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东躲西藏,穿过几条小巷,最后到达返校的同学碰不着的地方。他闷闷不乐地慢步往前走。他来到一条小“支流”边,在上面跨越了两三次。按照当时在孩子们中间流行的一种迷信说法,只要跨越水流,别人就追赶不着。半小时以后,他已经消失在位于加的夫山顶上的道格拉斯宅第后面,山谷里的那所学校已被远远抛在后面,看不分明了。他进入一片密密的丛林,披荆斩棘地走到丛林中央,来到一棵伞一般的栎树底下,在一块青苔丛生的地方坐下来。中午那么闷热,一丝风儿也没有,连鸟儿也不唱了。大自然处于休眠状态,只有远处一只啄木鸟啄木头的声音偶尔打破了寂静,这仿佛使四下里宁静、寂寞的气氛显得更加深沉。汤姆沉浸在哀伤之中。他的心情与周围的环境十分协调。他将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两手托着下巴,陷入沉思,坐了很长时间。在他看来,人生充其量不过是一场烦恼。他很羡慕刚死不久的的吉米·霍奇斯。他觉得,躺在那里长眠不醒,永远永远做梦,风儿飒飒吹过树林,拂动着坟上的野草和鲜花,再也没有烦恼,再也没有痛苦,那是多么安宁啊。如果他在主日学校的记录一片清白,他倒情愿死去,从此一了百了。而今又出来这个女孩。他做错什么来着?没有。他对别人总是好心好意,可是别人待他却像待一条狗——简直就像一条狗。总有一天,她会感到后悔的——也许到已经太晚的时候。啊,他要是能暂时死去,那该多好啊!
不过,年轻人的心是富有弹性的,在压力下出现的不自然状态,一次不可能保持很长时间。没过多久,汤姆又不知不觉地开始考虑今生的事。如果他此刻转过身去,神秘地失踪了,那会怎么样呢?如果他离家出走——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到了大海彼岸的陌生国度——永远不再回来,那会怎么样啊?到了那时,她会是什么心情啊!他想起自己曾想当个小丑,可是现在觉得很厌恶。对一个已经朦胧进入高尚而又浪漫境界的人来说,轻狂、笑话和满是花点子的紧身衣都是令人反感的东西。不,他要当个战士,多少年以后,等到久经沙场、声名显赫时再重返故里。不,那还不够过瘾,他要加入印第安部落,捕猎野牛,一路杀过万水千山和人迹罕至的西部大平原,等到遥远的将来再回家乡。那个时候,他已经是个伟大的酋长,头上插着翎毛,身上涂满可怕的花纹。在某个令人困乏的夏日上午,他发出一阵令人胆战心惊的呐喊声,闯进主日学校,让他的伙伴们都眼红得要命。可是,不,他要干一番比这更加辉煌的事业。他要当海盗!那才是他的理想!如今,他的未来已经展现在他的眼前,闪耀着无比灿烂的光辉。他的名字将响彻全世界,人人听了都会瑟瑟发抖啊!他驾着那条又长又低的黑色船体的快帆船“风暴之神”号,船头上飘扬着那面令人畏惧的旗帜,航行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那有多神气啊!等到他的名声达到顶点的时候,他就突然出现在他的故乡。他一身棕褐色的皮肤,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身上穿着黑色的天鹅绒紧身衣和短裤,脚上穿一双高大的长筒靴,系着绯红色的饰带,皮带上插着马枪,腰间佩一把血迹斑斑的短弯刀,软边呢帽上的羽毛簌簌抖动,黑色的海盗旗迎风招展,上面露出骷髅和两根交叉的股骨的图形,傲然阔步走进教堂,只听见人们在低声说:“这就是海盗汤姆·索亚——西班牙海上的黑衣大侠!”他该是多么神气,多么心醉神迷啊。
对,就那么定下来了,他的职业就那么定下来了。他要离家出走,着手这项事业。他明天早晨就要上路。因此,他现在就得开始做准备工作。他要集中一切财力物力。他走到附近一根烂木头跟前,用巴洛刀在木头一端底下挖起来。不一会儿,他听到空洞的声音,触到了木头。他用手按住那个位置,嘴里煞有介事地念了一段咒语:
“没有来的,快来!已经在的,别再走开!”
他刨去一层浮土,下面露出了一块松木板。他移掉木板,开启一个底部和四边都用木板做成的形状美观的小宝库。宝库里面有一粒弹子。汤姆吃惊不小!他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搔了搔头皮,说:
“哎呀,竟有这等怪事!”
他气呼呼地把那粒弹子扔了,站在那里思索片刻。实际情况是,他在这里搞的一种迷信已告失败,而他和他的伙伴们还一直认为是万无一失的呢。你只要把一粒弹子埋在土里,念上几句必要的咒语,两个星期不去碰它,然后再把土挖开,念上汤姆刚才念的一段咒语,那么你就会发现,你以往丢失的弹子,无论它们分散在多远的地方,都会自行聚拢到这里来。可是现在,这件事确确实实已经宣告失败。汤姆的全部信念彻底动摇了。他曾多次听说这种迷信获得过成功,以前从来还没有听说它失败过。他就没有想到,他自己过去已经试过多次,只是后来再也找不到藏弹子的地方罢了。他对这件事琢磨片刻,最后断定是哪个巫师从中捣鬼,致使咒语失灵。他觉得应该把这个问题搞个水落石出。于是,他四处搜寻,找到一小片沙地,上面有个漏斗形的小坑。他趴下身去,嘴巴凑着那个小坑喊道:
“蚁蛉,蚁蛉,说说我想知道的事情!蚁蛉,蚁蛉,说说我想知道的事情!”
沙里有了动静。很快,一只黑色的小甲虫探出身来,可就一会儿,它又慌忙钻进去了。
“它不敢说!这说明果然是巫师在捣鬼。我知道就是他。”他心里明白,跟巫师作对是徒劳无益的,所以他有点儿灰心丧气,放弃了努力。忽然他想到,倒不如把刚才扔掉的那粒弹子找回来。于是他过去耐心地找了一阵子,可怎么也找不着。他又回到他的宝库跟前,小心翼翼地站到他刚才扔弹子的位置上,从衣袋里掏出另一粒弹子,按照刚才的方法抛出去,同时说道:
“兄弟,快去把你的兄弟找回来!”
他望着弹子的落点,走过去看一眼。但他可能不是抛得太近,就是抛得太远。他又试了两次。最后一次成功了。两粒弹子在相隔不到一英尺的地方。
就在这时,林中的绿色小径上隐隐传来马口铁玩具喇叭声。汤姆飞快脱掉上衣和裤子,还把一根背带当做腰带。他拨开那根朽木后面的一些灌木,露出一副粗劣的弓箭、一把木剑和一个马口铁喇叭。他立即拿起那些东西,光着两腿跳到一边,衬衣在风中飘动。不一会儿,他停在一棵大榆树下面,也吹起喇叭。接着,他踮起脚尖,警惕地向外张望。他对一队假想的人马轻声地说:
“停止前进,我的好汉们!注意隐蔽,听我的号声。”
这时,乔·哈珀出现了,他跟汤姆一样,也是轻便装束,全身武装。汤姆喝道:
“站住!来者何人,没有我的路条竟敢闯进舍伍德森林?”
“我乃吉斯本爷是也,无需别人路条。你是何人,竟敢——竟敢——”
“竟敢出言不逊。”汤姆提示说——他们是在“按照书本”背诵台词。
“我不是别人,乃罗宾汉[14]是也,你这无名小卒马上就会知道我的厉害。”
“那么,你果真就是那位名扬四海的绿林好汉?我正要与你决一雌雄,看看这林中乐土究竟是谁的天下。看剑!”
他们拿起木剑,把其他家伙放到地上,脚对着脚地摆开斗剑的架势,一本正经地按照“二上二下”的剑法开始交手。过了片刻,汤姆说:
“喂,你有什么本事,就全使出来吧!”
于是,他们“使出平生本事”,直杀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过了一会儿,汤姆喊道:
“倒下去!倒下去!你干吗不倒下去呀?”
“我就不倒下去!你干吗不自己倒下去?你明明快要输了。”“哎呀,那没有关系。我是倒不了的,书上不是这么说的。书上说:‘接着,他反手一剑,刺死了可怜的吉斯本爷。’你得转过身去,让我朝你背上刺一剑。”
权威是不容违背的。于是乔转过背来,受了一剑,倒下去了。
“现在,”乔站起身来说,“该让我把你杀死了。那样才算公平。”
“哎呀,那可不行,书上不是这么说的。”
“哼,真太小气——就这么回事儿。”
“喂,这样吧,乔,你扮修士塔克或者磨坊主的儿子马奇,用铁头木棒把我打翻;要不,我扮诺丁汉郡长,你来扮一会儿罗宾汉,把我杀了。”
这么安排是令人满意的,于是他们照此办理。汤姆再次扮罗宾汉,将那个背信弃义的修女刺成重伤。由于伤口得不到及时护理,他流血过多,已经奄奄一息。乔代表痛哭流涕的众好汉,伤心地拖着他往前走,把弓放在他那双虚弱无力的手里。汤姆说:“这支箭落在哪里,就把可怜的罗宾汉埋在那里,埋在那边的绿树底下吧。”说完,他把箭射出去,仰天倒在地上。他本来会装得很像死去一样,可是他刚好倒在一根长满尖刺的荨麻上,便欢快地跳起身来,不大像一具尸体。
两个孩子穿上衣服,藏好装备,怀着悲伤和疑惑的心情离开了树林。悲伤,是因为如今已经不再有绿林好汉;疑惑,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现代文明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他们说,他们宁可在舍伍德森林当一年绿林好汉,也不愿意当一辈子美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