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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懂事的你,终将遇见更好的自己

人这一生,多多少少,

还是要跳出框架走上一遭的。

纵使千回百转,

愿你也终能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学画

亲爱的画笔,谢谢你,

陪我度过了一个有色彩的童年。

1

我的画画生涯是从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开始的。

其实我不喜欢画画。

这句话我隔了十几年才敢在我父母面前坦然地说出口。

不是说讨厌,但真的谈不上喜欢,偶尔看到好看的漫画人物,我也会在自己的草稿纸上临摹,或者画在自己闲暇时候制作出来的画册里。

但是对不起,我真的不喜欢画画。

这是我第二次在一篇文章里提到我学画画的事情。

第一次提到关于“我不喜欢画画”的事情,是在我上初二那年。

语文老师布置写周记。

写周记一直以来是我最不排斥的作业,因为没有特定主题,没有规定中心思想,在笔记本上你大可以畅所欲言,想说什么就大胆地说什么。

于是我那天脑袋抽了一下,在上面写:

我不喜欢画画。

我写了从小学二年级到初中二年级的经历,为了躲避画画,我假装头晕去看医生,或者拿出以前画的东西修改一下给我妈看,骗她说我今天的美术作业做完了,等等。

我把周记交上去,结果周三发下来的时候,上面多了语文老师的批语。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她在上面批改的几个红色大字:

天作孽,犹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几个鲜红的大字对于十五岁的我来说,像一柄重锤,硬邦邦地敲在我的心头上。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表达自己不喜欢某样东西的时候,是一种“自作孽”的表现。

从那时起,对于不喜欢画画这件事,我一直都开不了口。

而事实上,我从上初三开始也再没有学过画画,各色各样的画板、素描笔、素描纸全部被我锁在了书柜里。

时隔多年,有一天我清理东西的时候把它们都翻了出来,它们崭新得像没用过一样。

不过我当时买的那些素描纸,放久了之后会泛黄,看起来像一张张老旧的照片。

铅笔素描画保存得倒是极好的,几乎没怎么变淡。

我老妈问我这些都扔了?

我说扔了扔了,早就想扔了。

于是我看着她一边叹气,一边把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准备拿到楼下去扔掉。

其实我理解她的心情。

当初学画画那会儿,去少年宫的时候,她找了很多关系,最后才把我交给了一个当地比较有名气的绘画老师。

老妈在我学画画这件事上下了不少功夫,费了不少心血。

以至于多年后的今天,我兴高采烈地要把这些东西全部扔掉的时候,她心里还是隐隐有点儿不舍。

她寄予了我太多的厚望,以至于我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她。

2

学画画之前,我跟我爸,还有我妈,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教师公寓里。

那是我老妈学校分配的住房,两室一厅,是那种很老的房子,墙皮因为时间久了被风干,经常会剥落下来。

那时候我们所有的教师子女全部都住在同一栋楼里,小孩子顽皮,经常跑上跑下的。

一梯两户,楼下有一个防盗门,大家都很熟悉,所以基本上都不设防,大门敞开,就任由我们这些小孩子在楼梯或者各家各户嬉笑打闹。

楼下的李老师跟我老妈关系最好,她有两个孩子,都跟我玩得不错。大儿子比我大两岁,小儿子跟我同龄,他们老爸是当时我们市作家协会成员,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但也都懂一些。

我去他们家,看到琳琅满目的画,偶尔也跟着画。

李老师家的大儿子继承了他老爸画画的天赋,同样的卡通人物,在他的笔下就是比我画出来的更加生动,更加逼真。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公平的事。

天赋这种东西从我们小时候开始就注定了。

小时候身边总有比我优秀得多的人。

住在教师宿舍里的孩子基本都是老师的子女,年纪上也差不多,难免就会在茶余饭后被拿出来比较一番。住在五楼的小胖数学成绩很好,住在二楼的小红作文写得很棒,等等。

李老师家里的大儿子画画画得好看又有灵气,所以就被大家叫成“小画家”“小神童”。

家长们相互比较,小孩子难免也有攀比的心理。

我是属于那种什么东西都拿不出手的人,唯一比较感兴趣的画画也被人死死地压了一头。

所以我心里想,不行啊,不能给人比下去。

有一天我去李老师家里玩,瞥见李老师的老公正在教他们的孩子画画,然后我脑袋中突然间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原来他也不是天生就能画画的呀,是他爸爸教他的。

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嗒嗒嗒跑回家,推开厨房的门,对着我妈喊:我要学画画!

七八岁的小孩子有时候脱口而出的不过是一时兴起的念头,那时候还不太懂得什么是思考。

但我妈却当真了,她跟我爸在一起嘀嘀咕咕地商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被带去找学校里的一个美术老师。

美术老师姓林,跟我老妈是同事。

林老师问我之前有没有画过画?

我乖巧地点点头,拿出我平时画的卡通人物。

其实这些都是前一天晚上我爸妈在我画过的所有画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

林老师很年轻,才二十来岁,没有结婚。而且听说是美术专业硕士毕业的,随时可能调到更好的学校去教书。

我爸妈怕她觉得麻烦,不收我这个学生,所以挑了很久才选出来看得过去的几幅画,让我妈带着我去找她。

林老师人很好看,她留着干练的短发,却看不出咄咄逼人的气势。

她笑着在我的所有画里面看来看去,我和我妈紧张地在一边看着,等了很久,她才说:“画得挺好看的,这小孩子,有天赋。”

于是我妈松了一口气,其实她犹豫了很久才带我来的,主要是怕被拒绝,没面子。

七八岁的我不知道面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林老师答应收我做她的学生了,以后我画画也会很好看,也会被人叫作小神童,所以回家的一路上我都很开心。

我妈却没那么开心。因为她要开始给我买各种各样的画纸还有画笔,最重要的是,她要跟我爸商量到底要给林老师多少钱的学费。

这是个难题。

给多给少都不合适,给多了一来是家里压力大,二来人家要是不肯收就难办了。给少了更不行,起码要跟外面报的艺术班差不多。

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学校也有艺术班。

那一年我们的艺术班在扩招,所以学费没有增加,有固定的画室,还有不同的艺术班老师来教他们。

那时候我就想,真好啊。

只不过那时候的我对于画画,已经完全提不起兴致了。

3

学画画之前,我一直以为画画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起码从我手上那些漫画书上来看是这样的,人物很生动很形象啊,画起来也很有意思。

去了之后才发现,画画是很枯燥的。

林老师说要先从线条学起。

我画了三天线条,密密麻麻地用了一整包素描纸。

林老师说:“你这个线条不要交叉打,交叉打的线条有时候太明显了,画静物写生的时候可能会不太好看,还有你要控制好自己的笔,不要画得歪歪扭扭的,一笔下去就是直线……”

于是我画啊画,画到整个胳膊都没知觉了。

素描笔尖很快就被我画秃了,这个时候就要用上卷笔刀。

用卷笔刀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因为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有时候我会故意拖延时间,把铅笔放在里面慢慢卷。

除了画线条,还得记住那些素描笔的标号。

哪一个型号是线条比较细的,哪一个型号是线条比较粗的。

这样枯燥无味的教程我要学上一整天,然后才可以去操场上跟小朋友们一起玩。

教师宿舍楼就在操场后面,有时候我会偷懒,去那里看看一群在下面玩的人,我想去玩,但是我不敢。

我曾因为偷懒被我爸妈打过不止一次。

那时候我爸妈每天都很忙,要经常出门。我妈身体不好,我爸要带她去医院检查。

单车只有一个座,所以不用上课的时候,他们也带不了我出门,就让我一个人在家里画画。

难得的自由时间,我当然不会乖乖地待在座位上画画。

我会在桌子上铺好画纸和笔,然后跑到客厅偷偷去看电视。

那时候我爸妈以为我是真的喜欢画画,所以从来也不怀疑我,每次在他们回来之前,我都会算好时间,关掉电视,快速回到自己的房间,用半个小时的时间随便画一个最简单的圆柱体素描,然后等着他们回来。

当然我没得意多久。

很快这种行为就被我爸妈发现了。

那天他们去医院,好像那个医生请假不在,于是他们又回来了。

当时电视里正在热播一部动漫,名字我忘了,是几只小动物的故事,主角手上有一个魔力豆,叫光之豆还是黑暗之豆什么的。

那天刚好是大结局,我看得兴起,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爸的开门声。

等他们推开门进来的时候,我刚好看到大魔王拿着黑暗之豆,正要吃掉主角手中的魔豆。结果真正的大魔王——我妈走了过来,阴影笼罩在我上空,她问:“你不是在画画吗?”

结果我当场就挨了一顿毒打。

打完之后,我妈叫我拿着空白的画纸去跟林老师道歉。

她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画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每一次林老师问我在家里画画了吗,我都会骗她说我要写作业所以没有画。

现在真相大白了。

那天我一边哭,一边拿着空白的画纸去跟林老师道歉。

林老师说:“哎呀,张老师您真的没必要打孩子,爱玩是小孩子的天性嘛!”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我反而觉得委屈,为什么大家都在玩,我却要在这里学画画呢?

于是我又哭了,然后当着林老师的面,又挨了我妈一顿毒打。

到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画终于在一次市级比赛中拿了个三等奖。

当时我画的是两个人在植树,那种很简单的简笔画,我以为拿不了奖的,但因为我们学校只有我一个人去参赛了,所以意思意思,给了我一个三等奖。

这个三等奖像点穴一般,一下子打通了其他老师的任督二脉。

她们纷纷认为,对啊,应该利用暑假的时间,送孩子去学点有意思的东西!

学什么呢?

音乐太贵,游泳什么的又不安全,只有学画画最好,价格适中,而且林老师就可以教我们,更放心。总之什么都好。

于是三年级的暑假,我们一群小孩都被送到了林老师那里学画画。

4

林老师人很好,我们所有的小孩子都很喜欢她。她一个人住在学校分配给她的一室一厅的房子里面,有独立的厨房和冰箱。

有时候她会买好了雪糕,大热天的我们到了她那里,她会变戏法一样的拿出雪糕来请我们吃。

她很年轻,笑起来也很好看,我们都觉得她是上帝派来的天使。

偶尔偷懒的时候她也不会骂我们,而是坐在一边笑着看我们玩闹。

可叫我们伤心的是,林老师在我们读四年级的时候就走了。

她说要去更好的地方教学生,临走的时候还送了我们一人一个小礼物——水晶球。

就是那种晃动一下,就有哗啦啦的雪花飞起来的水晶球。

那个水晶球到现在我还一直放在抽屉里。

那时候我们还小,不知道别离是什么滋味,我们只是知道,林老师要去更好的地方教书了,我们心里还是为她感到开心的。

一群小孩子整天打打闹闹的,林老师走了没几天,我们很快就忘了这件事了。

到五年级的时候,学校又来了几位新的美术老师,但大多数都没有空教我们这群孩子。

几个家长坐下来商量,觉得这学一半,荒废了也不是个事儿,一合计,索性直接把我们送到了少年宫去学。

那时候在少年宫里学画画,老师是千辛万苦找来的,据说辅导过很多绘画小神童,收费自然也就特别贵。

于是我妈对我的管教开始变得更加严格。

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们就搬家了,不再住教师宿舍。

少年宫就在我新家的附近。

有时候我在少年宫里面没有好好学,在跟别的小朋友玩,我妈就会冷不丁地出现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咯噔一下,就知道我回家要挨打了。

5

五年级的时候在少年宫学画学到一半,我妈发现我写字太丑,于是又给我增加了一门课程——硬笔书法。我上午学画画,下午学硬笔书法。

那时候我就已经开始不喜欢画画了。

经常要连续好几个小时,对着一些石膏像、一些静物素描涂涂画画,手酸腰也酸。

每每坐下来,我就忍不住去看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从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四个小时画完,然后回家吃饭,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要坐在书桌前写硬笔书法。

那时候跟我同样在学画的,有的比我还小,其中已经有人可以拿着自己的画去参加各种比赛了。

但当时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天赋的差距,是到了我六年级的时候。

六年级的暑假,我妈依旧把我送到了少年宫。

那时候我跟那里的老师已经比较熟了。

教美术的老师帮我算了一下,说我画静物素描已经画了四个年头了,基本功应该已经很扎实了,准备让我开始学习一些实景写生、人物速写,或者水彩画国画之类的。

于是第一天,她请来了一个美术学院的模特,就端坐在椅子上,让我们照着她画一遍。

然后我就发现,画人跟画静物完全是两回事。

不管我手里的画笔怎么涂,角度怎么变换,我就是无法准确地捕捉每一个点,把眼睛看到的转化到自己的画纸上来。

而那个时候,比我小两岁的一个小女孩,读四年级,就坐在我前面一点的位置,我稍微抬头就能够看到她的画。

她用了两个小时画出了轮廓,一个上午,就把一个人物肖像在纸上活灵活现地呈现了出来。

她学画画的时间比我还短,据说只学了两年。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天赋差距不是假的,而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再过两年,她就会因为画画在全国得奖,就会在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免掉考试,直接去市里面的重点中学读书。

那时候的我只是知道,有些努力好像是没什么效果的。

可能是因为她,也可能是因为新接触的事物让我有新鲜感,那段时间本来已经厌倦画画的我像是被充了电,一下子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但这种热情坚持了不到一个星期。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对人物的脸部表情、五官线条等完全不敏感,从别人手里画出来的形象生动的明暗线条,到我手里就变成了一张平淡呆板的纸。

这让我有一种很失落的挫败感,老师看我画这个不行,于是又让我去学画水彩画。

学水彩画我倒是坚持了一段时间,倒不是觉得有趣,只是颜料太贵了,每一次我都会把调色板弄得乱七八糟,很长时间不洗以至于上面的颜料抠都抠不下来,所以几乎每两天就要换一副装备,我怕学不好被我妈打,所以就一直在坚持着。

倒是少年宫的老师找我妈谈了一次话。那时候我也在场。

少年宫的老师很诚恳地对我妈说了一通话,我只记得其中的一句:“这孩子的绘画天赋其实还是比较一般……”

那天我妈带着我回家,一路上我都不怎么敢去看她的脸色。

她心情很不好,回到家做了饭,就一直坐在客厅那里发呆。

那天晚上我很怕我妈生气,她一生气就会打我,所以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看连环画,看一会儿困了,听到外面我爸回来,嘀嘀咕咕地不知道在跟我妈说什么,很快我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我妈到我房间,坐在床沿上。

她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我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好像很难开口,又很无奈,想了很久之后她跟我说:

“孩子,要不咱们就……不学画画了吧。”

我看着我妈的神情,她有点儿失望。

其实那个时候我内心是欢呼雀跃的,我想,反正我学也学不过人家,而且还很累,还不如早早放弃算了。

但是我看着我妈的神情,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感觉给她丢脸了。

年少时候的一时冲动往往没有什么道理,我在脑袋里思考了三秒钟后就给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答案。

我说:“不,我要继续学!”

6

我妈很高兴,她又想了好几天,觉得我在画画这一条路上还是有希望的。而且小孩子都有信心,她觉得自己没道理不相信我。

于是给我重新找了个老师,不在少年宫里学了,在一家书画馆里,一个老先生教我们画画。

按照我妈的意思,既然少年宫的老师不看好我,往后也不会花太多的精力来教我,那干脆就换一个地方吧。

在老先生那里的经历实在是乏善可陈,我学了一段时间的国画,又写了一段时间的毛笔字,全都不成气候。

后来老先生跟我说:“你还是不适合学画画,少年宫的老师没骗你,虽然这么说有点打击你,但我觉得你应该挖掘一下其他方面的才能。”

这些话我不敢跟我妈说,我深知她对我的期望,然而我的天赋实在是对不起她寄予在我身上的厚望。

幸而初二开始,我变得叛逆,我妈也觉得搞艺术还不如好好学习来得实在,所以学画这件事,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因为那篇周记,语文老师家访的时候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妈。

我原本以为我妈会生气,会骂我,但她当时只是笑笑,事后也并没有再说什么。

上高一的时候,我偶尔去图书馆,翻到一本关于绘画的书,很新。

于是我继续往后翻,看到一幅很漂亮的水彩画,我往下面看,是我六年级时候跟我一起学画画的那个女孩的名字。

我特意看了一下,感觉应该不是重名。

7

其实会一点画画技术到底还是有用的。

大学的时候我进了学生会的宣传部,那时候但凡有活动,我们就要去学院的长廊那里画黑板报。

有的人负责写字,我就负责在上面画画。

虽然其他的不行,但是应付两下黑板报,找几个流行的卡通人物临摹上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那一期的宣传报我们学部拿了学校的第一名,学生会主席很高兴,还奖励了我五百块钱,我拿去请宿舍的几个舍友撸串,五百块钱一口气都花光了。

毕业后,我出来实习,简历上所有可以加分的项目我都写了,但就是没有写学了多少年的绘画。

一来我早已没了兴趣;二来这反复的学画过程是一个不堪提及的过往,它包含了太多根本说不出口的失望。

年前我跟我妈去洗了相片,她在家里实在无事可做,把我以前画的东西都拍了下来,好看的丑的都有。

我拿着照片,一边看一边一张张地放进相册,看我以前画过的画,看那些交叉纵横的线条错落在纸上,仿佛一个囚笼,而我的童年全部都献给了它们。

如今,看人生大概也相同,落在纸上的分明就是一条条杂乱无章的道路,交错之中,是每个人擦肩而过的人生。

反正我这辈子,终究没能像我妈希望的那样,一直沿着画画的道路走下去。

那年我从书画馆的老先生那里办完退学手续,高高兴兴地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那一刻我还以为,那只是一个不需要费任何力气和心思的决定。

而现在回头看那一瞬间,就是那高高兴兴的一瞬间,从此我的人生路分隔两端,和手中的画笔便再也没有了联系。

8

等我回想完这些,我妈还在收拾我书柜里的那些旧稿旧画。

我想了想,跟我妈说要不算了吧,还是不扔了,好歹也是自己画的,留着以后没准还能卖大钱。

我老妈没理会我的玩笑话。

她看了看我的那些画,摇摇头笑了一下,说还是扔了吧,留着占地方。

我看她把这些东西都打包好,便跟她一起拿着,到楼下的垃圾收集站扔掉。

东西很沉,扔进垃圾桶的时候发出了巨大的撞击声。

我留恋地往里面看了看,最终还是摇摇头离开了。

亲爱的画笔。

2017年的今天,我终于用了另一种更决绝的方式,彻底跟你说再见了。

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个有色彩的童年。

写给阿林

这一来,再一去,又何尝不是青春和成长之间的每一个必经之途。

而路上,是络绎不绝的相遇,以及分离。

见信舒展:

阿林,好久不见。

前段时间我跟大黑出来,他做了点小生意,在批发市场开了个小档口。

他抱怨说,最近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很多东西看起来可以,但实际困难重重。

他说爱情和生活同理。

这个世界上大概真的存在一种叫作“炮灰”的角色,他们资质普通,奋力但不崛起,努力但不卓越,他们的唯一作用是陪衬那些站在光芒之下,光彩逼人的主角。

幸运的人偶尔可以打败这种僵局,获得主角的青睐,而不幸运的那一部分,他们只能在看不见的地方摸爬滚打。

我们扯东扯西,闲聊了很久。

自然难以避免地,又把一些破事,零零碎碎捡起来讲。

我有时候想不明白,人走到青春期是怎么一瞬间就变得白发苍苍,好像阅尽世间苦痛。好比一个气球,好不容易摇晃到最高处却漏了气,哧一声就干瘪下来。

每个人都会笑话当年的自己,才活十几岁就可以话当年。

可事实上,当年的我没有想过,一段半生不熟的恋爱蹉跎了一年零三个月;当年我也没有想过,之后两年时间里我的爱情观像经历了好几年时光洗刷一样迅速拔节生长。

人生真是奇特,初次遇见一个人,在心里装进一个人,接着被迫要剔除掉这个人,撕心裂肺千刀万剐,好不容易踢出去了,又恨上了这个人。等到快忘记了,回头再看,才觉得自己傻得千姿百态,傻得哭笑不得。

所以,按照逻辑——当年打定主意和你老死不相往来的我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重拾起写东西的习惯,写一些给你。

大黑很喜欢跟我讲一个笑话。

一个三岁的小女孩问三岁的小男孩,你会爱我一生一世吗?

男孩说,当然,我们都不是一岁两岁的人了。

八百年前的老古董笑话,一点不好笑,但我却想起几天前你关注我微博那档事。

你关注了我,这本来没有什么。可能你在电脑前百无聊赖,恰好发现在右边“你可能感兴趣的人”里出现了我的头像。

这原本是系统的一个自动筛选过程,毕竟你的好友圈和我的好友圈无时无刻不穿插在一起,像两个相交大半的圆,只是重叠部分早已不包括我们。

你觉得有趣,鼠标稍稍动了一下,点了“关注”。

可知我多年不玩微博,看到浏览器提示多了一位粉丝还是忍不住点进去看。这一点就点醒了我的过去。

我逛了你的主页,倒回去看每条微博,又点开私信,打了“好久不见”,迟迟没有发送出去。想想还是算了,毕竟好多年过去了。

初次认识,是三年前的事情。

三年前,大黑还在中二病的群体中苦苦挣扎,小踏板摩托开得震天响,一场球赛打到头破血流。

我处于这个群体的边缘化地带,但是那场球赛还是成功使我嘴边挂了彩。那天,我拖着伤痕累累的大黑跑到校医室,刚好撞见在打点滴的你。

初次见面,在言情小说里换一个文艺点的腔调来讲述就可以是这样——那天午后阳光正好,蝉鸣并没有想象中的聒噪。

她拖着病怏怏的身体坐在校医室里,想起春天的樱花开了一季又一季,如今都三三两两逝去了。

眼下是时光又一轮的辗转,门口的老树再一次枝繁叶茂,她却还没有等到生命中该来的那个人。

正对着清风发呆,却不想阳光推推搡搡往自己眼前揉进来两个灰头土脸的男生,此刻她倒是没有想过,这两个人,后来或多或少,都在她青春的纸上留下轻重恰好的一笔。

这段话在我的日记本里,后来被大黑撕下来折了纸飞机。

没有这么多矫揉造作。

大黑涂着消毒水在校医室鬼哭狼嚎,末了还不忘扯我的袖口说,嘿你对面坐了个大美女。

我以为一面之缘,也不去多想。转眼又在联谊会上看到你。

你是晚会策划人,和几个徐娘半老的音乐老师在聚光灯下容光四射,我和大黑只是众多大合唱中最滥竽充数的那几个小喽啰,在后台对着啦啦队美女的大腿吹口哨。我趁着大黑去上厕所,鼓起勇气跑去和你要了电话。

说起来,当时你倒是极为自然的,一微笑一抿嘴。反观我,像一只急红了脸的猴子,抓耳挠腮地窘迫得像干了件多大的蠢事。

这事在后来我们熟识之后变成一段笑料。每一晚我都等你空闲下来,然后开始一场聊天。

你说喜欢的男生在你隔壁班,大框眼镜,格子衫,清秀有神,会画画会唱歌。这是个老套的情节,无非你喜欢他而他不喜欢你。

按照情节我化身蓝颜知己,轰轰烈烈地成了你每天的爱情补品。原本这是一个专注于跑龙套的演员永远无法成功上位的悲惨故事,却被一个电话搅了局,使得这个故事慢慢开始有了延展性。

那天你向他告白失败。

我记不清是你多少次告白失败了。

我简单在短信里履行我的护花义务,却意外接到你的电话。你在那头哭着和我说,他不喜欢我他不喜欢我。我只觉千言万语哽咽在喉,又不知道怎么安慰。

聊过天的人都知道,打电话和发短信是两码事,不一样的,有些话难以开口。

所以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听你哭诉许久,好不容易冒出一句,却让我自己也大吃一惊。

“做我女朋友吧。”我说。

“啊?”

“我来照顾你。”

哈,少年郎,承诺永远在前提条件还没落实之前就先轻而易举地给出了。

你在那头沉默一会儿,于是我脑海里闪现过各种结局,却固执不肯开口。你说我考虑下,然后挂了电话。

这一刻我想起洪流之中逆流而上的卑微石块,三下两下就跳脱了自身的掌控。

我有点无力,又没有勇气继续往上走,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是多一个台阶给我下。可此刻置身洪流之中的我却不愿意了,我坚守着,像一个一往无前的效死者。

所以你不得已给我送来好人卡。大黑不屑,说要女的哪里没有,回头给你再找一个。

我看了他手里磨损的篮球一眼,把书包往他脸上砸去。他又说,你这个见色忘义的白眼狼。

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的结局。

你在信中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单单这句话,为我往后勤勤恳恳的备胎工作打下了无比坚实的基础。

大黑又嗤之以鼻,他说得了吧,人家分分钟有人愿意做蓝颜你算个屁。

这话我心里明白,却又不想承认。我固守自己的一亩三分田,又深知这是一块死地,我心甘情愿地被它束缚,只因想证明自己并非一人。

我开始苦心经营每一场聊天,断断续续聊到凌晨的时候发一句晚安加一个笑脸。

我开始胆战心惊,怕提起哪一个你不太喜欢的话题,习惯三分钟看一遍手机。

我身心的感觉都是疲倦的,却又异常亢奋。

我知道我渐渐进入了自己的角色,原本我是观众,而后是群众演员,现在我终于是个配角了。

虽然我一开始的本意只是想当一个安分守己的好观众,图个精彩,但是跌宕起伏的剧情让我忘记了初衷,眼里只剩下主角的位置,多少个辗转的夜里我觉得它就在那里,触手可及。

某个夜晚,我问你,有喜欢我吗。

你说百分之八十。

又说,少一种感觉。

也是那天傍晚我送你回家,在路口处我拥抱了你。

你贴着我的肩膀,手却不肯环抱过来。那一瞬间我虽然明白自己走到何处,但不忍松手。

云层在夕阳里裂开一个口,金灿灿的光溢出来,消融在远处连绵不绝的山里。它们姿态美好,却又仅仅是最轻的、空气与空气间的触碰。

我跟大黑说我失恋了。

却不想隔了一个月,大黑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扯着我劈头盖脸问是不是在外面惹了事。我说没有。他不信,指着外头喊:“都听外头人商量着要打你!”

我惊得睡意全无,问是不是篮球场那档事。

“滚!”大黑扣了鼻屎往身上搓,“那屁大点事,用得着兴师动众。何况动手的是我。”

大黑用了一节课的时间来重翻我的旧案,列举出来,有千百个可能,却没有足够理由成为的导火索。

这让我心里有了底。可大黑不明白,揪着个脑袋着急,而我颇为冷静,反正我面对的是一个中二病重症患者,在他眼里天塌下来的事还犯不着我去担忧。

而事实上,如果我再聪明一点,当时我就该想到事情和你有关。我早该听从大黑的话,也早该相信他说的,分分钟有人想当你的蓝颜我算个屁。

那天我和大黑在放学路上给人拦住,用钢管暴打一顿,又把我当个沙包一样扔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又听咔嚓一声,我的手成功的两处骨折。

这件事情惊动了校方。

我和大黑双双成了学校的名人,只是我缠着绷带,疼得龇牙咧嘴,没有大黑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对比太过鲜明,这让我抬不起头来。

聊天的时候又得习惯用左手打字,缩着个头,没有一点成名英雄的风度。

大黑誓要查出个来龙去脉,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下了课就往外跑,有时迟到罚站,他便昂首阔步,像一只大公鸡,立在教室后门,挺直腰杆,莫大光荣。

一个星期之后他终于调查出结果,扯着我说:“你家那个女的真不简单。”

我说:“你干吗?”

他不答我,扯着我就往外跑。

我打了石膏的右手在风中硬邦邦的不敢动。

他头也不回地吼:“报案!”

他把我拉到教导主任办公室里,花了半个小时,费尽口舌,总算讲清事情始末。

大体是这样的:隔壁班的A君和你关系匪浅,另外一个班的B君也和你私底下有点苗头。A君知道你和我的事,以我的名义,发短信问候了B君一家。所以B君找人报复,连着大黑一块打了。

先不说这事情的可信度有多少,可大黑讲得哭天喊地义愤填膺,教导主任竟然信了,还答应大黑就这件事着手调查。

可我虽然不把大黑的胡言乱语当回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自在。

我发短信问你,认识某某班的A君?

你说认识。

我心里咯噔一下,又多问一句。

你又回,只是朋友。

这句话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无风不起浪。毕竟我们也只是朋友。说到底,配角就应该有配角的觉悟,我不演了,自然有人顶替上来。

我自觉沮丧万分,跑去和大黑说。大黑说,你男人点行不行。

我问他怎么说。

“打回去啊!”他说,“我知道教导主任多半不会调查的。他懒得理事。这事还要靠我们兄弟俩。”

我掂量一下得失,脑海里又想到了你,咬咬牙就答应了。

结果,这场架打得比我想象中要简单。

隔壁班的A君是个弱不禁风的软蛋,一听说我们要打他,脚先软了。揪着大黑的手直叫不敢,我没舍得下手打他,大黑抡着拳头给他背上闷声砸了几下,扯了他的衣领找B君理论。怎料B君死不买账,抵着大黑的胸口说人不是他打的。大黑嘴上说不过他,几下就动起手来。

拳脚相加。场面大乱。

B君班里几个男生一拥而上打我们两个,大黑抡起椅子砸。混乱中桌子朝我横飞过来,大黑挺身而出帮我挡住,却没有预估好方位,砰一声正中后脑,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围观的女生尖叫起来,下一秒教导主任出现在教室门口。

完了。

我心里漏了一拍。看见倒在地上的大黑,心里想,真能惹事。

校长亲自下来调查事情经过。

始作俑者很快就被揪出来了,当然是我和大黑。

A君和B君死不承认挑拨离间和打人一事,倒是退居三流线,处罚最低。

夹在我们中间的,是你。

毕竟在此之前大黑找过教导主任申冤。原本不值一提的小事如今变成一手材料,从一点蛛丝马迹渗透进去,很快就能查出来。

事情跳脱了所有人的掌控。

处分出来的结果是:我和大黑留校察看,你被记大过一次。当然,这个时候大黑还在医院里躺着。

我找你解释,你说不用,我们以后可以不再联系了。

我看着这行字,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我又回你,这事情都是我的错。

你没回。

索性就冲动一次。

我跑到教导处,亲口承认一切是我造的谣。一切动机的源头在于你曾经拒绝了我,所以我报复。

校方的智商向来名不虚传,这样漏洞百出的话也可以信。不过也不难理解,他们只需要一个杀鸡儆猴的结果,有人担着就行。

事情呼啦啦瞬间席卷整个学校。众说纷纭,演变出各种版本。

起先是围绕我,而后是围绕你,在两人身边辐射开去。刚好我们处在台风中心,这就意味着,身处风平浪静的同时,要面对身边各色各样的惊涛骇浪。

我休了学,半年。

而你没有,安静得像一汪死水。

大黑说:“你就是个傻瓜。”

我心想,我情愿做傻瓜,但你不接受。

你说:“自作孽,不可活。”又说我哗众取宠。

“以后不想再和你有交集。”这是你的原话。

我记了两年,也恨了两年。

从亲近到疏远,比我以为的容易太多,一句话就够了。

大黑在出院之后,每天晚上陪我逛过新街的每一家店面,我驻足,而后不知如何走。

大黑说:“你还能有多文艺。”

后来你又发一段话给我:“相遇无数,不要被影子迷惑住脚步。我只是路边一个影子。请做好自己。”

我读了三遍,删除。

然而这么久过去了。

等到了我明白你这句话意思的时候,又一年的夏天落日把学校后山的荔枝林染成一团胭脂一团红。

我把同宿舍的大黑摇醒,叫他出门吃饭。黄昏在下一刻拉下脸来,风在灰色里汇成一股又一股的暖色,那是我青春岁月的颜色,对于我来说,好多遗憾就这样沉淀在夜色里了。

我也是这么久,才明白当年的你。

有人跟我说,初恋的“初”字边上带一把刀,左边是一件衣服,不合身了,总会有一刀剪断的时候。

我于是想起你好久之前和我谈“恋爱”时候的样子。

你说,恋爱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的情况最好,兜兜转转,不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适合自己的到底是谁。

我当时觉得你缺乏热情。

现在看来,女人,果然老得比较快。

当年我和大黑像两个顽童,我曾经以为有个生死好兄弟,有个天大的梦想,有个热血偾张的人生。

说到底,不过两个小屁孩上演一出戏,终有下台离席的时候。

唯一瞒得住你的,大概只有一件事。

高三毕业那会儿,我坐在校车上,从宿舍楼兜转出来,远远看见站在宿舍楼下的你,在和所有人拥抱告别。

我有一种冲动,想在人群中再次拥抱你一下。

无关其他,只当是一个别离的朋友。

那时候我的心里已经不起波澜了,偶尔有浪花,也不过是闲暇时候的一种自娱。

可是我没有。

所以,我再也没能亲口告诉你。

你不知道,其实,我也并不是那么喜欢你。

不过是年少时候的一种冲动,一场花一场雪,就以为拥有一个世界。

只是……谢了。

眼下一年荔枝又坠了枝头,我和大黑在去往饭馆的路上,周围是往来的各色行人,时隔多年,我再也无心猜测他们的故事。

因为我明白,这一来,再一去,又何尝不是青春和成长之间的每一个必经之途。而路上,是络绎不绝的相遇,以及分离。

一路走来,总会有更好的我,遇上喜欢我的你。

2016年

写于广州

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很孤独

愿你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知己,

也愿你纵然孤身一人,也终究有不那么孤独的时候。

1

如果说,人之所以成群而居是因为一个人太过孤独。

那么,一个人若因为太过孤独而强行融入一个圈子,这一刻他的表现,我们便可以称之为孤独的最高级。

你可能会有这样的感受:

一群人出来聚会,谈及某个话题,你原本有很多话想说,但每个人都只想说自己的故事。

于是你放弃了倾诉,一边听着大家所讲,一边只想着要找个角落一个人发发呆,慢慢地消化属于自己那份无人理解的孤独。

你变成了群体中最孤独的那个点。

在群体中,有时你感受不到融洽。

刚到一个陌生环境,第一件事情当然是认识身边的人。

前段时间公司里新来了一个小女生,性格乐观开朗,很活泼也很善良。她会帮大家集体打水,会帮所有人去楼下拿快递,手脚勤快,任劳任怨。

但是很快,她有了很多苦恼。

因为至此往后,大家一有什么事情就会找她,打印文件也好,做点工作之外的小事也好,她忙东忙西,顶多就换来一句“谢谢”。

她发现大家都有自己手头上的事情要忙,她的的确确是融入了这个公司的群体,但她每天都感觉不到开心,因为她是孤独的。

她和大家的联系建立在日常的琐事上,她很忙很累,但也不会有一个人去关心她,依旧让她跑东跑西,她甚至于不敢拒绝别人的请求,因为她小心翼翼,害怕自己的拒绝使得这个关系链断裂了。

她的努力换来了一次收效。

大家在一次部门聚餐的时候叫上了她。

结果呢?

她坐在桌子的一角,插不上话,大家谈论工作,谈论生活,偶尔提及她几句,她敷衍一下,很快又沉寂下去。

她是孤独的。

所以你看,努力合群,可能只会让自己很累,并且找不到归属感。

2

而另外一个例子则恰恰相反。

我们知道,大学时期,舍友之间可以升华感情,但有时候,舍友之间也会衍生出一场无硝烟的战争。

一个朋友从大二那年就开始搬到外面住,离开了对她而言的是非之地。

问她为什么。

她说宿舍里的人跟她合不来,没有谁对谁错,价值观不同导致了她被孤立。但她并不打算融入她们的圈子里面。

因为就算融入了,可能明面上是一种状态,背后又是另外一种状态。

你的主动融入并不能使她们把你当作真正的朋友,相反,会多一些其他的利益瓜葛,然后彼此开始无休止地争吵对峙。

她会就此而深感孤独吗?

并不会。

搬出来外面租房住不久,她和住在楼下一个单间的女生很聊得来,她们都喜欢画画,于是,更多的人开始冒出头来,她们一群人聊天,一起嬉笑打闹,一起野餐,一起游玩,融洽得不得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景吧。

因此,不用怕总是一个人独自生活。

生而为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思想,并非一定需要无时无刻地拥抱集体。

很多事情我们更愿意一个人去做。

3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躺在床上听歌玩手机,开空调,盖棉被,这么惬意的时候你不会想着要一群人来陪自己玩手机吧?

一个人去吃自助餐。

为什么不?我可以随意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不用顾忌吃慢了别人要等我,不用去听一些人开玩笑式的提醒:“你怎么这么胖了还吃吃吃?”我的肥肉我做主,爱咋吃咋吃。

一个人去看电影。

天哪,可以吃好大一桶爆米花!不用四处约人,不用被迫看自己不喜欢看的片子,就连发朋友圈的时候,也只需要修一修自己就完美了事。

一个人去旅游。

不用询问别人的意见,不用到处找人同行,不用照顾别人的情绪。自己觉得不想玩了可以立马回来休息,自由,潇洒。

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乐趣,在还没有找到契合自己的特定群体之前,一个人单着,未必不好。

那如果你是一个内向的人,既不是很活泼,又不是很懂得如何去跟别人交往该怎么办?

若是性格使然,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让你变得活泼。

你可能很羡慕那些广交四方的人,但若你选择了安静,就不要太过奢望能够获得活泼的人所拥有的东西。

尤其是在生活上,他广交四方有他广交的道理,而这种状态未必能有多少知心朋友。你完全可以选择做好你自己。

你可以选择先让自己的生活过好,先让自己的工作完善。

你可以通过这种安静传递出一种稳重,亲切和随和的气息,自然而然的就会有人接近你。

这种交往和接触可能并不会来得特别迅速,它是一个缓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但不用着急。

君子之交淡如水,长时间的交往和接触,倘若能一直维持下去,你们就会成为真正的知心友人。

毕竟,朋友圈终究是经过长时间的磨砺才能够沉淀下来,你慢慢地打磨它、消化它,最终留下来的一定会是陪伴你一辈子的那几个人。

人生而孤独。

安静也好,活泼也好,不逼迫自己才是最惬意的生活方式。

那如果你现在已经处于一个你完全不喜欢的群体之中,你又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提升自己。

倘若你没有在圈子里来去自如的能力,请提升自己,人登高并非为了抱团,只是为了体会不一样的风景,当你有了一览众山小的能力的时候,自己选择的方向就变得多了。

能力强选择多,你才有挑选圈子的权利。

千人千面,也总是分分合合。

愿你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知己,也愿你纵然孤身一人,也终究有不那么孤独的时候。

感谢我不可以

他是你翻山越岭都只能远看一眼的美景,

而你,只不过是他不小心误点时的一辆列车。

1

好久没有跟老朋友见面了。

前两天几个高中朋友建了个群,说出来聚聚。

也不是周末,但想想还是任性一把,几个人挑了个不远的清吧,聊聊天。

许久不见,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

我们说起高中课堂,说起以前的人和事,说起那些以前常常联系后来又分道扬镳的他们。

清吧刚好放到五月天的歌,阿信唱道:

最怕此生已经决心自己过,

没有你,却又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一瞬间,又想起了好多。

2

一段感情中最让人心酸的是什么?

朋友说:

一段感情中最心酸的,就是暗恋啊。

明明我那么喜欢他,甚至连他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

可他却把我的喜欢当成了笑话,讲给了他身边所有的朋友听。

我说我不打扰你,但会一直喜欢你,他说你不要这样,我会烦你的。

这大概就是感情中最心酸的事情了吧。

你就像飞驰而过的火车一样,你没来,我就得等。

但是如果我来晚了,你也就走了。

从头到尾,你都不会因为我的缺席而等待。

朋友说:

那时候我喜欢他,他不知道,也可能只是装作不知道。

毕竟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他只想保持朋友的距离,而我怕捅破了那一层窗户纸,最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后来他有了女朋友,一个很可爱的女生,个子没有我高,站在他身边,两人看起来好般配。

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听他讲他们的故事,我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然后回到宿舍,我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大哭了一场。

她说: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单恋这种事情啊,也是会有失恋的感觉的。

其实我心里比谁都要清楚,这段感情本来就没有我参与的机会,对他来说,我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朋友。

可我还是感觉心里好像失去了什么一样,很难过,而且谁都不能说。

那一刻大概就是我最心酸的时候吧。

我心里空空荡荡的,脑袋里却嗡嗡作响。

3

陈粒的《奇妙能力歌》里有一句歌词:

我变成荒凉的景象

变成无所谓的模样

变成透明的高墙

没能变成你

另外一位朋友说:

其实感情中最心酸的啊,是你明明用尽全力想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可是他一点儿都不会在乎。

你的一切努力都变成了他跟别人笑谈和炫耀的资本。

有时候真想问问他,要不我不喜欢你了,你也不要嘲笑我了,好不好?

也有朋友这样说:

我跟她之间有很多共同的朋友。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

每当我们一群人聚会,或是有人生日,或是过年聚餐,几乎是每一次,我都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放弃了要放弃了。

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但是每一次我见到她,看到她的笑,我就忍不住还会想她。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明明你已经很努力很努力了,不去联系她,用力忘掉她。

但是在你跟朋友聊天时偶然听到关于她的消息时,你还是会不禁心跳漏掉一拍。

她朋友圈给你点个赞,你甚至都舍不得删掉。

偶尔找她,明明问的是很普通的事情,但消息刚发出去就立马把聊天框删了,像做贼一样。

因为这样子就算她不回你,你也不会想太多。

就好像有句话说:我可以忍住不去找你,但是我没法在你找我的时候,忍着不回复你。

大概就是我的真实写照吧。

他说:

一段感情中,最心酸的时刻往往是只有自己才知道的。

有时候那种感觉,多少语言都表达不出来。

太累了,以后真的不要再有了。

4

其实想想,对于感情,每个人都有自己说不出口的心酸吧?

可再想想,人生没有遗憾,那多无趣啊。

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

就好比喜欢一个人,对一个人好,你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给他看。

但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如此的不公平。

他是你穷极一生都不能奢望的梦,而你,只不过是他一念之间就吹过的风。

林宥嘉有一首歌叫《背影》,每一次出去唱歌的时候都有人会点,他们总是反反复复地唱:

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所以才能,拥抱你的背影。

是啊,感谢我不可以,感谢你赠我的一场空欢喜。

但不管如何,我要走了。

而那个曾经住进我心里头的你啊……

这辈子,我也就陪你走到这了。

成长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人这一生,多多少少,

还是要跳出框架走上一遭的。

1

深夜玩手机,看到有人发了一条动态:

第一次做人,我已经很努力了。

有玩笑的意味。

但深夜的颓丧时间一到,撞见这句话,难免还是有些唏嘘。

生活是一潭浑浊的湖水,焦躁的时刻,烦心的瞬间,还有那些任你怎样努力也没有用的事情。

枯燥而又不留情面,大概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2

前天晚上,几个好久没见的朋友说约出来一起吃个饭。

我们天南地北地聊了一会儿,说到学生时代一些中二的理想和一些哭笑不得的往事,说过之后很快又沉默下来。

那些以前很抗拒的东西,有一天突然间回想起来,我们都在潜移默化中,默默地接受了。

印象中我们还在唱着: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可是很快,我们毕业,上大学,出来工作,甚至有些人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而以前那些攥着不肯撒手的东西,那些信誓旦旦的理想,那些念念不忘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已经被抛到脑后了。

朋友说:

以前的时候,我觉得孤独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可现在回想起来,一个人,对我来说也并非很难接受。

主要是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不得不一个人。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电影院,一个人看病。

身边的朋友散落在五湖四海,即便在同一个城市,三三两两也很难聚上一次。

她说想起自己刚来这个城市那会儿,找好了房子,去超市买了两大袋东西提着正要上公交车的时候,突然间有一个袋子破了,东西散落出来滚了一地,她急忙弯腰去捡,那一刻周围没有一个人过来帮忙。

公交车也在她面前缓慢启动,开走了。

后来,朋友说:

其实很多时候,下班后一个人走路回家,路过某户人家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会一瞬间孤独感爆棚。

想起很久都没有像上学的时候那样,暑假待在家里,在黄昏中等待一顿爸妈做的饭菜。

那一瞬间的心酸会维持好久,感觉自己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矫情,但它又的的确确在心里头挥之不去。

但我能怎么办呢?

我甚至连一个可以打电话说出这种情绪的人都没有,她们不会理解的,就好像我也未必能理解别人一样。

就好像有人说的那样:

小学是一班人的小学,高中是一群人的高中,大学是两三个人的大学。

所谓成长,大概就是缓慢走向孤独的过程吧。

3

前些日子,南方酷暑天气,办公室里的空调突然间坏了。

我们打电话叫维修工人上门来修。

很快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说要爬到外面的机子那去检查一下。

我们怕他有危险,就一直在旁边看着。

他顶着大大的太阳,一边抹着汗,一边上下摆动着手里的工具。

修好了之后我们让他休息一下,他说不了不了,还有下一家等着要他去修呢。

我们拿了一瓶饮料给他。

他说第一次喝,以前没有喝过。说很好喝。

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就突然间觉得有点儿难过。

很多时候我们抱怨工作繁忙,抱怨这抱怨那,却忘了其实比我们更艰难的人还有很多。

从恍然体会到生活不易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算是一个大人了。

我刚毕业的时候在广州,频繁地换工作,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售后服务。

很多顾客态度很差,动不动就打电话“问候全家”,很多女生经常被骂哭,不过随后还得继续接下一个电话。

那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她说后来自己打电话给那些售后客服的时候,都会耐下心来好好询问。

甚至于对那些乱七八糟的推销电话也会礼貌地拒绝,说谢谢。然后再挂掉。

她说:

只是突然间觉得,这个世界上已然有那么多人生活不易。

那如果可以的话,不妨多一点理解吧。

4

也有朋友说:

以前的时候,总是听别人讲,成年人的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

那时候我没有什么感觉,以为十八岁以后就算是成年了。

十八岁的我还不知道生活到底是什么,我还在上学,喜欢着隔壁班的女生,什么都不懂。

后来我才知道,所谓“长大成人”,说的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个年龄。

就好比毕业出来之后的我,每天两点一线地奔波,白天去上班,下班回来瘫倒在出租屋的床上,不好意思再跟家里要生活费零花钱。

开始需要靠自己来操心生活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算是一个大人了。

以前的时候做什么都图一个新鲜感,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想法了。

日复一日地上班下班,很难再有怦然心动的时刻。

甚至于有些时候,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想着老老实实地工作,赚钱。

似乎一眼就能看到自己四十岁的生活状态。

在冯唐的书里读到这样的一句话:

我们日复一日上班下班,感觉自己在原地转圈,世界无聊静止。

但是一些小事物提醒你世界其实是运动的,比如银行里逐渐减少的存款,比如脸皮上逐渐放大的毛孔,比如脑海里逐渐黯淡的才气,比如心中逐渐模糊的一张张面孔和姓名。

其实是自己在原地下坠,而世界在无情运动。

是这样吧?

书写时,我们写岁月匆匆;唱歌时,我们唱理想三旬。

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已经过了那种充满激情而又热血的年纪了。

5

其实我相信人和人之间都是相似的。

站在二十几岁青黄不接的路口,就好像踩在自己的影子上。

承担着渐长的责任,迷茫而又不知所措,害怕自己碌碌无为,又好像一直无处使力。

听起来好像很负能量,但又似乎很真实。

事实上我想说的,并不是让大家日复一日地沮丧下去。

我想说的,就好比李宗盛在《山丘》里唱的那句话:

不自量力地还手

直至死方休

人这一生,多多少少,还是要跳出框架走上一遭的。

纵使千回百转,愿你也终能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会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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