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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如相遇,此生请珍惜

人生就像是一辆不断靠站的列车,

遇到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事,

一路兜兜转转,尽是未知。

最佳损友

时光回忆起来美好,

但身处其中的时候,是很折腾人的。

1

七月份的时候,我去了趟海口和三亚。

纯粹就是想出去玩,随便找了个借口放松放松自己的心情。

结果天公不作美,我刚从海口辗转到亚龙湾,就被一场大雨困住了。

这下好了,什么都干不了,下大雨也不敢贸然去海边,只能一个人窝在酒店里,给一些熟的和不熟的朋友写明信片。

我已经好久不写这种东西了,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很流行写,到一个地方,寄几张明信片,似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仪式。

现在大多数的交流和互动都被朋友圈状态取代了,加上明信片随时可能寄丢,所以很少有人再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只是出于无聊,在明信片上写下:

这里美得像夏天里的童话。

写完了我就忍不住在手机上跟两个朋友吐槽,说什么美得像童话,骗人的!这大雨都把我困住一天了还下个不停,简直无聊死了。

她们两人在群里疯狂地打“哈哈哈哈”几个字,然后毫不掩饰地挖苦我:怎么?前两天不是还疯狂炫耀你要去旅游吗,哈哈哈哈。

我苦笑着把手机一扔,躺在床上发了大半天呆。

想想其实你生活中总有这么两三个人吧?

你不用刻意去联系,但他们总是无处不在。你也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么多年兜兜转转,最后停留在你身边的竟然是这几个人。

很奇怪,反而是那些一开始就用尽了所有力气去维护的感情,到最后不出意外地都分崩离析了。

所以我一直都很喜欢《最佳损友》这首歌。

仿佛每到一个人生阶段,你身边的人就注定要被漫长的时间揪出来一部分,流失到其他人的圈子里去,新的朋友也总会出现,旧的朋友总会离开。

好像一个大过滤网,将你身边的人一层又一层地更换掉。

所以我们唱“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诠释了,总有人离开,也总有人到来。

但也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就一直在你周围,逗你发笑,让你担心,赶也赶不掉,骂也骂不走。

很幸运的,我身边就有这样三位损友存在。

2

我跟黄药师认识的时间最短。

其实我从初中开始就一直跟他同一个学校,但两个人缘分不深,从初一到高二,五年以来就没有被分到过同一个班。

我对他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初三那会儿。

有一次周五放学,教导处主任突然大发慈悲,宣布周六补课的重点班学生周五放学后可以自由活动。

结果我们班主任不肯,说快中考了,万一有谁缺胳膊少腿的,不好交代。

黄药师当时就站在我们班门口,他跟我们班几个男生说好了要一起去楼下打球。

听了我们班主任的那些话之后,他在门口对我们班出去接水的男生大放厥词:“啥?你们班主任不让你们打球?你把她叫出来,我扇她两个耳光让她清醒清醒。”

这货声音太大,我们整个班都听到了。

我们班主任就站在这货身后,他竟毫无察觉,话刚说到一半,后头就挨了一记重锤,他回头一看是我们班主任,鬼一样的溜走了。

班里所有人哄堂大笑。

班主任又气又笑地走进来,骂道:“你们一个个的,笑什么笑!如果能一个半小时之内做完这套卷子,今天晚自修就让你们看电影。”

一群人欢呼起来,抢过试卷,一个个埋头苦做。

后来我上高一,在学校里又遇见了他,打过两次球,但都没有在同一个队,所以没怎么说过话,那时候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八多,往篮板下一站,跟他抢个篮板都困难。

所以我不怎么敢跟这货玩儿身体对抗,怕被打,往往运球几下,在外面跑个空位,拿着球就直接投了。

几次之后,体育课调整了时间,我们班的体育课不再跟他们班的撞到一起,所以几乎没再在球场上遇到过他,要不是偶尔在走廊里擦肩而过,我还真忘了这货的存在。

我跟他真正熟识是在上高三那会儿。

高二文理科分班,我们依旧不是同一个班级,到高三冲刺阶段,年级主任拍板,要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遂分成快慢几个班。

快班自然就是重点班,慢班自然就是一些不上不下的学生待的班级了。

这一次,我跟黄药师终于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慢班。

其实之前还是有见过面的,在高二会考的时候,他坐在我右手边,我俩较劲似的,疯狂地提前交卷。

最后一科考历史,我做完了全部选择题就直接睡着了,结果一觉醒来,这货不见了。

熟悉了之后他跟我说,那会儿他急着去楼下买冰棍吃,天气太热了,那考场,多待一秒就多受一秒的罪。

拉近我跟黄药师距离的是小说。

上高中的时候除了学习,大多无事可做,那时候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武侠小说可以看。

黄药师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我们不看武侠了,看玄幻,又看仙侠。

整天讨论谁强谁弱之类的,于是我又改叫他道友。

男生的友情大多乏善可陈,两个人觉得彼此不错,又聊得来,就慢慢熟了。

高中那时候虽然叛逆,但大部分时间依旧上课、学习,偶尔在晚自修之前去操场上打打篮球,再过分的,也不外乎晚自修会逃课叫个外卖,填饱肚子。

倒是有一件事情我还记得。

高考前去体检的时候,我们班一群男生因为黄药师,差点跟教导处主任打了起来。

体检完,我们坐校车回学校。

那会儿男生大多坐在校车后排,有好几个都人高马大的。

教导主任上来视察了一圈,说:“超载了,不行,下来几个人,等下一班车!”

一群男生面面相觑,想着哪里超载了?

我坐在前面一点的位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到教导主任开始在外面发火:“赶紧下来!快点!”

几个男生都觉得奇怪,也没有超载啊,就没动。

结果教导主任气势汹汹地上来抓人。

黄药师跟我一样坐在靠前的位置,他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结果他站起来打算先下车,正好迎着教导主任走过去,对方以为黄药师是来找事情的,怒气冲冲地就往他身上一推。

黄药师往后一倒,顿时火大了。

他站起来就向教导主任冲过去:“你推我干吗!”

教导主任不甘示弱,也是火在头上,指着他的鼻子:“给我坐下!”

这下好了,后排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直接就拥了上来。

班长带头,全部男生都站起来了。

其实没想打架,就是高考快到了,别惹事,我们想着赶紧把黄药师这货拉回来。

但是教导主任误解了,以为我们要围殴他,吓得他直接跑下了校车,在底下指着我们喊:“你们造反了是不是?”

黄药师被我们拉住,没办法冲过去,就隔着车窗骂,把几个班还没上校车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班主任从体检中心拿完名单出来,我们班已经乱作一团。

他急匆匆地跑过来叫我们安静,这才平息下来。

那天黄药师挨了班主任一顿骂,说他想法是好的,但是行为上太冲动。

也是快要高考了,为了稳定大家的情绪,就没有通知家长或者记处分之类的。

但通报批评还是有的。

那张红纸很快就贴在我们班教室门口,上面写着:

高三(3)班黄××,在教导主任要求他等待下一班校车的时候,对教导主任大打出手。高三(3)班全体男生不听命令,也参与其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和后果。

特此通报批评,并通知班主任对所有男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黄药师后来笑着说:“我都没动他一根手指头,倒是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我推倒了,我没找他算账呢,还给我通报批评!”

一群男生不服气,说等高考完了再找他算账。

结果高考一结束,一群人见到教导主任一个个点头哈腰的:

主任好,主任好。

高考数学刚考完,黄药师就在担忧自己的成绩不理想。

结果成绩一出来,这货数学比我高了三十多分。

但两个人依旧是半桶水,虽然上了不同的大学,但都是不好不坏的普通大学,被人问的时候,也不太好意思讲出名字。

上大学后,和他的联系变少了。

但每次回家的时候大多数时候还是一起出来玩。

看看电影,或者去网吧打游戏,偶尔也打打篮球。

他家跟我家隔着一段距离,偶尔晚了就直接在我家里住下。

反正就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没啥事的时候你顶多就在手机上相互调侃一下,偶尔发信息也从来不担心对方不会回你。

出来聚餐吃饭,没钱就坑对方请客。

约好时间集合,刚起床就说自己快到了快到了。

有一段时间我没钱了,找这货借钱。

他打过来五百,说你省点花,我没钱再借你了。

那时候都是学生,大家拿着并不多的生活费,都穷。

后来他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也不送花,说太矫情。

我们两个人去校门口的烧烤摊上撸串,他说没想到最后最熟的人竟然是你。

我说我也没想到。

那些一开始就觉得新鲜感爆棚,常常让你不断照顾他的情绪,希望从此让友情更进一步的朋友,到现在反而变得不冷不热。

而像我跟黄药师这样,一开始不咸不淡相处的两个人,反而后来相处起来更加舒服,不用想东想西,也不用太过拘束。

在我高三毕业的同学录上,黄药师只给我留下了一句话:

道友,来日方长,毕业算什么。

前段时间,他说去创业,我给了他点钱,他说未必能那么快还得上。

我也就这么回他:

道友,来日方长,怕什么。

3

小何是个女生。

我认识她的时间比认识黄药师的时间长得多。

那时候我初一换到一所私立学校读书,开学之前有个补习班,叫作新生培训。

我跟她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后来一直同班,从初一到初三,高一到高二。

我们同班了五年。

但奇怪的是,感情一直都普普通通,没有闹过矛盾,也没有很好。

因为是老同学,偶尔能聊几句真心话,但大多数时候,她不太清楚我的事情,我也不太了解她的圈子。

后来我跟她熟悉起来,纯属机缘巧合。

那是我上大一的时候。

有一次我晚上正在宿舍打游戏,突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我很诧异,问她怎么了?

她说:“哎呀,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打给你了,现在我脑子有点乱,刚好就看到通讯录上有你的电话,我也不知道找谁……”

她说了一大通,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听了半晌,我忍不住打断她,问她到底有啥事。

这个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轻轻地“啊”了一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打错了。”

我无语。

她说原本是想打给某某的,没想到头脑一发热打错了电话。

她讲的那位某某我也认识,是一个男生,跟她关系好一点儿,跟我关系平平。

于是我好奇心一下起来了,问她:“啥事啊?你这么急哄哄的。”

她大概是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打错了电话,又打扰了我这么久,于是就跟我讲了个大概。

她说她大学一个关系不错的学长,突然间跟她表白了。

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反正就是又不想破坏了这份友情,但又知道应该明明白白地拒绝人家。

她怕自己拒绝得太伤人,所以就挨个给自己的熟人打电话问问该怎么办。

结果误打给了我。

这个乌龙却无形中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很奇怪,以前同班五年,都感觉没讲过这么多话,现在因为一次乌龙,而变得更加珍惜这份感情。

后来想想,可能是那段时间刚刚到一个新的环境,大学里烦琐的事务和各色各样的人都很陌生,感觉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没什么朋友。

而这个时候突然间收到老同学的问候,难免会万分珍惜。

后来我跟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也说过近似同样意思的话。

其实谁不是呢?

对的人总得出现在一个对的时间,感情从来都是相互的,所有的错过和别离,往往都是阴差阳错。

小何有喜欢的男生,从高中时开始。

两个人分分合合,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矛盾和分手。

她是向来悲观的人,很多事情总是纠结很久,因为善良,所以很多时候在拒绝人的问题上也不知道如何做得果断。

我跟几个朋友去她学校找过她一次,那时候她状态不太好。

家里的事情,与男朋友的矛盾,总有各色各样的烦恼围绕着她。

她有时候自嘲说,自己是那种需要被人当头棒喝的人。

其实也不尽然,很多事情都是她纠结到最后自己想通的。

我跟小何之间没什么特别多的故事,她是一个把心事藏得很深的人,很少在我们面前表露出来。

但我记得有一次,实习结束回校交毕业论文那会儿。

我学校在广州,她正好也在广州。

那时候我刚忙完毕业论文的交接,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她半天都讲不出话来,我问她怎么了,她只是在电话那头哭。

哭了大半天,才说是被男朋友甩了。

其实我明白她的感受,刚刚大学毕业,走出校门,面对着很烦琐又很现实的问题,需要一个空档期来调节。

我比她好一点点,我们专业课程学到大三,学校就提前把我们赶出来实习了,到她毕业那会儿,我已经在各实习单位上兜转了一圈,处在几乎养不活自己的状态。

后来想想,就像我们这种二十几岁刚从大学校园里出来的人,其实还没完全接受这个社会上的一切。

站在毕业季的尾巴上,就好比突然来到一个青黄不接的人生路口。

渐长的压力,现实的考验,朋友不在自己身边,喜欢的人莫名其妙挥手告别。

哪怕一个轻轻的震颤,都足以把我们坚强的外表击垮。

那天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刚好就在广州闲逛,于是坐车过去找她。

她说喝酒,我们陪她喝。

她想唱歌,我们陪她在大马路上唱歌。

路过江边的一片草坪,她突发奇想,说:“我们在这里躺下吧。”

那时候是凌晨四点多的模样,我们三个人就躺在草坪上,远处好像有货船在缓缓靠岸,黑暗中看不清楚那边到底是什么,只能看得见轮廓。

巨大的货船几乎没有声响,缓缓地停靠之后,我们抬头就看到了东方的一抹鱼肚白。

后来我回到深圳,大家各自找到了工作,生活不咸不淡,日子像白开水一样的往前流淌。

多数时候,我们会在手机上联系,说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在群里调侃几下。

然而实际上,我们在彼此面前,就好像从未长大的孩子。

那些成熟和过多顾虑的伪装,一遇到对方一瞬间就土崩瓦解,变成了天真好玩儿的模样。

隐藏在心里的不想长大的念头,和那些依稀跳动的梦想和希望。

总会有的。

4

方同学是我所有朋友里面认识最久的一个了。

她妈妈跟我老妈一样是老师,一个教数学,一个教语文,教的还是同一个班。

我们两个从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三年级同班,算下来,我认识她的时间,好像有十五个年头了。

其实蛮意外的。

上初中那会儿她去了跟我不同的学校,中间有一段时间几乎已经断了联系。等上高中的时候,她跟我考到了同一个学校,兜兜转转,高二高三的时候又跟我同班。

跟方同学的友情很奇怪。

我们说不上特别亲密,当时她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也有自己的朋友伙伴儿。

她就坐在我前桌,偶尔我们会因为一些问题讨论,但大多数问题也无关痛痒。

但是很有默契的一点是,但凡我们有什么心事,总会找对方诉说。不知道为什么。

那时候我的感觉,就好像彼此是对方的最后一道防守线。

很多事情不能够跟别人讲的,或者觉得跟别人讲不太妥当的,我们都会跟彼此分享,以便自己承受的压力少一些。

她家里的事,她喜欢的男生发生的事,或者女生宿舍偶尔争吵之类的小事,她都会跟我说起。

仿佛因为双方家长认识,从小时候到十七八岁建立起来的无形的羁绊,所以变得格外信任对方。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大概是高中放暑假那会儿,我们跑去深圳玩儿。

方同学带着她表妹,我们三个人跑到欢乐谷玩了一整天,第二天又跑去世界之窗,然后又辗转跑去东湖公园。

我们也有过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坐到第二天天亮的经历。

不过那时候是高中毕业的时候,一群人在一起。

我们那时候动不动就喜欢说梦想,说未来想要做什么。

我们说了好多奇奇怪怪的想法。

方同学说想当大货车司机,可以每天拿着一壶水,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一路唱歌一路看风景。

我说我的梦想很简单,中个五百万彩票,然后在江边买一套复式的房子,有巨大的落地窗那种。

铺满木质的老式地板,赤着脚走在上面,整天哪儿也不去,就待在房间里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样中二的话,放到现在我肯定是说不出口了。

但那个时候的我们好像有挥洒不尽的想象力,并且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不羞于表达。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已经快到天亮,从便利店走出去,打算去吃早餐。

结果走了好久也没能找到一家早餐店。

方同学第一个泄了气,说不行了不行了,不找了,困死了我要睡觉。

然后我们就误打误撞找到了一家酒店,进去一问,就剩下一间棋牌室加双人套房了。

方同学说不管了,睡觉睡觉。

于是五六个人订了房,有的人牢牢霸占着床,有的人躺在沙发上走不动了。大家都要睡觉,有的就直接躺在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夏天也不怕冷,开着空调就睡着了。

这一觉我们睡到了黄昏时分才醒来,全身疲软无力,躺在地毯上,一点儿都不想起来。

那时候的快乐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要来得简单、直接。

我们坐在地毯上相顾大笑。

那时,我们还有很多这样的瞬间。

大多数时候,一群人在一起,方同学和我,或者和更多的人,我们不需要活跃气氛,相处其中就有很踏实的感觉,很难得,也很美好。

我想起前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关系一直很焦虑,心情不好。

我打电话给方同学说:“喂,方同学,心情郁闷,周末出来玩吧。”

她说:“好。”

然后她就请了假,我们几个朋友千里迢迢跑到她工作的城市里,唱歌、喝酒、轧马路,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一群人窝在她租的小公寓里面睡觉。

真好。

有时候想起来,我何德何能,才能够拥有他们。

5

我一直以来都相信一句话——要走的人你留不住。

有点俗,但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时光回忆起来美好,但身处其中的时候,是很折腾人的。

那些来来往往,给你带来感动、唏嘘或者伤害的人,总有一天,生命会以另一种形式给你补偿,送来那些全身上下,只留下美好的人。

我们从来都无须对话,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到底在表达什么。

我是你的什么?

你是我的朋友,最要好最要好的朋友。

百分百爱情

在你这段悸动里,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

节奏刚好,不急不缓,带着满身光环闯进你的生活。

1

在我印象中,南方的春天是很有特点的。

尤其是在这种靠山的地方,温暖潮湿,暧昧绵长。

楼道里的墙壁上湿漉漉一大片,拐角处偶尔还冒出一点儿让人不快的青苔。

野猫从二三月份开始叫春,按照往年习惯,大概叫到五六月份都不肯停歇,半夜醒来听得你寒毛竖起。

晚间时分南风呼啦啦刮过一阵,衣服内裤几天都不见得干爽。

所以基本上一到这个时候,一天的时间都窝在宿舍里。

四五点一过,就能在阳台看见黄昏慢吞吞地压下来,温柔得像要把一个人揉进云层,凭空带给人时间定格的错觉。

拿了卡到食堂打饭,再慵懒地折回来,感觉空气都是黏稠的,温润得过了头,藏在衣服里,捣蛋起来,拼命往身上钻,让人一阵不自在。

在这个无孔不入的春天里,我的上铺在宿舍开始打游戏,昏天暗地地打,间歇性忘记吃饭。

隔壁床的老夏跟楼下的猫一样发了春,每天早上上了发条一样准时翻身起床,打扮得人模狗样,一个劲儿往外跑。

宿舍里还有一个出了国,在澳大利亚绞尽脑汁,精心算计他的洋女朋友和有钱老爸。

算下来,我是宿舍里最无所事事的一个,开学初因为无聊把老夏丢在床头的狄更斯翻了一遍,结果看到后头忘了前边,跑去图书馆写专业论文,不幸图书馆咖啡厅的奶茶质量欠佳,足足闹了一个星期的肚子。

待在宿舍里,哪里都不想去,微博一分钟刷一遍,意兴阑珊,日子单调到令人发指,像极了烂在矿泉水桶里的那点儿凉白开,絮状的沉淀物怎么搅也搅不烂。

这一天,老夏又风风火火地从外面闯进来,一屁股砸在床上,摇得床架咯吱咯吱地响。

我注意到他头发上搓了一大坨发胶,把那几根油腻的长发塑造成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形状。

我诧异地问他:“这么早回来?”

“嘿——”他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没了下文。

“失恋了?”我揶揄地笑。

“屁!”他恶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倒在床上,“我说,”他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好生不快,“你整天待在宿舍不闲得慌吗?”

“有点。”

老夏从口袋里摸出一包1906,打开晃了几下,几根烟长短不一略带好奇地探出头来,他衔住其中最长的一根。“借个火。”他对一边正在打游戏的舍友挥手。

“不是戒了?”

他没有回答我,叼着烟啪嗒一声点上,深吸一口,看起来像完成了一个莫大的仪式。

如果我没有猜错,通常这个时候我有事情要干了。

果不其然,他深吸了一下鼻子,“努,阿莫。”他说,“今晚带你去见两个女孩。”

得。我心里咯噔一下,惨叫一声。看来我百无聊赖的生活算是走到末路了。

这话要说到三年前。

三年前,老夏谈过一个女朋友。

大一军训,男女对打擒敌拳的时候就相互勾搭上。

一见钟情的势头来得快去得也快,这在女方表现得尤其明显,爱情消磨的速度在两人之间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

三个月零八天,分手的时候搞得人尽皆知。

老夏抱着他用了三年的老吉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唱了一宿,鼻涕眼泪一起流。大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班长叫上我和班里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一起,捂着脸,才把他半抱半扯拉回宿舍。

老夏后来喝酒,被灌醉的时候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你们知道吗?老子军训那会儿……”

我和两个舍友用这事拿他开涮。

他冷笑:“你们这是在蔑视多才艺的痴情老男人——”往往提到“情”字的时候他是最胸有成竹的,“等你们恋爱了就知道了,什么叫作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老夏说起这个,总是文艺又多情,一肚子秀才水,酸酸苦苦算是说尽了。

然而说这么久下来,除了出国的那位仁兄,我们三个的生活一成不变地走了三年多,还要一成不变地走下去。

又好像不约而同在心里打好了谱,愣是一路光棍,跌跌撞撞走到底。

这一次老夏说带我去见女生。我立马就知道,他不仅仅是春心荡漾,估计还要拉着我陪他一起荡漾了。

2

事实上,我的恋爱史并不是一张白纸。

我是说,在上大学之前——大概是高二时候的事。

人走过青春期,不管你愿不愿意,总会和一部分人相互之间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纽带,把大家紧紧地系在一起。

十八岁是谈恋爱不早不晚的年纪。

然而对于我来说,十八岁到底还是一个成长的时间段,看什么东西都是文艺多情的。

尤其是对自己,对将来可能喜欢上的那个谁,她应该是怎样的不是怎样的,在心里都一笔一画打好了谱。

我相信每个少年都经历过这样一段惴惴不安的悸动。

在你这段悸动里,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节奏刚好,不急不缓,带着满身光环闯进你的生活。

林攸不巧在我十八岁那年,刚刚好充当了这一个荣光四射、情投意合的角色。

我所在的那所高中,问起林攸,大家都记得,“就是那个男人缘最好女人缘最不好的女生”。

校园形象大使,成绩永远年级前三,待人温和亲近,举止稳当。生活在所有称号和评价的笼罩下,她大概没有任何缺点。

在恰到好处的年纪走过来一个光环笼罩下的女孩,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几乎不能阻止任何人的注视。

于是我单枪匹马,带着旁人的嫉妒和不屑,头也不回地就追上去了。

那是在高二的五四青年节,舞蹈团里上台表演缺了一个人,我跑去向负责老师申请,说希望从后台调一个人过来,有点舞蹈基础、身材过得去就可以,学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凑个人数。

街舞团男生占据多数,比例失调,所以我再三向负责晚会的老师表示,最好能调过来一个女生。

两天之后就有人在班级门口敲门问,请问你们班的阿莫同学在吗?

我从一大堆试卷里抬起头来,匆忙间,没来得及戴上眼镜就跑出去,听见来人说,你好,我叫林攸。

我负责林攸的舞蹈教学,几乎是从每一个细节讲起。

集体舞是迈克尔·杰克逊的Dangerous,这一部分要求林攸站在队伍后面,动作要一致,凑成一个比较和谐的整体感。

这不是个好差事,其他人前面大概都彩排完,陆续离开,我才有时间给她讲解动作要领,费力不讨好。

至今我不知道是负责老师的慧眼识人还是说仅仅是一个巧合,林攸跳这种霹雳舞无疑极具天赋。

两个星期下来,她从一开始的几乎不知道怎么抬腿,迅速完美地蜕变成一个动作从头到尾几乎没什么可以挑剔,可以跟得上各种节奏的合格者。

这种进步连我们的指导老师都感到诧异。

私底下她对我说,你看,这是零基础学习。

我对着她收到的舞蹈团男生一摞子情书嘿嘿干笑两声,不知道怎么接话。

结果到了表演那天,后台惊呼一片。

因为大家惊讶地发现,作为“插班”学习跳舞的林攸,竟然还是晚会的主持人。

我们一群人从后面望去,长长的晚礼服沉沉地拖在地上,在聚光灯下卷成一朵浪花,台下掌声口哨和林攸念的主持稿响成一片,哗啦啦非常嘈杂。

随后她匆忙下台,跑到我们这边,当着我们的面三下五除二脱下晚礼服,露出里面早就穿好的西装裤和衬衫。

微微朝我一笑:“看。多快。”

她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帽子一边说,“幸好我们的节目是第二个。”

我大概还是忘了,那天她看似得意的抿嘴一笑,到底给我萌生的第一份感觉添加了多浓墨重彩的一笔。

以至于让我一下子感觉,那一瞬间之后的,好像都是爱情。

其实这么多年来我扪心自问,林攸在我的生活里究竟给我留下多重的背影。

答案无非两个,无所谓和藕断丝连的念想。

这需要依照情景和事物来决定。

譬如说现在,我看见老夏躺在床上,袜子还没脱,臭烘烘地裹着被子,像一具暴露在荒野里的尸体,我只为自己的清醒感到庆幸。

但此时此刻,如果把这个场景骤然撤掉,换上另外一个场景登台表演。午后微风刚好,跳动着跑到桌台上,零零洒洒落了一地的阳光,正是诗意正浓的午后。

刚刚好此刻,手机振动起来,愉快地在桌上摩擦出闷闷的声响。

是林攸打来的电话,她在那头问我,最近过得好吗?有没有空参加我的婚礼等等,我是什么心情。

假设进行到这里,我觉得胸口有点发闷,像有一只狼蛛趴在心上,要把心里的想法和过去都翻出来一般。

这让我觉得不自在,好像全身血液都要凝固起来,下一秒密密麻麻地往我脑袋上涌去,轰隆隆有什么东西要蹦出来。

于是我立马停止假想,努力清空脑袋。

回过神来,看见老夏竟然在这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里睡了过去,裹着脚臭,鼾声一阵响过一阵。

我有些无奈,只好暂时放下看书刷微博的打算,走到阳台,薄薄的阳光从云层那里迟疑地飘下来,若有若无地停留在后山上,风里带来灌木丛潮湿的气息。

是时候出去透透气了。

3

到了晚上,老夏约了两个女生,叫我一起去大学城内环路的一家火锅店里等。

半个小时后两个女孩子姗姗来迟,花枝招展,出门换个衣服就不知道磨蹭了多少时间。

好在老夏和我一样,对于时间向来不敏感,并且善于应付这种有点儿尴尬的小场面。

他极为自然地招呼那两个女孩子过来。

“这里!”他挥挥手,“找不到路吧?这地方是有点偏僻,怪我没选好地点。”

说得他自己差点弯腰道歉,“这里,坐坐坐。”

我到这一刻才看清楚两个女孩子的样貌。

一个短发,大眼睛,娃娃脸,时刻带一点儿红晕在脸颊上。

一个正好相反,看上去萧萧冷冷,高瘦,长头发,脸是锥子形的那种尖,恰好和五官凑成一个漂亮的轮廓,叫人看上一眼就难以忘记。

几番寒暄后介绍,娃娃脸的叫晓蕾,长头发的那位叫陈敏。

单看名字也不引人注目,老夏却在下边踢我一脚,向我挤眉弄眼。“不错吧。”他靠过来低声说。

我没有回应他,但我心里感觉还好。

谈笑间我又不自觉地把眼前的两个女孩拿起来和林攸比较,发现她们充其量只能算一般。

这是我自身的心理偏执,自从和林攸分开这么久以来,我都善于从所有打过照面的女孩子身上找出她们致命的“不完美”部分,和林攸做个比较,再从心底上否定她们,一棒子打死。

久而久之我终于疲于应付这样半生不熟的场面,这么久难得出来一次,我的毛病还是没有改。

这就好比,我的情绪原本是一浴缸满满的热水,还没来得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哗的一下就给人拔掉了塞子,三下两下退却完毕,原本高涨的情绪就耷拉下脑袋来,奄奄一息。

于是我看见老夏扯过油腻腻的菜单点了几个五颜六色的菜之后,便适时地陷入了沉默。

很明显,两个女孩性格都不算开朗也不算内向。

几轮碰杯之后,陈敏的话渐渐多了起来,牵扯着就说起韩国明星。

现在的女孩子赶韩潮赶得比谁都疯狂,网上谩骂声再多也不能阻止她们对于长腿欧巴的热爱。

陈敏一说起这个,我更接不上话了,让我惊讶的是平时容易结巴的老夏终于展现出他博学的一面,有一句没一句地和陈敏搭起话来,倒解决了冷场的尴尬。

我瞥了一眼热情如火的老夏,看他笑容里都能荡出花,估计私底下他下了不少功夫。

我摇摇头,决定不再开口,把目光投向了一旁玩手机的晓蕾,估计是在聊天,一个劲儿抿着嘴偷笑。

似乎注意到我的眼神,她抬起眼向我微微点了一下头,算是一个礼节性的招呼。这个举动让我对她徒增了不少好感,但是她大概专注于手机,没有想要交谈的倾向。

这让我处于低处,我并不善于引出话题,所以我的势头退却下来,忍着沉闷,听老夏和陈敏滔滔不绝。

这一顿饭吃得格外煎熬,到最后饭桌上只剩下陈敏和老夏的声音。

我和晓蕾像两块闷声不响的石头堵在墙角,索性连随声附和都省了。

晓蕾从头到尾都好像心不在焉,在锅里捞东西的时候和我碰了好几次筷子,我抬头看向她,她眼神闪躲几下就跑开了,手里还紧紧攥着手机。

我张口想问,但老夏的大嗓门又适时地压过来,震得我耳朵嗡嗡直响,想想大概我问了人家也不情愿回答,于是我只好作罢。

再后来,老夏喝得多了,但估计还没醉,趁着酒意吵着送两个女孩子回宿舍,我们横穿出内环,沿着中环路一直走。

老夏搭着陈敏的肩膀嬉皮笑脸地走在前面,晓蕾闭口不言,在我身后半步远的地方磨磨蹭蹭。

我觉得闷,给她半开玩笑地讲了个关于一个装满水的瓶子的趣味故事。她不知道有没有在听,抬头应了我一声“哦”,就不再说话。

见鬼。我在心里抱怨。

老夏不明所以地往我肩上搭过来,搂着我的脖子一边哈哈笑一边喊:“陈敏我和你势不两立!”紧接着,他满带酒气地呼着气,味道呛到我鼻子上,让我感到一阵恶心。

此时我耳边还充斥着陈敏银铃般的急促笑声。

“拜托。”我在老夏耳边恶狠狠地说,“以后找人当僚机这种事情你别叫上我。”

4

契诃夫说,如果故事里出现了手枪,它就非发射不可。

一切东西都照着预谋好的方向循序渐进。

事情的转变出现在大概一个多礼拜后。

这天老夏在外面急哄哄地破门而进,一脸喜庆地拉了把椅子坐下,对着我嘿嘿直笑。

“你干吗?”我看见他油腻的脸凑过来,觉得一阵恶心。

“嘿嘿。”他干笑两声说,“我和陈敏在一起了。”

我“啊”了一声,心里并不惊讶,这是可以想象的结局。

老夏说,难得宿舍的光棍三人行在今天顺利变成两人,今晚他要请我们两个人唱K吃饭。

这个没道理拒绝。最近我在宿舍待得正闷,所幸随着老夏兴致勃勃的劲头一道去了。结果去到那里我才发现,晓蕾竟然也在。

老夏一跑进KTV包厢就果断将我们两个舍友抛弃,和陈敏腻在一起。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算是明白了。这次竟然找两个人轮流做僚机。

我不太清楚为何她们两个女生总是一起出来,我恶俗地猜想,莫不是老夏和陈敏约会的时候,晓蕾也在。

我往老夏那个方向瞥了一眼,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于是我带着被算计的不满愤愤地把身子砸进沙发,这一屁股彻底让我的木讷舍友觉得气氛古怪,竟然摸出手机逛起游戏论坛来。

×!这么不仗义!我在心里又骂了一通,巴不得立马拍屁股走人。

碍于这样坐着好像也是个问题,我前后思量了一下,只好硬着头皮找晓蕾聊天。

奇怪的是,晓蕾看起来竟然一扫前些天一起吃饭时候的阴霾,好像瞬间就变得健谈起来。

东拉西扯,她说喜欢看小说,提到村上春树的时候眼睛就亮了。

我开她玩笑,那么多黄段子你也一字不漏地看?谁想她认真地摇摇头:“不是,”她说,“不一样的,感觉像在看王家卫的电影那种,跳跃和不可缺少的画面感。”

我对她的理解方式感到惊奇,我于是和她说小说电影的关联,她居然也理解得妙趣横生。

她说好比她音乐社团和朋克,吉他和架子鼓都是用来表达的东西,吉他可以高昂或者轻快,架子鼓可以猛烈打拍,两者加起来,浓烈撞击的就是蓝调摇滚,蹦蹦跳跳可能就是朋克。

各人按照各人的喜好搭配调味,才有自己的味道。

末了,她还说,她个人不喜欢嬉皮士盛行的那个疯狂年代。

“太张狂。”她评价。

我到现在才发现,晓蕾原来不是那种快热型的女生。

我是说,她自己走在人群里那是突显不出来她的特点的,大概你需要一个切口走进去,她心中其实比谁都有热情。

我看了一眼那边握着话筒的老夏,一边和陈敏卿卿我我一边吼着歌,简直是在强奸所有人的耳朵。

我一时好奇,问晓蕾:“怎么他们约会的时候你都在?”

“什么叫都在。”晓蕾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只是两次都撞见你而已。”

我“哦”了一声,张嘴想说什么,老夏的公鸭嗓正吼到一首情歌的高潮,声音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把所有人的声音一口气淹没了。

5

个把月过去,我开始为实习做一些准备。

夏天逼近,我换了短袖进进出出,依然忙得满头大汗,女孩子的事情早就被我扔到一边,而直到这天中午我从外面忙完东西回来,打开门,看见陈敏在我宿舍里。

这一点我要解释一下,关于她出现在我们宿舍,我已经见怪不怪,老夏自从和她好上以后,没少拉着她往宿舍里跑,在床上旁若无人地激吻。

然而奇怪的是,这一次老夏不在,陈敏竟然搂着我那正在打游戏的木讷舍友做亲昵状。一开始我以为我眼花,走进过去仔细看,这下我万分确定了。陈敏抬起头来向我微微一笑,又把身子往我舍友身上腻过去。

完了。我心里想,老夏这次绿得够呛。

那天中午陈敏离开后不久,我上床午休前一秒还在替老夏想,有什么比这个更刺激人心的事,下一秒老夏就砰的一声破门而进。

他兴高采烈地一把扯住我说,他前几天上网注册的几个域名,今天居然有人发邮箱来说要买。

我看了他一眼,这个可怜的家伙,现在还在为送上门的几百块钱沾沾自喜。

我没有说方才看见的事情,那个木讷舍友还在我身后打游戏。

“恭喜。”我说。

老夏没有发觉我情绪的异样。

“对了,我这就去找陈敏。”他蹭的一下蹦起来,急匆匆地踹了门出去。

又是一声巨响,阳台的风把门死死地压了上去。

我回过头去看还在打游戏的舍友,他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随着天气越来越干爽,这几天我往外跑的次数多了起来。

出了几天太阳,潮湿像退潮一样哗啦啦的一声消失得一干二净。

这是整个人感觉非常舒服的时候,晓蕾打电话来说,她们社团有一个去广州花都的表演,一天来回,邀请我一起去。

事实上我该承认,我对晓蕾抱有不少好感。

但是这么些年来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害怕的是什么。

要说起来,可能是怕那种落空心的感觉。

你得到一样东西,然后倾尽全力去拥有它,结果它出乎你意料地,啪一声被胀爆,你才知道你手里抱着的是一个气球。

气球里面只是一些氢气。你能让它不飞走,但你不能让它长存。

大概世事变化也是如此,抓一堆泡沫气球,看重的也是外表的光鲜亮丽,里面是空的。

我回了晓蕾短信,说我专业论文还需要改动,暂时抽不出时间去了。

晓蕾隔了许久,回复我一个,好。

这大概是她故意的。我没敢往下想。

一年前我就有跟老夏说,我有点害怕恋爱。

老夏那个时候咬着个牙签,回头看了我一眼。

“你有病啊!”他说。

我没跟老夏说,其实我害怕恋爱,跟林攸有关。

一扯就远了。

那是高中毕业的事情,考完最后一科英语,出去吃散伙饭。

大家都很默契地忘了谁谁谁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相视一笑,说尽一些祝福的话。

一些情侣开始大胆地在班主任面前牵起手来,旁边有人调侃他们:“哟!老夫老妻啊。”

那位被调侃的小女生就会羞红了脸,大声叫:“哎呀!哪里有啊!乱讲啦!”然后甜蜜地往站在身边微笑的男生靠过去。

我在来来往往的人里面找林攸的身影。

有人抢着向老师敬酒,一拨人围在一起哄的一下笑开了。

我从一拨人里看过去,看见了林攸的笑容。她站在人群里和所有人碰杯,但是不喝酒,只是向每一个人保持恰到好处的微笑。

她的眼神往我这个方向瞟了一眼,没有要走过来的意思。

那天散伙的时候我送她回家,一路上不说话。

我有预感什么事情要发生,我以为不外乎毕业各奔东西的伤感,却没想过她竟然是要提分手。

我回想和她在一起一年来,几乎没有任何矛盾。

我问她为什么。

她摇摇头。

这个时候我知道我没戏了,往往她一摇头,就是决定了一件绝不改变的事情。

我说那我请你吃个消夜吧。

她没说话,算是默许了。

我记得谁说过一句话,大概是说,一个城市的味道在于街边的消夜。

确实是很吸引人的东西,啤酒和烧烤,打骂和哄笑,你可以看到喝多了一边哭一边吐的人,大多就是失恋了。

总有小情侣牵着手买一份丸子,几个年轻人划拳喝酒的叫嚷声吵成一片。

我和林攸坐在角落里闷声不响地吃,她估计没怎么喝过啤酒,一杯喝完就红了脸,扑哧扑哧地笑出来。

我说可以说下和我分手的原因了吧。

她瞪着眼嬉笑地看着我:“阿莫,”她说,“你知道吗?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没有闹过矛盾,没有不和。太完美了。”

她风情万种地笑起来:“这不像爱情。”

不像爱情。

我记住了,但是没有理解。

我对林攸说:“你有点醉了,我送你回家。”

6

时间终于走到六月,也算是夏天了。

这里一年有五六个月的夏天,燥热起来压迫到你心里去,沉甸甸像顶着一块石头,不容易喘过气来。

我有感觉,宿舍的气氛越来越紧张,空气无形中有一根紧紧绷着的弦,藏着暴躁欲动的灵魂,渐渐达到一个断裂的临界点。

这天老夏回到房间,沉着脸不说话。

刚好我手头需要一份专业的资料,我知道老夏有,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膀,问他要。

他带着莫名的意味看了我一眼,冷笑着回答我:“我没有。”

我有点儿奇怪,我说:“你怎么会没有?我知道你有的。行了小子,别私藏,改天请你吃饭。”

他摇摇头,还是不肯给。

我说:“你这是怎么了,这不像你啊。”

他于是突然间就发起火来,他说:“你还好意思问我要!你好意思吗,啊?!”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你这是怎么了?”

“×!”他歇斯底里起来,“你还问我怎么了!”

我说:“老夏你今天在这里给我说清楚了。我怎么得罪你,对不起你了?”

“好!这话是你说的。”他愤怒地点点头,“那我就问问你,你和陈敏之间是怎么回事!”

“你脑子没坏吧。”我诧异地看着他,然后扭头看向了我那位打游戏的舍友,“我跟陈敏没有半毛钱关系!”我一边说,一边眼神示意老夏。

老夏怔了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那个木讷舍友,把门摔得震天响,跑了出去。

直到晚上八点多,老夏才打我电话。

我一接起来他就说:“兄弟。”

他言简意赅,要我去中环路西街口找他,他请喝酒。

那天晚上老夏喝了很多,吐了一地。

他说:“兄弟,我真没想到,是那个木疙瘩勾走了陈敏。”

他没说完,又哇的吐一口。

“兄弟。”他还继续说,“其实我不差。大一那会儿起我根本就没相信过爱情。”

我没有接话。

其实陈敏的这个劈腿不难理解。

我那个木讷舍友虽然木讷一点儿,但是长得比老夏帅,家里又比老夏家有钱。

老夏自己心知肚明。

他歪歪扭扭扶住我的肩膀,吐字不清地说:“阿莫……其实我……我想我找到了我真正喜欢的……人了。”

我把他用肩膀托起来,扶着走,没拿他这句话当多大回事。

我没想到的事情是,老夏说喜欢的人,居然是晓蕾。

两天之后他极为自然地在宿舍里整理头发,和我大大咧咧地讲晓蕾的好,讲她多善解人意等。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他讲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舍友和陈敏都在。

末了,他又补充一句:“晓蕾这样的女孩子,才是真正值得爱的。”

我在心里并不认为,他和晓蕾之间会有什么结果。

然而两个礼拜后,老夏说请我吃饭。

我有点不太好的预感,果然,等我赶到老夏说的摊位,看见晓蕾和老夏坐在一起。

老夏这次在饭桌上感谢了我一路陪他走到最后,然后又和晓蕾碰杯,说希望永永远远。

我看着晓蕾低着头,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这种滋味让我感觉非常不适应。

我看着坐在我对面的老夏,想着有一天他们两个就这样走到分手,或者走到最后,和我毫无瓜葛。

可能多少年后偶尔想起,心里微微“啊”一声,还有这么个人啊,不知道怎么样了。

彼此间都有了不一样的故事,隔了千山万水。

想到这里我心里就像倒进了醋一样酸楚。

老夏举起杯子说:“阿莫,来,我们兄弟两个干一杯。”

我机械性地拿起杯子。

晓蕾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和她四目相对,然后又慌乱移开。

7

六月末,天气开始燥热起来,一阵一阵地逼近胸口。

晓蕾说她们社团准备弄这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活动,希望我能够来帮忙画宣传画。

这个时候我已经在热火朝天地忙大四实习的事情。

接到晓蕾的电话我有点儿迟疑。我想了一下老夏和她,不知道什么感觉,咬咬牙竟然就答应了。

她们音乐社团的宣传海报其实非常简单,电脑上下一些图,PS操作一下,大概也就可以了。

晓蕾说主要是突显离开和怀旧。

她说毕竟是最后一次在为社团演出了。

我不失时机地开玩笑问她:“那你什么时候送我一首好别离?”

她说:“有机会的。”

然后起身走到外面去,我不知道她是有意无意,她站起来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她的手轻轻捏了一下我的肩头。

演出差不多是七月中旬。

期末考之后,老夏整天不见踪影,大概和老师打关系要资料去了。

相对之下,我和晓蕾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就多了起来。

晓蕾她们彩排的时候,有时候我也跑去看,坐在前排的座位上。

看她在台上抱着吉他,调试几个别扭的音符。偶尔她往我这边看过来,我就看过去。

我猜她肯定知道我是在看她的,但是她不说破,似乎有点儿喜欢这种注视。

我不太确定,一般我不确定的事情就不会付诸行动。而且,我又想起了老夏。

算了吧。我对自己说。我讨厌麻烦。

台上的人来来往往,搬着各种道具,铺了地毯,把架子鼓弄上去,试音,再摇摇头,几个人围过去摆弄。

一切在视线里好像失去了声音,夏天燥热的午后阳光从外面跳进来,照在晓蕾她们一群人的身上。像是流转不息的岁月镜头,我看着看着,竟然有点呆了。

然而表演没有开始之前,我和晓蕾大闹了一场矛盾。

原因是,我认为海报里面不应该加入太多的色彩因素,意在表现一种真正的陈旧感。晓蕾不赞同,要加进几个五颜六色的音符。

“你不懂。”她显得很激动,“音乐表现的不仅仅这么单调,它应该不失生动。”

“所以就要加进这几个幼稚的东西?”我不屑地笑,“你以为,海报一定要体现出你自己的音乐内涵?”

“你……”她被噎住了。

“行了。”我无所谓地摆摆手,“这个随便你自己做吧。我是管不了,恕不奉陪了。”

说完我就走了。非常干脆。

我知道晓蕾在后面看着我,我猜她在犹豫要不要道歉。

她忍住了,没有叫我。

我以为隔天就会接到晓蕾电话,我也好顺着台阶下解决这场纠纷。

结果我没想到,从这之后晓蕾就一次也没有找过我。

大概和老夏一块去了。

我安慰自己,但是转念一想,这个好像算不上安慰。

煎熬起来,满脑子都是晓蕾的样子。

我一边骂自己一边悔不当初,阿莫你激动个什么。神气个屁啊!人都跑了。

显然晓蕾不打算给我认错的机会。

两个礼拜后期末考如期而至,我考得晕晕乎乎,虽然和老夏拿了资料,但挂记着晓蕾那档事,心里怎么都静不下来。

胸口像堵着千万只蚂蚁,咬得心头又闷又痒。

天气燥热,血管都好像噼里啪啦发起痒来,一出门,浑身都是汗,怎么洗身上都是一种烦躁感。

这样一直持续到考试完,晓蕾她们社团的演出隔天开始。

当夜我思前想后好久,问老夏去不去看晓蕾她们的音乐会。

老夏头也不抬,回我一句:“不去!”

我约莫着他大概要去找老师商量不要给他挂科的事情,也就不再细问。

第二天我跑到她们音乐会的现场,来观看的人数比我想象的要多。

我有些惊讶,因为我远远就看见晓蕾的身后贴着超大号海报,上面没有音符。

晓蕾第三个出场,我于是逛到后台去找她。

她正在整理要搬上舞台的东西,看见了我,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你来啦?”她面不改色地说,“帮我把这个搬一下。”非常自然。

之后晓蕾上台,唱完一首歌。串烧类型,声音算得上不错。

她如释重负地下了台,对着我拍拍胸口说:“呼——三年,终于也结束了。”

“是啊,结束了。”我对她笑。

“怎么?”她像一只灵动的兔子一样凑过来,“不请我吃饭?”

“没问题!”

这回我胸有成竹地笑了。

于是两天之后,我和晓蕾,终于正式交往。

仔细想想,我和晓蕾走到一起,其实没有经历过多久的时间。

间歇性地见面,话也不多,却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了。

老夏知道我们在一起后,竟然没有任何意外。

他煞有其事地拍拍我的肩膀。“小子,”他说,“人家女孩子对你做到这一步也算尽心尽力了。”

我诧异地看着他:“你不是……”

“哈哈。”老夏笑起来,和晓蕾默契地对视一眼,“不可说,不可说。”他笑着摆手。

“夏胜金——”晓蕾尖叫起来,“小心你烂嘴巴——”

随后她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8

事情至此,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讲述的了。

关于陈敏和老夏,以及我那个木讷舍友,关于老夏和晓蕾的秘密,关于那张海报,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只是,某天黄昏,我和晓蕾讲起我和林攸的故事。她听得很认真,到最后她终于笑了。

“傻瓜。”她说,“哪里会有百分百的完美爱情。”

我觉得奇怪:“可是我……”

她打断我:“我知道,你觉得你们的恋爱很完美,但是有一个原因才能让你们完美。”她说,“你不爱他,她不爱你。”

“我不爱她,她不爱我?”

“对啊!”晓蕾笑嘻嘻地靠过来,“你觉得我比她怎么样?”

“她比你完美。”我说实话。

“努,这就对了。”晓蕾竟然不生气,“她完美,但是你不是真的爱她。”

这句话击中了我。

骤然间,我醍醐灌顶。

我想起林攸在最后的时候,仿佛向着镜头对我说,不像爱情。

说白了,像爱情,不像爱情。

爱情哪里有那么多像和不像。只不过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不到的事情,穿插在人与人联系的纽带中。

那个关于装满水的瓶子的故事不少人都看过。

它救过金鱼,但是金鱼记忆只有七秒;它遇见海绵,但是海绵只会索取不付出;它遇见仙人掌,但是仙人掌不需要它的水。多方兜转之后,它终于遇见它爱的方糖先生,可以带给两个人甜蜜和爱情,然而这个时候,瓶子里面的水,早就没了。

瓶子里的水叫感情,瓶子本身,是我们自己。

我们善于寻找完美的爱情,对寂寞空虚感到恐惧。到头来发现其实现实和理想不同,一切纠纷都失去了意义。

所以,不如稳下心来,一切交给时间,保存一个完好的自己。

爱情没有百分百,时间送来的那个人,一定也不要百分百。

而今又是一年春好处,原本关于林攸的事情完完全全给我抛到了脑后。眼下听说广州的樱花又开了,正打算带上晓蕾去看,却又在这个时候接到来自上海的电话。

是林攸。

她在电话那头问:“最近如何?”

我说:“还行啊,不错,你呢。”

她说:“我也还不错,就是上海的冬天,比家乡冷了一点。”

我说:“那你记得照顾好自己啊!”

“照顾好自己。”她重复我的话。“谢谢!”她说。

放下电话,我深吸一口气。

我知道,事到如今,我终于释怀了。

功利性爱情

我感觉到千里之堤一夜之间倾倒下去的那种颓丧和厌恶,

站在这废墟之上,我的情感注定要割舍出一部分。

1

“你说她到底看上我什么了?”

那是在大学毕业一年后的同学聚会上,我们307宿舍的“难兄难弟”同聚一桌,杯盏交错。他喝多了,到厕所吐过一通,面红耳赤,扯着我的袖口问:“你说她到底看上我什么了?”

“你说她到底看上我什么了?”

大伙面面相觑,又看他一眼,几个人合力把他架下去,订了间房给他。人来人往,一片寒暄声中,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离开。

直到第二天。

几个哥们儿把门踹开,大耳刮子把他扇醒。他睡眼惺忪,看见一屋子的人冲他怒目而视,迷迷糊糊地问:“干啥呢?”

“还干啥?”老大上去踹他,“你都不看看你昨晚多丢人!还不快滚起来,吃早茶去!”

半拉半扯,我们气势汹汹地杀到隔壁街的茶楼。

直到这个时候,王老五还没回过神来。

他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眼前的一笼虾饺,先一口吞了三个,烫嘴了,又嘟噜噜灌下一大杯普洱茶,这才稍微恢复了点神色,在我们身上逐个流转一圈,打了个嗝。

“我昨晚咋丢人的?说吧,没事,我承受得住。”

“你还好意思提。”一群人作势要打他,老三接过话头说,“你昨天晚上抱着马桶,说要娶老婆,还非得伸出舌头去舔……”

他话没说完,我们都吐了。

“这一年你音信全无,干吗去了?”我问他。

“能干吗,在家里待着,我爸说再帮他干两年,然后开四五个分店给我自己带。”他说得轻巧,我们听得牙痒,想揍他。

王老五是个富二代。

2

“我爸当初给我取名字的时候找了算命先生,三言两语就定下来了,死都不肯改。”

王老五大一的时候,一进宿舍门就自我介绍,完了后面几个大汉帮他把东西扛进来,电脑、音响、床垫、衣柜,家当齐全,崭新亮丽。

趁着我们几个人傻眼的间隙,又听见他说:“今晚都没事干吧?我请客,去××酒店。”

大家面面相觑,后来才知道王老五口中的××酒店是个四星级酒店,高端大气,震得我等一群初见世面的学生仔诚惶诚恐,怕他给不了钱,酒店逼我们去扫厕所。

按照年纪,王老五在宿舍排行第五,刚好也叫老五。

有一次我问他:“老五啊,你知道王老五这名字的意思不?”

“单身汉嘛!”他啃着鸭脖,脚伸到桌子上,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一动不动,“放心,我会脱单的。”

事实上,我们班已经有女孩子对王老五展开攻势了。

对于王老五收到情书这件事,大伙都表现得相当冷静。

王父家大业大,王老五不算钻石,起码也是块黄金,在找女友这件事情上他毫无压力,本着敌动我不动的原则,一点儿都没放在心上。

在宿舍玩儿命打游戏,键盘砸坏了两个,鼠标换了三个,一开始那台电脑后来他嫌卡,被当废品卖了,又换了一台新的。

我们问他:“你不找个女孩,谈个恋爱什么的?”

“我长得又不好看,这几个女孩图我啥我能不懂吗。”他继续打游戏,边打边吼,“上啊,就这点血量还怂个屁!”

王老五一点都不傻。

除了消夜撸串喝酒,宿舍几乎是他的安乐窝,于是他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地发胖,很快就有了双下巴,等我们发觉的时候,他已经浮肿了一圈。

发福版的王老五开始意识到这样不行,长时间在宿舍窝着,看人的眼神都变得呆滞了。

他来上大学的时候目标明确:一是享受生活;二是享受游戏。就当下的情况看来此路不通,得干点儿正事。

他想到宿舍老二最近恋爱谈得风生水起,你侬我侬的,极少能在宿舍看到他的踪影。老五一合计,这敢情好,谈个恋爱,往外跑还能锻炼身体,也不算宅男。

当即决定,要谈场恋爱。

谈恋爱得有个目标,王老五选了半个月,看中了隔壁班的班花。

我怂恿他说这目标好,两个班经常一起上课,好下手。

于是王老五成了我们宿舍出勤率最高的一个。每次我在床上迷糊着眼,看到他拿着保温瓶要出门,便叫住他说:“老五,帮忙点个到。”

“没问题。”他兴高采烈地应着,围了条围巾出了宿舍门。

蹦跶一个月,班花到手。

这着实让我惊讶了一把。

王老五的长相,确实算不上好看,他有点儿少年老成,加上体形发福,像个送外卖的大叔,胡子从来刮不干净,哄女孩也没啥技巧。

他一开始追这女孩,我们都替他捏一把冷汗。

这冷汗还没捏完,王老五一脚踹开门进来:“表白成功!今晚我请客,吃烧烤!”

大家纷纷感慨老五办事效率高,一边把大块羊肉往嘴里送,一边问他:“老五啊,这个技巧上……传授一下呗?”

老五一脸神秘。

老二神游物外地问了句:“你们说小玉啊?那八婆上次管我要作业来着……”

大伙纠正他,不是学习委员小玉,是隔壁班的班花小玉!

老二后知后觉,拍桌而起:“哎呀我去!开学的时候我死皮赖脸地追人家,结果三个月人家都没动心,老五你行啊!”

我们一听这话,纷纷站起来打人。

不是打他,是打王老五,我们横着拖鞋逼问他:“好小子,人家情场高手都没搞定,你是怎么追到的?”

王老五气定神闲,慢悠悠地吐出一句:“我送了她一部手机……”

大家一听,收回拖鞋,个个泄了气。

我追问:“还有呢?”

“还送了一只表。”

“啥样的表?”

“牌子忘了……你说价格啊?好像一万多一点。”

众人无语凝噎。

王老五找女朋友的目标达成,旋即他有了更新的计划,要做一些更浪漫的事。

但他这个愿望没有实现,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小玉生日,王老五计划打造一个惊喜party,提前两天跟小玉说家里有事要回去一趟,十天半个月内都回不来。

紧接着两天,老五宅在宿舍里,做戏做全套,苦了一干为他跑进跑出买饭的兄弟。老五几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迫不及待想要看小玉脸上惊喜而甜蜜的表情。

表情没看到,倒是看到了红杏出墙的一幕。

按照老五后来的话说,他傻乎乎地跑到人家宿舍楼下,看到他清纯可人的小玉从楼梯口出来,一脸甜蜜,钻进一辆黑色丰田车里。车里坐着一个男人,小玉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老五惊住,看着远去的车子,气不打一处来,在宿舍楼旁的租车处租了一辆电动车,一路尾随。看到丰田车停在酒店门口,两个人下车后欢天喜地地挽手进去。

老五愣在树下,愣了两个小时,才失魂落魄地骑车回来。

王老五第一次恋爱宣告结束,我们都开导他:“你这不是爱情,哪一段成功的恋爱不是细水长流,循序渐进的!”

他仍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过了个把月,老五终于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容光焕发,健身也颇有效果,他瘦了一圈之后,重新开始从羊圈里挑中一头温顺的小绵羊,展开猛烈攻势。

表白那天老五搞得声势浩大,鸡飞狗跳的,惊动了校门口的保安大叔特意前来维持秩序。老五站在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的中间,拉着巨大的横幅,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张小花我爱你。

烛光跳动中,一个面色绯红的女孩从楼上走下来,围观的群众欢呼一片。王老五不知道哪里学来的这一手——他单膝跪地,手捧一束鲜花,深情款款地说:“小花,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众人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张小花红着脸,接过了老五手里那束鲜花。

王老五的第二场爱情由此拉开序幕。

那段时间里,老五早出晚归,时常看到他带着妹子在情人湖边散步,牵手,拥抱,每次回到宿舍都感觉比吃了蜜还甜。

妹子回家,每晚要煲个电话粥。这种超过一个小时的甜言蜜语基本上从高中时代就已经告别我们了,老五此举有点丧心病狂的意味,变相折磨我等单身狗,嘘寒问暖一个全套做下来,我们大部分人已经口吐白沫,处于濒死边缘。

王老五这次坠入爱河,畅游了大概四分之三个学期的时间后,爱情再一次不幸夭折。

那天他踹开宿舍门,垂头丧气地往床上一躺,四仰八叉地呆呆望着天花板。

我们问他怎么了。

“别提了。又吹了。”他翻了个身。

“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别再提这事了,一提就来气。”他说着,背对我们,自个儿嘟嘟囔囔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不到十分钟打起了呼噜,睡着了。

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三天后才搞明白,这货是被人甩了。

怎么被甩的呢?

老大说,他自个儿作死,跟人家姑娘摊牌,说家里经济困难,跟着他会吃苦。问姑娘还愿不愿意。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我们问他:“你家里经济困难?”

“没有,我骗她的。”王老五说,“我就是想看看她到底是爱我这个人,还是爱我能给她买各种包包和鞋子。”

“我算是看明白了,谈恋爱这玩意儿嘛,就是那么回事儿。”他说,“你们都别陷进去了。”

大二的寒假过后,第二学期一开学,王老五满面春风地开来了一台桑塔纳轿车。

桑塔纳带来了王老五爱情的第三个春天。

按照他自己的话说,有了这个四轮的玩意儿,追起女孩子来才算得心应手,唯一的缺点是他的桑塔纳的发动机太响,停在女生宿舍楼下,十分扰民,那轰鸣声能把方圆十里叫春的野猫全部惊走。

王老五对此却装聋作哑。

他拿到桑塔纳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张小花重新再追回来。

追回来第三天晚上,王老五彻夜未归,带着张小花四处玩耍。

从此王老五风流起来。

学校门口的小旅馆开始频繁出现老五的桑塔纳,有时候停靠在树下,有时候停靠在小巷子的拐弯处。

老五从车上下来,身边依附着花枝招展的妹子,几乎每次都不一样,手挽手,就着路边的小摊吃麻辣烫,有说有笑,大摇大摆地在小店里走进去又走出来。

有一次我问他:“张小花呢?”

他躺在床上睡得晕晕乎乎:“谁?哪个张小花?”

“你女朋友,张小花。”

“你说她啊?早就甩了,没劲儿。”他翻个身,呼噜震天,磨牙抖脚。

大二第二学期一过,王老五跟大伙打了个招呼,说去外面租房子住,东西从宿舍一清而空,除了日常在宿舍里喝酒撸串,基本他不会出现在学校里。

大三下学期,因为旷课过多,课程全挂,被记过处分,留校察看。

王老五干脆招呼都不打一个,直接退学,人去床空,直到大四毕业典礼,老五都没有再出现过。

3

“……就这么着,我回了家,跟我爸干了两年。寻思着出来发展,后来说找不到关系开店,又忍住了,这次听说同学聚会,我自个儿开车过来的。”

“那个她又是怎么回事?”

王老五喟然长叹,端起茶杯:“这个说来话长……”

几个人把他的茶杯拍掉:“那就长话短说。”

我们都看着他,王老五的爱情故事,一定有浓厚的金钱味,大把大把的钞票从天上掉下来,从地里长出来,按照他的话来说,钱还会从钱上自个儿冒出来。

这样的故事会很骨感,但又骨感得爽快。我们目光炯炯,注视着他的眼睛。

“别。”王老五一口奶黄包没咽下去,“你们这样盯着我,还让不让人吃东西了?再盯着老子就啥都不说了!”

大伙“哦”了一声,拉长语气,各自盯着前面的碗。

王老五打开话匣子,开始娓娓道来。

主角是一个叫小娜的姑娘。

小娜姑娘什么都好。

按照王老五的话来形容,她应该是一个温柔大方,又古灵精怪的娇小美女。颜值高,身材好,鹅蛋脸,小翘臀,关键是性格也不错。

王老五一席话说完,一股清新脱俗的仙人气息冲着我们扑面而来。

“她爱上你的家产了?”我问。

“去你的。”王老五说道,“就这么跟你们说吧,我是在马路上认识她的,当时她骑个电动车,我骑个三轮车。三轮车你们骑过没?要我说,三轮车骑起来真是不好控制啊,那个车头一直往右偏,结果我眼看着直接就跟人家撞上了。”

我们一头雾水,纷纷问他:“你个大土豪装孙子呢?没事骑什么三轮车。”

他白了我们一眼,没解释。

“问题就在这里了。”他说,“我当时看到她,就觉得这女孩不错,于是又制造了一个浪漫的偶遇,可以发展一段新的情缘。”

众人:“禽兽。”

“可我开始追她的时候,说自己是个小摊贩,卖水果的,偶尔也给别人送水果,风里来雨里去,可能照顾不到她……”

这算是有钱人的恶趣味游戏吗?大伙面面相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追了一段时间,送过几次小礼物,这姑娘竟然答应我了。”王老五咂咂嘴,“我当时都不敢相信,你说她图个什么?我在她面前呈现的是一个一穷二白的摆摊小贩,她居然答应我了!”

“她家里是做什么的?”有人问了一句。

“开工厂的,做内衣裤,她在家里排行老大,下面还有四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王老五说,当时他想着,既然接受了,那就尝试着交往一段时间吧。

两个人还真像模像样地相处了个把月。

一开始两个人约会的时候,王老五眼睛不老实,经常看别的女孩子,小娜见了就掐他胳肢窝的肉,往死里掐他。那叫一个疼啊,疼得老五龇牙咧嘴的,好像嫩肉里给人扎了一刀,哇哇大叫。

几次过后王老五就老实了,再看女孩子,也是只往小娜身上看,有时候捧着脸蛋亲一下,小娜满脸通红,嘴里嗔道:“讨厌。”

王老五讲到这一段的时候作陶醉状,可我一想到一个满脸胡子的胖大叔和一个小女孩接吻的画面,还是忍不住从心底冒起一股恶寒。

王老五跟这姑娘在一起的时候,一直告诉姑娘自己是个卖水果的,跟着他,没前途,以后可能要以摆摊为生,四海为家。

他问小姑娘:“你觉得你吃得了这个苦吗?”

姑娘点头如捣蒜,说道:“我当然可以。”

王老五觉得她不懂事,继续试探:“小娜啊,你看,你家里是开工厂的,从小到大也没吃过苦……你确定你以后就跟着我了?不再等等看?”

小娜一听这话,恼了,抡起拳头来打王老五,一边打一边骂:“王老五你有没有良心!我跟着你说过半句不是了吗?你怎么就这样想甩开我呢?”

骂完,她又要掐王老五的胳肢窝。

王老五一个激灵,连哄带骗,避免了皮肉之苦。

两个人相处了有一年多的时间,王老五说谈了这么多场恋爱,这是他投入感情最深,相处时间最长的一段恋情了,自从大学退学后,他的感情之路跌宕起伏,没有一段感情能撑过半个月的。他觉得这是个奇迹。

一年到头,王老五所在的那个小小的城市里,到处都是他们爱情的痕迹。

从街口的奶茶店,到商业区的KFC。大到人民广场,小到酒店的床,处处充满结晶。

我们打断王老五:“这不是你的风格啊。”

“去你们大爷的。有没有好好听?”他说,“我说了,我和小娜谈恋爱的时候,我的身份是个小摊贩,难道我要带着她一起去酒吧,一起去西餐厅割牛扒?”

我们连连点头:“那后来呢?”

后来,王老五和小娜还是分手了。

王老五先是往她卡里打了点钱,告诉她自己不想谈下去了。然后在电话里语重心长地告诫小姑娘,跟着卖水果的小贩没前途,以后找男朋友,记得不要被花言巧语糊弄了,眼睛擦亮点不会吃亏的。

“这事儿就完了?”我们追问。

“没完。”王老五苦笑了一声,“这才是我想不明白的问题。你说她看上我什么了?难不成她私底下调查过我家底?怎么就赖上我了?”

王老五说,他当时为了成为一个水果摊小贩,还真的找到一个批发市场,进了点水果,去闹市区摆着卖。

在不远处租了个房,偶尔带小娜过去。

还是那句话,做戏做全套嘛,也就只有他这种无所事事的有钱人才能干出这种浑蛋勾当来了。

王老五费尽心机伪造身份,说想看看姑娘的真心。

那天王老五喝了酒,从酒吧带了一个姑娘回出租屋,房子租期还剩一个月呢,不住白不住。

结果第二天起来,王老五带姑娘下楼打车,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小娜。

小娜顶着黑眼圈,站在树底下,显然一夜没睡,整个人憔悴得很,脸色惨白如纸,就那样直愣愣地看着老五。

“是因为她吗?”小娜指着跟王老五一起下来的女人,豆大的泪珠往下掉。

“我表妹,过来住一晚。”王老五怕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连忙打了个马虎眼,暗示那女孩离开。

小娜还想说什么,可站了一夜,两脚一软,话还没出口就眼前一黑,竟然这样晕了过去。

“老五你这是作孽啊!”我们倒吸一口气。

王老五顿了顿,陷入沉默。

“我也觉得我挺不是人的。”半晌后他说,“可我就觉得这事儿不科学,她看上我什么了呢?我长得不帅,大叔样,邋遢,满嘴咸湿味儿,她到底看上我什么了呢?”

我们也点头如捣蒜:“老五这觉悟高,还是看自己看得透彻啊。”

王老五骂:“滚!”

小娜晕倒后,王老五大惊失色,慌忙中把她背上楼,手脚并用,战战兢兢,煮了红糖水给她喝。

小娜醒过来,抖着嘴唇,一脸倦容地赖在王老五的怀里,死都不肯走了。

“后来呢?”

“纠缠了一个月,又哭又闹的,死都不肯分手。”

“再后来?”

“再后来?”王老五一脸茫然。

“没有再后来啊,前天又闹过一阵,我一想这不行,这姑娘是想吊死在我这棵老树上不成,正打算离开一段时间,结果你们几个刚好打电话给我,说同学会,我这不就火急火燎地赶过来了吗?”

是避情债来了!

我们站起来搞他,往他嘴里塞包子,他呜呜叫:“这不是让你们给点儿建议吗?”

给个屁建议。

我们在座的几个人里,除了老二和我,其他几个毕业后陆陆续续地都结婚了,正为生活焦头烂额呢,哪里有空跟老五蹚这趟浑水?

也只有他这样不缺钱不为吃喝拉撒操心的人,才能这么高大上地扔掉情操,装穷追女孩子。

王老五没有注意众人的表情,一副苦行僧的模样,悟不透生死,看不透大道,觉得生活情操这种东西是个包袱,不甩开不痛快。

大伙于心不忍,于是开导他。

首先帮他分析了各种情况,例如,小娜是怎么看上他的?

按照常理来说,一个花好月圆的姑娘极少可能会爱上一个猥琐大叔。

又例如,王老五为什么不从出租屋撤走,销声匿迹,在家躲一段时间,又不是躲刺客杀手,临时换个手机号不就行了?

对于第一个问题,老五直言:“不知道!”

小姑娘不知道王老五的家庭背景,也断然没有喜欢猥琐大叔的可能——王老五确信自己的形象是个积极向上的阳光小贩。

至于第二个问题,王老五就支支吾吾了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家里管得严,回了家就不能这么随意地见姑娘了。

我们骂他:“浪!该!”

我们又问小姑娘是不是初恋,王老五说不是,之前谈过两个男朋友,不算感情白痴。

统统分析下来,我们一群人断定,这是个好姑娘啊!

可王老五还是不信。

他说:“女人嘛,我就是搞不懂她看上我哪一点,我这恋爱谈的,心里有点不踏实。好像被个鬼惦记着一样,我这人到底有啥吸引人的地方?”

我们继续苦苦劝导他。

大概王老五这辈子没听过这么多爱情理论,他被唬得晕晕乎乎的,后来只剩下点头了。

我们说什么,他就点头,随声附和。

“小娜是不是个好姑娘?”

“是!”

“该不该辜负她?”

“不该!”

“娶不娶她?”

“娶!”

4

王老五还真结婚了。

收到请帖后,我联系了一群人,大队人马,千里迢迢赶到王老五的地盘,一边祝福他,一边想看看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姑娘小娜到底长什么样子。

可一到婚礼现场,我们都傻眼了。

站在新郎身边的不是小娜,是小玉。

是大学时代,隔壁班的班花小玉。

“这是啥情况?”众人呆住,随后反应过来,敢情王老五这家伙最终还是把小娜甩了,把大学里初恋的小玉娶过了门。

新郎新娘过来敬酒,小玉花枝乱颤地惊呼:“老天爷!几年不见,都差点认不出你们来了。”

排场走完,我们扯着王老五喝下半场,一顿胖揍,逼问他小娜去了哪里。

“分了啊,什么去不去哪里的。”他酒气逼人,“你说为什么娶小玉啊?没什么,觉得踏实而已。”

老五说:“我才不相信这世界上有毫无目的的爱情。”

他说:“我真的搞不清楚小娜她到底看上我什么,你说,难道真的有人会因为爱情那么傻吗?一定有其他缘由的,我跟她之间的感情一点儿都不踏实。”

“是空的,踩在棉花上的那种感觉,可能下一秒就要陷下去。”

他说完倒地,呼呼大睡。

看着鼾声四起的王老五,大伙都沉默了。

深夜冷风萧瑟,我裹紧大衣,突然想起多年前的某个晚上。

也是在这样的时刻,我站在前女友家的楼下,一遍又一遍地拨打她的电话,夹杂着细微冬雨的风那叫一个冷啊,冷得我的脖子直往大衣里缩。我蜷缩着,在原地来回跺脚,等待着那个声音在电话里出现。

我记不清楚打了多少个了,电话终于接通。

前女友声音出现的一瞬间,像是黑暗的地平线上突然出来一丝光亮,我抓着这丝光亮抬头去看,看到她房间的窗子里透出橘红色的光,璀璨地错落着。

“没事,你不用下来。”我用超乎常态的平静口吻说,“你到窗边来,我就是想问问你不辞而别的原因。”

我耳朵贴着听筒,感觉到手机发烫,贴着我的脸颊,我听着她很长的一段话,长到我举着手机的手都麻了,已经感觉不到寒冷。

她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我放不下的,除了安全感。大家想要的都是拿得起来,捏得实在的东西,你给不了我的。起码你现在给不了我。”

她说:“对不起。”

我拿着电话,呆呆地站在冰天雪地里。

我感觉到千里之堤一夜之间倾倒下去的那种颓丧和厌恶,站在这废墟之上,我的情感注定要割舍出一部分。

而此刻的王老五弓着腰,和衣而睡,鼾声起伏。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的爱情在我们眼里,有多么可悲。

很多时候,我们都回不去了

总有要南飞的鸟,总有要搁浅的船。

也总有要彻底放下的时刻。

1

深夜加班,难得空闲,就和几个同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我们聊到过往的人和事,有人感慨了一句,说:

其实有些感情啊,没了就是没了。

大家默契地点点头,看着窗外万家灯火,都适时地陷入了沉默。

想想也的确如此。很多感情,在时间的消磨中,想要回头去找,也不会再有当初那种感觉了。

2

跟朋友吃饭的时候说起同样的话题。

朋友说:

我是上初中的时候认识她的。

缘分这种东西说起来有时候很奇妙,那时候我们刚好是前后桌,她问我要一张纸巾,而我刚好有。

我们就这样从陌生人逐渐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路走来,很多年了。

她说:

那时候十五六岁,大家都喜欢在毕业前给对方写同学录和毕业寄语。

当时我们就在小册子上写,说将来要邀请对方来做自己的伴娘。

我们知道对方心里暗藏的小心思,知道彼此心里都在暗暗地喜欢着哪个男孩。

去她家里住的时候,我们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说起彼此心里面的小男生,嘻嘻哈哈地打闹。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高中,不同的大学,虽然还在同一个城市里,但也只是偶尔见面。

她说:

以前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拆不散的。

但后来在漫长的时间里,我们开始有了隔阂,彼此也有了新的圈子。

再后来,有一次我生日,我打电话给她,跟她逗趣说: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那边一片嘈杂,回我说在跟部门的人聚会呢,先不说啊,挂了。

然后就是一阵嘟嘟嘟的忙音。

之后我因为这件事情在手机上给她发了好长一段话。

她回我一个字:嗯。

那时候我就觉得,算了,也就这样吧。

说心里不难过是不可能的。

我认识她七八年,从好朋友又变回陌生人,再到相互拉黑,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想想,其实人这一生,遇上一个契合度十足的朋友真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可能是因为有时候我想要的太多,所以才容易变得矫情,又患得患失。

朋友说在大学毕业前夕,对方找到了自己,说了一些话。

两个人像终于握手言和的伙伴那样,祝彼此毕业快乐,又打趣说着年轻不懂事,以后常联系。

她说:

现在我们还是偶尔会聊天,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近况。

但我们心里都隐隐地清楚,有了隔阂之后,心里就像多了一道疤,很难再做到亲密无间了。

大概,有些感情,没了就是没了。

3

想起了林宥嘉的一首歌《成全》。

大学那几年,每一次聚会,总有一个女生点这一首歌。

我们总是听她在反复地唱:

我为你付出的青春这么多年

换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成全

后来有一次玩真心话大冒险,她跟我们讲了属于她的故事。

她说:

初三那年我们同班,他是学霸,老师让他辅导我学习,所以把我们调成了同桌。

谁能想到过了初三,上高中的三年,我又在他身边坐了三年。

我说天是蓝的,他非要说天是白的。

我们打打闹闹了好多年,知道了彼此好多事情,但唯独我喜欢他这件事情,他是不知道的。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班主任把我们一群人叫回学校,说要讲一些领毕业证的手续和相关事宜。

我拖着他走到了操场,他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说天太热。

然后我把准备好的情书交给他,看着他的表情从不情愿变成惊讶,从惊讶变成错愕。

他说谢谢你,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

而后来的故事,就如你们所见了。

我听说他终于跟喜欢的女孩子走到了一起,我看过照片,女生很可爱,跟他站在一起笑成了一朵花。

老实说,我有点儿羡慕她。

她说:

其实有时候,思念到了极致也是淡淡的。

就好像饿过头的人,他早已经忘了食物该是什么味道。

有些感情,没了就是没了,大概也是这种感觉吧。

4

也有朋友说,前段时间跟自己认识了十年的朋友闹翻了。

其实无非几件小事,堆积起来,一次次失望的积累,变成了争吵。

她说:

其实我心里头很难过,有一次我想了很久,还是给她打了电话。

她没接,也没有打回来。

第二天我又锲而不舍地给她打,这一次她终于接电话了。

她说我跟朋友在外面逛街呢,你有什么事吗?

我问她昨天是不是没有看到我的电话。

她说哦,我看到了。

然后她说先不说了,手机要没电了,就匆匆挂了电话。

后来我想,可能她也没多在意吧。

有些人你当成自己的一年四季,而对方只当你是她的甲乙丙丁。

朋友说:

现在想起来,真正的离开,大都风轻云淡,像这样说走就走。

而那些嘴上说着要离开的人,叫嚣着要走的人,其实都是巴不得对方也稍微有个回应的。

她说:

大概我就是那个摔碎了一地玻璃片,却又得不到一声回应的人吧。

我最后闷声捡起了所有碎片,又轻轻关上了门。

而即便是到最后时刻,我心里都有那么一丝丝期盼,希望能够得到一丝回音。

可有些感情,没了就是没了。

我也只能在心里头这么告诉自己。

5

其实想想,很多时候,一段感情真的是两个人的事。

但总有不辞而别的人,也总有挽留不住的时刻。

人生就像是一辆不断靠站的列车,遇到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事,一路兜兜转转,尽是未知。

总有要南飞的鸟,总有要搁浅的船。

也总有要彻底放下的时刻。

即便我心有遗憾,但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玩儿命地喜欢一个人

认真而又笨拙的努力,

就是我能付出的全部了。

1

深夜睡不着觉,躺在床上跟朋友发信息聊天。

聊了一会儿,她发来一句:

我们已经过了那种很轻易就能喜欢上一个人的年纪了。

我打了个“哈哈”,回她说:

是啊。

很多东西,没了就是没了。

2

你有没有玩儿命地喜欢过一个人?

这个问题是我们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提出来的。

有些事情明明也不过时隔几年,但回忆起来又好像无比遥远。

朋友说:

其实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好像在十七八岁那几年就已经消耗殆尽了。

十七岁那一年我喜欢班里面的一个男生,是那种悄咪咪的喜欢。

会借着晚自习前去操场散步的理由,偷偷地看他跟一群人在操场上打球。

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写小纸条,塞给后面的人,叫别人悄悄地传给他。

看到他跟其他女生聊天要吃醋老半天,他生日的时候挑礼物要提前挑整整一个月。

她说:

其实就是那种朦朦胧胧的喜欢,大家也相互不说破,但是每一次看到他我就忍不住会傻笑。

他问我你傻笑什么,我就说没什么。

那时候我们收作业,老师叫我们自己上交,我就会去找他要作业本,说帮他检查一下,然后再放一起交上去。

因为发作业本的时候会念名字嘛,这样子我跟他的名字就会挨在一起,听起来都会觉得好开心。

后来就上高三了。

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也没有电视剧里那种轰轰烈烈的情节。

唯一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有一天晚自习的时候,突然间停电了。

整个教学楼一片嘈杂,年级主任带着校巡逻队在走廊处打着手电筒,检查每个班,让大家都安静下来,并说可以先回寝室。

于是所有人躁动起来,黑暗中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门口跑。

在混乱中他抓着我的手,带着我快速地跑出了教学楼。

他们都在说赶快跑赶快跑,等下来电了又得被叫回去上晚自习啦。

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地被他带到了宿舍楼下,他说你赶紧上去吧,人多上楼梯小心点。

当时我整个人还处在蒙圈的状态,我说好。

回去之后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傻笑了半天,上铺的舍友以为我傻掉了,差点儿报警。

她说:

说起来也没有什么撕心裂肺、非要不可的情节啊,但那是一种认真而又努力的喜欢,朦朦胧胧的甜蜜感。

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可爱。

3

另一个朋友说:

玩儿命喜欢一个人啊,其实也真说不上有多玩儿命。

他说:

我们上高中那会儿,不知道为什么,有一阵子开始流行织围巾。

我一个大男生,跑去买了两团毛线,就窝在宿舍里,有板有眼地学人家弄。

想想其实有点儿好笑,那时候我们宿舍有好几个男生都有喜欢的女生,然后几个大男生就围坐在一起,交流织围巾的心得。

那会儿,隔壁好几个宿舍的男生都盛传,说我们傻了,球也不打,就整天在宿舍里研究那团毛线。

那个时候学校是不允许带手机上学的,但很多人还是偷偷带了。

我们就在熄灯的时候窝在被窝里,偷偷找对方聊天,傻笑成一团。

没有特别刻骨铭心的事情,但倘若真要说喜欢一个人的话,大概就是那种感觉吧。

认真而又笨拙的努力,就是我能付出的全部了。

4

也有朋友说:

那会儿我跟他是生死冤家,见了面就一定要打打闹闹的那种。

跟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啊,不管做什么都好,就是静静地待在一起的时候都会觉得很开心。

她说:

他一直都觉得我是他的克星,走到哪里准没好事。

但其实每一次约他出来的时候我都是很开心的,就好像那句话说的:明知道你两天后才来,但在我心里就好像见到了你无数面。

后来,高考结束那天我跟他表白了,他愣了一下,说谢谢你。

自然倔强如我,虽然心里很喜欢他,但再也没有找过他了。

倒是四年过后,我大学毕业,拍毕业照的时候他来了。

因为他刚好也有朋友在我的学校,参加完他朋友的毕业典礼也就顺便来看看我。

他剪了个寸头,看上去好像长高了一点点,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我说一起吃个饭吧。

走了大半天后,实在不知道吃什么,就随便找了一家吃冒菜的店。

冒菜很辣,他被辣得像一条小火龙那样上蹿下跳的,说吃不了了,不吃了。

我们聊到过去的事情,逗得彼此哈哈大笑,又说到大学里的一些朋友,一些好笑的事情。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早就不喜欢他了。

我们像很久没见过面的老朋友那样,坐下来聊天,吃完一顿饭,然后再分道扬镳。

大概这就是故事的结局了。

但偶尔回想起那段懵懵懂懂的中二岁月,那种心里偷偷怀揣着的喜欢,故意捣蛋跟他玩闹的调皮举动。还是会觉得很好笑。

那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依旧是同一个我,但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5

其实想想,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吧。

十七八岁的年纪,闷热的教室,头顶吱呀作响的老式风扇,喜欢的姑娘扎着马尾,喜欢的男孩都穿着白色衬衫。

夏天吹过的风的味道,偶尔路过哪一所学校时听到的下课铃声,都会让人忍不住心跳漏掉一拍。

其实回想起来,那个年纪,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没有多么轰轰烈烈。

大多数,暗藏在心里,像一个秘密,身边所有人好像都知道,又好像都不知道。

只有你,在偷偷等着它开花。

不管如何,亲爱的。

希望你一切安好。

所谓的久处不厌

不时常联系,

但又永远不会忘记。

1

前几天得知,一个朋友月底要结婚了。

上大学那会儿,他住我们隔壁宿舍。

他跟女朋友是异地恋,每一次见面千里迢迢的,要坐好几个小时的火车。

那时候男生宿舍都喜欢和他开玩笑,总是说:

“哎呀,你看你累的,白天折腾晚上也折腾吧,分了吧分了吧。”

他一脚踹开我们,说:“滚。”

这货跟他女朋友在一起好多年了,说是上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

我们说他早恋。

他说我们这叫相互促进学习。

我们点头,说对对对,促进学习,到宾馆开房研究生物学。

不过玩笑归玩笑,说到分手,他们中间还真闹过一段时间矛盾。

闹分手那会儿,他拉着我们诉说往事。

他说你说她是不是厌烦我了。

我们说嗯嗯对对对,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熟悉的男人没有小鸡鸡。

他哭着说去你的。

结果后来兜兜转转,两个人又在一起了。

我们这群损友,动不动就拿他开个玩笑,说换一个啦换一个啦,这么远,天天跑来跑去的,你都瘦了。

他说去去去,我们这叫久处不厌。

我们笑他。

他说你们懂个屁。

其实啊,笑归笑。

都是些没有恶意的相互调侃而已。

但久处不厌,大概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吧。

2

其实除去爱情,友情大概也一样吧?

我跟一个朋友认识了十五年,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了。

我们见面的时候说起那会儿去游泳,我说她像个地雷,她说她那时候比我高。

其实平时真的没有很密切的联系。

出来工作之后,偶尔听她讲讲不如意的事情。有时候心血来潮也叫几个朋友一起,找个周末去唱歌喝酒。

前段时间不是有个游戏吗?

跟你的朋友说给我打两千块钱。当时突然玩儿心大起,就找她说给我转两千块钱。

她啥都没说,下一秒就转过来了。

所以啊,有时候会觉得:

友情之所以能长久,就是因为这样吧?

有时候你大概也会觉得,身边最好的朋友,一路走来不是没有矛盾,也不是没有闹掰过。

而是吵也吵不散,骂也骂不走。

不时常联系,但又永远不会忘记。

我不怕你多想,也不怕你因为某件事误会而生气。

大概是最舒服的相处方式了。

3

后来有一次,趁着周末,千里迢迢跑去跟朋友聊天喝酒。

两个人,其中一个我认识了十年,另外一个认识了十五年。

我们凌晨四五点轧马路,躺在江边的草坪上聊天。

一下子就说到十年前了。

以前的时候可没想过十年后会是什么模样。

从来不知道谁去谁留,也从来都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模样。

懵懵懂懂,跌跌撞撞。

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

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没有忽视对方。

说要天长地久的,却从不过问。

连她身边最普通的朋友都知道她换了发型,知道她最近心情如何。

而你从不联系,到头来却说人心如此。

你忘了。

所谓的久处不厌,是因为他们彼此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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