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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真爱迷茫

我曾经住过,我已经睡过,见过一千张脸,我去过一千个地方,

但没有你在我身边就没有任何意义。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

星球旋转,草木枯荣,时间就是这般,匆匆而逝,不为任何人留恋牵绊。

人们总爱说时光飞逝,可有人质疑,说时光仍在,飞逝变换的是我们!此论调随虽怪异,却又一定道理。

匆匆又是一千多个日出日落,距离晨昱不声不响的悄悄离开,已经快五年多了。在这期间李哲曦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那个熟悉且陌生的身影。

直到今天,他仍然有些不敢相信,平日里娇气任性、做事只凭感觉、意气用事的小丫头居然会干出不告而别的事。

更可恨的是,让自己五六年都找不到。

起初,李哲曦认为晨昱不过是小孩子脾气犯了,想要换一个环境,清静清静,就像她刚毕业那一年,为了所谓的“疗伤”,跑到山沟里去教学,还不是呆了八九个月就待不下去,打道回府了么。

让他没想到的是,晨昱这丫头居然一走走了五年,不见踪迹。

他去过房素梅的山里,不但晨昱没找到,房素梅也是去了踪影;他去找过郭秀彦,他知道郭秀彦在晨昱心里的位置,可叹的是郭秀彦也在找晨昱。

后来,李哲曦灵机一动,跑到白惜墨哪里,非但没有得到晨昱的消息,反而被白惜墨这厮从他这里打问了一些。晨凌云的事影响很大,白惜墨也有耳闻,他同情晨昱的遭遇,想找她,也是无疾而终。

更让李哲曦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丫头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冯阿姨接走了!医院的医护人员说与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年轻男子,长得很是帅气。听到“帅气”两个字,李哲曦就有种莫名地愤怒。

晨昱身边总是不乏一些帅气又令人生厌的男孩子,以前的白惜墨,后来的“师傅”,突然想到韩子夜,又没有人家的联系方式,只好去单位门口围追堵截,好不容易见到之后,韩子夜礼貌而客气还带着几分疏离地告诉他,他不知道晨昱的去向,他和李一诺也在找她,还拜托李哲曦有了消息告诉他们。

从韩子夜淡漠的口气中听到李一诺的名字,李哲曦多少有些诧异。

最近这段时间,他还真没有怎么跟李一诺厮混过。

在晨昱消不见的这段时间里,李哲曦愈发地发现晨昱的好,以及自己内心深处对她的不舍和眷恋。

他先是辞去南方分公司的职务,天天守在原地,等晨昱回来。在有关部门拍卖晨昱居住过的别墅时,李哲曦托了熟人并花重金将之买下,心里想着有一天晨昱回来,还可以住回原来的别墅,心里一定很高兴,却没想到这一做法,让父亲李致远勃然大怒,当场甩了他一记耳光:“你居然去买了那套房子?你疯了你!”

李哲曦被打懵了,用手捂着肿起来的右脸颊,嘟囔道:“昱儿的房子,肯定不能被别的什么人买走呀。我帮她将房子留了下来,等她回来,一定很高兴!”

李致远被儿子气的浑身只哆嗦,咆哮道:“我说过多少遍了,这个时候风口浪尖上,为了避嫌,不能和晨家有什么过于密切的来往,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了?你这般高调行事,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喜欢晨昱那丫头?你这么折腾,对得起我和你妈吗?对得起晨昱吗?她为了你远走他乡,还不是希望……”

李哲曦突然机灵了,上去拽住老爸的袖子:“爸,你刚才说什么?昱儿是为了我走的?你怎么知道?是不是你……”

见隐瞒不住,李致远倒也很爽快:“没错!当日她在医院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主动约了我,说要离开,并让我帮她暂时照顾母亲,我答应了,她就离开了。她不喜欢你,你们也不适合,离开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李哲曦像傻了一样,愣在原地,半晌才缓过劲儿来,伸手指着李致远的鼻子:“你…是你逼走了她?他可是你兄弟的独生女儿,你对她像是对女儿一样看着她长大的……你别忘了,没有晨叔叔的帮助,你也有不了今天……当年我喜欢唐冰的时候,你们在旁拼命地说昱儿好……现在晨叔叔出事了,你却躲得远远的,甚至都没有去看守所看望他一眼……”

“我那是为了避嫌,避嫌你懂吗?再说,我虽然没有去探望你晨叔叔,但是我在帮他照看昱儿和你冯阿姨,另外,公司属于他的百分之三的股份依然存在……”

李哲曦哼了一声,“我知道,记在冯阿姨舅舅家的表弟,也就是昱儿表舅的名下。”

“没错!这是你晨叔叔为昱儿留下的后路。这些钱我一直留着,将来是要给昱儿的!我对他们家也算仁至义尽了!”

李哲曦冷哼一声,有些鄙夷地说:“你别忘了,晨叔叔最后也没有把你交代出来,他是在保护你这个哥哥呀,而你呢?”

“谁知道他是在保护我,还是在保护他自己、抑或是昱儿,这都很难说……纠结与过去的事,没有意义,当下,你该关心的是诺诺……”

李哲曦扔下一句“不可理喻!”,拂袖而去,在此后的半年,没有回过家。

本来,李哲曦对李一诺感觉很不错,毕竟李一诺是他此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何况他们还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若不是李致远的催促惹得儿子心里不快,也许他们真的会在一起,也未可知。

可就是因为李致远的唠叨和干涉,让李哲曦不厌其烦,顺便就李一诺也怨上了,从这一点上讲,李一诺真的是倒霉催的,受了无妄之灾。

从那之后,他开始有意无意地避着李一诺。在一次高中同学聚会上,本着打探晨昱的消息,李哲曦去了,没想到却有了意外收获。

同班的刘岚特意给旁边同学调换了座位,挨着李哲曦,笑着打趣,真不知道李总你真心爱的到底谁。

李哲曦想起晨昱心痛窒息,却忍痛笑着说反正不是你。

刘岚毫不在意,笑道:“学霸唐冰结婚又离异,女神晨昱家庭变故后不知去向,这么看来,被你李总喜欢上的,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不料却说道李哲曦的痛处。他灌进去一杯酒,傻傻苦笑。在喝第三杯的时候被刘岚拉住:“你喝的不少了!小心醉的回不了家!”

李哲曦嘿嘿一笑:“美女,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刘岚迎着他的目光,嫣然一笑:“你说呢?”

李哲曦有些醉眼惺忪,却还有几分理智,笑道:“可惜啦!我对你没有感觉。实在是抱歉。”

刘岚也不生气,淡淡一笑,说,不试过,怎么知道?

李哲曦哑然:“这还能试?”

“当然!李总公司招新人,还有个试用期呢?试用期过了,合格就转正,不合格,就滚蛋!双向选择,就连劳动法也不能说什么呀!”

高中时,这个刘岚很不出色,既不聪明,也不漂亮,对于眼睛长在头发顶上的李哲曦来说,根本就没有那正眼看过她,没想到这一句话说的还蛮有水平,使李哲曦不禁对她刮目相看,大有膜拜之感。

当晚,李哲曦就在酒店的房间里,对身边的刘岚表达了敬仰的膜拜之意。

于是俩人同居,三个月后分手,原因是一般公司新员工试用都是三个月。

李哲曦摔了一笔钱,作为对刘岚没能顺利度过试用期,转正成为正牌夫人的一种物质上的慰藉。

刘岚倒也颇有风骨,虽然万分不舍,却也没有多做纠缠,领了钱,就知趣地选择了好聚好散。

李哲曦之前在外留学的时候也有女友,但那些都没有跟刘岚在一起的直白,自从聆听了刘岚那番颇有见识的高论之后,李哲曦彻底放开,从此之后,身边莺歌燕舞,很是热闹。

其中,有国外一流名学毕业的海龟才女,也有长相酷似晨昱的小家碧玉,但却唯独不会有李一诺。

李哲曦不傻也不瞎,正所谓“不识子都之美者,无目者也,不识彼珠之美者,非人者也。”只要不是瞎子,谁能否认李一诺的惊世绝艳呢?

如果在莺莺燕燕中有人长得像李一诺,那么李哲曦也会毫不犹豫地将之“招聘”过来,按部就班地定下试用期限……但,唯独李一诺不可以,一来,他和晨昱一样,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能尊重,却不能玩耍。二来,李一诺的家世和身份,要么明媒正娶,要么敬而远之。绝对由不得他胡闹。

胡闹归胡闹,他却没有放弃对晨昱的寻找。然而,既然晨昱有心躲他,世界之大,寻人如同大海捞针,几年下来丝毫没有头绪。

有时候,李哲曦自己也很迷茫。

思索自己过去的整整三十年(他比晨昱大一岁),爱过两个女孩子,唐冰和晨昱,要说爱,这两个他都是深爱,只不过在时间上拉开了距离。

高中和大四之前,他是真心喜爱唐冰,她的聪明、她的坚韧、她的努力、她的隐忍,都在深深地吸引着对于他来说来自陌生世界的她!在这份长达六七年的暗恋和求而不得中,也许是耐心被消磨,也许是突然长大了,换了审美观,后来他从心里放下了唐冰,爱上了晨昱。

也许,真如唐冰而言,李哲曦自始至终深爱的都只有晨昱一人,之前是他不了解自己的内心,这份爱埋藏的太深,以至于当事人自己都不曾察觉。

夜深人静独处的时候,李哲曦端着红酒扪心自问,自己真的爱晨昱吗?不是当妹妹而是当女人,答案到现在都有些模棱两可。

他在乎她,也可以为了保护她而奋不顾身,但是,如果说让他对晨昱做他平时对“试用期”女友做的事,他还真犹豫,有些放不开、下不了手!

相反,那些能下得了手的“试用期”女友,他可以毫无犹豫地说,并不爱她们!

他这是怎么啦?

人格分裂?还是,心理变态?

也许该去约个心里医生谈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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