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靠馈赠去获得朋友。你须贡献你诚挚的爱,学会怎样用正当的方法来赢得一个人的心。——苏拉格底
有时候,晨昱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幸运,她有一个好爸爸(倒不是说她跟母亲不亲近,只不过女儿孝父,相比较母亲,她跟老爸更贴心)父亲不仅仅给了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温暖舒适的家庭,更重要的是他教会自己很多东西。儿时,父亲送她去上幼儿园,告诉她,以前她不懂的知识,老师都会告诉她,还有好多个像她一样的小朋友,等着自己一起去玩捉迷藏;长大后,父亲以一个朋友和智者,而不是长辈的身份告诉她,该交什么样的朋友,包括男朋友……
晨昱觉得只要是老爸说的就是真理。在他的教导下,她在心里重新考虑定位了一下关于交友和大学四年的打算。
没错,她应该努力提升自己。
的确!与其百般纠结,不如用独处的时间积蓄力量,只有自身有价值了,才会像磁石一样,使别人愿意主动围绕在自己身边!
在这一方面,即便是很多年后,她依旧感激父亲,是他用看似和平温柔的方法,给她普及人生的知识和经验。
多年以后她才知道,其实父亲比母亲更看中出身和阶级,也更加不喜欢房素梅和白惜墨!
只不过,老爸要比老妈聪明睿智的多!
他看出了晨昱的抵触情绪,才建议女儿对待李一诺和房素梅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看看到最后剩下的是哪一个。
其实他老人家从一开始就料到了女儿的交友结局,只是没有明说,只是微微加以指引,毕竟,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自己的青春由自己做主!就让当局者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实践一遍罢啦,这样才能青春无悔。
多年后,晨昱再回首去看年少单纯的自己,觉得哭笑不得,却潸然泪下。
但不管如何,她会感激有个聪明睿智的老爸,还有爱唠叨却爱自己的老妈!
在家呆了一周,觉得甚是无聊,她又搬回了学校。
课间晨昱主动找到李一诺,撇撇嘴:“一诺童鞋,那天是我态度不好。我以后尽量改正。”
李一诺微笑。
晨昱觉得自己脸上微烫,跟人道歉的习惯,她还没有适应,为了找回些面子,又解释道:“我告诉你呀!我可没有认可你说的话是对的,我只是为了我那天对你的态度。态度知道吧,不是内容,只是态度。”
李一诺点点头,若无其事地说:“恩。我知道!你表达的很明确,我的理解力也不坏。”
晨昱哦了一声。
李一诺叹道:“我那天也不该直接说房弱弱……别瞪我,是房素梅,我不该说人家不好,毕竟我跟她只是同学而不是朋友。而且虽然我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但我无权干涉你交别的好朋友,这一点,我跟你道歉。”
晨昱突然间觉得自己的面子又回来啦,伸手拉住李一诺,笑道:“我老爸说了,让我公平公正对对待你和房素梅,用实践证明看谁的友情能走到最后。”
李一诺愣了几秒,随后举起大拇指赞道:“晨叔叔高明!实在是高!姜还是老的辣。你回家一定要代我向叔叔问好。”随之发现自己的玉手被晨昱拽在爪子里,皱皱眉,使劲将手拽回。
晨昱也不以为意,纳闷道:“高明?高什么高?你这话什么意思?”
李一诺淡淡一笑:“没什么意思,就是向长辈表达了尊敬崇敬的心情。怎么?不行呀?”
晨昱没搭理她。
几天后,学校有通知说医院要来我们学校做宣传,号召同学们踊跃献血。
在这里呢?关于献血活动,学校有一个规定、一个建议。
规定——申请特困生的学生(接受国家和学校的支持和救济)必须献血,享受国家福利就有义务为社会做贡献。
建议——学生会成员和班干部带头义务献血,跟大家做好榜样示范作用。
听到这个,李一诺冷哼一声,把发到手里的义务献血单撕了。
晨昱问她又怎么啦,谁又招惹我们女王啦。
李一诺冷笑:“既然说是自愿,为什么要‘规定’和‘建议’呢?人家贫困生虽然享用国家和教育部的特殊补助,那就必须一定要献血吗?从这一点出发,就已经不公平啦!学生会和班干部怎么啦,为什么就得带头呢?我贫血,我就不献血。”
晨昱还以为怎么了呢?原来是为了这个,虚惊一场,笑道:“我还以为谁招惹我们女王殿下了呢?就为这事,不值当的!你身体不太好,都知道的,你就别献了,我去!实在不行,你的那份也抽我得啦!”
李一诺嘿嘿冷笑,冷傲清丽的脸显得格外俏皮,与她平时的风格很不搭,晨昱就知道没好话,果不其然。
“好意心领,但——不需要!不合理的事情我不会去做!更不需要别人代劳!不过,哼哼,我还好只属于‘建议’,而你的某位既勇敢又能干的闺蜜却在‘必须’之列,你还是先心疼心疼她吧。”
到了献血那天,李一诺领着笔记本电脑跑到图书馆去了,晨昱和房素梅在排队献血,看着她们的班长张珏因为害怕晕血倒地,心里嘲笑。
如果说汪茜茜是晨昱遇到的最讨厌的女生,那么张珏无疑就是她见过最令人不悦的男生!一个大男人不学无术,天天钻营心机和拍马屁的功夫。攀高踩低,欺软怕硬。先是像个苍蝇一样盯紧晨昱,一副生死不渝的样子,可一旦遇到比晨昱更漂亮、家世更好的李一诺,立刻扔掉晨昱,改追李一诺了。
看到张珏晕倒在地,晨昱纹丝不动,心下鄙夷,远远地瞧着,丝毫没有上去关怀的念头,说句不好听的,她甚至还有些小开心。但她感觉到挽着自己胳膊的房素梅的压力——她的手臂在微微颤抖!
晨昱回过头,拍拍房素梅的手臂,以示安慰:“小梅,别怕。没事的,就跟打针一样。”
其实,献血,晨大小姐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但是看到房素梅害怕,晨昱就只能装作有经验,也好安慰鼓励她。
为了做好榜样,晨昱装着大胆,抢在房素梅之前先抽完血,轮到房素梅的时候,她居然和张珏一样,晕血。
但是,学校规定贫困生必须献血。
看到房素梅眼里那晶莹欲滴的泪花,晨昱于心不忍。换了另一个手臂,对着抽血的白衣姐姐笑笑:“美女姐姐,我替我朋友献血。”
身穿天使服的美女姐姐,微笑摇摇头说:“你刚抽了200ML,以你的小身板不能再抽了。”
晨昱看了看房素梅眼角的泪,继续争取道:“可是我同桌她是必须要献血的,你也看到了,不是她不想献血,是她晕血不能抽。要不这样?鲜血者登记换成她的名字,让她能交差好不好?美女姐姐,您即漂亮又善良,帮帮忙好啦。”
美女姐姐摇摇头,说啥也不通融。
离开了队伍,房素梅眼泪就没有断过,一路哭哭啼啼,自怨自艾,晨昱被她哭的脑仁发疼,计上心头,她们俩来到厕所,将上衣互换,让房素梅在远处等自己。
晨昱穿上九十年代的的粗糙妮子衣服,挨个系好四个古老又难看的纽扣,这对于爱漂亮从小就像洋娃娃一样的晨昱来说,真不习惯!为了房素梅没办法!晨昱硬着头皮,耷拉着脑袋,做贼一样,东张西望,缓缓来到献血队伍。
这次她换了离美女姐姐最远的一队,以免被认出来。轮到晨昱的时候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大哥哥,长得倒也清秀顺眼,晨昱把那只没献过血的手臂伸过去,并递给他房素梅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真顺利!
岂料,这位大哥哥一边抽血一边问:“小姑娘,你也是XX县的么?咱们是老乡。今年咱们那的核桃和板栗收成怎么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