地方,现在也消失了,那座水车坝和小小的瀑布也都销声匿迹了。现在,全离不开水泥了,就像下水沟。人们的生活也是这样,全都纳入水泥通道中,就像一条巨大的排污沟。

我小时候爱坐在机车街的十字路口,看一辆辆来回调运煤的车、一匹匹大灰马和赶车的人。可现在没车了。按说在十月份,应该有几百辆车才对。可现在没了订货,矿井也处在开半工状态。今天干脆不开工,矿工们全待在家中,没了订货,也就用不着上班。

矿井在静静地冒着烟,过滤器不再喧嚣,矿井口的轮子也不再转动。这样的情况,若不是发生在周日,在我小时候都是不祥的征兆。卷扬机的轮子在光天化日下闪烁,那就意味着劳动和生活,意味着人们“在挣生活”,如果生活是可以挣到的话。

矿井对我来说算是陌生了,周围竟有了那么多的建筑,如电厂什么的。奇怪的是,竖井的模样都大同小异。我们曾在竖井旁观看一笼一笼的矿工从井下被运上来,猛不丁停在矿井口,矿工们鱼贯而出,去交矿灯,然后滚滚灰色的人流沿马路回家去。过滤器仍在咣咣作响,井台高处,有一匹马在拉运“垃圾”,把它拉到出车台边倒下去。

现在情况可不同了:一切都变得没有人情味了,全让机器代替了。我想今天的孩子肯定不会在星期天往竖井里扔煤块了。那时一到星期天就会听到孩子们扔煤块把井壁砸得一片轰响,大家听着,听煤块一直砸到井底发出的最后一声悠远的碰撞声。我父亲知道我们往井下扔煤块总会大发脾气:要是井下有人呢,一下子就会被活活砸死。你们怎么爱干这个?——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爱玩这个。

莫格林水库也今非昔比了,可以说是面目全非了。甚至当年似乎喜爱矿工的玫瑰湾的柳兰,也已不再在秋天展示自己的毛茸茸的枝叶,井口的池塘和岸边也见不到柳兰星星点点的花朵了。剩下的只是些金鱼草和柳穿鱼草了。

从莫格林水库向上走有一条小路,穿过采石矿和田野就到了兰肖家的农场[33]。我最爱顺这条路散步了。小径旁深深的旧矿坑长满了橡子树,盛开着绣球花,蔷薇丛盘根错节交织一片。矿坑的露天处,整整齐齐砌着一圈石墙,坑底很平整。春天里,露天地里一片绿茵茵的,开着丁香花。而到了秋天,荆棘丛中会长出漂亮的黑莓来。谢天谢地,现在已是十月底了,黑莓子已落了,否则你会看到一些寒酸的男人手提篮子,小里小气地在荆棘丛中仔细搜寻着那些仅存的黑莓子。在我儿时,一个大男人挎个小篮子在树丛中捉虱子般地采几个黑莓子会叫人笑掉大牙的。可我这辈的男人则早把自尊揣进了衣袋,现在他们的衣袋里一文不名。

矿坑是令儿时的我魂牵梦绕的地方。我爱这地方,是因为这儿的露天地让人觉得是一个阳光明媚、干爽温暖的去处。那里有白白的石头,坑底浅黄似沙滩,开着丁香和雏菊。而旧矿坑深处,又是那么可怕的去处。那儿总是幽暗漆黑,进去后得在灌木丛中爬行。你会不小心碰上忍冬或茄属植物。背阴的一面还有不少可怕的小石洞,我想那定是蝰蛇的天地了。

传说这些小洞或小壁龛是“永恒的水井”哩,它们同麦特洛克那些永恒的水井的传说相同,在麦特洛克,水滴到洞里就成了长生不老水。你可以在那儿放一只苹果、一串葡萄,甚至你可以砍掉你的手放在那儿,它们都不会腐烂,永远新鲜如初。甚至你放上一束丁香,它也不会死去,丁香会在水中永生。

可我长大后去仅仅十六英里之外的麦特洛克,我看到了那些不朽的井,真叫臭名昭著。那水不过滴得到处都是,使得灰白石浆结成丑陋的疙瘩,那只所谓的石头手也不过是装满沙子的一个物体。我看呆了,直觉得恶心。可是看到人们盛在碗中的石头做的装饰水果时,我相信这些半透明的紫色石葡萄和柠檬是永恒之水浇灌出的真水果。

在这个潮湿寂静的午后,我发现矿坑没怎么变样儿。荆棘丛上红莓子仍在闪烁。在这个寂静、温暖的隐秘之处,我又感觉到了儿时的渴望,渴望穿过大门,深入到一个更为幽静,阳光更为明媚的世界中去。

阳光照射了进来,可是阴影已经很浓重了。可我得钻进灌木丛深处,到下面长满树木的矿坑中。我像以往一样感到那儿一定有什么东西。我在盘根错节的树丛中左弯右拐弯腰曲背地摸索着,突然,我听到一阵泥土塌落的声音。矿坑一定有部分塌陷了。

我找到了那个地方,是在树和灌木丛深处,塌陷的黄土、白土和苍白的石头堆成一堆。在这土堆顶上,石头中间裂开了一道斜口子。

我好奇地看着这个地方,看着草木深处苍白的一堆新土堆。一线阳光透过橡树林叶照在新土堆和它上面的裂缝上,照得土堆闪闪烁烁的,我得爬上去看看那闪光的是什么。

那儿有一个不大的石洞,闪光的是混在普通石块中的一小块石英石,它苍白无色,俗称晶石,麦特洛克的人用它来做小碗或纪念品。可是这边沿光滑的无色晶石中却有一道宽宽的淡紫晶石线,它曲曲折折向里伸延,看上去像动脉,这就是十分珍奇的“蓝色约翰”晶石线。

这地方叫我着了迷,特别是那紫色的晶石线。我要爬进那个洞中去,它刚好能让我藏身其中。里面似乎很温暖,那块闪光的石头热乎乎的,像是有生命力似的。我似乎还觉得四周弥漫着一种奇特的香味,那是石头、活生生的石头的气味,像是坚实光滑的人的体香与淡淡的福禄考混合起来的香味。这种香味细腻而醉人,是一种神秘的幽香。我爬进那个小洞中去,一直爬到那条紫色脉线的尽头,像一头动物一样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那样。“现在,”我想,“我可以安全地待上一会儿了。身外庸俗的世界对我来说犹如不存在一样。”我蜷起身子,感到一阵温柔而奇特的舒适。那种如同福禄考的生命幽香,淡淡的,像鸦片或块菌一样叫人麻醉,我想我是睡过去了。

后来,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一分钟,也可能是几个世纪,我感到什么东西把我举了起来,那奇妙的动作几乎令我恶心又令我激动。那托举的动作缓慢而有节奏,如同喘息一般,既轻柔又有力,既剧烈又儒雅,既彬彬有礼又残忍粗暴。我无能为力,甚至无法醒来。但我并不感到恐惧,只是惊呆了。

喘息般的托举终于停止了,我觉得冷了。有一样粗粝的东西拂过,我感到那是我的脸,我意识到我还有一张脸。就在这时,某种刺痛和撕咬的感觉一直深入到我体内,可能是从鼻孔中进来,一直冲到我的胸部。我从这种可怕的震惊中醒来,突然又有什么新的东西冲入我体内,像浪头一样横扫着我,与此同时我又感到与第一次同样的刺痛感在我体内某个地方涌动,发出轰鸣。

一阵眩晕,我感到我的意识像鹰一样盘旋着飞向天空要离我而去,可我又感到我的生命在一点点向我的意识靠近。突然,它们交汇到一起,我知道我醒了。

我知道我又活过来了。我甚至听到一个声音在说:“他活了!”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话。

我睁开眼,白天的光线令我害怕地眨着眼。我又一次闭上眼,感到是在空间一样。当我再次睁开眼,我甚至能看到东西了,很大的东西,忽而在这儿,忽而在那儿。那种外空间的感觉一点点向我靠近着,靠近着。

就这样,我的意识盘桓着,涌动着,猛然返回到我身上。我意识到我是我了,还意识到这个我是一具肉体,有双脚和双手。脚!对,是脚,我甚至记起了这个字——脚。

我惊醒过来,看到近处一个浅灰色的东西,我认出来了,那是我的身体,什么可怕的东西在它上面移动,让它产生感知。怎么是灰色的呢?我能感受到那东西,我称之为声音。“岁月的尘埃!”这就是那声音——“岁月的尘埃!”

在另一个瞬间,我知道在我身上制造感觉的东西是什么了,它在剧烈地动着,那是另一个人。那是另一个人,一个男人,意识到这一点,我感到恐惧和惊讶。一个男人在我身上制造着感觉!一个男人在说:“岁月的尘埃!”一个男人!我仍然不明白,我无法一下子完全明白。

可一旦这个概念植入我的体内,我的意识就自我诞生了。我动了动,我甚至挪动了我的双腿和那双远离我的脚。是的!一个声音是从我体内发出的,它甚至就是我的声音。还知道我长着喉咙。再过片刻,我应该会知道得更多。

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脸。那是一张红润的脸,脸上有鼻子和修剪得整齐的连鬓胡子。我更明白了,问:“怎么?”

那张脸马上转过来看着我,那双蓝色的眼睛凝视着我的眼睛。我挣扎着想起身。

“你醒了?”那人问。

我知道我心里说了声“对”,可没发出声音来。

可我知道,我知道!我恍惚明白我正躺在阳光下那小洞前新掘的土堆上。我还记得我藏身的那个小洞呢。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竟然躺在外面的阳光下,竟然是赤身露体地躺在土地上。我也不知道那是谁的脸,是怎么一回事。

又有声音了,是另外一个人的声音。我意识到,还有一个人。又一个!又一个,不止一个!我突然感到什么东西促使我马上动起来,似乎向许多方向动着。我再一次意识到我的身体有多大,意识到声音是从我喉咙中发出的。我甚至记起我身上的那个新物件。许多感觉在向所有的方向奔放着,可有一个是主要的,它让我感觉到在下沉。那是水,是水!我记起了水,或者说我知道那是水。他们在为我洗着。我甚至垂头看到了那白色的东西,那是我,一个白色的肉体。

我记起来了,当我全身触到水时,我喉咙里发出了叫声,于是人们都笑了。笑!我记得那笑声。

他们这一洗把我弄醒了,我甚至坐了起来。我看到土地和岩石。我看看天空,知道是下午了。我赤身裸体,有两个男人在为我洗着,他们也赤裸着。我全身白皙,白而瘦,可他们则皮肤红润,一点也不瘦。

他们托起我,我站着靠在一个人身上,另一个人为我洗着。我依靠着的那个人身上很暖和,他的生命在温暖着我,另一个人在轻轻地为我擦着。我又活了,我看到我白皙的双脚像两朵奇葩。我一一抬起两只脚,因为我还记着怎样走路。

一个人扶着我,另一个人给我披上了一件毛衣式外罩之类的东西。那衣服是浅灰与红色相间的。随后他们为我穿上鞋。一个人到小洞里去了一趟,观望一阵,回来时手上拿着几样东西:扣子,几枚掉了颜色但还有用的钱币,一把小钝刀,一颗马甲扣子和一块失去光泽的手表,表面已磨得发乌了。但我知道这些东西是我的。

“我的衣服在哪儿?”我问。

我感到有人在看我,一双蓝色的眼睛,一双棕色的眼睛,目光中充满着奇妙的生命。

“我的衣服!”我叫道。

他们对视一下,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然后那个蓝眼睛的人对我说:“没了!岁月的尘埃!”

在我眼中他们是陌生人。他们生着规规矩矩的面庞,一脸的宁静,连鬓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看上去像埃及人。我无意识中依靠着的那个人十分安详地站着,他比午后的阳光更加温暖。他似乎在向我传递生命,我觉得一股暖流在充溢着我的全身,在给我以力量。我的心开始十分有力地狂跳。我转头看看我依傍着的人,遇到了他那闪烁的蓝色目光。他冲我说了些什么,声调平静而洪亮,我几乎能听明白他的话,因为他的口音很像我家乡的方言。他又说了一遍,轻柔而平静地说着,他的话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能懂,就像一只狗能理解声音而非语句。

“能走吗?要不就扶你?”

他的话似乎是这个意思,很像我的家乡话。

“我想我能走。”我说,我的声音与他那轻柔、抑扬顿挫的声音相比显得太粗糙了。

他缓缓走下去到那堆松散的土石堆上去,我还记得那些土石塌落的情形。但这边与那边不一样。老矿坑里没有一棵树,光秃秃的,像新开采过似的。可走出来则置身于一个全新的世界中了。脚下是满矿坑的树木,再也不是没有树林的草坡了,这树木欣欣向荣的地方,如同一座公园。没有矿井,没有铁路,没有篱笆,没有封闭起来的田园,可是这田野看上去仍像耕作开发过一样。

我们站在仅仅一码宽的石子路上。另一个人从矿坑下上来了,他手提工具,身着灰色的外衣,腰系一根红绳,讲话声音很轻柔、很细小。我们走下小路,我仍然依傍在那个人肩上。我感到自己在颤抖,身上增添着新的力量。但又有点像魔力。我感到一种奇妙的轻飘,似乎走起路来脚不着地,而搭在那人肩上的手在把我撑起来。我想知道我是否真的像梦中一样浮了起来。

我把手猛然从那人肩上拿下,稳稳地站住。他转过头看我。

“我可以一个人走。”我说,又像在梦中一样向前挪了几步。这是真的。我全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力量几乎把我浮起来,叫我无法触地。我颤抖着,感到出乎意外地强壮,同时又觉得漂浮了起来。

“我可以一个人走!”我冲那人说。

他们似乎听懂了我的话,笑了。那蓝眼睛的人一笑就露出牙齿来。我突然这样想:他们可真美,就像开花季节的树木!可那更是我的感受,而非观察得来的。

蓝眼睛的人走在前面,我轻飘飘地冲动着走在那条小路上,十分兴奋、十分骄傲,忘记了一切。另一个人则默默地尾随在后面。这时我意识到这条小路拐弯后与一条洼地中的大路并行,洼地中流淌着一条小溪。路上一辆双牛车在咣咣当当缓行,赶车人浑身赤裸着。

我伫立在高处的小径上,试图思想,竭力要清醒过来。我意识到太阳在我身后落山了,在这个十月的午后,太阳是金黄金黄的。我还意识到我面前的这个人也赤裸着身子。他很快就会感到冷的。

随后我又努力环视四周。左边的坡地上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黑油油的耕地,农夫们仍在耕作着。右边是洼地草滩,小溪彼岸,林木丛生,浑身花斑的牛缓缓前行。小径仍在向前方起伏伸延,穿过池塘磨坊和几间小小农舍,又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包。小山顶上有一座小镇子,在黄昏的天光中,小镇子呈现出满目金黄来:从黄叶掩映下的果园旁耸立起高大逶迤的黄色墙壁,它的上方是一长串的建筑,形成一道椭圆的弧线,圆形的和锥形的塔顶高高耸立。这幅图卷既柔和又庄重:其曲线柔和而有力度,但绝无尖角亦无锋利的房檐,整个镇子透着柔和的金色,如城市之金色的肉体。

即使在我眺望它时,我仍然明白那是我出生的地方,是肮脏的红砖房组成的一座丑陋矿区小镇。即便在儿时,每当我从莫格林水库往家返时,我都会抬头望这个城镇,我看到了方方整整的矿工住宅(公司建的),它们耸立在山顶,在夕阳辉映下如同耶路撒冷城的墙壁一般;即使我年纪尚幼,每到看它时我都希望它是礼拜堂的圣歌中所唱的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市。[34]

现在这愿望实现了。这种圆梦之感,加之“眺望”时过于聚精会神,使得我体力大减,没了活力。我可怜巴巴地向与我同行的人求救。那蓝眼睛的人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并把它搭上他的肩,他的左臂环绕住我的腰,手放在我的臀部。

就在这一刹那,他那轻柔而温暖的生命节奏再次在我身上散发开来,我对自我的记忆随之消沉睡去。我就像一道伤口,被他们轻轻一触,伤口便立即得以愈合。我们再次踏上了那条高处的小径前行。

三个人骑着马从后面缓缓赶上来了。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整个世界都踏上了回小镇的家的路。三个人并行时,他们都放慢了速度。这些男人穿着轻柔的无袖束腰外衣,也生着规规矩矩的埃及人的脸,连鬓胡子也像我的同行者一样修剪得很整齐。他们袒露着手臂和腿,骑马不用马镫子。可他们都戴着形状奇特的山毛榉叶做成的帽子。他们直愣愣地瞪着我们,我的伙伴则报之以敬礼。随后这几位骑马人继续缓缓前行,身上的金色长衫柔曼地飘舞着。没人说话。万籁俱寂,但有一种魔力让生命密切交织。

此时,路上挤满了人,这些人缓缓翻过这小山向城里走着。他们中大部分人都光着头,身着灰色红色相间的毛背心,腰系红腰带。不过另一些人面部修得很干净,身着灰色衬衫,还有一些人扛着工具,另外一些人背着饲料。人群中也有女人,她们身穿蓝色或淡紫色的罩袍,倒是一些男人穿着猩红色的罩袍。可人群中还有一些人像我的向导一样,几乎是赤身裸体。一些年轻女人边走边笑,罩袍团在头上顶着。她们那修长、晒黑了的身体几乎全然赤裸着,只有腰间束着细细的一条白的绿的或紫的腰带,带子垂在臀部,随着她们的步子飘摆着。还有,她们脚上穿着软鞋。

她们瞟了我几眼,又冲我的伙伴问候几句,但没人问问题。那些赤裸的女人头上缠着衣服庄重地走着,可她们比男人爱笑。她们真像灌木丛上的莓子一样可爱。这也是所有这些人的品质:他们都有一种内在的安详与平静,就像树开花结果一样安详平静。每个人都像一只完整的果子,肉体、头脑和精神是完整的一体。这让我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悲伤与妒忌,因为我自己不那么完整。与此同时,我又感到十分振奋,一种力量又回到了我身上。我第一次感到我似乎要跃入生命的大海,虽然迟了点,可我仍然算先锋中的先锋。

我看见城市的巨大防护墙了,随后大路突然拐弯通向大门,人们蜂拥而入,分成两路人流进了狭窄的旁门。

门道很大,是用黄色石头砌成的,门内空间也很大,铺着白石头,旁边是黄色石头筑成的楼房,满目的金黄色。拱廊的支柱也是黄色的。我的向导拐进一间房中,那里有几个穿绿衣的男人把守着,另外有几位农夫候着。他们让开路,我被领到一个人面前,他靠在深黄色的沙发上,身上穿着黄罩衣。他生着金发碧眼,连鬓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长长的头发剪成个圆形,样子很像佛罗伦萨的侍者。他尽管不健美,但他身上有一种内在的特质,叫他看上去很美。但他的美是花的美而不是莓子的美。

我的向导向他行了礼并用我几乎听不懂的话向他简单地解释着。听了他们的话,那人平静而彬彬有礼地看着我。如果我是他的敌人,那目光会叫我害怕的。他冲我说话,我猜他的意思是我乐不乐意留在他们的城市里。

“您是问我想不想留在这儿?”我回他的话道,“可你看,我甚至不知道我在何方。”

“你来到了纳斯拉普镇,”他缓缓地说,他的英语讲得很蹩脚,像外国人讲英语,“你要不要同我们在一起住些日子?”

“如果可以,那太谢谢了。”我说。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何以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们出来了,有个穿绿衣服的卫兵跟着我们。人们都拥到黄色房屋之间的小路上去。一些人在门廊下走着,另一些则走在露天的马路上。前面某个地方突然音乐声大作,很像有三支风笛在协奏。人群向前走着,来到防护墙边一处椭圆形的地方,面对着正西。此时,太阳那红色的球体已近地平线。

我们转到一座大门口,顺楼梯走了上去。绿衣卫兵打开一扇门领我们进去。

“这些都归你了!”他说。

裸体的向导随我进了屋,屋子的门窗向那椭圆的场子和西方开启着。他从衣柜里取出一件亚麻衬衫和一件毛织束腰外衣,微笑着递给我。我明白,他这是在向我索回他的衬衫,便马上连衣带鞋一起交还给他。他匆匆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穿上他的衣服和鞋走了。

我穿上他拿出来的衣服,一件蓝白相间的格子束腰外衣,白袜子和蓝布鞋,随后向窗口走去。西边,红红的太阳几乎已经触到远处的林木茂密的山顶,舍伍德森林又变得莽莽苍苍。这是这世上我顶顶熟知的风景了,现在,凭其外貌,我仍然看得出那是它。

场子里静得出奇。我从窗口跨出去,来到平台上向下俯视,只见人群已经有序地排好,男人们站在左边,他们身着灰衣或灰红条子的衣服,有的干脆着纯粹猩红色的衣服;女人们则站在右侧,身着各种蓝色和深紫色的长衫。拱顶廊中聚着更多的人。太阳的红光照耀着一切,直至整个场子都映得一片红彤彤。

当太阳那火球触到树梢时,风笛便一一作响,全场立时沸腾起来。男人们像公牛一样跺着脚,女人们则轻轻摇晃着身子,拍着手,那种奇怪的声音像沙沙的落叶声,而在拱廊下,椭圆场子的另一边,男人和女人们在对唱,男人的声音低沉浑厚,女人的声音尖细锐利,歌声的节拍也很奇特。

这些歌声还算轻柔。舞步则愈来愈急,歌声与舞步的协调一致真是叫人不可思议。我不相信有什么外力在控制着他们的舞蹈。这一切都出自本能,就如同鱼群打旋或跃出水面,鸟儿在天空低回展翅。突然,所有的男人以一个惊人的动作唰地向空中举起了双臂,一只只手臂赤裸裸地在空中闪烁生辉。然后,随着一声轻柔的鸽子叫声,他们的手臂又缓缓落下,这些熠熠生辉的手臂缓缓搭在那些女人肩上,一片灰红交错;女人们身着深蓝色衣衫,火星般四散开来,如同白杨树般飒飒作响着,她们从男人们环抱着、下沉着的手臂下向各个方向散去,形成一束束细小的淡紫色人流,与那些结成一团的红灰色的男人的群体相映成趣,女人像是从男人这个灰红交错的瘤节上长出的枝子。

与此同时,太阳在缓缓下沉,投下一片阴影。人们的舞步开始变缓慢了,蓝衣女人们在西下的太阳辉映下旋转。人们跳着舞送太阳下山,他们就如同鸟儿盘旋、鱼儿聚群那样全然是受着某种奇特的本能所驱使,步调一致地跳着。这场景既惊人又壮丽,令我欲罢不能,我真想飞奔下去,加入他们的行列,成为那生命波浪中的一滴水。

太阳落下去了,人们转身向着城里的方向跳起来。男人们柔缓地踏着步点,女人们的衣裙窸窣,轻轻地拍着手,歌手们的歌声仍旧在风中萦回。随后,缓缓地,男人们的手臂齐刷刷地举向空中,似乎是在敬礼。当男人们的手臂沉下去后,女人们缓缓地举起了手臂,这构成了一幅美妙的图景,像是两排无数的翅膀在轻缓地舞动,似猫头鹰在缓缓地上下拍打着翅膀飞翔着。随后这动作戛然而止,人们默默地四散开去。

两个男人来到椭圆的场子中间,其中一人肩扛一根杆子,杆上挑着一盏盏明灯,另一人则在廊中迅速地挂起灯来照亮小镇。夜幕降临了。

有个人给了我们一盏灯就走了。夜晚,我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小房间里,守着一张小床,地上的一盏灯和一只没有燃火的小壁炉,设施简单又自然。壁橱里挂着一件厚重的蓝大衣。还有几只大小不一的盘子,但是没有椅子,只有一块叠好的长长的黑毡子,可供人倚在上面。灯光从下向上照亮了奶油般光洁的墙面,像白亮的搪瓷一般。我独自一人,十分孤独,离我的出生地仅几百码远。

我害怕,怕的是我自己。这些人在我看来根本不是人。他们有着植物的安详与完整,你就看他们是如何以一种惊人的本能步调一致地聚集成一团的吧。

我坐在深蓝色的毡子上,身上披着蓝色斗篷。我很冷可又没有办法点燃壁炉中的火。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位绿衣卫兵。他像发现了我的人一样安详,有着水果一样的光泽,这种美的特质是内在的,以某种奇特的肉体形式表露出来。我喜欢这种气质,可它令我感到愤怒。因为在他们面前,我显得像一只没晒过太阳的青苹果,而他们似乎占尽了所有的阳光。

他带我出去,让我看过厕所和浴室,冲洗器下站着两个壮汉。然后,他又带我走下去,到了一间环形大厅里,大厅中间是高高的壁炉,炉中火势正旺,火与烟直冲上一个石头垒成的漂亮漏斗型烟囱。壁炉的底座很大,旁边有些人倚在叠起的毛毡上,面前铺着白布,他们正在用晚餐,吃的是稠稠的粥、牛奶、稀黄油、新鲜的莴苣,还有苹果。他们都脱光了衣服,任炉火中星星点点的火光映着他们健康如同水果般的身子,他们的皮肉微微泛着油光。环形墙下,筑有一个高台,上面也倚着一些人,他们或吃饭或歇息。一个男人不时地端着食物进来,又端着空盘子出去。

我的向导带我出来看一间蒸汽腾腾的房子,里面的男人们各自洗着自己的盘子和匙子,洗净后把它们挂在自己的小架子上。随后我的向导给我一块布、托盘和碟子。我们走进一间简朴的厨房,那里,文火上温着大碗大碗的粥,一只深锅里盛着化好的黄油,牛奶、莴苣和水果则摆在门附近。三位厨师在管着厨房,不过外面的人静静走进来,各取所需,再回到那间大屋子中或回自己的小屋子中去。每个角落都是那么洁净体面,那是本能使然。他们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体面,似乎人们最深处的本能得到了教化,使得他们变美了。那轻柔安详的美就像一个梦,人生一梦终于成真了。

尽管我不怎么想吃,还是盛了点粥。我感到身上鼓起了一股奇特的力量。可我在人群中又有点像个鬼影。我的向导问我是去大圆屋用餐还是回我自己的房间吃。我懂他的意思,就选择了大厅。于是我在曲廊里挂好自己的大衣,进了男人们的大厅。我靠在墙根下的毛毡上,观察着这些人,听他们说什么。

他们一感到热就把衣服脱了,似乎衣服是一种负担或一种小小的耻辱。他们歪着身子轻声交谈着,不时发出低低的笑声来,其中一些人在下跳棋和象棋,但大都安详沉静。屋子是靠吊灯照明的,里面没有一样家具。我独处一隅,可我羞于脱掉身上的白色无袖衫。我感到这些人没有权利如此这般地毫无羞耻、这样沉静自然。

绿衣卫士又进来问我是不是愿意去见一个人,那人的名字我没弄清是什么。于是我带上外罩,来到了圆柱门廊下灯火阑珊的街上。街上行人如织,一些人身着大衣,一些人只穿束腰外衣,女人们则迈着轻快的步子从街上走过。

我们向着城里的最高点走去,我觉得我一定是正从我出生的地方走过,因为这里就挨着美以美教会的礼拜堂[35]。可是,如今这里处处是灯光柔和,金灿灿的长廊了,人们身着绿衣、蓝衣或灰红相间的大衣从廊下走过。

我们到了山顶,走出来,来到一个环形的场子,这儿一定是公理会礼拜堂的旧址。[36]场子中间耸立着一座锥形塔,就像一座灯塔一样,塔身在灯光下呈现出玫瑰色。塔顶上的一根圆柱上,一只巨大的灯球光芒四射。

我们穿过环形场子,踏上了另一座建筑的台阶,又穿过人群熙攘的大厅来到走廊尽头的门边,那儿坐着一位绿衣卫兵。绿衣卫兵起身进去报告我们的到来。随后,我跟他穿过前厅进了室内,屋中间的壁炉里,木块正燃着,火苗十分清晰。

一个身着洋红色薄束腰外衣的男子上前来迎接我。他长着棕色的头发和粗硬的红连鬓胡子,浑身透着难以言表的光彩帅气。他不像埃及人那么沉静,也不像普通人那样如同水果一般冷漠,更不像城门口的黄衣首领那般沉稳并鲜花一样粲然,这个人身上闪烁着一种震颤的光芒,就像穿过碧水的光线一样。他接过我的大衣,我立即感到他明白我的心思。

“或许,醒来是残酷的,”他一板一眼地用英语说,“即使在一个美好的时候。”

“告诉我这是在哪儿!”我说。

“我们管这地方叫纳斯拉普,不过它以前是不是叫纽托比?告诉我,你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今天下午,好像是1927年10月吧。”

“1927年10月!”他声调奇怪地笑着重复。

“我真睡过去了?又真的醒了吗?”

“你不是醒了吗?”他笑道。“靠在靠垫上吧,要不就坐下。看!”他指着一张坚固的橡木椅子,那是一把现代仿古椅子,孤零零摆在屋子中间。那椅子年代已久,颜色发黑了,看上去都抽巴了。我浑身一激灵。

“那把椅子有年头了吧?”我问。

“也就一千来年吧!是专门保存下来的。”他说。

我顿时木然。我只能坐在地毯上痛哭一场。

那人正襟危坐了好一会儿,然后走过来,双手握住我的手。

“别哭!”他说,“别哭!当了这么久的孩子了,现在该做条汉子了。别哭了!这样不是更好受点?”

“现在是哪一年?”我问。

“哪一年?我们称之为橡子年。你的意思是用数字表示?那就叫它2927年吧。”

“这不可能。”我说。

“没错,正是。”

“那就是说我都一千零四十二岁了?”

“怎么,不对吗?”

“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你睡过去了,像一只蝶蛹,睡在地球的一个小小的蝶蛹子宫中,你的衣服早化成了尘土,只剩下了扣子,你一觉醒来,像一只蝴蝶那样醒了。为什么不呢?你为什么害怕像蝴蝶那样从黑暗中醒来?为什么怕自己变美了呢?变美吧,像一只白蝴蝶那样。脱掉你的衣服,让火光照在你身上,赐给你什么,就接受什么吧。”

“你觉得我还能活多久?”我问他。

“干吗老要掐算?生命又不是一只钟表。”

“没错,我就像一只蝴蝶,只能活一会儿,所以我不想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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